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用管理制度十篇

費用管理制度 篇1

為了規範公司的費用報銷、付款和借款管理,公司執行先申請、再執行、後報銷或請款的管理模式及公司各項費用額度控制和例外支出申請審批制度。

費用管理制度十篇

一、費用管理原則

1、費用報銷必須嚴格按照財務制度辦理,任何人報銷費用必須手續齊全,符合程序;

2、報銷費用的票據必須有經辦人簽字,註明時間和用途,並附有原始單據、入出庫等相關單據;

3、不得報銷與工作無直接關係的個人用品及工作無直接關係的費用支出,如特殊原因購買的辦公用品,個人離職時應收回,無法收回的應按新舊程度按購買價折價扣回;

4、當期費用須當期報銷;

5、費用在一定的合理額度範圍內控制使用,額度的依據是工作量、銷售額、工作職務、員工人數等。

二、費用報銷、資金支付審批權限

1、公司的支出審批根據'適當授權、分級分項控制'的原則進行管理;

2、公司的費用報銷、借款、工資發放、付款等支出由被總公司授權人在授權範圍內進行審批,超過授權範圍的,由被總公司授權人審核後,報送總公司審批;

3、各部門所發生的費用等各項支出必須由部門主管進行審核後,送到財務部審核後,方可送到被授權人及總公司進行逐級審批;

4、公司被授權人的借款、報銷、請款的審批人為上一級有審批權限的主管或總公司總裁;

5、有審核、審批權限的被授權人、應在財務部門籤留字樣備案。

三、費用報銷、請款、借款流程

(一)費用報銷流程及規定

1、公司員工因公借款或報銷,經辦人統一填制、整理好借款單、費用報銷單、車票、採購申請單、驗收單、發票等單據(要求單據按照類別及時間順序整理分類),並在全部原始憑證後簽名,先由各部門主管簽署審核意見後送到公司財務部審核,然後送往被授權人、總公司審批後,出納方可給予辦理借款或報銷;

2、員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單',並按規定程序報批後,可據此辦理借款申請及辦理機票、客房等事項預訂工作,借款申請經審批後,方可到財務部門預借差旅費;

3、員工出差返回、採購、招待完畢後,須及時整理好有關費用單據,填寫'費用報銷單',並附上相關單據,並於出差返回或事務辦理完畢後3日內將報銷單據交部門主管審核,再送財務部,延期遞交的,財務有權拒絕受理,一切費用由經辦人自行承擔。

(二)員工差旅費報銷標準

1、本地差旅

(1)報銷市內交通車(船)費時,應在報銷報告附件上註明每次行程的事由、起迄點及費用;

(2)嚴格控制市內的的士費報銷。市內辦事搭乘的士,應説明事由並事先取得分公司負責人的批准,方予報銷。如沒有分公司負責人的批准,凡搭乘'的士'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出,將從嚴處理;

(3)本地出差員工派用公司車輛的,不再報銷相關的交通費;

(4)現金報銷實行週報制度,即上週發生的各項現金報銷費用,應及時整理並於本週星期三前辦理報銷手續。一般不允許跨月報銷;

(5)本地出差,無法在用餐時間(參照公司的作息時間表)前趕回的,每人每餐補助10元,不再報銷其他餐費。如無經審批的出差申請單,不發補助,也不報銷相關費用。

2、外地差旅

(1)出差審批

所有需要到外地出差的員工,必須填寫'出差申請單'經部門主管審核後,由分公司經理批准,方可出差;'出差申請單':在出差前必須把手續完備的申請表存根聯交給考勤部門考勤,而保留財務聯直到報銷為止;

(2)出差交通費報銷標準

分公司要求各出差員工儘可能選擇最經濟的交通工具,限制員工隨意乘坐飛機、火車軟卧。分公司負責人以下的出差員工需要乘坐飛機、火車軟卧,應事先經總公司總裁的批准。

a、機場至市區往返應乘坐大巴,並根據發票報銷;

b、公司到外地及返回,應乘坐大巴或火車,如需要乘坐飛機,應在出差申請單上註明從哪裏到哪裏需要乘坐飛機,報送總公司總裁審批;

c、外地出差的市內交通費報銷額度:

各出差人員,應提供外地出差的市內交通車票,車票總額在每日市內交通限額與實際在外出差天數的乘積範圍之內,據實報銷,超過部分由個人承擔。

兩人或兩人以上一同出行的,乘坐公交車的,交通費可以按同行人數計算;同坐出租車的,只能按照較高級別的一人額度計算,超過部分,由同行人員共同分擔;同行人,分開乘坐的,按照各自的額度報銷。

d、外地出差人員住宿費用報銷額度:

一般員工住宿條件為公寓、招待所、普通飯店、賓館,部門主管級別住宿條件不超過三星級酒店,分公司負責人可以據實選擇。如果開會需要,由會議主辦方統一安排住宿,造成超出標準的,須説明原因,經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後方可報銷。

如果是兩人或兩人以上人員出差同一地區,應儘量安排至少兩人住同一房間。不同級別的員工合住房間,適用其中較高級別員工的住宿標準。不論是否合住房間,儘可能按人分別付款,分別開具住宿發票,以便準確核算部門費用。

公司將外地出差區域劃分以下三類地區:

一類地區:包括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天津、重慶等。

二類地區:上述一類地區之外的省會城市和經濟發達地區城市(包括國家規定的十四個經濟開放城市)。

三類地區:其他地區。

各地區,各級別員工的住宿費報銷限額如下:

出差員工儘可能入住公司指定的代理訂房或與公司有優惠協議的酒店,住宿費在限額內據實報銷,到外地參加會議、培訓等活動,統一安排住宿的,住宿費可以據實報銷。

3、出差人員伙食補貼標準

補貼天數的計算辦法:出發當天,以機票/車票時間為準,在12點前出發的算1天,12點半後出發的算半天,返程到達當天不計算補貼天數,即算頭不算尾。

出差人員趁出差之便,經上級主管批准並通知考勤部門就近回家探親、辦事,其間的交通費自理,並且該期間視同請假,不享受出差補貼。

除以上規定外,出差人員不享受任何其他出差補貼。

4、出差分公司所在地區以外的員工移動話費,享有話費報銷額度的,按照額度範圍內報銷,並提供正式發票,不享有話費報銷額度的,按每人每天10元進行補貼;

5、特殊情況

若有特殊情況而不能按照公司差旅報銷管理規定或者公司差旅報銷管理規定沒有涉及的事項進行的費用報銷的情形,應以合理為原則,事先取得分公司負責人的批准,方可辦理相關報銷手續。

(三)員工差旅費報銷具體規定:

1、住宿費及交通費按規定標準執行,超標自付(如有特殊情況需總裁批准方可報銷);

2、伙食補貼按規定標準和出行時間計算領取,不得報銷與此相關的費用。如果出差參會,由會議主辦方統一安排膳食並已包含在會務費中報支的,不得享受伙食補貼;

3、差旅期間發生的日常交際應酬費用須事先告知分公司負責人,事後報銷交際應酬費用時,須註明應酬原因與事由等相關內容,並單獨填寫費用報銷單,經總經理批准方可報銷。應酬發生在用餐時間,也不得享受伙食補貼;

4、本地出差不享受住宿補助;

5、員工出差返回後應於7個工作日內報銷,未按規定時間報銷的,財務部門應於當月工資中直接扣回該員工預借的差旅費;逾期報銷的(在1個月內),須書面註明原因,經分公司負責人批准後,方可報銷;

6、超過1個月以上的出差單據、假票據或不符合規則的票據,財務部門不予報銷。有關人員偏離正常出差行駛路線或擅自改變出差申請單上批准的方式與路線造成的費用,一律由本人自行承擔;

