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定(通用3篇)

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定 篇1

1目的

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定(通用3篇)

為使本公司實驗室工作規範而有序的開展,確保實驗及時、準確,特定本規範。

2適用範圍 實驗室

3職責

3.1技術質量部理化科負責制定實驗室管理規定。

3.2相關部門:負責產品、原材料、來料、半成品、成品之可靠性試驗的申請。

4工作內容

4.1作業環境:温度範圍:22±3℃,濕度範圍:60%±15%RH。 4.2實驗室測試範圍:

4.2.1產品的結構測試:外觀,尺寸,重量;

4.2.2產品的電氣特性:接觸電阻,絕緣阻抗,IV特性,導體電阻;

4.2.3產品的機械(物理)特性:承受壓力,敲擊力,保持力,振動,線材彎曲、搖擺,線材抗張、引伸;

4.2.4產品的環境特性:鹽霧,恆温恆濕,高温壽命,冷熱衝擊,耐焊錫熱; 4.2.5另:硬度(金屬類),膜厚,線材老化,線材的燃燒,煙密度,霧度,翹曲度。 4.3人員要求:實驗室測試人員需受過內(外)相關課程培訓,且通過實驗室主管確認能單獨完成相關儀器的操作後,給與頒發上崗證。 4.4實驗室日常管理 4.4.1設備的日常管理

a).實驗設備每天要進行擦拭,保持儀器的清潔,實驗室工作人員每天按要求填寫《點檢表》。 b).實驗室工作人員要對實驗設備進行定期維護。 4.5實驗室管制原則:

4.5.1非實驗室人員欲進入實驗室則必須通過實驗室主管級以上同意方可入內,且不可隨意動實驗室內任何儀器。送測試者,一律不許以等待結果為由在實驗中心逗留,測試完畢之樣品自行帶走。

4.5.2實驗室中應保持肅靜,不得大聲喧譁,不得在實驗室中嬉鬧,嚴禁邊做實驗邊聊天,嚴

禁在實驗室內飲食、吸煙。

4.5.3如儀器發生異常,應立即關閉儀器及切斷電源,並及時通知相關專業人員進行調試或維修處理。調試或維修後要用標準件進行檢驗確認方可投入使用,而後要針對儀器發生異常前24H內所測試的產品進行再次檢驗。

4.5.4實驗室時刻保持整齊清潔,做好防火、防爆、防盜錯失。

4.5.5實驗室易燃、易爆物品及相關化學物品需存放在安全處。嚴禁帶電作業。 4.5.6實驗室壓力氣瓶需按要求存放,存放處需通風良及避免陽光直射。

4.5.7實驗室人員需定時點檢温濕度並如實填寫乾濕温度計點檢表,當點檢温濕度不符合上述要求時需採取開空調等方式調節至規定範圍。

4.5.8實驗室人員應按時依各儀器之保養表要求項目對儀器進行保養,並填寫其相關記錄。如儀器有維修,則如實將維修記錄填寫於《量測儀器履歷表》。

4.5.9實驗室人員在進行化學試驗、燃燒試驗時需戴好防護口罩、手套等。 4.5.10實驗室人員需熟練使用各種消防設備。

5測試流程 5.1申請:

a).需求人員填寫《可靠性測試申請單》及《膜厚及線寬測試申請單》連同待測試之樣品,交予實驗室工作人員進行評估測試可行性,再呈實驗主管進行復核。

.《可靠性測試申請單》或《膜厚及線寬測試申請單》上之各個欄目必須詳細填寫,如工程新承認產品需填寫“新產品”之類的描述,如申請單上要求送測單位填寫之欄目有空缺則拒收。

5.2安排測試:

