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精選29篇)

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 篇1

為實現公司考勤系統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網絡化,加強公司人員考勤管理,決定在公司各院及抄表班全面部署漢王“人臉通”人臉識別考勤系統,制定本管理規定。自下發之日起請各單位認真執行。

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精選29篇)

一、時間安排

1、有效識別時間:上班:6:00-8:30

下班:17:30-19:00

農電工:上班:6:00-8:30

下班不需要簽到

2、遲到:考勤機自動處理數據,晚於上班有效識別時間簽到視為遲到。

3、早退:考勤機自動處理數據,早於下班有效識別時間簽到視為早退。

4、曠工:遲到、早退、未簽到,計算工時累計高於1小時,為曠工半天。 遲到、早退、未簽到,計算工時累計高於3小時,為曠工全天。

二、相關規定

1、考勤次數安排:

北院:各部室人員每天早晚各考勤一次;汽車隊、物業公司每天早上考勤一次;值班員按原考勤方式考勤,不用錄入考勤機。

南院:中心管理人員每天早晚各考勤一次;其他人員及生產班組一線人員每天早晨考勤一次;餐飲中心人員按原考勤方式考勤,不用錄入考勤機。

客户中心大樓:營銷部人員前台人員每天早晚各考勤一次;城區抄表班人員每天早晨考勤一次。人員每天按時倒班,按原考勤方式考勤,不用錄入考勤機。餐飲中心人員按原考勤方式考勤,不用錄入考勤機。

2、只有在“有效識別時間”段內簽到者為有效考勤,其他時間段簽到無效。

3、對於外出工作而不能正常時間簽到者,應將經單位負責人簽字並説明原因的材料報至人力資源部備案。

4、有事提前請假,請假人員須提前一天將請假條送人力資源部,特殊情況,按公司《職工考勤管理辦法》補辦請假手續送人力資源部。

5、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考勤時間的單位,可由單位提出申請,經主管領導批准,報人資部備案。

三、使用注意事項

1、請在較黑暗處使用考勤機,不要進入過多陽光。

2、由於考勤機機械簽到速度有限,請大家上班提前15分鐘到單位簽到,如有簽到困難者可以點“←”鍵輸入工號再錄入,為定向簽到信息模式;如依然簽到困難,可以在考勤機中重新錄入信息。

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 篇2

1、2#廠房工作區域實行人臉識別考勤方式,員工出勤時應在考勤機上人臉識別考勤。

2、部門考勤員負責本部門員工考勤的管理工作,負責考勤系統裏本部門人員維護、班次管理、人員排班等工作。

3、人臉識別考勤時間:員工正常出勤時上班前1小時內人臉識別簽到有效,下班後無加班任務的1小時內人臉識別簽退有效。未經部門同意也無加班任務的禁止在工作區域逗留。

4、員工中午休息時間不需要人臉識別考勤,但要求在規定時間吃飯和出勤,部門(班組)考勤員做好考勤記錄,公司將不定期抽查監控錄像,對於出現遲到和早退的將給予處罰。

5、班車晚到的,需在上班時間後1小時內填寫《離崗登記表》,註明班車到達廠區的時間,並履行審批程序,當天未填寫的按遲到處理。

6、上班忘記人臉識別考勤的,需當天填寫《出勤登記表》,註明到達2#廠房員工入口時間,並履行審批程序。下班忘記人臉識別考勤的,需在第二個工作日填寫《出勤登記表》,註明離開2#廠房員工出口的時間,並履行審批程序。未按要求填寫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7、人臉識別考勤無效的,進入2#廠房後需先到部門考勤員處填寫《出勤登記表》,註明到達2#廠房員工入口時間,並履行審批程序,所在部門(班組)考勤員需記錄其當天出勤情況,班組考勤員需及時將考勤反饋至部門考勤員。當天未填寫的按曠工處理。連續兩次人臉識別無效的,請聯繫人力部重新註冊人臉信息。

8、忘記人臉識別考勤的,月度內前兩次不扣考核分,第三次月度考核扣2分,第四次月度考核扣6分,每出現一次在上一考核扣分基礎上累加4分計算。

9、員工當月因私外出離崗時間累計計算,每累計4小時記為半天事假。

10、因有事晚到公司的,提前2小時告知主管負責人(班組員工除告知領班外,也需告知分管工程師或分管部長)的不記為遲到,到公司後需立即填寫《離崗登記表》,因私晚到超過2小時的需填寫請假單,離崗時間累計計算,每累計4小時記為半天事假。

11、員工除需人臉識別考勤外,部門和班組考勤員也需記錄考勤。

人力資源部

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 篇3

為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組織紀律觀念,提高工作效率,樹立企業良好形象。經公司研究,決定啟用人臉識別考勤系統。現將有關通知如下:

一、適用範圍:公司全體員工

二、人臉識別考勤系統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1、管理員統一為員工設置人臉識別圖像。

2、考勤機全天開機,所有員工上、下班,都必須錄入面像考勤。

3、考勤時,將面部置於考勤機前方,對準屏幕,待語音提示“本人姓名”後,即操作成功。 考勤結束後,應立即離開考勤機,不得重複、隨意錄入面像考勤。

4、考勤機已設定管理員,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考勤機界面。

5、嚴禁惡意破壞考勤機,如發現人為損壞,由當事人雙倍賠償。

6、因停電或設備故障導致考勤機無法運行的,臨時使用簽到表。

三、考勤管理

1、由於公司崗位不同,人員上班時間不盡相同,請嚴格按照公司的規定時間上下班,不遲到, 不 早退,不無故曠工。

2、考勤時間:

(1)實行上下午上班制度的員工,每日考勤三次:

上午7:30之前簽到,中午:12:40-13:00之前,下午下班後30分鐘內簽退。 無故不考勤或因其他原因未考勤且沒有及時上報的一律曠工計。

(2)實行倒班制的員工,按交接班時間進行簽到和簽退。

無故不考勤或因其他原因未考勤且沒有及時上報的一律按曠工計。

3、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罰款20元,10分鐘—30分鐘以內罰款50元。

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未滿半天的,視為曠工半天;滿半天不滿一天的,視為曠工一天。

4、因公或特殊原因(停電、不能識別等)無法簽到者,由本人填寫考勤補登記錄單,部門負責 人簽字後,送人力資源審核、備案。

5、無人臉識別考勤的職工,一律按無效考勤處理。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 篇4

一、時間安排

有效識別時間: 上午: 7:00-11:55

下午:夏季14:00-18:10

春秋冬季 13:00-17:10

二、相關規定

1、考勤次數安排:一日兩次簽到、兩次簽退;上班鈴響前30分鐘開始簽到,放學鈴響後開始簽退,10分鐘內簽退完畢。

2、在“有效識別時間”段內簽到、簽退者為有效考勤,其他時間段簽到、簽退無效。

3、晚於上班時間10分鐘內簽到視為遲到。

4、上班時間因故外出者需有書面請假條,無假條且未在“有效識別時間”段內簽到、簽退者視為曠工。

三、使用注意事項

1、由於考勤機簽到速度有限,請大家上班提前幾分鐘簽到。 2、如遇特殊情況考勤機不能正常使用時,改用其他方式簽到、簽退。

四、本規定解釋權歸公司。

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 篇5

各管理處、職能部門:

為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組織紀律觀念,提高工作效率,樹立企業良好形象。經公司研究,決定啟用人臉識別考勤系統。根據《員工手冊》及《公眾制度彙編》關於《考勤管理》之規定,再次嚴明考勤管理工作。

一、適用範圍:公司全體員工(公司領導除外)

二、人臉識別考勤系統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1、管理員統一為員工設置人臉識別圖像。

2、考勤機全天開機,所有員工只要上班,都必須錄入面像考勤。

3、考勤時,將面部置於考勤機前方,對準屏幕,待語音提示“謝謝”後,即操作成功。考勤結束後,應立即離開考勤機,不得重複、隨意錄入面像考勤。

4、考勤機已設定管理員,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考勤機界面。

5、嚴禁惡意破壞考勤機,如發現人為損壞,由當事人雙倍賠償。

6、因停電或設備故障導致考勤機無法運行的,臨時使用簽到表。

7、啟用時間:20xx年2月26日。

三、考勤管理

1、由於公司行業特性所定,各類人員上班時間不盡相同,請嚴格按照公司及各管理處的規定時間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曠工。

2、考勤時間:

(1)實行上下午上班制度的員工,每日考勤三次:

上午上班前60分鐘內簽到,中午:12:00—13:00,下午下班後30分鐘內簽退。

(2)實行倒班制的員工,按交接班時間進行簽到和簽退。

無故不考勤或因其他原因未考勤且沒有及時上報的一律按遲到、早退或曠工計。

3、遲到、早退5分鐘未超過30分鐘(含)扣罰10元。

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未滿半天的,視為曠工半天;滿半天不滿一天的,視為曠工一天。

曠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連續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年累計曠工七天以上者視為其自動離職。

4、員工外出辦理公務的,原則上應到公司簽到後再外出;無法先簽到或當天需要外出辦理公務的,應事先進行外出登記。

各管理處員工在客服部登記,職能部門員工在人事部登記。

未經允許私自外出一律視為曠工。

5、任何類別的請假(事假、病假、婚喪假、產假、護理假等)都須填寫《請假單》,換休填寫《換休單》,經同意後方可休假。未經同意私自休假一律視為曠工。

6、因工作需要加班者,一律憑公司領導籤批的《加班申請表》核計加班時間,無申請表一律不予認定加班。

7、主管級以上員工對所屬員工的考勤及請假審核,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按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予以連帶處分。

以上各項考勤制度的重申望引起全體員工重視,並自覺遵守、執行。

特此通知。

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 篇6

為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組織紀律觀念,提高工作效率,樹立企業良好形象。經公司研究,決定啟用人臉識別考勤系統。根據《員工手冊》及《公眾制度彙編》關於《考勤管理》之規定,再次嚴明考勤管理工作。

一、適用範圍:公司全體員工(公司領導除外)

二、人臉識別考勤系統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1、管理員統一為員工設置人臉識別圖像。

2、考勤機全天開機,所有員工只要上班,都必須錄入面像考勤。

3、考勤時,將面部置於考勤機前方,對準屏幕,待語音提示“謝謝”後,即操作成功。考勤結束後,應立即離開考勤機,不得重複、隨意錄入面像考勤。

4、考勤機已設定管理員,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考勤機界面。

5、嚴禁惡意破壞考勤機,如發現人為損壞,由當事人雙倍賠償。

6、因停電或設備故障導致考勤機無法運行的,臨時使用簽到表。

7、啟用時間:20xx年4月1日。

三、考勤管理

1、由於公司行業特性所定,各類人員上班時間不盡相同,請嚴格按照公司及各管理處的規定時間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曠工。

2、考勤時間:

(1)實行上下午上班制度的員工,每日考勤三次:

上午上班前60分鐘內簽到,中午:12:00—13:00,下午下班後30分鐘內簽退。

(2)實行倒班制的員工,按交接班時間進行簽到和簽退。

無故不考勤或因其他原因未考勤且沒有及時上報的一律按遲到、早退或曠工計。

3、遲到、早退5分鐘未超過30分鐘(含)扣罰10元。

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未滿半天的,視為曠工半天;滿半天不滿一天的,視為曠工一天。

曠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連續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年累計曠工七天以上者視為其自動離職。

4、員工外出辦理公務的,原則上應到公司簽到後再外出;無法先簽到或當天需要外出辦理公務的,應事先進行外出登記。

各管理處員工在客服部登記,職能部門員工在人事部登記。

未經允許私自外出一律視為曠工。

5、任何類別的請假(事假、病假、婚喪假、產假、護理假等)都須填寫《請假單》,換休填寫《換休單》,經同意後方可休假。未經同意私自休假一律視為曠工。

6、因工作需要加班者,一律憑公司領導籤批的《加班申請表》核計加班時間,無申請表一律不予認定加班。

7、主管級以上員工對所屬員工的考勤及請假審核,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按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予以連帶處分。

以上各項考勤制度的重申望引起全體員工重視,並自覺遵守、執行。

特此通知。

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 篇7

根據公司發展及管理狀況,現將公司有關財務管理制度及規定進行明確,公司總經理、財務人員及各部門人員請遵照執行。

一、關於財務人員

公司財務人員招聘,人事管理、辭退;日常工作的安排、檢查由公司總經理或財務負責人負責。

二、工作職責及行為規範、財務紀律

1. 財務人員必須熟練掌握、運用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制度、規定及會計核算方法,維護企業利益。對各類經濟活動、經濟業務進行全面、嚴格核算和監督。

2. 財務人員要克盡職守,嚴謹工作,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和會計法規,嚴格按財務工作程序、規定時間及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

3. 財務人員要正確、完整、及時的編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當天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必須在當天處理完畢,並登記各類賬簿,做到賬賬相符,賬表相符,賬實相符。

4. 財務人員要嚴格遵守財務紀律,對公司外部及公司其他部門人員不得談論公司經營和財務狀況,不得談論財務管理情況,不得談論與自己本職工作無關的經濟業務及賬務情況。

5. 財務人員有權拒絕支付或報銷不合理、用途不清、不符合財務手續、違反財務規定及財務紀律的任何費用。

6.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或向私人借用公款,財務人員必須堅決予以拒絕。

7. 財務各項收款、退款必須填寫收入日報表,財務收款日報表中的所有項目必須填寫完整,不得有空格、空項。

8. 違反財務紀律的,一經發現除由責任人承擔或賠付全部款項外,並視情節給予處分、罰款、開除等處理。

9. 財務人員對公司的財產有保護、保全、記錄、核算的職責和義務。

三、財務印鑑的使用和保管

1. 財務專用章和發票專用章由財務保管、蓋章。財務專用章只限用於銀行支票、財務報表。這二項以外如使用財務專用章須經總經理批准。發票專用章只限用於公司開出的發票。

2. 財務印鑑不得向保管人以外的任何人借用、保管,用印時必須是保管人親自蓋章或在保管人監督下使用。

四、崗位職責

1. 我公司採用的記賬方法是借貸記賬法。

2. 出納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登記現金、銀行日記賬。

3. 財務人員根據記賬憑證編制有關的財務報表。

4. 財務人員的崗位職責:

1) 負責公司日常財務具體制度的起草、修改,負責對公司各項財務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2) 對各類經濟活動所發生的收入、支出進行監督,對各項支出的正確性、合理性進行審核、簽字。

3) 對報表的正確性負責。

4) 對公司財務工作流程、帳務處理方式方法等諸多方面保守祕密。

5) 負責辦理現金、支票的收、支及對現金、支票的保管。

6) 負責登記現金、填制支出憑證和編制相關會計憑證,當日發生的經濟業務須在當日編制憑證並進行分類登記(按工程項目、綜合工程、後勤三大類登記),現金日記賬及現金必須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7) 負責辦理物品的入庫審核,月末與行政管理賬目人員共同盤點出表。

8) 負責原始憑證的審核,對不符合公司規定的原始憑證一律不予辦理報銷和結賬手續。

9) 由財務保管、購買及簽發支票,新購支票一律登記,簽發支票時必須在支票登記簿上登記日期、用途、金額、經手人。

10) 不得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簽發支票日期應填寫簽發當日日期,金額大小寫及用途填寫齊全。

11) 已簽發的支票遺失,出納應立即向銀行掛失。由於使用中遺失支票而發生款項損失時,由使用支票人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12) 作廢的支票,由出納進行歸檔保存。

五、固定資產、易耗品及辦公用品管理辦法

1. 各項財產購入時必須取得完整、合法的憑證,即時建立、登錄財產物品的會計賬目,詳細登記品名、型號、單價、金額、購置日期等。對實物進行編號登記,領用或使用人或責任人簽字負責。

2. 固定資產由財務建“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核算,實物由行政部負責監管,並於每季度末對在用固定資產進行盤點。

3. 易耗品和辦公用品由財務建二級賬目核算,由行政部建三級賬目對實物進行監管,雙方互相核對,月報盤存。

4. 辦公用耗材應儘量減少庫存,以一個月用量為基本採購數量。購買時由行政部辦理入庫,財務人員監督,憑入庫單報銷。

六、收款及退款的規定

(一)收款

1. 各項經濟、業務收入的款項須按照類別進行歸類登記,在收款日表上登記日期、款項、金額、部門、開據的收據號及雙方經手人等內容一併填寫齊全,收入任何款項均須開據公司統一收據。

2. 當日所收款項原則上不得過夜,應於當天17:00之前交到財務入賬,如當天未能返回公司,應於第二天上午11:00之前交到財務入賬。當天未能返回公司的所收款項由當事人負責保管並承擔保管責任。

