遼寧防暑降温費發放標準

你瞭解遼寧省防暑降温費發放的標準嗎,下面小編為大家蒐集的一篇“2019年遼寧防暑降温費發放標準”,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遼寧防暑降温費發放標準

2019遼寧省高温補貼發放標準

2019遼寧省高温補貼發放時間:6月份至9月份

2019遼寧省高温補貼發放標準:每天分別為6元、8元、10元、12元,最高每月372元。

最低工資標準包含高温津貼嗎?

用人單位支付高温津貼所需資金在企業成本中列支,計入企業工資總額。實行工資總額同經濟效益掛鈎的企業,調整津貼標準增加的工資在掛鈎工資基數外單列。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温津貼。

根據工作需要,用人單位已自行制定高温崗位補貼低於本規定標準的,應按相關規定標準執行。

高温津貼應當以貨幣形式發放給勞動者,不得以實物或有價證券代替。

發放高温津貼會影響工資的發放嗎?

用人單位在發放高温津貼的同時,應根據企業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適當調整夏季高温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同時,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温期間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而降低或扣減勞動者工資,不得因發放高温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

此外,對從事室內高温崗位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以本通知月支付標準為計算基數,按勞動者從事高温作業的實際天數發放高温津貼。

同時,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氣露天作業及在温度33℃以上(含33℃)的工作場所作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氣露天作業及《高温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三級以上的高温場所作業。

企業不發高温補貼,員工如何維權?

1、如果勞動者高温補貼方面的權益受到損害,可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

2、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發放高温補貼的處罰:

用人單位強迫勞動者在高温天氣期間工作的;或者未按規定標準發放防暑降温費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2019元以上2019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知識普及

高温津貼

高温補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温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温補貼。

高温津貼發放標準

高温津貼標準包括: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的標準發放津貼;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的標準發放。

能夠領取高温津貼者必須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築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衞工人等。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温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 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高温補貼並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温津貼。

全國至少已有27個省份制定了高温津貼標準,未制定的分別為,河北、黑龍江、西藏、青海等四個省份。

具體的發放標準和發放時長,各省的標準不一。在這27個省份中,有13個省份發放標準為按月發放,另有14個省份按天發放。

按月發放的地區中,如發放高温津貼排名靠前的浙江、山西、江西等省份,津貼金額最高的為山西和江西,為240元每月,浙江省為225元;最低的為廣東省,為150元每人每月。

按天發放的地區中,標準最高的為天津,24元每天,最低的為貴州,8元每人每天,與天津相差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