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姓制度

印度文明作為世界上的一種古老文明,為人類貢獻了很多它獨到的思想,不瞭解印度文明,可以説我們對世界文明的理解就是不完整的。要了解印度文明,關於它的歷史和宗教、制度的瞭解都是必不可少的,而印度的種姓制度是其中最令我們這些異族難解的部分,往往外國人以獵奇的眼光去看印度的“種姓”,就如同外國人跑到中國來津津樂道“小腳”、“辮子”一樣,很可能被當地人視為侮辱。 種姓是印度特有的制度,是理解印度社會和文化的一把鑰匙。

種姓制度

對於印度種姓制度最粗淺的印象不外乎,職業世襲,種姓之間界限森嚴,互相不能通婚、交往,不能共食、並坐,種族歧視嚴重。是最為顯明的等級制度。但這肯定不是印度種姓制度的全面反映,一個制度能夠存在幾千年必然有內在合理性,比如種姓制度為核心的印度教在印度興盛至今,而宣揚眾生平等的佛教反而在印度頹敗了,轉移到其它國家才能生存發展。這裏的原因是什麼呢?雖然以現代的眼光看去,種姓制度極大的不合理,所以印度1947年獨立後頒佈的第一部憲法裏就明確規定廢除種姓,在今天,印度人的身份記錄裏沒有任何關於種姓的記載。至少從法律上説,印度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身份歧視。但事實上它不可能一夜之間消亡,而仍然影響着印度人民的生活。種姓到目前為止仍然在很大程度上決定着一個印度人的職務、地位、上升機會和障礙。種姓也決定了一個印度教徒應該在哪裏出生,在哪裏居住,吃什麼樣的食物(通常高種姓人吃素食),穿什麼樣的衣服,從事什麼職業,同什麼樣的人交往,與什麼樣的人結婚,享有怎樣的社會地位和負有怎樣的義務及責任,死後在哪裏埋葬以及怎樣埋葬,等等。

那麼到底什麼是印度的種姓制度?它為什麼會在歷史上出現?它在歷史上扮演了什麼樣的角色?它是否一無是處?它在今天的不合理又表現在哪裏?對此,我搜羅參考閲讀了很多資料,包括劉建等人著的《印度文明》,庫爾克等人著的《印度史》,以及許多不同人撰寫的關於印度種姓的介紹,也就不一一列出具體的出處,但通過這些資料的綜合,或許可以有助於我們對印度的種姓制度有個更加完整和深入的瞭解,也幫助我們更好的認知印度文明的特色。

(一)種姓制度的起源與發展

種姓制度其實並非印度所獨有,在其他一些國家,例如古代埃及也曾經存在過,在南亞其他國家也存在着。但是它在印度歷史上表現最為典型、複雜和持久。

自有人類文明以來,印度最初的居民人種比較混雜,有非洲類型的尼格羅人種、澳大利亞類型的黑棕色人種、類似我們中國人的蒙古人種和來自地中海地區的達羅毗荼人。在雅利安入侵前,達羅毗荼人是最大的羣落。在大約公元前152019年前後,雅利安部落從印度西北部進入了印度次大陸,主要和達羅毗荼人以及澳大利亞類型的黑棕人發生衝突,並佔據了印度北方地區,把其他的部族向南方或者向北方的山地、森林地帶驅趕。

在今天,擁有12.4億龐大人口數量的印度是世界上種族最多的國家之一,有700個種族和語言羣體,如果以不同的方式統計,可能還有更多。這些羣體中的大多數都很好地保持着各自的傳統,只有很少人會與外界通婚。可見印度情況的複雜。

種姓制度正是在這樣的特定環境下發展起來的。

公元前152019年前後,在雅利安征服後,為了維護雅利安人的地位,雅利安人逐漸建立了許多社會和宗教制度和規則,使得這種階層的區分被永久固定下來。種姓制度由此產生,由於征服者雅利安人的淺色白皮膚和當地人的深色皮膚對比鮮明,所以膚色是和種姓制度緊密聯繫的因素。我們熟悉的種姓這個詞實際上是從西方翻譯過來的,在英語裏種姓譯成Caste(卡斯特)。而西方的Caste這個詞是16世紀來到印度的葡萄牙旅行者起的名字。在印度梵文裏,種姓其實被稱為瓦爾那(Varna),“瓦爾那”這個詞最初是指膚色,其本意和階層、地位毫無關係,後來才有了種姓的含義。不過經過了352019年的歲月,雅利安人的膚色也在變化,因為在熱帶的太陽下,只有深色皮膚的種族才能更好的生存,淺色皮膚容易因皮膚病而夭亡被淘汰,雅利安人基因中的黑色成分被遺傳和強化,淺色成分被不斷淘汰,所以即使是今天高等種姓的皮膚也往往比我們東亞的黃種人的皮膚都黑許多。在西方,有一個侮辱印度人的詞彙,把印度人叫做“打磨過的黑人”,因為他們的膚色雖深,但是仍舊保留了白種人薄脣窄鼻等特徵,彷彿把黑人的厚嘴脣和寬鼻樑打磨精細了,但對於黑色的石頭不論如何打磨,底色都不會變,仍舊是黑色,所以就有了“打磨過的黑人”這個詞彙。

雅利安人早先過着原始的遊牧生活。入侵印度後,雅利安人吸收了達羅毗荼人的先進文化,由遊牧轉為定居的農業生活,並逐漸向奴隸社會過渡。由於雅利安人對達羅毗荼人的征服和奴役,以及雅利安人內部貧富分化的結果,在雅利安社會中逐漸形成了一個森嚴的等級制度,這就是“瓦爾那制”的萌芽和發展。在最初只有兩個瓦爾那,即雅利安(白色人種)和“達薩”(即被征服的達羅毗荼人,黑色人種)。可見,種姓制度的產生是兩個膚色不同的種族對立的結果。大約在公元前11世紀,印度社會階層形成了4個等級———婆羅門(僧侶貴族)、剎帝利(軍事和行政貴族)、吠舍(商人)和首陀羅(被征服的奴隸);至此種姓制度初步形成。