7、財務部有權對有疑問的出差費用報銷單據向員工出差居住地酒店直接核實,如有虛假行為,公司將按情節輕重及公司規定對當事人進行處罰;

8、報銷外地差旅費者,必須在費用報銷單附上相應的出差申請表'財務聯、'出差工作總結'、考勤部門出具的出勤情況表及按照時間順序分門別類整理好的相關原始單證,並用附表詳列每天行程及出差期間工作內容,送部門主管審核後,轉送財務部審核,最後由財務統一呈報給分公司負責人審批。

(四)員工借款管理規定

公司員工因工作、生活原因需要借款,履行以下規定:

1、員工生活費借款

員工因家庭、生活原因需要借款的,應填寫'借款單',報部門主管審核後,送工資核算員審核後送被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出納方可辦理借款手續。出納將在借款當月或次月發放該員工的工資時扣回。借款原則不超過未發工資60%,特殊原因借款數額超過員工未發放工資時,借款人應找擔保人,並要求擔保人在借款單上簽字確認。

2、員工差旅借款

(1)員工差旅借款執行'前款不清,後款不借'的原則;

(2)員工因公出差需要借款時,必須根據審批後的出差申請單,填寫'借款單',報部門主管審核後送分公司負責人審批,財務方可給予辦理借款手續;

(3)員工出差返回公司後,應在7天內根據公司費用報銷管理規定及時辦理報銷手續,沖銷差旅費借款,否則,財務部門將先行從出行員工的工資中扣除借款。

3、其他事項借款

(1)允許分公司各專職司機借用備用金1000元,原則上要求各司機每週彙總報銷一次,若經常跑長途,發生費用超過備用金額,也可在累計發生費用超過備用金時,及時辦理費用報銷手續,並年底或離職前結清備用金借款。若車輛需要進行較全面的保養、維護所需金額超過備用金時,單獨辦理借款手續,執行'專款專用'原則,若車輛在屬於公司定點維護,按月結算的維修單位維護,不得另行辦理借款手續;

(2)因工傷需要,由行政部門負責辦理借款及報銷結算手續;

(3)因應酬需要,根據審批後的費用申請辦理借款手續;

(4)各營業終端需要交納的各種税費,由經辦人員根據有關的合同協議的規定事先辦理借款,接着辦理各營業終端的支付事宜,然後按費用報銷流程辦理報銷手續;

(5)各營業終端,由各收銀員借款人民幣500元,作為各營業終端流通備用金;

(6)因其他事項需要借款的,以有審批權限公司領導的審批手續辦理借款事宜;

(7)、各項借款和備用金在春節放假前全部結清,未結清者不予發放工資,合理的備用金春節完上班後再辦理備用金借款手續予與付款;

(六)領用公司物資,各部門應先向公司物資保管部門查詢相關辦公用品庫存情況,若有庫存,各部門需要填寫領料申請單,報部門主管審批後到物資保管部門領用。物資保管應根據領料申請單或生產指令單,填寫領料單(存根聯、倉庫聯、財務聯),並要求領料人簽字後發料;若無庫存,應填寫物資採購申請表,送公司領導審批,轉交給採購部進行採購。採購部參照公司採購管理規定執行;

(七)關於通訊,分公司將根據各部門各人員崗位特點給每個員工制定通訊費報銷額度。員工申請話費報銷,應填寫費用報銷單,並附上話費發票,送部門主管和財務審核後送公司領導審批,在額度範圍內,分公司據實給予報銷;超出額度的,分公司原則上不給予報銷,情況特殊需要報銷的,員工還應填寫費用支出申請表,送給公司領導審批,審批後,分公司方可據實給予報銷,否則分公司將按額度給予報銷;

(八)關於公司車輛使用,對於日常的油費、過路費、停車費、洗車費等費用,要求公司司機一週填寫一次費用報銷單,並附上派車單、發票等相關單據,送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後給予報銷;對於需要支付車輛保險費、養路費、維修費,公司司機應事先填寫費用支出申請單,送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後辦理借款手續,出納方可付款。借款之日起一週內,經辦人員應填寫費用報銷單,並附上發票等相關單據,送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出納方可給予報銷;

(九)關於郵寄費,分公司原則上長期與一家快遞公司合作,按月結算,各部門收到上述快遞公司送來或要求快遞分公司送出的郵件時應及時填寫郵件接收發送單,月末彙總後三日內將彙總表、郵件接收發送單送到公司財務部,由財務部與快遞公司進行結算;對於其他零星的郵寄,經辦人員應在郵寄後三天內,填寫費用報銷單,並附上發票等相關單據,送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後給予報銷。

(十)工資結算

1、對於新招聘人員,人事部門,應將該員工的待遇情況,及時書面通知工資結算人員;

2、提成人員工資,各營業終端主管應及時上報各員工的提成計算表上報給公司工資結算人員;

3、考勤部門和各營業終端主管應及時將各員工的出勤情況及時報送給工資結算員;

4、根據公司規定對於員工進行的獎懲,由各部門主管上報給行政主管審批後進行公告,並報送給工資結算員;

5、工資結算員,應按照規定的期限上報工資彙總表及明細表,並附上新增人員待遇通知書、獎懲單據,交給財務審核,再上報給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出納再根據審批後的工資表,按規定時間發放工資。各部門要積極配合工資結算人員工作,及時做好各自的資料報送工作,不要隨意找藉口搪塞,影響公司員工工資的按時發放;

6、對於開除的員工,由行政部門安排相關部門及時辦理好該人員的離廠手續,並通知工資結算人員結算該人員工資,並交給出納簽字,並註明該員工的借款情況,並交給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出納再給予結算工資;

7、對於擅自離職的員工,相關部門應及時向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彙報。行政部門應進行查證,屬實的,應及時安排相關部門辦理該人員的離廠手續,並通知工資結算員,結該員工未結算工資,後轉交財務進行賬務處理;

8、員工因合同到期或者辭職獲批准後,辦理了辭職和離廠手續。行政部門,應通知工資結算人員結算該人員工資,並交給出納簽字,並註明該員工的借款情況,並交給財務審核和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出納再給予結算工資;

9、分公司核算員計算工資後,報給財務審核,然後報送分公司負責人審批;

10、公司部門主管及以上級別人員的待遇,應上報總公司人力中心審核,並報總公司財務中心備案;

11、其他合同和公司制度未規定的員工過節費、各種補貼、津貼、獎金等福利待遇,由分公司擬定申請,並上報總公司總裁審批後實施。

(十一)其他報銷事項

分公司臨時發生的需要支付的無法預測的財務制度沒有規定的其他事務,公司要求各部門執行'先申請,後執行'的審批制度,由經辦人員事先填寫費用申請單,報送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後執行。執行之後,在財務規定的報銷時間內,經辦人員應填寫費用報銷單、附上發票、送貨單、驗收單、收款收據、審批後的費用申請單等有關單據,報部門主管和財務審核後,送公司領導審批,出納方可給予辦理報銷手續。若經辦人需要借款,按照財務規定借款流程實施。

四、付款申請

(一)現金採購

採購員根據審批後的採購申請單以採購備用金或借款進行採購後,交給公司指定人員進行驗收,填寫費用報銷單,附上採購申請單、供應商送貨單、發票、驗收單等,在採購完成後一週內送部門主管和財務審核及公司領導審批。

(二)預付及月結采購

1、需要預付的採購,採購員根據審批後的採購申請和採購合同、協議等條款填寫付款申請單,並附上審批後的合同、協議、採購申請單複印件、收款賬户、付款委託書(收款單位與合同簽署單位不一致時提供),送部門主管和財務審核後,送審批權限的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後,轉給出納付款。採購物資驗收合格後,採購員根據合同協議的要求及與供應商的對賬單,填寫付款申請單,參照預付款辦理流程執行,並負責催討税務發票;

2、月結或先發貨後付款的採購,採購員根據合同、協議的要求及與供應商對賬情況,填寫付款申請單,參照預付款流程辦理付款手續,並負責催討税務發票。

五、報銷手續及要求

1、各分公司經營發生的各項對外資金支付,包括原材料、存貨採購,支付的貨款及運雜費,按合同規定支付的預付貨款款等支出,由資金使用部門提出申請並經部門主管簽字後,送財務部門審核用款的,屬正常用款的由主辦會計簽字後,報分公司負責人審批使用。對有問題的開支,財務部門有權拒絕支付;

特別提示:不能用收到的銷售款(包括承兑匯票等)直接支付費用。收到的貨款應先交存入貨款户,支付的費用款等按規定辦理。否則按違規處理!

