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績效考核制度 篇1
第一條為建立和完善人力資源績效考核體系和激勵與約束機制,對員工進行客觀的、公正的評價,並通過此評價合理地進行薪酬分配、獎勵與處罰,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考核對象:分公司除經理、副經理、工會主席以外的在崗員工;其中:從外單位調入和待崗人員中重新上崗的員工須在崗不少於6個月以上方可參加考核,評為公司、分公司"員工之星"者免予考核,見習生不參與考核。
第三條考核內容:主要對員工的工作績效、服務態度、遵紀守法、安全生產四個方面進行考核。
一、工作績效。主要考核員工業務水平、接收工作任務的態度、工作積極性、工作效率、完成工作的數量與質量:
1、業務水平:主要考核從事本職工作的能力、專業知識、適應力、協調能力、解決問題能力。
2、接受工作任務樂意度主要考核員工對領導交辦的任務是否樂意接受,工作主動性如何。
3、工作積極性考核員工在工作中的表現,吃苦、奉獻精神和敬業精神如何。
4、工作效率考核員工在工作中達到工作目標所佔用的時間及消耗資源的`多少。
5、完成工作的數量與質量考核員工是否完成日常工作中應做或臨時交辦的工作,質量如何。員工績效考核辦法二、服務態度。主要考核員工的服務意識、服務質量、服務效果。
1、服務意識考核員工主動為他人特別是客户提供服務的觀念和願望。
2、服務質量考核員工為他人特別是客户提供服務的好壞。
3、服務效果考核員工提供服務後他人或客户的反應、產生的效益。
三、遵紀守法。主要考核員工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單位規章制度、與同事間關係如何。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考核員工的法律意識和遵守法律法規的情況。
2、遵守單位規章制度考核員工執行單位管理制度如何,主要考核是否按規章制度辦事、執行力及勞動紀律如何。
3、與同事間關係主要考核能否與同事和睦相處,在和諧企業建設中作用如何。
四、安全生產:主要考核員工安全生產意識和效果。
1、安全生產意識主要考核員工是否重視安全,安全生產常識如何。
2、安全生產效果主要考核員工貫徹安全生產管理辦法是否得力,監督作用如何;是否有違規操作行為,設備保養如何。
第四條分公司成立員工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組長:經理,成員:副經理、工會主席,各部門(單位)負責人為考核小組工作人員;人力資源部負責考核的組織工作。
第五條績效考核評級:被考核對象按"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檔次進行考核。
第六條績效考核方式、排序:
一、考核方式:績效考核分部門(單位)負責人考核、分公司領導考核,部門(單位)負責人直接由分公司領導考核。
二、分值的計取:"優秀"計5分,"稱職"計4分、"基本稱職"計3分、"不稱職"計2分。
三、員工績效考核總分取用加權平均值:
1、部門(單位)負責人的考核:經理考核值佔權重的57%,分公司其他領導考核值(取算術平均值)佔權重的43%。
2、其他員工的考核:部門(單位)負責人考核值佔權重的30%,經理考核值佔權重的40%,分公司其他領導考核值(取算術平均值)佔權重的30%。
3、績效考核結果排序:根據員工績效考核分值大小,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對評為公司、分公司"員工之星"和符合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不參與排序。
第七條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單項內容考核記為"不稱職":
一、工作績效考核"不稱職":二次及以上不服從工作分配經教育拒不改者;不在規定時間內或不按要求完成任務造成嚴重後果者;工作失職給單位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者。
二、服務態度考核"不稱職":提供服務時態度惡劣造成嚴重負面影響或服務質量差造成客户流失者。
三、遵紀守法考核"不稱職":被公司機關行政警告者;故意違反單位規章制度者;月考勤遲到早退4次及以上或年考勤遲到早退10次及以上、曠工2天以內者。
四、安全生產考核"不稱職":發現重大安全隱患不採取措施制止或消除隱患,致使安全事故發生者;操作人員因違反操作規程造成"重傷"事故或直接經濟損失3000元及以上3萬元以下者。
第八條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直接定為"不稱職":
一、嚴重觸犯國家法律被刑事拘留、判刑者;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者;經常違反單位規章制度屢教不改者。
二、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
三、管理人員工作失職給單位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萬元以上者,生產操作人員、巡守人員造成"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負主要責任或3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者。
四、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2天或年曠工3天及以上者。
五、拒不服從工作安排,態度惡劣者。
第九條考核原則上每年度進行一次,具體時間由分公司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對適應期已達六個月以上的從外單位調入及待崗人員中重新上崗後員工的考核工作由經理辦公會議臨時考核。
第十條考核結果作為薪酬分配、職務晉升、獎勵和處罰的重要依據。
第十一條本辦法與分公司原有關規定相牴觸的,以本辦法為準。本辦法的未盡事宜,比照本辦法的相關條款辦理。
第十二條本辦法經經理辦公會議討論,並提交職代會審議通過後生效。
第十三條若公司有新的考核辦法出台,按公司考核辦法執行。第十四條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辦法從二○○八年一月一日起執行。
企業績效考核制度 篇2
