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福利院財務資金雙代管制度

制度是個社會的遊戲規則,更規範的講,它們是為人們的相互關係而人為設定的一些制約。為此,我們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來提高辦事效率,才設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們本站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參考:

農村福利院財務資金雙代管制度

為規範農村福利院財務制度,提高資金管理水平,加快資金運行速度,保證資金安全完整,保障福利院供養人員的基本生活,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實際情況,從 2019年8月1日 起,推行農村福利院財務資金“雙代管”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福利院財務資金統一實行“雙代管”。參照《村級財務資金“雙代管”實施辦法》的規定,農村福利院的財務和資金統一由鄉鎮財政所內設的農村會計代理中心實行“雙代管”。

二、福利院資金全部納入專户管理。自

2019年8月1日 起 ,所有農村福利院的資金全部納入財政專户管理,福利院原有銀行或信用社賬户一律撤銷。鄉鎮財政所在“村級財務雙代管專用賬户”中設立“福利院資金”科目,實行單獨核算。福利院按一定標準領取備用金,實行報賬制度。

三、福利院賬務由財政所專賬核算。所有農村福利院要在民政部門的統一部署和監督指導下,確保在 8月1日 前,完成賬務清理工作,將賬務移交到財政所。財政所根據有關制度設立專賬,安排專人,負責福利院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做到制度健全、管理規範、做賬及時。福利院設立一名報賬員,負責日常財務收支業務和報賬工作。

四、規範福利院資金報賬程序。農村福利院的資金管理、報賬程序和會計核算操作程序按照[2019]78號文件的相關規定執行。按政策補助到人的資金一律由財政直達個人賬户;大額費用開支實行財政直接支付;福利院日常費用由報賬員領取備用金,定期報賬。福利院各項費用支出都必須有經辦人説明事由,由院長簽字審批,經民政辦主任審核,才能報賬;違反財經制度和手續不齊的支出,一律不予報銷,代理中心會計有權拒絕入賬。

五、加強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為確保農村福利院資金賬務委託鄉鎮財政所代理制度的全面實行和規範操作,民政和財政部門決定將這項工作分別納入鄉鎮民政辦和財政所2019年度工作量化考核範圍。同時,組織專班,開展工作指導,加強檢查督辦,推動制度順利實施。鄉鎮民政辦和財政所要深入福利院,瞭解掌握實際情況,切實做好資金監督檢查和賬務公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