(二)退款

1. 工程退款須於客户親自辦理,特殊情況可寫委託書指定委託人辦理。但超過5000元的款項不允許代辦退款。

2. 退款的辦理須由項目負責人填寫《退款申請單》並由部門主管/經理和總經理簽字確認後方可到財務辦理。

七、借款、申請、報銷相關費用的規定及流程

(一)借款

1. 部門借款時需填寫《借款單》,借款人、部門主管/經理簽字後,由總經理批准並簽字。《借款單》必須註明用途、金額。出納審核用途、金額及各項簽字正確後付款。

2. 凡借款款項必須在一週內立即銷賬或下次借款前必須將上次借款銷賬。如財務發現逾期不予銷賬的情況有權對當事人提出質疑並報批對其進行相應處罰。

3. 填寫《借款單》時,必須嚴格按照規定填寫,如未按規定填寫或填寫內容不完整,財務有權不予付款。

4. 流程:填寫《借款單》→部門主管/經理簽字→總經理簽字→財務審核→領款。

(二)申請

1. 各部門在申請購置設備、辦公用品損耗等相關物品時必須填寫相應的《申請單》經部門主管/經理簽字確認後,報總經理助理/總經理批准並簽字後方可購買。

2. 提交《申請單》時應註明所在部門、工程項目(無法介定是哪個工程項目的,請註明“綜合” )、物品名稱、規格、數量、用途及預估金額。

3. 財務申請款項須註明申請內容、用途及金額經總經理助理/總經理簽字確認。

4. 流程:填寫《申請單》→部門主管/經理簽字→總經理助理/總經理簽字→購買。

(三)報銷

1. 報銷人員在報銷時需將原始憑證複印,並同時填寫《費用報銷單》,註明合同編號、項目名稱/地址(無法介定是哪個工程項目的,請註明“綜合” ),報銷內容明細及金額。

2. 《費用報銷單》須經手人、部門主管/經理、總經理助理/總經理(按以上順序)簽字後,經出納審核各項內容及各項簽字正確、齊全後予以報銷。

3. 《費用報銷單》大小寫金額、名稱、項目均不得塗改,憑證金額必須與原始發票金額一致。實際支出小於票面金額的由部門主管/經理在發票複印件上簽字註明。實際支出大於票面金額的退回重新開具發票。

4. 填寫《費用報銷單》時,必須嚴格按照規定填寫,如未按規定填寫或填寫內容不完整,財務有權不予報銷。

5. 一次性購買數量較多的物品或材料,發票填寫不下的可附明細單。

6. 憑證要求:抬頭、名稱、型號、項目、金額、數量、日期、大小寫、印章齊全、正確的税務部門發售的統一發票,凡有一項不符不予辦理報銷手續。固定面額的發票,必須註明日期、實際發生金額,

7. 支票付款由經手人填寫《支票領用單》,經手人在支票領用單及支票票根簽字後,報總經理,總經理在憑證上簽字後,出納審核無誤後方能付款。

8. 找總經理助理/總經理審批報銷時,凡是事先申請《借款單》的,須帶《借款單》一同交總經理助理/總經理審批。

9. 打車、用餐費用報銷規定及標準:

(1)外出公幹:

1) 打車:原則上外出公幹不得打車,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打車,需經部門主管/經理批准,否則不予報銷。

2) 午餐:三人或三人以上因公需要同往一處辦公,中午無法返回公司用餐的,公司給予15元/人標準補助報銷。(注:①少於3人,不予報銷;②超出標準部分不予報銷;③未超出標準按實際金額報銷)

(2) 加班:

1) 晚餐:因工作需要,需加班的,經部門主管/經理確認後,公司給予10元/人標準補助報銷。(注:①超出標準部分不予報銷;②未超出標準按實際金額報銷)

2) 打車:因工作需要,需加班超過21:30的,經部門主管/經理確認後,可報銷打車回家費用。

(注:打車及用餐費用報銷時,必須在報銷單上註明用餐時間、人員、原因;及打車時間,原因,目的地,否則不予報銷。)

10.所有報銷費用必需在兩個工作日內報賬,過期不予報銷。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及時報銷,需填寫《延時報銷説明》經總經理簽字確認後方可報銷。

11.流程:

複印原始憑證→填寫《費用報銷單》→將憑證複印件粘貼在《費用報銷單》後→部門主管/經理簽字→總經理助理/總經理簽字→財務審核(憑證原件、複印件、《費用報銷單》填寫規範)→領款。

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 篇8

總則為了保證公司貴重物品的有效管理和正常使用,公司特制定此制度。

1、我公司貴重物品包括:筆記本電腦、自行車、工具、小靈通等。

2、所有貴重物品都要進行建賬管理,做到帳物相符,領用人必須在《領用登記表》上簽字。

3、所有貴重物品實行丟失、損壞按原價賠償的原則。

4、如遇員工離職、轉崗等人事變動時,各部門負責人協助公司綜合管理部對貴重物品進行回收,並做好登記工作。

一、筆記本電腦管理辦法

1、筆記本電腦屬於貴重易損壞物品,各領用人在使用過程中,一定要注意輕拿輕放,避免擠壓和撞碰,並遠離水火及各類化學物品等。同時,要注意妥善保管,謹防遺失和盜竊。使用人未盡到應有的保管義務,致使損壞及其他嚴重後果的,相應責任人自行承擔賠償費用。

2、在使用過程中,遇到電腦系統出現各種問題時,應立即與綜合管理部取得聯繫,彙報電腦的故障情況,由綜合管理部與公司技術人員,拿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和途徑;未經綜合管理部批准,不得自行隨意拆卸電腦硬件,違反者,一經發現,即按嚴重違紀處理,因此,致使硬件損害的,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自行車管理辦法

1、各服務中心經理負責本部門自行車的日常管理、監督和協調使用。

2、各使用人因使用時間出現交叉時,應本着相互理解、團結第一、積極協作的精神,服從服務中心經理的分配和協調。

3、使用過程中產生的費用(寄存、維修等)由使用人承擔。

三、工具管理辦法

1、各運維人員根據工作需要,可以配備個人常用工具及小組公用工具,個人工具由本人負責保管,公用工具由組長或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2、所有的工具必須正確使用,特別是電動工具必須正確、合理地使用,發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準違章使用。

3、對於公共工具及大件工具應由服務中心經理負責進行統一管理,並進行缺陷記錄。

4、對於損壞的工具應由專人保管,並建立專用工具檔案,如屬人為損壞則需進行全額賠償,如屬自然損壞(需有相關部門負責人出具損壞憑據)則按照報損程序辦理。

四、小靈通管理辦法

1、小靈通只用做客服部接聽工作電話使用,不能撥打私人電話、長途電話。如發現有違反規定行為,將在工資中雙倍扣除通話金額。

2、小靈通只能在工作區範圍內使用,不得擅自將其帶離至其他場合使用。凡違反規定者,每次罰款人民幣50元。

3、員工應妥善保管話機及其所有附件,並在交接班過程中完成對小靈通的交接。

此辦法解釋權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 篇9

為規範公司食堂管理,給就餐人員創造一個安全、衞生、優美、舒適的就餐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一、員工就餐管理

1、 用餐時間:

早餐:7: 00——7:55

午餐:11:40——12:50

晚餐:17:30——18:30

員工應按時就餐,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或延後就餐的應由本人提前通知食堂工作人員,否則,用餐時間以外,食堂不提供用餐。

2、 就餐人員應文明就餐,不拖拉座椅,不大聲喧譁並自覺保持食堂,餐桌,餐廳及周邊環境的衞生清潔,吃剩的飯菜自覺清理乾淨倒入垃圾桶內,嚴禁將剩菜剩飯倒入洗碗池,以防堵塞下水管道,違者除自己疏通下水管道外,每次罰款50元。

3、 食堂飯卡充值時間為:每月10號、20號、28號,其他時間不予充值。

4、 食堂實行嚴格的定價制度,食堂職工將每日早、中、晚菜價寫在黑板上,刷卡嚴格按照菜價執行,嚴禁人為少刷或多刷。如有發現食堂工作人員違規操作的歡迎大家舉報到食堂管理辦公室。

5、 就餐人員要有序排隊刷卡,排成一隊刷卡打飯,嚴禁插隊,插隊不予打飯。

6、 食堂工作人員嚴格執行“一卡一份”的標準,必須刷卡才能就餐,忘帶飯卡者借用別人飯卡;丟失飯卡請及時補辦飯卡;餘額不足請合理安排自己的飯卡充值時間和金額。

7、 各處室如有招待,需持有洗煤廠就餐申請單進行申請,3人(含)以下當天申請,3人以上必須提前一天申請;來客較多,時間緊迫,有關處室又沒有及時申請的,該處室負責人、工作人員應先安排客人就餐,需補添就餐申請單,並核算費用。

8、 食堂管理人員受理招待申請,並負責通知食堂工作人員。

9、 就餐人員應按照自己的飯量盛飯,避免造成浪費。

10、 職工要文明就餐,應充分考慮當天就餐人數,避免出現菜餚不夠的現象,如有菜餚不夠的現象,食堂人員可酌人數多寡另行炒菜。󰀀

11、 各處室若經常有安裝軟件、設備等外來人員就餐的需辦理飯卡,否則不予就餐。

12、 未經許可任何人員不得私帶物品到廚房加工。

13、 就餐人員對伙食有任何意見或建議均可向主管人員反應。大家羣策羣力,共同搞好食堂建設。

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 篇10

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為加強公司的規範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五、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製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並隨着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員工守則

一、 遵紀守法,忠於職守,愛崗敬業。

二、 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三、 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四、 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五、不斷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

六、積極進取,勇於開拓,求實創新。

財 務 管 理 制 度

總 則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局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帳。

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並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建設局財務科監交。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

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於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記帳方法採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採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十、公司以單價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五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築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如微機、複印機、傳真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設備。

十一、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築物35年;

2、機器設備20xx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後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十二、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則。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十三、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部合同辦公室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准後,於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帳,原價累計折舊後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衝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後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後的淨額)與固定資產淨值的差額,其收益轉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都要辦理會計手續,並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進行核算。

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十四、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十五、銀行帳户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户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帳户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

十六、銀行帳户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十七、銀行帳户印鑑的使用實行分管並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鑑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託他人代管。

十八、銀行帳户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彙總高收,也不準以收抵支記帳。按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逐筆調節平衡。

十九、根據已獲批准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託並經總經理批准,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二十、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帳面餘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餘款與銀行對帳單相符,現金、銀行日記帳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帳數額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准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後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並經總經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嚴格現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餘投資、工程支出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不得直接兑付現金。

二十三、領用空白支票必須註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並報總經理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櫃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付款。

二十五、未經董事會批准,嚴禁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

二十六、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並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

辦公用具、用品購置與管理

二十七、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辦公室造計劃、報經領導批准後方可購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櫃、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二十九、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其它事項

三十、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它財務資料。

三十一、積極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通過籌集資金的活動,儘量使資金結構趨於合理,以期達到最優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業務部門對項目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進行監督管理。

三十三、自覺接受上級主管、財政、税務等部門的檢查指導,並按其要求不斷完善制度、改進工作。

合同管理制度

總 則

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二、 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於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各級領導幹部、法人委託人以及其他有關人 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簽訂

三、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四、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託書的法人委託人,法人委託人必須對本企業負責。

五、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瞭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

六、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

七、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一律採用書面格式,並必須採用統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合同內容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寫明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2、 正文部分:建設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範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期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 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範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產品合同應註明產品名稱、技術標準和質量、數量、包裝、運輸方式及運費負擔、交貨期限、地 點及驗收方法、價格、違約責任等;

3、結尾部分:注意雙方都必須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嚴禁使用財務章或業務章,註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簽訂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轄。

十、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審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定上報領導審查批准後,方能正式簽訂。

十二、合同審批權限如下:

1、一般情況下合同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審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標的超過50萬元的;投資10萬元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3、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十三、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後必須經分管副總經理審閲後按合同審批權限審批。重要合同必須經法律顧問審查。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

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十四、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鑑證、批准,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着“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並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為準。

十七、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瞭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彙報。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變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碰到困難的,首先應盡一切努力克服困難,盡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實際履行或適當履行確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

十九、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出發,從嚴控制。

二十、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法》的規定,並應在公司內辦理有關的手續。

二十一、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

二十二、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採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二十三、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在未達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責任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並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書中明確規定。

二十五、以變更、解除合同為名,行以權謀私、假公濟私之實,損公肥私的,一經發現,從嚴懲處。

合同糾紛的處理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紛的,應按《合同法》等有關法規和本《制度》規定妥善處理。

二十七、合同糾紛由有關業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

二十八、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1、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2、以雙方協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生後,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在既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3、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並儘量採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二十九、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繫,及時通氣,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一意見,統一行動,一致對外。

三十、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進行,並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起訴的足夠的時間。

三十一、凡由法律顧問處理的合同糾紛,有關部門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傳真、圖表等;

2、送貨、提貨、託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3、貨款的承付、託收憑證,有關財務帳目;

4、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鑑定報告;

5、有關方違約的證據材料;

6、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三十二、對於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雙方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三十三、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後,應複印若干份,分別送與對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瞭解或履行。

三十四、對於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屆滿時沒有執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

三十五、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行書之前,有關部門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行情況,防止差錯。執行中若達成和解協議的,應制作協議書並按協議書規定辦理。

三十七、合同糾紛處理或執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並將有關資料彙總、歸檔,以備考。

合同的管理

三十八、本公司對合同實行二級管理、專業歸口制度,法人委託書制度,基礎管理制度。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體是:

公司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總負責,歸口管理部門為財務部、辦公室;副總經理歸口管理房地產開發、建設合同;各部門具體負責各自授權範圍內的合同談判、擬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辦公室統一登記編號、經辦人簽名後,按審批權限分別由董事長、總經理或其他書面授權人簽署。

四十一、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具體如下:

1、建立合同檔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帳;

3、填寫“合同情況月報表”。

公司管理制度之工程發包制度

為加強工程發包管理,確保工程質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勘察、設計、施工依法實行招標發包,擇優選擇承包單位,公司可以對建築面積500平方米或工程造價20萬元以內的工程直接發包。

二、建設工程的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應當依法訂立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三、承包單位不得轉包工程業務,可以獨立組織施工的單項工程不得肢解發包。

四、主體工程必須由承包單位自行施工,其它分項工程如需分包,必須經公司批准擇優選定具有相應資質的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分包合同與總包合同的約定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總包合同為準。

五、建設工程必須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應避免承包方以低於成本的價格競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

六、凡屬投資公司員工,其直系親屬不得參與本公司組織的招投標。

工程材料設備採購管理制度

為加強工程材料設備採購的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項目技術部是工程材料設備採購管理的第一責任部門,具體工作由項目技術部會同投資發展部完成。

二、對於大宗材料、大型設備的採購,必須進行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通過考察綜合評選,採用相對價格較低、保證質量的材料和設備。

三、對不適宜招標項目的少量材料設備,要進行詳細地考察瞭解,選擇合適的產品。

四、對工程所需的材料、設備,應根據需要數量、規格、使用時間等作出採購計劃,周密佈署,確保工期。

確定工程材料設備採購供貨方後,應簽定詳細的供貨合同,內容包括產地、品牌、等級、數量、價格、型號、供貨時間等,按照合同規定,保證及時供貨。

五、工程用材料設備設專人管理,材料、設備進場後及時辦理驗收、入庫手續。對不合格的材料、設備嚴禁辦理入庫手續,材料、設備領用辦理出入庫手續,辦理後及時把材料、設備出入庫手續送交財務部,保證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六、供貨方應及時提供工程材料設備的證明和有關票據,以便結算入帳。

七、項目技術部及其駐工地代表嚴格對進場工程材料設備進行

監督和檢查驗收,確保工程質量。

商品房銷售管理制度

為了規範商品房銷售行為,保障商品房交易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售房市場和工作人員

一、市場營銷部是商品房銷售管理的第一責任部門。

二、市場營銷工作以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目標,營銷人員必須發揚愛崗敬業、團結奉獻精神,具有責任心和使命感,完成公司所交給的商品房營銷任務。

三、售房有形市場是公司精神文明建設的窗口,營銷人員要做到誠實守信、規範交易、熱情服務,自覺維護公司的聲譽和形象。   四、市場營銷部在新建項目開盤前,應認真作出切實可行的營銷方案,報總經理批准後實施。在實施過程中,銷售價格未經批准不得變更。

五、房屋預售建築面積由投資發展部會同市場營銷部計算,房屋銷售面積須經房管局測量複核後,列出明細表,雙方工作人員書面確認無誤後,報分管副總經理批准、財務部備案。在預售過程中不得擅自變更。

六、工作人員要努力學習業務知識,互相配合、言行一致,向顧客介紹商品房時要講究服務態度和推銷技巧,做到宣傳力度大、範圍廣、影響深、效果好。

七、在銷售商品房屋工作中,嚴格執行《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設立銷售帳本、房屋預訂登記本、房屋移交登記本、售後服務登記本;認真簽訂和及時發放房屋預售協議書、房屋買賣合同、房屋使用説明書和質量保證書。