為確保公司戰略目標的順利實施,透過利用績效考核手段到達激發員工工作激情,最終實現企業與員工雙贏的目的,特制定本方案。
一、績效考核原則
1、“四公原則”:即“公正、公開、公平、公道”,執行公正,過程公開,評價公平,實施公道,考核應就事論事而不可將與工作無關的因素帶入考核工作;
2、客觀性原則:用事實説話,切忌主觀臆斷,缺乏事實依據;
3、反饋原則:考核者在對被考核者進行績效考核的過程中,需要把考核結果反饋給被考核者,同時聽取被考核者對考核結果的意見,對考核結果存在的問題及時修正或做出合理解釋;三天一溝通,七天一反饋,一月一激勵,一年一兑現。
4、時效性原則:績效考核是對考核期內工作成果的綜合評價,不應將本考核期之前的行為強加於本次的考核結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業績或比較突出的一兩個成果來代替整個考核期的業績;
6、結果導向原則:突出業績,強調以績效結果為依據,同時兼顧潛力或者關鍵行為以及個人表率作用對員工和團隊的價值貢獻。
二、績效考核人員範圍
1、集團公司本部部門經理、副經理及員工;
2、事業部副總經理、部門經理、副經理及部門員工;
3、各分子公司經理、副經理、職能部門負責人及管理人員;
4、參控股企業外派人員。
三、績效考核週期
1、月度督察、半年考核:各崗位的工作目標任務的完成狀況,根據年初確定的目標職責及月度的工作計劃,每月督察,半年考核。上半年考核時間為7月1日—15日,下半年考核時間為次年1月1日—15日。
2、考核期如果由於特殊原因需要延後的,考評委員會有權將考核時間順延。
四、績效考核機構
成立億利資源集團公司考評委員會。
主任:執行總裁
副主任:運營總監
祕書長:人力資源部經理
成員:副總裁、總監、各部門經理
各事業部、分子公司成立由一把手任主任的考評委員會
五、績效考核資料及辦法
採取180度(自評、主管評定、考核小組共同考評、跨團隊考核)的應用行事曆及目標管理的考評方式進行考評
(一)中層以上人員
企業經理
為全方位考核企業經理的綜合業績,考核資料由五部分組成。分別
為:經營指標、員工隊伍建設、企業發展規劃及實施方略、綜合素質(管理潛力、執行潛力、改革創新潛力、廉潔自律、與員工的溝通)上級臨時交辦任務的完成狀況。五項得分之和即為被考評者的最後得分。
1、經營指標
以年初職責書籤訂指標為考核資料(硬指標):(主要生產加工企
業以利潤、現金流、上繳款項、員工社會保險繳納、工資的發放等指標完成狀況為考核依據;非獨立運作企業以產量、質量、成本等指標完成狀況為考核依據;流通企業以利潤、銷售收入、現金流、應收款項、員工社會保險繳納、工資的發放等指標完成狀況為考核依據;其它企業按協議規定執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
權重佔總考核的80%
考核主體:考評小組評定、綜合管理部帶給考核指標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2、企業發展規劃及實施方略
企業發展規劃及實施方略是指被考核者是否能夠站在集團公司戰略規劃的高度上提出本企業合理的發展規劃及具體實施方略;權重佔總考核的10%
考核主體:自評結合直接上級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90%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3、員工隊伍建設
員工隊伍建設是指本企業定員的合理性、人員的流失率及人員綜合素質
的提升程度;權重佔總考核的5%
考核主體:採取自評、直接上級評定與集團公司職能部門相關負責人評
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70%、20%。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4、綜合素質
綜合素質包括考核者的管理潛力、執行潛力、改革創新潛力、廉潔自律、與員工溝通狀況;權重佔總考核的5%
考核主體:採取自評、直接上級與本企業員工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50%、40%
考核週期:年度考核
5、上級臨時交辦任務
上級臨時交辦任務是指未列目標職責書內的工作資料;權重佔總考核的5%,有一項任務按要求完成加10分,依次累加。
考核主體:由自評與直接上級相結合的評定辦法;權重分別為10%、90%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部門經理
為全方位考核中層以上人員的綜合業績,考核資料由五部分組成。分別為:集團公司總體經營指標完成狀況、工作業績、職能系統內的業務規劃及實施方略、直接管轄範圍的員工隊伍建設、綜合素質(專業潛力、管理潛力、執行潛力、學習創新潛力、客户滿意度)上級臨時交辦任務的完成狀況。六項得分之和即為被考評者的最後得分。
1、集團公司總體經營指標完成狀況
主要以銷售收入、利潤、現金流、應收款的壓縮、員工社會保險繳納、工資的發放等指標完成狀況為考核依據。經理考核權重佔40%,副經理考核權重佔30%。
考核主體:綜合管理部帶給指標、考評委員會評定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2、工作業績
以每月未部門工作會確定的工作計劃為考核資料。經理考核權重佔30%,副經理考核權重佔35%。
考核主體:自評與考評委員會相結合的辦法;權重分別為10%、90%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3、職能系統內的業務規劃及實施方略
職能系統的業務規劃及實施方略是指被考核者是否能夠站在集團公司
戰略規劃的高度上提出職能系統的業務規劃及具體實施方略;權重佔總考核的10%
考核主體:由自評、直接上級及考評委員會評定;權重分別為10%、60%、30%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4、直接管轄範圍的員工隊伍建設
直接管轄範圍的隊伍建設是指本部門或本職能系統所直接管轄業務人員搭配的合理性及人員綜合素質的提升程度;經理考核權重佔10%,副經理考核權重佔15%
考核主體:採取自評、直接上級評定與直接管轄的員工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70%、20%
考核週期:半年考核
5、綜合素質
綜合素質包括考核者的專業潛力、管理潛力、執行潛力、學習創新潛力、客户滿意度;權重佔總考核的10%
考核主體:專業潛力、管理潛力、執行潛力、學習創新潛力採取自評、考評小組測評與直接上級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40%、50%
