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通過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2019年底,備受關注的養老破除“雙軌制”的改革終於破冰: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提出,我國將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建立與城鎮職工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也將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改革退休費計發辦法,從制度和機制上化解“雙軌制”矛盾。

中央通過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目前,中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已經突破2億大關,占人口總數近15%。在日益迫切的養老需求下,相對滯後的養老保障制度讓改革勢在必行。打破“雙軌制”無疑是一項重大突破。但是,我國養老制度改革仍有不少“硬骨頭”要啃:

首先,待遇水平不高。雖然城鎮職工養老金從2019年以來一直大幅增長,但是養老金佔退休前工資的比重在逐年下降,低於55%的國際警戒線。

其次,統籌層次偏低,導致地區之間待遇差別較大。中國社科院世界社會保障中心主任鄭秉文認為,統籌層次太低導致地區間不公平;不同地區跨區轉移很困難,為勞動力跨省自由流動帶來阻力;同時,統籌層次低還為養老金的財務可持續性帶來困難。

第三,目前全國還有1億多人沒有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主要是部分非公經濟組織員工、城鎮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以及部分農村居民等。同時,我國即將打破二元户籍制度,如何整合城鄉養老保險、為農村老齡人口提供合理的養老保障,也需要有關部門認真研究。

國務院副總理馬凱代表國務院在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做了關於統籌推進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

報告中首次明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已經由國務院常務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通過。

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個統一、五個同步。“一個統一”,即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建立與企業相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改革退休費計發辦法,從制度和機制上化解“雙軌制”矛盾。“五個同步”,即機關與事業單位同步改革,職業年金與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同步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完善工資制度同步推進,待遇調整機制與計發辦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國範圍同步實施

據報道,報告稱,由於城鄉居民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起步晚,待遇水平仍不高;由於各地財政承受能力和基金結餘分佈不均,且統籌層次仍偏低,社會保障互濟功能發揮不夠,導致地區之間待遇差別較大;由於機關事業單位仍實行單位退休養老制度,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雙軌”運行,待遇差距矛盾突出,社會反響強烈。

由於我國社保體系建設採取先城鎮後農村、分人羣漸次推進的方式,再加上農村社保制度實施時間不長,而且實行自願參保政策,目前全國還有1億多人沒有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主要是部分非公經濟組織員工、城鎮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以及部分農村居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