實驗室測試人員接收到《測試申請單》將其在《實驗室樣品測試清單》上編列實驗編號。並將編號填寫於測試申請單上,以便送測單位追蹤。 5.3進行測試:

a).實驗室測試人員須按實驗序號及《測試申請單》上之各項測試要求開始進行各項試驗工作(急件另行處理)。

.如因特殊因素而使測試延遲或因實驗作業時間而無法於期望日完成,由實驗室以電話或E-mail的形式通知申請人員,並説明延遲原因及可完成的時間。

c).產品之測試規範根據產品規範、《檢驗、測量實驗設備控制程序》或《可靠性測試申請單》上提供的標準執行。如申請單位所需測試項目之標準無相關書面形式體現,實驗室將不給予判定。

d).實驗室之儀器使用方法請參閲各類“儀器作業指導書”。 5.4測試報告:

a).測試人員依產品測試標準對產品進行檢測,檢測之結果記錄於《檢驗記錄表》,具體測試數據及結果以附件形式附於《檢驗記錄表》後面,羣組測試結果於《羣組測試報告》中反映

出來,並且對測試結果進行判定。

.如申請人有特別要求報告格式時,由申請人提供樣板,實驗室依據申請人要求完成報告 c).申請人取報告時需在《實驗室樣品測試清單》上的“報告簽收人”一欄簽字。 d).實驗室工程師或主管對測試報告核准後,測試報告才有效.

e).歸檔:測試申請單一式兩聯,申請單位及實驗室各保留一聯。測試報告紙檔一份給申請單位。實驗室需保留所有測試之電子文件報告,無須保留紙檔。

f).如檢驗結果NG時需及時知會送檢人員,並依《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作業。 5.5測試費用:

a).相關測試項目之費用如《測試費用表》。

理部統一進行費用核算(複印件給各部門及事業單位)。

6相關文件:

6.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定 篇2

1.目 的

為了營造一個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實驗室環境,達到“科學、規範、安全、高效”的目的,特制訂本實驗室管理規定。

2.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進入實驗室內所有人員。

3.權 責

實驗室隸屬於RD部,主要負責公司產品的可靠性測試、電氣性能測試、化學測試、安規測試、鹽霧測試及噪音測試的工作。

3.1實驗室主任

3.1.1負責實驗室日常管理,組織安排測試任務以確保實驗順利進行;

3.1.2負責實驗室中儀器設備、試劑、耗材的申請;

3.1.3負責組織實施實驗室的改造,儀器設備安裝、調試、保養維修和報 廢申請;

3.1.4負責管理實驗室業務流程,指導實驗人員及時、準確的完成各項分 析實驗工作;

3.1.5負責實驗室質量控制,維護實驗室質量體系,審核、監控測試數據 和結果;

3.1.6指導與審核實驗人員撰寫的測試報告,實驗室文檔管理;

3.1.7負責實驗測試方法的開發與改進;

3.1.8負責實驗室工作人員的制度、業務培訓和學術交流;

3.1.9負責實驗室安全檢查與突發事件處理;

3.1.10負責監督檢查實驗室日常衞生,有權安排本實驗室所有相關人員嚴 格執行實驗室日常衞生制度。

3.2實驗室測試員

3.2.1負責儀器設備的驗收和台帳建檔工作;

3.2.2負責儀器設備的使用、維護、期間核查和週期檢定;

3.2.3負責儀器設備在檢定週期內使用和檢驗標識的管理;

3.2.4負責辦理儀器設備的送修和返回;

3.2.5負責外出作業時所需儀器設備的調試與準備;

3.2.6負責實驗室日常衞生的打掃與維護。

4.實驗室日常規範

4.1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實驗室規章制度。在實驗區域必須穿工作服,而且要扣好所有的扣子,禁止穿背心和拖鞋工作。

4.2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應服從實驗室管理人員安排,以保證人身及儀器設備的安全。實驗中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觀念,要嚴守操作規程,愛護儀器設備。儀器設備若發生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並告知實驗室主任。

4.3實驗室的儀器設備,未經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開關、使用和移動實驗室中的任何設備。實驗室設備租借按程序向實驗室管理人員申請。

4.4對於有規定的預熱時間的儀器設備,使用設備的人員必須提前12小時以上預約登記。

4.5實驗室內嚴禁喧譁、吸煙,隨地吐痰和亂扔紙屑、雜物。

4.6不得將與實驗無關人員帶入實驗室,同時與實驗室無關的易燃、易爆物品也不得隨意帶入實驗室。

4.7發生儀器設備損壞丟失,必須立即向實驗室主任報告,迅速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及時處理。

