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路施工管理制度(精選20篇)

線路施工管理制度 篇1

一、線路勘查與測量安全

線路施工管理制度(精選20篇)

1、勘查線路與測量時,應對線路所經過的沿線情況進行詳細的綜合調查。調查工作應從人文、民俗、地理、環境開始,將線路走向所遇到的河流、鐵路、公路、穿跨電力線、廣播線及其他線路等等進行詳細的記錄,從而熟悉線路環境,以便在線路施工時,採取針對性預防措施。

2、在野外測量,凡遇到河流、深溝、陡坎等,不能盲目泅渡或貿然跳躍。在公路或人口稠密地區測量應有專人指揮車輛和行人,並設相應的安全標誌,如有必要時請交通民警等協助。

3、傳遞標杆,禁止拋擲,並不得耍弄標杆,以免傷人。

二、線路施工作業現場安全

1、在下列地點施工作業,必須設立相應的安全標誌,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種車輛的注意。必要時應設圍欄或搭設臨時便橋,以保證安全。

(1)街道或公路轉彎、拐角處;

(2)有礙行人或車輛通行處;

(3)跨越街道、公路架線或布放電纜及吊線,需要行人車輛暫時停止通行時;

(4)在尚未施工完畢的杆坑、電纜溝、拉線洞或揭開蓋的人孔等處。

2、在鐵路、橋樑及有船隻航行河道附近,不得使用紅旗或紅燈,以免引起誤會造成事故,應使用有關部門規定的標誌。

3、凡需要阻斷公路或街道通行時,應事先取得當地有關部門的批准。

4、施工時要控制一切非工作人員進入施工區域。

5、在鐵路沿線施工時的安全要求

(1)不準在鐵軌、橋樑上休息、睡覺或吃飯;

(2)不準在鐵軌或雙軌中間行走。在鐵路路基邊行走應面向火車行進一側行走,注意避讓行進的火車。穿越鐵軌時,應注意來往的火車;

(3)攜帶較長的工具時,工具一定要與路軌平行。

6、在口岸、江河邊施工時的安全要求

(1)應先了解海上潮汐變化和河流、河牀的深淺情況,不得貿然入海入江或涉水過河;海上潮湧時段與河流洪水暴發時,禁止上船與泅渡;

(2)在深水、海上工作船上作業時,所有作業人員都應穿戴救生衣,所使用的船隻上還應配備必要的救生用具。

7、在野外施工時的安全要求

(1)在地勢高低不平的地方,切勿貿然下跳,不要站在活動的石塊或鬆動的土方邊緣上;

(2)應熟悉施工作業地區周圍有無毒蛇、野獸及有毒植物,必要時應配帶防護用具及蛇藥,要注意被犬類咬傷;

(3)野外工作注意飲水衞生;

(4)在林區或荒山地段施工時注意煙火,嚴禁吸煙。的確工作需要動用明火時應有防火安全措施。

三、砍伐樹木安全

1、線路施工與維護需要砍伐樹木時,應事先與森林、園林、公路等有關部門聯繫,取得同意後方可砍伐。

2、整樹砍伐原則上由主管部門解決,如需線務人員砍伐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沿街道、公路砍伐時,應加設標誌,設專人指揮行人和車輛通過;

(2)為防止樹枝倒在線路或其它建築物上,要採取措施,使樹能倒向指定方向;

(3)攀爬樹木要注意安全,不要抓,踩枯枝,大風時不許砍伐樹木。

四、一般電氣設施與設備用電安全

1、工作前必須檢查電氣工具、儀器儀表和絕緣用具的靈敏度和可靠性,禁止使用失靈和絕緣不良的工具。

2、電氣設備和金屬外殼必須接地(接零),任何電器設備未經驗電,不準用手觸及。

3、凡校驗及修理電氣設備時,應切斷電源,並取下熔斷絲,再掛上警告牌。

4、不準亂拉亂接照明線,如需接頭,裸露部分應用絕緣膠布包紮好。

五、器材搬運與放置安全

1、多人抬運笨重料具、設備時要有統一的搬運辦法和具體的安全措施。

2、器材傳遞不得使用拋擲法。

3、堆放器材應不妨礙交通。

4、搬運儀器、儀表及易碎物品應輕拿輕放。

5、電(光)纜應以汽車運載為原則,不宜作長距離滾動。若需作短距離滾動時,應按電(光)纜繞在盤上的逆轉方向進行,在軟土上滾動應墊木板。

6、搬運化學、危險品,不得與其它器材混放,嚴禁靠近火源。

六、施工與維護用車安全管理

1、駕駛機動車或非機動車,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2、鑫泰公司車輛必須有鑫泰公司內部車輛“準駕證”。

3、駕駛人員必須每日記行車日記與行駛里程,沒有調度單或派車單不準出車。

4、每輛鑫泰公司的車必須配備滅火器具。

5、施工與維護用車不得客貨混裝,不得超載。

6、駕駛人員平時應經常對車輛進行車況、車容、車貌的檢查,每次出車前後應進行例行檢查。

7、施工與維護作業人員乘坐車輛時,不得超員,車上無高欄板不得載人,禁止在車上打鬧、玩耍,不得往車廂外伸臂。

8、沒有工地負責人或帶班人員的指令,其他人員無權指揮駕駛員啟動車輛,車輛啟動前必須作必要的.安全檢查。車輛啟動後,車上人員不得下跳。

9、施工與維護用車不得在外停車過夜,確實需要的,應事先徵得主管部門同意。

10、施工、維護用自行車要裝設保險槓,騎車時禁止扛物件、攜帶竹梯及長杆等,平時應對自行車前叉、剎車、鈴進行經常檢查。

七、一般工具安全使用要求

1、選擇合適的工具,正確使用,相互間不得替代。工具應保持完好無損,定期檢查,發現有損工具應及時更換。

2、鋒刃工具不準插入腰帶、放入口袋,以免傷人。

3、使用大磅的手錘、榔頭不準帶手套工作。

4、工具之間的傳遞不得上拋下擲遠扔,以免傷人。

5、工具、器械的安裝應牢固、鬆緊適當,防止使用過程中脱落或斷裂發生危險。

6、使用繩索前必須檢查,如有磨損、斷股、腐蝕、黴爛、碾壓傷等現象之一者,不準使用。不準接結使用,在電力線下方或附近,不準使用潮濕的繩索。

八、登高用具安全使用要求

1、使用保安帶必須注意下列事項:

(1)使用前必須經過嚴格檢查,確保堅固可靠才能使用。如發現有摺痕、彈簧扣不靈活呀不能扣牢、皮帶眼孔有裂縫、保安繩磨損嚴重和斷頭超過1/10者及有腐爛的,均嚴禁使用;

(2)鋒刃工具應與酸性物、等分開存放和保管,也不得放在火爐、暖氣片和其它過熱過濕之外,以免損壞;

(3)使用時切勿使皮帶扭絞、打節,各扣套要全數扣妥,小鎖釦也應鎖死,不得將小鎖釦毀壞。保安帶不可當繩索吊裝物件。

2、使用腳釦注意事項:

(1)經常檢查腳釦是否完好,勿使用過於滑鈍和鋒利的腳釦;腳釦帶必須堅韌耐用,腳釦登板與鈎處必須鉚死或焊接良好;

(2)腳釦的大小要適合電杆的粗細,切勿因不適合用而把腳釦擴大和窩小,以防折斷;

(3)水泥杆腳釦上的膠管和膠墊根,應保持完整,破裂露出膠裏線時應及時更換。

3、腳釦、保安帶的可靠性試驗

(1)腳釦的可靠性試驗:

1)把腳釦卡在離地約30釐米左右電杆上,一腳懸起,一腳用力踩在上面蹬一下;

2)在腳板中心採用懸掛200公斤重物的辦法,若有任何受損變形跡象方可使用。

(2)保安帶的可靠性試驗:

a、將200公斤重物穿/保安帶中懸空掛起,無裂痕、折斷才可使用;

b、人站在杆下,保安帶系在身上,臂部用力衝擊幾下,如果沒有變形、折斷方可使用(衝擊時要注意自己的身體不受傷害)。

4、使用梯子時,必須注意下列事項:

(1)經常檢查梯子是否完好,凡是已經摺斷、鬆馳、破裂、腐朽、扭曲、變形的梯子都不得使用,嚴禁使用鋁合金等金屬材質梯子;

(2)立靠梯子的傾斜角度應適宜,不能靠在不牢固、不平穩或容易滑動的地方(如牆角、落水管等處),上下梯子不得攜帶笨重料具;

(3)禁止二人同時上梯子,一般情況下梯上不能有二人同時工作,嚴禁直立帶人移動梯子;

(4)梯子應用油麻蠅將梯子捆綁在鋼絞線上,在梯子上作業人員必須系保安帶;

(5)梯子頂端未裝鐵鈎的,立靠在鋼絞線上時,梯子應高出鋼絞線50釐米以上;

(6)梯子不用時應隨時放倒,妥善保存,避免日曬雨淋,以防損壞;

(7)市區作業使用的竹梯應裝防滑裝置。下列情況下必須有人扶守梯子,扶守人員必須雙手扶梯,並用腳抵住梯子跟部防止滑動:

a、梯子豎立在人來車往容易被撞倒的地方(如里弄口、路口等),須設置紅旗、紅白旗等安全警示標誌。

b、梯子下端二支點放在高低不平或容易滑動的地面時(如平滑的水泥地、冰凍地面等)

c、在梯子上做較用力的工作時(如打洞、裝拆電纜等)

d、梯子較高時

f、颳大風時

(8)使用人字梯一定要把螺絲旋緊或把搭扣扣牢或用牢固的繩子在中間縛住;

5、吊板使用前應檢查,坐板劈裂、腐朽或掛鈎磨損1/4時,應及時更換。坐吊板必須繫好安全帶。在7/2.0以下股(含7/2.0股)的吊線上,不準坐吊板。在一個杆檔內不準兩人坐吊板,吊線終結作出牆壁上的,不得使用吊板。在鋼絞線周圍100釐米範圍內有電力線或用户燈線時,不準坐吊板作業。

九、儀表及專用工具安全操作規則

1、儀表使用的一般要求:

(1)使用人員必須熟悉儀表的正確使用方法,並按規定進行操作;

(2)使用前需核實工作電源、電壓。交直流電源兩用儀表要嚴防接錯,直流電源儀表要特別注意“+” “-”極性,不得接反;

(3)使用乾電池的儀表用後應隨時關閉電源,不用時,要把乾電池取出,以防久存蝕爛使儀表受損;

(4)儀表使用要注意量程,由高檔位逐步降低量程直到明確讀數。不許用振盪器、電平表在有電源或高壓的線路上進行測試,耐壓測試後應及時放電;

(5)使用儀表場地必須保護清潔乾淨,防止日曬雨淋及火烤等,搬運儀表應輕拿輕放,防止碰撞。

2、噴燈使用安全注意事項:

(1)不得使用漏油、漏氣的噴燈;加油不可太滿,氣壓不可過高。不得將噴燈放在火爐上加熱,以免發生危險;

(2)不準在任何易燃物附近點燃和修理噴燈,在高空使用噴燈時必須用繩子吊上吊下;

(3)燃着的噴燈不準倒放,不準用噴燈燒飯、燒水;

(4)點燃的噴燈不許加油,在加油時必須將火焰熄滅,冷卻後方可再加油;

(5)使用噴燈,一定要用規定的油類,不得隨意代用;

(6)噴燈用完之後,應及時放氣,並開關一次油門,避免噴燈堵塞;

3、使用專業電氣工具注意事項:

(1)所有的電氣工具使用前應先檢查,發現有短路、絕緣不良、導線外露、破裂鬆動等不良情況不能使用;

(2)各種電氣設備與用具必須有良好的接地,其開關裝置、防護裝置應完好,否則不得使用;

(3)在人孔內作業,使用工作手燈,其選用的電壓應符合國家標準;

(4)不準在易燃易爆場所及附近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

(5)繞線槍不用時應當及時切斷電源;

4、手電鑽、電錘使用安全要求:

(1)應選用雙重絕緣的手電鑽、錘。如使用不是雙重絕緣的手鑽、錘時,其金屬外殼不得帶電,手柄、開關、導線及插頭必須完好無損。使用時其插頭必須與帶電保護器的單相三眼和三相四眼插座相符合,嚴禁將導線直接插入插座孔使用;

(2)使用前必須檢查金屬外殼是否接地,應進行空載試驗;裝卸鑽頭時,要待鑽頭完全停止時方能進行,不準帶手套更換鑽頭;

(3)作業時必須佩戴防護眼鏡,防止碎片、塵屑等雜物入眼睛;

(4)上、下傳遞、離開或轉移工作地點時必須先切斷電源;

(5)使用中出現強震動、高熱或異聲時,應立即停止使用;

5、使用移動式發電設備和配電設備及電動設備,應指定熟練電工或經過專業培訓並考核合格的一線人員進行操作,應經常檢修,檢修時必須停電。

6、使用乙醚、甲苯等化學用品時嚴禁煙火,氣温高於35℃時不得裝運,嚴禁攜帶此類易燃易爆物品乘坐汽車、火車、輪船等。

7、使用濾氣瓶前必須先檢查,有傷痕的不得使用。瓶壁厚度不能少於7毫米,所衝氣壓不得超過3公斤/平方釐米,以防氣壓過高而爆裂。

8、使用氫、氧、氮三瓶時,要嚴格按各自安全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放在烈日下和火爐旁,不得自行倒置使用;禁止接觸油物;不得使用與絲扣不符的調壓閥門;氣罐內氣體不得用盡,應留有剩餘壓力。

9、空氣壓縮機使用安全

(1)氣壓表、油壓表、温度表、電流表必須完好,指示正常。指示值突然超過規定值或指示異常,應立即停機檢查;

(2)輸氣管設置應防止急彎,打開送氣閥門前,必須先通知現場作業人員。在出氣口處不準有人作業。儲氣罐嚴禁曝曬和燒烤;

(3)開機後操作人員不準遠離並嚴禁在周圍吸煙,使用風鎬作業人員應戴防護眼鏡;

(4)停機時,應先降低氣壓。檢修時用汽油、煤油洗涮曲軸箱,濾清器或空氣通路的零部件。

十、使用人工機械安全要點

1、使用緊線鉗、手拉葫蘆、各種滑輪、絞盤、扒杆、千斤頂等人工機械時,必須認真檢查各個部件,確實無誤後方可使用。如發現機件缺損、失靈、鏽蝕、斷裂、變形都不能使用。

2、使用緊線鉗時,應按線條承受力大小選用不同規格的緊線鉗,在緊線時要特別提防扳手(鑰匙)擊傷,不得用鋼管等加長扳手。

3、立電杆用的立杆器或者扒杆,其保險裝置應完好,不得圖求方便擅自將保險扣捆死或拆除。

4、使用手拉葫蘆時,應注意被吊物體重量不得超過額定負載,如有危險,應採取安全加固措施,使用後注意保養。

5、千斤頂使用安全:

(1)螺旋式、油壓式千斤頂,應經常維修保養,及時注油,保持升降靈活。

(2)使用千斤頂,應先確知千斤頂的額定承載力,承載力大於所頂物體的重量時方可使用。承載力小於所頂物件重量時,不準使用。

(3)使用千斤頂電纜盤,必須支放平衡、牢固,遇不到、鬆軟地面,應剷平、墊木枕。

(4)使用千斤頂時,千斤頂旋升最大行程不準超過絲槓總長的五分之三。不足使用高度時,應在千斤頂底座下面墊木枕。

十一、打洞、挖溝及爆破安全注意事項

1、在市區打洞、挖溝時,應先了解打洞地區是否有煤氣管、自來水管或電力電纜等地下管線。如有此類地下管線時,應小心謹慎,切勿硬掘強撬。

2、靠近牆根打洞時應注意牆基牆體是否牢固,如有危險,應採取安全加固措施。

3、在土質鬆軟或流沙地區打洞,洞深在1米以上時應加護土板支撐。

4、市區打洞、挖溝要不妨礙交通,確保市政設施相對完好。

5、土石方爆破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沒有“爆破證”不得爆破,市區或人車繁多地帶嚴禁使用爆破方法。野外爆破:首先在放炮前要明確規定警戒時間、範圍和信號,人員全部避入安全處方準起爆;其次不得在建築物、電力線、通信線及其他設施附近放炮,如必需時只能放小炮,並採取措施防止土石塊飛起。

十二、立、拆、換杆以及拆、放吊線安全要點

1、立杆工作安全注意的事項:

(1)立杆工作必須由有經驗人員負責組織,明確分工,嚴格檢查工具是否齊全牢固,參加作業人員應聽從統一指揮、各盡其責;

(2)立杆時,非工作人員一律不準進入工作現場,在人口稠密地區作業時,應設專人維持現場和交通秩序以防發生意外;

(3)立起的電杆要注意埋深是否符合規定、是否有足夠的護土層、土質是否堅硬,如有上述不足情況或未回土夯實前,不準上杆作業;

(4)被立的電杆應有“2米”“3米”標示線,以便檢查、觀察電杆埋深情況,以防埋深不足發生倒杆。

(5)人工立杆(無立杆器)法,只限8米以下的電杆,其杆洞開口不能超過標準洞深的1/3,禁止杆洞開口到底的立杆方法。

2、拆、換杆工作安全注意事項:

(1)上杆工作前應先檢查電杆的杆根埋深和有無拆斷危險,若有倒杆等危險隱患,在未採取防範措施前不準上杆;

(2)拆除電杆時,必須先拆移杆上的鋼絞線及附屬設備,再拆除拉線最後才能拆除電杆;

(3)更換電杆時,先立新杆並與舊杆捆紮在一起後,再上杆拆除鋼絞線和附屬設備。

(4)拆杆、換杆都應瞭解作業地點周圍環境,事先設定倒杆的方向,採取相應對策措施,措施不到位決不能隨意施工。

3、拆、放吊線(鋼絞線)安全要求:

(1)布放吊線前,應察看沿線環境,如有障礙物,應制定跨越障礙物的安全操作方案。

(2)跨越鐵路及公路等布放鋼絞線等應採用環系渡線法,且在兩邊設專人觀察指揮,列車臨近應停止工作。

(3)跨越低壓電力線等,須在跨越處做保護支架,不準擱在低壓電力線上拖拉;下穿高壓線等應設置保護裝置,防止吊線上彈觸碰電力線;

(4)人工布放架空吊線時,應用乾燥的麻繩牽引,應切實注意鋼絞線不要受外力損傷。布時用均勻,切忌突然用力猛拉;

(5)布放吊線應儘量使用整盤鋼絞線,以減少中間接頭。新架掛的電(光)纜吊線在任何情況下,一個杆檔內只允許有一個接頭;

(6)緊線前先檢查,以免線條被卡住引起崩斷或彈起而傷人;

(7)收緊吊線每段緊線檔數最多不超過20個杆檔。如遇角杆較多或吊線坡度變化較大時,可適當減少緊線檔數;在收緊吊線過程中,避免吊線碰觸電力線或其它建築物,吊線收緊後,應使各杆檔間吊線的張力垂度保持均勻;

(8)拆除鋼絞線等線條前應先檢查杆跟強度,強度不夠時,應裝設臨時的支撐設備等安全措施。拆除多條鋼絞線時,最後一條鋼絞線在鬆脱前應觀察電杆變化,如有倒杆危險,應採取安全措施;

(9)拆除吊線時,應先將夾板放鬆,用緊線器把被拆除吊線收緊,然後拆除吊線終結(收緊吊線側),再慢慢放鬆緊線器,使吊線的張力消失。嚴禁中間隨意開斷鋼絞線。拆鋼絞線或舊電纜時要先觀察有無電力線,關在砍線時通知其他杆上工作人員;

(10)下雷陣雨、颳大風時應立即下杆,並不在杆下站立。

十三、登高作業安全要點

1、上杆工作前應注意事項:

(1)上杆工作前必須認真檢查杆根埋深和有無折斷危險,如發現已折斷腐爛的或不牢固的電杆,在未加固前,切勿上杆;

(2)上杆前必須檢查腳釦和安全帶的各個部位有無裂痕;

(3)瞭解附近有無電力線或其它障礙物,如發現有不明線條,一律按電力線處理;

(4)上杆時除個人配備工具外,不得攜帶笨重料具上杆,在杆上與地面人員之間不得將工具和材料上拋下擲;

(5)登高上杆時應雙手扶杆,不得單手操作。

2、杆上作業安全注意事項:

(1)用測電筆對杆上的鋼絞線等設備進行本之木是否帶電的測試;

(2)到達杆頂後,保安帶放置位置應在距杆梢50釐米以下;

(3)高空作業,所用材料應放置穩妥,剪下的零星材料不準隨手拋入田地,所用工具應隨手裝入工具袋內,防止墜落傷人;

(4)要注意檢查腳釦、保安帶在杆上的牢固情況;

(5)在杆上作業時,杆下一定範圍內不準有人員站立。在市區、街道、車來人往頻繁的地方應設置安全圍欄。

十四、光纜光纖接續的安全要求:

1、在光纜開剝前必須確認光纜金屬構件不帶電,以防電擊傷人。

2、光纜用開剝刀開剝時,應用力均勻,以防傷人。

3、嚴禁在易燃液體或易燃氣體環境中操作熔接機,以防熔接時放電引起火災和爆炸。

4、開啟儀表前必須正確連接電源線各保護地線,防止電擊傷人。作業時,不準觸摸電極,更換電極必須關機且放電後進行。

5、在光纖製備和熔接過程中應穿着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安全防護眼鏡,防止光纖碎悄進入眼睛、皮膚,造成傷害。

6、光纖光纜接續完成後,離開作業前應檢點工具,必須清理現場並對廢光纜、廢纖芯妥善處置。

十五、光纜測試安全注意事項

1、使用光纜光纖儀器儀表的人員,必須熟悉使用方法,操作熟練,並嚴格按照使用要求正確操作。

2、嚴禁在易燃氣體或煙霧環境中操作儀表。

3、開啟儀表前,必須正確連接電源線和保護地線,防止電擊傷人。

4、未將光纖連接至光輸出連接器時,不得啟動激光器。

5、設備工作時,嚴禁觀看接至光輸出口的光纖端,以防傷害操作者眼睛。

6、愛護光纜測試和熔接儀器儀表,做到輕拿輕放,保持清潔乾燥,防止敲擊、碰撞和雨淋。

十六、在電力線附近作業安全須知

1、在高壓電力線附近工作時,離開高壓線最小空距為:35千伏以下線路應保證2.5米,35千伏以上線路應保證4.0米。

2、通信線路與電力線路、高壓廣播線交越等應符合相關規範。

3、跨越電力線路架設通信線路施工必須停電作業。

4、停電作業安全步驟:

(1)事先同電力部門取得聯繫,徵得電力部門的同意;

(2)同電力部門約定具體停電時間;

(3)由聯繫人在電力部門停電的線路的閘刀上掛警告提示牌、取保險盒,並專人看管;

(4)施工人員得到停電指令後,應對電力線路是否停電進行驗電;

(5)確準停電後,應及時將電力線進行臨時短路,以防電力用户倒送電,從而導致觸電事故;

(6)在不影響通信線路質量的前提下,應將所作業的線路絞線入地,以防已方線路遠距離與電力擦碰輸入電源而導致觸電;

(7)參與施工作業人員,穿、戴應符合安全規範要求,使用絕緣工具。

5、在低壓電力線等上跨越應用保護支架托住纜線,以免纜線下碰電力線造成觸電。

6、在高壓線下穿放鋼絞線時,應設置保護架,同時將鋼絞線用繩索控制在電杆上(不捆死),特別在通信線吊檔放線或緊線時,更要採取可靠措施,以防鋼絞線和電(光)纜跳起碰到高壓線上發生觸電事故。

7、在杆頂有電力線交越時,作業人員頭部不超過杆頂。

8、在地下電纜與電力電纜交叉或平行埋設時,施工人員必須反覆核對電力電纜位置,確實無誤保留餘量後方能施工作業。

十七、“三線交越”規範與要求

1、架空通信線路與電力線路等交越其最小淨距應達到如下標準(電力線有防雷保護裝置);

(1)與電力用户線交越其二線間的淨距應達到0.6米以上;

(2)與1千伏及以下低壓電力線或農村高壓廣播線交越其二線間的淨距應達到1.25米以上;

(3)與1至10千伏高壓電力線交越其二線間的淨距應達到2米以上;

(4)與20至110千伏高壓電力線交越其二線間的淨距應達到3米以上;

(5)與154至220千伏高壓電力線交越其二線間的淨距應達到4米以上;

2、直埋式通信線路與電力電纜交越、平行的最小淨距:

(1)電力電纜電壓小於35千伏,交越時應保持0.5米以上,平行時應保持0.5米以上;

(2)電力電纜電壓大於35千伏,交越時應保持0.5米以上,平行時應保持2.0米以上;

3、通信線上方有跨越的10千伏以下的電力線、低壓用户線及農村高壓廣播線,不論其淨距是否達標,是裸線、皮覆線、塑料線還是橡膠線均應都做安全保護措施。10.5千伏及以上高壓電力線不安裝保護套管。

4、安全保護措施是指架空保護線、三線交叉保護管、絕緣保護夾板等。

5、安裝三線交叉保護管其長度應超出電力等強電線路寬度兩端各一米以上並在兩端加裝防滑卡。如交越點淨距較高,應適當加長安全保護措施長度。

6、同杆架設的多條電(光)纜,鋼絞線第一道與第二道之間淨距不到40釐米的上下兩條線路均要做安全保護措施;超出40釐米以上的,上做,下不做安全保護措施。

7、搭掛電力杆路的電信線路,必須通過整治遷改到安全路由上。對於電力線路等搭掛電信杆路的,應向當地主管部門發出書面通知,共同協商解決。

8、凡跨越主要公路等的架空線路應安裝警示標誌,跨越高度(最小垂直距離)不符合維護規程要求的必須予以升高。

9、城鎮道路兩側的架空杆路及拉線所處位置不能防害車輛及行人,並做好拉線保護套管。

10、架空線路及交接設備應按規定做好接地。

11、“三線交越”治理要實行動態態跟蹤管理,做到發生一處、整改一處、列管一處、考核一處。

十八、地下室、無人站及人孔內工作安全要點

1、進入地下室、無人站及人孔內至少有二人在場,並先行通風(自然法和機械法)

2、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上述場地。

3、使用噴燈注意通風,預防中暑,加油加熱應在室、孔外工作。

4、吊放設備,注意安全,防止砸傷。

5、市區人孔打開要放置安全標誌或圍欄。

十九、布入架空、管道電(光)纜作業安全要點

1、車來人往繁華地區面放電(光)纜,沿線應設安全標示,並有專人負責指揮車輛行人。

2、放電(光)纜前應對纜盤清理,以免釘子傷人。

3、放電(光)纜時,應保持水平,纜盤離地面不可太高,以自由轉動為宜。

4、牽拉引線,鋼絲繩及敷設電纜時應戴手套。

5、布放電(光)纜應專人指揮,統一信號,保持通信聯絡。

6、布放架空電纜,密切注意與電力線等交越的安全距離,要嚴防觸電,遇公路、鐵路道口處,不準影響行人、車輛和列車通行。

二十、敷設埋式電(光)纜作業安全要點

1、放纜時,必須做到以下四條:

(1)統一指揮,規定哨令旗語,保持通信聯絡;

(2)對電(光)纜盤應嚴加看管,電(光)纜應從上方牽出,牽引速度勻速,不要太快;

(3)抬距不可過長,要保證電(光)纜的曲率半徑;

(4)電(光)纜嚴禁拋甩,電(光)纜下溝時不得強行踩踏。

2、放電纜完畢必須進行全線檢查,有氣壓的要複查氣閉是否良好後立即填入20釐米細土,不使電纜外露,交通口應及時填平或搭臨時便橋,儘快恢復交通。

二十一、通信管道施工安全規定

(一)管道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

1、施工前,要積極與市政、交通等部門以及沿線各單位聯繫,取得各有關手續手方可進行。施工現場應按交通、市政、城管等部門規定設置如下標誌:施工告示牌、交通指示牌、施工標誌燈以及其他安全標誌與設施,包括安全旗、安全紅燈、防護欄、臨時便橋等。

2、施工現場存放材料、工具和設備,應避免影響交通和不影響建築物及設施的安全為原則;水泥管塊平放,碼放高度不應超過四層;人孔口圈碼放高度不應超過二層;水泥、砂石和水泥管塊不應靠牆或依靠其它設施堆放。

3、在施工現場遵守交通規則,運送物料或攜帶工具時,注意行人和車輛,穿越道路時,不得與機動車爭道搶行。

4、注意文明施工,在作業過程中應及時清掃,防止“颳風塵土起”,“下雨腳採泥”。使用路面切割機等噪聲較大的機械施工,應合理安排施工作業時間,做到不擾民。

(二)挖掘管道溝、人孔坑作業安全:

1、挖掘溝、坑之前,應採取的安全防護措施:

(1)施工前,要熟悉管道路由沿線市政管線等的分佈情況,在現場作好標誌,做好安全宣傳工作;

(2)離溝、坑邊緣較近的建築物和設施及樹木,且有倒塌或損壞可能的,應按有關部門的規定與要求,預先採取支撐、加固和保護措施;

2、挖溝時二人相鄰距離需保持2米以上;應根據土質以及溝、坑深度和底部寬度,挖出自然坡度,不得垂直往下挖掘;嚴禁“挖空底腳”或出現“探頭”、“鼓肚”。

3、邊挖掘邊支撐護土板(也叫檔土板),一般採用“一字型”、“井字型(含雙井字型)”和“密排型”三種護土板。在以下部位、以下情況,必須支撐護土板:

a、溝、坑距機動車道較近處;

b、與其它溝交叉處或平行距離較近處;

c、不能按規定放置坡度處;

d、距離建築物和設施較近處;

e、溝、坑底部低於地下水位時;

f、回填土、砂土、流砂、砂石、碎石地帶;

g、搭設臨時機動車便橋處;

4、在溝、坑邊沿80釐米以內,不準堆放土、石方;在80釐米以外堆土的高度一側出土,不應超過1.5米;兩側出土,不應超過1米。

5、挖掘出來的土、石方不得埋壓在消火栓、雨水口、測量標誌和郵政信筒旁。挖出來的土、石方不得靠房屋或牆壁堆放,以防潮濕或被擠倒。

6、遇有上、下水、煤氣管道線和坑道、枯井、防空洞等設施,立即報告現場負責人處理,並慎重作業,防止碰壞。

(三)溝、坑內作業安全:

1、溝、坑內作業應戴安全帽;上、下溝、坑應使用梯子,不準蹬踩護土板、地下管線及設施。

2、溝、坑內設置的護土板不準隨意拆除,因操作需要拆除或移動撐木時,應經現場負責人同意方可拆移,並採取其它有效措施,防止塌方。

3、在溝、坑內作業應隨時注意溝坑壁有無異常情況;不準上、下拋扔工具、材料。嚴禁在溝、坑內躺、卧休息。

4、在溝、坑內裝置模板應牢固,避免釘子尖露出。拆除模板應隨拆隨清理、隨起釘子。不準在溝、坑邊沿亂放。

5、水泥管塊不應斜放或立放於溝邊;重疊平放時不應超過二層;溝邊土質較鬆不應存放水泥管。

6、使用手推車運送砂漿、砂石、砼往溝、坑傾倒時,車輪距溝、坑邊沿至少保持30釐米距離,並設置土墩,以防失控,手推車墜落溝、坑。

7、鋪設水泥管塊時,作業人員須相互配合,防止砸腳和擠壓手指。

8、砌人(手)孔時,應使用“木榴子”傳送機磚,嚴禁拋扔,支搭腳手架應穩固,腳手板厚不應小於5釐米。

9、搬運、安裝人孔口圈,應防止碰傷手腳,安裝完畢應及時將蓋子蓋好。

10、在人孔坑已回填的人孔內作業時,應設置防護欄或安全旗。

(四)回填土作業安全

1、回填土之前,應先拆除護土板,拆除檔土板時須謹慎,如遇有塌方危險,應先回填一部分土夯實後再拆,拆除的方法是:由下往上依次逐步拆除,不準將一組或一段溝的擋土板同時全部拆除。危險性較大的部位,經批准可不予拆除。

2、溝、坑邊沿建築物、設施的加固支撐,須在回填夯實之後再拆除,不準先拆除後回填土。

3、拆除各種臨時便橋時,溝內不得有人作業,先回填土夯實恢復交通後再拆除。

4、各種安全標誌、設施應在回填土夯實後,能夠恢復交通時方可拆除,當溝、坑的土未與地面填平時,不得把防護欄全部撤走。

5、回填土時,先用細土同時回填管道兩側,並同時夯實,然後分層回填逐層夯實。

6、回填土時應防止砸壞管帶及人孔外壁和溝、坑的其它管線及設施。不準往溝、坑內回填磚、瓦、石塊或其它硬物。

線路施工管理制度 篇2

一、為切實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加強通信線路施工、維護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通信線路施工、維護中安全事故發生,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勞動保護相關規定,特制定本細則。

二、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和完善線路施工、維護安全生產管理,確保通信線路施工、維護安全。

三、加強對通信線路施工、維護的安全檢查、監督與指導,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經常開展通信線路施工與維護安全宣傳教育,營造安全生產氛圍,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修養,強化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防範事故的綜合能力

四、加強對外來通信線路施工企業的安全管理,認真審查施工企業的施工資質和參與項目施工人員的上崗資格,檢查施工企業的安全制度和必要的安全設施配備情況。參與鑫泰通信工程項目施工的各施工企業必須將以上材料向建設單位備案,簽訂施工合同時,必須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各自的責任,做到各司其職。工程項目嚴禁非法轉包。

五、加強通信線路設計管理,按規範要求,保證通信線路與電力線等“三線”的安全隔距,設計時應充分考慮通信線路施工、維護安全,特殊地段應提出可行的安全方案,所有與通信線路交越或臨近的`電力線等必須在施工圖紙上明確標註。各通信線路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必須對所施工的線路環境進行勘測與調查,掌握第一手安全資料,開工前必須制定針對性的詳實的安全方案和措施,無安全方案和措施不得開工。各通信線路施工、維護單位必須按工程設計和施工、維護規程操作要求進行,不得擅自更改工程設計。

