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務公開制度範文

為進一步發展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提高黨組織決策民主化、科學化水平,加強黨務工作的透明度,促進黨務公開工作健康深入開展,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黨務公開制度範文

一、黨務公開的主要內容

(一)黨組織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決定、決議及工作部署情況。主要包括:黨建工作有關文件;黨建工作目標計劃及考核考評情況、黨組織對黨員的考核考評情況;黨組織機構變動情況;黨組織及黨員隸屬關係變動情況等。

(二)黨組織領導班子自身建設情況。主要包括:黨組織民主生活會會前意見徵集情況,會後整改措施及其落實情況;領導幹部述職述廉情況;作風建設情況等。

(三)幹部人事制度執行情況。主要包括:幹部任前公示、競爭上崗等情況。

(四)基層黨組織建設情況。主要包括:《黨支部工作條例》執行情況,黨組織換屆選舉情況,發展黨員公示情況,民主評議黨員情況,黨費收繳管理情況。

(五)黨務工作考核情況和受表彰情況,包括黨內各類先進評比推薦情況,評比條件、範圍、推薦形式、公示候選名單及最後確定名單情況。

(六)黨內監督情況,包括違規違紀黨員幹部的處理情況和處理結果。

(七)有必要公開的黨內其它事項。

二、黨務公開的形式、程序和時效

(一)公開的形式

1、只適宜在黨內公開的,通過黨員大會,黨內有關文件、通報等形式進行公開。

2、可向全社會公開的,通過召開職工大會傳達、定期通報、文件傳達,或在黨務公開欄和政務公開欄上公開。

(二)公開的程序

按照“事前公開、徵求意見、決策公開、民主討論、結果公開、接受監督”的程序, 對於黨內重大決策、涉及黨員羣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等黨內事務,一般採取先黨內、後黨外的順序進行公開。

(三)公開的時限

公開的時限要與公開的內容相適應。原則上固定內容長期公開;常規性工作定期公開,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公開一次;階段性工作一般在工作完成後及時公開;臨時性工作隨時公開;重要事項適時公開。

三、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