2、一般財務事項報銷,要有經手人(申請人)、部門主管簽字;採購物品,除經手人(申請人)、部門主管簽字外,還要有驗收人或證明人簽字;日常辦公物品、低值易耗品、各類業務推廣、業務宣傳、企業宣傳項目等的採購或者維修申請固定資產的物品,金額較大的(超過20xx元或it電子設備超過1000元),必須附上經總公司董事長或總裁審批的請購單'或經批准的報價單'、'合同'(批准文件必須作為報銷附件,為必要條件),辦理完入庫手續後有經手人(申請人)、驗收人、部門主管及分公司領導簽字,方可報銷;

3、分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部門主管的簽字批准權限,根據公司統一的授權政策執行;

4、新開店必須嚴格按先申請後開支原則。裝修、房租、購買固定資產必須事先申請,經總公司董事長或總裁書面批准的裝修預算、合同、固定資產購買預算作為支出申請必備附件,特殊情況電話等口頭申請的,應及時補辦書面手續,沒有書面批准文件的不得開支,已開支的責任人負相應經濟責任;

5、分公司單次費用超過20xx元的應事先申請,經總公司董事長或總裁書面批准後方可列支,批准文件作為開支必備附件之一;

6、報銷購物發票,如果未能在發票上列明物品明細,則無論金額大小,都要有購物清單。如對方單位確實不能提供清單的,需由經手人(申請人)根據購物單價、購物數量等補列購物清單,經驗收人、部門主管核對無誤並簽字後憑正式發票、送貨單和自制購物清單報銷;

7、各部門報銷招待餐費,須列明用餐的人員、時間和事由,嚴格執行先申請後招待的流程,報銷單據應為正式發票並附詳細菜單;

8 、因公出差的,必須附上經總經理批准的出差申請單',本地出差,由部門主管批准,嚴格執行先申請後出差的流程。交通費用憑乘車人、部門主管簽字報銷,每次報銷的車票要求在背後寫清楚起止地點和時間,經手人(申請人)須將車票按金額整理、粘貼彙總,填寫總金額。報銷住宿費用,應提供正式的酒店住宿發票和清單。市內交通費不得超過報銷限額。未經批准改變行程產生的費用不予報銷。差旅費報支應嚴格按公司標準列支;

9、嚴禁報支非公務活動產生的費用,分公司為個人充值的電話費、交通卡等限公務活動中使用,發現非公務活動中使用的,一律按違規金額5倍扣回;

10、公務活動中個人違法、違章、違規等罰款不得報銷;

11、合理的費用支出應取得對方的手續完整(包括對方公章、經辦人、收款人、收款人聯繫方式、聯繫電話等)正式發票,不得用自己填寫的收據或白條代替,特殊原因不能取得票據的僅限於低於100元並寫明原因,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後報銷;高於100元的未取得對方的手續完整的發票無論何種原因都不能報銷列支;

12、分公司對外簽訂的合同、協議等經濟活動文書應全部報一份分公司主辦會計,作為費用支出審核依據,未將手續完備的合同、協議未報主辦會計備案的主辦會計有權拒絕退回處理;分公司主辦會計應妥善保管相關文書,定期交總公司財務留檔,作為總公司審計公公司費用合理性的依據,不得擅自丟棄、銷燬等;

13、分公司財務負責人應認真審核財務開支的必要性、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14、分公司財務負責人應認真審核支出手續的完整性(包括支出憑證、經批准的預算、申請單、合同、協議書面依據等);

19、情況特殊需要特別處理的費用報銷單或付款申請,必須經常董事長或總裁書面簽字認可。任何口頭通知都不得作為財務部執行的依據。

六、費用報銷單填列規範。

1、費用報銷單必須用藍、黑水筆或藍、黑書鋼筆書寫,不得使用圓珠筆等,用膠水粘貼附件,不得使訂書針、大頭釘、回形針串別。不符合規定的,財務部門作退回處理;

2、報銷的原始發票原則要求是正規發票,除定額票據外,其餘票據都必須是經複寫紙一次性套寫清楚的票據,收據(財政票據除外)及白條不予報銷;特殊原因無法取得,需寫明原因,領導審批;發票級次:增值税發票—普通發票—正式收據;特別提示:能索取正式發票(增值税發票、普通正式發票)不索取用小票、收據等不規範發票報銷的,財務部門有權退回;

3、原始單據不得塗改,挖補。發現原始單據有錯誤的,應當由開出單位重開或者更正,更正處應當加蓋開出單位的公章;

4、票據背後寫明經辦事由、經手人、證明人、經辦日期;

5、費用報銷申請單隻能用公司統一印製的規範的單據填寫,不得用複印件填寫;

6、借款原則:前款不清,後款不借;

7、報銷單據使用説明

單據名稱

使用説明

出差申請單

外地出差申請

差旅費報銷單

差旅費報銷(車、船、飛機票、住宿費等)。

費用報銷單

非差旅費的日常費用的報銷。

原始憑證粘貼單

對小票較多,按類別分層次粘貼。

付款申請單

原輔材料付款申請;外協加工付款申請;服裝、配件加工付款申請等;

借款單

費用管理制度 篇2

1. 管控目的

減少工傷事故的發生,嚴格控制工傷醫療費用支出的各個環節,避免浪費和管理漏洞造成的費用流失。

2. 適用範圍

公司職工產生的並且經勞動部門認定符合要求的工傷醫療費用

3. 管控對象

3.1 事故材料的準備、審核、上交

4. 管控內容

4.1工傷事故上報及材料準備

4.1.1車間(部門)內職工發生工傷事故要及時上報,車間(部門)主要負責人(車間主任、部門負責人)立即應做好以下工作:

職工發生工傷,必須在通知生產安全部受傷情況的同時通知人力資源部(電話通知不得超過半小時,書面通知不得超過24小時),以便人力資源部及時通知勞動局工傷科;

在勞動局工傷科進行工傷認定調查工作時,負責協助提供見證人選,並對提供見證人選的真實性負責;

工傷員工需要轉院時,負責事先到公司人力資源部領取轉院申請表,辦理工傷員工的轉院手續審批工作,待轉院手續審批完畢後,方可予以轉院;

負責工傷員工前期工傷費用的借支工作,並負責提供所借支款項的具體費用發票、清單督促和收集工作;

工傷員工需要護理的,負責配備護理人員。

受傷害職工發生事故當天(或前一天)的考勤表及造發的最近月份的工資表;

4.1.2 督促工傷職工或親屬及本車間(部門)應在十五日內準備好以下材料,進行初審後交到人力資源部:

職工個人的工傷認定申請書;

受傷害職工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張;

全身免冠五寸彩色照片(受傷害部位暴露在外);

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出診病歷、住院病歷(若受傷較重,一月之內無法出院,可先不出住院病例;死亡的出具火化單);

職工個人駕駛機動車出事故的要提交駕駛證、行車證;

由於機動車事故引起的傷亡事故要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交通事故認定書;

4.1.3 工傷治療相關後續工作的辦理

所屬車間需做的工作

負責工傷員工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造發工作;