婆羅門是祭司貴族。它主要掌握神權,占卜禍福,壟斷文化和報道農時季節,在社會中地位是最高的。剎帝利是雅利安人的軍事貴族,包括國王以下的各級官吏,掌握國家的除神權之外的一切權力。 波羅門和剎帝利這兩個高級種姓,佔有了古代印度社會中的大部分財富,依靠剝削為生,是社會中的統治階級。吠舍是古代印度社會中的普通勞動者,也就是雅利安人的中下階層,包括農民、手工業者和商人,他們必須向國家繳納賦税。上述三個種姓都是由白色人種雅利安瓦爾那分離出來的,而黑棕色人達薩瓦爾那則演變為首陀羅。首陀羅是指那些失去土地的自由民和被征服的人,實際上處於奴隸的地位。在首陀羅之下,印度一直還存在着一個沒有種姓的羣體——賤民,由於其地位遠在前4種種姓之下,因此又被俗稱為“第五種姓”,但其實並不是種姓。按照婆羅門教教義,賤民被稱為達利特人,意為“不可接觸之人”,其他種姓不僅不能與他們交往,連喝水都不能共用一口井。但有些沒有種姓的人卻不能被認為是賤民,這個後面再加以補充。

在婆羅門教的經典《吠陀》中,婆羅門把種姓制度的出現用神話來解釋,説原始巨人“普魯沙”死後,天神梵天用他的嘴造出了婆羅門,用雙手製成了剎帝利,用雙腿製成了吠舍,用雙腳製成了首陀羅。婆羅門僧侶還宣揚:凡是循規蹈矩,安分守己的人,來世才能升為較高種姓,否則,即降為較低種姓。因此,對於廣大勞動者和奴隸來説,應該逆來順受,放棄鬥爭,遵守奴隸主階級制定的“達磨”,即所謂的“法”,以免加重來生的災難。其次,通過制定法律,對各等級的人做了行為上的限制,甚至不惜用殘酷的刑法來維護這種社會制度。

維護種姓制度最典型的就是《摩奴法典》。相傳,摩奴是大神梵天的兒子,為了確定人間各種人在社會上的應有次序,確定婆羅門和其他種姓的義務,便制定了這部法典。

摩奴法典首先確認婆羅門是人世間一切的主宰,而首陀羅只能温順地為其他種姓服勞役。首陀羅不能積累私人財產,不能對高級種姓有任何不敬的言行。婆羅門和剎帝利則有權奪取首陀羅的一切。

為了鎮-壓低級種姓吠舍、首陀羅的反抗,摩奴法典還規定了許多殘酷的刑罰。比如,低級種姓的人如果用身體的某一部分傷害了高級種姓的人,就必須將那一部分肢體斬斷。比如,動手的要斬斷手,動腳的要斬斷腳。

四個等級在法律面前是不平等的。《摩奴法典》規定,剎帝利辱罵了婆羅門,要罰款100帕那。如果是吠舍罵了,就要罰款150到200帕那。要是首陀羅罵了,就要用滾燙的油灌入他的口中和耳中。相反,如果婆羅門侮辱剎帝利,只罰款50帕那;侮辱吠舍,罰款25帕那;侮辱首陀羅罰款12帕那。高級種姓的人如果殺死了一個首陀羅,僅用牲畜抵償,或者簡單地淨一次身就行了。

《摩奴法典》還對各個種姓的衣食住行都作了煩瑣的規定。比如規定不同種姓的人不能在呆在同一個房間裏,不能同桌吃飯,不能同飲一口井裏的水。不同種姓的人嚴格禁止通婚,以便使種姓的劃分永久化。

種姓制度從一開始的階級分化,到發展成為一種穩定的社會制度,其中由婆羅門控制的宗教起了主導性的作用。婆羅門教是印度教的前身。最早的婆羅門教是非常封閉的,其他宗教象基-督教、伊斯蘭教、佛教等都是開放的,擴張的,它們不斷傳教,希望能有更多的人加入,而婆羅門教類似猶太教,甚至比猶太教更保守,所有外來的人都不可能加入這個宗教。但隨着時間的推移,婆羅門教也在不斷變化,後來入侵印度的亞歷山大帝國的希臘人、匈奴人、西徐亞人都被接納入剎帝利階層,許多副種姓也隨着時間的推移不斷產生,這些都是吠陀經上沒有,也無法解釋的東西。更重要的是,婆羅門教受到了後起的佛教的嚴重衝擊,為了維護自己的地位,婆羅門教進行了變革,吸納了許多新的習俗,產生了新的教義和新的宗教經典。婆羅門教從而演化成現代的印度教,甚至連佛教的佛都給納入新的宗教體系,成為印度教的神,許多佛的教誨,以及佛教的教義比如非暴-力等也成為印度教信仰的一部分。

文字學家喬治·杜梅吉爾認為,瓦爾那組成的階序實際上並非由上而下排列,而是由一系列的二分原則所構成:先是首陀羅被排除在外,其他三個瓦爾那構成一組,即再生族,能舉行成年禮的瓦爾那;再生組排除吠舍,由婆羅門與剎帝利構成擁有“統治一切生物之權力”的一組;最後婆羅門排除剎帝利,獨自擁有三種特權,即傳授吠陀經、司祭與接受奉獻。

雖然瓦爾那提供一套穩固的解釋框架,然而實際上的種姓制度常常與其架構差距甚遠。以192019年的人口普查結果為例,馬德拉斯省沒有任何種姓中屬於剎帝利,屬吠舍者亦十分罕見。大多數的種姓集中在首陀羅的類別下,共佔當地總人口的一半以上,換言之,當地社會主要由婆羅門、首陀羅與賤民所組成;在孟加拉省,戰士與統治者為拉其普特擔任,然而該種姓並非真正的剎帝利。事實上,在印度的歷史中,各地的統治者未必皆由剎帝利擔任,而且真正的剎帝利常被認為已經不存在於世上,雖然該瓦爾那在階級中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

