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綜合治理工作制度(精選3篇)

醫院綜合治理工作制度 篇1

大塘衞生院x年綜治維穩工作制度 為認真貫徹落實《北湖區衞生局領導幹部綜治維穩政績專項考核辦法》,切實加強對衞生院綜治維穩工作的領導,確保衞生院x年度綜治維穩工作各項任務落到實處,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醫院綜合治理工作制度(精選3篇)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為切實加強對衞生院綜治維穩工作的領導,認真貫徹落實《大塘衞生院綜治維穩及平安創建目標責任書》,進一步督促落實綜治維穩措施,遏制羣體性事件或非正常上訪的發生,積極開展平安創建活動,衞生院成立綜治維穩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在辦公室,負責日常事務的處理。

二、x年綜治維穩工作目標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上級的工作部署要求,以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為主線;以提衞生院幹部職工的法律素質和法治觀念,營造綜治維穩氛圍,構造單位內部無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單位內部無己方責任致人死亡交通事故、直接或間接原因引發的安全生產事故,單位內部無參與邪教、吸毒、涉黑涉惡人員,單位內部沒有發生羣體性事件或非正常上訪事件為目標;服從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穩定機構的管理、指導、協調和監督,積極協調配合開展普法依法治理、積極參與治安混亂地區和治安突出問題排查整治工作,積極開展平安創建活動,強化治安防範,創建“平安單位”。

三、加大宣傳力度,深入開展綜治維穩工作

x年,衞生院將加大綜治維穩宣傳力度,認真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維護社會穩定工作。

1、深入細緻地做好“五五”普法宣傳工作,以“三月法制宣傳月”、“安全生產宣傳月”、“12.4法制宣傳日”宣傳活動為契機,深入開展綜治維穩宣傳工作。

2、結合醫院工作職能和工作實際,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檢查、年末有考核、工作有創新,並與經辦機構簽訂綜治維穩目標責任書。

3、按要求參加依法治區辦組織的領導幹部法制講座、年度普法骨幹培訓班、依法治區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組織召開的各種會議。

4、綜治維穩工作文件、會議記錄等資料齊全,按要求立卷歸檔。

5、完成綜治維穩委及其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堅持依法治理,不斷提高綜治維穩水平

認真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從源頭上減少和避免矛盾的發生,建立衞生院社會穩定預警、排查調處、應急處置、責任查究等長效工作機制,不斷提高綜治維穩水平。

醫院綜合治理工作制度 篇2

一、工作例會制度

綜治信訪維穩中心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由中心主任主持,分析工作形勢,掌握工作動態,促進各部門間的情況交流、信息溝通和工作協調,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會議應做好記錄,列入中心工作台帳,歸檔保存。

二、首問責任制度

羣眾來信來訪時,綜治信訪維穩中心總枱值班工作人員即為首問責任人。首問責任人接到羣眾的來信來訪後,無論羣眾提出的問題和要求是否屬於自己職責(權)範圍,都要耐心詢問情況,做好登記備案。能自行解決的,直接答覆解決。需要轉交其他部門解決的,及時轉交相關部門處理,並做好催辦督辦、羣眾答覆工作。

三、情況報告制度

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定期和不定期向鎮(街)黨(工)委、政府(辦事處)以及上級綜治辦報告工作情況。平時實行週報告制度,重點時期實行“零”報告制度,發生突發情況隨時報告。上報信息要分類歸檔。

四、分流督辦制度

總枱值班人員根據受理事項的性質,對不能當場解決的,提出擬辦意見報領導批示,按照工作流程,將受理事項分流給相關職能部門辦理,並督促落實直至問題完全解決。對重點工作、重大事件的處置、重大矛盾糾紛的調處、突出治安問題的整治等要向相關部門發出督辦通知,落實專人進行專項督查、督辦。建立通報制度,對分流督辦的各項工作落實情況定期進行通報。

五、六聯工作機制

一是社會治安聯合防控。建立健全專羣結合的治安聯防工作網絡,落實治安防控措施。二是矛盾糾紛聯合調解。定期不定期組織排查矛盾糾紛,對涉及多部門的矛盾糾紛,組織部門聯合調解解決。三是重點工作聯勤聯動。統一組織安排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工作人員及組成部門開展工作,統一調配使用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工作人員落實值班備勤。四是突出問題聯合治理。定期進行治安形勢分析,定期發佈治安預警預報,組織開展專項整治。五是基層平安聯合創建。組織開展平安街鎮、平安社區(村)、平安鐵路、平安校園、平安醫院、平安企業、平安市場等多形式的平安創建活動。六是流動人口聯合管理服務。定期分析研究流動人口管理服務情況,督促管理機構組織協調各部門加強對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的服務管理,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服務好、管理嚴。

六、檢查考核制度

各區、縣級市要把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建設績效納入鎮街平安建設和綜治目標管理考核的重要內容,與鎮街黨政領導幹部的工作實績、晉職晉級、獎懲直接掛鈎。鎮街綜治委要強化綜治委成員單位職責,實行相關責任單位綜治、信訪、維穩工作捆-綁考核、責任倒查。鎮街綜治信訪維穩中心要按照省制定的綜治信訪維穩中心考評指標體系,並把考核指標落實到中心各成員單位,進行定期檢查考評,及時兑現獎懲。