負責協助工傷員工二次住院相關手續的辦理;

工傷員工或家屬需負責二次住院相關手續(住院、轉院、借款、醫院個人資料索要等)的辦理;

4.1.4 若因以上事宜未準備好造成工傷費用無法報銷,其費用將根據以上分工則由本部門(車間)負責人或工傷者自己承擔,將由財務部門直接在其工資中扣除。

4.2 工傷治療

4.2.1 工傷住院

工傷發生後,為搶救傷員,根據情況緊急程度,由車間或生產安全部聯繫醫院或安排公司車輛或私車將傷員送往醫院。

受傷員工急需轉院的(事故剛發生後)由公司辦公室協調,辦理轉院、費用、陪護等工作。

工傷員工二次住院的借款手續、二次住院和轉院手續由生產安全部協助辦理,車輛、陪護人員、生活費用等由公司辦公室和行政管理崗組部門協助解決。

住院期間用藥應嚴格按工傷用藥目錄執行,嚴禁茫亂用藥,否則產生的費用由工傷本人承擔。

4.2.2治療費用

只有輕傷(含)以上事故公司才給予費用借支。

費用管理制度 篇3

1)物業總機及各分機的日常管理由前廳部執行和落實。部門不得通知總機開關本部門管轄範圍以外的分機。部門如遇業務欠費、安全問題等特殊原因需關閉管轄範圍以外的分機,須向前廳部或當班大堂副理提出申請、説明理由,由總機做好相應記錄。

2)各部門管轄範圍以內且經物業批准的分機開關外線、長途,須由部門經理本人通知總機(長途開啟只限部門經理本人辦公用分機),部門經理未在店內時可由當班級別最高的管理人員向大堂副理提出申請、説明理由。

3)物業各部門可開通外線的分機、直撥電話及其話費額度由總經理辦公室確定,財務部每月進行審核並於每月六日之前將上月電話費用表交至總經理辦公室,每月話費超額部分由財務部開出扣罰通知至總經理辦公室,再由總辦於每月工資中扣出。

費用管理制度 篇4

一、費用管理原則。

1、本着節約開支原則,加強對費用管理。

2、加強對費用總額控制,實行預算管理。

3、嚴格執行費用預算,對超預算支出,財務有權拒支。

4、各經營公司審批權限分級:部門級簽字權限,總經理簽字權限,總經理室會同簽字權限。

5、嚴格執行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和審批權限,對超標準開支,超權限審批,財務有權不予辦理。

二、費用項目分類、開支標準和審批權限。

1、貨物運輸費:購進貨物、銷售貨物而支付運輸費用,憑運費發票經總經理或授權人審批、財務審批後報銷。對外支付運費、使用車隊車輛費、銷售保險費、其它。

2、廣告費:影視廣告費、報刊廣告、展示會費用、宣傳品印刷費、掛曆費、其它。

(1)收回代墊廣告費(從供應商處取得廣告費返款,為廣告費支出抵減)

(2)凡屬廣告費用開支無論是否能從供應商處收回都計入廣告費,經營公司為銷售業務部門墊付廣告費列入其他應收款代墊廣告費户,由分公司部分承擔憑銷售業務部門與分公司廣告費協議及發票或複印件列入廣告費。

(3)廣告宣傳費開支,年初需編制廣告宣傳年度計劃和廣告費專項預算,經審批後報財務備案,財務根據計劃和預算執行。

(4)未在年初計劃和預算中單項廣告宣傳活動費,應在事前將明細計劃上報主管部門審批,審批後送財務備案,財務部根據審核批准後廣告宣傳活動費開支預算表,按表中所列項目予以借款、報銷。廣告費用項目之間不得轉換。

(5)集團公司各銷售業務部門撥付廣告費,採取專款專用原則進行核算、管理,借款、報銷時必須説明用途。

(6)廣告宣傳費必須經總經理簽字方可借款、報銷。

3、諮詢、訴訟費。

(1)在預算範圍內法律訴訟費,需經總經理室會同簽字審批,同時將情況説明報送集團公司備案。

(2)在預算範圍內,單筆諮詢費在1000元以上,需經總經理室會同簽字審批;單筆諮詢費在20xx元以下,由總經理進行簽字審批。

(3)超出預算範圍,應編寫新增預算報告報集團公司審批,審批後方可使用。

(4)所有諮詢費支出均需取得諮詢業專用發票後報銷,通過支票、匯款方式付款。

4、郵電費:郵寄費、市話費、長話費、傳真費、bp機服務費、移動電話費、網絡通訊費、其它。

(1)一般郵電費,由各部門具有簽字權限負責人簽字審批。

(2)bp機服務費,由經營單位總經理或辦公室授權人審批。

(3)網絡使用費(如intnet),列入預算由經營單位總經理審批;未列入預算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4)移動電話購置前必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批,費用限額為每月600元/部,總經理每月800元/部,超出部分由使用人承擔,特殊情況,需由經營單位總經理室會同簽字審批後方可報銷。