5.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5.1實驗室應制定相應實驗室規則及實驗室安全制度。根據本實驗室情況制定嚴格的操作規程及防火、防盜管理制度,實驗室內部人員要嚴格執行。進入實驗室的外來人員都必須遵守實驗室有關的規章制度。

5.2實驗室應指定專人負責實驗室設備及人身的安全。負責本室的安全技術監督、檢查工作;對於貴重精密儀器設備、危險物品,應由具有業務能力的專人負責操作。

5.3來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有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場或經過上機操作培訓與考核。與實驗室工作無關的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實驗室,外單位來訪人員如需進入實驗室,必須經實驗室主任批准同意後,才能進入實驗室。

5.4不得在實驗室內飲食、娛樂,使用化粧品,實驗室操作用的容器、器皿不能用來盛載食物和飲料。

5.5實驗室及走廊禁止吸煙,嚴禁煙火。

5.6實驗工作結束後,必須關好電源、儀器開關。下班前,實驗室對應負責人必須檢查操作的儀器及整個實驗室的門、窗和不用的水、電、氣路,並確保關好。清掃易燃的紙屑等雜物,消滅安全隱患。

5.7若儀器設備在運行中,實驗測試員不得離開現場,如必須離開時須委託他人看管。

5.8實驗室根據實際情況,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擺放在明顯、易於取用的位置,並定期檢查,確保有效,嚴禁將消防器材移作別用。實驗室人員必須熟悉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如遇火警,除應立即採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應馬上報警,並及時向上級報告。火警解除後要注意保護現場。

5.9嚴格實驗室鑰匙的管理,鑰匙的配發應由實驗室主任統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給他人使用或擅自配置鑰匙。

5.10如有盜竊和事故發生,應立即採取措施,及時處理,必須按規定上報,不準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重大事故要立即搶救,保護事故現場。

5.11因人為原因造成實驗室事故的,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進行紀律處分,並根據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6.儀器安全管理制度

6.1儀器設備的管理

6.1.1儀器設備購入、驗收合格後,由管理員辦理入庫、出庫手續,並建立 《測量設備台賬》,RD部建立儀器、設備技術檔案,並填入《測量設備台賬》。

6.1.2 儀器設備列入《檢測設備週期檢定計劃》。有檢定規程,有授權檢定機構的儀器設備,應送授權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檢定或校準;沒有檢定規程的儀器設備,由實驗室按自校或互校方法進行自校或互校。

6.1.3經驗收合格,並具有計量器具許可證(帶CMC標誌)、樣機試驗報告、出廠合格證或檢測報告(鑑定證書)的測量儀器,應在儀器上加貼合格或準用標誌,方可批准啟用。

6.1.4 實驗室管理員對儀器設備及監測/檢測有重要意義的標準物質建立技術檔案。

6.1.5實驗室管理員至少每年2次對測量設備進行核查,按《檢測設備週期檢定計劃》對即將到期的儀器設備申請安排送檢。

6.1.6複檢(校)後的檢定(校準、檢測)證書或報告原件存入儀器設備檔案,向使用者提供複印件。

6.2儀器設備的使用與操作

6.2.1儀器設備由專人負責保管。

6.2.2操作者必須掌握所用儀器設備工作原理、技術性能、操作規程、維護保養等技能。

6.2.3每台儀器都設備必須按照校準規範,監測/檢測規範、使用説明書等制定作業指導書。

6.2.4貴重儀器設備的使用者應填寫儀器設備使用記錄表,其內容應包括:使用時間、開機目的、使用前後及使用過程狀況、使用人。

6.2.5凡經過載或錯誤、或顯示的結果有疑問、或通過檢定等方法證明儀器設備有缺陷時,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對其加以明顯的停用標識,直至修復;修復的儀器設備必須經校準、檢定(驗證)或檢定證明其功能指標已恢復。