七、台帳記錄制度

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工作台帳包括:受理事項總登記簿;會議記錄簿;信訪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交辦、督辦、銷案通知書;社會治安重點地區及突出治安問題排查整治登記簿;鎮街綜治信訪維穩中心主要工作數據月報表等表格。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工作人員要認真填寫,做到日清月結,分類歸檔,妥善保存,有案可查。

醫院綜合治理工作制度 篇3

一、學校治安保衞制度

1、學校成立綜合治理辦公室,全面指導學校的治安保衞工作。由保衞科負責維持本單位的治安保衞工作。

2、綜治辦應經常對師生員工進行治制教育和“四防”教育。

3、治保組織應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治保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提出改進意見,限期整改。

4、發現盜竊、刑事等事件時,要立即報警,並保護現常

5、經常檢查報警器和滅火器,使其始終處於良好狀態。發現火災時,要立即報警,並積極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滅火。

6、治保組織負責調解教職員工及家屬中的民事糾紛。

7、外單位人員入校,校內物資出校均按《門衞值班工作制度》的規定辦理。

8、外來人員在學校公寓住宿,事先須向保衞人員報告,經批准後方可留宿。

9、加強黨政領導辦公室、檔案室、財務科、倉庫、食堂、鍋爐房、電教室、實驗室以及汽車庫等要害部位和重點部位的保衞工作。

10、節假日由學校總務處安排專人值班,由學校領導帶班,督促值班人員落實到位。

二、綜治辦工作制度

1、及時貫徹上級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精神,全面協調學校的綜治工作。

2、實行社會治安管理責任制,與學校各處室層層簽訂責任狀,按照工作例會制度定期檢查責任制執行情況。

3、掌握學校綜合治理工作開展情況,督促各處室抓好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落實。

4、深入調查研究,發現問題、提出對策、總結經驗,當好參謀。

5、認真辦理日常事務,努力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

6、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業務素質。

三、綜治辦職責

1、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法規和政策。

2、研究和部署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制定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開展創文明安全學校(小區)活動。

3、指導督促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實行綜治目標管理。

4、對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考核、評比、表彰,並實施獎勵與處罰。

5、綜治成員要注意分析學校的綜治情況,協調有關部門,及時解決發現的問題。

6、總結推廣典型經驗,表彰先進,推動後進。

7、辦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其他事項。

四、保衞科工作制度

1、組織開展羣眾性法制、法紀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師生員工法制觀念。

2、密切依靠羣眾,實踐羣防羣治方針,做好“六防”工作(防滲透泄密、防毒、防黃、防治災害事故)

3、認真開展調查研究,開展突發事件預防工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注意突發事件動向,及時處置突發事件,預防羣體性上訪事件,強化信息反饋,及時向上級報,請保留此標記告有關情況。

4、認真督促強化重點要害部位安全防範,指導防護設施的設計、安裝、使用、管理,並確保以上部位安全。

5、嚴厲打擊現行的破壞學校安全穩定的一切違法犯罪活動,保護案發現場,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追查破案工作,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6、開展義務消防員應急事件處理的技能培訓活動,協調、指導學校各處室做好災害及事故預防工作。

7、負責全校消防器材的安裝、管理、維修工作,保障消防器材的正常存貯使用,對重點部位及重點工種工作人員開展防火安全培訓演練,確保學校不發生火災。

8、做好節假日安全保衞工作,制訂必要的工作職責規定,做好檔案管理及安全工作。

9、執行有關行政執法機關工作規定,依法遵紀開展本職工作,完成領導交辦其它工作事項。

10、門衞值班人員負責校園內或宿舍區內治安、衞生、攤點的監管工作,應堅守崗位、忠於職守,不得擅自脱崗、離崗。

11、工作應做到勤巡邏、勤檢查,做好大門進出人員登記工作,值班時發生的問題和可疑情況及時上報保衞科。

12、對進出人員可以進行詢問和查看其相關有效證件,對身份不明、無正當理由進出人員,有權不予放行,並上報保衞科處理。

13、對裝卸物資、傢俱、辦公用品進出大門的車輛必須嚴格檢查、核實手續,問明情況,符合條件者予以放行,不符規定者,應予留置,並上報保衞科。

14、大門開啟時間:早上6時整;關閉時間:晚上12時整。未按規定時間進出校門者,門衞可核明情況收取一定費用後,予以放行。

15、門衞值班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負責校園內或宿舍區內的防火安全工作及懸掛防火安全警示牌。

五、防火安全公約

1、積極宣傳,認真學習《消防法》,努力增強防火安全意識和管理力度,確保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2、密切配合消防部門防火安全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把火災事故消滅在萌芽階段。

3、加強用電管理,增設各種安全設施,嚴禁表外用電和超負荷用電,嚴禁私自接電和改裝用電設備。

4、加強用火管理,學校食堂和住户廚房要做到火在人在,人走火滅,儘量不燃放煙花、爆竹,冬季取暖和烘烤衣物時要注意防火。

5、不得亂接亂搭電線,不得超負荷用電燒水、做飯,實驗室、保管室嚴禁吸煙,不得帶易燃易爆物品入內。

6、供水、用電等公共防火設施要倍加愛護,經常檢查,及時維修,保證隨時處於良好工作狀態。

7、發現火情及時報告,並組織人員奮力撲救,對火災事故責任人員要嚴肅處理,直到追究法律責任。

8、以上公約,全系統員工必須嚴格遵照執行,如有違犯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