六、通信線路施工、維護作業人員都應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取得“操作證”,方能在通信線路上施工與維護作業,並每項兩年複審。

七、從事通信線路施工、維護作業人員應定期(最長不超過三年)進行身體檢查,對患有心臟病、癲癇病、高血壓、嚴重貧血,高度近視、患有傳染性疾病及其它不適於高空作業人員者不得從事登高作業。

八、通信線路施工、維護班組應設安全責任人和兼職安全員,重要工序、重點地段必須有專人把關管理。通信線路施工、維護人員不準酒後作業。

九、通信線路施工、維護班組及個人應定期與不定期對上杆用具,工具設備、儀器儀表、防護用品等進行安全檢查,確保生產用具、器材等完好,並作好檢查記錄。發現不良情況應立即整改。

十、通信線路施工、維護作業人員,在施工、維護現場應準確穿戴合格的防護用品,不戴安全帽、不穿絕緣鞋、不帶測電筆者不得在通信線路上作業。

十一、通信線路施工、維護單位在工作進場前應配置配足如下安全標誌:(1)紅旗、綠旗、紅燈、串紅旗或串綠旗(2)圍欄(3)錐形路障(4)警示燈或警告燈(5)告示牌、警告牌等,以便在通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的特殊場地使用。

線路施工管理制度 篇3

該技術措施是工程項目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業主的相關規定與要求及安全施工的實際需要編制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本項目的安全管理技術措施如下:

1、保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

(1)凡是進入現場施工的作業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和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電力部門的有關安全作業規章、規程、規定和電力安監部門的其他安全條例。

(2)凡是進入現場作業的操作人員必須清楚知道所操作的設備的電壓等級。並知道人與該帶電體的最小的安全距離

電壓等級(kv)安全距離(m)

35kv 1.0

110kv 1.5

220kv 3

500kv的安全距離為5米

(3)各種機具設備、材料、構件、臨時設施等,必須完備,要求必須是絕緣的機具、材料、構件、臨時設施等要經過絕緣試驗確保合格後方可使用。

(4)防火設施要遵照供電和公安消防的規定。

(5)根據工程需要施工現場應做安全防護措施,以及各種安全設備和標誌,確保作業安全。

2、防止高空墜落和物體打擊事故

(1)保證高空作業的腳手架、平台、斜道、靠梯、跳板等設施的堅固和穩定。

(2)上杆塔作業前應先檢查杆根是否牢固。嚴禁攀爬杆基不牢固的杆塔。

(3)高空作業或在杆塔上作業必須使用安全帶和戴安全帽。安全帶應系在電杆和牢固的構件上。繫好安全帶後必須檢查扣環是否扣牢,在杆塔上轉位時,不得失去安全帶保護。

(4)攀爬杆塔腳釘時,要檢查腳釘是否牢固。

(5)上橫擔時,應檢查橫擔的鏽蝕情況,檢查時安全帶應系在主杆上。

(6)嚴禁高空作業人員從高處拋投任何物料,現場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在杆塔上作業傳遞材料時要用絕緣繩索傳遞,不得亂丟,杆塔下應防止行人逗留。

(7)構件和材料施工吊裝時,吊具必須牢固,嚴禁吊臂下站人,並規定安全通道。

(8)在樓梯口、陽台口、電梯口、及變電站內的電纜井口及預留孔洞處必須安裝防護措施。

(9)不準在5級以上強風或大雨、霧、雪天從事露天高空作業。

(10)禁止患高血壓、心臟病等不適應高空作業人員從事高空作業,嚴禁酒後從事高空作業。

3、預防機械傷害事故

(1)必須健全機械的防護裝置,防止轉動部分傷人。

(2)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勞動保護規定,佩帶防護用具。

(3)所有機械設備、起重機械器具都要經常檢查、保養和維修,保持其靈敏度。

4、防止觸電事故

(1)健全用電管理制度,執行用電佈設安全標準,運行管理,定期檢查制度;

(2)做好電器設備防護措施,採取安全電壓。

(3)有計劃的組織操作人員學習安全用電知識,嚴禁無證人員從事電氣作業。

(4)在高壓帶電設備區工作要認真的.觀察、瞭解所有帶電設備是多少kv的高壓設備,自己的作業工具是否適合在該區作業,要認清自己的作業範圍,杜絕誤碰非作業對象設備。就是知道某些設備是不帶電的也要視同設備帶電,不去觸摸或接近到非安全距離內。

(5)在高壓帶電作業區搬動梯子等超長物件時,要平挪平放,不得立挪立放。

5、預防中毒、中暑,預防職業病

(1)施工中使用具有毒性材料,應嚴加保管,限量使用,有防毒的措施。

(2)對設備採用噴塗反腐塗料時,要帶防護面罩和口罩。

(3)對從事高温和夏季露天作業人員,要採取降温和其他有效措施。

(4)減少在烈日下工作時間,減少或杜絕日射病和塵肺病,非要在烈日工作的要做到在質量和安全有保證的情況快乾多休,以免中暑。

6、雨季和冬季施工的安全措施

(1)凡露天使用電器設備和電閘等,都要有可靠的防雨防潮措施。

(2)雪霜後,應儘快清掃現場和腳手架,防止滑到或墜落,在雪霜還沒有徹底化完時不得攀爬和進行金屬構件的除鏽和刷油。

(3)冬季要建立嚴格的取暖制度,防止火災的發生。

安全教育和培訓

1、項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訓,應實行逐級負責制。確保全員受到應有的安全工作規程、規定、制度和相應的安全與健康知識,安全素質和環境保護知識的教育、培訓。

2、新招收錄用的工人,必須經過進行不少於40個課時的三級(公司.企業,班組)安全教育,緊急救護培訓和專業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現場工作。新轉崗的人員上崗前也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崗位培訓和考試合格。

3、按國家規定屬特種作業.危險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持有主管部門頒發的操作證方可上崗。

4、企業單位僱傭的合同工,非本企業的實習人員及其他人員,必須經過有關的安全知識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現場工作。

5、對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型機械(機具)以及職工調換工種等,必須進行適應新操作方法、新崗位的安全技術培訓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

6、對因違反及事故責任而下崗的職工,應組織進行復工前的安全培訓、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可重新競爭上崗工作。

7、工程項目安全教育、培訓。必須使所有施工人員熟練掌握觸電、中毒、外傷等現場急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線路施工管理制度 篇4

1:1術語

1、安全警示:安全警示一般常用於施工地段,危險地段和交通事故,突發事件的隔離。

2、高空作業:所謂高處作業是指人在一定位置為基準的高處進行的作業。

3、架空光纜:架空光纜是架掛在電杆上使用的光纜。架空光纜敷設方式可以利用原有的架空明線杆路,節省建設費用、縮短建設週期。架空光纜掛設在電杆上,要求能適應各種自然環境。一般用於長途二級或二級以下的線路,適用於專用網光纜線路或某些局部特殊地段。

4、管道光纜:通信光纜敷設方式的一種。管道敷設一般是在城市地區,管道敷設的環境比較好,因此對光纜護層沒有特殊要求,無需鎧裝。

5、材料檢驗:通過觀察、測量和試驗確定材料<>的質量是否符合使用要求的過程和方法,是保證產品安全和壽命的必要手段。

6、光纜:它是利用置於包覆護套中的一根或多根光纖作為傳輸媒質並可以單獨或成組使用的通信線纜組件。

7、光纜接頭盒:主要是在適用於各種結構光纜的架空、管道、直埋等敷設方式之直通和分支連接。

8、光纜熔接:光纜熔接是一項細緻的工作,特別在端面製備、熔接、盤纖等環節,要求操作者仔細觀察,周密考慮,操作規範。本文為您詳細介紹了其中的步驟和實際操作技巧。

9、個人防護用品:為使作業人員在施工活動過程中免遭或防止事故帶來的傷害而提供的個人穿戴的勞動防護用品。

2:1風險評估

1、通信管井內作業有毒氣體傷害:井下或其他封閉環境存在有毒氣體,沒有事先通風和檢驗有毒氣體濃度。

2、管道施工未設置安全警示設施,造成交通事故。

3、管井下作業,路面沒有設置安全警示設施或留人職守,井面重物打擊傷害。

4、開挖位置附近已敷設供排水、燃氣、電力線纜、通信線路等地下設施,作業無保護措施造成重大事故。

5、高空作業未按照要求佩戴好安全帶。

6、沒有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7、沒有設置監護區域或無人監護導致人員高處墜落。

8、立杆人力不夠,造成電杆倒下壓傷人。

9、抬、立杆時用力不均,導致杆斷傷人。

10、立杆開挖時(打洞)挖斷重要光/電纜或其他地下管線設備。

11、電力線路下進行立杆作業,電杆與電力線的安全距離不夠,導致人員觸電事故。

12、天氣潮濕,引起強電弧觸電。

13、在系統割接、接續、測試時可能會出現失誤操作。

14、施工區域動火,切割、燒焊、鑽孔等火屑引起火災。

3:1防範措施

1、做好現場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明確現場安全員。

2、下井前或進入其他封閉環境前要先用毒氣測試儀或採用生物測試法進行檢測。

3、在井下或其他封閉環境內施工要使用抽風設備,確保通空氣流通良好。

4、作業發現有身體不適的立即停止作業。

5、發現有人中毒,採取正確措施,切忌盲目施救,避免二次中毒。

6、井下作業井口留人值守,施工前檢查安全警示措施是否到位。

7、井口附近不要放置重物。

8、夜間設置警示閃爍燈或紅燈。

9、向有關部門瞭解施工區域市政設施分佈情況。

10、對供排水、燃氣、電力線纜、通信線路等地下設施做好保護措施和警示標識

11、制定“施工現場搶修應急預案”,備好人員、工器具、車輛等。

12、高空作業時,必須先測試是否帶電,必須使用安全帶保護,安全帶圍杆繩放置位置應在距杆梢50釐米以下。

13、在杆上作業應戴安全帽,必要時在杆周圍設置護攔。

14、高空作業附近設置監護區域,專人監護。

15、立杆開挖時,查勘是否有重要光/電纜或其他地下管線設備。

16、在電力線下面或附近施工時,確保與電力線的安全距離或臨時停電。

17、立杆前應觀察地形及及周圍環境,根據所立電杆的粗細、長短和重量合理配備作業人員明確分工,專人指揮。

18、在電力線下面或附近施工時,確保與電力線的安全距離,嚴防與電力線靠近。

19、應與高壓線保持國家法律規定的安全距離。

20、所用的工具與材料不得觸及電力線及其附屬設備。

21、施工全過程一定要佩戴安全帽。

22、新舊纜做好明確標識,待割接纜時必須兩人現場核實、確認無誤。

23、儘量避免觸碰和踩踏現有線纜,視情況需要,對現有線纜用保護材料進行包裹保護。

4:1防範規定

4:1:1安全警示

1、在城鎮的下列地點作業時,應根據有關規定設立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防護圍欄等安全設施和設置警戒人員。必要時應搭設臨時便橋等設施,並設專人負責疏導車輛、行人或請交通管理部門協助管理。

(街巷拐角、道路轉彎處、交叉路口;有礙行人或車輛通行處;在跨越道路架線、放纜需要車輛臨時限行處;架空光(電)纜接頭處及兩側;挖掘的坑、洞、溝處;打開井蓋的人(手)孔處;跨越十字路口或在直行道路中央施工區域兩側。)

2、安全警示標誌和防護設施應隨工作地點的變動而轉移,作業完畢應及時撤除,清理乾淨。

3、施工需要阻斷道路通行時,應事先取得當地有關單位和部門批准,並請求配合。

4、在公路、高速公路、鐵路、橋樑、通航的河道、市區等特殊地段施工時,應使用有關部門規定的警示標誌,必要時派專人警戒看守。

施工作業區內嚴禁一切非工作人員進入。嚴禁非作業人員接近和觸碰正在施工運行中的各種機具與設施。

5、在城鎮和居民區內施工使用發電機、空壓機、吹纜機、電錘、電鋸、破碎錘(炮)等,有噪聲擾民時,應採取防止和減輕噪聲擾民措施,並在相關部門規定時間內施工。需要在夜間施工的或在禁止時間內施工的,應報請有關單位和部門同意、批准。

6、施工現場有兩個以上施工單位交叉作業時,建設單位應明確各方的安全職責,對施工現場實行統一管理。

4:1:2人(手)孔、地下室內作業

1、應遵守建設單位、維護部門地下室進出、人孔開啟封閉的規定。

2、進入地下室、管道人孔前,必須進行氣體檢查和監測,確認無易燃、有毒、有害氣體並通風后方可進入。作業時,地下室、人孔應保持自然和強制通風。尤其在“高井脖”人孔內施工,必須保證人孔通風效果。

3、在地下室、人孔內作業期間,作業人員若感覺呼吸困難或身體不適,應立即呼救,並迅速離開地下室或人孔,待查明原因並處理後方可恢復作業。

4、作業時發現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氣體時,人員必須迅速撤離。嚴禁開關電器、動用明火,並立即採取有效措施,排除隱患。

5、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地下室或人孔。嚴禁在地下室吸煙和生火取暖。地下室、人孔照明應採用防爆燈具。

6、嚴禁在地下室、人孔內點燃噴燈。使用噴燈時應保持通風良好。

7、在地下室、人孔內作業時,地下室或人孔上面必須有人監護。上下人孔的梯子不得撤走。

8、地下室、人孔內有積水時,應先抽乾後再作業。遇有長流水的地下室或人孔,應定時抽水。

9、開啟人孔蓋及作業

啟閉人孔蓋應使用專用鑰匙。上下人孔時必須使用梯子,放置牢固。不得把梯子搭在人孔內的線纜上,嚴禁作業人員蹬踏線纜或線纜托架。

在有行人、行車的地段開啟孔蓋施工前,人孔周圍應設置安全警示標誌和圍欄。晚上作業必須設置警示燈,作業完畢確認孔蓋蓋好再拆除。

雨、雪天作業時,在人孔口上方應設置防雨棚,人孔周圍可用砂土或草包鋪墊。

4:1:3登高作業

高處作業時,嚴禁在無安全防護措施的情況下操作,相應施工人員必須是具備高處作業證書的專業人員,施工前仔細檢查安全防護裝備的性能是否良好,並嚴格按安全規範要求進行施工,安全防護帶、安全帽、工作膠鞋等安全防護裝備必須佩戴齊全,嚴禁酒後、帶病、疲勞、高温、過寒等情況下野蠻施工。

4:1:3:1上梯作業

1、應經常檢查登高梯的完好性,是否牢固和平穩。凡是已經摺斷、鬆弛、破裂、防滑膠墊脱落、腐朽、變形的梯子,不得使用。使用單梯或較高的人字梯時,應有專人扶梯。有架空電線和其他障礙物的地方,不得舉梯移動。登高梯所搭靠的支撐物必須堅固,並能承受梯上的最大負荷。上下登高梯時不得攜帶笨重的工具和材料。

2、登高梯上不得有兩人同時工作。使用金屬登高梯時,踏板必須做防滑處理,梯腳應裝設防滑絕緣橡膠墊,施工人員應穿絕緣膠鞋。登高梯搭靠在牆壁、吊線上使用時,梯子上端的接觸點與下端支持點間水平距離應等於接觸點和支持點間距離的1/4至1/3。當梯子搭靠在吊線上時,梯子上端至少應高出吊線30 cm,但高出部分不得超過梯子高度的1/3。(梯子上部裝雙鐵鈎的除外)。靠在電杆上的登高梯上端應綁紮u型鐵線環或用繩子將梯子上端固定在電杆上或吊線上。在登高梯上作業時,不得一腳踩梯,另一腳踩在其他物件上面。不得用腿腳移動梯子。登高梯不用時,應隨時平放。在電力線、電力設備下方或附近,嚴禁使用金屬伸縮梯。

3、使用高凳前應檢查高凳是否牢固和平穩。凳腿、踏板材質應結實。上下高凳時不得攜帶笨重材料和工具。一個人不得腳踩兩隻高凳作業。

4:1:3:2登(上)杆作業

1、登杆前必須認真檢查電杆有無折斷的危險。如發現有腐爛現象的電杆,在未加固前,不得攀登。登杆時應注意觀察及避開杆頂周圍的障礙物。

2、登杆到達杆上的作業位置後,安全帶應兜掛在距杆梢50 cm以下的位置。利用上杆釘登杆時,必須檢查上杆釘安裝是否牢固。如有斷裂、脱出危險不準蹬踩。利用上杆釘或腳釦上下杆時不準二人以上同時上下杆。