另一方面,瓦爾那階級雖然規範各種事物,可是實際生活中卻未必依據這些規範實行,比如婆羅門理應享有許多特權,並且與剎帝利共同統治一切,但是在歷史上,政治權力大都落入婆羅門以外的種姓手中,婆羅門只以其象徵性的潔淨受到大眾景仰。同時,除了婆羅門與賤民這兩個極端外,其他瓦爾那之間的種姓在現實社會中亦無明確的階級關係,大多數的情形是種姓們彼此處於一種模糊的權力分工與關係上,而且經常與瓦爾那階級矛盾。

(二)印度種姓的習俗

再生習俗:高級的三個種姓,也就是來源自雅利安民族的三個種姓都有第二次出生,這和轉世投胎什麼的沒關係,第二次出生意味着一個人達到了信仰年齡,成為吠陀信仰的一個成員。從第二次出生開始,他可以開始學習梵文和吠陀經,並履行吠陀行為準則。

作為男孩子,他們有固定的“再生”年齡,婆羅門的男孩子是8歲,剎帝利是11歲,吠舍是13歲。在儀式上,他們的手腕將被纏繞上一條絲線,作為再生的標誌。女孩子則沒有固定的年齡,她們的第二次出生就是她們結婚的時候,從而給新娘纏繞絲線也是三個高種姓的婚禮儀式的一部分。

擁有第二次出生的榮耀的是三個高級種姓,他們佔印度教人口的48%,剩下的主要是首陀羅和賤民。首陀羅只能出生一次,根據傳統,他們不可以學習梵文、吠陀經。他們的教規操守是為再生種姓的人服務,再生種姓的人除經歷了一次肉體出生外,還經歷了一次精神出生,因此是乾淨的,首陀羅沒有經過精神出生,是一生種姓,因此是不乾淨的。

人生四階段:從第二次出生開始,高種姓的印度人將進入他們人生的四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學生階段,對於男孩子來説,他們將同老師生活,老師固定是由一個婆羅門擔任。學習的內容是梵文、吠陀經、禮儀等等,他們要遵守的教規德操,包括順從、尊敬師長、禁慾和非暴-力,對於學生來説,老師就是上帝。而對於女孩子來説,她們的學生階段就是她們的婚後家庭生活,她們的丈夫就是她們的教師。

第二個階段是自立家庭的生活,對於虔誠的印度教徒來説,這個階段是個嚴肅的階段,如同學生階段一樣,要接受嚴格的指導。在這個階段,男子不論是一個神職人員還是一名武士,女子不論是作為妻子還是母親,都要遵守最基本的個人操守。操守之外,這個階段的人最基本的責任是償付三個債務,一個是對祖先的債務,需要通過結婚和生子來償付,這和中國人的“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很有共通之處,一個是對神的債務,需要通過家庭的宗教儀式和奉獻來償付,還有一個是對教師的債務,需要通過對自己的妻子和孩子進行教育來償付。

第三個階段是森林隱修階段,當一個人人的頭髮變的灰白,皮膚有了皺紋,孫子孫女已經出生了,就進入這個階段。丈夫和妻子於是可以把他們的財產和事業交給孩子,一起退休並進入森林居住成為隱士。但這不意味着他們要完全脱離世俗生活,比如丈夫和妻子仍舊可以每月有一次性生活,真摯的愛仍舊需要延續,少量的操守禮儀也要繼續進行,所以這個階段並非完全脱離了dharma的限制。

第四個階段是遊歷苦行的階段,如果一個男人願意,他可以從前一個階段進入這個階段,但他的妻子必須回到家庭。根據傳統,她不可以獨自在森林隱修,也不能長途苦行。苦行者將和社會脱離關係,他的家庭將認為他已經死去,並舉行葬禮。一個苦行者脱離所有的教規操守的限制,也脱離種姓的限制。當一個苦行者進入任何一個印度教寺廟時,他不是一個朝拜者,而是一個被朝拜的對象。在印度教中,各個神都有配偶,所以神都處在第二個階段,從而在精神上,一個苦行者是超越了神的存在。

這四個階段的前兩個和我們這些老外的生活還很接近,而後兩個則有些難以想象。事實上,也並非每個印度高種姓的成員都能很好地完成四個階段,畢竟現實生活有自己的規律和限制。但同時,也的確有不少虔誠的信徒嚴格按照這四個階段來完成自己的人生,來到印度的人都會見到許多獨自流浪的苦行者。

印度人種姓的識別方法:這三大印度教高種姓的男性有一個明顯的標誌,就是佩帶“聖線”,在高種姓男孩出生後要進行佩帶“聖線”的儀式,“聖線”由3股擰成,婆羅門男孩佩帶棉線,剎帝利男孩佩帶亞麻線,而吠舍男孩佩帶毛線,作為高種姓的標誌,所以當你看到一個印度男人,只要看看他的手腕就知道他的種姓位置了,如果有線圈説明他出身高種姓,然後只要辨別一下線圈的質地,他所屬的種姓大的等級就明瞭;如果沒有聖線,説明他可能來自低種姓或賤民,或者是非印度教徒的信仰其他宗教的印度人。印度人服裝多是短袖或把袖子挽起來,所以手碗上的情況可以一目瞭然。

