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像管理制度(通用6篇)

錄像管理制度 篇1

小區監控設備與錄像帶管理制度

錄像管理制度(通用6篇)

1.對監控設備系統每天接班時進行測試和檢查,發現異常和故障立即報修,並做記錄。

2.任何人(包括保安人員)未經保安部經理同意,不準查看監控錄像帶的'內容。

3.錄像帶保存處要有防潮措施,避免錄像帶發黴。

4.新的錄像帶啟用時應在標記欄上註明開始使用日期;每次錄像後,註明錄像時間,連續使用24個月更換新帶。

5.定期擦拭監控設備,保持顯示屏.錄像機等設備清潔。

錄像管理制度 篇2

一、監控裝置是重要設施,安裝監控設施的.網點必須落實專人負責管理,管理人員應相對穩定。

二、監控管理員必須設定好操作密碼,保管好監控櫃的鑰匙,休息調班辦理好交接手續。

三、監控錄像每天必須提前開機、延遲關機,錄像資料的保存時間要求在30天以上。

四、管理員每天上、下班對監控設施進行開機、關機,中途必須檢查一次,做到早開機、遲關機,並記錄開、關機時間。對於自動開關機的,管理人員須進行檢查,上、下午不少於一次。主要檢查錄像是否正常、錄像時間是否正確、錄像保存時間是否在30天以上、錄像監聽是否正常。

五、上級有關部門和本單位人員需進行錄像查閲,必須進行登記,對本社業務無關需查閲的,必須經單位領導同意。

六、管理員要按規定程序操作,機器如出故障,應及時向單位領導彙報,由維修單位及時修復,嚴禁私自開機維修。

七、嚴禁隨意移動和更改線路,不得無故損壞監控設施,嚴禁將監控設施用於播放其它錄像或看電視節目。

八、單位領導要定期對監控錄像操作使用管理情況進行檢查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九、監控機房內嚴禁吸煙,保持通風、乾燥和清潔,避免高温和潮濕,以防損壞機器設備。

錄像管理制度 篇3

小區監控錄像記錄管理規定

監控錄像記錄是對一定時間、空間內所發生的具體情況的真實記載,對於事後分析事情發生的起因、過程和結果,都有十分重要的參考作用,並被司法機關列入證據範疇。因此,特對監控錄像記錄的保存使用作如下規定:

一、每日錄像錄製完後,須填寫《監控錄像記錄使用保管記錄》,並在記錄上做好起始時間、地點、部位等標識,保存期限一般為15天,保存期滿後,經管理處護管主管瀏覽,確認無重要情況需要保存後,方可進入重複使用程序。

二、管理處應備有用於複製保存重要情況的'專用錄像工具設備。所謂重要情況錄像,係指現場攝製的已經發生的或有跡象表明有可能發生的治安事故、刑事案件,包括可疑的人或事,並對事後分析事故(案件)發生的原因、過程、結果和所涉及的人員等,以及對事後處理事故(案件)能夠提供幫助的實況。

三、對有重要情況記錄的錄像記錄,須保留至事情處理完畢後,再將有重要記錄的錄像時段,複製到重要情況專用錄像設備上。經播放確認複製完成後,報請管理處領導同意,原記錄時段可轉入重複使用程序。

四、重要情況專用錄像記錄應編好目錄,確定專人妥善保管,定期檢查,防止丟失損壞。

五、重要情況專用錄像記錄列入長期保存範圍,保存時間不少於一年。

錄像管理制度 篇4

目的:

加強安全工作的保密性,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工作。

程序:

1、凡醫院有關部門因工作需要需查看監控資料,應經保衞科長同意,填寫“調看監控錄像審批表”,報經主管院長審批後,由保衞科人員陪同到監控室查看相關監控資料。

2、公安機關因工作需要查看錄像資料的,按以上程序辦理。遇有特殊情況可由保衞科長陪同查看相關監控資料。值班人員要做好記載。

3、監控資料一般不外借,如遇特殊情況,需拷貝監控資料的`,需經主管院長核准後方可進行拷貝。監控值班要做好記載。

4、監控工作人員對監控工作中發生的問題和監控錄像內容應遵守保密原則,不得向外界透露,有違反者予以嚴肅處理,情節嚴重予以開除,造成後果的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5、保衞科長、副科長科可查看當日監控資料。

6、凡查看的監控資料,監控室值班人員必須按規定記錄,以備查閲。

7、監控技防非本室工作人員嚴禁入內。違反規定對當事人予以處罰,領班人員承擔共同責任。

錄像管理制度 篇5

正家物業監控錄像帶管理規定

1.0監控錄像帶是對一定時間、空間內所發生的具體情況的真實記錄,對於事後分析事情發生的起因、過程和結果,都有十分重要的'參考作用,並被司法機關列入證據範疇。因此,監控錄像帶的保管使用應執行以下規定:

1.1錄像帶錄製完後,保管期限一般為7天,保管期滿後,確認無重要情況需要保留後,可重複使用。

1.2管理處應備有一盒用於複製、保存重要情況的專用錄像帶。所謂重要情況錄像,係指現場攝製的已經發生或有跡象表明有可能發生的治安事故、刑事案件,包括可疑的人或事,並對事後分析事故(案件)發生的原因、過程、結果和所涉及的人員等,以及對事後處理事故(案件)能夠提供幫助的實況。

1.3對有重要情況記錄的錄像帶,須填寫《監控錄像帶使用保管記錄表》,並在帶上做好起始時間、地點、部位等標識,須保留至事情處理完畢後,再將有重要情況的錄像時段,複製到重要情況專用錄像帶上並播放,經管理處護衞主管瀏覽確認複製完成後,請示管理處主任同意,原帶可重複使用。

1.4重要情況專用錄像帶應編好目錄,確定專人妥善保管,定期檢查,防止丟失損壞。

1.5重要情況專用錄像帶列入長期保存範圍,保存時間不得少於一年。

錄像管理制度 篇6

物業護衞硬盤監控錄像管理規定

硬盤監控錄像是對一定時間、空間內所發生的具體情況的真實記錄,對於事後分析事情發生的起因、過程和結果,都有十分重要的參考作用,並被司法機關列入證據範疇。因此,硬盤監控錄像的保管使用應執行以下規定:

一、保存期限一般為7天,保存期滿後,經管理處護衞主管瀏覽,確認無重要情況需要保留後,方可進入覆蓋使用。

二、管理處應備有用於複製、保存重要情況的專用儲存硬盤。所謂重要情況錄像,係指現場攝製的已經發生或有跡象表明有可能發生的治安事故、刑事案件,包括可疑的`人或事,並對事後分析事故(案件)發生的原因、過程、結果和所涉及的人員等,以及對事後處理事故(案件)能夠提供幫助的實況。

三、對有重要情況記錄的錄像時段,須保留至事情處理完畢後,再將有重要情況的錄像時段,複製到重要情況專用的儲存硬盤上。必須經播放確認完成複製。

四、重要情況專用儲存硬盤應做好標題,確定專人妥善保管,定期檢查,防止丟失損壞。

五、重要情況專用儲存硬盤列入長期保存範圍,保存時間不得少於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