3、登杆時除個人配備的工具外,不準攜帶笨重工具。材料、工具應用工具袋傳遞。在電杆上作業前,必須繫好安全帶,並扣好安全帶保險環後方可作業。

4、杆上作業,所用材料應放置穩妥,所用工具應隨手裝入工具袋內,不得向下拋扔工具和材料。

5、在杆下用緊線器拉緊全程吊線時,杆上不準有人。待拉緊後再登杆擰緊夾板、做終結等。

6、升高或降低吊線時,必須使用緊線器,尤其在吊檔、頂檔杆操作必須穩妥牢靠,不許肩扛推拉。

7、電杆上有人作業時,杆下週圍必須有人監護(監護人不得靠近杆根),在交通路口等地段必須在電杆周圍設置護欄。

4:1:4在供電線及高壓輸電線附近作業

1、作業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絕緣手套,穿絕緣鞋和使用絕緣工具。

在原有杆路上作業,應先用試電筆檢查該電杆上附掛的線纜、吊線,確認沒有帶電後再作業。

2、在通信線路附近有其他線纜時,在沒有辯明清楚該線纜使用性質前,一律按電力線處理。

3、在與電力線合用的水泥杆上作業時,作業人員必須注意與電力線等其他線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4、在電力線下或附近作業時,嚴禁作業人員及設備與電力線接觸。在高壓線附近進行架線、安裝拉線等作業時,離開高壓線最小空距應保證:35kv以下為2.5m,35 kv以上為4m。

5、光、電纜通過供電線路上方時,應事先通知電力部門派人到現場停止送電,並經檢查確實停電後,才能開始作業。通信施工作業人員不得將供電線擅自剪斷。停送電必須在開關處懸掛停電警示標誌,有專人值守,嚴禁擅自送電。在結束作業並得到工地現場負責人正式通知後方可恢復送電。不能停電時,可採取搭設保護架等措施,但必須做好充分的安全準備,方可施工。

6、如需在供電線(220v、380v)上方架線時,嚴禁用石頭或工具等繫於纜線的一端經供電線上面拋過。此時,可在跨越電力線處搭設安全保護架,將電力線罩住,施工完畢後再拆除。作業中,放線車和吊線均應良好接地。如布放吊線,先在跨越電力線的上方做單檔臨時輔助吊線,待吊線沿其通過並全程安裝完畢後再拆除臨時輔助吊線。

7、遇有電力線在線杆頂上交越的特殊情況時,作業人員的頭部不得超過杆頂。所用的工具與材料不得接觸電力線及其附屬設備。

8、當通信線與電力線接觸或電力線落在地面上時,必須立即停止一切有關作業活動,保護現場,禁止行人步入危險地帶。不得用一般工具觸動通信纜線或電力線。應立即報告施工項目負責人和指定專業人員排除事故。事故未排除前,不得擅自恢復作業。

9、在有金屬頂棚的建築物上作業前,應用試電筆檢查確認無電方可作業。

10、在電力線下架設的吊線應及時按設計規定的保護方式進行保護。

5:1傳輸線路施工安全職責

1、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工程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施工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應當經通信行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施工單位應保證所有參加工程項目的人員必須經過培訓,並考核合格。其生產安全教育培訓情況應記入個人工作檔案。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

2、企業主要負責人、工程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應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企業必須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並根據各工程施工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當發生安全事故時,應及時、如實地報告。

3、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不能立即處理時應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4、施工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自覺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崗位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和操作規程,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5、當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時,施工人員應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接到報告的人員應當及時予以處理。

6、施工人員有權瞭解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有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當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作業現場。

7、施工人員在施工生產過程中,必須按照國家規定不同的專業需要,正確穿戴和使用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從事特殊工種的作業人員在上崗前,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和操作技能的培訓和考核,並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後方可上崗。

6:1安全員的安全職責

1.全面負責傳輸線路施工項目的安全管理和協調工作,制定傳輸線路施工項目的總體安全管理制度,審查、審批各施工組制定的安全措施是否合理、可行、實用。

2.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要求檢查各施工點的安全作業、文明作業執行情況,對違章作業作記錄並及時做出處理意見和整改措施。

3.對工程施工成員進行工程施工的安全教育。

4.檢查各施工組的車輛、工具、儀表的使用狀況,並做出紀錄,對違章的做出處理意見。

5.協助項目經理,協同技術負責人對工程施工的技術安全性進行評定。

7:1施工作業隊安全教育

1、在行人較多的地方立杆作業時應劃定安全區,設置圍欄,嚴禁非作業人員進入現場。

2、立杆前,必須合理配備作業人員。立杆用具必須齊全、牢固、可靠,作業人員應能正確使用。豎杆時應設專人統一指揮,明確分工。

3、使用腳釦或腳蹬板上杆時,應檢查其完好情況。當出現腳釦帶腐蝕、裂痕,彎鈎的橡膠套管(橡膠板)破損、老化,腳蹬板扭曲、變形、螺絲脱落等情形之一時,嚴禁使用。不得用電話線或其他繩索替代腳釦帶。

4、布放鋼鉸線前,應對沿途跨越的供電線路、公路、鐵路、街道、河流、樹木等調查統計,針對每一處的具體情況制定和採取有效措施,保證布放時的安全通過,如鋼絞線跨越低壓電力線,必須設專人用絕緣棒托住鋼絞線,不得擱在電力線上拖磨。

5、在杆上收緊吊線時,必須輕收慢緊,嚴禁突然用力。收緊後的吊線應及時固定、擰緊中間沿線電杆的吊線夾板並做好吊線終端。

6、在吊線上布放光(電)纜作業前,必須檢查吊線強度。確保吊線不斷裂、電杆不傾斜、吊線卡擔不鬆脱時,方可進行布纜作業。在架空鋼絞線上進行掛纜作業時,地面應有專人進行滑動牽引或控制保護。

7、拆除吊線前,應將杆路上的吊線夾板逐步鬆開。如遇角杆,操作人員必須站在電杆彎角的背面。

8、在原有杆路上作業,應要求施工人員先用試電筆檢查該電杆上附掛的線纜、吊線,確認不帶電後再作業。

9、在供電線及高壓輸電線附近作業時,作業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絕緣手套、穿絕緣鞋和使用絕緣工具。嚴禁作業人員及設備與電力線觸碰。在高壓線附近進行架線、安裝拉線等作業時,離開高壓線最小空距應保證:35kv以下為2.5m;35kv以上為4m。

10、當架空的通信線路與電力線交越達不到安全淨距時,必須根據規範或設計要求採取安全措施。

11、在電力線下架設的吊線應及時按設計規定的保護方式進行保護。嚴禁在電力線路正下方立杆作業。嚴禁使用金屬伸縮梯在供電線及高壓輸電線附近作業。

12、在跨越電力線、鐵路、公路杆檔安裝光(電)纜掛鈎和拆除吊線滑輪時嚴禁使用吊板。

13、當通信線與電力線接觸或電力線落在地面上時,必須立即停止一切作業,保護現場,禁止行人步入危險地帶。不得用一般工具觸動通信纜線或電力線,應立即要求施工項目負責人和指定專業人員排除事故。事故未排除前,不得恢復作業。

14、在江河、湖泊及水庫等水面截流作業時,應配置並攜帶必要的救生用具,作業人員必須穿好救生衣,聽從統一指揮。

15、在橋樑側體施工應得到相關管理部門批准,作業區周圍必須設置安全警示標誌,圈定作業區,並設專人看守,作業時,應按設計或相關部門指定的位置安裝鐵架、鋼管塑料管或光(電)纜。嚴禁擅自改變安裝位置,損傷橋體主鋼筋。

16、在牆壁上及室內鑽孔布放光(電)纜時,如遇與近距離電力線平行或穿越,必須先停電後作業。

17、在跨越街巷、居民區院內通道的地段布放鋼絞線、安裝光(電)纜掛鈎應使用梯子,設專人扶、守、搬移,嚴禁使用吊線坐板方式在牆壁間的吊線上作業。

18、在建築物的金屬頂棚上作業前,施工人員應用試電筆檢查確認無電方可作業。

19、在林區、草原或荒山等地區作業時,不得使用明火。確實需動用明火時,應徵得相關部門同意,同時必須採取嚴密的防火措施。

20、施工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進入高速公路施工現場時,必須穿戴專用交通警示服裝。按相關部門的要求,設專人擺放交通警示和導向標誌,維護交通安全。施工安全警示標誌擺放應根據施工作業點“滾動前移”。收工時,安全警示標誌的回收順序必須與擺放順序相反。

8:1傳輸線路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內容

1、施工現場必須有指定的安全員。

2、特種作業施工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資格證(電、焊、登高、起重、司吊等)。

3、施工場地應進行施工圍攔架設,並掛設工程標誌牌、安全文明標誌牌。

4、在公路、街道、公共場所施工時,現場必須設置交通標誌、防護線及施工警示牌,同時做好現場的圍護工作,嚴禁外來人員進入施工場地,在市區進行管道施工時,須設置封閉型的圍欄設施。

5、道路兩側施工,放置安全標識物,嚴禁施工材料佔道擺放。

6、進入施工現場戴好安全帽,並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7、對進場材料嚴格檢驗,發現不合格材料,絕對不能在工程中使用.

(如電杆、地錨石、鐵件等)

8、嚴禁功能失常、帶有故障、超期使用的機具、設備運入施工現場。

材料設備有可能在施工過程中陸續到齊,後到的材料設備必須檢驗合格。

9、在機械操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後操作。

10、各種電動機械設備應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裝置,才可啟動施工。

11、工作前應檢查機械、工具等,確認完好方可使用。

12、直埋光纜接頭應安排在地勢平坦和地質穩定地點,避開水塘、河流、溝渠及道路等。

13、在站點施工時,嚴禁用裸露的線纜直接塞入插座內供電。

14、施工單位已設定專職安全員、質檢員,對所屬單位承建項目每一施工環節的安全和質量進行監督。

15、每天作業前及施工中,現場作業人員必須進行施工機械的檢查。

16、對特殊地質達不到規定埋深的,要做水泥護墩保護,水泥護墩規格要符合設計規範要求。

17、嚴禁進局光纜與電力線走同一饋線孔,進局光纜須在饋線孔前作滴水彎,用卡釘固定,饋線孔要封堵。

9:1工程驗收工作職責分工

9:1:1建設單位工作職責

1、組織參建人員,對重要分項工程、隱蔽工程、試驗的驗收並進行審核,參加對重大施工技術問題的攻關和解決。

2、組織人員審查竣工資料,參加工程的初驗,組織竣工驗收;

3、負責起草與工程相關的合同及甲供材料、設備供貨合同,組織與承包商、供應商進行合同洽談及簽定、隊伍考察等準備工作,主辦項目的招標具體事宜,會同公司各部門做好工程招投標工作,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辦招投標手續。

9:1:2監理單位工作職責

1、督促、檢查承包單位按業主及檔案的要求編制竣工文件,審查承包單位報送的竣工資料,並對工程質量進行竣工預驗收,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2、編制監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3、參加由業主組織的竣工驗收,並提供相關監理資料。

9:1:3參建單位工作職責

1、負責保證工程施工質量、進度、安全;配合建設、監理單位驗收。

2、負責對工程驗收中發現的工程質量問題,及時整改,並達到驗收標準。

3、負責向建設單位提交竣工資料及建安決算。

9:1:4維護單位工作職責

1、負責參與工程建設項目驗收工作,就工程建設質量,設備運行質量情況進行驗收,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要求。

2、負責初驗後對網絡資源更新完成情況進行驗收、確認及資源更新。

3、負責初步驗收後試運行期間的設備、網絡維護工作。

4、負責發現、監督設備試運行期間網絡運行質量及網絡運行問題,及時要求設備廠商解決網絡遺留問題。

5、負責竣工驗收工作中對網絡質量及運行情況的確認。

10:1相關參考制度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信息工程部分)

3、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操作規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工業和信息化部20xx年發佈)

4、《通信建設工程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管理暫行規定》

5、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_國務院令第393號

6、關於印發《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規〔20xx〕111號

7、gb50374-20xx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

8、yd 5102-20xx通信線路工程設計規範

9、yd 5121-20xx通信線路工程驗收規範

10、yd 5123-20xx通信線路工程施工監理規範

11、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浙江有限公司傳輸工程監理規範(gc-gf008-20xx)

12、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浙江有限公司傳輸工程監理規範(gc-gf008-20xx)

13、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浙江有限公司傳輸工程建設規範(gc-gf007-20xx)

11:1相關應急方案

1、《通信工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2、《通信與廣電工程項目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_29639-20xx)

4、《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5、《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6、《國家通信保障應急預案》

7、《通信機房安全防火應急處理預案》

8、《通信機樓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工信部電管[20xx]543號)

線路施工管理制度 篇5

一、安全組織管理

(一)安全管理制度

1、根據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條例及公司要求,制定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現場管理標準。

2、製作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責任制度,懸掛於辦公室內,明確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分解和細化各自責任,做到責任明確,獎罰鮮明,切實檢查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

3、凡安全防護措施不齊備,存在嚴重隱患或管理人員盲目指揮,安全無保證一時,安全員有權令其停工,堅持一票否決制。

(二)安全管理目標

無死亡事故,無重大事故,全年輕傷率不超過3‰。

無火災及重大交通責任事故,一般事故隱患整改率達95%以上。特殊工種全部持證上崗。

施工現場安全合格率100%,優良率80%以上。

安全文明施工全面達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

安全目標(傷亡事故控制目標,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年月都要控制達標計劃,目標分解到人,責任落實,考核到人。

(安全生產基本要求)

1、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抓生產必須管安全,做到安全工作與生產任務同時計劃,同時佈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安全防護措施提前施工,經驗收合格後交付使用。

2、各單位工程每個分部分項工程,按工種由項目經理或施工員,向班組做安全技術交底,交底要求具體、明確,要有正式的書面記錄和簽字。特殊工種,如架子工、塔機工、電工等分別按安全技術標準規程做專項技術交底,形成書面文字,簽字後上崗操作。

3、每月安全領導小組進行一次工地現場安全檢查,平時針對存在問題,及時分片或分組召開現場會,令其整改。

4、每天安全員和班組長做好班前安全文明施工技術交底,檢查安全準備工作,緊跟生產進度,進行監護,對違章作業,及時糾正,對冒險作業,堅決制止。

5、嚴格“三寶”的使用,上班不戴安全帽、高空作業不繫安全帶,每人一次罰款100-200元,不聽勸阻的,停止其作業。

6、嚴禁酒後上班,不準打赤膊、穿拖鞋、硬底鞋上班。不準高處向上、往下扔物品,違者罰款200-500元。

7、“四口”,坑,井,易燃易爆場所,電源裝置和危險地帶,設置護欄,夜間設紅燈警示。

8、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準上崗操作,違者罰款200-500元。

9、機械設備有漏電保護裝置和接零接地,開關、插座集中在配電箱內,有防雨裝置由電工專職管理。對亂接亂搭違規罰款200-500元。

10、經常對機械設備進行檢查維護保養,每天上班試運轉後才能進入施工操作,嚴禁機械設備帶故障強行作業,違者罰款200-500元,造成事故追究當事人全部責任。

11、易發生觸電事故地方和移動照明使用36伏低壓燈。

12、油漆噴刷場地必須有環保措施,鋼件、設備、工藝製作場、木工製作場,必須在牢固棚架下操作。磨石機,水泵操作和電工等,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作業。

13、木工房、庫房、工棚、廚房等臨時設施,必須配好足夠的滅火器材,掛有醒目的警示標誌,嚴禁吸煙標誌。

14、若發生安全事故,除積極搶救傷員和上報外,必須按“三不放過”原則,查明原因,明確責任,切實整改。

(三)安全管理基礎資料

安全檔案資料是安全基礎工作之一,也是檢查考核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治療和反映工作情況的重要依據,同時是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分析、研究、掌握安全動態,以便改進工作,達到預報、預測、預防事故為目的,必須及時做好做全,真實反映情況。要做好的治療主要有:

1、工地的安全組織機構及崗位責任制;

2、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各項制度;

3、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情況;

4、安全技術資料(計劃,措施)、交底、檢查驗收;

5、班組安全活動情況(包括違章作業的教育、處理);

6、組建安全工種人員的上崗證複印件編繪成冊;

7、獎罰資料

8、傷亡事故檔案

9、有關文件、會議記錄。

(四)安全檢查

1、對安全管理基礎資料逐一核實,審查。

2、做出評定、提出處理意見和整改意見。

3、複查整改情況。

二、安全文明施工基本原則與要求

1、執行政府有關文明工地規定,進行經常性的文明施工教育,完善“五牌一圖”,即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和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衞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現場總平面佈置圖、建築物效果圖,標明工程要點和主要施工人員。

2、必要時在施工場所寫大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保證工程質量等警示標語和標誌。

3、按“門前三包”制,責成值班人員每天打掃環境衞生,護衞綠化,市政等公用設備,不因施工受損壞。工地內嚴禁焚燒雜草、垃圾、油氈、塑料和廢棄物品,不準溶化瀝青、消化石灰等、杜絕廢氣和污染,違者罰款200-20xx元/次。

4、施工場地保證道路排水暢通,工地無積水現象,車輛進出由專人沖洗車輛,因未沖洗車輛沾帶泥污污染道路罰款200-500元/次做保潔費。

5、採取措施,把粉塵和噪音降到最低程度,超過噪音限度的施工。作業,必須控制,如元盤鋸,刨木機等,儘量安排白天工作,不在夜間使用。違者必須停止其作業並罰款200-500元一次。

6、建立治安保衞制度,負責施工現場及住地的安全,做到責任分解到人。無失盜事件發生。加強對民工遵紀守法、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教育,嚴禁賭博,打架鬥毆,違者罰款200-500一次,情節嚴重的移交相關部門追究其責任。