客户滿意度由與被考核者有直接業務來往的人員評定。
考核週期:年度考核
6、上級臨時交辦任務
上級臨時交辦任務是指未列入月初工作計劃內的工作資料;權重佔總
考核分數的5%,有一項任務按要求完成獎勵10分,依次累加。注:上級臨時交辦的任務資料不能超出被考核者的業務和職能範圍。
考核主體:由自評結合直接上級評定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90%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企業績效考核制度 篇3
一、員工考核管理規定
第一條考核目的是為了正確把握員工的能力適應性、工作態度及工作效績。在開發人力資源的同時,謀求員工晉升、調動、獎勵及懲處的合理與公正,從而完善公司的激勵制度。
1.1季度考核季度考核的內容涉及:工作質量、工作數量、工作效率、獨立性、成本意識、原則性、精神面貌、學習能力、創新精神和溝通能力等方面。參加考核的人員包括總部直屬的正式管理人員,各分公司,外設廠和事業部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由其自行考核。季度考核的答卷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由員工自行填寫;第二部分由員工的直屬上司填寫;第三部分由員的直屬上司與員工面談溝通後填寫。季度考核結果分為出色、優良、普通和差,四等。對出色和優良等者,公司將在季評結果公佈的當月分別獎勵其當月工資總額的10%和5%,對普通等者不作獎懲,對差等者,將扣發其當月工資總額的5%,連續兩次獲差等者將予以解聘。
1.2實習考核公司聘用的管理人員的技術工人,在試用期結束時,必須進行實習考核。試用期原則上為三個月。如在試用期內員工請假,則試用期時間順延。特殊情況可在部門經理以上級別同意後提前或推後。但最短不能少於一個月,最長不能多於6個月。考核結果分為優等、一等、二等、三等、四等。考核成績為優等、一等和二等的立刻轉正。考核成績為三等的將延長試用期三個月,屆時的考核成績不能列人優等,而成績依然在三或四等的應立刻辭退。考核成績為四等的直接辭退。實習考核成績將錄人人事檔案,作為員工將來晉升、晉級的參考依據。所有同意轉正的人員將收到人力資源委員會發給的.《轉正定級通知單》。
1.3見習考核任職的所有副經理級及以上人員都需接受見習考核。考核時間為正式下文起6個月。考核結果分為同意轉正和不同意轉正。考核結果為不同意的,將延長見習期3個月,屆時考核結果依然為不同意轉正的將予以辭退,如為提升人員,則降回原職位。所有執行結果都將由人力資源委員會發文通知相關部門。
二、員工保密管理條例
第三條適用範圍:集團公司及所轄子公司、分公司等單位與保密相關的工作內容,具體範圍見條例細則。
第四條目的:為確保公司的技術、經營祕密不流失,維護企業的經濟利益,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結合企業實際,特制定本條例。
第五條條例細則
1.總則保密管理遵循“突出重點,積極防範”的方針,堅持“內外有別,既便利工作又確保祕密”的原則,準確劃分保密範圍,確保公司核心機密安全;同時有控制地放寬非核心祕密,使保密管理更好地為公司生產、經營服務。
2.保密範圍和密級劃分
是公司祕密中比較重要的部分,一旦泄密,將給公司造成嚴重的損失,主要包括:
(1)公司經營戰略,遠景規劃,財務賬簿,銷售網絡,總結計劃;
(2)反映公司生產能力的方案、計劃及特殊原材料等情況的計劃、統計事項、產品實驗報告,檢驗報告等;
(3)新產品開發項目,有成效的技術革新、發明創造、工藝方案,及公司發生的重大技術質量問題;
(4)引進的產品、設備、儀器,經過改進,性能、功能有顯著提高的改進部分;
(5)公司財務、營銷管理制度、目標管理方案、月度運行報告等;
(6)公司人事檔案、工資、公司總體組織架構包括生產線。外加工、各市場部人員運作方式等。
2.2凡是對內部公開,對外部保密的文件、資料,作為內部資料不劃分密級。
2.3密級的規定,由起草文件或涉及密級資料的科室承辦人員提出密級意見,然後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劃分為絕密的產品、技術資料、文件由總裁審定。密級的調整,應根據公司發展狀況和保密時限,由行政總部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調整,文件資料和密級變更或解密後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規定有保密的文件到時自動解除密級。
3.文件、資料的保密一切祕密公文、圖紙、資料應準確標明密級,在擬稿、打字、印刷、複製、收發、承辦、借閲、清退、歸檔、移交、銷燬等過程中,均應建立嚴格的登記手續。絕密級的技術、經營資料,只限於主管部門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准的直接需要的科室和人員使用,機密級的文件資料,限於主管副總經理批准的需要科室的人員。使用科室和人員必須做好使用過程的保密管理,而且必須辦理登記手續。
機密以上文件、資料原則上不準複印。
4.電話、計算機的保密通適內容不得涉及祕密;存有涉密內容的計算機網絡、外存儲設備、磁盤等應按祕密文件資料管理,並採取相應加密措施。計算機網絡使用按有關計算機網絡使用規則管理。
5.對外宣傳、通訊、會議的保密公司宣傳媒體不得涉及公司祕密,如對某一具體事項不能確定是否需要保密,應由部門總經理審定。召開祕密性會議,要嚴格控制會場,會議內容要記在保密本上(會後收回),如需參閲,另辦手續。
6.對外交往的保密所有密件一律不準外單位人員借閲,本公司人員亦不得代為轉閲;外單位人員來公司參觀,學習,應在行政總部規定接觸範圍內,並指定專人陪同,不準外單位人員隨意進人涉密區域;對外交往中一旦發現失密、泄密問題,必須立即報告公司領導,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企業績效考核制度 篇4
一、為確保班組考核工作順利進行,特成立班組考核小組:
1、組長:隊長
2、成員:副隊長、技術員、雙基員、材料員
3、隊長負責領導本隊的班組考核工作,對班組考核工作負全面責任;副隊長負責考核各班組現場安全生產情況和安全標準化情況;技術員負責考核班組的培訓學習情況和班組活動情況;材料員負責統計各班材料使用情況;雙基員負責統計各班組的獎罰情況。
二、班組組織機構
我隊成立一個機電班,三個生產班,三個生產班分別為生產一班,生產二班,生產三班。每班設立班長一名,生產班每班設立驗收員一名。
