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應用綜合管理辦法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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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應用綜合管理辦法大綱

計算機應用綜合管理辦法

1 目的

加速公司網絡信息化建設進程,同時保證在建項目的成功實施;對計算機硬軟件的購置、發放、使用,以及軟件、數據文件的保密、防毒、備份等進行安全有效的管理,確保設計、生產與管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計算機應用項目工程和硬軟件及數據資源的統籌管理。

3 職責

3.1 網管室負責系統的硬軟件資源的正常運行與安全維護,解決系統實施與運行中的技術問題,在系統實施中保持系統的集成性;組織有關部門採集、整理與備份數據;跟蹤瞭解市場行情,技術動態,為公司領導提供所需要的決策支持資料,對不同層次的工作要求,統一制定相應的配置標準;配合各部門和合作單位開展網絡信息化建設工作,組織制定公司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處理規程;在公司主管領導的領導下,負責實施與運行的統籌管理,並推動管理部門的實施。

3.2 各部門信息管理人員協助本部門網絡信息化的推廣應用工作,負責本部門的硬軟件的正確使用和保管,做好相應的保密、防病毒及數據備份工作,為本部門建立嚴格科學的計算機應用管理制度並按制度監督執行。

3.3由公司主管領導參與,總經理掛帥所組成的計算機應用領導小組,負責提出公司的IT發展戰略、開發目標、策略和要求,及審批項目投資;調動與組織有關管理部門按計劃逐步實施公司網絡信息管理系統,並批准進行新老系統的切換;組織調整不合理的、與新系統不相適應的管理機構、體制和制度;在系統實施的主要階段,組織方案審批與成果技術鑑定。

4.4 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對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進行有關計算機應用系統的教育與培訓,崗位考核和必要的人力資源配備。

4 工作程序

4.1 計算機應用項目的申請、立項、批准、實施及驗收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4.1.1 公司計算機應用領導小組應根據公司發展總體要求,制定公司網絡信息

化建設的發展戰略,提出計算機應用的發展規劃及具體要求,網管室會同各有關部門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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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綜合公司實際情況和計算機硬軟件技術發展狀況,向裝備部提出書面申請, 裝備部

組織多方論證小組討論,並形成立項報告,報公司計算機應用領導小組審批。

4.1.2 正式立項的計算機應用項目,由公司計算機應用領導小組指定項目負責人,按立項報告要求組織進行可行性研究分析、設計方案選型、施工方案制定。

4.1.3 方案確定後,項目負責人組織對合作單位選擇和考察,具體要求如下:

a) 合作方基本情況考察:包括公司名稱、性質、營業執照、註冊資本、主要產品或業務範圍等;

b) 技術能力考察包括:

1)開發實力及專業隊伍情況;

2)專業資格認證情況;

3)項目管理及質量保證體系;

4)技術服務及後續技術支持能力;

5)項目實施成功經驗等。

c) 對合作方在本行業的成功用户情況考察

d) 對合作方所提供方案綜合評價:

1)所提供方案可行性(先進性、適用性、經濟合理性)評價;

2)實施能力評價;

3)方案需完善和改進的方面。

4.1.4 項目負責人將綜合考察的情況,以《計算機應用項目綜合考察報告》的形式,上報裝備部組織多方論證小組進行評議,其中包括招標或議標、商務合同、技術協議簽定等,然後按技改程序申報資金、組織實施。

4.1.5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網管室負責實施過程的監督和管理,隨時向公司計算機應用領導小組彙報工作進展情況和需要解決的問題;項目實施完工後,項目負責人提交項目驗收報告,報裝備部組織驗收;驗收完工後,所有驗收資料在網管室存檔,驗收原始記錄在裝備部保存。

4.2 計算機硬軟件的購置

4.2.1 各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提出硬軟件需求申請,填寫《計算機硬軟件需求申報表》, 進行相關需求説明,經網管室按配置標準審核後,屬技改列支的,報裝備部按技改程序審批;屬日常辦公列支的報總經辦按相關程序審批。最後由網管室根椐實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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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配備,如不按規定程序辦理,其費用將不予報銷。

4.2.2 購置的硬軟件需經網管室驗收、入庫,方可報銷。

4.3 硬軟件的保管和分發使用

4.3.1 確認合格的軟件,由網管室登錄於《軟件控制清單》,註明軟件的名稱、編號、版本、登錄日期、主要功能、使用狀態(Y表示在用,N表示已作廢)及使用部門等相關內容。

4.3.2 軟件原件由網管室集中保存,保存的場所應隔塵、乾燥、無化學物質或氣體的污染,軟盤保存在乾燥箱內。軟件磁盤原件保管兩年後,應複製或製作新的軟件原件,經比較驗證無誤後,加蓋“有效”印章、並由驗證人員簽名,舊原件撤離保管場所。

4.3.3 網管室根據使用部門的需要複製相應的份數,複製時在網管室專用的電腦上進行,複製後的軟盤經驗證和殺毒處理後,在軟件存貯介質表面加粘軟件標籤,由驗證人員簽名,並加蓋“有效”印章後發放相關使用部門,由軟件應用人員在《軟件發放登記表》上做簽收記錄。不能複製的軟件可以原件發放,在控制清單或發放記錄表的備註欄中註明。

4.3.4 各種軟件的安裝盤及相應資料統一存放在網管室,並填寫入庫登記表,資料允許使用部門借用或複印發後使用,但須辦理相關手續。

4.3.5 在軟件的安裝使用過程中,網管室負責提供該軟件運行的環境及相關技術支持。

4.3.6各部門所有計算機硬軟件由部門信息管理員或操作責任人向網管室辦理領用或借用手續,當其崗位變動時須到網管室辦理轉交手續,否則人力資源部拒絕為其理相關手續,且造成財產丟失還將追究其賠償責任。