7、材料堆放:各種材料必須按施工平面圖位置堆放,保證施工道路平整、暢通。散堆材料隨用隨收堆,鋼材成捆堆放在雨棚中,水泥在庫房中分類堆碼整齊,用後的器材及時清場,將剩餘材料回收到指定地點堆放好。建築材料、構件、模板、腳手架、工藝、設備費標誌作場地等按總平面圖佈置,堆放整齊並進行標識,做到工完地清。建築垃圾及時清運,清運車運輸沿途嚴禁拋、灑、滴、漏、和揚塵污染。

三、高空安全作業規程

1、組織從事作業人員體檢,提交體檢證明覆印件。凡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病、精神病等不適合高處作業的人員,禁止攀高作業,與以上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一切後果自負。

2、距地面2m以上,工作創面坡度大於45度,工作地面沒有平穩的立腳地方或有移(振)動地方應視為高處作業。防護用品穿戴整齊,褲腳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夠強度的安全帶,並將繩子繫牢在堅固的建築結構上或金屬結構架上。登高前必須辦法登高作業許可證,施工負責人對全體人員進行現場安全教育。檢查所用的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帶、梯子、跳板、腳手架、防護板、安全網等)必須安全可靠,嚴禁冒險作業。如有靠近電源線路作業時,應先聯繫停電,確認停電後方可工作,並設置絕緣擋板,作業者最少離開電線2m。高處作業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必須裝入袋內,不得在高處往下扔投材料或工具,不準打鬧,作業完畢應及時清理工具、零星材料等,造成安全事故追究當事人責任。嚴禁坐在高處無遮攔處休息、睡覺,防止墜落。各種升降、吊裝設備嚴禁載人。不論任何情況不得在牆頂上行走或工作。腳手架的負荷不得超過270kg/㎡。遇有六級以上風力時,必須禁止露天高處作業。使用梯子時,必須檢查梯子是否堅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以60度為宜,樓梯寬度不小於50cm,並應設防滑裝置。梯頂無搭勾,人字梯拉繩必須牢固,梯腳不能穩固時嚴禁作業。

四、現場安全生產工作規定

凡承包單項工程的承包人,在簽訂合同時,必須簽定安全責任合同,對自己所管轄的民工生命安全負責,如發生傷亡事故,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一切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戴好安全帽,栓好安全帶,保護自己生命安全。凡違規或冒險作業,發生傷亡事故,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包人負責,並對承包人採取10萬以上的經濟處罰。

所有的起重指揮和掛鈎人員,在未操作之前,必須環視周圍和樓下,有無人員工作,要求做到一要看,二要喊,三離開後才能指揮起重,否則發生人身傷亡事故,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完全由肇事者負責賠償。升降裝載設備操作人員,一切操作必須按規範執行。凡不聽指揮,違章操作,造成人生傷亡事故,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完全由操作工負責賠償。

現場的所有電線都必須有安全裝置,不準亂拉亂接電線,以免傷人。電線的一切接頭必須包紮完好,不得漏電,造成人生傷亡事故,由乙方及肇事者同時賠償一切損失,並追究其經濟賠償責任。

凡在人行道上空作業的,必須搭設安全封閉通道,保證行人暢通、安全。凡在高空作業的,向下放跳板或其他物品時,必須用繩子捆牢,不準用手拿着下滑,避免傷人。民工入場時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公司、工地、班組),認真開展班組安全生產活動,做到人人講安全,人人管安全的羣眾性安全生產活動。

五、班組長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

1、嚴格執行公司安全保衞規則。

2、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講求職業道德,班前、班後佈置工作時,同時強調安全教育,人人遵守。

3、無條件接受有關部門的安全、文明施工、質量監督檢查。對現場不安全因素,應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加以預防。

4、所有管理人員及班長帶頭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合理安排工作,做到力所能及,嚴禁強行違章指揮。

5、發生事故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共同協助事故處理,並認真總結經驗教訓,提高技安管理水平。

6、不準帶小孩和非工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7、作好班前教育、講話記錄,經常檢查工地,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整改。

線路施工管理制度 篇6

1.健全管理組織機構

健全的施工企業組織機構管理是開展施工資料管理的有效保障,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以及監理單位要聯合起來共同對施工資料進行管理和監督,並定期對施工資料的管理工作進行檢查。還要注意施工資料管理中工作人員工作的銜接和相互配合,完善施工資料管理流程,並將資料管理工作明確落實到懂業務、精管理、有責任心的優秀員工身上,使施工資料管理工作責任明確、有序可循,確保施工資料的安全性。

2.完善資料管理制度

建築施工過程中,完善的施工資料制度是保障施工資料對工程進行有效控制的'基礎。施工資料管理的職責主要包括了崗位設置、書寫規範、移交試驗、存檔辦法、歸檔職責、資料內容以及資料管理的流程等。合理完善的施工資料管理制度能將施工資料管理細化到各個環節中,明確資料管理工作的各項職責,以制度建設確保施工資料的準確有效。

3.培養愛崗敬業精神

施工資料工作人員專業素養和能力是做好施工資料最基本的前提。建築項目通常由於工期長、涉及範圍廣以及各單位分部、分項、檢驗、審批等工作項目繁多,導致施工資料整理、編制比較繁瑣,基於施工資料及時、真實、準確、完整的根本要求,對施工資料工作人員要求除具備專業能力勝任工作外,必須對工作認真、負責,做到一絲不苟,這是對工程管理人員和資料員的基本要求,培養其愛崗敬業的精神顯得尤為重要。

線路施工管理制度 篇7

一、凡在公司施工現場服務的車輛都要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公司內部的交通管理辦法。做到車況良好、車容整潔、三證齊全、自覺服從公司交管人員指揮,嚴格按照現場交通標誌安全行駛。凡各施工單位及公司各部門自備車輛,必須持有公司交安委統一發放的'內部車輛通行證,憑證出入。凡在各施工現場的臨時外僱勞務車輛,入廠前必須事先到當地交管部門辦理營運手續,然後到公司保衞科或項目部相應的保衞機構辦理車輛出入臨時通行證。非施工車輛進入廠區現場,應在門衞登記,留存有效證件,徵得門衞同意後,憑公司內部臨時通行證,方可進入,出廠時換回原證件。

二、現場所有車輛都要按現場限速標誌限速行駛,時速控制在5公里/小時以內,做到禮讓三先,安全行駛。

三、嚴禁非施工服務車輛駛入現場施工作業區,按各項目部規定、定點停放。嚴禁自行車、摩托車駛入現場施工作業區,按現場規定定點存放。嚴禁人貨混載,違章拉人,超載超速。嚴禁酒後駕車,無證駕車,開英雄車、開帶“病”車。

四、工作時間內各車輛交由部門經理保管,車輛使用人在填完登記經部門經理簽字後到保安處領取車鑰匙,用完車輛後及時將車鑰匙交給保安進行核銷;下班後,所有車輛鑰匙(除商品車和客户維修車輛鑰匙交財務相關人員保管)交給辦公室,屬於部門第一責任人管理不力將對責任人進行處罰;員工自覺執行車輛使用登記制度,公司將按車輛登記記錄劃定違章責任人,員工在使用車輛所發生的違章處罰費用由個人全部承擔公司員工在未批准使用(包括借用工作車名義辦私事)或未登記,未簽署協議,未按程序,非備案人員使用公司工作車輛(包括試乘試駕車輛,商品車和客户維修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所有損失由責任人個人全額承擔,並對相關部門責任人進行相應的處罰。

五、違反上述任何規定,公司車管人員有權當場制止,未造成後果者,對當事人批評教育,對造成後果的,依照公司內部交通管理辦法,嚴肅處理

線路施工管理制度 篇8

(一)審查資質

1、施工前安環部、技術處必須對施工單位(簡稱方乙方)進行認真審查,不能滿足資質要求的不準從事施工作業。

2、對乙方的安全資質要求

(1)乙方企業資質等級證書應具備所從事工程項目作業要求,安全資質合格證件齊全,符合施工質量要求;

(2)必須有完善的安全管理體系和健全的安全防火規章制度,有足夠的安全專業管理人員,施工管理能力強,施工隊伍穩定、素質高;

(3)安全施工經歷、技術力量、員工人數以及機械裝備能滿足工程項目作業要求;

(4)安全消防設施防救護器具、職業安全健康防護用品應滿足工程項目的需要;

(5)有可靠的安全保證體系和安全措施,近年來未發生過重大施工質量及人身傷亡事故;

(6)法人代表、項目負責人必須經過安全培訓,特種作業人員持特種作業證、證書的種類、數量應適應工程需要。

(二)施工前,乙方負責人必須到施工所在單位(簡稱甲方)有關部門商定《工程服務安全生產協議書》相關條款,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按要求籤訂主及其附件《工程服務安全生產協議書》。

(三)乙方必須向甲方有關部門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對乙方人員在施工過程中,違章違紀的罰款可以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扣除。施工結束,乙方施工人員沒有違章違紀,沒有違反《工程服務安全生產協議書》條款及各項規章制度,應全部退回安全風險抵押金。未經甲方安全部門審核、簽字,財務部門不予工程結算。

(四)對乙方的安全教育要求

1、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訓制度,要根據作業情況有針對性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使員工瞭解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辦法;作業的安全注意事項和安全措施;作業可能發生的事故和搶救辦法;

2、乙方必須由甲方施工主管部門負責聯繫組織,到甲方接受安全部門對其員工的安全教育,進入生產裝置區、局部停車施工或危險要害崗位和重點部位施工,必須進行三級教育後方可進入施工現場作業。教育考核合格者取得甲方安全部門簽發的《臨時安全作業證》,方可從事作業;

3、每項工程施工前,甲方必須在技術交底的同時進行安全交底,不進行安全交底的項目不準施工。

(五)乙方進入廠區的機動車輛,必須到甲方安全部備案,辦理機動車輛入廠通行證,否則不準進入廠區內,機動車輛進入廠區或生產裝置內,要決定服從廠區的車倆管理。

(六)乙方應根據施工現象的需要,可合理設置作業柵、倉庫、動火區等,但需要繪製平面圖,辦理臨時建築審批手續或動火證,經甲方施工主管部門同意,安全部門審批後方可實施。如因施工需要變更時,必須重新辦理臨時建築審批手續。要建立有關安全管理制度,設專人負責管理。

(七)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技術監督部門簽發的特殊工作作業證,並經技術監督部門當年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特種作業。乙方應對參加實施高、難、險項目的特種作業人員進行身體檢查,患有職業禁忌症真,不準從事特種作業。

(八)對工、機具的準備要求

1、乙方在施工中所需的工、機具必須符合上述的有關規定和施工現象的安全要求,具有規定的主管部門檢查或校驗合格證書。使用的壓力容器,不行經技術監督部門(或授權檢驗部門)檢驗合格,有檢驗合格證;

2、施工前,乙方負責人要組織專人對使用的工、機具進行認真檢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嚴禁使用。檢查過的工、機具要進行登記,報甲方安全部備查。

(九)為了加強領導、強化管理,乙方應建立必須的組織機構。隊、班、組要有專(兼)職安全人員,並派專人負責現場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安全工作首長責任制”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制。

二、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一)生產與安全的交接

1、甲方生產部門,以生產車間、生產管理中心、基建部、安全部為一方;以外來施工單位為另方進行檢修設備、管線、裝置的.交接。

2、填寫交接書,其主要內容:

(1)有關係統(管線、設備)置換情況、取樣分析數據;

(2)加盲板位置及數量,相關閥門、管線所處狀態;

(3)儲存危險物料的部位及數量;

(4)安全注意事項等;

(5)交方的設備、管線、工況環境,必須達到安全施工的要求。

(6)交接雙方根據交接書所填寫內容到現場共同確認、確認後雙方在交接書上簽字,然後方可施工。

(7)乙方施工結束後,甲乙雙方有關人員要共同組成檢查組對施工質量進行檢查確認,當查無問題後,雙方在交接書上簽字。

(二)乙方要根據需要和有關規定到業主的相關部門辦理施工動土作業證、動火作業證、用火證、臨時用電作業票、高處作業證、電氣(儀表)工作票、安全施工任務書等有關的票證書,進行作業風險評價,提出風險消減措施,制定安全施工方案、施工操作規程並經業主審核。各種票、證、書必須按規定填寫簽字,工作時必須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三)雙方協商確定的施工區域的安全防火工作,由乙方全部負責,要有管理制定,責任到位,根據需要應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保證道路暢通,因施工佔用道路須按辦理有關短路手續。

(四)乙方施工人員入廠後,必須在指定區域內作業。未經允許,不準到指定區域活動,不準私自動用、拆、改、損害廠區的一切設備、設備和其他物品。

(五)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按規定佩帶好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管理人員要佩帶安全標誌。

(六)乙方人員必須接受公司及甲方安全管理管理部門的監督。乙方各級管理人員應經過深入施工現象檢修工作,制止違章。

(七)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負責,但甲方安全監察人員有權對乙方人員依法進行檢查管理對違章、違紀現象有權制止,必要時可令其停止工作,接受安全教育,並按廠有關管理規定給予罰款處理,可從安風險抵押金中扣除。

(八)乙方在施工中,發生各類事故應及時向甲方通報,甲方接到信息過後,需要組織搶救時,應協調組織搶救。提供方便。

(九)施工現場危險地區,如坑、孔、溝、井等,必須設置危險標誌、架設護欄,夜間要設紅燈警示。施工結束要及時恢復。

(十)工地材料堆放必須整齊穩固,邊角餘料應堆放指定地點,做到文明施工。

(十一)進入裝置區內施工動火的現場監護人由甲方施工所在車間指派,獨立的新工程動火作業,現場監護人可有乙方自行指派,監護要熟悉現場情況,懂消防知識,佩帶明顯標誌,監護人因事離開現象,應停止動火作業。

(十二)土方作業一般規定

1、挖土應自上而下進行,禁止採用挖腳底的方法挖土。挖土施工必須按土質情況留一定的邊坡;

2、挖出的土方距溝邊至少保持0.8米距離,推土高度不大於1.5米;

3、採用機械挖土,挖土機迴轉範圍內不準進行其他作業;

4、在有害氣體聚集的地方挖土,必須進行有害氣體檢測,所有人員不準在地炕、地槽內、地溝內休息。

5、在地炕、地溝邊緣及土壤自然坡角範圍內不大設置、通過各種機械設備。

(十三)焊接的一般規定

1、應檢查施焊範圍內的井、地溝、水封等處,採取可靠措施方準動火;

2、雨天不準露天進行電焊作業,在潮濕的地溝、金屬構架及天車上焊接作業時,要有專人監護,並有防觸電措施;

3、電焊作業的零線與焊口之間距離不準大於600毫米,且焊件良好接觸;

4、電焊機的零線、接地線的焊接工作回線均不準搭在易燃、易爆物品上,也不準接在管線。儀表保護套管及設備上;

5、焊接(切割)處下面不準有人或易燃、易爆物品。切割時切掉的物件應有防止掉落的措施。

6、焊接、切割密閉空心件時,必須留有排氣孔;

7、受熱能分解出有害氣體的圖層或襯套裏的容器裏,禁止焊接作業;

8、合刀閘開關,身體要避開開關,並一次推足,然後開啟焊機;

9、在人多作業場所焊接,應設置防護擋板;

10、不準用焊炬(割炬)火焰照明;

11、在水泥地面(或石子)上割物件時,中間要墊鐵板;

12、不準用明火檢查氣瓶漏氣。減壓閥凍結,要用温水解凍不得用火烤;

13、乙炔帶、氧氣帶要嚴密不漏,接頭要把牢;

14、手或手套及氧氣表有油脂時,不準觸及氧氣閥門;

15、氧氣表、乙炔表必須靈敏好用。

(十四)電焊機一般規定

1、電焊機應放在乾燥處,雨天要有防雨設施;

2、各電焊機之間,焊機與牆之間,均應留有不小於1米得空道。

(十五)電焊把線一般規定

1、把線必須採用必須的橡膠電纜且絕緣良好、無破損,否則需用膠布纏好;

2、不準將把線放在電弧附件或熾熱的焊線上;

3、把線不準沾油,否則必須清理乾淨。

(十六)氧氣瓶一般規定

1、氧氣瓶不準靠近熱源,夏季要有防曬設施。不準接觸油脂,與明火距離應保持不小於10米得距離。

2、瓶中氧氣不準用盡,需保留50kpa的餘壓,氣瓶安全附件要完好;

3、氧氣瓶不準與可燃氣體放在一起,同乙炔氣瓶應保持不小於5米得距離。搬運時,應防止撞擊。

(十七)乙炔瓶一般規定

1、使用、運輸、儲存乙炔瓶時,其環境温度不準超過40度;

2、不準敲打、撞擊氣瓶,不準靠近火源和電氣設備存放氣瓶,與明火距離不得小於10米;

3、氣瓶不準倒置,不能同氧氣瓶混放運輸;

4、乙炔瓶、氧氣瓶均不得設置在高壓線或管線下面。

(十八)電氣設備一般規定

1、施工現場架設的高壓電源線路,必須符合電氣規程要求,在易燃易爆區域架設電源必須符合防火防爆有關規程,施工現場夜間施工應有足夠照明;

2、手持電動工具必須絕緣良好。使用ⅰ、ⅱ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

3、配電箱應固定、完整,箱內禁放雜物,配電箱離地面高度應在1.3—1.5米,室外配電箱應有防水坡;