三、考核獎罰標準
考核按照百分制進行,每月進行一次考核,並按照考核結果對第一名的班組獎勵工分200分,對最後一名的班組處罰工分200分。
四、考核細則
班組考核小組從安全生產管理、質量管理、設備管理、成本管理、操作規程、學習培訓與思想教育管理等方面進行考核。考核打分細則如下:
1、安全生產管理
1)班組內出現一次工傷及以上事故扣10分; 2)班組內出現一條重大隱患扣5分;
3)班組內出現一條升級隱患扣3分;
4)班組內出現一條積水淤泥、物料方面的隱患扣1分; 5)班組內出現一次重大三違扣5分,一般三違扣2分;
6)班組由於本班的原因沒有完成本班生產任務的每次扣2分,超額完成任務的每次加1分;月底統計各班工作量得分排名第一的加2分,最後一名的扣1分。
7)班組內處理一次意外事故的加1~3分;
8)班組內迎接上級公司檢查和安全大檢查表現差的扣3分,表現好的,得到上級公司肯定或礦上表揚的加3分。
2、質量管理
1)工程質量被查出一處不合格的根據情況扣1~5分,並取消不合格工程的'班組工作量計x分;
2)生產後沒有驗收記錄的扣1分每次,記錄不規範的扣0.5分每次;記錄不符合實際的扣1分每次。
3)工程質量較好,在月度驗收或日常檢查中得到礦上或上級公司肯定的獎勵1~5分。
3、設備管理
1)被檢查出設備失爆的每處每次扣3~5分;
2)設備損壞造成影響生產的,根據情況給責任班組每次扣1~5分;
3)生產完成後對設備不清理不整理的每次扣1分;
4)不按時檢修設備的每次扣2分。
企業績效考核制度 篇5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每次處以20元罰款:
(一)違反《衞生制度》、《例會制度》《財務制度》條款之一者;
(二)不按規定辦理相關廣告發布、審查手續者;
(三)凡在上班時間通訊不暢(電話關機、停機、無人接聽),無法聯繫者
(四)設計完成後不及時通知客户看稿定稿者;
(五)設計方案傳給客户後不及時跟單者;
(六)客户定稿後不及時把工作移交下一環節者;
(七)相關責任人不及時上報材料庫存導致誤工、影響業務進度
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50元的罰款:
1、違反《設計、工具、車輛和材料管理制度》、《安全制度》《質量制度》和《工作制度》的;
2、管理人員安排嚴重不合理,產生較大人工浪費的;
3、工程部負責人為了顧及情緒,故意多帶作業人數者;
4、忘記客户或公司交待的工作;
5、工程部遠距離安裝作業忘記帶材料、工具或其它因準備不充分耽誤工作時間影響工作效率的(包括出門不檢查油箱導致半路沒油的)
6、業務登記不清楚,結賬時出現漏單、單據丟失或業務參數不清導致無法收回業務款時由主要經辦人或有過錯環節當事人負責把業務款收回並罰款50元;
7、合同管理人員未及時關注合同信息,導致公司違約或不能按約定時間履行合同內容者;
三、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100元—200元的罰款:
1、不服從上級管理的、頂撞上級;自身原因被公司責罰時拒不認錯者,鬧情緒者;消極怠工,言語冷漠、態度生硬的;
2、離崗後留有重大安全隱患的;
3、發生和傳播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或者言論的;
4、拒接電話、粗暴掛斷通話、故意設置致電話無法接通者;
5、對待客户態度惡劣或因個人失誤造成公司客户流失的;
四、有下列行為之一者
除賠償公司損失外,無條件解聘辭退,扣除所有工資、獎金和福利待遇,同時處以20倍以上罰款,並追究當事人經濟和刑事責任;股東如有下列行為者,除按上述懲罰外另處以取消其股東資格和權利,其股份資本以賠償和罰款的形式轉為公司資產;
1、未能按規定辦理辭職手續的長時間曠工者或強行辭職者;
2、故意浪費材料、損壞工具的、破壞設備者;
3、偷盜公司財產的或利用公司材料和工具謀取私利的;
4、違反國家法律,被刑事拘留或判刑者的;
5、同事間打架鬥毆或在外惹事生非對公司經營造成影響者;
6、泄露公司或客户商業機密,轉移公司客户的;離職後將公司的商業機密或圖紙等私自轉讓或泄露給同行或其它公司的;
7、營私舞弊、虛報賬目、貪污挪用、收受客户和合作單位賄賂,損公肥私者;
五、考勤處罰:
1、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每次罰款10元;5分鐘以內的每次罰款5元;
2、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每次罰款20元;
3、未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除按規定扣除請假時段的工資外另罰款20元;
4、打電話、發短信或qq留言請事假者,除按規定扣除請假時段的工資外另罰款20元;
5、曠工按日工資的兩倍罰款;
6、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扣除當月工資和獎金,並辭退處理:
(1)單月曠工累計達3個工作日或以上;
(2)單月遲到、早退累計達到8次以上;
(3)一年內累計曠工達到8天;
六、有直接經濟損失或對公司形象有較大負面影響的,按業務金額的10%進行懲罰,最高懲1000元封頂。
企業績效考核制度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提高xx公司基礎管理水平,建立科學的現代管理制度,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使員工緊緊圍繞xx公司的發展目標,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務,根據xx公司目前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績效考核指企業在既定戰略目標下,運用特定的標準和指標,對員工過去的工作行為及取得的工作業績進行評估,評估的結果作為崗位人員業績優劣的評判依據,並對員工將來的工作行為和工作業績產生正面引導的過程和方法。
第三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xx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考核目的
(一)通過目標逐級分解和考核,促進xx公司經營目標的實現;
(二)通過考核合理計酬,提高員工的主觀能動性;
(三)通過績效考核促進上下級溝通和各部門間的相互協作;
(四)通過考核規範工作流程,提高xx公司的整體管理水平;