(三)副種姓和無種姓、賤民

副種姓賈特。種姓其實就是印度的等級制,與這種等級制相聯繫的就是世襲制,即種姓和相關的工作都具有世襲性。這有點類似中國春秋時期管仲的社會分工思想,管仲主張全國民眾按不同職業分為士、農、工、商四大社會階層,並按各自的專業聚居在固定的地區。而且各行業世代相傳,以保持從業人員的穩定和連續性。只是中國後來沒有嚴格的執行和形成這樣的世襲等級制,而印度倒是形成了子承父業這樣的傳統,從事某項工作的家族將世代從事這樣的工作,當家族逐漸增大,他們就成為了一個社會團體,這樣的團體在印度語言中被稱為賈特(Jati),翻譯過來就是副種姓,或者亞種姓,每個副種姓中的各個家庭都從事相同的工作,互相建立緊密的社會聯繫,形成一個社會共同體。各個副種姓中的成員象四大種姓的成員一樣有自己的義務,必須履行,他們的某些活動也必須得到自己的副種姓團體的同意,比如印度的聖雄甘地,在他想去英國學習法律前,他必須向自己的副種姓提出申請,請求批准他離開印度。甘地這個姓氏就顯示了他所屬副種姓的意義,甘地的意思是蔬菜水果商人,或者説菜販。由於副種姓基本都是由職業產生,所以數量繁多,現在在印度有3000多副種姓。例如在婆羅門中,比較大的賈特(副種姓)就包括Gaur, Konkanash, Sarasvat, Iyer等好多。

其實副種姓這個詞彙翻譯的並不嚴格,因為在印度,某些人不屬於任何種姓,但卻可能屬於某個賈特,比如穆斯林就有沙利夫賈特和阿賈拉夫賈特兩個賈特,這兩個所謂的副種姓不屬於任何種姓,因為伊斯蘭教的穆斯林根本不屬於印度教種姓體系的任何部分。其他的無種姓者的大的賈特還有Mahar, Dhed, Mala, Madiga等。首陀羅是人口最多的種姓,也擁有最多的賈特。如同種姓一樣,出生在某個賈特的人終身屬於這個賈特,不可以改變,必須操持該賈特所操持的職業,食用屬於該種姓的飲食。不論是高種姓的賈特還是低種姓的賈特,多數情況下,他們只能和同一個賈特的人通婚,比如即使同為婆羅門,Gaur副種姓的人往往也不會同Sarasvat副種姓通婚。不過在現代印度不同賈特間通婚的現象已經很普遍。

賈特的最初來歷是根據職業的不同而出現,但後來,這個詞彙不斷擴大,許多根據信仰、語言、部族起源、地理位置等背景劃分的羣落部族公社等社會共同體都被納入賈特的範圍。前面提到的兩個穆斯林賈特就是典型的按照信仰和信徒來源進行劃分的。不過從表面看來,每個種姓的確包括許多不同的賈特,許多這樣的賈特還進一步區分成許多小的社會羣體,每個社會羣體都認為自己是不同的,是獨特的賈特。在賈特內部出現這種羣體區分的原因有好幾個,其中一種原因是同一個職業的賈特由於居住地不同而出現區分,另外的原因則是賈特內部的社會政治原因,許多的賈特都擁有上百萬的人口,這麼大的人口量並非國家,而僅僅是一個社會羣體,很容易就會自然分-裂形成較小的社會羣體。還有一個成因是在古代印度不同地區的不同的人由於操持同樣的職業而被賦予了同一個賈特名稱,而他們本來就屬於不同的社會羣體。比如在印度,專門操持洗衣職業的賈特叫Dhobi,從並非這個賈特的人裏看來,他們是屬於同一個賈特,但事實上,他們並非同一個社會共同體。

所有的賈特都接受婆羅門是社會最高階層,賤民是社會底層的觀念。不僅如此,在同一個種姓內部,大多數賈特都認為自己比其他的賈特更高貴。上面説了,賈特內部還細分成許多小的社會共同體或者賈特,同樣,許多社會共同體也認為自己比其他的社會共同體高貴。

在大多數情況下,如果説每個種姓和賈特都從事和其所屬種姓(Varna)對應的工作,這是正確的。比如西印度榨油的賈特,牧羊的賈特,放牛的賈特,作為農民的賈特都是例子。但有些職業在印度的不同的地方處於種姓體系中的不同地位,比如洗衣服的賈特在北印度被認為是賤民,而在西印度是首陀羅種姓的成員。榨油的工作在東印度是賤民的工作,中印度則有比較高的社會地位,到了西印度則是首陀羅。

在印度,某些賈特的成員不從事和自己的所屬種姓匹配的工作的例子其實很常見,婆羅門應該是神職人員和教師、學者,但不少婆羅門找不到這樣的工作,或者是不想以神職人員的薪水來養家餬口,所以就跑去當農民,當農場主。在印度,當地主、當商人的婆羅門相當常見,而這些本來是吠舍種姓的工作才對。

前面提到的宣稱自己有剎帝利種姓地位的西印度的Maratha賈特是武士和貴族,這個賈特的人的祖先來自於許多古代不同的賈特,那些賈特多數屬於首陀羅種姓,但在古代印度從來都是拳頭就是真理,匈奴人和希臘人可以成為剎帝利種姓,這些源起於首陀羅的Maratha賈特也同樣宣稱自己是剎帝利並的確得到了等同剎帝利的地位成為貴族。在17-18世紀,這些Maratha賈特的人甚至建立了一個涵蓋大部分印度領土的帝國。不過他們的統治也依然需要高種姓的幫助,在帝國中,一個婆羅門的賈特,Konkanash婆羅門為帝國提供了大量的大臣和官員。在1750年,這些婆羅門進一步成為帝國的統治者。

因此也可以説瓦爾那指的是把印度人分為4種的觀念, 而賈特指的是局部區域內的實行內部通婚制的那些部落,而不僅僅是副種姓。

無種姓。在四個種姓之外,還有一個被稱為無種姓(Outcastes)的部分,中文往往簡單地翻譯成賤民,事實上,賤民只是Outcastes的一部分,如果一個人願意自己放棄自己的種姓,也會成為無種姓者。當然,在古代,這種事情很少見,多數都是被剝奪種姓,這些被被剝奪種姓的人往往只能從事骯髒的工作,成為賤民。而現代的許多印度人因為不滿種姓制度,自動退出種姓,他們也成為Outcastes,今天的印度大概有20%的人口屬於Outcastes,但要理解成印度有五分之一的人口是賤民那就理解錯誤了。