4、鐵殼配電箱應接地良好。

(十九)拆除工程一般規定

1、拆除工程應自上而下,先外後內的順序進行,禁止數層同時拆除。未拆除部位應保持穩定,不準挖、切、推倒的方法拆除;

2、拆除物件不準隨便向下拋扔,也不得把拆除物件集中在樓板上堆放;

3、不穩固的部件必須先行加固後再進行拆除;

4、腳手架兩端及轉角處,每割6—7根立杆必須設支桿和剪刀撐,高度大於7米或無法搭設支桿時豎向每高兩步,橫向每隔3—4根立杆應將腳手架與建築物連接;

(二十二)起重吊裝一般規定

1、起重吊裝機械、素具不準超載使用。吊裝前必須核對吊裝荷載,計算選用吊車臂杆幅度、繩索、滑輪、捲揚機等必須採可靠安全措施,否則不準吊裝;

2、廠區院內吊裝不得利用廠區管道、電杆、正在運行的機電設備基礎作錨點。

(二十三)管鉗作業一般規定

1、管工使用小型工具組對管口時必須採取可靠防護措施,防止管件下落傷人;

2、鉗工拆裝螺栓不得用力過猛,嚴禁在活口扳手手柄上加用套管;

3、設備拆洗作業必須把零部件放牢,防止滾動、掉落。

(二十四)檢查與考核

1、基建部、生產車間、生產部和安環部依據本規定實施檢查。

2、基建部、生產車間、生產部和安環部依據有關規定對施工單位和施工所在單位實施考核和處罰。

線路施工管理制度 篇9

一、 使用汽油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 原離明火。

2 盛裝汽油的容器應放在陰涼通風處,應沒有嚴禁煙火的標誌, 禁止放在明火旁或爆曬。

3 儲油容器的蓋要拎緊,預防汽油及蒸發外溢。

4 一切儲油設施及輸油管線均應有良好的`接地裝置。

二、 油罐的放火安全及要求:

小型油罐應裝有排氣管,排氣管上應裝有放火器;大型油罐應裝呼吸閥,排氣管出口距地面不應低於2.5m。新油罐動用前應用水壓進行牢固性試驗,試驗持續時間應不少於12小時。

三、 輸油中應防止靜電和火花:

1、 進液管應伸入儲罐底部,防止液體衝擊產生過量靜電,儲罐體以及儲罐內的一切鐵件,均應接地,導除靜電。

2、 禁止懸空向罐內輸油,以免產生靜電,向罐內輸油的油泵能力不應超過呼吸閥的工作能力,以免破壞儲罐。

3、 為保證油品不從儲罐溢出,在裝卸油品時,應注意罐內液麪,定時測量,量油時應輕放慢提,不要撞擊,以免發生火花。

四、 建立健全放火制度,責任制落實,加強放火檢查,消除不安全因素,配備好適當的、足夠的滅火器材。

線路施工管理制度 篇10

為切實加強冬季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有效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現就做好冬季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冬季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進入冬季施工期後,特殊的天氣條件,極易引發各類安全事故。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清冬季安全生產的不利因素,提高認識,加強領導,保持警惕,高度重視冬季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要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有較強針對性的冬季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措施或方案,切實有效地指導冬季安全生產工作,確保我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形勢穩定,確保全年安全生產目標任務的完成。

二、加強管理,嚴格落實冬季施工安全防範措施

(一)開展冬季施工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提高作業人員的.自我防範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各施工單位要結合冬季施工作業特點,切實做好班前安全教育活動,明確冬季施工安全注意事項,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施工作業前,工程項目部專職安全員應將分項工程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班組、作業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要有針對性和指導性,並嚴格履行簽字手續。

(二)根據氣候變化,合理安排施工作業。根據氣象部門預測,今年冬季氣温冷暖變化幅度較大,將呈現前冬暖、後冬冷趨勢,有可能出現區域性低温和階段性強降温過程。各部門、各單位要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及時發佈預警提示信息,加強對工程項目的安全巡查。在遇到大風、雨、雪等惡劣天氣時,各工程項目部要立即停止室外作業,在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後方可進行正常施工。監理單位應嚴格把關,檢查並督促施工單位採取有效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隱患。

(三)嚴格操作規程,防止機械傷害事故。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對塔吊、施工電梯、物料提升機等大型施工機械設備的拆裝安全管理,各施工企業要認真做好日常及定期檢查、維修和保養工作,防止機械安全事故。要認真貫徹落實《市城建委關於進一步加強附着式升降腳手架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強附着式升降腳手架的安全管理,防範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架體垮塌等事故的發生。

(四)落實防護措施,規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工程項目參建各方應按照各自的職責,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管理,嚴格執行《建設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技術規程》,確保臨邊、洞口、井道、安全通道及防護棚、外腳手架、懸挑式鋼平台等安全防護措施到位,防護欄杆、蓋板、警示標識等設置規範,切實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發生。

(五)科學組織施工,嚴禁盲目搶工期、趕進度。工程項目參建各方要注重科學的合理安排工期,嚴格按照施工程序組織施工作業,不得忽視安全生產,盲目搶工期、趕進度。城建重點工程要結合工程建設自身規律,制定相應的管理措施或方案,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進度,嚴防因盲目搶工期造成的安全生產事故和嚴重影響社會穩定事件。

(六)進一步加強對房屋拆除施工的監督管理。各區對依法辦理了拆遷相關手續的房屋拆除施工,要按照法定程序督促拆遷單位辦理備案手續,對拆遷單位提供的拆遷手續、資質證照、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等資料的完整情況進行審查;督促拆遷單位按照《建築拆除工程安全技術規範》進行拆除施工,加強現場監督檢查,及時查處拆除施工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三、立即行動,全面開展建築施工消防安全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專項檢查工作

(一)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吸取上海“11·15”特大火災事故教訓,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立即組織全面開展建設工程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現場應重點加強對電焊作業、明火作業、易燃物品、配電設施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按規範要求配置消防器材,特別是高層建築要隨層設置消防水源管道,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和專人監護措施。要加強工地宿舍管理,嚴禁在建建築物內住人,嚴禁使用明火和電爐等進行取暖,嚴禁亂拉、亂接電器,防止煤氣中毒、觸電和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住建部《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要求,抓好特種作業人員(包括建築起重機械指揮、司索、司機、安裝拆卸工,建築電工,焊工,建築架子工,高處作業吊籃安裝拆卸工等)培訓考核和監督管理工作,確保在建工程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各區要立即組織開展特種作業人員上崗情況的專項檢查,督促施工、監理單位履行職責,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消除無證上崗隱患。

四、全面檢查,堅決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各部門、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市城建委關於切實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的要求,繼續抓好全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拉網大檢查工作。各建設單位要按照《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專項檢查計劃,定人、定時對工程項目組織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要制定專項措施予以糾正。各施工、監理單位要結合冬季施工安全特點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凡不符合規定和存在事故隱患的,均要記錄在案,定人、定時、定措施解決。各區要加大安全監督巡查力度,對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的必須責令停工整改,並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待整改到位複查合格後方可復工;對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仍不到位,或發生事故的要依法進行嚴懲,並實施不良行為記錄與公示,暫停其參加招標投標資格。

五、強化值守,確保信息暢通

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組織和檢查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值班和應急救援備勤。要始終堅持有一名領導同志在崗帶班,值班人員要嚴格24小時值班制度,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加強對工程項目的安全巡查,遇有突發事故要按規定逐級、及時、準確上報,並迅速啟動相關應急處置預案,調集力量,及時、妥善處置。要加強安全信息報送工作,確保信息暢通。嚴格執行事故專報制度,嚴禁遲報、漏報、謊報、瞞報。

線路施工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切實提高中交一公局滬昆客專長昆湖南段(以下簡稱本標段)鐵路建設中大型施工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水平,確保大型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和機械設備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依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鐵路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鐵建設〔20__〕179號)、《建設標準化體系》以及其他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三條 各分部設備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大型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各分部的主要負責人應對所在分部大型機械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第四條 大型施工機械設備的範圍

1.大型起重吊裝及制、運、架設備:運樑車、提樑機、架橋機、移動模架、輪胎起重機、塔式起重機、軌道式起重機、龍門式起重機、橋式起重機、其他起重機等。

2.軌道運行設備:鋪軌機、長軌運輸車、線路搗固車、線路穩定車、道岔搗固車、卸碴車、配碴整形車、立杆作業車、電氣化架線車、恆張力作業車、冷滑試驗車、重型軌道車等。

3.其他大型設備:重型挖掘機、重型推土機、裝載機、平地機、壓路機、攤鋪機、載重汽車、自卸汽車、鑽機、長螺旋鑽機、鑽探專用機具、錘擊樁機、靜壓樁機、捲揚機、混凝土拌合站、混凝土泵車、混凝土攪拌輸送車、通風機、鑿巖台車、旋臂掘進機、錨杆台車、風動鑿巖機等。

第五條 本辦法適用於中交一公局滬昆客專長昆湖南段項目經理部施工範圍(dk167+155~dk217+366.15)內所有大型施工機械設備。

第六條 所有部門和個人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有權向項目經理部舉報。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本標段項目經理部成立大型施工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張嶽峯

副組長:王福和,王躍,王永紅,樊佔東,羅桂君,王雨標

組 員:李超,楊喜龍,劉義才,石娟,丁喜紅,杜衞乾,孫永平,吳清強,劉少敏,吳文迪

第八條 本標段項目經理部安質部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條 各分部應加強大型施工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工作,認真履行以下各項職責:

1.各分部應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機械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2.制定大型施工機械安全生產日常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大型施工機械設備的正常投入。

3.對大型施工機械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並做好記錄。查應當做詳細記錄,並存檔備查。對檢查出的隱患要立即整改,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4.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演練。

5. 各分部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大型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以下稱為“設備安全管理人員”)。

第三章 大型施工機械設備安全管理規定

第十條 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掌握相關的安全技術知識,熟悉有關大型機械設備的法規和標準,並履行以下職責:

(1)檢查和糾正大型機械設備使用中的違章行為;

(2)管理大型機械設備技術檔案;

(3)編制常規檢查計劃並組織落實;

(4)編制定期檢驗計劃並落實定期檢驗的報檢工作;

(5)組織應急救援演練;

(6)組織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第十一條 大型施工機械作業人員必須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二條 各分部應當對大型施工機械的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教育培訓情況記入崗位安全培訓合格證。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

第十三條 施工人員在既有線施工時,應嚴格執行既有線施工的各項規章制度,根據批准的施工等級、方案,配備相應的施工機械。

第十四條 對起重吊裝、架樑、既有線及臨近既有線施工等工程,以及其他危險性較高的工程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並進行安全檢算,經技術負責人簽字,監理工程師審核後實施,並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第十五條 施工前,技術人員應就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大型機械操作人員作詳細説明,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第十六條 施工作業人員有權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大型施工機械拒絕指揮和冒險作業,並向上級舉報。

第十七條 各分部應向大型施工機械施工作業人員提供安全保護用品,並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第十八條 各分部應在大型施工機械周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第四章 購置,安裝,驗收檢測,維護及報廢規定

第十九條 大型施工機械設備購置(租賃)規定:

1、進入工地的機械必須是正規廠家生產,必須具有《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

2、嚴禁購置和租賃國家明令淘汰產品。

3、嚴禁購置和租賃,經檢驗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機械設備。

4、嚴禁租賃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沒有改造或維修價值的機械設備。

第二十條 大型施工機械設備安裝(拆除)規定:

1、機械設備已經國家或省有關部門核准的檢驗檢測機構檢驗合格,並通過了國家或省有關主管部門組織的產品技術鑑定。

2、不得安裝屬於國家、本省命令淘汰或限制使用的機械設備。

3、各種機械設備應備下列技術文件:

(1)機械設備安裝、拆卸及試驗圖示程序和詳細説明書;

(2)各安全保險裝置及限位裝置調試和説明書;

(3)維修保養及運輸説明書;

(4)安裝操作規程;

(5)生產許可證(國家已經實行生產許可的起重機械設備)、產品鑑定證書、合格證書;

(6)配件及配套工具目錄;

(7)其他注意事項

第二十一條 大型施工機械設備驗收檢測規定:

1、必須建立如下機械設備安裝工程資料檔案,並將有關技術資料存入機械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

(1)合同或任務書;

(2)機械設備的安裝及驗收資料;

(3)機械設備的專項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

2、機械設備安裝後能正常使用,符合有關規定。

第二十二條大型施工機械設備保養規定:

1、對大型施工機械設備定期保養,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防止不應有的損壞、和不應有的機械事故。

2、保養作業項目:清潔、潤滑、調整、堅固、反腐等。

第二十三條 大型施工機械設備維修改造規定:

1、小修:小修的工作內容,主要是針對日常定期檢查發現的問題,部分拆卸零部件進行檢查,修整,更換或簡單修復少磨損件,同時通過檢查,調整、緊固機件等技術手段,恢復設備的性能。

2、項修:項修是根據設備的實際技術狀態,對狀態劣化已達不到生產工藝要求的項目,按實際需要而進行的針對性的修理,項修時一般要進行部分拆卸、檢查、更換或修復失效的零件,必要時對基準件進行局部修理和校正,從而恢復所修復部分的性能和精度,以保證機械在整個大修間隔內有良好的技術狀況和正常的工作性能。

3、大修:設備大修是機械在壽命期內週期性的徹底檢查,和恢復性修理,大修時,對設備的全部或大部分部件解體,修復基準件,更換或修復全部不合用的零件,修理設備的電氣系統,修理設備的附件以及翻新外觀等,從而達到全面消除修前存在的缺陷,恢復設備的規定、技術性能和精度。

第二十四條 大型施工機械設備報廢的規定:

當設備不能大修時、沒有修理的價值時,經認定屬實,可以申請報廢。

第五章 考核與獎懲

第二十五條 各分部要結合項目施工進展及使用大型施工機械的情況,按照本辦法及鐵道部、滬昆湖南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規定製定各項目的大型施工機械安全管理實施細則。

第二十六條 各分部對大型施工機械的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治,應納入評價考核中。

第二十七條 發生大型施工機械安全事故的施工責任人員及分部責任人員,按有關規定嚴格進行事故責任追究處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由項目經理部安質部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線路施工管理制度 篇12

一、人員管理

1、人員進場需提供:

(1)身份證複印件。

(2)平安卡複印件,無平安卡的必須辦理平安卡。

(3)特種作業人員需提供特種作業操作證(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樁基礎施工階段,特種作業人員即特殊工種包括:電工、焊工、架子工、樁機操作工、挖掘機司機、汽車吊司機、起重機械信號指揮與司索工等。

2、人員進場作業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

3、作業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勞動防護用品: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禁止以草帽替代安全帽;嚴禁赤腳、穿拖鞋、赤膊進入施工現場;高處作業(如在機架上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焊工作業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戴防護面罩;電工必須穿絕緣鞋。

4、作業班組長每天進行班前安全活動,填寫班前活動記錄,設備維修及設備作業人員適時填寫設備(機具)維修保養記錄、機械設備運行記錄,以備查驗。

5、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是特種作業人員不得進行特種作業。

二、設備管理

1、機械設備進場時必須報驗,報驗內容包括:設備合格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進場安裝完畢必須經過項目部相關人員驗收合格後才能使用。

2、作業人員應經常檢查樁機各總成件、零部件、附件及附屬裝置齊全完整,安裝牢固;各操作杆、制動踏板動作靈活、準確;金屬構件不得有彎曲、變形、開焊、裂紋;銷軸安裝可靠,開口銷禁止用鐵絲或焊條代替;各螺栓連接緊固;傳動部位和傳動帶配置的防護罩應齊全,安裝應牢靠;操作棚有防雨措施。

3、鋼絲繩的規格、型號應符合該機説明書的要求,並與滑輪相匹配,穿繞正確;鋼絲繩不得有扭結、壓扁、彎折、斷股、短絲、斷芯、籠狀畸變等變形;鋼絲繩潤滑應良好;捲筒上鋼絲繩應排列整齊,放出時應保留3圈及以上;鋼絲繩端部固接應達到規定的強度。

4、鋼絲繩的端部固接:

(1)當鋼絲繩的端部採用編結固接時,編結部分的長度不得小於鋼絲繩直徑的20倍,並不應小於300mm;

(2)當鋼絲繩採用繩夾固接時,18及18mm以下的,最少用三個繩夾,18~26mm的最少用四個繩夾,26~36mm的,最少用五個繩夾;鋼絲繩夾壓板應在鋼絲繩受力繩一邊,繩夾間距不應小於鋼絲繩的6倍,需要提醒的是,首次採用繩夾固接的,第二天應重新擰緊一次,以防繩夾鬆脱。

5、乙炔、氧氣瓶的'使用:乙炔瓶不能平放,與氧氣瓶之間的間距應為5米以上,氧氣瓶、氧氣表及焊割工具上嚴禁沾染油脂;氣瓶與明火的距離應大於10米;存放時,乙炔瓶與氧氣瓶間距應大於5米。