八、銷售帳薄的記錄要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月底及時向總經理上報銷售情況,及時報表。

九、房屋銷售後,要及時將預售協議書、買賣合同、結算單等銷售資料整理入檔管理。

十、所有購房款必須由市場營銷部於收款當日交財務部,存至指定銀行帳户,嚴禁公款私存。

十一、營銷人員要圓滿完成各自的銷售任務,負責從介紹房屋、交款、貸款、結算、簽訂合同、房屋移交、維修等等營銷過程中的全部工作。

十二、營銷人員要保守商業機密,確保商品房價格、户型、銷售情況等內部信息不泄露。

十三、除完成銷售任務以外,營銷人員要服從部室的安排,完成部室交給的其它工作任務。

公司管理制度之合同的簽訂與管理

十四、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要明確以下內容:當事人名稱或姓名、房屋狀況、銷售方式、房屋面積、價格、價 款、付款方式和時間、交付使用條件和日期、建設標準、配套設施狀況、公共配套建築的產權歸屬、面積差異處理方式、違約責任、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五、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要本着“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做到合法、嚴密、可行。

十六、妥善保管房屋買賣合同檔案,每份合同在蓋章前都必須到公司辦公室登記、編號。市場營銷部負責建立合同管理台帳(包括序號、合同號、簽約日期、對方姓名),做到準確、及時、完整。

商品房按揭貸款和其它業務

十七、為購房户辦理按揭貸款,要熟悉業務,熟練掌握操作流程,必須按照銀行規定簽定合同,做到辦證細心,資料齊全,專人辦理。

十八、結合公司發展計劃,制訂商品房營銷計劃和實施方案,充分調動營銷人員的積極性,提高經濟效益。

十九、市場營銷部會同投資發展部、項目技術部做好竣工商品房的移交工作,現場查驗土建、水電等配套設施並核實房屋面積,確認無誤後(竣工房屋面積須經房 管部門書面認可),查驗人員辦理書面移交手續。竣工建築明細表報副總經理批准後,由市場營銷部據此編制房屋銷售結算清單,報財務部備案,不得擅自變更。

辦公室管理制度

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機制,建立規範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項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辦事,特制訂本制度。

文件收發規定

一、董事會和公司的文件由辦公室擬稿。文件形成後,屬董事會的由董事長簽發,屬公司的由總經理簽發,屬黨內的由黨支部書記簽發。

業務文件由有關部門擬稿,分管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審核、簽發。

屬於祕密的文件,核稿人應該注“祕密”字樣,並確定報送範圍。祕密文件按保密規定,由專人印製、報送。

二、已簽發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記,並按不同類別編號後,按文印規定處理。

文件由擬稿人校對,審核後方能複印、蓋章。

三、董事會和公司的文件由辦公室負責報送。送件人應把文件內容、報送日期、部門、接件人等事項登記清楚,並報告報送結果。

祕密文件由專人按核定的範圍報送。

四、經簽發的文件原稿送辦公室存檔。

五、外來的文件由辦公室文書負責簽收,並於接件當日填寫閲辦單,按領導批示的要求送達有關部門,辦好文件閲辦;屬急件的,應在接件後即時報送。

六、文件閲辦部門或個人,對有閲辦要求的文件,應在三日內辦理完畢,並將辦理情況反饋至辦公室。三日內不能辦理完畢的,應向辦公室説明原因。

文印管理規定

七、所有文印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保密事項。

八、打印正式文件,必須按文件簽發規定由總經理簽署意見,送信息中心打印。各部門草擬的文件、合同、資料等,由各部門自行打印。打印文件、發傳真均需逐項登記,以備查驗。

九、文印人員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打字、傳真、複印任務,不得積壓延誤。工作任務繁忙時,應加班完成。辦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應及時與有關人員校對清楚。

十、文件、傳真等應及時發送給有關人員。因積壓延誤而致工作失誤或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一、嚴禁擅自為私人打印、複印材料,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

辦公用品 購置領用規定

十 二、公司領導及未實行經濟責任制考核部門所需的辦公用品,由辦公室填寫《資金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後購置。實行經濟責任制考核的部門所需購置辦公用 品,到辦公室領用,辦理出入庫手續,明確金額。需購置的,由部門負責人填寫《資金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後由辦公室購置。大額資金的使用,由總經理審 核並報董事長批准後辦理。

十三、辦公用品購置後,須持總經理審批的《資金使用審批表》和購貨發票、清單,到辦理出入庫手續。未辦理出入庫手續的,財務部不予報銷。

十四、各部門所用的專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門自行制定格式,按規定報總經理審批後,由辦公室統一印製。

十五、辦公用品只能用於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十六、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電話使用規定

十七、公司各部門電話費均按月包乾使用。具體標準如下:辦公室120元/月,投資發展部100元/月,財務部60元/月,城建資產部100元/月,市場營銷部200元/月,項目技術部130元/月,會議中心50元/月。

十八、若有超出當月包乾標準的,從超額部門的工資中扣出。當月節餘部分累計到本部門下月話費中使用。

公司管理制度之考勤制度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 週一至週六為工作日,週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週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週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 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因工作需要週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 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 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 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准,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 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 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廉政建設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廉政建設,杜絕違法亂紀行為,保持公司員工隊伍的清正廉潔,根據有關黨政紀規定製訂本制度;

二、全體員工要認真學習貫徹執行中紀委關於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規定、《廉政準則》和市建設黨工委《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實施意見》,嚴格按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公司有關規章制度辦事,嚴禁不按規定程序操作或越權審批;

三、堅持公開辦事制度,公開辦事程序、辦事結果,自覺接受監督;

四、工程建設項目和大宗設備、物資採購一律實行公開招標或議標,擇優選擇施工單位和供貨方;

五、發揚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精神,反對講排場、擺闊氣,搞鋪張浪費;對外接待要嚴格按標準執行;

六、勤政廉政,嚴禁利用職權“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當事人的宴請或高檔娛樂消費等活動。外單位請柬,一律交公司辦公室由公司領導酌情處理;

七、嚴禁利用工作之便為自己或親友謀利,未經批准不得公車私用;

八、公務活動中,不得以任何名義接受禮金、信用卡、有價證券以及各種貴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難以謝絕而接受的,禮金禮物必須如數交財務部登記,並按有關規定酌情處理。

檔案管理制度

一、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確保檔案和案卷機密安全。

二、各部室應在每年元月底向公司辦公室移交上年度文書檔案並履行清交手續。

三、各部室應明確規定檔案責任人,檔案責任人(檔案員)對本部門檔案的收集、建檔、保管、借閲和利用負全責。

四、各類規章制度、辦法、人事、工資資料、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簡報、重要電話記錄、接待來訪記錄、上級來文、公司發文、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以及添置設備、財產的產權資料由辦公室負責歸檔。

五、各工程項目立項、國土、規劃、設計、監理、質監及技術等圖紙文字技術資料、質量資料由投資發展部負責歸檔。

六、各類承包合同、商務合同、協議的正本原件由財務部歸檔,副本原件由辦公室歸檔,其他部門備份存檔並由信息中心實行電腦化管理。

七、各招商引資貸款項目申報資料、徵地、拆遷批覆、國土規劃等技術、圖紙分別由投資發展部、城建資產部、項目技術部、市場營銷部等業務部門按業務分工負責歸檔。

八、歸檔資料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①文件材料齊全完整;

②根據檔案內容合併整理、立卷;

③根據檔案內容的歷史關係,區別保存價值、分類、整理、立卷,案卷標題簡明確切,便於保管和利用。

九、檔案資料借閲需履行登記、簽字手續,重要資料借閲需先請示分管領導。

十、由分管領導定期組織檔案責任人、業務部門組成檔案鑑定小組對超期檔案進行鑑定,提交檔案報告,並根據有關規定的酌情處置。

十一、加強檔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盜、防火、防蟲、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定期檢查檔案保管工作。

保 密 制 度

為保守公司祕密,維護公司利益,制訂本制度。

一、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須特別注意不泄露公司祕密,更不準出賣公司祕密。

二、公司祕密是關係公司發展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的員工知悉的事項。公司祕密包括下列祕密事項:

1、公司經營發展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2、人事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3、專有技術;

4、招標項目的標底、合作條件、貿易條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6、公司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情況、銀行帳户帳號;

7、董事會或總經理確定應當保守的公司其他祕密事項。

三、屬於公司祕密的文件、資料,應標明“祕密”字樣,由專人負責印製、收發、傳遞、保管,非經批准,不準複印、摘抄祕密文件、資料。

四、公司祕密應根據需要,限於一定範圍的員工接觸。接觸公司祕密的員工,未經批准不準向他人泄露。非接觸公司祕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公司祕密。

五、記載有公司祕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必須妥善保管。如有遺失,必須立即報告並採取補救措施。

六、對保守公司祕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揚、獎勵。

違反本規定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祕密的,視情節及危害後果予以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予以除名。

七、檔案室、微機室等機要重地,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工作人員更不能隨便帶人進入。

八、辦公室應定期檢查各部門的保密情況。

安全保衞制度

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財產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保衞工作,要認真落實責任制。總經理是公司安全保衞的第一責任人,應把安全保衞工作切實提上議事日程,進行研究、部署,對本公司的安全保衞工作負全責。

二、成立以總經理任組長、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保衞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檢查安全保衞工作,投資發展部主任、辦公室主任、市場營銷部主任分別是文苑小區、會議中心、售房市場的安全保衞責任人。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解決。

三、根據實際需要,辦公室主任兼職安全保衞幹事,負責安全保衞工作,切實負起安全保衞責任。

四、落實防火措施,會議中心等重要場所設置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專人應定期檢查消防栓是否完好無損;配備的各種滅火器,要按規定期限更換滅火藥物;防火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五、抓好安全用電:

1、電線、電器殘舊不符合規範的,應及時更換;

2、嚴禁擅自私接電源和使用額外電器,不準在辦公場所使用電爐;

3、會議中心、配電房等重地,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非專業管理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六、落實防盜措施:

1、財務室要安裝防盜門窗和自動報警器,下班時要接通報警器的電源;

2、重要部門的房間要設置防盜門窗,辦公房間無人時要關好門窗和電燈;

3、公司財物不得隨便放置,重要文件及貴重物品必須鎖好;

4、車輛停放時應採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七、安全保衞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經常檢查、督促安全保衞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消除隱患。因對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八、全體員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關安全規範的義務。凡違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車輛管理制度

一、公司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調度。各部門公務用車,由部門負責人先向辦公室申請,説明用車事由、地點、時間,辦公室根據需要統籌安排派車。

二、車輛使用按先上級、後下級;先急事、後一般事;先滿足工作任務、接待任務,後其他事的原則安排。除公司領導或各部門到有關部門、工地辦事外,單獨一人在城區辦事,原則上不安排車輛。

三、外單位借車,需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安排。

四、車輛駕駛實行專人專車,專車專管。麪包車由投資發展部使用,由該部統一領油、維修、持有手續、承擔責任。如有臨時安排,其他部門用車,在用車期間內承擔責任,保持車況完好。

五、車輛在下班後或節假日必須停放公司院內,並採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六、車輛實行定點維修,需維修的項目由駕駛員列出清單後,由辦公室報總經理批准。

七、車輛用油由辦公室統一購買,油票由辦公室發放登記,桑塔納轎車每100公里按12升耗油量計算,麪包車每100公里按9升耗油量計算,節獎超罰。公司車輛一律憑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

八、辦公室建立車輛的用油台帳,每月核算一次,嚴格按行車裏程與百公里耗油標準核發油料,並做到每月核對無誤。

九、駕駛員應做到合理用車,節約用油,將油耗控制在指標以內,特殊情況需增補油票的,須報公司領導批准。

十、車輛在外加油須經公司領導審批,否則不予報銷。

十一、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賣油料和將油料贈送他人,如有發現,按貪污論處。

十二、辦公室應按時辦好車輛保險、養路費繳納等各項手續,車輛有關證件及資料由駕駛員妥善保管。

十三、違規與事故處理

1、下列情況,違反交通規則或事故的經濟損失及責任由駕駛員負擔: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3)違反交通規則引起的交通肇事;

(4)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員負擔。

2、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車輛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處理。

衞生管理制度

為創造一個舒適、優美、整潔的工作環境,樹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衞生管理的範圍為公司各部門、工地辦公室的辦公室、會議室、微機室、廁所、花壇、綠地及走廊、門窗等辦公場所及其設施的衞生。

二、 衞生清理的標準是:門窗(玻璃、窗台、窗櫺)上無浮塵;地面無污物、污水、浮土;四周牆壁及其附屬物、裝飾品無蜘蛛網、浮塵;照明燈、電風扇、空調上無浮 塵;書櫥、鏡子上無浮塵、污跡,書櫥、檔案櫥內各類書籍資料排列整齊,無灰塵,櫥頂無亂堆亂放現象;辦公桌上無浮塵,物品擺放整齊,水具無茶鏽、水垢;桌 椅擺放端正,各類座套乾淨整潔;微機、打印機等設備保養良好,無灰塵、浮土;廁所牆面、地面、便池清潔乾淨,無雜物、無異味;花壇、綠地內無雜草、雜物。

三、衞生清理實行部門責任制,部門負責人為責任人。各部門辦公室的衞生,由各部門負責日常保潔。公共衞生清理實行區域負責,區域劃分為:南辦公室 走廊大門以東辦公室負責,走廊大門以西財務部負責;院子以走廊大門中心界定東西,以局西辦公樓門洞中心界定南北,大門以東南部及東南角花壇由辦公室負責, 大門以西南部由財務部負責,大門以東北部及東北角花壇由城建資產部負責,大門以北部及花壇由投資發展部和項目技術部負責。市場營銷部負責門前三包。文苑小 區工地辦公室的衞生保潔分別由投資發展部和項目技術部負責。

四、責任區衞生清理每週集中進行一次,日常保潔每月由辦公室牽頭進行衞生檢查評比。

五、各部門要認真對待衞生清理和衞生檢查評比工作,積極主動地搞好衞生清理,不得因衞生清理不達標而影響公司的整體評分。

六、衞生檢查評比結果累計存檔彙總,列入年終評先樹優工作的內容。

差旅費管理制度

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本着既勤儉節約、開支,又要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需要的原則,制訂本制度。

一、本辦法適用於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領旅費的員工。

二、出差旅費分交通費、宿費及特別費三項:

1、交通費係指火車、汽車、飛機等費用。

2、膳宿費係指膳食費及宿費。

3、特別費係指因公支付郵電或招待費等。

三、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明員工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並呈報總經理批准後出差,如因事情緊急而未及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告總經理,等返回公司後,應立即補辦手續,員工出差報支表的處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單填明單位、級別、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後呈報總經理批准。

2、出差人憑核准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3、出差人返回後7日內應填寫差旅費報銷單,註明實際出差日期、起始訖地點、工作內容、報支項目、金額等,由所屬部門和財務部負責人審核後報總經理批准,由財務部在報銷時沖銷預支數。

四、差旅費按業務需要按崗位職務分成如下幾個包乾:

1、享受總經理以上待遇的人員,差旅費實報實銷。

2、享受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待遇的人員,宿費上限150元/日。

3、享受部門負責人待遇的人員,宿費上限100元/日,其他人員宿費上限80元/日,另伙食補助30元/天。交通費以經主管領導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據實報實銷。

4、公司員工出差期間,確因工作需要宴請時,需經主管領導核准,依票據實報實銷,同時取消當日伙食補助。

5、公司員工出差期間,因遊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一切費用,由個人自理。

高密市會議中心使用管理暫行規定

高密市會議中心是為全市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提供會議服務的場所,為搞好會議中心的使用管理和會議服務工作,充分發揮其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規定。

一、會議中心在市建設局和投資辦的領導下,開展會議服務工作,以“用户至上,信譽第一,服務周到,安全可靠”為服務宗旨,根據市建設局的統一安排,為使用單位提供良好的服務。

二、會議中心實行有償服務,收費標準為:一樓會議室600元/次,製冷(暖)費59元/小時;二樓會議室1600元/次,製冷(暖)費80元/小時;接待室200元/次。

三、對所有會議只提供音響、燈光、冷暖、開水、茶具等硬件設施服務,會標、茶、飲料、水果、香巾及會議服務人員等,由使用單位根據需要自行安排。

四、所有會議使用單位,均需持市建設局辦公室填發的《高密市會議中心使用通知單》,於會議召開前一天,到會議中心管理辦公室聯繫會務事宜。會議結束後,由使用單位在《使用通知單》上填寫意見,辦理結算手續。

五、對未持《高密市會議中心使用通知單》聯繫會務的單位,會議中心管理辦公室不予承接,建議其到市建設局辦公室辦理會議承接手續。

六、會議使用單位和所有與會人員應遵守會議中心的各項管理規定,進入會場請勿吸煙並關閉通訊工具,自覺愛護服務設施和用品。若服務設施和用品在會議期間有遺失或人為損壞的,由使用單位按價賠償。