其他原因被剝奪種姓的人也會成為無種姓者,比如當初甘地去英國的申請就沒被他的副種姓同意,他沒理會自己去了,那段時間按規矩他就成為了無種姓的人,不過他回印度後,又被所屬種姓重新接受,沒遇到什麼麻煩。

從宗教上講,任何不屬於四個瓦爾那的人都屬於無種姓者,也就是Outcaste,按照我們過去的習慣翻譯方法,就是賤民,所以按照那些翻譯方法,我們這些外國人就賤民,但前面已經説了,無種姓者和賤民是不能劃等號的。事實上,印度人也絕對不會把任何外國人都當賤民對待,自古就是如此。同樣,作為印度人的非印度教徒也是無種姓者,他們也不是賤民,不會被印度人當賤民對待(由賤民轉換的除外)。

外國人和非印度教徒在印度的不同地區會受到不同的待遇,有些外國人甚至接受印度教並被接納入高種姓。在印度北方,有一個稱為拉其普特(的世代操軍職的賈特,該副種姓屬於剎帝利瓦爾那,拉其普特賈特比任何其他的副種姓都更能代表印度的剎帝利種姓,幾乎所有認為自己是剎帝利種姓的印度部族都宣稱自己擁有一個拉其普特賈特的祖先。而在歷史上,有許多外來的入侵印度的民族比如我們前面提到的匈奴人、希臘人、西徐亞人等也曾經融會入這個高貴的拉其普特副種姓,並獲得剎帝利的地位。

居住在印度西部的Konkanash副種姓屬於婆羅門,但據信他們也並非傳承自古雅利安人。這些人的確和印度人有些不同,這些Konkanash賈特的婆羅門往往不是印度人的黑眼睛而是灰色、綠色的眼睛,説明他們有外來的基因,有的説法甚至認為他們的祖先是北歐的維京人或其他的歐洲民族。在他們居住地的海岸,還有一個猶太人的聚居區稱為伯奈以色列,這些猶太人是當初船隻在那個海灘附近失事而流落到印度,他們説Konkanash賈特的祖先其實他們的祖先一樣是來自那失事的猶太船隻,是當地的婆羅門救起了他們。這聽起來很可信,不過唯一的問題是那些猶太人也是黑眼睛,而不是灰綠色的眼睛。

來到印度的穆斯林由於是強有力的存在,所以也不可能被當作賤民對待。這不僅因為當初他們對印度的軍事征服,也因為他們曾經想把自己的宗教觀念強加給印度人。在多數情況下,一個改信伊斯蘭教成為穆斯林的印度人的社會地位不會改變,他原本是什麼種姓,成為穆斯林後還是什麼社會地位。高種姓的印度人仍舊保持高社會地位,期望改變自己社會地位的低種姓的改信者最終會發現自己不會提高地位。印度人根據自己的傳統,給非印度教徒的穆斯林也賦予了兩個賈特也就是副種姓(但這兩個賈特不屬於任何種姓),一個是高級的稱為沙利夫賈特,這個賈特包括從國外來到印度的穆斯林和從高種姓轉化成穆斯林的印度人,另一個是低級的阿賈拉夫賈特,包括從低種姓轉化成穆斯林的印度人。根據高種姓不接觸低種姓的觀念,沙利夫賈特和阿賈拉夫賈特沒有太多的社會聯繫。

印度種姓觀念的強大和可怕,連一向以團結著稱的猶太人和關愛穆斯林兄弟的伊斯蘭教都被印度的種姓觀念改變了。

類似猶太人,在印度的基-督教徒在不同地方也會受到不同的待遇,居住在Kerala的來自敍利亞的基-督教羣落有很高的社會地位,和也居住在那裏的克西尼猶太人一樣,他們從事商業,並擁有貴族的權利,而自從16世紀歐洲傳教士進入印度以後受洗成為基-督徒的印度人的社會地位則基本上和他們受洗前一樣。如同穆斯林一樣,基-督徒也有高低之分,只是印度人沒有給他們賦予專門的副種姓而已。對於那些從賤民變成基-督徒的人,多數的社會地位還是和賤民一樣,有時甚至其他的基-督徒也把他們當賤民對待。

在印度建立的其他宗教如佛教、耆那教、錫克教等都難以避免地有着種姓觀念的烙印,儘管這些宗教本來就是在反對婆羅門教-印度教,反對種姓制度的基礎上建立的。

錫克教拒絕種姓制度,但當初加入錫克教的不同的賈特仍往往具有傳統的賈特地位,在事實上,各個賈特仍舊根據種姓觀念進行婚配。從古代旁遮普地區高級賈特轉換成錫克教徒的人是不會給予那些從低種姓轉化成錫克教徒的人足夠的尊重的。

耆那教也有不同的團體,各個團體都只在內部通婚,不會和其他團體通婚。佛教徒也和穆斯林、基-督教徒一樣,分成高低兩個階層,各階層的地位都和他們當初在印度教種姓制度中的地位聯繫。西印度的馬哈爾羣落曾經是賤民,後來他們中的大多數都改信了佛教,由於社會政治的原因,他們認為自己是馬哈爾人,而並不總是當佛教徒對待。

在印度,並非所有的印度教居民都是包括在種姓系統中,大概有7%的人口不屬於任何種姓和副種姓,他們以部族的形式存在。他們分散於整個印度,是那些對瓦爾那沒興趣的人的後代,他們寧願遠離主流社會,居住在深山、叢林和森林中。他們以漁獵和簡單的農業為生,劫掠和盜竊也是他們的生活來源。這些部族大部分都信仰印度教,但往往每個部族都有不同的神,信仰也有一些差別,一些部族只有簡單的信仰,而另一些則在儀式上使用人當祭品。還有少部分的部族是信仰伊斯蘭教或者基-督教,在東印度的一些部族可能是猶太人的後代。