(五)通過評價員工的工作績效、態度、能力和素質,幫助員工提升自身工作水平和綜合素質水平,從而有效提升xx公司的整體績效和整體員工素質。
第五條考核原則
(一)以提高員工績效為導向;
(二)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
(三)多角度考核;
(四)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第六條考核用途
核結果的用途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月度績效工資的發放;
(二)薪酬等級的調整;
(三)崗位晉升及調整;
(四)員工培訓安排;
(五)先進評比。
具體實施方法參照《xx公司薪酬管理方案》。
第二章考核方法
第七條考核對象分類
考核對象共分四類:高層管理者、中層管理者、基層管理者、基層員工。
第八條考核週期
根據考核對象的不同,考核週期分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與項目週期型考核。
(一)月度考核於每月1—5日內完成上月考核,其考核指標主要來源於崗位職責、分解到崗位的月度目標要求;
(二)季度考核於每季度1—10日內完成上季度考核,考核指標主要來源於崗位職責、分解到崗位的季度目標要求;
(三)年度考核於每年元月25日前完成上年度考核,考核指標主要來源於年度戰略規劃;
(四)項目週期型考核以項目節點為週期,於下節點開始的1—5日內完成上節點考核,考核指標主要來源於項目階段性目標要求。
第九條績效考核方法
xx公司績效考核方法以KPI關鍵業績指標為主,利用BSC平衡計分卡的四個維度提取KPI考核指標,結合年度能力考核的方式,進行綜合性績效考核。
第十條績效考核工具
(一)月度考核工具為月度績效考核表,各崗位均有與崗位相對應的月度績效考核表格;
(二)季度考核工具有兩種,即分子公司總經理以競爭力排名為主要考核工具,其他參加季度考核的人員以季度績效考核表格為主;
(三)年度考核工具有兩種,即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的年度績效考核表格+年度能力考核表格、其他人員的全年考核為其各月度績效考核評分的平均值+年度能力考核表格;
(四)項目團隊的考核工具為項目節點的績效考核表格。
第十一條考核維度
考核維度是考核對象考核的不同角度和不同方面,包括業績維度、品行維度。
(一)業績維度:指被考核人員所取得的工作成果,考核範圍包括每個崗位的崗位職責指標、任務目標完成情況、對下屬的管理、人員培養和工作指導的績效。
(二)品行維度:即對被考核人員的工作品行進行考核,考核範圍為對崗位任職者在工作過程中表現出來的行為情況的考核。
不同層級的崗位業績維度與品行維度佔比如下表所示:
第十二條考核主體
考核主體分為直接上級評分與自評兩種,其中直接上級評分權重佔比85%,自評打分權重佔比15%;
考核順序為先自我評分,再由直接上級評分,從公司高層起由上至下逐級完成評分過程。
第十三條績效考核評分與權重
考核表中所有的指標均需量化,對於不能量化的指標不能作為考核指標,考核表中業績指標與行為指標滿分均為100分,按各指標對公司的貢獻程度進行權重分配。
權重表示單個考核指標在指標體系中的相對重要程度,權重總分為100%,崗位的考核指標權重相加不得高於或低於100%。
第十四條能力考核
年度考核是一種綜合性的考核,為全方位考核員工,更好地選拔和任用,在年度考核時可增加能力考核。
能力考核指被考核人完成各項專業性活動所具備的基本能力和崗位所需要的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部門負責人以上級別人員考核指標:
(一)人際交往能力
(二)影響力
(三)領導能力
(四)溝通能力
(五)判斷和決策能力
(六)計劃和執行能力
(七)知識學習能力
一般人員能力考核指標:
(一)溝通理解能力
(二)計劃和執行能力
(三)專業技能
(四)知識學習能力
第十五條考核指標的設立
(一)考核指標根據崗位職責、工作計劃、部門重點、年度計劃等,由上下級之間共同協商,形成考核表,報上一級主管領導審批後實施;
(二)工作計劃和考核指標的更改需經被考核者及其直接上級商定,並報上一級主管領導批准方可生效。如有爭議,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有最終裁決權;
(三)業績考核指標的數量依不同層級、不同類型崗位而定,基層崗位一般3—7個,中層崗位一般7—11個,高層崗位一般11—14個;
(四)業績考核指標的制定應結合崗位自身職責與公司各層級目標,選擇考核週期內的工作重點或崗位職責中的關鍵性工作作為考核指標。
第十六條考核指標設立的要求
(一)重要性:項目不宜過多,選擇考核週期內的工作重點或崗位職責中的關鍵性工作作為考核指標;
(二)挑戰性:考核標準的制定應力求接近實際,以使目標可以達到,並具有一定的挑戰性;
(三)一致性:各層級目標應保持一致,下一級目標要以分解、保證上一級目標的實現為基礎;
(四)民主性:考核指標的制定應由上下級人員共同商定,而不單單由上級指定。
第十七條提取業績考核指標的原則
(一)具體的:績效指標要切中特定的工作目標,不是籠統的而是應該適度細化,並且隨情境變化而發生變化。
(二)可度量的:績效指標需具備量化基礎,其指標可通過數據化或階段性的標準進行測量,不可量化的主觀因素指標不能作為考核指標。
(三)可實現的:績效指標的設置應在付出努力的情況下可以實現,切忌將目標設置過高或過低,從而失去設立考核指標的意義。
(四)現實的:績效指標是實實在在的,是可以證明和觀察得到的,是現實的而不是假設的。
(五)有時限的:績效指標中要使用一定的時間單位,即設定完成這些績效指標的期限。
第十八條考核記錄
考核週期開始前,由被考核者上級向被考核人説明本次考核週期內的考核維度、指標和權重,相互認可後進入考核週期。同時,由被考核人上級建立日常考核記錄,將考核內容進行記錄,作為考核打分的依據,同時作為考核結果反饋和考核申訴處理的依據。
第十九條考核實施流程
考核具體實施全流程如下圖所示:
圖2—1:績效考核全流程圖
(一)公司全員開展各崗位工作分析;
(二)人力資源部、各部門負責人從各崗位工作分析、戰略規劃等指標來源中提取績效考核指標與行為考核指標,形成考核指標庫;
(三)從考核指標庫中選取下一考核週期的關鍵績效指標,並對指標進行量化、賦予各項權重;
(四)從行為考核指標庫中選取各崗位關鍵行為,進行量化分解,並賦予權重;
(五)形成考核表,公司全員由上至下進行考核前面談,考核者與被考核者對考核內容達成共識;
(六)進入考核週期,由考核者記錄被考核者關鍵指標數據,作為考核評分依據;對考核期內的員工行為、業績情況進行指導,並對設置不當的指標經上報後進行必要修訂;