七、會場燈光、音響控制室為設備重地,除會議中心管理人員外,其他人員非請莫入。

八、使用單位和與會人員不得攜帶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進入會議中心。與會車輛要按指定地點停放並自行管理。

工作過失責任追究辦法

一、為提高工作質量和辦事效率,保證工作人員正確、高效地實施管理與服務,防止工作過失行為發生,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所稱工作過失,是指工作人員因故意或者過失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以致影響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貽誤管理與服務工作,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三、工作過失責任追究,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究,懲處與責任相適應,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

四、工作人員在實施管理與服務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工作過失責任:

1、對符合規定條件的申請應予受理、許可而不予受理、許可的;

2、不予受理、許可不告知理由的;

3、無規定依據或違反規定、技術規程、規範、標準、工作程序實施許可的;

4、超越權限實施許可的;

5、對涉及不同部門的許可,不及時主動協調,相互推諉或拖延不辦,或者本部門許可事項完成後不移交或拖延移交其他部門的;

6、無正當理由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本職工作或完成工作未達到標準要求的;

7、對屬於職責範圍內的事項推諉、拖延不辦的;

8、缺乏調查研究、工作浮誇,提供不實數據、虛假資料等論證依據,影響經營決策正確性的;

9、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造成工作失誤的;

10、其他違反內部管理制度貽誤工作或損害公司利益的。

五、工作過失責任分為:直接責任、間接責任和領導責任。

六、承辦人未經審核人審核、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具體工作行為,導致工作過失後果發生的,負直接責任。

承辦人弄虛作假,致使審核人、批准人不能正確履行審核、批准職責,導致工作過失後果發生的,承辦人負直接責任。

七、雖經審核人審核、批准人批准,但承辦人不依照審核、批准意見實施具體工作行為,導致工作過失後果發生的,承辦人負直接責任。

八、承辦人提出方案或意見有錯誤,審核人、批准人應當發現而沒有發現,或者發現後未予糾正,導致工作失誤後果發生的,承辦人負直接責任,審核人負間接責任,批准人負領導責任。

九、審核人不採納或改變承辦人正確意見,經批准人批准導致工作過失後果發生的,審核人負直接責任,批准人負間接責任。

審核人不報請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決定,導致工作過失後果發生的,審核人負直接責任。

十、批准人不採納或改變承辦人、審核人正確意見,導致工作過失後果發生的,批准人負直接責任。

未經承辦人擬辦、審核人審核,批准人直接作出決定,導致工作過失後果發生的,批准人負直接責任。

十一、集體研究、認定導致工作過失後果發生的,集體共同承擔責任,持正確意見者不承擔責任。

十二、兩人以上故意或者過失,導致工作過失後果發生的,按個人所起的作用確定責任。

十三、對工作過失責任人,視情節輕重作如下處理:

(一)情節較輕未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給予有關責任人批評教育或書面告誡,並處以罰款的處理:

1、所有工作崗位因工作不到位,服務質量不高,造成服務對象投訴情況屬實的,每出現一次罰款50元。

2、缺乏調查研究、工作浮誇,提供不實數據、虛假資料等論證依據,影響經營決策正確性的,每出現一次罰款50元。

3、對屬於職責範圍內的事項推諉、拖延不辦的,每出現一次罰款50元。

4、因工作失誤或其他原因受到上級部門通報批評的,每出現一次罰款50元。

5、無正當理由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本職工作或完成工作未達到標準要求的,每出現一次罰款50元。

6、私自進行有償諮詢或服務,違規收取押金、保證金和其他費用的,出現1次罰款50元,收繳違規收取的費用。

7、超越規定權限實施許可或者擅自提高、降低許可條件,造成不良影響和後果的,出現1次罰款50元。

8、房屋保修等售後服務工作,無正當理由,在安排時間內無結果的,出現1次罰款50元。若造成用户上訪或投訴情況屬實的,每出現1次罰款100元。

9、辦理建設手續或現場協調工作,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的,出現1次罰款50元。

10、施工中監理人員應該現場旁站而未進行旁站,駐工地代表未進行督促檢查和處理的,出現1次罰款50元。

11、施工單位施工過程中未按要求進行施工,駐工地代表未發現或發現未做處理的,出現1次罰款50元。

12、監理資料、現場有關技術資料簽證、整理不及時,駐工地代表未督促檢查和處理的,出現1次罰款50元。

13、施工前甲方應對地下管線等作書面技術交底,未做書面交底或交底有錯誤的,出現1次罰款50元。造成事故的,除按有關規定處理外,由相關責任人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14、商品房銷售核算房屋預售面積大於或小於3%,使用户投訴或上訪的,一律按《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由相關責任人承擔一切責任,賠償所有損失。

15、房款結算有誤的,一律由相關責任人賠償差價損失。

16、商品房出現重複銷售、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失誤或與合同文本有出入,引起客户爭議的,出現1次扣罰責任人10%的年終獎金。

17、辦理按揭貸款時,如因收件填寫、檢查、辦證等延誤放款,影響公司業務運行的,所貸款額不記入銷售業績,視情節輕重扣發責任人部分效益工資及部分年終獎金。

18、未按照規定保管會計資料致使會計資料毀損、滅失的,出現1次罰款100元。構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責任。

19、未嚴格審核會計原始資料,對不合規定的會計原始資料報銷入帳並造成損失的,由責任人承擔10%的損失。

20、嚴格控制現金使用範圍,保管好現金,造成現金損失的,由責任人全部承擔賠償責任。

21、對來文、來電、來函,未按規定簽收、登記、提出擬辦意見,無正當理由未按規定時限報送批辦的,出現1次罰款50元。

22、未嚴格執行保密和文件管理規定,致使文件、檔案、資料泄密、損毀或者丟失的,出現1次罰款50元,並有當事人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補救措施。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23、未按規定使用公章,導致後果發生的,出現1次罰款50元。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由相關責任人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24、未按規定檢查、維護、使用會議中心燈光音響設備,在會議期間造成設備運行不良的,每出現1次,罰款50元。造成嚴重後果的,視情節扣發責任人部分年終獎金。

25、因關門、關窗等安全防範措施不到位造成失竊的,追究責任人等價賠償責任。

26、未按《衞生管理制度》進行衞生保潔或經衞生檢查未達標準的,出現1次,所在部門人員各罰款50元。會議中心衞生管理責任處罰,按照《會議中心物品及衞生管理辦法》執行。

(二)情節較重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造成經濟損失的,給予有關責任人賠償經濟損失和調離工作崗位或留用察看。

(三)情節嚴重給公司造成嚴重後果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給予有關責任人賠償經濟損失和免職或辭退。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單處或並處。若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十四、工作過失責任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從重處理:

1、一年內出現3次以上應予追究的工作過失情形的;

2、幹憂、阻礙、不配合對其工作過失行為進行調查的;

3、對投訴人、舉報人打擊、報復、陷害的;

4、拒不糾正過失行為的;

5、有其他需要加重處分情節的。

十五、工作過失責任人主動發現並及時糾正錯誤、未造成重大損失或不良影響的,可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追究工作過失責任。

十六、本辦法未做具體規定的,可由公司根據實際情況集體研究處理

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 篇11

1、涉密計算機必須與非涉密計算機網絡實行物理隔離,禁止以任何形式接入任何非涉密計算機網絡。

2、涉密計算機要專機專用。在使用、管理、維護等方面要嚴格區別於非涉密計算機,禁止混用、亂用。

3、每台涉密計算機均須確定專人負責日常管理,並明確使用人員及使用手續,嚴格控制使用範圍。

4、涉密計算機的編號及密級要按照要求,統一粘貼於計算機主機和顯示器正面左上角的位置。

5、在涉密計算機中產生存儲的各類涉密文檔、圖表、圖形(多維圖形)、數據等,應在文檔首頁左上角用三號黑體字標註密級標識。因標註密級標識影響程序正常運行的,在文件或文件夾名稱上標註。

6、涉密計算機內存儲的國家祕密信息輸出時,接受輸出信息的載體均要按照相關涉密載體的保密管理規定進行管理。

7、涉密計算機的維修應在單位進行,維修時將硬盤涉密信息導入到移動涉密存儲介質中,並由本單位兼職保密員現場監督,確保所存儲的國家祕密信息不被泄露。

8、涉密計算機的報廢,要首先辦理涉密計算機的變更手續,經批准變更後方可辦理報廢手續。

9、加強放置涉密計算機場所的管理,減少無關人員進入。要按照安全保衞的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防盜措施,防止涉密計算機丟失。電磁輻射泄漏超標的涉密計算機,必須安裝電磁干擾器。

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 篇12

(一)總則

第一條 為減少發文數量,提高辦文速度和發文質量,充分發揮文件在各項工作中的指導作用,根據區建設局關於文書處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單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文件管理內容主要包括:上級函、電、來文,同級函、電、來文,本單位上報下發的各種文件、資料。

第三條 按照黨政分工的原則,本單位各類文件(黨支部和行政)統一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二)收文的管理

第四條 公文的簽收

1.單位所有文件(除領導訂啟的外)均由收發員(文書)登記簽收、拆封(由上級或郵電局機要通訊員直送的機要文件除外)。在簽收和拆封時,收發員(文書)需注意檢查封口,對開口和郵票撕毀函件應查明原因。

2.對上級部門發來的文件,要進行文件、文號、機要編號的核定,如果其中一項不對口,應立即報告上級部門,並登記差錯文件的文號。

第五條 公文的編號保管

1. 收發員(文書) 拆封和簽收後應及時附上"文件處理傳閲單",作分類登記編號、保管。

2.本單位外出人員開會帶回的文件及資料應及時送交收發員(文書)進行登記編號保管,不得個人保存,如職工工作需要借閲的可複印或借用。

第六條 公文的閲批與分轉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據文件內容和性質閲籤後,由收發員(文書)分送領導和承辦部門閲辦,重要文件或急作應立刻呈送領導(或分管領導)閲批後分送承辦部門閲辦。為避免文件積壓誤事,一般應在當天閲簽完。

2.一般禮儀性質的函、電、單據等,可由辦公室直接分轉處理。如涉及幾個單位會辦的文件,應同各單位聯繫後再分轉處理。

3.為加速文件運轉,收發員(文書)應在當天或第二天將文件送到領導和承辦部門,如關係到兩個以上部門,應按批示次序依次傳閲,最遲不得超過兩天(特殊情況例外)。

第七條 文件的傳閲與催辦。

1.傳閲文件應嚴格遵守傳閲範圍和保密規定,不得將有密級的文件帶回家、宿舍和公共場所,也不得將文件轉借其他人閲看。對尚未傳達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內容。

2.閲讀文件應抓緊時間,當天閲完後應在下班前將文件交收發員(文書),閲批文件一般不得超過兩天,閲後應簽名以示負責。如有領導"批示"、"擬辦意見"辦公室應責成有關部門和人員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領導批示辦理有關事宜。

3.閲文時不得抄錄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夾內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確係工作需要,要辦理借閲手續,以防止丟失泄密。

4.文件閲完後,應交收發員(文書),切忌橫傳。

5.辦公室對文件負有催辦檢查督促的責任,承辦部門接到文件、函電應立即指定專人辦理。不得將文件壓放分散,如需備查,應按照有關保密規定,並徵得辦公室同意後,予以複印或摘抄,原件應及時歸檔週轉。

6.按照閲文範圍,離、退休幹部,一般由有關部門定期組織學習有關文件,或由辦公室通知到單位閲文。

(三)發文的管理

第八條 發文的規定

1.單位上報下發正式文件的權力分別集中黨支部和行政辦公室,各羣眾團體和部門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發送正式文件。

2.各 羣眾團體、部門需要向上反映彙報重要情況或向下安排佈置重要工作要求發文應分別向黨支部、行政辦公室提出發文申請,並將文件底稿分別交黨支部、行政辦公室審核。黨支部、行政辦公室同意發文,方可按黨、政機構設置與業務分工統一歸口以黨字、政字發文。羣眾團體文件由黨支部批轉。

3.對單位影響較大,涉及多個以上領導分管範圍的文件,須經領導班子研究決定後批准簽發。其餘文件均由主要領導批准簽發。

第九條 發文的範圍:

1.凡是以黨支部、行政辦公室名義發出的文件、通告、決定、決議、請示、報告、編寫的會議紀要和會議簡報,均屬發文範圍。

2.黨支部、行政辦公室下發文件主要用於:

(1)公佈單位規章制度;

(2)轉發上級文件或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制訂的文件;

(3)公佈單位體制機構變動或幹部任免事項;

(4)公佈單位重大生產、技術、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決定;

(5)發佈有關獎懲決定和通報;

(6)其他有關重大事項;

3.黨支部、行政辦公室上行文、外發文主要用於:

(1)對上級機關呈報工作計劃、請示報告、處理決定;

(2)同兄弟單位聯繫有關重大生產、技術、人事勞資、物資供應、科研、基建、管理、黨羣工作等事宜。

4.日常生產、技術、管理、黨羣工作中,有關圖紙、技術文件、工藝修改、審批工作、安排部署、傳達上級指示等事項,應按有關制度辦理,經分管領導批准後,由各科室書面或口頭自行通知執行,一般不用發文。

5.各科室如會議所作的決定,一般都不應發文,不備查考,可以科室名義用《工作簡訊》發會議紀要。

(四)發文程序與要求

第十條 發文程序規定:

1.各科室需要發文,應事先向黨支部、行政辦公室提出申請;

2.黨支部、行政辦公室同意發文後,主辦科室應以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令,上級指示或工作實際需要草擬文件初稿;

3.草擬文稿必須從本單位角度出發,做到情況確實、觀點鮮明、條理清楚、層次分明、文字簡煉、標點符號正確、書寫工整。嚴禁使用鉛筆、圓珠筆、紅墨水和彩筆書寫;

4.文稿擬就後,擬搞人應填附發文稿紙首頁,詳細寫明文件標題、發送範圍、印刷份數、擬稿單位與擬稿人,並簽名、蓋章、標定日期和密級;

5.辦公室應根據黨支部、行政的要求和上級有關指示精神,有關文件規定,對文稿進行審查和修改。對塗改不清、文字錯漏嚴重、內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應退回擬稿單位重新擬稿;

6.經辦公室審查修改後的文稿,送分管領導核稿(對文稿內容、質量負責);

7.對審核時修改較多,有礙打印和存檔的文稿,應由擬搞部門重新整理寫清楚;

8.需經會籤的文稿,應在交付打印前送會籤部門會籤;

9.文稿審核會籤後,按批准權限的規定分別呈送黨政領導審定批准簽發;

10.經領導批准簽發後的文稿交辦公室收發員(文書)統一編號送打字室打印;

11.文件打印清樣,應由擬稿人校對,校對人員應在發文稿上簽名;

12.文件打字後,由辦公室派專人按數印刷,再由收發員(文書)分發並檢查落實情況。

(五)文件的借閲和清退

第十一條 各部門有關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借閲一般文件,需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寫便條,對有密級的文件須分管領導或辦公室主任同意後方可借閲。

第十二條 借閲文件應嚴格履行借閲登記手續,就地閲看,按時歸還。任何人不得將文件帶走或全文抄錄,不允許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劃等。

第十三條 辦公室收發員(文書)對承辦的公文應抓緊催辦,應定期對事情已經辦妥的本單位文件和上級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進行收繳清退工作。(一般為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終一總清)。如發現文件丟失,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和責任者,並如實向領導報告。

(六)文件的立卷與歸檔

第十五條 文件的歸檔範圍:

1.凡下列文件統一分別由辦公室收發員(文書)負責歸檔:

(1)上級機關來文,包括上級對單位報告、申請的批覆;

(2)黨支部、行政辦公室發出的報告、指示、決定、決議、通報、紀要、重要通知、工作總結、領導發言和生產工作的各類計劃統計、季度、年度報表等;

(3)黨支部會、主任辦公會議、中層幹部會議、職工委員會以及各種例會記錄;

(4)支部黨代會、職代工、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團代會等組織召開的代表大會所形成的報告、總結、決議、發言、簡報、會議記錄等;

(5)有保存價值的人民來信來訪記錄及處理結果;

(6)參加上級召開的各種會議帶回的文件、資料及本單位在會上彙報表言材料等;

(7)上級機關領導同志來單位檢查視察工作的報告、指示記錄,以及本單位向上級進行彙報的提綱和材料;

(8)反映本單位生產活動、先進人物事蹟及領導工作等的音、像攝製品;

(9)單位日誌和大事記;

(10)單位向上級請示批覆的文件及上報的有關材料。

2.業務科室,各羣眾團體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動資料,由各業務科室、羣眾團體負責立卷歸檔。

