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培訓制度

一、教師全員培訓制度

教師培訓制度

要提高學生的素質,培養新世紀的人才,首先應提高全體教師的素質,因此加強全員崗位培訓十分必要。

第一、堅持每週一次政治理論學習或業務學習,以提高廣大教職工的政治思想覺悟、師德修養和業務理論水平。

第二、教職工參加政治理論學習或業務理論學習須遵守學習紀律,做到不遲到,不早退,認真做筆記,並定期組織學習交流活動。

第三、加強崗位練兵,要求教師為人師表,説標準普通話,寫規範漢字,具有駕馭課堂的能力。加強現代教育技術的培訓和應用,加強英語口語表達能力的培訓。

第四、全體教職員工都有責任、有義務積極參加各種形式的在職崗位培訓。

第五、抓好師徒結對子工作。定出 “師徒”公約,雙向考核,限期達到培養目標。

第六、堅持科研興校,選派上進心強、素質好的教師開展專題研究,培養典型。

第七、學校定期對教職工培訓情況進行考核,表彰獎勵先進集體和個人,考核結果記入教師業務檔案,並與教職工評聘、晉級提薪掛鈎。

二、青年骨幹教師培訓制度

年骨幹教師培訓制度的制定,要立足本校實際,制定長期、近期規則,注意充分考慮數量、質量、學科分佈、年齡層次、職稱結構等因素。

第一、制定青年骨幹教師培養計劃,採取崗前培訓或在職培訓的方法,定期組織青年教師參加業務、政治理論、教育法規的學習與培訓,定期對青年教師的工作情況檢查、驗收、評價,切實加強對青年骨幹教師的培養。

第二、重視“以老帶新”、“師徒對子”以及老教師對新教師的“傳、幫、帶”工作。通過各種活動,不斷提高教師的業務素質、教學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三、青年骨幹教師要努力加強自身學習,應成為教學、科研工作的中堅力量。

第四、學校要創造條件組織骨幹教師外出學習,拓寬思路,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