6.3儀器設備週轉

6.3.1測量設備借出或移出實驗室使用,必須按《測量設備借用登記表》辦理一切手續,而儀器設備返回實驗室時,應確認恢復到準用水平,方可使用。

6.3.2實驗室主任負責實驗室設備的調配,按調配單辦理交接手續。

6.3.3其他公司借用本公司儀器設備,須經實驗室主任同意,報公司上級主管批准後方可借出。

6.3.4因工作需要借用外公司測量設備,應由公司上級主管與借出單位協商同意後,經公司上級主管批准,由擬使用者辦理借入交接手續。

6.4儀器設備的維護與維修

6.4.1實驗室所有儀器設備應得到正常維護,儀器設備應由專門人員按使用説明書和維護程序的要求給予維護。

6.4.2送檢的監測儀器設備取回驗收後,應給予維護和檢查。

6.4.3儀器設備應建立儀器設備使用維修檔案,記錄設備投入使用以來運行狀況、包括交接、檢定、校準、使用情況、故障、維修等所有信息。

6.4.4儀器、設備需要維修時,由使用人員填寫測量設備維修申請,經實驗室主任審核,上級主管批准後,及時送生產廠家或具有相應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的單位維修。

6.4.5長期不用的測量設備應每週開機通電半小時,以達到除濕的目的,或以其它方式定期維護保養,使它們一直處於良好狀態。

7.衞生工作制度

7.1實驗室工作必須保持嚴肅、嚴密、嚴格、嚴謹;室內保持整潔有序,不準喧譁、打鬧、抽煙。

7.2實驗室建立衞生值日製度,保持實驗室窗明台淨、地面無可見污漬、儀 器擺放整齊、實驗枱面潔淨。

7.3每次實驗結束後,測試員應做好實驗室的衞生打掃工作。所用物品放回原位,桌椅擺放整齊。打掃地面和工作台,清空廢紙簍內的垃圾,以確保實驗室的乾淨整潔。

7.4實驗室、門口及走廊不準堆放雜物,要求整潔通暢。保證實驗室無塵、無震動、通風良好。臨時有用的物品應堆放整齊。

8.附則

本制度自20xx年 月 日起實施,本制度最終解釋權在公司。未盡事宜,以後制定補充規定加以規範,效力等同。

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定 篇3

一、安全衞生藥品和儀器設備的管理

(1)安全管理

1.進入實驗室,必須按規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帽。

2 進行揮發性有機溶機、特定化學物質或毒性化學物質等化學藥品操作實驗或研究,必須要穿戴防護具(防護口罩、防護手套、防護眼鏡)危化物質。

3進行實驗中,嚴禁戴隱形眼鏡。(防止化學藥劑濺入眼鏡而腐蝕眼睛)。

4需將長髮及鬆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在處理藥品之所有過程中需穿著鞋子。

5操作高温之實驗,必須戴防高温手套。

6負責本崗位的危險源、環境因素的識別,並嚴格按照危險源、環境因素的規定的相關措施進行安全操作。

(2)衞生管理

1各實驗室應注重環境衞生,並須保持整潔。

2有蓋垃圾桶應常清除消毒以保環境清潔。

3垃圾清除及時處理,不得堆積於操作地區或辦公室內,應按指定處所傾倒,以確保工作場所清潔合乎衞生要求。

4凡有毒性或易燃之垃圾廢物,均應特別處理,以防火災或有害人體健康。

5窗面及照明器具透光部份均須保持清潔。

6保持所有走廊、樓梯通行無阻。

7油類或化學物溢滿地面或工作台時應立即擦拭沖洗乾淨。 8養成使用人員有隨時拾撿地上雜物之良好習慣,垃圾或廢物。

(3)設備儀器管理

1試驗設備及儀器按需填制購置申請,公司領導批准後由設備部門按提供的技術附件購置。

2設備及儀器購進後,由設備部門協同技術人員進行調試。 3由供貨廠家或公司技術人員對操作人員進行相關技術培訓。

4一般設備儀器僅由本試驗室人員負責日常使用及管理,複雜或精密儀器設備由專人使用及管理,嚴禁無相關資質人員操作使用。

5設備儀器定期校準並記錄,確保檢測數據準確,出現誤差、偏離校準狀態或超出有效期時,報告有關部門並採取必要的糾正及預防措施。

6試驗檢測設備或儀器折舊年滿、陳舊落後或無法修復時填制報廢單,由主管公司領導、有關設備部門批准予以報廢。

(4)藥品試劑管理

1藥品試劑的領用及使用,必須嚴格按照相關安全操作規程進行。

2領取藥品時,必須確認容器上標示中文名稱是否為需要的實驗用藥品。

3領取藥品時,必須看清楚藥品危害標示和圖樣,是否為危化品。

4藥品試劑必須分類登記保管,屬危化爆炸品的必須雙人雙鎖管理,開啟時必須有兩人同時在場,使用後及時放回。

5購入的化學試劑應逐件檢查產品的名稱、標籤、出廠日期、品級商標、廠名、合格證等,“三無”產品及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得驗收入庫。