第十六條 立卷要求

1.文件立卷應按照內容、名稱、時間順序,分門別類地進行整理歸檔。

2.立卷時,要求把文件的批覆、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齊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堅持平時立卷與年終立卷歸檔相結合的原則。重要工作、重要會議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時立卷歸檔。

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7月份以前整理完。

(七)文件的銷燬

第十七條 對於多餘、重複、過時和無保存價值的文件,辦公室應定期清理造冊,並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申請銷燬手續。

第十八條 經審核同意銷燬的文件,應在辦公室收發員(文書)和正副主任以及分管領導的共同監督下銷燬。

第十七條 實施及修改 本辦法經決策會通過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 篇13

第一條為了加強非税收入資金管理,逐步理順分配關係,適當集中資金,保證重點支出,增強政府的宏觀調控能力,充分發揮預算內外資金綜合運用的整體效益,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決定》(國發〔〕29號)和《財政部關於加強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財綜〔〕5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統籌管理的原則。無償性,即非税收入資金屬於政府性資金,政府從委託各單位代徵的非税收入資金中統籌調劑部分資金,具有無償性;公平性,即政府對納入統籌範圍內的單位或項目,按照同一比例徵收統籌資金;合理性,即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其他非税收入,在剔除上繳上級、返還下級、徵收成本費用等因素後再進行統籌。

第三條統籌管理的範圍。本區行政區劃內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和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以下簡稱“單位”)所收取的,納入財政專户管理的非税收入,都要按率徵收政府調劑統籌款。統籌資金具體包括下列項目:未納入財政預算內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彩票公益金、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主管部門集中收入、政府財政性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和照章納税後的其他收入等。

對各單位收取的有法定專門用途的非税收入、專項資金、上級補助收入、往來性資金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所收取的各類款項暫不統籌,具體項目由區財政局按規定予以界定,但須按規定納入區級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户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

第四條統籌管理的方法。非税收入調劑統籌實行“核定收入基數、固定調劑比例、超收比例返還、短收調劑不變”的管理辦法。每年初,區財政局根據各單位前三年的實際收入平均數核定收入基數,基數內的非税收入在扣除上繳、分成和成本性支出後,按20%的比例統籌,超基數的按50%統籌;對未核定收入基數的單位,原則上按實際收入的30%統籌。各執收單位如果完不成收入任務,調劑統籌部分仍按收入基數計算,短收部分相應核減該單位綜合支出預算。

第五條統籌資金的用途。政府統籌的非税收入資金,由財政結合預算內資金,納入政府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總體計劃,統籌安排,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增強政府宏觀調控能力。主要用於解決社會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以及公益事業等補助性轉移支出。

第六條統籌資金的繳撥。按規定應納入統籌範圍的非税收入,在各單位將其繳入財政專户時,由區財政局直接提取。集中統籌的資金,由區財政局各業務科室根據工作中所掌握的實際情況,適時提出使用計劃報財政局局長辦公會審核,局長辦公會對其進行初審後,上報區政府批准後撥付。

第七條監督檢查。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認真組織收入,不得無故短收。收取的非税收入資金要按照“收支兩條線”的規定,及時、足額繳存財政專户。對無故出現收入下滑的單位,區政府將組織人員查找原因,研究處理意見。財政部門要定期向區政府報送非税收入資金收支分析等資料,並定期會同監察、物價、審計等部門對各單位非税收入資金收支管理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對不按規定及時上繳財政專户和統籌收入的單位,除了按《省預算外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處理外,違規收入一律按“小金庫”資金全部收繳國庫,並由區財政局採取暫停撥付預算經費,停辦控購手續,停發收費票據等措施。對情節嚴重的,區政府將追究有關單位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4非税收入規章制度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非税收入管理,規範財政收入分配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及其實施條例、《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市、區非税收入的徵收管理、資金管理、支出管理、票據管理以及監督檢查,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之外的下列財政收入: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根據法律、法規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二)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根據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關文件規定,為支持公共事業發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無償徵收的具有專項用途的政府性基金;

(三)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國有資產包括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通過出租、轉讓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益;

(四)按規定應當上繳國庫的國有資本分享的企業税後利潤,國有股股利、紅利、股息,企業國有產權以轉讓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益以及依法由國有資本享有的其他經營收益;

(五)國有的土地、海域、礦區、場地和其他公共資源的開發權、使用權、冠名權、廣告權、特許經營權等,通過招標、拍賣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入;

(六)按照國家規定的彩票資金構成比例籌集的彩票公益金;

(七)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以及法律、法規授權實施行政處罰的組織依法查處違法案件時取得的罰沒財物和追回贓款贓物所形成的罰沒收入;

(八)以國家機關、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已指定具體捐贈對象和項目的定向捐贈收入除外);

(九)主管部門通過提取管理費、收入分成、下級上解資金或者其他方式集中的所屬事業單位的收入;

(十)納入非税收入賬户體系的各類賬户所產生的利息收入(含税收利息收入);

(十一)其他依法設定的非税收入。

前款規定的收入屬應納税的,依法納税後上繳非税收入。

社會保障基金、住房公積金不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非税收入管理應當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非税收入項目的設定、收支管理和監督應當依法進行。

非税收入按照不同的類型和特點,實行科學、有效的分類規範管理。

第五條非税收入實行收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管理,按照綜合財政預算管理的要求,由政府統籌安排使用。

第六條各級政府應當加強對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領導,嚴格實施法律、法規以及國家和省有關非税收入管理的規定,積極推進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監督機制,切實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

第七條市財政部門主管本市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本辦法,並具體負責市本級非税收入年度預算(計劃)的編制草案和組織執行等工作。

區財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審計、物價、監察等有關部門按照法定職權,做好非税收入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徵收管理

第八條向繳款義務人徵收或者收取(以下統稱徵收)非税收入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為執收單位。

法律、法規、規章和依法設定非税收入項目的文件已規定執收單位的,由規定的執收單位徵收;法律、法規、規章和依法設定非税收入項目的文件沒有規定執收單位的,財政部門為執收單位。

執收單位徵得同級財政部門同意後可委託其他單位代徵非税收入。委託應當簽訂委託協議書。受託單位不得再委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徵非税收入。

第九條執收單位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向社會公佈本單位負責徵收的非税收入項目及其依據、範圍、標準、時限、程序,並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

(二)編制本單位非税收入年度預算(計劃)草案,報送同級財政部門;

(三)依法向繳款義務人足額徵收非税收入;

(四)記錄、彙總、核對並向同級財政部門定期報送非税收入徵繳情況;

(五)政府及其財政部門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十條執收單位或者其委託單位應當嚴格依法徵收非税收入,確保應收盡收,不得多徵、少徵或者擅自減徵、免徵、緩徵,不得隱瞞、轉移、截留、坐支、挪用、私存私放、私分或者變相私分所收非税收入款項。

任何部門、單位不得違法設定非税收入項目、範圍、標準和徵收非税收入。

第十一條依法應當繳納非税收入款項的單位或者個人為繳款義務人。

繳款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間、標準、方式、途徑繳納非税收入款項,不得逃避繳納義務。

第十二條繳款義務人符合緩徵、減徵、免徵非税收入條件的,可以提出書面申請,由財政部門批准;國家、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批准部門應當明確申請緩徵、減徵、免徵非税收入的依據、範圍、條件、時限、程序,並向社會公佈。

前款規定的緩徵、減徵、免徵事項,只適用於本級管理的非税收入。

第十三條財政部門負責組織非税收入的徵收和依照公開、公平原則確定非税收入的代收銀行,並可在代收銀行設立用於歸集、記錄和劃解非税收入款項的匯繳賬户。財政部門根據雙方約定,按銀行代收非税收入的業務量或者收繳金額向代收銀行支付手續費。

執收單位經同級財政部門批准,可開設只收不支的非税收入匯繳專用存款賬户,用於歸集本單位現場徵收的或者零散的非税收入並按規定上繳財政。

第十四條繳納非税收入採取直接繳款或者集中匯繳方式。除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當場收款或者納入非税收入匯繳專用存款賬户的非税收入採取集中匯繳方式外,均應採取直接繳款方式。

採取直接繳款方式的,繳款義務人憑執收單位或者其委託單位開具的繳款憑證,到代收銀行的營業網點或者通過財政部門規定的其他繳款途徑,將非税收入直接繳入國庫單一賬户、財政專户或者財政部門設立的匯繳賬户。

採取集中匯繳方式的,執收單位或者其委託單位向繳款義務人收款並開具財政票據或者發票後,在同級財政部門規定期限內,彙總填制繳款憑證,並將非税收入按收款項目編碼繳入國庫單一賬户、財政專户或者財政部門設立的匯繳賬户。

第三章資金管理

第十五條財政部門負責設立和管理本級的非税收入賬户體系,包括在中國人民銀行開設用於記錄、核算、反映預算資金收支活動的國庫單一賬户,在銀行開設用於記錄、核算、反映未納入預算內管理的非税收入及其支出活動的非税收入財政專户以及用於記錄、核算、反映非税收入的匯繳、集中支付和特殊專項支出等活動的其他賬户。

第十六條根據分級財政管理體制,為國家代收的非税收入,全部繳入中央國庫;涉及市與國家、省分成的非税收入,分成比例應當按照國務院、省政府及其財政部門的規定執行;涉及市與區分成的非税收入,分成比例由市政府或者市財政部門規定。

上、下級分成的非税收入,按照就地繳款、分級劃解、及時結算的原則,由財政部門定期劃解、結算,不得拖延、滯壓、隱瞞、截留。

第十七條非税收入繳入國庫單一賬户或者非税收入財政專户後,有下列情形的,應當辦理退庫:

(一)多繳款、重複繳款、錯繳款的;

(二)由於調整非税收入徵收標準,需要退還款項的;

(三)財政部門規定應當辦理退庫手續的其他情形。

非税收入的退庫,應當通過國庫單一賬户、非税收入財政專户辦理,其他賬户不得辦理。

第十八條辦理非税收入退庫,需退還繳款義務人的,由繳款義務人向執收單位或者其委託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執收單位或者其委託單位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核實後,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需退還執收單位及其委託單位或者代收銀行的,由請求退款的執收單位或者代收銀行書面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

執收單位或者其委託單位發現需要向繳款義務人退款的情形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經批准後主動向繳款義務人退款。

財政部門接到資料齊全的退庫申請後,屬於本級管理權限的,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審批並退款;涉及上級財政部門管理的非税收入的,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後,按規定程序報上級財政部門批准。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九條非税收入應當按照綜合財政預算的原則,納入統一的政府預算體系統籌安排。

除有規定用途或者彌補徵收成本性支出外,非税收入應當與執收單位的支出分離。

具有專項用途的非税收入,在預算編制和執行時,按照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安排,專款專用,結餘可結轉下年度使用。

第二十條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納入部門預算。

執收單位的基本支出,按照其職能、定員和部門預算核定的支出標準統籌安排;項目支出由同級政府及相關部門核定。

執收單位委託其他單位徵收非税收入的費用,通過部門預算安排。取得國有資產或者資源有償使用收入所必需的徵收成本,由財政部門按規定核定。

第二十一條各部門、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批准的部門預算執行,非經法定程序不得改變。

第二十二條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資金由財政部門核撥,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具體辦法按市財政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五章財政票據管理

第二十三條財政票據是執收單位或者其委託單位、代收銀行在徵收非税收入時向繳款義務人開具的財政部門印製的收款憑證,是財務收支的憑證和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

徵收非税收入時應當開具財政票據,執收單位或者其委託單位、代收銀行不按照財政部門的規定向繳款義務人開具財政票據的,繳款義務人有權拒絕繳款並向財政部門投訴。

第二十四條財政部門及其財政票據監管機構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財政部門的規定,購領、保管和發放財政票據,並對財政票據的使用進行稽查和核銷。

第二十五條執收單位應當按照財政部門的規定和收入級次或者財務隸屬關係購領、開具、保管、核銷財政票據,建立健全相關的管理制度,保證財政票據安全和合法使用。

第二十六條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轉讓、轉借、串用、代開、偽造、變造、私自印製和銷燬財政票據;禁止利用財政票據亂收費亂罰款或者超出規定範圍和標準徵收非税收入;禁止使用非法財政票據。

第六章監督檢查

第二十七條財政部門應當加強對非税收入的徵收、入庫、支出和財政票據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反非税收入管理規定篇的行為。審計、物價等部門應當依法對非税收入有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作出處理。

監督檢查部門實施監督檢查後,應當出具檢查結論;對不屬於本部門職權範圍內的事項,應當依法移送。受移送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處理,並將結果書面告知移送部門。

第二十八條各部門、單位應當加強對本部門、本單位及所屬單位或者其委託單位的非税收入的監督管理,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健全內部監督機制,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及時糾正和處理;接受有關部門、機構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如實提供有關資料和情況,不得拒絕、隱匿、謊報、阻撓、拖延,並應嚴格執行有關部門依法作出的檢查處理決定。

第二十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監督檢查部門檢舉違反非税收入管理規定篇的行為。受理的部門應當依法查處,並將處理結果告知有聯絡方式的檢舉人;對不屬於本部門職權範圍內的事項,應當及時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負責受理和查處的部門應當為檢舉人保密,不得將檢舉人姓名及檢舉材料轉給被檢舉的單位和個人。

對舉報違法行為有功的單位和個人,由政府或者財政部門給予表彰、獎勵。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屬於《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所列違法行為的,依照該條例規定予以處罰或者處分。

第三十一條執收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財政、審計部門責令改正,追繳應收、應繳的非税收入,退還違法多收的資金,調整有關會計賬目;對執收單位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對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由監察機關或者任免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法委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徵收、代收非税收入的;

(二)違法多徵、少徵非税收入的;

(三)違反收繳分離規定的;

(四)轉移、私分或者變相私分非税收入的;

(五)不按規定辦理非税收入退庫的;

(六)不按規定購領、開具、保管、銷燬財政票據,利用財政票據亂收費亂罰款或者使用非法財政票據的;

(七)不履行本辦法規定的其他職責的。

第三十二條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財政、審計部門責令改正,追繳應收的非税收入,調整有關會計賬目;對單位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對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由監察機關或者任免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作為繳款義務人逃避繳納非税收入義務的;

(二)不按規定執行部門預算的;

(三)違反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

(四)不履行內部監督義務或者拒絕接受有關部門、機構依法實施監督的。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市財政部門應當依據本辦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有關非税收入的徵收管理、部門預算、綜合財政、分類管理、收支分離、監督檢查等實施辦法。

税務部門實施本辦法的具體操作程序由市財政部門與税務部門另行制定。

第三十四條縣級市非税收入的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 篇14

1.適用範圍

1.1 本標準規定了公司危險作業的範圍、審批權限及管理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1.2 本標準適用於公司進行危險作業的單位和個人。

2.引用標準及規定

《公司安全技術管理標準》

3.一般規定

3.1 凡是進行有一定危險環境與條件下作業的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和行業所做出的規定、制度。

3.2 在作業前必須向公司主管領導和主管部門報告,申訴作業理由,危險因素和危險程度等。同時編寫專向安全施工措施方案並報主管部門審批;作業時要有專人負責安全工作,必要時要對參加作業人員進行培訓和演練,經審批後方可作業。

3.3 進行危險作業前,必須對從事危險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認真檢查所用工具、防護設施,確認安全可靠方可作業;作業時最低不得少於兩人,其中一人進行監護;嚴禁冒險作業、違章作業,野蠻施工。

3.4 進行重大危險作業(如攀登大煙囱、開挖深基坑、密閉管內作業等)的人員,必須在作業前進行體檢,體檢合格者,方可作業。

3.5 未考取特種作業工作證的人員,嚴禁從事特殊作業。

4.危險作業範圍及審批權

4.1 下列危險作業須經安全管理部批准,計劃經營部備案:

4.1.1 進入低矮、狹窄、黑暗或含有害氣體的地下電纜溝、暖氣溝、儲備倉、罐、下水道進行作業。

4.1.2 在距離含有廢氣、燃油、氨氣、氧氣、氯氣等易燃易爆物質和氣體的設備、倉庫、管線十米範圍內進行明火作業。解決有毒有害氣體儲罐、管網的泄漏問題、保温工程時。

4.1.3 易燃易爆及密閉金屬容器(包括裝酸的)槽、罐、管道等的切割及焊接作業。

4.1.4 從事接觸有嚴重毒害物質的作業。

4.1.5 橫穿鐵路及在鐵路兩側五米內的施工工程。

4.1.6 橫穿馬路及在馬路上的施工。

4.1.7 從事各類工程施工爆破作業。

4.1.8 三米以上無保護設施的登高單層作業。

4.1.9 380V以上的帶電作業,高壓輸電線路附近及電纜附近的電工施工作業。

4.1.10 起吊二十噸以上的設備或物體。

4.1.11 高大建築物及金屬構架拆除工程。

5.危險作業證申請手續

5.1 凡需進行危險作業的單位,事先必須申請危險作業證或寫出書面報告,經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作業。對擅自批准或進行冒險作業而造成事故者,必須嚴肅處理。