賤民。賤民最初是來自一些從事污穢工作的被征服的土著,從事潔淨工作的土著被納入首陀羅,而剩餘的這些由於其工作性質不能被接受進入任何種姓,成為賤民,不僅如此,高級種姓,尤其是婆羅門對潔淨概念非常執着,所以,從事這些工作的人被認為是不可接觸的人,這些不可接觸的人就是我們通常説的賤民,古代印度人相信,疾病不僅通過接觸,甚至通過空氣都可以傳染,所以不僅他們不能接觸高級種姓的人,甚至要同高級種姓保持相當的距離。而某些工作由於非常骯髒,甚至被認為是不可見的人 ,他們只能在夜晚從事工作,以避免被高級種姓的人的見到。

在印度,高級種姓的女子和低級種姓的男子是絕對禁止婚配的,如果有子女的話,其子女將成為不可接觸的人,也就是賤民。婚配雙方也將被處死,或者開除出種姓,成為無種姓者,一般來説,他們都將被生活所迫而從事骯髒的工作成為賤民。

(四)印度種姓制度的弊端

印度種姓制度的最大特徵就是其頑固性和凝滯性,各個種姓之間不會轉化,在東亞、中東、歐洲,一個社會底層的人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和機遇成為高-官貴族,甚至皇帝國王,可以去當紅衣主教、阿訇,但在印度基本不可能。比如西歐的封建制度可以轉變一個人的身份,比如通過軍功的建立,可以上升等級。印度的種姓制度,也就是瓦爾納制度是不可超越的,人一生下來就是特定的等級,等級森嚴,有着法律上的確定。

種姓制度建立後,不僅永久固定了社會各個階層的地位,還固定了他們的職業,限制了各個種姓間的社會交往和婚配。

印度的種姓不僅是等級的標誌,它影響到印度教徒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種姓內部婚配,一般人們只會在同種姓中尋找配偶,一些嚴格的教徒甚至在必須要求對方是相同亞種姓,印度男人可以娶比自己低一個種姓的女人為妻(稱為順婚,是男性特權),而女人卻不能嫁給比自己低種姓的男人(這是逆婚),這種情況將有有辱家族門風的大事,此女將被開除出自己的種姓,她的孩子也將會淪為賤民,為人欺辱。

印度教中,各個種姓間很少通婚,但並非絕對禁止,高種姓的男子娶低種姓的女子這樣的“順婚”還是可以的,但反過來,低種姓的男子娶高種姓的女子這樣的“逆婚”是絕對禁止的,一旦發生,往往是低種姓的男子被處死,高種姓的女子也被處死或被剝奪種姓成為賤民。由於順婚的存在,低種姓的人雖然不能提高自己的種姓,但可以提高自己後代的種姓。比如首陀羅階層想要提升地位,則只有首陀羅女子與婆羅門男子處於夫妻情況下所生之女又與婆羅門男子通婚。這種婚姻實踐導致低種姓女子“攀高枝”的夢想,嫁個高種姓的男子可以提高社會地位,於是就出現了高價購買新郎的風氣,而高種姓男子則藉機索要高額嫁粧甚至錢財,若得不到滿足,媳婦很可能受到虐-待。另一方面,高種姓的女子由於“逆婚制”的存在,可供選擇的擇偶範圍非常小,為覓得如意郎君,也不得不陪以厚嫁。這也是我們通常觀看印度電視電影中經常不得其解的地方,為什麼人家嫁女兒要倒貼?

印度的婦女地位低可以從印度特有的“嫁粧案”中獲得體現。翻開印度報紙,嫁粧案觸目驚心,特別是在北方邦,75%的婚姻問題與嫁粧直接相關。幾乎天天都有相關悲劇的報道,有些人命案甚至發生在高學歷高職位人羣當中。據統計,每年約有9000名印度婦女因為嫁粧達不到婆家要求而喪命。女方家長傾家蕩產籌集嫁粧,年輕男子明碼標價:從20萬到1000萬盧比不等,實物包括手提電腦、手機、家庭影院、數碼攝像機、微波爐、純平數碼電視、全套珠寶首飾、歐洲蜜月旅行、中型汽車、一套房子等等,而且價格還呈不斷上升趨勢。這種婚姻一開始就建立在男女不平等的基礎上,而且具有金錢買賣的性質,女方不得不出高額嫁粧以滿足男方的需求。一些貪婪的男家,婚後還向女方索取嫁粧與錢財,有的人因得不到滿足,竟將兒媳婦活活燒死。

但也有印度學者認為嫁粧成了一種不可忽視的社會收入再分配調節手段,大量的金錢從女方家長那兒流到了男方的家庭和親戚手中。

而這些都和印度的種姓制度和觀念相聯繫在一起的。佛教復興運動在19世紀出現在印度後,曾經吸引了大量的賤民,懷着擺脱種姓制度的美好願望,投入到這宣傳普世的宗教中去。但是歷史的發展開了個玩笑,佛教這麼個強大得感化了整個東亞的宗教,在印度的發展結果,卻是產生了更多新的種姓。

種姓制度把印度教社會分成若干社會集團,集團之間有高低之分,貴賤之別,有的種姓之間彼此仇視,相互詆譭。這種情況,不僅限於印度教徒內部,對穆斯林、基-督教徒等也不同程度的影響,因此,種姓的危害很多。