三、用電管理

1、用電必須符合tn-s系統,主電纜使用五芯電纜,所有電纜必須完好,絕緣強度符合要求,基坑內電纜專人維護整理,必須架空,不得拖地和泡在泥水裏。

2、重複接地線即pe線接線正確,配電箱接地符合要求,電機外殼接地符合要求;pe線接在專用端子上。

3、電箱內元器件、閘具、插座應完好,不能使用無外殼或者外殼破損的元器件、閘具、插座。保險絲必須匹配,禁止使用鐵絲或銅絲代替;嚴禁使用裸線直接插入插座用電;電箱內禁止存放任何雜物;電箱應有防雨措施。

4、樁機必須使用專用開關箱,每個用電設備前必須安裝與之匹配的隔離開關和漏電保護器,達到“一機一閘一漏”。禁止一個漏電保護器下接兩個或兩個以上用電設備。

5、電焊機必須安裝二次降壓保護器,地線不得用鋼筋代替。焊機地線端頭應做搭鐵件與焊體相連。鋼筋加工機械與焊機必須有防雨措施。

6、移動、提拉潛水泵、泥漿泵,必須先斷電。

7、電工必須每天巡視用電線路、電箱和用電設備,每天試按漏電保護器;檢修時,掛設“有人作業,禁止合閘”牌,並且兩人配合作業。

8、宿舍內嚴禁私自亂拉亂接電源;嚴禁使用碘鎢燈照明,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燒水做飯。

四、文明施工

1、施工中,水管佈設、泥漿池與加工場、土堆場要合理規劃,做到文明施工;泥漿池四周做好圍護。泥漿及時清理和外運,禁止將未經處理或處理不符合要求的泥漿直接排入市政管網。應做好預防塌孔保證措施、塌孔應急處理措施;嚴禁破壞安全防護設施。

2、嚴格履行《深圳經濟特區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規定,在合法時間內施工,對建築施工噪音採取有效防治措施,把噪聲污染擾民減少到最低限度。確實需要夜間施工的,經項目部辦理《建築施工噪聲許可證》後方可施工,夜間不大聲喧譁,施工時輕拿輕放,嚴禁敲擊物體。挖土機施工時,儘量減少剷鬥抖動。

3、員工宿舍要勤打掃,保持衞生、整潔,物件擺放整齊;宿舍內嚴禁燒水做飯;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

4、所有人員必須保持場地衞生,不亂丟垃圾,煙頭放入指定煙灰處;不踐踏花草;愛護公物。

線路施工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遵照“法人管項目”的精神,為加強對集團公司新(在)建隧道工程施工質量的管理,及時消除質量隱患,保證隧道施工質量,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管理辦法適用於集團公司新(在)建隧道工程施工質量的內部監控檢測。

第三條、集團公司新(在)建隧道工程必須經內部監控檢測且確認合格後,方可申報“第三方檢測”或竣工驗收;對內部監控檢測中發現的質量隱患,隧道所屬項目部應認真核實並及時處理,經複驗確認合格後方可申報外部檢測/驗收。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集團公司新(在)建隧道工程施工質量內部監控檢測工作,由集團公司安全質量監察部(以下簡稱安全質量監察部)、子/分公司質量管理部門負責管理;工程所屬集團(子/分公司)項目部負責組織;集團公司中心試驗室(以下簡稱中心試驗室)負責具體實施。

第五條、安全質量監察部是全集團新(在)建隧道工程施工質量內部監控檢測的管理部門,重點負責新(在)建鐵路隧道工程施工質量內部監控檢測管理;子/分公司質量管理部門負責本單位施工的鐵路以外的隧道工程的內部監控檢測管理,並把監控檢測結果及時上報安全質量監察部。工程所屬集團(子/分公司)項目部,負責待檢隧道統計,安排檢測計劃並上報安全質量監察部(子/分公司質量管理部門),安全質量監察部(子/分公司質量管理部門)向中心試驗室下達監控檢測通知。

第六條、中心試驗室是內部監控檢測的具體實施部門,根據安全質量監察部(子/分公司質量管理部門)監控檢測通知,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監控檢測工作,並及時向安全質量監察部(子/分公司質量管理部門)提交檢測報告。

第七條、工程所屬集團(子/分公司)項目部是內部監控檢測的組織部門,負責監控檢測工作的組織、內部配合及外部協調工作。

第三章、內部監控檢測內容、方法及參數

第八條、內部監控檢測內容

1、對初期支護的內部監控檢測,隧道一律在襯砌前對初期支護進行內部自查,要主動查,查每道工序,一個不漏。對查出的.質量隱患處理完畢後,方可進行二襯施工。此項工作由工程所屬集團(子/分公司)項目部依據襯砌進展情況自行組織檢查,並把檢查結果定期上報安全質量監察部(子/分公司質量管理部門)。

2、隧道襯砌長度達到300米(長度小於500米隧道不大於全長二分之一),具備檢測條件,由安全質量監察部(子/分公司質量管理部門)組織對隧道進行內部監控檢測。依據檢測結果,對質量隱患較大的隧道,增加一至二次內部監控檢測。

3、隧道二次襯砌完成,具備檢測條件,且在“第三方檢測”或竣工驗收之前,由安全質量監察部(子/分公司質量管理部門)組織對全隧道進行內部監控檢測。

第九條、內部監控檢測方法

電磁波反射法(即地質雷達法)、鑽孔檢查法。

第十條、內部監控檢測參數

隧道初支及二次襯砌背後密實度、二次襯砌厚度、鋼筋及鋼拱架的分佈、防排水。

第四章、內部監控檢測準備及要求

第十一條、內部監控檢測前,由工程所屬集團(子/分公司)項目部組織中心試驗室向被檢隧道施工單位下達監控檢測準備作業指導書。

第十二條、被檢隧道施工單位依據作業指導書要求,做好充分準備並配合中心試驗室完成現場檢測工作。

第五章、內部監控檢測結果處理

第十三條、內部監控檢測工作完成後,接受監控檢測施工單位確認其檢測結果及工作量;中心試驗室向安全質量監察部(子/分公司質量管理部門)、工程所屬集團(子/分公司)項目部提交監控檢測報告。

第十四條、對於監控檢測中發現的質量隱患,由工程所屬集團(子/分公司)項目部組織實施整改後,上報復檢計劃。

第十五條、中心試驗室要確保檢測行為及數據的科學、公正、準確,對檢測行為、檢測結論負完全責任。

第十六條、內部監控檢測結果,由安全質量監察部(子/分公司質量管理部門)通知相關部門,並按集團公司保密法嚴格執行。

第六章、獎罰與費用

第十七條、以每座隧道為單位,以該隧道的內部監控檢測結論為依據,每年對參檢的隧道進行一次監控檢測質量評比,並按集團公司《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工程質量獎罰規定》進行獎罰。

第十八條、檢測費用,由安全質量監察部按季度報集團公司財務部支付(子/分公司項目費用轉各子/分公司)。初期支護:每次每條測線每延米10元;二次襯砌:每次每條測線每延米6元。

第七章、附則

第十九條、對鐵路以外隧道工程監控檢測單位的選擇,由工程所屬子/分公司自行決定,但為保證檢測結果的可控性,原則上要選用集團內部的檢測單位。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安全質量監察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線路施工管理制度 篇14

一、施工現場消防管理細則:

施工現場的平面佈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倉庫、廢品集中點和生活區域。

2、廚房、變配電間與臨時設施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得小於15米。

3、存放汽油等易燃物品的庫房,應單獨建築,並與建築工程用火作業區、易燃材料堆放保持不小於30米的距離。

4、臨時設施和施工區域內,應按規定設有消防通道,寬度不得小於3.5米,並保持通暢。夜間應設照明,並加強值班巡邏。

5、高低壓架空電線下,禁止搭建臨時設施或堆放易燃、易爆材料。

6、廚房、柴油灶以及經常明火作業的建築,必須單獨設置在臨時設施區域的長年下風向,並保持15米的間距。

7、變配電間、氧氣、乙炔庫以及存放易燃物品的房屋,應單獨設置在地勢較高,不易積水的地帶,並使用非燃材料建設,有良好的通風。

8、施工現場消防器材和設施應與臨時設施的搭設工程施工進度同步佈置。

1)100平方米臨時設施一般放置2只10公升滅火機;

2)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平方米時,應備有專供消防用太平桶,積水池、黃砂池等,這些部位四周不得堆放物件阻塞通道。

3)臨時木工間(棚)、油漆間、木材庫一股為每25平方米放置一個種類合適的滅火機;油庫、危險品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相關種類的滅火機。

4)建築物樓層通道處應掛防火宣傳標誌,設置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

5)消防器材應有專人負責維修保養,並掛有換藥充氣時間牌子。

6)木工間(棚)、油漆間、木構庫(木製品庫)、食堂、油庫、危險品庫應明確防火責任人,設置防火制度和防火標誌,掛在明顯適當位置。

9、施工現場實行動火審批制。焊、割作業等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10、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瓶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小於10米(高處作業時是與垂直地面處的投影水平距離),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小於30米。

11、氧氣瓶和乙炔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氣設備。嚴禁在烈日下曝曬。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小於3米。

12、氧氣瓶、乙炔瓶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13、工地組建義務消防隊,每季活動一次,夜間應組織值班巡邏檢查。

14、項目部經理是工地的防火責任人,應全面負責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集體宿舍:

1、集體宿舍周圍和各樓層,必須設置消防器材和工具,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隨便挪作他用。

2、滅火機等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保證完好使用,藥劑(氣體)應及時調換(充裝)。

3、消防器材設置處不得堆放其它物資,以保證暢通易取。

4、集體宿舍內,不得自行亂拉電燈和各種電器用具,嚴禁使用燈泡、小太陽和明火取暖。

5、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火油爐、煤爐自行燒煮各種食物。

6、睡在牀上嚴禁吸煙。火柴梗、煙蒂不得亂丟,打火機等煙具應放在不易燃燒的位置。

7、集體宿舍內,不得貯放汽油、香蕉水等,也不得存放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8、不得在集體宿舍內,焚燒廢紙、雜物等,也不得存放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9、油漆工、柏油工的工具和工作服,經汽油等可燃液體清洗後不得存放室內和在室內涼幹,應放在室外。嚴禁在未乾燥的情況下,穿衣上崗接觸火源。

10、集體宿舍的修繕,應由領導安排,在制定修復計劃的同時,應制定防火措施。

11、不得在宿舍內加工各種木器和油漆個人用具。

12、每週一次的衞生大掃除,應和防火安全結合起來,在打掃衞生的同時,應制定防火措施。

13、宿舍的室長和輪流值日人員,應在熄燈睡覺前、上班離開宿舍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最後一個離開宿舍的人員,也做好防火檢查工作。

線路施工管理制度 篇15

b、倉庫

工地倉庫根據材料分別設置物資倉庫、易燃易爆材料專庫及有毒材料專庫。

保證倉庫的乾燥通風,做好防鼠工作,重點防止倉庫內材料自燃與電氣起火。倉庫內嚴禁明火與吸煙,並設置禁令標牌;按要求配置滅火器。定時檢驗、換藥。

c、易燃易爆材料管理

制定《易燃易爆材料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及《施工現場消防設施佈置示意圖》。

a)、氣瓶

各種氣瓶應有明顯標和震圈,並不得在露天曝曬。

乙炔表和氧氣表應經標準計量所檢定合格後方可使用。

乙炔氣瓶和氧氣瓶距離應大於5m。

操作人員應經培訓合格後持有效上崗證操作。

專門設氣瓶房,放在偏僻地方,加門上鎖,專人管理。

b)其它防火防爆管理

施工現場動火作業需進行審批,動火場所設置動火作業許可證,並指定專人作業與專人監護。動火作業審批有效期為7天。

鋼材電焊氣割場地周圍設置防護設施,防止火星亂濺,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並設置消防器材。

木材堆放在木工棚內,設專人管理,分厚度堆放整齊,離木工房10m內不得有明火,並設置滅火器與“嚴禁煙火”的警告牌。

做好電氣防火防爆工作。在總配電室中,設置乾粉滅火器與幹砂備用;在使用過程中應保證線路的`完好,嚴禁使用破皮老化的電線或電纜;應保證漏電保護器的完好,嚴禁以銅絲代替保險絲。

c)、工地吸煙處

項目部在施工場所禁止吸煙,在建築物內樓梯附近每三層設置吸煙處,並配置煙灰盒,防止煙蒂亂扔而失火。在吸煙處設置木椅以方便職工的稍微歇息。

d)、生活區防火

1)職工宿舍

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電飯鍋等電器,如使用燃氣灶等應經項目部審批後設專用廚房方可使用;嚴禁私拉電線、嚴禁使用破皮老化的電線,防止電氣失火;冬季採暖嚴禁在宿舍內燒火。

2)食堂防火工作重點做好木柴的防火。木柴堆放要有隔離措施,並配置消防器材。

e)、有毒材料

有專門庫房堆放,專人保管,建立保管制度。有明顯的有毒標誌。材料使用、移放有專人管理。需要通風有的毒材料庫房應設在生活區、辦公區的下風口帶。

線路施工管理制度 篇16

1、設置專職保衞人員,並保證全天24小時值班,所有與工程相關的人員憑“出入證”進入現場,嚴禁非工程相關人員進入工地,嚴禁施工人員帶家屬和小孩進入工地。

2、除保安和值班人員外,工地現場不得有其他未經批准的施工人員居住,違者處違約金200元/人/次。

3、嚴禁未經批准私人在工地現場開伙,嚴禁亂倒剩飯、剩菜,違者處違約金200元/人/次。

4、各工序施工完畢後應及時清理垃圾,保證“工完,料盡,場清”,嚴禁拋灑施工垃圾,違者處違約金500元/處、次。各專業應隨時安排人員打掃所承包作業範圍的.衞生,以保持工地清潔。

5、原材料、半成品的堆碼應有嚴格的區域,品名、規格應標誌清楚,嚴禁在道路、通道中堆放任何材料。違者處違約金500元/處/次。

6、工地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應分別按指定點堆放,且每三天須作清理,嚴禁在工地區域內亂丟果皮、紙屑、產品包裝物等一切雜物。嚴禁隨地大小便。違者處違約金200元/處、次。

7、工地現場嚴禁打架鬥毆,違者除承擔法律和治安責任外,並處違約金20__元/人·次。

8、由於綠化施工與土建施工交叉進行,因此進入現場應戴安全帽,進入施工作業面的一切人員,不戴安全帽者,處違約金200元/人/次。

9、遵守政府各部門有關環保(噪音管理、夜間施工、道路污染等)的各項規定,辦理一切相關手續並承擔相應費用;若有違規,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10、專業分包單位必須配備具有上崗證的電工管理人員,確保施工用電安全。

11、工程在施工期間,施工隊伍

12、成品保護

(1)、施工過程中,不得污染已建成小區道路,必須安排專人負責小區道路的清掃和清洗。

(2)、施工過程中,需用彩條布、草蓆或地毯等材料對已完工飾面層進行有效覆蓋,以避免成品被污染。綠化工程施工人員須配備兩雙工作鞋,進入作業區換鞋,以減少泥土污染;如因綠化施工對已經進行保護的鋪裝路面等進行破壞和污染的,由綠化施工隊伍進行回覆,並承擔1000元/處、次的罰款處理。

(3)、如因施工隊伍原因未按規定採取文明施工措施,造成紅土等污染物污室外硬質景觀部分,所造成清潔及其它費用由施工隊伍承擔,並承擔1000元/處、次的違約處理。

線路施工管理制度 篇17

1目的:

冬季氣温較低,氣候多為陰雨、大霧,給施工帶來安全隱患及不便。為加強各在建工程項目、物資運輸的冬季生產安全生產管理,防止發生因氣候原因導致的施工事故及其它事故,進一步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提高冬季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所屬各單位。

3安全管理規定:

3、1、1各作業現場需根據季節特點,合理安排工作進度,確保安全。

3、1、2冬季施工生產期間,施工隊(班組、車間、工作站)定期進行每週一次的冬季安全生產專項檢查。

3、1、3冬季施工生產項目的作業指導書中,必須有針對該項目的《冬季施工生產安全措施》。

3、1、4進入冬季施工生產,對有條件進行封閉的作業場所,應對其屋頂、門窗及孔洞及早進行封閉。

3、2大風、大霧、雨雪、低温結冰天氣安全措施

3、2、1大風(風力大於六級)、大霧(能見度小於20米)、雨雪天氣嚴禁露天高空作業。

3、2、2防滑跌安全措施

3、2、3在現場施工區域清除積水、霜雪,防止結冰。

3、3防凍安全措施

3、3、1嚴禁使用明火取暖,並保證通風良好。

3、3、2對消防器具應定期進行全面檢查,對消防設施應做好保温防凍措施。

3、3、3作業工器具、設備工作完畢後必須做好防護措施,防止霧水、低温損傷施工工器具、設備。

3、4冬季用電安全措施

3、4、1對施工、生活用電定期進行全面檢查,加強用電管理,確保供電設備、線路的正常運行。

3、4、2施工配電盤必需裝設漏電保護器,臨時電源只能從漏電保護器後接引。

3、4、3加強電動工具管理,嚴防電動工具受潮,雨雪天氣使用的電動工具,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3、4、4嚴禁使用電爐取暖,取暖用電嚴禁超負荷;用普通煤爐取暖必須有專門的除煙通道,且室內必須設置專門的通風口,防止發生觸電和火災事故。

