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記:祕書必備的職業技能大綱

“會速記的人不一定是祕書,而祕書人員卻應該掌握速記技術。很多國家的祕書工作是速記工作的同義語,有‘速記祕書’這個特定的職稱。凡是從事祕書工作的人員,都要熟練地掌握實用性很強的速記技術。速記被列為祕書考試的內容之一,是作為祕書人員的錄用或晉升的一個標準。”(《祕書職業技能培訓鑑定教材·第四章速記基礎知識》)由此可見,把速記作為祕書人員應該掌握的技能列為職業資格技能考試鑑定的內容,説明國家的有關方面已經重視速記在祕書工作中的作用。因此,國家勞動與社會保障部制定的《祕書職業技能標準》對初級祕書、中級祕書、高級祕書在“速記知識”方面提出了不同的要求。要求初級祕書“熟悉漢字快速記錄與速記的基本原理與方法”,中級祕書“熟練速記與漢字快速記錄法的知識”,高級祕書“掌握速記符號略寫法的創制規則及應用常識”。初級的只是“熟悉”漢字快速記錄與速記的“基本原理與方法”;中級的則進一步要求“熟悉速記與漢字快速記錄法”在“法”上“熟悉”其“知識”;高級祕書則不能只停留在“熟悉”其“漢字快速記錄法”與一般“速記知識”,而要求“掌握速記符號略寫法的創制規則及應用知識”,強調的是掌握規則會“創制”並能“應用”,讓祕書人員在學習速記知識基礎上,結合實際工作需要去創制一些常用詞、語、句的略寫法。

速記:祕書必備的職業技能大綱

然而,從近幾年的幾次全國祕書職業技能鑑定考試試卷內容來看,“祕書技能”方面考核鑑定根本就沒有有關“速記技能”的內容。

不論初級還是中級、高級,對速記這門“實用性很強的技術”,只是讓祕書“瞭解”點速記知識,並沒有要求“掌握”有關速記的應用“技術”,而且每道題僅為1分,速記題分數最多僅佔知識卷總分的4%。所以在歷次鑑定考試中,不少參加考試的祕書人員對速記部分都不去理睬它,認為丟速記分不在乎,影響不了大局。這顯然與“凡是從事祕書工作的人員,都要熟練地掌握實用性很強的速記技術”的要求是相悖的,有違於祕書職業技能素質的初衷。祕書到底應該不應該掌握速記技能,退一步説,應該不應該掌握漢字快速記錄的一些方法,這是亟待解決的觀念上的問題。據美國《職稱辭典》對“祕書”一詞的正確含義,是指工作水平高超、能貫徹執行下列活動的人:“(一)全面處理機關或公司的行政工作,以減輕政府官員或公司負責人的較次要的行政事務及辦公室工作;(二)能運用速記記錄口述;(三)能用翻譯機將口述或將複製的記錄信息譯成文字;……(九)……”可見,作為祕書人員對於會速記和速記技能的掌握是不可或缺的。

建議重視速記技能鑑定考試,不僅要適當增加速記知識的考核比例,還應該有速記技能考試的內容,如同考核計算機運用能力那樣必須在規定時間裏聽寫一段不少於2000字的速記記錄(哪怕就是使用漢字“漢字快速記錄法”),從而考查應考的祕書人員與祕書工作相關的速記技能的實際能力水平,與祕書職業技能標準相一致。

來源:速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