4.3.7 部門信息管理員和操作責任人必須保證所使用的硬軟件完整無缺,定期做好清潔保養工作,凡造成硬、軟件丟失或違規操作造成損壞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4.3.8 計算機硬軟件的報廢、轉讓、處理,須經網管室、總經辦、裝備部共同決定,報主管領導批准,並做好相應記錄。

4.4 硬件軟件的測試、維護、升級

4.4.1 外來軟件或下載軟件必須經網管室嚴格測試(並做好測試記錄),測試合格後方可安裝或使用。

4.4.2 凡經網管室按正常程序登記註冊的計算機硬軟件的維護,由網管室負責完成,並做好相應的維修記錄。

4.4.3由網管室組織對原使用部門的舊版軟件逐一進行更新,使用部門軟件應用人員在《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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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發放記錄表》上再次做簽收記錄。舊版軟件原件的貯存介質由網管室加蓋紅色“作

廢”印章,予以保存。

4.4.4 現有硬軟件的升級,申請部門需填寫《計算機硬軟件需求申報表》,依硬軟件購置程序進行審批。

4.4.5 硬軟件的升級由網管室執行,軟件升級經確認後,將更新情況登錄於《軟件控制清單》。

4.5 軟件及數據的保密要求

4.5.1內部開發的應用軟件的密碼由軟件開發人員及軟件應用人員持有,不得向他人泄露,密碼的升級由原開發人員執行,並記錄密碼升級的情況。

4.5.2 公司局域網絡,由公司計算機領導小組授權網管室,對公司虛擬網的劃分,工作組及用户訪問權限的設置,並對操作密碼進行統一管理,任何人不得隨便將密碼轉告他人,防止軟件資源非授權的使用。

4.5.3 公司中心機房非網管室人員不得隨意入內,網絡中的服務器及網絡設備只允許網管理員操作使用;對服務器系統軟件、數據庫應進行多重加密處理,經系統管理員授權,方可使用;網絡中所有工作站,須經部門負責人授權允許,持本人用户密碼上機操作使用。

4.5.4 E-MALL接收與發送需進行嚴格檢查,以防止保密資料經此渠道泄出,發送與接收的電子郵件均需進行審批與登記。

4.5.5 經由繪圖機出的圖紙需進行登記管理,在打印圖紙資料時,申請打印人員需填寫《CAD出圖登記表》,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方可進行打印作業。

4.5.6 網管室對備份數據的磁盤、光盤、磁帶等存貯介質,設專人保管,數據管理員必須保證數據的安全可靠,未經主管領導的批准,不得隨意使用或外借。

4.5.7凡將公司重要數據惡意更改、非法複製或外泄者,給以重罰;因此造成重大損失的,還將追究其刑事責任。

4. 6 軟件使用的防毒要求

4.6.1公司局域網內,經網管室指定可以使用光驅、軟驅的部門,應嚴格控制光盤、軟盤的使用,並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其它部門內部連網的電腦,光驅、軟驅一律予以拆除或禁用,否則不準上網。

4.6.2 使用互聯網的部門;需指定一台或幾台電腦,這些電腦不得與公司局域網連接,在互聯網上讀取資料後的軟盤未經檢查不能在公司內部網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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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 網管室負責對網絡中的電腦進行病毒清查,各部門發現本部門電腦有病毒感染,

要立即殺毒或報告網管室處理。

4.6.4 外單位的軟盤、光盤需在公司局域網計算機中使用,使用前要由網管室進行病毒清查,確認無病毒後方可使用。

4.7 數據的備份

4.7.1 凡向技術中心資料室提交入庫產品資料,必須在數據庫服務器中進行數據備份,再由網管室數據管理員定期將其數據刻成光盤,以便永久保存。

4.7.2 各部門數據的備份由部門信息管理員每週進行一次。對於沒有專用數據庫服務器的用户,備份方法為:指定—台計算機,然後在該機根目錄(C或D盤)下給每個用户建立一個備份文件夾,每星期將每個用户需要備份的數據備份到指定計算機的指定目錄下面。

4.7.3 重要數據必須到網管室申請備份,按需要加密或封裝打標長期保存,需要使用備份數據時必須得到主管領導的批准,並保存使用記錄。

4.7.4 網管室把各部門的數據至少每半年備份一次,刻成光盤長期保存。

4.8 當軟件系統的更新影響到公司現有的運作時,計算機應用領導小組應確保相應的程序文件、工作指導書得到建立或修訂。

5 相關文件和質量記錄

5.1 計算機應用項目綜合考察報告

5.2 計算機應用項目方案書

5.3 計算機應用項目驗收報告

5.4 ZJ5/12—JS15 計算機硬軟件需求申報表

5.5 ZJ5/14—JS17 計算機軟件及數據文件控制清單。

5.6 ZJ5/19—JS51 計算機硬、軟件、數據文件入庫登記表

5.7 ZJ5/13—JS12 計算機硬軟件及數據文件發放登記表

5.8 ZJ5/20—JS52 對外電子郵件發送登記

5.9 ZJ5/21—JS53 外來電子郵件接收登記

5.10 ZJ5/22—JS54 技術中心CAD文件出圖登記表

5.11 ZJ5/23—JS55 計算機硬軟件測試、維修、升級記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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