5.2 危險作業必須有申請單位領導簽字。經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生效。

5.3 危險作業證應根據情況一式四份,批准單位、備案單位、作業單位各一份,以備存查。

5.4 對重大危險作業,除經上述部門批准外,還必須由批准單位報請總經理批准,並由批准單位監護作業。

5.5 對經常性的危險作業,可經一次審批即可,但遇作業內容和防護措施改變或負責人、監護人更換時,應重新申請。

5.6 危險作業應於作業前三天辦理申請手續,遇節假日、下班後以及突然性的危險作業或搶修等特殊情況時,由申請單位負責人報請安全管理部與公司主管領導批准,次日向有關部門補報備案材料。

5.7 危險作業必須按規定的格式認真填寫。施工負責人和安全監護人必須熟知該作業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在作業過程中始終不離開作業現場。

5.8 外包工程除登高作業外,其它各危險作業,由分公司通知配合隊伍執行。

6. 危險作業前的準備

6.1 做好與本危險作業有關單位及受影響單位或人員的聯繫。

6.2 必須有安全監護人員和有經驗的指導人員,重大危險作業還必須有現場救護人員,並做到作業負責人、作業指揮人、作業人、安全監護人員等分工及職責明確。

6.3 對參與作業的各種人員講解作業內容,可能發生的問題,有關防護問題及意外情況下的緊急處理措施。

6.4 必需的安全設施及工具的準備。

7. 危險作業的安全措施

7.1 保證安全作業的注意事項。

7.2 防止發生事故的具體安全防護措施方案。

7.3 意外情況發生時,採取的補救方法和處理方法。

7.4 發生意外人員事故時的救護措施。

7.5 操作前的安全技術交底資料

8. 危險作業六個“不準幹"

8.1 沒有危險作業證不準幹。

8.2 不指定總負責人和安全監護人不準幹。

8.3 不同有關部門聯繫好不準幹。

8.4 作業中出現問題不解決不準幹。

8.5 組織不嚴密、措施不可靠、不落實,作業人員操作前未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的不準幹。

8.6 油罐、爆氣管道、氧氣設備、管線動火時,分析不合格不準幹。

9、本辦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負責解釋。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 篇15

一、值班安排

1、值班人員名單按月以順延的方式進行編制。

2、值班人員因事不能值班的,應提前自行做好換班,並將替班人員告知排班人員,排班人員做好記錄。

3、值班時間為:週六、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的早8:00——下午17:30(夏季),早8:00——17:00(冬季)

二、值班內容

1、到崗後準備好辦公樓衞生間(垃圾桶、洗手液、紙抽保證乾淨整潔,並擺放好)。

2、做好領導到崗的簽到工作。

3、負責接轉值班記錄本(向前一天晝夜主值領導索要值班本,並轉交給當天晝夜值班領導)

4、做好臨時接待工作。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值班要求

1、值班人員應於7:45到崗。

2、值班人員如遇特殊情況(霧、雪、雨、堵車等狀態)不能按時到崗的,應提前一小時通知替班人員,不得發生空崗情況。

3、值班中接到上級的會議通知或重要電話、文件時,應在值班記錄本中做好詳細記錄,如需在上班前處理時,由值班人員在當班內處理完畢,並把處理結果在值班本中詳細

記錄。

4、遇突發事件首先做好詳細記錄(包括時間、地點、姓名、對方電話、參與人員等),並通知部門領導,由部門領導決定後再做處理,並做好處理記錄。

5、交班人員如有未處理完畢的事情,或需由接班人員處理的事情,除電話告知接班人員外,應詳細記錄在值班本中。接班人員到崗後應首先檢查值班記錄,辦理完畢後做好詳細記錄。

6、值班人員嚴禁酒後上崗,嚴禁提前離開崗位,否則出現問題,追究值班人員責任。

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 篇16

1、罪犯在服刑期間可以與他人通信,但是來往信件應當經過監獄檢查。監獄發現有礙罪犯改造內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寫給監獄的上級機關和司法機關的信件,不受檢查。

2、罪犯親屬寄給罪犯的包裹、匯款或罪犯寄給親屬的包裹、匯款,必須按照國家郵章規定辦理,並經幹警認真檢查登記,罪犯簽章。如發現包裹夾帶違禁品,將視情節,按規定給予處罰。

3、罪犯按規定可以會見親屬。親屬必須持有《會見證》、身份證,並履行登記手續。會見應在監獄會見室或指定的地點進行,會見每月一次,每次不超過一小時,特殊情況可以適當延長。會見時禁止使用隱語、外國語交談。少數民族罪犯可以使用本民族語言。會見現場必須有幹警直接管理。

4、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批准與配偶或直系親屬特優會見:

1)被評為改造積極分子,且分級處遇在一級寬管的

2)進入二級寬管半年以上,計分考核連續三個月未被扣改造分的

3)在改造或生產中有悔改或立功表現且進入普管級一年以上的

4)因改造需要經監獄批准的。

符合特優會見條件,經罪犯及其親屬申請,每月可安排一次,會見時間可延長至24小時。 罪犯與配偶一方患有傳染性疾病的,或《結婚證》等證明材料不全,或有其他不能特優會見的情形,監獄應拒絕安排特優會見。

5、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罪犯,可批准與親屬共餐:

1)符合特優會見條件的

2)被評為改造積極分子、監獄表揚,或受到立功獎勵的

3)進入一級寬管或進入二級寬管三個月以上的

4)在改造或生產中表現突出的普管級罪犯,計分考核連續三個月未被扣改造分的。

6、監獄安排罪犯與配偶同居、與親屬共餐,可適當收取費用,但要低於社會同等條件的收費標準,並要經當地物價部門核准,不得以盈利為目的。收取的費用,單獨建帳,主要用於改善罪犯學習、生活等條件。

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 篇17

第一條 目的

1.加強對空調的啟動、使用和責任管理,確保空調安全運行,更好地為廣大員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

2.本着正確使用、安全管理、節能降耗的原則。

第二條 適用範圍

1.本制度所指空調包括公司所有辦公場所、生產場所、食堂等區域的空調設備。

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 責任劃分

1.空調使用實行“專人負責制”,由部門負責人及項目經理全權管理,並承擔相應的責任。有關責任人和員工應根據本制度規定使用、管理好空調,切實保障空調能發揮應有的作用,並避免能源浪費。

2.空調一旦出現故障,有關現場責任人應及時向辦公室統一聯繫維修。

第四條 空調使用條件

1.空調作為辦公設施,僅限於在辦公期間使用,不允許在非辦公時間使用空調。

2.使用空調時,應先關閉門窗,如需通風換氣要先關閉空調。下班要提前15分鐘關閉空調,堅決杜絕開窗使用空調現象。

3.嚴格控制空調機使用開啟温度,夏季室內温度高於28攝氏度方可開啟製冷系統;冬季室內温度低於12攝氏度方可開啟制熱系統。

4.空調的啟用要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開啟,嚴禁在冬天開啟製冷或夏季開啟制熱,否則,將會把壓縮機造成嚴重性損壞,影響正常的使用。

5.空調啟用温度要適中;制熱温度應設置在26度以下,製冷温度應設置在24度以上;以免空調長時間工作,壓縮機發熱影響正常使用。

第五條 空調的使用與責任管理

1.空調作為辦公設施,僅用於各辦公室在辦公期間使用,不允許在非辦公期間使用空調,辦公人員離開或辦公室無人的情況下應關閉空調器,嚴禁室內長期無人空調機照開。

2.各部門應做到下班提前將空調關閉,中午、晚上非工作加班的情況下不得開啟空調機,辦公室將定期、不定期的檢查,一經發現空調未關閉者按每人每次50元罰款,款額將從工資中扣出。

3.各部門要對所屬部門內空調遙控器進行妥善保管,造成丟失或損壞的,要照價賠償。當空調出現故障時,要及時報修,不得私自維修,長時間不用空調應將插頭拔下、做好防塵處理,同時將遙控器內裝電池取出。

4.雷雨天氣應立即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

5.為了保持空氣清新及個人和他人的健康,請不要在辦公室開空調期間吸煙。

第六條 違規責任

1.凡違反上述“空調使用條件”開啟空調的(特殊情況事先經批准的除外),給與現場責任人罰款50元/次。

2.凡發現辦公室(區域)人員已下班離開工作場所,空調仍開放的,

3.凡發現私自拆裝空調、挪動空調、開啟空調外殼等情況的,給與違規操作者罰款50元/次,若無人承認違規操作的,由現場責任人承擔監督管理不力責任。

4.凡空調遙控器保管不當,導致違反本制度規定開啟空調的,除按上述對應條款處罰外,同時給與遙控器保管人罰款50元/次。

5.凡空調遙控器造成丟失或損壞的,由遙控器保管人照價賠償,賠償金額直接從工資中扣除。

6.如涉及使用不當或者故意損壞,由使用部門或故意損壞者負責修理或承擔賠償責任,辦公室將視設備損壞情況對故意損壞者做出相應的處理。

7.凡違反本制度規定的,由辦公室就處理情況通告全公司,罰款金額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第七條 附則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其修改和補充須經總經理同意並簽署之後,方可執行。

天津開發區浩強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 篇18

一、 目的

為提高效率,對從事司機工作人員額外勞動進行合理補償,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保障公司經營正常運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定義

本規定所指加班是指駕駛員在公司正常作息時間之外,需要延長勞動時間或在週日、國家法定節假日和公司假日完成額外的工作。

三、 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從事司機崗位人員。

四、管理規定

1、公司以提高車輛使用效率,節約公司資源為原則,行政部將嚴格控制晚間車輛使用率。

2、公司以人為本,要求所有駕駛人員必須在身體精神條件良好時可延長工作時間,以降低安全隱患,保證出行安全。

3、因業務繁忙,常時、超時加班司機或法定節假日加班司機並作出重大貢獻人員,公司將給予額外獎勵。

4、各級領導員工須在工作時間外使用車輛時,對車輛使用登記表認真填寫,不得虛報、瞞報。有義務配合行政部審核加班情況。

5、駕駛員不得自行安排倒休、補休時間,由行政部統一安排。如有違紀,公司將視作曠工行為,嚴重者將以辭退。

6、安排加班人員不得有牴觸情緒,保質保量完成加班任務。

五、加班補貼辦法

1、公司駕駛員正常作息時間是指:週一至週六(早7:30-11:30;下午12:30-16:30),其餘時間按每1小時計算加班工資。

2、加班工資/小時=(基本工資+績效考核工資)÷25.5÷8

3、駕駛員如出差當日不能還回,每日120元出差補貼(包括餐費補貼、住宿補貼按出差天數計算)。

4、駕駛員加班時間晚於23:00的,可給予15元夜宵補貼。

5、週日加班按正常加班工資計算,另給予50元/日作為加班補貼。

6、法定節日加班按正常加班工資計算,另給予100元/日作為加班補貼。

7、駕駛員因公外出產生費用如(過路費、過橋費、停車費等),按車輛費用報銷手續貧發票報銷。

六、加班審核辦法

1、因工作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司機必須認真填寫《車輛派車單》,得到同車人簽字確認,次日經行政部經理審核確認後方可生效。

2、因工作原因如無同車人陪同晚間返回後在保安室登記返回時間,次日經行政經理確認同車人員簽字許可後生效。

3、簽字確認後統一交行政部登記存檔,申報加班補貼。如不履行等同自動放棄。

七、本規定由公司行政部編制 。

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 篇19

為了加強公司食堂的統籌管理做好後勤服務工作,保證工作人員就餐質量,根據公司作息時間規定並結合工作人員工作實際情況需要,公司食堂的就餐時間規定如下:

早餐:07:50——08:20

午餐:11:50——13:00

晚餐:18:00——19:20

提醒:

1、(為了提高工作人員工作效率廚房在職工作人員必須在每餐前50分鐘到達工作崗位,提前安排好飯菜,以免耽誤工作,特殊情況除外。)

2、(為了準守公司作息時間規定用餐人員在崗期間必須按時用餐,超出用餐時間概不等候,在外或特殊情況除外。) 3、(為了給全體工作人員創造健康、安靜、衞生的用餐環境,廚房工作人員一定要搞好廚房及餐廳衞生,其他在崗工作人員也需幫助廚房工作人員一起搞好我們的食堂衞生。) 以上管理規定望各位工作人員嚴格準守

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 篇20

(一)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對員工進行有組織、有計劃的培訓,以達到公司與員工共同發展的目的,根據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基本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原則和政策

(1)公司培訓按照“經濟、實用、高效”的原則,採取人員分層化、方法多樣化、內容豐富化的培訓政策。

(2)員工的專業化培訓和脱產外出培訓堅持“機會均等、公平競爭”的原則,員工通過突出的業績和工作表現獲得激勵性培訓和發展機會。

第三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正式員工。

(二)培訓內容和形式

第四條培訓內容

培訓內容包括知識培訓、技能培訓和態度培訓。

(1)知識培訓

不斷實施員工本專業和相關專業新知識的培訓,使員工具備完成本職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知識和迎接挑戰所需的新知識。

讓員工瞭解公司經營管理的情況,如公司的規章制度、發展戰略、企業文化、基本政策等,是員工掌握企業的共同語言和行為規範。

(2)技能培訓

不斷實施在崗員工崗位職責、操作規程和專業技能培訓,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論的基礎上,能自由的應用、發揮、提高。

(3)態度培訓

不斷實施心理學、人際關係學、社會學、價值觀及政治覺悟的培訓,建立公司與員工之間的相互信任關係,滿足員工自我實現的需要。

第五條培訓形式

培訓形式分為員工自我培訓、員工內部培訓、員工外派培訓和員工交流論壇。

1、員工的自我培訓。

員工的自我培訓是最基本的培訓方式。公司鼓勵員工根據自身的願望和條件,利用業餘時間通過自學積極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能力。

公司會盡力提供員工自我培訓的相關設施,如場地、聯網電腦等。

原則上對員工自我培訓發生的費用,公司不予報銷。

2、員工內部培訓

員工的內部培訓是最直接的方式,主要包括:

(1)新員工培訓。

(2)崗位技能培訓。

(3)轉崗培訓。根據工作需要,公司員工調換工作崗位時,按新崗位要求對其實施崗位技能培訓。

(4)部門內部培訓。部門內部培訓由各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對員工進行小規模、靈活實用的培訓,由各部門組織,定期向人力資源部彙報培訓情況。

(5)繼續教育培訓。公司可根據需要組織專家進行培訓。

3、員工外派培訓。

員工外派培訓是公司具有投資性的培訓方式。公司針對員工工作需要,會安排員工暫時離開工作崗位,在公司以外進行培訓。員工個人希望在公司以外進行培訓(進修),需填寫《員工外派培訓申請表》,並附培訓通知或招生簡章。由人力資源部審查,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名。外派培訓人員的工資待遇、費用報銷由人力資源部決定。

4、員工交流論壇

員工交流論壇是員工從經驗交流中獲得啟發的培訓方式。公司在內部局域網上設立員工交流論壇。

(三)被培訓者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被培訓者的權利

1、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情況下,員工有權利要求參加公司內部舉辦的各類培訓。

2、經過批准進行培訓的員工有權利享受公司為受訓員工提供的各項待遇。

第七條被培訓者的義務

1、培訓員工在受訓期間一律不得歸於規避或不到。對無故遲到和不到的員工,按本公司考勤制度處理。

2、培訓結束後,員工有義務把所學的知識運用到日常工作中去。

3、外部培訓結束一星期內,員工應將其學習資料整理成冊,交由人力資源保管。並將其所學教給公司其他員工。

4、員工自我培訓一般只能利用業餘時間,如需佔用工作時間的,在人力資源部備案後,需憑培訓有效證明,經所在部門負責人批准後,做相應處理。

5、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受訓員工必須與公司簽定培訓合同。

(1)外部脱產培訓時間在3個月以上。

(2)公司支付培訓費用3000以上的。

(四)培訓的組織和管理

第八條人力資源部負責培訓活動的計劃、實施和控制。基本程序如下:

1、培訓需求分析。

2、設立培訓目標。

3、計劃培訓項目。

4、培訓實施和評價。

第九條其他各部門負責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培訓的實施、評價,同時也要組織部門內部的培訓。

第十條建立培訓檔案

1、建立公司的培訓工作檔案,包括培訓範圍、培訓方式、培訓教師、培訓人數、培訓時間、學習情況等。

2、建立員工培訓檔案,將員工接受培訓的具體情況和培訓結果詳細記錄備案,包括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培訓內容、培訓目的、培訓效果自我評價、培訓者對被培訓者的評語等。

(五)培訓計劃的制定

第十一條培訓計劃的制定

人力資源部根據規定時間發放《員工培訓需求調查表》,部門負責人結合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將其彙總。並與規定時間內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結合員工自我申報、人事考核、人事檔案等信息,制定本公司的年度培訓計劃。