首先在政治上不利於印度的統一和團結。種姓制度,使社會四分五裂,人民之間缺乏團結。在歷史上,它為異族入侵提供了有利條件。印度的歷史是一部不斷被外族征服的歷史,其原因與種姓制度造成的整個印度社會上人與人之間的隔閡性和利已性不無關係。它妨礙了印度人形成統一的民族意識,在面臨外族入侵時,不能組織起強有力的抵抗力量。獨立以後對各項事業同樣產生了不良影響。如在國會制憲會、長老會等的選舉中矛盾重重,不是以人的才幹為條件,而是以某種姓為前提,這們勢必影響到選舉的順利進行和選舉效果。由於種姓制度人為地把人分成若干等級,彼此仇視,各種糾紛此起彼伏,甚至造成傷亡事故。因此,種姓制度是印度產生矛盾和不團結的重要原因之一。

其次種姓制度影響經濟的發展。前面提到,種姓制度把經濟分成不同的社會集團,彼此接觸受到影響,有些人“種姓主義”思想嚴重,他們大都考慮本種姓的利益。想問題,辦事情從本種姓的利益出發,只對本種姓忠誠,缺乏民族同胞間的互助精神,這對整個經濟的發展是不利的。加之,每個人的職業生來決定,代代相傳,不易更改,不管一個人對某種職業有無興趣或特長,工作是否合適,都得被-迫去做。這説影響了一些人才能的發揮和工作效果。

第三,種姓制度是懶惰和宿命論的温牀。每個人的種姓、社會地位,以及從事的職業都是生來決定,代代相傳。這們一來,有些人用不着努力則會得到好的職業,從事好的工作,享受優厚的待遇。這樣產生或助長了一些人的懶惰思想,缺乏奮鬥精神;而另一些人,即低級種姓的人,只能受苦,逆來順受,認為命裏註定,不可改變。這樣限制和束縛了他們的創造精神和積極性的發揮。

第四,種姓制度是許多社會問題產生的根源之一。在種姓制度下,由於實行內婚制,產生了許多社會問題,諸如童婚盛行,嫁粧氾濫,禁止寡婦再婚,婦女地位下降,等等。貧寒之家為了省錢儘早將女兒嫁出,於是童婚也便“應運而生”。童婚流行,童男幼女早早成家,影響正常發育。因此,不少人多病夭折,也是孤兒寡婦較多的一大原因。這些社會問題的存在,不僅給人們的心理上,精神上造成沉重的負擔,而且影響了社會的安定,給社會造成混亂。

此外,高級種姓享有特權,有些人利用特權為非作歹,尤其是一些婆羅門濫用特權,對首陀羅進行侮辱虐-待。甚至打着宗教的幌子,滿口仁義道德,卻幹着令人髮指的勾當。

現代印度政府也出台了許多保護低種姓和賤民利益的政策,以提升和改變他們的社會地位。這種政策應該説對消除種姓制度是有好處的,但因為損害了其他種姓的利益,反而加深了其他種姓與賤民之間的矛盾。可見印度種姓問題之複雜和解決起來之棘手。

在目前的政治制度下,種姓不僅沒有消失的趨勢,在一些地方的作用反而加強了。比如,由於種姓進入了民-主政治下的政黨和選舉體制,使本來是一種身份和等級集團的種姓,發展成為一種利益集團。各黨派利用種姓集團的利益拉幫結派和拉選票,使種姓成了印度目前政治體制的基矗

儘管獨立後的印度為解決種姓制度遺留的問題做了這麼多的努力,種姓制度的影響依然廣泛存在,高種姓依然有高社會地位,低種姓依然社會地位低下,不體面的工作依然要達利特人來完成,而醫生、工程師、律師等高收入的體面工作多數是婆羅門。畢竟一個有三千五百年曆史的制度已經不僅僅是制度,而形成了一種文化,一種根深蒂固的觀念,無法象南非種族隔離制度那樣在短期內僅僅靠政府的政策就消除影響。

不過,現代自由民-主制度和觀念對種姓制度的衝擊還是有一定作用的。例如印度的聖雄甘地,他的家族屬於古吉拉特的班尼亞種姓(吠舍的一個賈特),但從甘地的祖父開始,就擔任過波爾班達和朱納卡德兩個土邦的首相;甘地的父親卡巴*甘地則擔任過拉奇科特和樊康那兩個土邦的首相。而且班尼亞賈特是印度教中的毗濕奴教徒(印度教中有濕婆崇拜、黑天崇拜、毗濕奴崇拜、各類女神崇拜等不同信仰)。如果從四大瓦爾那的分野來看,吠舍的出身,是不能讓甘地在印度教社會裏得到如此崇高的地位的。但班尼亞賈特的政治地位,以及甘地在南非印度裔民-主鬥爭取得的聲望,在英國殖民統治的特殊環境下,就可以跨越傳統種姓制度的壁壘,成為印度宗教社會的領袖。

(五)印度種姓和中國禮制的區別

與印度的種姓制度相比,中國古代以禮教為基礎的等級制雖然也比較嚴格,但相對來説顯得温和多了。印度的種姓制度顯得更為嚴格,中國的禮制由於孔子融入了儒家仁愛思想,強調用自覺的道德來約束人們,從而實現禮。雖然後來的統治者採取了刑法的方式來維護禮制,但相對來説,它還是有着仁愛這一人類普世的愛。而印度的種姓主要靠宗教信仰及刑法維護,以神的旨意來説服人們的服從。

此外,印度種姓制度各種姓間具有隔離性,不能通婚,甚至交往,比較剛性。而中國的禮制,在後世的發展中,下等民眾可以通過科舉制度獲得上層地位;從而有效實現階層流動,社會結構相對柔軟有彈性。不同等級也可以通婚;

當然這與中國的種族比較單一,文化比較統一都有莫大的關係,但是儒家仁愛思想的傳播功不可沒,這是我們應有的認知。

(六)種姓制度在印度歷史上的作用

雖然我們在前面説了那麼多種姓制度的弊端,但它並非無緣無故的產生,如果一點沒有作用也不會在歷史上存在了那麼長的時間,而反對種姓制度的佛教卻在印度消失了,只在中國、日本、南亞等地傳播發展。這也是值得我們深思的。