(5)接受捐贈手機,需到商務部固定資產辦公室專管員處辦理固定資產增置手續後,才能報銷相應通訊費用,否則不予報銷。

5、外埠差旅費。

(1)出差到北京、海南、廣東、福建、上海地區。

(2)出差到其他地區。

(3)單人住宿,住宿費標準可提高標準50%。

(4)公司有簽約飯店,要在指定飯店住宿。

(5)住宿費用超過標準,超過部分一律自理。

(6)長途(累計往返時間在8小時以上)押運貨物,按每8小時補貼50元。

(7)因公出國按臨時出國及赴港澳人員費用開支標準規定。

(8)屬於費用標準以內金額,用支取憑單領取,不需報銷。若公司領導批示金額高於按費用標準計算金額,多出部分用借款單借出,回國後用境外票據報銷。

6、運雜費:市內交通費、租車費、車隊用車費、其它。

(1)報銷出租車票必須填寫出租車票報銷登記表,必須寫清乘車人、起點、終點、詳盡事由,部門具備簽字權負責人需對其內容認真審核、簽字,附在報銷單後。

(2)出租車票自乘車日期一個月內報銷,超過一個月不予報銷,報銷登記表內容填列不詳,不予報銷。

(3)各公司因車輛運力不足而租車、包車費用,必須經總經理室會同簽字審批(長期租包車要簽定協議),報集團公司備案。

(4)貨物運輸費用由總經理或授權人審批。

(5)汽油、養路、保險費由總經理審批。

7、辦公費:印刷費、辦公用軟件、內部領用、其它。

(1)辦公用品及辦公設備消耗:指辦公用品及辦公設備耗材消耗開支。

(2)1000元以下辦公費用,由各部門具備簽字權負責人審批。

(3)1000元以上辦公費用,由總經理審批。

(4)超出預算額度辦公費用,由各經營單位事先報送增加辦公費預算報告,待批准後方可辦理借款、報銷手續。

(5)所有辦公費發票均應列明購買名稱或清單。

8、業務往來費:招待費、禮品費、其它。

(1)客户費用:為客户拿來發票報銷費用,包括市內交通費、餐費等。

(2)凡報銷招待、禮品費,需填寫招待、禮品費支出審批清單,應列明所招待客户單位名稱、姓名、人數、標準,並由有關負責人審核批准後,方可借款報銷。

(3)一次招待、禮品費在200元以內,由各部門具備簽字權負責人審批。

(4)一次招待、禮品費在500元以內,由總經理審批。

(5)一次招待、禮品費在20xx元以內,由總經理室會同審批。

(6)一次招待、禮品費在20xx元以上,需經分公司總經理籤批後報賬。

(7)為進一步規範支付業務活動費,有效地控制招待費支出,凡市內招待費超過100元,必須使用支票結算,否則需經總經理或其授權者審批。

(8)副總經理以下人員,在外地出差期間,未經批准,不得用公款請客吃飯,特殊需要應事先申請,由總經理審批。員工出差期間,非業務性餐費一律自費。

(9)因公外出或加班午餐、晚餐,餐費開支標準不得超過20元/人次(報銷單據需註明就餐人數、姓名)。

(10)禮品領取以及購入報銷,必須附有發往何處説明清單;大宗禮品購入要附有入庫清單,並設專人管理。

9、會議費:自行組織會議、參加外單位會議、公司會議室使用費。

(1)自行組織的各類會議費用,應事先報會議費用計劃,經總經理室會

同批准後,方可借款報銷。

(2)外出參加會議,須持會議通知和有關單據到財務部報銷。

10、勞務費:臨時人員三個月以內勞務報酬支出。

勞務費支出必須填列勞務費支出憑單按內容真實填報經總經理籤批後到財務部取款。

11、修理費。

(1)設備修理費。

(2)房屋修理費:不改變房屋結構修理費。

(3)房屋裝修費:改變辦公環境房屋裝修費。

(4)商品修理費:各分公司經營代理商品,作為售後服務而發生商品維修費。

(5)產品、商品售後維修服務開支由各部經理或其授權人審批。

(6)辦公、生產經營設備維修,需經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審批後,方可借款、報銷,1000元以下由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審批,1000元以上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審批備案後,方可借款、報銷。

(7)房屋維修:所有房屋維修,應在當年預算範圍內提出維修裝修方案,在預算範圍內,由總經理室會同審批。

12、貨物保管費:內部分配數、其它。

(1)倉儲費用:支付貨物倉儲保管費用。

(2)財產保險費:為貨倉保管貨物支付保險費。

13、內部車輛費:汽油費、養路費、修車贊、驗車費、車輛保險費、其它。

(1)分配用車費。

(2)車輛保險費由總經理審批。

(3)內部用車費,制定內部用車收費標準、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審批,財務部將此費用分攤到各用車部門。

14、各種税費:除增值税、營業税、所得税以外其他税費,按税法規定執行。

15、風險準備金:壞賬準備金,削價準備金。按政府規定比例計提兩金,而不是公司內部管理加提兩金。

公司發生壞賬損失、削價損失,需報經總經理審批,上級主管、集團財務部備案後才能列入壞賬處理。對外核算執行國家規定標準,責任會計核算考評。

三、員工福利費管理:財務部按照人力資源部制定公司職工福利費管理使用辦法,制定相關內容借款、報銷制度。

(一)醫藥費管理。

〈一〉零星醫藥費報銷。

正式員工發生零星醫藥費,必須填寫報銷單,經醫務室(經營單位可經辦公室專人)簽字後,方可到財務部報銷。一般按藥費發票(扣除自已部分)金額80%報銷。當年藥費發票應在本承包年度結束前報銷完畢,超過承包年度不予報銷。長期臨時人員報銷藥費50%。

〈二〉員工住院費借款、報銷。

1、員工住院費在5000元/次以下借款,必須經醫務室簽字審批後,方可到財務部辦理借款。

2、員工住院費在5000元/次以上借款,必須經醫務室、人力資源部簽字審批後,才能到財務部辦理借款。經營公司員工住院借款無論金額大小,均需總經理或授權副總經理籤批後方可借款。

3、員工出院後應及時持住院費發票到醫務室填寫報銷單(單位可經辦公室專人籤批),由醫務室審批後到財務部報銷。若發生住院費押金退還支票,持票人應於支票開出日期的三日內交到財務部,以便及時入賬。

4、員工住院費報銷標準按公司醫療管理制度執行。

5、公司員工醫藥費在工薪發放地點報銷。在公司醫務室取藥仍由發薪單位負擔80%,個人負擔20%。

(二)困難補助,喪葬補貼管理。

員工領取困難補助、家屬喪葬補貼,需填寫支出憑證,由各級人事部門審批。

(三)員工工作餐費管理。

1、員工在食堂工作餐用餐標準由公司制定。各分公司員工在食堂用餐,由分公司福利費承擔。公司本部工作餐支付,由財務部根據食堂提供當月本部員工用餐人數,按公司既定工作餐標準,向食堂撥付經費

2、各經營公司要創造條件建立員工食堂,每日按人均6元標準逐月撥付經費,在福利費中列支,福利費不足部分列入管理費用,年末做納税調整。

(四)員工福利費提取。

1、公司員工福利經費來源,除按國家規定標準提取外,其超支部分由公司淨利潤彌補。

費用管理制度 篇5

招待費用:

1、招待費用主要用於總經理為業務、工作需要與外單位的聯絡應

酬而開支的費用。

2、部門經理為使業務、工作取得預期的招待費(包括店內宴請、ktv消費等及店外發生的一切招待費)必須事先填寫“宴請單”,註明宴請對象、事由、來客及陪同人數,預計金額等,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宴請。如特殊情況,事先來不及填寫“宴請單”的,須電話請示總經理並於次日補籤手續。違者掛經辦人帳,並在其工資中扣取。

招待標準:一般客人40元/人特殊客人80元/人(以上

均含酒水)業務部門經理需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同樣按以上規定執行,否則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3、部門經理在大堂吧招待相關單位人員,只允許以茶水招待,同時應嚴格控制,招待茶水費限額:部門經理500元/月;營銷部經理800元/月;總監以上人員1000元/月。不得用其他飲料、香煙等,違者由經辦人自負。

4、通訊費開支的規定:

月定額標準:

標準職務費用標準

總經理300

副總經理200

營銷總監150

一級部門經理100

二級部門經理100

營銷部主管100

採購部主管150

全部隨工資發放。

5、辦公費開支規定:各部門日常所需的辦公用品,由行政辦公室統一制定標準,每月制定“辦公用品計劃領用情況表”報財務部總倉,以便及時補倉。

6、水、電、煤氣費由工程部同供電、供水、供氣公司核對數量、抄表,月底報財務部入賬。

7、員工工作餐標準為:10元/天(含原材料及燃料)

8、報賬程序的規定:

(1)、經辦人在取得的國家税務部門確認的合法原始單據上確認,同時按財務部的有關要求,將原始單據分門別類粘貼整齊,簡要明晰的填制“費用報銷單”;

(2)、將粘貼填制好的“費用報銷單”交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再交財務部經理審核,最後報總經理審批後交財務補進行帳務處理;

(3)、借支費用應及時報帳,對不遵守報帳時間的,財務部有權在其當月工資中扣回借款

費用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總則

一、為了進一步加強公司成本和費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生產經營活動健康、有序地進行,並有利於各部門對其發生的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和考核,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公司經營管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適用於公司各部門。

三、公司在施工過程中實際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資、其他直接支出和間接費用,計入工程施工成本;公司為管理和組織經營活動所發生的各項非直接支出,計入期間費用,包括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營業費用。

四、公司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確定適合本公司的成本核算對象、成本項目和成本計算方法。成本核算對象、成本項目以及成本計算方法一經確定,不得任意變更。如確需變更,應當根據管理權限,經批准並在會計報表附註中予以説明。

第二章成本核算的基本要求

五、正確確定成本計算對象

(一)一般情況下,以每一獨立編制的設計概(預)算或每一獨立的施工圖預算所列單項工程為成本計算對象。

(二)如果一項建造合同包括建造數項資產,並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可將該項合同分解,將每項資產作為一個成本計算對象,單獨核算其成本與收入。

1.每項資產均有獨立的建造計劃,包括獨立的施工圖預算;

2.公司或分公司與客户就每項資產單獨進行談判,雙方能接受或拒絕與每項資產有關的合同條款;

3.建造每項資產的收入與成本均可單獨辯認(如每項資產均有單獨的造價和預算成本)。

(三)如果一組建造合同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可將該組合同合併作為一個成本計算對象:

1.該組合同按一攬子交易簽訂;

2.該組合同同時或依次履行;

3.該組合同中各項合同密切相關,每項合同實際上已構成一項綜合利潤率工程的組成部分。

六、合理判斷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否可靠地估計

計量和確認建造合同的收入和費用時,首先應根據規定的標準,判斷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否可靠地估計。如果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應在資產負債表日根據完工百分比法確認當期的合同收入和費用;如果建造合同的結果不能可靠地估計,則不能根據完工百分比法確認合同收入和費用,而應區別以下兩種情況進行處理:

(一)合同成本能夠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據能夠收回的實際合同成本加以確認,合同成本在發生的當期確認為費用。

(二)合同成本不能收回的,應在發生時立即確認為費用,不確認收入。

對於預計總成本大於合同總收入的建造合同,應將預計損失立即確認為當期費用。

七、做好成本核算的各項基礎工作

(一)建立各種財產物資的收發、領退、轉移、清查制度,完善各種計量檢測設施,嚴格計量檢驗制度,使成本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礎。

(二)統一各種原始記錄的格式和填制方法,健全材料、機械配件、零件、工時、設備使用費、臨時設施費、場地清理費、工程定位複測費、機構轉移費等各項原始記錄。

(三)嚴格原始記錄的審查、簽署、傳遞、彙集、保管等程序。

(四)有關部門和人員應當做好各項具體工作:

1.工程項目內勤會計負責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收集備用金報銷的相關單據;

(2)準確統計該單項工程實際耗用的各項施工材料,做好施工材料耗用統計;

(3)準確統計項目經理、專業技術人員、技工、普工等各類施工人員在本項目中分別所耗工時。

2.物資管理部負責統計各項目小組在施工中所領用施工機械、儀器儀表及車輛等固定資產的情況,每月報財務部,以此作為各單項工程分攤固定資產折舊費的依據。

3.各分公司制定工程項目成本預算的編制方法,將全部成本按性質分類,套定額計算,分項目彙總,核定工程總成本。建立施工材料消耗定額,對各單項工程實際消耗的各種原材料、輔助材料、機械配件以及零件等實行定額管理。

八、準確計算合同成本

對於已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必須及時、準確地歸集和登記;對於為完成合同尚需發生的成本,應進行科學、合理地預計。應當劃清當期成本與下期成本的界限、不同成本核算對象之間成本的界限、未完合同成本與已完合同成本的界限。不得以估計成本、預算成本或計劃成本代替實際成本。

九、必須真實、準確、及時、系統地核算和反映履行建造合同所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

根據實施建造合同所發生的經濟業務,準確、及時地登記合同發生的實際成本、已辦理結算的工程價款和實際已收取的工程價款,並根據工程施工進展情況,準確地確定合同完工進度,計量和確認當期的合同收入和費用。如果建造合同預計發生虧損,企業還應當計提損失準備。

十、對於跨期工程,要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和配比原則,採用完工百分比法,及時反映各期的合同收入及相應的成本和損益。

在分期確認建造合同成本和損益的情況下,在賬户設置與賬務處理方面應考慮提供累積的成本與損益資料,一方面在各期末按合同完工進度確認成本和收入,另一方面應按合同分別累積自開工以來發生的實際工程施工成本、已確認的毛利,以便於進行合同成本、損益的分析與控制。

第三章工程施工成本的組成

十一、成本項目包括直接費用和現場經費

(一)直接費用。指施工過程中耗費的構成工程實體或有助於工程形成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

1.人工費。指從事工程建造的人員的工資、獎金、福利費、工資性津貼、勞動保護費等。

2.材料費。指施工過程中耗用的構成工程實體或有助於形成工程實體的原材料、輔助材料、構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費用、週轉材料的攤銷以及租賃費用,包括水費(預算定額中列入材料費的)。

3.機械使用費。指施工過程中使用自有施工機械所發生的機械使用費、租用外單位施工機械支付的租賃費和施工機械的安裝、拆卸和進出場費。

4.其他直接費。包括有關的設計和技術援助費用、施工現場材料二次搬運費、生產工具和用具使用費、檢驗試驗費、工程定位複測費、工程點交費、場地清理費等。

(二)現場經費。指內部現場作業層為組織和管理工程施工所發生的全部支出。包括現場管理人員的工資、獎金、職工福利費、管理用固定資產折舊費和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取暖費、水電費、辦公費、差旅交通費、財產保險費、檢驗試驗費、季節性停工費或窩工損失等。

十二、下列支出不得列入工程施工成本:

(一)公司及各分公司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所發生的管理費用;

(二)公司因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而發生的財務費用;

(三)因訂立合同而發生的有關費用;

(四)各項罰款、贊助、捐贈支出;

(五)國家規定不得列入成本、費用的其他支出。

第四章工程施工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

十三、各分公司工程施工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確定成本計算對象,一般以單項工程為成本計算對象,同時與工程管理部下達的施工任務單序號緊密結合;

(二)確定成本項目;

(三)對項目小組、物資管理部等單位提供的原始單據進行真實性、合規性審查。對所有已發生費用進行審核,確定這些費用是否符合規定的開支範圍,在此基礎上,確定應計入工程施工成本還是期間費用;

(四)確定成本計算期。成本計算期即每計算一次成本的間隔時間。一般情況下,與會計期間一致,即按月計算;如果不一致,可以按施工週期計算,以便收入與費用合理配比。

(五)根據成本計算對象和成本項目開設成本明細賬。成本明細賬一般為多欄式,發生實際費用時逐項登記入內。

(六)將本期發生或支付的各項直接費用歸集到各費用賬户,單獨受益的直接計入,共同受益的按一定方法和標準分配計入。

(七)月末,將由本月成本負擔的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由各該賬户的貸方,轉入'工程施工'等賬户的借方。

(八)月末,將歸集在'輔助生產'賬户的輔助生產費用,按照各受益對象的受益數量,分配計入'工程施工'等賬户中。

(九)月末,將歸集在'工程施工——間接費用'賬户借方的施工管理費,按一定方法分配轉入'工程施工'賬户。

(十)確定未完施工的成本。

(十一)結轉竣工工程(或本月已完工程)的實際成本,從'工程施工'的貸方結轉到'工程結算'的借方。

第五章成本核算應設置的賬户

十四、為了總括地核算生產費用的發生、彙總和分配情況,可設置'工程施工'、'輔助生產'、'待攤費用'、'預提費用'、'主營業務成本'等賬户。其核算內容及使用方法如下:

(一)'工程施工'賬户

屬成本費用類賬户,用以核算施工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一般不包括被安裝設備本身的價值。

記入本賬户的施工費用應按照成本核算對象和成本項目進行歸集。發生各項施工生產費用時借記本賬户,按月結算已完工程實際成本或按合同確定的工程價款結算期結算的已完工程成本,貸記本賬户,期末借方餘額為未完工程的實際成本。

(二)'輔助生產'賬户

屬成本費用類賬户,用以核算非獨立核算的輔助生產部門為工程施工提供生產材料和勞務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記入本賬户的各項費用應按成本核算對象和成本項目進行歸集。成本項目一般可分為:人工費、材料費、其他直接費、間接費用(指為組織和管理輔助生產所發生的費用)。

發生輔助生產費用時,記入本賬户借方,月終按受益對象分配輔助生產費用時,記入本賬户貸方,期末借方餘額為輔助生產部門在產品的實際成本。

(三)'待攤費用'賬户

屬資產類賬户,用以核算已經發生、但需分期進入成本費用的費用。借方反映實際發生的費用數,貸方反映按規定方法和時間分攤進入成本費用中去的數額,餘額在借方,表示尚未攤銷的費用。