6化驗員應時常檢查試劑的保質期,超過保質期或保質期內異常變質的試劑不可使用。

7避免獨自一人在實驗室做危險性實驗,若須進行無人監督之實驗,其實驗裝置對於防火、防爆、防水災都須有相當的考慮,且讓實驗室燈開着,並在門上留下緊急處理時聯絡人電話及可能造成之災害。

8廢棄藥液或過期藥液或廢棄物必須依照分類標示清楚,藥品使用後之廢(液)棄物嚴禁倒入水槽或水溝,應例入專用收集容器中回收。

9 未經本部門領導批准,嚴禁私自對外發放各種藥品試劑等。

10 廢液、廢氣、固體廢棄物必須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處置。

二、檢驗試驗管理與數據處理

(1)檢驗試驗管理

1試驗室按公司規定進行常規檢驗、試驗

2檢驗試驗必須嚴格按相關作業指導書及設備儀器操作規程進行,不得進行未規定的檢驗試驗

3公司相關技術部門、服務部門確需進行非常規檢驗試驗的,必須填制檢驗申請、本部門負責人批准後方可進行。

4公司外樣品檢測由相關部門填制檢驗申請、公司領導批准、本部門負責人確認後方可進行。

5嚴禁私自進行未批准的檢驗、試驗。

(2)記錄報告管理

1 檢驗記錄必須由操作人員如實填制,或輸入信息管理系統,不得塗改,如確需改動,必須由原檢驗員簽字或蓋章。

2報告按規定格式由檢驗員按照用宋體填制,不得塗改。 3公司內部使用的檢驗試驗報告,必須按檢測項目的實際數值填制並添加試樣批號。

4報告無審核、批准人員簽字或簽章無效

5公司對內對外檢驗或試驗報告無“檢驗專用章”或檢驗單位公章無效。

6報告不得部分複製,複製報告未重新加蓋專用章或公章無效。

7檢驗僅對樣品負責。

8報告發放必須按規定進行,非常規報告必須按有關領導批示範圍發放,資料借出必須由借閲申請、批准及記錄。

9報告底稿及原始記錄隨時收集、歸檔,檔案應存放有序,便於存取、檢索和借閲,並做到防火、防黴、防蟲、防鼠等,按規定期限進行保存、處置。

(3)保密管理

1試驗室內存有公司的有關技術、標準、試驗數據等,必須遵守公司的有關保密規定。

2未經許可,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試驗場所。

3外來人員必須持有公司總經辦登記、核發的參觀證、方可到指定的場所參觀,且未經批准嚴禁在試驗工作室內拍照、錄像或記錄有關資料、數據。

4嚴格執行試驗報告發放範圍,未經公司領導批准、禁止私自對外泄露有關數據、資料或進行技術交流。

5未經有關領導批准,嚴禁報告或記錄私自借於非相關人員。 6檢驗試驗,嚴格按公司規定執行,必須保護客户的有關祕密,未經允許嚴禁私自泄露。

(4)樣品管理

1試驗、檢驗或對外發放用樣品,必須進行標識、分類保管。 2樣品保管必須按照樣品性質妥善存放,並做到防火、防黴、防蟲、防鼠等,按規定期限進行保存、處置。

3使用完畢的樣品除必要的備用樣品外,能夠重新利用的送回原取樣場所,不能重新利用、但可以回收處理的,要分類存放並送倉儲處廢品倉庫。

4對外樣品發放,必須憑有關部門申請、公司領導批准、本部門領導核准的樣品發放單進行留樣,包裝完好、出具有關報告、記錄樣品發放情況並核實後發至有關部門或人員

5常規客户需要的例常樣品憑藉有關批准的通知,進行留樣及發放。

品管部

二〇xx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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