印度作為四大文明古國,有着非常悠久的歷史,但是卻從來沒有完全統一成為一個國家,特別是印度次大陸的南端的泰米爾納杜邦,一直處於印度中心國家之外,直到印巴分治才併入印度聯邦。而且從11世紀初加茲尼的馬茂德17次襲擊印度之後,突厥人在印度建立了錯亂紛雜的82019年的伊斯蘭教統治,各種印度教的、伊斯蘭教的、耆那教的土邦,最多時候有三百多個。種姓制度能在如此漫長的歷史中,如此複雜的宗教文化衝突中,不僅保存下來而且愈加發揚光大,不能不説是一個奇蹟。

在印度人的心目中,種姓是一個身份的表示,代表着自己的出身、職業、信仰和母語。已經生成一個非常穩定的結構,滲透進每一個印度人的思想中。可以説沒有種姓的印度人,就不是印度人(穆斯林的羣落也被視作種姓,現任印度總統就是個穆斯林)。同一種姓的認同感,不能簡單地類比為中國的本家或者同鄉關係,還要深刻得多,就如計算機中的“屬性”中的每一個參數的整齊劃一的認同。在樹立了人人平等觀念的現代社會中,這種頑固堅硬的小圈子意識,在印度是如此的天經地義,似乎不可想象。

事實上,人以類分、人以羣居,即使在標榜不分種族的大熔爐的美國,也是難以被消除的社會基本意識。但在“絕對正確”的主流意識中,這種社會微觀現象的存在卻往往處於灰色、負面的地位。主流的歷史觀,無論是資本主義的,還是共-產主義的,都在歷史演進的學説中把這種人為的階層結構描繪成文明進步中的過去式,即使是打着民-主大旗的印度政府也不會把種姓制度掛在嘴上。

但種姓制度與印度社會的渾然一體,卻是支撐起印度這個統一的民族國家的基石所在。南亞國家為什麼頻頻出現家族政治?父死子女繼,甚至夫死妻繼都非常普遍,而且這並非特定的政治制度的,完全是依靠家族影響力,在議會鬥爭中取得的結果。在這個現象中,不難嗅出種姓觀念的氣味。

種姓制度在印度存在的意義,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卻是印度文化能夠保存至今的根基所在。正是種姓制度形成的四分五裂的印度政治之下的強大的穩定結構,保證了印度在複雜的歷史發展過程中,保存了印度教的不同信仰的統一性。從而凝聚起印度講印地語、旁遮普語、古吉拉特語、馬拉提語、孟加拉語、阿薩姆語、泰米爾語等等各種人羣的印度民族意識,才會在英國殖民退出後,形成現在這麼一個人口世界第二的民族國家。

種姓制度,在印度出現之初,是基於種族或民族的,但經過漫長的歷史演變後,更多地具有了一種社會分工上的意義。這種世襲的職業種姓制度,在印度長達數千年的歷史發展中,建立起印度社會中嚴格而細緻的職業分工。任何一個國家和社會都離開不了經濟這個基礎,可以説印度教社會的職業分工結構,是全世界歷史最悠久,也是最穩定的,由此產生了歷史最悠久、最穩定的經濟形態。這個經濟形態,完全是在一種無主的狀態中自發形成的,無論是馬茂德及其後繼者的突厥王朝,還是帖木耳家族的莫卧爾王朝,還是英國殖民政府,都是構建在這個最古老最穩定的經濟結構之上的。

種姓制度在印度經濟結構基礎上的強大力量,使得印度創造了偉大的文明之後,以一種強力膠的方式,牢牢地固化下來,幾乎沒有發展和創新地延續了千年。直到現在,談起印度的哲學,話題的下限還停留在公元102019年伊斯蘭教統治印度之前。這種文明的固化的作用和意義,有點類似中國的儒家文明的作用和意義,既有因其雄厚的基礎而成熟和強大的一面,同時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阻礙發展的一面。

“種姓”的思想在每個時代每個社會中都有。起初種姓制度是建立在膚色的基礎上,但就算到現在,在國際上其它國家以膚色為基礎的“種族歧視”,也始終沒有完全解決。但事實上,種姓制度卻正又體現了印度文化的“寬容”,當然這種寬容指的是文化寬容,不是民族寬容或寬容的統治。這種寬容更多的體現在客觀上而非主觀。“種姓制度至少在同一程度的文化下為不同程度的文明留下了一席之地”。起初的婆羅門教是禁止首陀羅種姓者參與宗教崇拜儀式的,印度教後對此進行了改革。主觀上説,這是居統治地位的雅利安人刻意的排斥,但客觀的結果卻是,這同時也容忍了被統治者們自身的信仰。這樣的寬容同樣體現在文化上。

佛教是以“眾生平等”為旗幟的,擺明了在反對印度教。佛教亦吸引了“大量的賤民”,這本來是對作為印度教基礎的種姓制度的直接挑戰,但印度教同樣容忍了佛教。孔雀王朝、貴霜王朝時期都是佛教的興盛期,其間印度教的發展從來沒受到壓制;以印度教為國教的笈多王朝同樣也沒有刻意去打擊佛教。這些正得益於印度的種姓制度,因為從文明之初,印度的統治者就已經習慣了被統治者擁有不同的信仰。主觀上,這是一種高高在上的態度;客觀結果上,卻造就了印度民族“寬容”的本性。

因此,歷史上任何一種能夠持續發展到今天的思想或社會結構,都是如同硬幣一樣有它的正反兩面,一方面是光明的,一方面是黑暗的。尤其不同的社會發展階段,社會制度和思想都會顯現出她不合時宜的一面,但我們現代人不能站在現在的高度而一味指責前人怎麼樣怎麼樣,對傳統沒有耐心的瞭解和解讀,這是一種無知和淺薄,實在是要不得的態度。我們能夠有今天的智慧和美好的生活,正是拜前人所賜,他們有成功有失敗,但是付出了他們的努力,才有了我們的今天。無論如何,我們還是要感謝先祖發展起來的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