(四)'預提費用'賬户

屬負債類賬户,用以核算尚未發生、但需按照有關規定預提計入成本費用的各項費用。貸方反映按規定標準預提計入成本費用中的數額,借方反映實際發生的各項支出,貸方餘額反映已預提但尚未使用的數額。

(五)'主營業務成本'賬户

屬損益類賬户,用以核算公司當期確認的工程實際成本。

月終,確認的工程實際成本,記入本賬户借方,轉入'本年利潤'賬户時記入本賬户貸方,結轉後本賬户應無餘額。

第六章直接費用分配

十五、如果只有一個成本計算對象,直接費用可直接計入各項成本項目中;如果有兩個以上成本計算對象,則需根據一定方法對直接費用進行分配。

(一)人工費分配

人工費應根據分公司制定的各類人員的工時定額,分配計入工程成本。應計入工程成本中的職工福利費按同一分配標準分配計入。

(二)材料費分配

可直接區分受益對象的材料費,根據領料單直接計入受益對象的成本;幾個項目共同發生的材料費,可按以下方法在各項目之間進行分配:

某種材料費分配率=(當期發生該種材料費用總額÷各受益對象計量數量之和)×100%

某成本計算對象應分配材料費=該成本計算對象計量耗用量×該種材料費分配率

如果該類材料採用計劃成本核算,則月末應按相同的分配率分配材料成本差異。

(三)機械使用費的分配

機械使用費和外租設備租金直接根據設備管理處提供的資料分配計入有關項目成本。

(四)其他直接費分配

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其他直接費,如果有兩個以上項目共同受益,採用預算成本法在相關項目之間分配。計算公式如下:

其他直接費分配率=(其他直接費實際發生數÷各成本計算對象其他直接費預算數之和)×100%

某成本計算對象應分配其他直接費=該成本計算對象其他直接費預算×其他直接費分配率

第七章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的歸集和分配

十六、待攤費用是指已經發生或已經支付,但應由本期和以後各期工程成本共同負擔的、分攤期在一年以內的多項費用。包括:

(一)一次發生數額較大、受益期較長的大型施工機械的安裝、拆卸及輔助設施費;

(二)一次發生數額較大、受益期較長的施工機械進出場費;

(三)一次發生數額較大的勞動力招募費、職工探親路費、探親期間的工資;

(四)一次發生數額較大的財產保險費用、排污費、技術轉讓費;

(五)一次領用大量低值易耗品的攤銷;

(六)在施工生產經營活動中,支付數額較大的契約、合同、公證費、簽證費、科學技術和科學經營管理諮詢費;

(七)預付報刊訂閲費;

(八)其他費用。

以上費用發生時記入'待攤費用',然後分期攤入受益對象成本費用中去。在攤銷時應區分待攤費用與長期待攤費用的界限,且攤銷期一旦確定,不可任意變更,不得把攤銷費用作為調節工程成本的工具。

十七、預提費用是指分月計入工程成本,但在以後月份才支付的費用。主要包括:

(一)預提收尾工程費用。是指工程已經完成,具備了使用和投產條件,但由於材料或設備短期內不能解決等客觀原因,影響收尾工作的進行,而預提計入工程成本的收尾工程費用。其預提須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1.經建設單位同意並已辦理竣工結算;

2.由施工企業提出收尾工程清單,列明項目名稱,並附計算依據;

3.預提的數額不得超過收尾工程的預算成本;

4.經主管部門審查和財政部門批准。

(二)預提固定資產修理費用。

(三)其他經有關部門批准的預提費用,如預提借款利息等。

第八章輔助生產費用的歸集與分配

十八、輔助生產是指非獨立核算的生產部門從事加工修理以提供產品或勞務服務的活動。輔助生產所發生的費用要通過'輔助生產'賬户歸集與分配。

(一)輔助生產費用的歸集

輔助生產部門發生的各項生產費用,先在'輔助生產'賬户歸集,月終再按一定方法計入各成本計算對象中。

(二)輔助生產費用的分配

對於輔助生產部門歸集的輔助生產費用,月末按受益項目可採用'交叉分配法'、'直接分配法'等方法進行分配。

第九章間接費用的歸集與分配

十九、工程成本中的間接費用是指公司所屬的直接組織生產活動的施工管理機構,如工程處等所發生的施工管理費。一般包括:施工管理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及獎金、職工福利費;行政管理用固定資產折舊費及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的攤銷;取暖費、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財產保險費、檢驗試驗費、工程保修費、勞動保護費、排污費等。

間接費用發生時,先在'工程施工——間接費用'賬户歸集,月末再按有關工程人工費或直接費用的比例等進行分配,記入各工程成本中。分配的計算公式如下:

間接費用分配率=[本月發生的施工間接費用÷各工程發生的人工費(或直接費用)之和]×100%

某項工程應分配的間接費用=間接費用分配率×該項工程本月實際發生的人工費(或直接費用)

根據以上程序的計算與分配,就可以求出某一成本計算對象本期發生的全部費用。

第十章已完工程實際成本的確定

二十、為了分期確定損益,在有未完工程的情況下,需要將按照成本計算對象歸集的施工費用,在已完工程和未完工程之間劃分。其平?公式如下:

已完工程實際成本=月初未完施工實際成本+本月發生全部施工費用—月末未完施工實際成本

計算本期已完工程成本的關鍵是確定期末未完施工成本。通常有如下兩個情況:

(一)期末未完施工在全月工作量中所佔的比重較小,且未完施工的實際成本不易求得。這種情況下,可以把期末未完施工的預算成本視同其實際成本,期末未完施工的預算成本可按如下方法確定:

1.估量法:即'約當產量法',是根據在施工現場盤點後確定的未完施工實物量,經過估計,將其摺合成相當於已完工程實物量,然後乘以該分部分項工程的預算單價。公式如下:

月末未完施工的預算成本=月末未完施工摺合成已完工程實物量×該分部分項工程預算單價

2.估價法:是先確定分部分項工程內各工序耗用的直接費用佔整個預算單價的百分比,用以計算出每個工序的單價,然後乘以未完施工各工序的完成量,以確定未完施工的預算成本。其計算公式如下:

某工序單價=分部分項工程預算單價×該工序耗用直接費用佔預算單價的百分比

期末未完施工預算成本=∑(未完工程中某工序完成量×該工序單價)

(二)如期末未完施工在當月工作量中所佔的比重較大,應選擇本期已完工程的預算成本與期末未完工程的預算成本作為標準,分配實際生產費用。公式如下:

某工程本期未完工程實際成本=[(該工程期初未完施工成本+該工程本期發生的生產費用)÷(該工程本期已完工程預算成本+該工程期末未完工程預算成本)]×該工程本月未完工程預算成本

第十一章竣工工程成本決算

二十一、對於已竣工的工程,應編制'竣工成本決算'。

(一)竣工成本決算編制的程序

1.工程竣工後,應及時編制'工程竣工結算書',確定該項工程的全部預算成本和預算總造價,以便與建設單位進行工程價款的最終結算。

2.對工程剩餘材料進行盤點,分別填制'退料單'或'殘料交庫單',辦理退庫手續,衝減工程成本。

3.檢查各項費用是否全部記入竣工工程的工程成本卡'。既需防止多記、重記或錯記,又要避免漏記或轉移,保證竣工工程實際成本準確無誤。

(二)竣工成本決算的填制方法

1.從各單位工程的工程價款結算單'上按照預算成本的計算方法,逐一計算各單位工程的預算總成本及分項預算成本,並填入表中對應項目內。

2.根據預算成本數和實際成本數,分項計算成本降低額、降低率。

3.從竣工工程分項工程預算表上彙總計算竣工工程的預算耗量,從有關原始記錄中彙總計算工、料、機的實際耗量,並填入對應項目中。

4.項目竣工時,應先填各單位工程'竣工成本決算',然後根據所有單位工程竣工決算彙總填制項目竣工總決算。

竣工工程成本決算一般應一式若干份,其中一份連同竣工工程的工程結算書等資料一起保存,建立竣工工程技術經濟檔案,備日後查閲。

第十二章期間費用的核算

二十二、期間費用是指不能直接歸屬於某個特定項目的費用。它容易確定發生的期間,但難以判別所應歸屬的項目,因而在發生的當期便從當期損益中扣除。期間費用包括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營業費用。