根據年度培訓計劃制定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包括培訓的具體負責人、培訓對象、確定培訓的目標和內容、選擇適當的培訓方法和選擇學員和老師、制定培訓計劃表、培訓經費的預算等。實施方案經總經理批准後,以公司文件下發到各部門。

第十二條部門內部組織的、不在公司年度培訓計劃內的培訓應由所在部門填寫《部門計劃外培訓申請表》,經總經理批准後,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在人力資源部的指導下由部門組織實施。

第十三條對於臨時提出參加各類外部培訓或進修的員工,均要經過所在部門負責人同意,填報《員工外派培訓申請表》,經總經理批准後,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六)培訓實施

第十四條培訓實施過程原則上依據人力資源部制定的年度培訓計劃進行,如果需要調整,應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上報總經理批准。

第十五條員工內部培訓期間人力資源部監督學員出勤情況,並以此為依據對學員進行考核。

第十六條人力資源部負責對培訓過程進行記錄,保存過程資料,如電子文檔、錄音、錄象、幻燈片等。培訓結束後以此為依據建立公司培訓檔案。

(七)培訓評估

第十七條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培訓結束後的評估工作,以判斷培訓是否達到預期效果。

第十八條培訓結束後的評估要結合培訓人員的表現,做出總鑑定。可要求被培訓者寫出培訓小結,總結在思想、知識、技能方面的進步。與培訓成績一起放進人事檔案。

第十九條培訓評估包括測驗式評估、演練式評估等多種定量和定性評估形式。

(八)培訓費用

第二十條公司每年投入一定比例的經費用於培訓,培訓經費專款專用,可根據公司實際情況調整相應數額。

第二十一條外派培訓人員的工資待遇、費用報銷由總經理決定。對於公司予以報銷的費用,原則上先由培訓員工本人支付,待獲得合格證書後,方可回公司報銷。培訓人員發生的交通費、食宿費按公司報銷規定報銷。

第二十二條員工內部培訓費用全部由公司承擔。

(九)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的擬訂或修改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報公司領導層批准後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 篇21

一、為合理使用公司網絡資源、保證網絡安全和暢通、禁止違規上網現象,特訂立本辦法。

二、網絡行為規範

1、不得在公司網絡上進行任何干擾網絡用户、破壞網絡服務和破壞網絡設備的活動。這些活動主要包括(但並不侷限於)散佈電腦病毒、使用網絡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電腦、以不真實身份使用網絡資源、攻擊和修改公司總路由器設置等。

2、不得利用公司網絡從事危害公司安全、泄露公司祕密等違規、違法活動。

3、不得製作、查閲、複製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有傷風化的信息。

4、不允許在網絡上發佈不真實信息、傳播小道消息或進行人身攻擊。

5、禁止瀏覽色情、反動及與工作無關的網頁。

6、工作時間內,不得在線收看視頻、聽音樂、玩遊戲、看小説。不得下載或上傳與工作無關的資料(包括音樂、電影、視頻、遊戲及其他與工作無關的東西)。

三、網絡安全

1、每部電腦必須安裝殺毒軟件,並經常更新,定期殺毒、清理插件。建議安裝“360安全衞士”和“360殺毒”。

2、不要隨意打開不明來歷的郵件及附件,避免網上病毒入侵。使用外來光盤、U盤等介質時,要及時殺毒。

四、網絡管理

1、長期固定直接連接到公司網絡上的台式電腦和筆記本電腦,需將“計算機名”及“IP地址”向綜合管理辦公室報備,公司有權對未經報備的電腦通過上網行為管理路由器關閉其上網權限,直至該電腦報備“計算機名”及“IP地址”後再開通上網權限。

2、各部門網絡擴展必須經過綜合管理辦公室批准並報備。由公司網絡派生出來的無線網絡也是公司的辦公資源,包括部門無線路由器及單機隨身WiFi均需在綜合管理辦公室報備,無線路由責任人必須承擔該無線路由的管理責任,要設置密碼,並經常更新密碼,不得將密碼隨意外泄,要掌握本無線路由連接人的情況,保證網絡安全及節約流量資源。

3、公司有權監視連網電腦的網絡上傳下載流量。對異常流量,公司有權限制,由於違反前述網絡行為規範產生的異常流量,公司視情節輕重分別對其進行警告和罰款處理。

4、為避免浪費電力、保護電腦設施及安全考慮,下班時,應將電腦主機和顯示器關閉,若因工作需要不能關機的應在電腦上貼標識説明“電腦在處理工作運行中”,避免他人不知情誤關電腦。 5、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網絡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 地址: 電話: 郵箱:

某某公司綜合管理辦公室

20xx年 月 日

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 篇22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保安隊伍的管理工作,使保安人員值勤執行任務有所依據,確保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認真做好保安管理工作,自覺服從上級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主動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三條、保安人員代表本公司執行相關規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門員工應配合保安人員工作。

第四條、公司保安勤務應每日24小時執行不間斷,其各班各崗執勤時間,由保安主管進行合理安排。

第五條、執勤中應時刻提高警覺,遇有重大災變時,更應臨危不亂,果斷敏捷,作適當之處理,並立即報告上級。

第六條、保安當值班期間發現可疑情況或發現糾紛事件應及時與相關管理者聯繫。對糾紛事件,保安員應穩定事態的發展,並對當事人雙方進行勸阻,以制止事態的擴大。

第七條、對於正在發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制止並對可疑人員進行查問,情況嚴重的可直接與公安機關部門聯繫。

三、職責

一、責任範圍:適用於本公司全部所轄區域。

二、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公司關於內部安全保衞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各項保安工作制度,對職責範圍內的保安工作全面負責。

2、依據制度實施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崗位職責

1、安全主管職責

⑴ 負責維護管轄區域內治安秩序,預防和查處安全事故,做好與相關單位的聯繫聯防工作。

⑵ 制定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序,建立和健全各項安全保衞制度。

⑶ 建立正常的巡視制度並明確重點保衞目標,做到點、面結合。

⑷ 根據所管轄區域的大小和周邊社會治安情況,配備相應的保安人員,並對保安人員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⑸ 密切保持與保安人員的通訊聯絡,每天不定時巡視管轄區域的安全工作,檢查各值班崗位人員的值勤情況並適時進行指導。

⑹ 完善管轄區域內安全防範措施,檢查安全設施、設備、器材的使用情況,保證其能在工作中達到預定的使用效果。

⑺ 檢查管轄區域內有無妨害公共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有無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並及時進行糾正,提出處理意見,跟進處理結果。

⑻ 協調本部門和其他部門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⑼ 接待員工的投訴,協調處理各種糾紛和治安違紀行為。

⑽ 做好保安人員的出勤統計,業績考核等管理工作。

⑾ 掌握保安人員的思想動態,定期召開隊務會議,做好思想溝通工作。

⑿ 定期對保安人員進行職業安全,思想道德和各類業務技能培訓。

⒀ 做好保安隊各種內外文件、信函、資料的整理歸檔;各種通知的起草以及各類案例處理的書面報告。

⒁ 以身作則,親力親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質量。

2、保安員職責

⑴ 維持公司辦公場所內外區域的正常工作秩序。

⑵ 維護公司內部治安秩序,消除隱患於萌芽狀態,防患於未然。

⑶ 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範,加強防盜活動,及時發現可疑人和事,並進行妥善處理。

⑷ 監督員工遵守安全守則,規章制度。

⑸ 加強防火活動,及進發現火災隱患苗頭,並消除之。

⑹ 對違反治安條例的行為,查清事實,收集證據向公司或公安機關報告。

⑺ 配合領導做好下班後值班工作,檢查公司辦公場所安全狀況及宿舍留宿情況。

⑻ 支持、協助相關單位門衞履行工作職責。

⑼ 妥善保管配發的安保器械,不得丟失和擅自使用。

⑽ 做好工作交接,正確記錄當班值班日誌和案件筆錄,及時提出相關工作 報告。

⑾ 安保人員應做到:

① 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加強組織紀律性,遇事及時請示、報告。

② 堅守崗位,恪盡職守,不脱離睡串崗,不閒聊,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③ 明辨是非,保持警惕,遇到複雜問題,多思多想,對周邊情況仔細觀察。

④ 遵守制度,堅持原則,機智靈活,注意工作方式方法。

⑤ 儀態端正,着裝整潔,精神飽滿,態度和氣,言語文明,處事公平合理。

⑥ 工作效率高,達到“四快一圓滿”,即發現快、反應快、到位快、展開快、完成任務圓滿。

四、行為準則

一、個人儀表

1、值班人員須着裝整潔大方,佩戴工作卡,上崗前整理好儀容。執勤中應整肅服裝儀容,對於應急及防身器具等應經常佩帶,或儲備齊全,以應不時之需。

2、站姿正確,坐姿端正。

3、對講機及保安器械要按統一要求佩戴。

二、禮貌服務

1、崗位值班人員回答或詢問客户時,需使用文明用語。

2、熱誠對待客户,耐心解釋有關要求及規章制度。

3、執勤中應嚴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或酗酒、閒聊、閲讀書報、聽收錄音機、睡覺等失職事情。

4、平時應謹言慎行,執行職務時態度和藹嚴正,不亢不卑。

5、當值工作期間不準飲酒。

五、安全保衞制度

一、治安安全管理

1、嚴格按照公司的規定,定時開關大門。

1、車輛出入管理

⑴ 管制出入公司的車輛,一般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等人員所乘車輛,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規定者,保安應即時糾正

⑵ 一般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以及其它廠商之營業、採購、檢查、安裝等人員所乘車輛,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規定者,保安應即時糾正。

⑶ 對於公司人員停放車輛一律要求一車一位,整齊排放。不得有佔用多個車位、越位停車、佔用車道等現象發生。

⑷ 加強對車輛的安全檢查巡視,注意有無載有違禁、危險或易燃物品,發現異常立即上報處理,隨時與安全主管保持聯絡,密切協作,保證車輛安全。

⑸ 下班、節假日公司的商務車、大眾車鑰匙交由保安管理,無派車單嚴禁交車鑰匙,特殊情況須經安全主管或經理同意。

2、物品出入管理

⑴ 物品放行應憑核准的出門證核對無誤始得放行,經保安確認之後出門證由警衞室按順序裝訂保管。

⑵ 公司人員經保安查獲有私帶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暫扣留物品,並以下列程序處理:

① 記錄攜帶人所屬部門、姓名、時間、地點。

② 由攜帶者親書理由,註明品名、數量、由何處取得等。

③ 情況嚴重時,不得讓當事人離公司,應速呈報處理。

⑶公司內住宿人員攜帶個人物品出公司時,按下列所定處理:

① 攜帶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應憑保安開具出門證放行。

② 攜帶一般日常用品者,由保安人員查驗後放行。

⑷ 記錄和《物品進出情況登記表》填寫. 人員管制

3、人員管制

⑴ 協助行政稽查,確實管制員工上下班、遲到、早退、加班人員的考勤記錄。

⑵ 員工在上班時間因公或事(病)假離公司時,應查驗請假記錄或核對公出事實,始允其外出。各級人員公出或事(病)假由其直接上級核准。經理以上人員可自由出入。

⑶ 輔導公司員工遵守各項規定,並制止不法行為的發生,維持公司庫區及辦公處所秩序。

⑷ 上班時間內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謝絕會客。

⑸ 外界來賓到公司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以及其它公司的營業、採購、檢查、安裝人員等應至警衞室辦理進入公司的手續,發給會客單,並聯絡有關部門 接待。非經公司部門人員接待者,不得任其進入公司。凡來訪人員不可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物品進入公司。

⑹ 無明確探訪對象的人員,在未明白來意之前,不得讓其進入公司。

⑺ 所有推銷,收廢品等閒雜人員,未經辦公室允許,不得進入公司。

⑻ 內部員工在轄區內各項活動要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保安員在公司轄區範圍內有權監督員工的各種違章違紀現象並據實上報給予嚴肅處理。

⑼ 合作單位派駐公司的工作人員,須憑胸卡、工作服或其他標識出入。

⑽ 記錄和填寫《外來人員出入庫登記簿》。

4. 巡查制度

⑴ 白天:由安全主管或其指定保安員負責巡查,監督公司內部治安、消防及生產安全,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並記錄上報有關領導按章處罰,最大限度 地避免安全事故隱患。

⑵ 夜間:由值班保安員負責巡查,監督公司內部治安、消防及生產安全,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並記錄上報有關領導按章處罰,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隱患;值班保安每日巡查安全保衞責任範圍至少三次,並做好巡查記錄,以確保公司安全。

⑶ 交換班時,應將執勤所需器械物品,注意事項交接清楚,並將執勤中所見重要事項或事故,以及巡邏時間等登記入《值班記錄表》。

⑷ 記錄和填寫《巡邏記錄表》。

二、消防安全管理

1、認真執行消防法規,由安全主管負責安排人員每月定期檢查督促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

2、由保安隊長負責安排人員每月定期進行消防設備的檢測、保養、維修,及時排除消防設備故障。

3、檢查辦公及宿舍用電、用水狀況,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並記錄上報有關部門按章處罰。

4、應熟記公司內各處之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放置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對重要路口電燈、門窗、圍牆等有缺損時,應即上報辦公室處理。

5、密切注意、熟練操作消防控制器,及時處理火警、故障信號,並做好記錄。

6、通過監視器密切監視出入公司人員情況,發現可疑問及時通知附近有關人 員注意和處理,並記錄在案。

7、當班人員不得無故私自離崗,針對天氣突發情況要關好門窗等。

三、緊急事件之處理原則

1、發現竊盜時,以收回失竊物為首要,並應立即呈請處理。

2、保安人員應熟練安全裝備的使用,瞭解配置地點。緊急事發生時應鎮靜,以最有效方法使災害減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張誤事,視情況按下列程序處置:

⑴ 判斷情況若尚可解決消除時,速採取行動,並報告上級。

⑵ 判斷事故無法解決,應急速通報有關部門。

⑶ 日間災害急報有關負責人,夜間災害除急報有關負責人外,判斷情況報派出所110、消防單位119或救護單位120。

⑷ 夜間或休假日近鄰發生災難時,應將所知及判斷是否波及本公司等情形,迅速通報有關負責人。

六、警衞室管理辦法

一、警衞室紀律

1、警衞室是保安工作處所,非保安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得入內,禁止在警衞室內吸煙、電話閒談、大聲喧譁、看書、看報等現象發生,違者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2、保持警衞室內的環境衞生,物品放置有序,未經同意,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在警衞室。

3、所有保安人員對室內的物品及辦公用品有義務進行保管、交接,並按正常程序對其負責。

4、無正當理由,警衞室應24小時有保安員值守。

二、保安器械的保管

由安全主管負責安排專人保管保安器械,嚴格遵照保安器械的領用和交接 制度並做詳盡記錄。

三、保安器械的領用及交接

1、保安器械實行專人保管制度,誰領用誰負責,如有人為毀損現象,照價賠償。如屬故意毀損,除照價賠償外,從重嚴肅處理。

2、保安器械的使用規定:

⑴ 製備保安器械的使用説明書和使用方法。

⑵ 任何不當值人員須將器械交回保管人員登記入庫,不得私自保留器械。

⑶ 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員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動用私刑。

七、附則

第一條、本準則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以命令形式補充或修正。

第二條、本準則經呈奉總經理核准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 篇23

一、 目的:

1.為規範公司員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2.勞逸結合,保護員工身體健康。

3.保證公司運營的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1.公司非提成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加班,適用本規定。

2.按提成制度結算的營銷人員和不適用本規定。

三、加班的分類和程序:

1. 加班: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工作者,稱為加班。加班分為兩種:即計劃加班和應急加班。因工作崗位不能斷續,需週末或國家法定節假日繼續工作,稱為計劃加班。正常工作日內因工作繁忙、臨時性工作增加需要在規定時間外繼續工作,或休息日突發事件稱為應急加班。

2. 計劃加班員工應填寫《加班申請單》(附表一),經部門主管同意簽字後,送交人事部審核備案,由人事部呈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實施加班。

內部文件

3. 特殊原因(下班之後因緊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發事件加班的) 可以事後補填《加班申請單》,並註明“補填”;非特殊原因一律 不得事後補填,否則不認定為加班。

四、加班原則:

1.效率至上原則:

公司鼓勵員工在每天8小時工作制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

班,原則上不安排加班,由於部門工作需要必須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審批程序進行。員工需有計劃的組織展開各項工作,提高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2.加班時間限制:

(1)一般週一至週五工作日內,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過4小時的不算加班;

(2)每月累計加班一般不應超過36小時,超過36小時按36小時計算。

3.健康第一原則:

在安排加班時,必須結合加班人員身體狀況,對加班頻次、時間長短及與正常上班時間的間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

4.調休優先原則:

