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人大主席崗位職責

鄉鎮人大主席的崗位職責是什麼呢,下面小編為大家精心蒐集了3篇關於鄉鎮人大主席的崗位職責説明書,歡迎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鄉鎮人大主席崗位職責
篇一:鄉鎮人大主席工作職責

一、檢查、督促憲法、法律、法規及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決定在本行政區域內的遵守和執行。

二、聽取和審議本級人民政府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衞生、民政、民族、社會治安等工作情況的報告,監督本級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的建議,決定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財政預算的部分變更。

四、檢查、督促本級人民政府及有關單位辦理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意見。

五、組織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對本級國家機關和有關單位的工作進行評議和視察。

六、聯繫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接受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委託,聯繫本行政區域內的上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組織代表小組開展活動。

七、受理人民羣眾對本級國家機關和工作人員的申述和意見。

八、受理鄉鎮人大主席團成員、鄉(鎮)長、副鄉(鎮)長的辭職;決定接受辭職的,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九、在人大主席辭職被接受或者因故不能擔任職務的時候,從主席團成員中決定代理的人選;在鄉(鎮)長辭職被接受或者因故不能擔任職務的時候,從副鄉(鎮)長中決定代理的人選。

十、受理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辭職;決定接受辭職的,通告該代表的原選區選民,並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十一、主持選區罷免和補選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工作。

十二、根據本級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的報告,確認下屆當選代表和本屆補選代表的資格,予以公告,分別向下屬和本屆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報告。

十三、決定召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時間和列席會議的人員名單。

十四、辦理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交付的其他工作。

篇二:鄉鎮人大主席工作職責

(1)做好召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的具體準備工作;

(2)負責聯繫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組織代表開展活動,總結交流代表小組活動經驗;

(3)反映代表和羣眾對本級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

(4)參加本級人民政府的重要會議;

(5)督促辦理代表和人民代表的來信來訪;

(6)組織實施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和主席團決定的有關事項。

篇三:鄉鎮人大主席工作職責

一、主持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負責召集下一次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和換屆後的第一次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根據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議,決定臨時召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二、依法組織代表認真審議大會有關報告、決議、決定和選舉事項,認真行使職權,確保大會各項議程的順利完成。

三、負責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準備工作。確定會議的召開日期,決定列席會議人員名單,擬定會議議程草案和代表議案及建議、批評、意見處理辦法草案等,分別提請預備會議和主席團會議通過。會議有選舉議程的,負責擬定會議選舉辦法草案,提請大會通過。

四、負責將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意見交有關機關和組織研究處理並負責答覆。

五、組織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邀請在本行政區域內居住或者工作的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評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國家機關駐本行政區域的部門工作。

六、負責報請縣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換屆設立的選舉委員會。

七、督促政府貫徹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決定;聽取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工作彙報;有計劃、有目的地組織代表對決議、決定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調查和視察。

八、認真組織代表小組和代表開展“創優爭先”活動,適時召開代表活動經驗交流會,評比先進典型,充分發揮代表作用。

九、辦理依法應由主席團辦理的其它事項,積極完成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和上級人大及其常委會交辦的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