3、5夜間加班安全措施

3、5、1儘量避免夜間高處作業,如確需進行,必須配備足夠的.照明,並有防寒、防滑措施。

3、5、2寒冷天氣高處作業,除應做好防寒、防凍、防滑措施外,作業人員必須配備禦寒勞動保護用品。

3、5、3冬季夜晚施工照明應充足,高處作業使用的電梯應處於良好狀態。

3、6冬季防火安全措施

3、6、1冬季氣候比較乾燥,進入林區作業,作業現場禁止吸煙、生活用火。

3、6、2在林區內的各施工作業點須至少配備2只滅火器,作業結束時,由工作負責人檢查作業場地四周50米範圍內的起火隱患。

3、6、3對於火災易發區,隱患區進行一次排查,組織人力排除隱患,對於易發區進行重點監控,要求其監護人履行好監護職責。

3、6、4強化宣傳,做到預防在前。要求項目部、材料站及施工隊在駐地張貼森林防火標語,積極營造防火氛圍。

3、6、5加強動火管理、及時清除火源周圍的易燃物,動火區佈置一定數量的滅火器。

3、6、6禁止在密閉容器、房間內避寒、取暖,避寒、取暖設施必需保證通風良好。

3、7冬季交通運輸安全措施:

3、7、1人力運輸的道路應事先清除障礙物,運輸用的工器具應牢固可靠,每次使用前應進行認真檢查,雨雪後抬運物件時,應有防滑措施。

3、7、2督促駕駛員出車前進行車輛例行檢查,定期進行保養維修,禁止帶病行車。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把不安全的隱患及早排除。

3、7、3天氣、道路條件不良時,車輛應減少運輸重量,增加安全係數。

3、7、4冬季雨雪天氣、路面結冰時,車輛應做好必要的防滑措施。

3、7、5車輛必須加裝霧燈,否則禁止使用。

4相關文件:

4、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

4、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4、3南方電網公司《電網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4、4《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變電所和架空電力線路部分)

線路施工管理制度 篇18

屋面修補、外牆返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一、基本原則:

以安全生產為標準化管理重點,嚴格執行《現場標準化管理規定》及有關各項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及《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措施》、《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建築施工普通腳手架安全技術規定》、《施工現場防火規定》、《施工現場機械設備安全管理規定》、《施工現場電氣安全管理規定》。

二、施工安全生產總體措施:

質量是企業的生命,安全是職工的生命。所以生產必須安全,安全是為了生產。為了保障工人在裝飾工程中的安全生產和在裝飾後的長期安全使用,施工中必須要抓好如下二個方面安全工作:

(一)裝飾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產

1、裝飾工程施工期對職工必須加強安全生產的思想教育加強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學習。開工前由項目負責人和工地安全員對全體職工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技術交底,真正樹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

2、在施工中貫徹以'予防為主'的方針,由工地安全員負責對各工序的安全操作規程教育,教育全體職工尊重科學,尊重知識,自覺做到按安全操作規程施工,不盲幹蠻幹,不違章作業。

3、在施工現場上建立安全掛牌,標語口號和必要的有關安全宣傳工作。有行人危險部位應設立防護欄杆和警告標誌。

4、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手段:a、在裝飾階段設專職安全員一名,負責裝飾工程工地的日常安全工作,各工種班組設兼職安全員一個,負責本班組內的日常安全工作。b、建立安全生產檢查制,由安全員每天上下班時進行安全普查一次,上級安全部門定期檢查安全生產實情,如發現隱患及時解決。c、做好安全日記,詳細記錄安全生產情況及發生的各種情況的處置措施。

5、在裝飾工程外圍或門頭時必須入時採取圍護方式,防止行人任意入內或靠近觀看。

6、外牆裝飾如利用砌牆架時,工前必須先經檢查或加固後方可上人操作。對臨時性搭設的操作架必須按安全和使用要求搭設,不充許有搖晃,歪斜或馬虎現象存在。

7、在高部位裝飾時,必須增設安全網,如沿街人行道旁搭好安全防護棚,防止裝飾材料掉下傷人。室內搭架或局部堆料需同時考慮,留設行人通車道路,保證道路暢通無阻。

8、使用高梯時注意着地平穩,保持適宜角度,使用人字梯有固定限位繩拉結,使用高橙時四腳同平,縱橫斜撐杆平穩要求。

9、各種裝飾用機電設備(如多功能鋸飽機、切割機、電飽機、電鑽和園盤研磨機等)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接地,接零和防護裝置。工前必須檢查開關靈活程度、電線聯接和行為敷設情況,對手用機電工具下班後及時收交收入庫。

10、對裝飾用各種機電實行定機定人,不懂電氣或非機械操作手嚴禁使用和玩弄機電設備。施工用電及配件安拆均由專業電工操作,他人不得任意改拆。

11、各種大小配電箱均需安裝漏電開關,臨時供電照明線路必須架空,嚴禁電線着地或臨時固定金屬桿件上。各種插座、開關和閘刀等完好,並做好一機一閘,不準用銅絲代替保驗線使用,並由專業電工隨時檢查,發現險情及時排除。

12、凡有高空懸空作業,無安全設施情況下必須繫好安全帶,扣好保險勾。不準上下亂拋材料工具,下面輔助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以防萬一。不準酒後上班或高空作業。

13、內裝飾需在牆上加釘前,先弄清暗線線路走向,防止釘子打入電線或其他管線。

14、保護好已裝燈具和同步配合所敷設電線,注意電源接觸人體。

15、嚴禁帶電冒險工作,先切斷電源然後工作。切斷電源開關要及時明目掛牌,防止有人無故推閘通電。

16、注意煙人損物傷人,有易烯物工場間內嚴禁煙火,有飽花木屑堆積及時清除處理。

17、在施工期對易燃原材,油料等必須分倉入庫,由專人負責保管,嚴禁明火入內。

(二)裝飾工程完後安全使用保證

1、對裝飾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必須符合防火規範要求,不得將易燃材或禁用材任意用於裝飾上去。

2、在裝飾過程中對帶電用電設備和敷線相互密切配合,保證日後使用安全。

3、凡有金屬裝飾部位嚴禁有電感應。

4、對所有的電氣燈具有任意裝飾工程面上必須聯牢固,按規範要求固定,加釘或設支座,防止日後搖晃或掉下傷人。

5、對聯接牆體的膨脹螺栓管徑與打眼孔相符,安裝後確有拉固和聯接作用。

6、對裝飾平頂杆集接保持一定長度,節點牢固。對各部位木螺絲,螺栓及時擰緊,防止裝飾面材脱位傷人。

7、各種掛式燈具保持規範要求高度,燈座、開關、插座等外殼無整無缺,有受潮房間或浴廁之類要防潮裝置要求。

8、對每個已完的裝飾工程及時檢查一遍安全可靠情況,發現有凝點及時處理。

9、裝飾工程在竣工移交時,同時交清安全使用部用和注意事項,着重交清安全用電和設備作用安全的注意事項。

線路施工管理制度 篇19

第一條 明確安全監管和協調責任。外委施工單位及外協作業人員按照“項目主管科室負責、在建車間安全監管、安全科督導監察”的原則納入鍊鋼廠統一協調管理,嚴禁以包代管,以罰代管。

第二條 嚴把外委施工單位準入關。外委施工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施工、檢維修資質,作業人員必須具備與所從事的工作相適應的特種作業資質。施工、檢修單位要保證隊伍的穩定性,搞好崗前培訓,使現場作業人員有能力勝任所從事的'工作。對於達不到相關要求的單位,一律進行整頓、清理。

凡進入鍊鋼廠承攬工程施工和檢維修作業的單位,必須具備以下安全生產基本條件:

1、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取得相關行業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2、必須建立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3、法人代表人、項目負責人取得安全管理資格證書及相應專業資格。

4、特種作業人員、從業人員取得安全資格證書或經安全培訓考核合格。

5、依法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或安全生產責任險的證明材料。

6、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或安全標準化作業指導卡)、應急救援預案等;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條件。

第三條 準確界定雙方的安全職責。在建車間必須與外委施工、檢修單位簽定安全管理協議,科學合理、明確界定雙方在施工、檢修作業過程中的具體安全管理職責。外委施工、檢修單位是安全工作的責任主體,在建車間是監管主體,雙方應共同落實好兩個主體責任。

第四條 搞好技術交底。在建車間必須與外委施工單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共同進行現場風險辨識,編制危險有害因素清單,明確雙方協作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並由雙方現場負責人簽字確認。施工或檢修現場必須雙方指派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現場安全監督檢查和協調。

第五條 搞好崗前培訓。在建車間必須將外委施工、檢修人員納入本單位的安全教育培訓範圍,定期對施工單位負責人、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進行本單位“三項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崗位操作規程)培訓,以及與施工現場緊密相關的危險源辨識、安全施工方案、具體作業安全措施等內容的專項安全教育培訓。

第六條 審查安全防護用品。施工、檢修單位必須保證進入施工現場的各類工裝器具、設施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品符合相關安全標準,滿足工作需要。

第七條 搞好溝通確認。施工和檢維修作業必須組織編制安全措施方案,並經雙方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共同確認。施工、檢修過程必須嚴格落實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措施。涉及交叉作業、煤氣作業、動火作業、高空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等危險作業的,必須嚴格遵守作業許可制度;現場作業期間,必須與施工或檢修項目主管科室、在建車間及時聯繫溝通,涉及與生產交叉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三方(生產方、點檢方和檢修方)安全聯絡掛牌制和《檢維修作業安全指導書》。

第八條 搞好工作銜接。施工單位要參加施工或檢修項目主管部門、在建車間的工程(或安全)例會,隨時通報工作進度、搞好各項工作銜接,定期向檢修項目主管部門、在建車間彙報施工現場存在的隱患及問題。

第九條 搞好現場監督。在建車間要將施工、檢修現場列為本單位隱患排查的一項重要內容,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建立專門的台帳。同時,施工、檢修單位也要建立本單位的隱患排查制度,做好現場的安全監督檢查。

第十條 實施獎優罰劣。主管科室應建立外委施工、檢修單位獎懲機制,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對施工單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不執行安全規程制度的以及出現“三違行為”的要進行處罰和淘汰,對發生安全事故的,追究施工單位及監管人員責任。對施工單位積極主動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及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障施工、檢修項目安全順利完成的,可給予一定獎勵。

線路施工管理制度 篇20

為確保冬季施工現場作業安全,維護安全生產秩序,必須強化“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大反習慣性違章力度,加強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做到崗位無隱患,個人無違章;徹底消除事故隱患,杜絕違章作業,在保證作業人員安全與健康的前提下組織施工。

安全施工應有明確的管理目標,逐步實現制度化、規範化、標準化。減少記錄事故,杜絕輕傷事故,實現各類災害事故為零的目標。具體要求如下:

一、加強高空作業監管力度

1、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繫好安全帶和穿軟底鞋,不準穿塑料底和帶釘子的硬底鞋。高處作業人員,精神要集中,不得打鬧,不得麻痺大意,防止墜落。

2、高處作業使用的腳手架上,應鋪設固定腳手板和1m高護身欄杆。高處作業下面或附近遇有煤氣、煙塵及其它有害氣體時,必須採取排除或隔離等措施,否則不得施工。

3、在陡坡、屋頂、杆塔、腳手架以及其它危險邊沿進行懸空高處作業時,臨空一面必須搭設安全網或防護欄杆。安全網必須隨着建築物升高而提高,安全網距離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超過3m。安全網搭設外側比內側高0.5m,長面拉直拴牢在固定的架子或固定環上。

4、高處作業使用的工具、材料等,不準掉下。嚴禁使用拋擲方法傳送工具、材料,小型材料或工具應該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內。

5、在3m以下高度進行工作時,可使用牢固的梯子或高凳,禁止站在不牢固的物件上進行工作。高處作業下方,應設專人警戒,嚴禁人員通行或工作,否則必須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進行隔離,以免掉物傷人。

6、高處作業前,應檢查腳手架板、防護設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不得遷就使用。高處作業嚴禁烤火取暖,使用噴燈,氣焊注意火焰不要靠近腳手架或其它易燃物,焊接作業的下方或附近,嚴禁有易燃、易爆物品。

7、雪天高處作業,必須及時將各走道、腳手板等處霜、雪、冰清除乾淨並採取防滑措施,否則不得施工。在帶電體附近進行高處作業時,距帶電體的最小安全距離,當帶電體電壓10kv及以下時,工器具、安裝構件、接地線等與帶電體的距離2m;工作人員的活動範圍為1.7m。超過10kv電壓時,按規程規定增大距離,如遇特殊情況,則必須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8、高處作業使用的材料應隨用隨吊,用後及時清理,在腳手架或其它物架上,臨時堆放物品嚴禁超過允許負荷。上下腳手架、攀登高層構築物,應走斜馬道或梯子,不得沿繩、立杆或欄杆攀爬。

9、高處作業時,不得坐在平台、孔洞、井口邊緣,不得騎坐在腳手架欄杆,躺在腳手板上或安全網內休息,不得站在欄杆外的探頭板上工作和憑藉欄杆起吊物件。

10、高處作業周圍的溝道、孔洞井口等,應用固定蓋板蓋牢或設圍欄。特級高處作業,應與地面設聯繫信號或通訊裝置並應有專人負責。在輕型或簡易結構上施工可進行修補,拆裝工作等,必須拴安全帶或採取可靠的防護措離,防止滑倒、踩空或因材料折斷而墜落傷人。

11、進行三級、特級和懸空高處作業時,必須事先制訂安全技術措施。施工前,應向所有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否則,不得施工。

二、易燃物品的使用和管理

使用易燃物品應指定專人管理、進庫、出庫、領用必須有嚴格的制度。使用易燃物品時,應加強對電源、火源的管理,作業場所應備足相應的消防器材,嚴禁煙火。遇水燃燒、爆炸的易燃物品,使用時應注意防潮、防水。怕曬的易燃物品,使用時應注意採取防曬、降温、隔熱等措施。怕凍的易燃物品,使用時應注意保温、防凍。性質不穩定,容易分解和變質以及性質互相牴觸和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物品使用時應經常檢查、分類存放,發現可疑情況時,及時進行安全處理。作業結束後,及時對散落、滲漏的易燃物品清除乾淨。

三、施工項目安全管理

項目部應建立健全以落實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安全制度,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分工,人人有職責。開展經常性、多樣化的安全學習、宣傳教育和崗位練兵活動,使職工熟練地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術及安全作業標準,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1、每天應堅持進行班前列隊安全講話(站班會或班前會)做到“三查”(查衣着、查“三寶”、查精神狀態),“三交”(交任務、交安全、交技術)。

2、應做到凡是施工項目,必須先交底,並完善安全措施(設施),具備安全施工條件後再開工。

3、使用的機具和工器具,應按規定週期檢查、保修,並有專人管理。工器具的擺放應做到整潔有序。

4、對勞動防護用品、用具應妥善保管,應做到使用標準化。

5、應做到文明施工。現場進設備、材料應有計劃地加以控制並堆放整齊。施工場所每天應整理整頓,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6、工作間應做到精心佈置,物品擺放整潔有序。工作間內外環境應保持清潔衞生。

7、項目部對每個職工的安全施工和遵章守紀情況應認真考核,運用經濟手段管理,做到有獎有罰,獎罰嚴明,樹立起良好的遵章守紀風氣。

8、對施工項目,應結合施工特點和實際需要,積極推廣應用現代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技術新成果,提高班組安全管理水平。

四、冬季施工安全管理規定

1、冬季施工期間,應解決現場作業人員防寒保暖的防護用品。當晝夜室外平均氣温低於5℃或最低氣温低於-3℃時,均為冬季施工。

2、在編制冬季施工措施時,應同時編制防寒防毒、防滑、防凍、防火、防爆安全技術措離,並進行逐級安全交底。

3、加強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冬季施工防滑、防凍、防火、防爆、防寒保暖等知識教育,嚴格遵守冬季施工各項規定,確保冬季安全施工。

4、施工道路應加強維護,採取防滑措施。霜雪後,應及時組織對腳手架、腳手板、跳板等進行清除,採取相應的防滑措施。

5、車間氣温低於5℃時,應有取暖設備,經常開放的'門户應有防寒設施。

6、各種機電設備、儀表、應存放在專用的保暖庫房,温度應在5℃以上。

7、易燃易爆物應保持一定的温度,防止凍結。嚴禁用火烤凍結的易爆物。

8、各種運轉機械的潤滑,必須用符合防凍要求的潤滑油。

9、各種水冷機械、車輛等停機後,必須將水箱中的水全部放淨或加適當的防凍液。

10、進行氣焊作業時,應經常檢查保險壺、膠管、減壓閥,以防凍結。如凍結時,嚴禁用火烤,應用温水溶化。

11、採用煤、油、電爐取暖的場所,應符合防火要求,並應注意防止一氧化碳中毒、觸電事故。

12、土建項目施工,要經常對各種建築物基礎,腳手架、土石方邊坡等危險部位,進行全面檢查,以防解凍發生坍塌。

13、及時清除施工現場內的冰雪、污物,維護好施工作業場所和人行通道。

14、各級管理人員,思想上應高度重視冬季施工安全工作,經常對施工現場進行巡查,及時發現、消除存在的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