(七)考核週期結束五日內,各級考核主體進行由上至下的逐級考核評分(包括自評、上級評定);
(八)直接上級對直接下級進行考核結果面談,下級人員對上級進行述職;
(九)各部門向人力資源部遞交考核結果,計算結果並彙總公佈;
(十)人力資源部進行績效考核實施培訓,各部門進行績效改進計劃。
第二十條人力資源部門將考核結果整理歸檔,根據個人得分系數與部門得分系數計算員工的月度績效工資、年底獎金。
第三章月度考核
第二十一條xx公司全體員工(除分子公司總經理)均需進行月度考核。
第二十二條月度考核由考核主體由上至下逐級進行考核,其考核結果作為發放該月績效工資的依據,同時,作為年度考核、崗位工資等級調整的基礎數據。
第二十三條月度考核由人力資源部門組織實施,每月1—5日對上月績效進行考核評分。考核過程中依據考核表逐級管理、逐級考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輔助監督,並對考核結果進行記錄。
第二十四條每月26—28日各部門負責人確定被考核人下一月度的考核內容,形成績效考核表並向崗位任職者正式公佈,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二十五條對於月度病、事假超過10天的員工,取消當月績效工資,不參與當月績效考核。病假員工月度工資累計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二十六條月度考核詳細流程如下圖所示。
圖3—1:月度考核流程圖
第四章年度考核
第二十七條年度考核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十八條每年元月16—20日同步開展各級人員能力考核,元月25日前完成年度考核的統計分析工作。
下一年度計劃的制定於12月10日啟動,12月25日前完成。各部門於12月10日提交下年度工作計劃及目標,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分解執行。
第二十九條個人年度考核
(一)個人年度綜合考核
年度績效考核作為計算年底獎金的依據,主要是對員工本年度業績指標、品行指標、能力指標進行全面綜合考核。業績指標、品行指標考核不再單獨進行(高層管理崗位除外),以全年月度考核為基礎,結合年度能力考評,得出年度績效考核綜合得分。
年度綜合考核對員工的長期發展和能力的長期表現進行評價,作為晉升、崗位調動以及培訓的依據;能力考核佔年度考核總比重的20%。
(二)對在xx公司工作時間不足六個月或有其它特殊原因的員工,經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批准可以不參加年度考核,考核結果視為良。
第三十條個人年度考核方法
個人年度考核針對不同人羣,有兩種考核辦法:
(一)針對公司高層管理人員以外的崗位
個人年度考核為全年各月考核平均得分+能力考核得分,其中月考核平均得分所佔年度考核綜合得分的權重為80%,能力考核得分佔年度綜合考核得分的權重為20%,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個人年度考核綜合得分=(∑每月績效考核得分)/12個月×80%+年度能力考核得分×20%
(二)針對公司高層管理人員
參加年度考核的高層管理人員,由總經理在每年度元月16-20日對高管人員年度績效考核表、能力考核表進行評分,無需再對月度考核結果進行彙總,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高管人員年度考核綜合得分=年度績效考核表得分×80%+年度能力考核得分×20%
參加年度考核的高管人員,由其直接上級在每年度元月16-20日對有關能力指標進行評分。年度考核評定於每年度元月20日前完成,並彙總到人力資源管理部門,作為年度獎金髮放、人員調崗調薪的依據。
第三十一條個人年度考核結果的用途
個人年度考核結果主要作為職務升降、工資等級升降、年終獎金髮放、培訓等工作的依據。對於薪酬的具體影響參見《xx公司薪酬管理方案》。
依據考核結果的不同,xx公司做出不同的獎懲決定,一般有以下幾類:
(一)職務升降
績效優異是職務晉升的必備條件。年度考核為“優秀”及以上的員工,列為人才梯隊的後備人選及職務晉升候選對象。
年度考核連續兩年為“合格”的員工由上級領導決定是否給予崗位調整直至待崗處理;連續三年考核結果為“合格”的員工將被待崗處理、連續兩年考核為“差”的員工將被辭退處理。
(二)工資等級升降
工資等級升降結合業績考核、品行考核、目標實現度、忠誠度、職業化及崗位特殊要求等,由員工主動申請,報直屬上級和人力資源部,經審批通過後予以調整。
具體詳見《xx公司薪酬管理方案》。
(三)培訓
針對考核成績,xx公司提供不同的培訓。年度績效考核為“優秀”及以上的員工,優先列為深造培訓的對象。考核為“合格”、“差”的.員工,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聯合其直接上級對其進行鍼對性強化培訓,幫助員工改善績效。
第五章高管人員績效考核辦法
第三十二條高管人員構成
企業高層管理人員指企業內擔任重要職務、負責公司經營管理、掌握公司重要信息的崗位人員,一般為總監及以上級別的管理人員,如營銷總監(CSO)、行政總監(COO)、財務總監(CFO)、人力總監(CHO)、技術總監(CTO)、副總經理、分子公司總經理、事業部總經理、總經理(CEO)、董事長等崗位。
第三十三條考核指標類型
高管人員的考核主要有兩類指標:目標類指標和職能類指標。目標類指標與公司整體目標實現掛鈎,職能類指標與該崗位日常職能工作掛鈎。
第三十四條績效考核週期
高管人員的考核週期分兩種:
(一)目標類指標的考核週期一般以季度、半年度、年度為主
(二)職能類指標的考核週期一般以月度為主
對於技術研發類高管人員,也可按技術研發的階段性成果作為考核週期。
第三十五條績效考核方法
(一)月度考核
1、依年度考核指標要求,分解各月考核重點,直屬上級於每月26-28日製定次月績效考核表格,經雙方確認後,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2、每月1-5日完成考核主體的評分過程,其具體考核流程同《第三章月度考核》;
3、月度考核指標主要以其崗位職能指標、分解至各月的階段性目標成果為主,其結果與月度績效工資關聯;
4、月度考核的順序:自評——〉上級或薪酬績效委員會評分——〉為下級崗位人員評分;
5、對考核過程中的指標進行評定,發現不當指標時由薪酬績效委員會做出適當修訂;
6、月度考核不適用於分子公司總經理。
(二)年度考核
1、每年12月10日前董事會制定下年度戰略規劃目標,並將目標分解至各高管崗位;