員工加班後,原則上優先安排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計算加班費。

5.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或處於哺乳期(即產假結束後至嬰兒滿一週歲)內的女職工,公司不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當日22點至次日6點之內從事的勞動和工作)或加班加點。

五、 加班認定:

1.只有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時,才可組織員工加班:

① 在正常休息時間和節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須連續作業的; ② 發生有可能造成較大負面影響,需要緊急處理的;

③ 為完成公司下達的緊急任務的。

2.公司所有員工按公司規定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繼續工作均算加班。

3.值班不屬於加班,對被安排值班的員工。(值班是指公司為臨時負責接聽、協調、看門、防火、防盜或為處理突發事件、緊急公務處理等原因,安排有關人員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時間內進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任務。)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認定為加班:

(1)由於正常工作任務未按要求及時完成而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利用公休日、節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時工作的;

(3)延長工作時間處理日常工作4小時以內的;

(4)開會、培訓、應酬、出差的;出差補貼政策另計;

(5)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參加公司組織的公共活動的。

5.週一至週五加班算平時工作日加班,週六週日算公休日加班,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算節假日加班。週一至週五下班時間後接到新任務算加班,因個人原因導致工作時間內不能完成任務而需延長工作時間的不算加班。週一至週五因公司需要延長工作時間4小時內原則上不算加班。

六、 加班補償:

1.加班調休

(1)員工加班後除法定節假日外,一律安排調休,儘量在適當時間安排員工調休。

(2)員工有權要求將加班時間累積到一起調休,但調休時間最長原則上不得超過三天。具體調休時間由員工領導安排。

2.員工確因工作任務繁忙不能調休的,按《勞動法》規定支付加班補貼。

(1)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加點工資=基本工資/月計薪天數/8延時加點工時1.5倍

公休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月計薪天數/8公休加班工時2倍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月計薪天數/8法定加班工時3倍

(2)加班費的計發比例

a.平時工作日加班:每小時按員工小時工資標準的1.5倍計算; b.公休日加班: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每小時按員工小時工資標準的2倍計算;

c.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每小時按員工小時加班工資標準的3倍計算。

3.下列人員(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原則上不享受加班費:

(1)中層以上員工

(2)臨時工人、司機、實行業績提成工資的員工因工作情形有別, 其薪資給予已包括工作時間因素在內以及另有規定,故不報支加班費。

七、 執行原則:

1.公休、法定假日加班時作息時間與正常工作日相同。

2.加班人員必須記錄好當日《加班工作內容記錄》,並於加班結束後的兩天內提交給人事部,無加班日誌者其實際加班視為無效。相關負責人應切實負責加班申請的審批,如果發現弄虛作假,謊報加班出勤者一律嚴懲。

3.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加班人員、頻次、時間安排不合理,公司責令有關部門限期改正,並對主要責任人予以批評。

4.為獲取加班補償,採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並核實,公司有權取消加班補償,並處以一定數額罰款。

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 篇24

1、 夜班值班時間每天晚上7:00至次日早上8:00;

2、 值班人員每日需按時到崗,逾期未到者,且未履行請假手續視為曠工。第一次曠工扣罰50元,第二次曠工扣罰100元,第三次曠工遣回總公司人教處;

3、 值班人員值班期間需保持通訊暢通;

4、 值班人員當班期間嚴禁酗酒或帶與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熱力站;

5、 值班人員需保持站內衞生,不得在站內隨意丟棄生活用品;

6、 值班人員不得擅自調崗;

7、 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如遇特殊情況,需第一時間聯繫熱力站站長。

8、 值班人員每日需按時簽到,每月最後一名值班人員需將簽到表送回分公司管理所,並領取下月簽到表。

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 篇25

一、員工休息室的所有配置物品均屬於公司財產,每個人都應珍惜愛護,如有惡意破壞的現象,一經發現將按員工手冊規定的處罰制度嚴格執行,如未能發現肇事者,將追究車間主任的連帶管理責任。

二、車間應設休息室職責劃分:(責任人:潘道遠、吳芳、張昌家)

1)管理及監督休息室設施的安全使用並及時排除故障

2)指定休息室衞生清潔人員對衞生狀況進行日常監督

3)培訓、指導員工正確使用電器、設施等

4)對損壞行為進行追查並向行政部提出處理建議;

5)區域責任劃分到個人:略

三、車間員工應學習正確使用休息室公共設施(包括桌子、椅子、櫃子)的方法,對因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將予以追究,並由相關責任人賠償損失。

四、員工在休息室期間不得成羣喧譁、打鬧、抽煙等;需維護專營店形象。

五、任何對休息室有益的建議都可通過車間主任反饋到行政部,經公司領導審核確認後予以施行。

六、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所有員工需嚴格遵守,違者嚴懲。

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 篇26

為了規範教師外出學習培訓管理,完善教師培訓學習管理制度,現對本校教師外出學習培訓作如下規定:

一、教師外出學習培訓的原則

1.由政府部門或教育主管部門下發通知或指令參加學習培訓的教師,經學校同意後方可參加,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按計劃派出。

2.因教育教學工作需要,各處室或教研組須派教師外出學習的,由學校依據文件規定或經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參加外出。

3.對一些民間性質的學術團體組織的會議或活動,未經批准,不得派教師參加;非學術性團體組織的活動,教師一律不得參加。

4.學校根據經費預算,原則上只同意一名教師每學期參加一次市外的培訓、學習或考察。

二、外出學習培訓的有關程序

1.通知。由教育局負責培訓學習的部門將有關文件下發學校,學校教科室按照文件要求通知推薦參加培訓人選。

2.審批。外出學習的老師憑上級文件通知先到教務處,由主任登記簽字,然後報校長審核。教科室對於外出培訓學習的教師進行登記備案,做到有據可查。

3.請假。外出學習的教師在校長審核同意後,自行安排好功課並妥善做好交接工作。

三、外出學習培訓返校後的有關工作

1.銷假。外出培訓、學習、考察歸來的教師要及時到學校辦公室銷假。

2.學習反饋。凡外出學習(學歷培訓除外)歸來的教師,回校後必須將不少於500字的學習心得體會(電子稿)上傳學校網站,必要時向教研組或學校進行講座,幾人同時參加活動,可推薦一人主講。

3.經費報銷。外出學習培訓費用在完成學習報告或講座後,校長簽字後,再按照財務規定予以報銷。

四、外出人員注意事項

1.外出學習人員代表學校,要注意個人形象,不能做有損於學校名譽的事。

2.外出學習人員應認真做好學習筆記,嚴格遵守學習紀律和要求,不得中途或提前離開。

3.學習活動結束後要立即返校,不得延長時間。凡不按時返回,經核查,如無特殊情況,將按曠工處理。

4.外出學習人員要重視人身安全和財物安全,確保旅途平安。

五、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 篇27

第一節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通訊管理,保證公司通信暢通,業務正常運行,確保信息的及時傳遞,提高工作效率、減少失誤,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是手機管理歸口管理部門,主要負責公司各部門手機、手機卡發放、監督檢查、維護、回收等管理。

第三條 各單位/部門須設專職或兼職手機管理員負責本單位/部門手機管理工作。

第二節 管理及使用規定

第四條 凡公司正式職員均可申請手機與手機卡。

第五條 公司銷售系統的手機、手機號與各銷售區域綁定,不隨人員變更而更換號碼;公司人力資源部指定的非銷售系統崗位號碼與崗位綁定,不隨人員變更而更換號碼。

第六條 凡已申請公司手機號碼的人員進行業務聯繫時必須使用公司號碼。

第七條 公司手機、手機卡自領用之日起由個人保管,若丟失或損壞的應及時彙報人力資源部辦理,並由本人負責相關費用。

第八條 如發現本人公司手機、手機卡私自交於他人使用,按次計算,首次扣當月25%的話費補助,第二次扣當月50%話費補助,第三次扣當月所有話費補助。

第九條 公司手機、手機卡自領用起使用人必須保持24小時開機,在手機發生故障(沒電、被停機、手機丟失等)暫時不能使用時,可自行安排使用其他手機,並設置呼叫轉接,同時通知公司。

第十條 如個人原因造成無法接通且影響工作者,按次計算,首次扣當月25%的話費補助,第二次扣當月50%話費補助,第三次扣當月所有話費補助。

第十一條 使用公司手機、手機卡的人員,離職時需辦理公司手機、手機卡交接手續,若出現損壞或欠費的由本人照價賠償後方可辦理離職。

第十二條 公司手機、手機卡的使用由公司統一支付話費,如超出話費補貼標準,超出部分的費用在個人工資中扣除。

第十三條 公司手機、手機卡相互綁定,不可機卡分離使用,如違規按次計算,首次扣當月25%的話費補助,第二次扣當月50%話費補助,第三次扣當月所有話費補助。

第十四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檢查,對違反本制度規定使用的進行相應的處罰。

第十五條 凡違反本管理制度的,由人力資源部下發罰單,每月進行統計提交財務管理中心,由財務管理中心扣除話費補助。

第三節 申請流程

第十六條 公司各單位/部門如需申請公司手機、手機卡的,於每月25日前統一進行申請後報人力資源部辦理。

第四節 手機話費補貼

第十七條 話費補貼為 每人200元/月。

第十八條 各單位/部門所有公司手機的話費補貼由本單位/部門承擔。

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 篇28

為了規範餐廳用餐管理,保證用餐秩序,共同營造一個温馨、衞生、整潔的用餐環境,特制訂如下規定:

1. 員工餐廳每天為上班員工免費福利工作餐三餐。

即:早:7:30-8:00 午:12:00-13:00 晚: 6:00-7:00 .

2. 打飯時,必須遵守秩序自覺排隊,服從食堂人員管理;不得爭先 恐後,不得敲盆喧譁等不文明行為。

3. 員工自備餐具,可根據自己的飯量打飯,嚴禁剩飯和倒飯,以造成不必要的浪費。

4. 用餐時不得把菜渣、骨頭、紙巾等亂丟亂扔,若有掉落在地板上的應及時清理乾淨,餐後收拾在本人的餐具內,倒在規定的垃圾桶內,並將餐具洗淨放入消毒櫃中,擺放整齊。

5. 愛護公物文明就餐,不得在餐廳爭執鬨鬧,大聲喧譁;非餐廳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廚房。

6. 就餐人員不許把飯菜端回宿舍或車間用餐,更不許把公共餐具拿出食堂或宿舍佔為己有。

7. 餐廳內不準抽煙,隨地吐痰,做到文明用餐。

8. 如有違反以上規定者,厂部有權給予處理,發現一次罰款50元,罰款從當月工資中扣除,情節嚴重者,屢教不改者,給予通報批評或除名處理。

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 篇2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辦公樓的使用和管理,確保人員和財產安全,規範內部運行,結合辦公大樓大樓使用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辦公樓由綜合辦公室負責統籌管理。未經批准,各部門不得擅自調換、改建辦公用房。

第三條:每位員工和出入辦公樓的所有人員,都應遵守本辦法,自覺維護樓內良好的工作秩序。

第四條:辦公樓管理工作分為外包管理、自治管理二部分。

1、外包管理由綜合辦公室委託小區物業公司和其他相關職能單位負責,主要包括大樓外的安全保衞、消防安全、綠化、公用配套設備的維修養護和大樓電梯以及垃圾清運。公司應與承擔外包管理的小區物業公司和其他相關職能單位簽訂協議,督促其認真履行管理職責,使大樓始終保持良好的外部形象。

2、自治管理由各樓層所在部門負責,其責任範圍為大樓5層各辦公室內部辦公區域的衞生保潔、安全用電和消防措施;公共區域、會議室、領導辦公室的衞生保潔由綜合辦安排專人負責。

第二章 人員管理

第五條:公司辦公樓一樓門廳實行定時開、關門制度,上午7:30至下午5:00開門。大廳設立前台,各樓層均設有監控攝像裝置,24小時開機。綜合辦公室負責辦公樓的內安全保衞工作、保護監控設施,防止不良分子盜竊和破壞,確保辦公樓的財物安全和人身安全。

第六條:公司前台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有權對進入辦公大樓的人員進行詢問或查驗證件,非本公司員工,無約定和無公司內部員工帶領的,未徵得相關到訪部門人員核實,不得進入電梯,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

第七條:內部員工當日加班,應於當日下午3:00前到綜合辦公室備案;週六、週日加班,應於週五下午3:00前到綜合辦公室備案;國定假日加班,應於休假前到綜合辦公室備案。

第八條:加班人員一律由公司一樓西側防盜門進出,並及時鎖好防盜門,保證安全。

第三章 財產安全管理

第九條:各位員工出門辦事或下班後離開辦公室前應關好門窗,關閉電燈、空調、電腦、飲水機等電器,並鎖好辦公室,休假前應將印章、文件等機要物品放入文件櫃並加封管理。

第十條:個人的現金、存摺、有價證券、現金支票、首飾等貴重物品和業務活動中收回的現金、銀行本票和匯票等,不得放在辦公室內,放在辦公室內丟失的,責任自負。

第十一條:辦公樓地下車庫所停公務車輛應按指定的車位停放,並將車門和後備箱鎖好,關好車窗玻璃;其他車輛應服從管理,在指定地下車庫的車位停放,不得隨意停放在公司門口或亂停亂放,一經發現違規,辦公室將處於每輛車1000元的罰款。

第十二條:值班人員應及時檢查辦公樓的安全情況,加強巡查工作,並做好相關記錄,發現問題要及時解決,並視情況分別向公司領導和上海船舶工業公司、當地派出所報告。遇突發性事件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避免或減少事件帶來的損失和影響。

第十三條:財務處關門後應將110報警裝置開啟,開門前應及時解碼,防止誤報。同時嚴格執行財經管理制度,加強對現金、有價證券和財務票據的管理。因違反管理制度造成現金、有價證券和財務票據等被盜或丟失,應由當事人負責。

第四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條:綜合辦公室負責對大樓內消防器材、電氣設備的定期維修保養,發現隱患及時通知相關單位維修和更換,確保器材處於良好狀態;消防器材未經批准不得隨意移動。

第十五條:禁止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大樓,嚴禁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線,不準在大樓內燃放煙花爆竹,嚴禁使用明火,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

第十六條:綜合辦根據實際使用樓層情況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做好各自所屬範圍的防火安全工作。

第十七條:辦公樓公共區域禁止吸煙,吸煙區設在辦公樓西面消防樓梯的窗邊。

第五章 安全應急處理

第十八條:綜合辦公室要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事故苗頭和事故隱患,應及時排除。不能排除時,要及時報告給物業公司和上級公司。

第十九條:疏散人員撤離辦公樓時必須走安全出口,不得使用電梯撤離。物業公司要配合搞好人員疏散撤離工作。

第二十條:發生火災時,應立即報警,所有人員應迅速關閉各種電器設備,關閉電源開關,拔掉電源插頭,根據消防常識積極開展自救。

第二十一條:發生安全事故時,大樓內的所有人員都應服從綜合辦公室、

消防部門現場指揮人員的統一指揮。

第六章 衞生、秩序管理

第二十二條:各部門的垃圾每天下午下班前集中放置在各樓層指定位置,由保潔人員定時統一清理。所有人員要自覺維護辦公室及其周圍的衞生,不得亂丟煙頭、紙屑,嚴禁隨地吐痰。應儘量不要將茶水、咖啡、湯水等滴落在大理石表面,如不慎灑落,應及時清理乾淨。

第二十三條:辦公室的辦公用品要放置有序,保持桌面整潔;廢棄物應投放到垃圾桶內,保持地面清潔;不得從樓上拋丟垃圾、雜物,禁止在走廊、通道等公共區域堆放雜物。

第二十四條:未經綜合辦公室同意,不得在室內牆壁和樓道等公共區域擅自張貼字畫,不得在牆壁、門窗或電梯內粘貼廣告,不得在大樓地面上錘砸有損地面的物品。

第二十五條:辦公樓大廳、走廊、公共區域、會議室的盆景綠化擺放由綜合辦公室委託相關綠化單位負責,日常管理由綠化單位負責,其他人不得將其移動別處。

第二十六條:不得在辦公樓內大聲喧譁、吵鬧,不得在辦公室內喝酒、打鬧。

第七章 節約管理

第二十七條:各部門最後一名員工離開辦公室,應將本部門門口的樓層走道等公用區域電燈關閉,各樓層最後一名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應將本樓層所有走道電燈關閉。

第二十八條:大樓空調根據環境温度情況定時控制開放。冬季環境根據氣象預報最高氣温低於15℃開放,夏季根據氣象預報最高氣温大於25℃時開放。

第二十九條:各部門要教育員工愛司如家,勤儉節約,反對浪費。

第八章 檢查監督

第三十條:綜合辦公室負責對以上各項條款的日常監督檢查,對違反上述規定的,有權制止、糾正、記錄和報告。

第三十一條:有關記錄將作為年終量化考核依據之一。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