二十三、管理費用

管理費用是指公司行政管理部門為管理和組織經營活動的各項費用,包括公司經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勞動保險費,待業保險費,董事會費,諮詢費,審計費、訴訟費、排污費、綠化費、税金、土地使用費,土地損失補償費,技術轉讓費,技術開發費,無形資產攤銷,業務招待費,壞帳損失,存貨盤虧、毀損和報廢(減盤盈)以及其他管理費用。

二十四、財務費用

財務費用是指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公司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匯兑淨損失、調劑外匯手續費、金融機構手續費以及籌資發生的其他財務費用等。

二十五、營業費用

營業費用是指公司在市場開發等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如廣告費、展覽費等等。

第十三章附則

二十六、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擬訂,報總經理辦公會批准後執行,其解釋、修改權歸總經理辦公會。

費用管理制度 篇7

職責分工:

集團財務中心、各財務部負責差旅費備用金、差旅費用的審核、報銷和賬務處理等工作。所有費用報銷必須經過財務部門審核,董事局主席特批除外。

差旅費借支和報銷標準:

1、如需要辦理差旅費借支,出差人員憑審批後的《員工出差單》到財務部辦理借支手續,借支差旅費標準如下:

1.1交通費:往返行程之路費

1.2住宿費:預計行程天數x住宿標準

1.3伙食費:預計行程天數x伙食標準

2、公司因公出差人員的差旅費報銷標準分為住宿費、交通費和伙食補助三部分,出差完畢,由財務人員按不同的情況、不同的標準給予核銷,參見差旅費報銷標準。

差旅費用管理規定:

1、員工因公出差發生的差旅費按職務根據差旅費報銷標準據實報銷,超過其待遇標準的,超過部分自理。

2、因公出差人員須按職務等級標準乘坐車、船、飛機,職務以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發文任命為準。特殊須跨級乘坐車、船、飛機的,報副總裁以上領導另行批准。外地公司報各公司一把手批准。

3、報銷時,出差人員必須提供出差期間真實的、有效的發票,不含出租的士票。如因特殊情況需報出租車票,則必須在每張出租車票的背面説明原因並由董事局領導審批。

4、員工因公出差報銷伙食費,必須憑票在標準內據實報銷,如果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伙食補助按規定每人每天50元。如在出差期間經公司領導批准報銷業務招待費,則不能報銷當期的出差伙食補助。

5、差旅費報銷時,天數以實際住勤天數為準。

6、員工借出差之便就近探親的,須經集團公司副總裁以上領導批准,繞道費用全額自理。

7、境外出差的費用報銷如果超出標準,由集團董事局主席或其授權的領導審批。

8、省內出差如果當天來回,原則上只報銷來回路費。如果出差時間超過一天的,則報銷標準參照一般地區執行。

9、為統一管理,各地的誤餐補助每天不得超出15元,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算,如有員工飯堂的直接補助到飯堂。

10、因公出差人員須於出差回來十五日內到財務報銷。若有借款且逾期不報銷者,扣發其當月工資。

費用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條 為了建立我礦安全生產設施長效投入機制,加強煤炭生產安全費用的提取和使用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的安全費用,是指按原煤實際產量從成本中提取,專門用於礦上安全生產設施投入的資金。

第三條 我礦安全費用提取標準為15元/噸。

第四條 安全費用提取標準不得隨意改動。

第五條 安全費用必須是專户貯存、專款專用。

第六條 安全費用的具體使用範圍是:

1、礦井主要通風設施的更新改造支出。

2、完善和改造礦井瓦斯監測系統與抽放系統。

3、完善和改造礦井綜合防治煤與瓦斯突出支出。

4、完善和改造礦井防滅火支出。

5、完善和改造礦井防治水支出。

6、完善和改造礦井機電設備的安全防護設施支出。

7、完善和改造礦井供配電系統的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

8、完善和改造礦井運輸系統的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

9、完善和改造礦井綜合防塵系統支出。

10、隱患排查自查自改治理、舉報、獎懲經費列支。

11、其他與煤礦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七條 提取的安全費用在繳納所得税前列支。

第八條 年度終了,煤礦將安全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情況報上級單位備案,接受監督。

X煤礦

XX年

費用管理制度 篇9

第1條 出差標準規定

(1)出差費用標準:實行限額標準內實報實銷,具體標準見表3-1。

(2)遠途出差如利用夜間(午後9時以後,午前6時以前)車次,住宿費減半支給。

(3)出差時的招待費用,確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時,各企業、部門要根據不同客户和人數,本着既節約又能辦好事的原則,對單筆支出超過500元以上的招待費必須先請示部門經理;超過1000元以上的招待費必須先請示總經理同意,報銷時按財務相關規定報銷。

(4)隨同高層人員出行的普通員工,食宿隨高層人員。

(5)如因工作需要超出標準,需在《出差申請單》上列明原因。

第2條 出差人員如申請出差費用借款,需填寫出《出差費用申請表》由經辦人簽字,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後,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借款。

第3條 出差人員返回企業後,5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賬。填寫《報銷申請單》,並將原始發票粘在所附憑單上,由經辦人簽字,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後,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報銷。

第4條 業務招待費報銷,須填寫《支出憑單》,所附單據必須有税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列明企業抬頭,數字清晰,先由經辦人簽名,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後,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報銷。超審批金額外的業務招待費,一般不予開支。

費用管理制度 篇10

一、 總經理及高層管理人員:省會城市及直轄市每日的標準範圍為人民幣300元,

二、中層管理人員及普通員工標準範圍為人民幣180元,根據實際情況不能超出標準的10%,若超出此範圍均由個人承擔。

企業人員在本地辦事,中午不能及時回廠者給予補助午餐費10元,超出部分由個人負擔。

本地出差人員每人每次補助餐費二十元。(本企業出差兩市之間,除去往返間的餐補其它天數不在餐補之內)且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擔。人員異地出差給予三餐補助費用,補助標準如下:省會城市及直轄市高層人員每日補助人民幣80元,中層人員每日補助人民幣60元,普通員工為人民幣40元,

出差期間的因工作需要招待客户的費用根據實際情況審核後實報實銷另計。

員工、部門主管、管理者出差根據出差城市的距離決定出乘用具,(注:基本情況以火車為主,視情況申請乘坐硬卧和公路車)如有特殊原因需要乘坐飛機經濟艙的員工應經總經理批准,未按規定執行者,超標部分,將自行承擔。員工出差結束後須在到工作崗位的三個工作日內,持交通費有效憑證按財務相關報銷管理履行報銷手續,若因個人原因延誤報銷,公司將不予受理報銷事宜,所有費用員工自行承擔。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而延長出差時限時,出差員工須立即向上級領導上報申請;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長出差時限的,出差員工須及時上報上級領導並在出差結束後回到工作崗位後一個工作日內提供相關證明;如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關證明者,公司將不予報銷返程費用。使用公司車輛者不得申領交通費。

因公出差人員憑往返交通票據、住宿費和餐飲費憑證,可按出差天數領取出差補助如果出差中有企業應當承擔費用的宴請情況發生,宴請當次的餐費補助將不再享受。特殊情況行政部安排車輛接送,如無法安排,航空以空航班車為主,如遇特殊原因可乘坐出租車前往機場,前往火車站的'出租車費實報實銷, 在進行報銷時,出示出差申請單,財務部方能給予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