2、每年12月20日前,各高管崗位人員與集團總經理簽訂下年度目標責任書,約定考核指標範圍;
3、每年元月16-20日,高管人員及直屬上級完成年度考核的自評與上級評分,並完成其能力指標考評;
4、每年元月20日直屬上級完成對高管人員的績效結果面談,並將考核結果報人力資源部,作為年度獎金髮放、人員調崗調薪的依據;
5、年度考核指標主要以目標性指標達成、目標責任書為主,其結果與獎金、分紅掛鈎;
6、年度考核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高管人員年度考核得分=年度績效考核表得分×80%+年度能力考核得分×20%;
7、對考核過程中的指標進行評定,發現不當指標時由薪酬績效委員會做出適當修訂;
8、年度考核適用於所有高管人員、分子公司總經理。
(三)競爭力排名考核
1、競爭力排名考核適用於所有分子公司總經理;
2、採用競爭力排名的方法進行各關鍵指標的考核,考核週期以季度、年度為主;
3、每年12月10日前董事會制定下年度戰略規劃目標,集團總經理於12月20日前與各分子公司總經理簽訂下年度目標責任書;
4、每年12月30日前,集團董事會根據戰略目標,制定分子公司總經理競爭力排名各項指標,包括:銷售額、銷銷比指標、團隊打造、利潤率等,形成競爭力排名考核表及獎懲措施,並向各分子公司總經理公佈實施;
5、每季度結束後10日內,由集團總部進行各分子公司業績統計,填寫競爭力排名表的各項指標數據,並向全員公佈排名結果;
6、對排名前三名與後三名的分子公司總經理進行獎懲辦法;
7、年度競爭力排名結果於每年元月20日前計算並公佈,並執行年度排名獎懲措施;
8、競爭力排名與年度績效考核並行。
第三十六條考核結果應用
高管人員績效考核以年度考核為主,其考核結果一般用於獎金與分紅的發放、下年度目標責任書的指標參考、升降級參考、薪酬的調整等。
第六章中層管理人員績效考核辦法
第三十七條中層管理人員構成
中層管理者指處於高層管理人員和基層管理人員之間的中間層次的管理人員,一般以各部門經理級人員、生產車間負責人為主。
第三十八條考核指標類型
中層管理崗位的考核主要以BSC(平衡記分卡)指標為主,圍繞企業戰略目標,利用BSC考核工具,從財務、顧客、內部流程、學習與創新這四個方面對各崗位提取考核指標。
(一)財務方面:指標包括傳統的財務指標,如銷售額、利潤額、資產利用率等;
(二)顧客方面:指標包括送貨準時率、顧客滿意度、產品退貨率、合同取消數等;
(三)內部流程方面:指標包括生產率、生產週期、成本、新品開發速度、工作流程改進等;
(四)學習和創新方面:指標包括參加培訓並考試通關、培養儲備幹部人數、專利創造次數等。
第三十九條中層管理崗位考核週期
中層管理人員的考核週期一般分月度、年度兩種,月度以考核崗位職責、月度目標達成指標為主;年度以月度考核的平均分為主,兼顧年度能力測評。
第四十條考核方法
月度與年度考核方法與《第三章月度考核》、《第四章年度考核》方法一致,中層管理人員在完成自身考核評分後,需對下級人員進行考核評分。
第四十一條考核結果應用
月度考核結果主要用於:
(一)突出中層管理人員工作重點,指導中層管理者的工作方向,避免戰略目標實現的偏差;
(二)人員調崗調薪的依據;
(三)培訓內容選擇的來源之一;
(四)年度綜合考核的主要數據。
第七章基層人員績效考核辦法
第四十二條基層崗位組成
基層崗位主要包括部門主管及以下基層管理人員、基層員工。
第四十三條考核指標類型
基層人員考核的指標類型以目標指標為主,依據被考核人完成工作目標的情況作為評價員工的依據。
第四十四條考核週期
基層人員的考核週期以月度為主,其指標主要以崗位職責、當月目標性指標為主;年度進行各月度考核結果彙總,與年度能力考核結果一同構成年度綜合考核。
第四十五條考核方法
基層人員考核方法只有月度考核與年度考核兩種,其具體方法與《第三章月度考核》、《第四章年度考核》方法一致。
第四十六條考核結果應用
基層人員考核結果主要應用於:
(一)員工崗位薪酬等級的調整;
(二)人員調級調崗的依據;
(三)制定針對性培訓內容的來源;
(四)年度綜合考核的主要數據。
第八章考核組織與申訴處理
第四十七條考核組織機構及職責劃分
(一)薪酬與考核委員會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是xx公司考核的最高決策機構,由總經理、副總經理、各主要部門(門店)負責人、財務部、人力資源部組成,承擔以下職責:
1、考核制度及相關制度修訂的審批;
2、各考核週期結束後考核結果的評議與審批;
3、員工工資的調整和考核等級比例的確定;
4、員工考核申訴的受理與最終處理。
(二)人力資源部
人力資源部是考核工作具體組織執行的常設機構,主要負責:
1、對考核各項工作進行組織、培訓和指導;
2、對考核過程進行監督與檢查;
3、彙總統計考核評分結果,形成考核總結報告;
4、協調、處理各級人員關於考核申訴的具體工作;
5、對月度、年度考核工作情況進行通報;對考核過程中不規範行為進行糾正、指導與處罰;
6、為員工建立考核檔案,作為薪酬調整、職務升降、崗位調動、培訓、獎懲等的依據;
7、規範化管理公司績效考核指標庫,並定期更新;
8、對考核制度提出修改建議。
(三)各部門負責人的職責
1、負責幫助本部門員工制定工作計劃、考核指標並制定下屬的考核表;
2、負責本部門員工考核和等級評定;
3、負責根據考核結果幫助員工制定改進計劃。
第四十八條考核申訴提交
被考核人如對考核結果不清楚或者持有異議,可以採取書面形式向人力資源部提交申訴書。申訴書內容包括:申訴人姓名、部門、申訴事項、申訴理由。
第四十九條申訴受理機構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是員工考核申訴的最終機構。人力資源部是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的日常辦事機構,一般申訴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調查協調,提出建議;重大申訴事項提交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受理。
如果暫未成立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則由人力資源部代行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職責,由總經理直接負責。
第五十條申訴受理
(一)人力資源部接到員工申訴後,應在三個工作日做出是否受理的答覆。對於申訴事項無客觀事實依據、僅憑主觀臆斷的申訴不予受理。
