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出差管理規章制度範本

一、目 的:明確出差流程,確定出差各項補貼標準,有效控制出差費用,規範出差管理。

企業出差管理規章制度範本

二、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温州市力德實業有限公司所有員工

三、出差審批流程

1、公司人員出差必須填寫《出差申請單》,明確出差時間、地點及工作內容,經部門經理確認,部門人員出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經分管副總審批即可;部門負責人出差,需由分管副總確認,總經理審批;副總出差由總經理籤批。

2、若出差人員需要預支差旅費,必須持審批後的《出差申請單》填寫借款單,經審批後方可借支。借款在1000元以下者,由分管副總簽字,借款在1000元由以上者,須由總經理簽字,總經理不在,可由分管副總代簽。

3、出差人員出差前,必須將審批後的《出差申請單》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在出差途中,確因工作需要,調整出差地點和時間,應事先徵得部門經理及分管副總同意,並及時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否則,新的出差地部分差旅費不予報銷,超出時間按曠工處理。

4、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員工出差行程及出差時間,並進行有效監控。

四、 差旅費報銷標準(見附表)

1、交通費

(1)依票據報銷。出差人員以乘坐普通車、船、火車座票、硬卧為主,坐車時間超過8個小時者,可以乘坐上一級標準。乘坐飛機或火車軟卧從嚴控制,確因工作需要,需報總經理批准(外地需電話聯繫徵得同意,返回後補辦手續),否則超額費用自負。

(2)市內公車費:按出差補貼標準進行報銷。

2、住宿費

(1)住宿費報銷限於在該地停留兩天或以上(指需要安排住宿),原則上要求當日返回;住宿費以實際住宿天數平均計算,超出部分自負。

(2)長期出差:確因工作需要,在同一地方(或相鄰)出差天數超過7天以上者,住宿標準下浮20%;

(3)多人出差,同性員工住宿標準下浮15%(異性員工住宿標準不變)。

3、通訊費:為便於公務聯繫,享有通訊費的員工手機一律不得擅自關機,否則不享有當日通訊費。

4、特殊情況報銷標準

(1)赴外地開會(學習)者,若會議期間的伙食費、住宿費已由主辦單位統一開支,或支付的會議費中已包含伙食費、住宿費內容的,不再報銷住宿費和伙食費。

(2)出差人員若住宿費、伙食費及車旅費已由客户、公司業務相關單位支付的,不允許再以任何理由向公司報銷,違者,一經查實,酌情處以1-2倍罰款

(3)陪同領導(專指公司總經理、董事長)出差、接待賓客、代表領導出席會議或參加活動按票據實報實銷,但要在報銷單上加以説明或附會議通知。

(4)出差超過6小時,不足24小時,按職務補貼/24小時*實際出差的時間;

(5)出差家鄉無差旅補貼,僅報當日公交車費;

五、差旅費報銷規定

1、出差人員差畢報銷差旅費必須先到人力資源部確認考勤(即出差時間)後,方可到財務部憑《出差申請單》及票據根據財務制度報銷。

2、出差人員差畢,必須一週內向財務部門報銷結帳,多退少補,不得拖帳,不足部分可從當月工資中直接扣除。以財務審核日期為準,超過報銷期限,要進行處罰,15日內(含)按出差費用金額20%扣除結帳,30日內(含)按出差費用金額30%扣除結帳,30日以上不予報銷,並追回欠款。

3、差旅費報銷單據要求單據齊全(指車票及住宿發票),粘貼整齊,分類有序,時間地點相符,其單據由出差人員所在部門經理負責核對,財務部審核,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報銷。

4、如果報銷項目遇特殊情況,必須提前申請經公司批准後方可執行,事後不予以報銷。

5、審批責任:出差報銷須按規定嚴格執行,審批或審核者把關不嚴造成差錯,要首先追究審批者或審核者責任,並酌情處以差錯部分1-2倍的罰款。

六、出差紀律

1、每次出差以車、船、機票的日期為準計算:員工出差於上午10:00前回公司所在地,下午必須回公司上班;於下午20:00前回公司所在地,次日上午必須回公司上班;於下午20:00—24:00回公司所在地,次日上午可晚2個小時上班。

七、附則

1、本制度在實施過程中若有異議或不完善之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修訂。

2、本制度若有與以往制度相牴觸之處,均以本制度為準。

3、本制度經總經理批准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