(二)受理的申訴事件,首先由人力資源部對員工申訴內容進行調查,然後與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進行協調、溝通。不能協調的,人力資源部上報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處理。
(三)申訴處理答覆:人力資源部應在接到申訴申請書的十五個工作日內明確答覆申訴人;人力資源部不能解決的申訴,應及時上報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處理,並將進展情況告知申訴人。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在接到申訴處理記錄後,一週內必須就申訴的內容組織審查,並將處理結果通知申訴人。
(四)詳細流程如下圖所示:《申訴流程圖》。
圖8—1:申訴流程圖
表8—2:員工考核申訴表
員工考核申訴表
表8—3:員工考核申訴處理記錄表
員工考核申訴處理記錄表
第九章附則
第五十一條績效考核過程文件(含考核評分表、統計表)應嚴格保密,考核結果只反饋到個人,不予公佈。
第五十二條本制度實施後,原有考核規章制度自行終止。如另有與本制度相牴觸的規定,一律以本制度為準。
第五十三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實施,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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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績效考核制度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瞭解,評估員工工作績效,發現優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員工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第二章考核範圍
第二條凡公司全體員工均需考核,適用本辦法。
第三章考核原則
第三條通過考核,全面評價員工的各項工作表現,使員工瞭解自己的工作表現與取得報酬,待遇的關係,獲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動力。
第四條使員工有機會參與公司管理程序,發表自己的意見。
第五條考核目的,考核對象,考核時間,考核指標體系,考核形式相匹配。
第六條以崗位職責為主要依據,堅持上下結合,左右結合。定性與定量考核相結合。
第四章考核目的
第七條各類考核目的:
1.獲得晉升,調配崗位的依據,重點在工作能力及發揮,工作表現考核;
2.獲得確定工資,獎金的依據,重點在工作成績(績效)考核;
3.獲得潛能開發和培訓教育的依據,重點在工作和能力適應性考核。
第五章考核時間
第八條公司定期考核,可分為月度,季度,半年,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以考勤為主。
第九條公司為特別事件可以舉行不定期專項考核。
第六章績效考核指標
第十條公司考核員工的內容見公司員工考評表,共有4大類18個指標組成考核指標體系。
第十一條公司員工考評表給出了各類指標的權重體系。該權重為參考性的,對不同考核對象,目標應有調整(各公司依據自身企業特點,生成各類權重表)。
第七章考核形式和辦法
第十二條各類考核形式有:
1.上級評議;
2.同級同事評議;
3.自我鑑定;
4.下級評議;
5.外部客户評議。
各種考核形式各有優缺點,在考核中宜分別選擇或綜合運用。
第十三條考核形式簡化為三類:
即普通員工,部門經理,公司領導的評議。
第十四條各類考核辦法有:
1.查詢記錄法:對員工工作記錄檔案,文件,出勤情況進行整理統計;
2.書面報告法:部門,員工提供總結報告;
3.重大事件法。
所有考核辦法最終反映在考核表上。
第八章考核程序
第十五條人事部根據工作計劃,發出員工考核通知,説明考核目的,對象,方式以及考核進度安排。
第十六條考核對象準備自我總結,其他有關的各級主管,下級員工準備考評意見。
第十七條各考評人的意見,評語彙總到人事部。根據公司要求,該意見可與或不與考評對象見面。
第十八條人事部依考核辦法使用考評標準量化打分,填寫考核表,統計出考評對象的總分。
第十九條該總分在1~100分之間,依此可劃分優,良,好,中等,一般,差等定性評語。
第二十條人事部之考核結果首先與考評對象見面,徵求員工對考核的意見,並需其簽寫書寫意見,然後請其主管過目簽字。
第二十一條考核結果分存入人事部,員工檔案,考核對象部門。
第二十二條考核之後,還需徵求考核對象的意見:
1.個人工作表現與相似崗位人員比較;
2.需要改善的方面;
3.崗位計劃與具體措施,未來6個月至1年的工作目標;
4.對公司發展的建議。
第九章特殊考核
第二十三條試用考核。
1.對試用期屆滿的員工均需考核,以決定是否正式錄用;
2.對試用優秀者,可推薦提前轉正;
3.該項考核主辦為試用員工部門經理,並會同人事部考核定案。
第二十四條後進員工考核。
1.對認定為後進的員工可因工作表現隨時提出考核和改進意見;
2.對留職察看期的後進員工表現,作出考核決定;
3.該項考核主辦為後進員工主管,並會同人事部共同考核定案。
第二十五條個案考核。
1.對員工日常工作的重大事件即時提出考核意見,決定獎勵或處罰;
2.該項考核主辦為員工主管和人事部;
3.該項考核可使用專案報告形式。
第二十六條調配考核。
1.人事部門考慮調配人員候選資格時,該部門可提出考評意見;
2.人事部門確認調配事項後,該部門提出當事人在本部門工作評語供新主管參考;
3.該項考核主辦為員工部門之經理。
第二十七條離職考核。
1.員工離職時,須對其在本公司工作情況作出書面考核;
2.該項考核須在員工離職前完成;
3.公司可為離職員工出具工作履歷證明和工作績效意見;
4.該項考核由人事部主辦,並需部門主管協辦。
第十章考核結果及效力
第二十八條考核結果一般情況要向本人公開,並留存於員工檔案。
第二十九條考核結果具有的效力:
1.決定員工職位升降的主要依據;
2.與員工工資獎金掛鈎;
3.與福利(住房,培訓,休假)等待遇相關;
4.決定對員工的獎勵與懲罰;
5.決定對員工的解聘。
第十一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辦法由人事部解釋,補充,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通過後頒佈生效。
第三十一條辦法生效後,由管理部門以書面的形式進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