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我們家的貓讀後感(通用15篇)

老舍我們家的貓讀後感 篇1

貓》是一箱寶藏,我發現了一座座金光閃閃的黃金屋;《貓》是一袋零食,我咀嚼出了語言的奇妙;《貓》是一本書,老舍(舒慶春)爺爺用精彩的文筆牽住了我的眼球。

老舍我們家的貓讀後感(通用15篇)

“我喜歡《貓》!”當我翻到最後一頁時,我不住地感歎。

《貓》裏面記錄了老舍爺爺用不同的語言、方法寫出來的不同文章。有記事類,有寫景類,有語言類……讓我大飽眼福。我記得十分清楚,有篇文章寫道倆孩子把父母口中的“幽默”當成了“油抹”,拿出顏色抹在臉蛋上,體會“幽默”的感覺。在這裏,老舍爺爺用了千萬種語言合製成了這篇輕鬆幽默的文章,真讓我捧腹大笑。

《貓》這本書還真是神奇,無形之中我掌握了許多寫作方法。原不喜歡寫景,甚至不會描寫的小姑娘,現在已喜歡上了描寫。只要筆一觸到紙,靈感會噴湧不停!閲讀老舍的文章,讓我腦中的小小採蜜本變得飽滿,還知道了各種各樣的語言用在不同的地方效果大不相同。我的作文又爬上了一格台階,這都是因為《貓》!

仔細品味《貓》,我感覺老舍爺爺就在我面前,帶我走向更完美的寫作境界,真是太棒了。

老舍我們家的貓讀後感 篇2

這幾天,我讀了《老舍與〈貓〉》這本書。

這本書的作者是老舍,他原名舒慶春。為什麼叫“慶春”呢?因為老舍小時候家裏窮,缺衣少穿的他快凍死時,大姐把他抱入懷中,讓他活了下來,這一天正好過小年,而且趕上了立春,所以就叫他慶春。

《老舍與〈貓〉》中有許多老舍寫的,被用到課本上的文章,如:《貓》、《母雞》、《趵突泉》、《草原》等。我比較喜歡《趵突泉》。從《趵突泉》這篇文章 中,我瞭解到趵突泉是濟南的三大名勝之一,泉就在城邊不遠,在西門外的橋上便能看見趵突泉流出來的清淺、鮮潔的一溪活水。老舍説假如沒有趵突泉,濟南定會 失去一半的美。趵突泉三個泉口偏西,北邊是條小溪,流向西門。文章還寫了池邊小泉的特點,有的像大魚吐水,有的像一串明珠,有的半天才上來一個水泡,有的 好幾串小碎珠一齊擠上來,比大泉更有趣。

《老舍與〈貓〉》中沒有被用到課文上的作文也很有趣,比如:《馬褲先生》、《駱駝祥子》、《龍鬚溝》、《四世同堂》等。《龍鬚溝》是一篇話劇,《駱駝祥 子》和《四世同堂》都是小説。《馬褲先生》中的馬褲先生的聲音很響,他愛挖鼻孔,老在車廂中叫茶房,令人無法安寧。他還帶了許多行李。即使在睡覺中,他也 會喊茶房,就是沒那麼響。

本書還寫了許多關於老舍的事,拓寬了讀者的視野,比如:老舍的故居,老舍的童年,老舍與相聲的不解之緣,以及以老舍為名的文學獎等等。老舍出生在北京城內 一條窄小的衚衕——“小羊圈”衚衕裏,故居在北京東城區燈市口西街豐富衚衕19號。老舍的故居是典型的北京二進三合小院,大門坐西朝東。老舍先生喜歡花, 在他的小院共有100多種花花草草。《方珍珠》、《龍鬚溝》、《茶館》、《西望長安》等26部着作都是在這裏完成的。故居中的還有很多東西都是後來才收 集回來的。這裏變成了老舍紀念館後,1999年2月老舍紀念館正式開館。

《老舍與〈貓〉》這本書真好看,既包含了老舍的許許多多篇文章,還告訴了我們很多關於老舍的故事。

老舍我們家的貓讀後感 篇3

《貓》是著名作家老舍先生的名作。作者觀察精細獨道、內容充實飽滿、語言生動有趣,在語言表達上有獨到的魅力。他生動細緻,形象逼真地描述了貓長大後的古怪性格和小時候的淘氣可愛。特別是寫貓的古怪性格用了矛盾對比的方法,充分表現了貓的行為令人難以捉摸。在作者的心裏和筆下,家中的貓就像個既可愛又頑皮的孩子,喜愛之情洋溢在字裏行間。

作者用樸實無華而又生動傳神的語言、貼切形象的比喻和擬人化的手法,惟妙惟肖地寫出了貓的種種惹人喜愛的神態舉止,表達了自己對貓的喜愛之情。文章結構嚴謹,條理清晰,以風趣親切,語言通俗曉暢。課文先講大貓的古怪性格,很有特色。文中寫道,它的性格既老實,又貪玩;既貪玩,又盡職;高興時,比誰都温柔可親;不高興時,誰都不搭理。既什麼都怕,又十分勇猛。這一部分,採用總分的結構形式。先説“貓的性格實在有些古怪。”又具體分了三個方面,舉出實例,來具體講貓性格的古怪。講其性格的每一個特點,作者總是能夠舉出一些貓生活中的實例來,使人覺得描寫真實可信。説貓“老實”,文章中用了“的確有時候很乖。”一方面,肯定了貓的老實,另一方面又點出它“有時候”很乖,為下文講貓“古怪”的性格,埋下了伏筆。“成天睡大覺”、“無憂無慮”、“什麼事兒也不過問”,勾勒出了一個乖乖貓的形象,但是,作者筆鋒一轉,講到貓“貪玩”時,“出走一天一夜”、“任憑誰怎麼呼喚,它也不肯回來。”等語句,又把貓描述的過分的貪玩。如此強烈的對比,給讀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隨着作者筆鋒的轉換,我們有了解到了貓的另一層性格,雖然貪玩,但是,它確是一直很盡職的貓。“屏息凝視”、“一連幾個鐘頭”、“非把老鼠等出來不可”,這些語句,又為我們描述了一個盡職的貓。作者三轉筆鋒,貓的老實、貪玩、盡職,看似矛盾的三種性格,在貓的身上完美的結合了起來。 第二方面講大花貓高興和不高興的樣子。先講貓高興時“温柔可親”的樣子。“貓“温柔可親”表現在它會“蹭你的腿”“讓你給它抓癢”“跳上桌來在稿紙上踩印幾朵小梅花”。這説明作者非常喜愛貓,甚至把貓踩髒稿紙留下的腳印都看作“小梅花”。貓“温柔可親”還表現在它會叫各種各樣好聽的聲音,也會“咕嚕咕嚕”地給自己解悶。作者用“豐富多腔”、“長短不一”、“粗細各異”、“變化多端”等幾個詞語來形容貓叫喚的聲音,可以看出作者對貓觀察得非常細緻,也表現了作者對貓的喜愛;它不高興時,卻是誰説多少好話都一聲不出。説貓什麼都怕時的“總想躲起來”,與勇猛時的“就是遇見蛇也幹鬥一鬥”,彼此間,形成了強烈的對比,怎麼能不給讀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呢?在對貓性格的描述中,作者的語言完全不像是在描述一隻貓,而像在描述一個人,一個作者最喜歡的孩子。

小時候的貓更加惹人憐愛。“耍個沒完沒了”、“摔疼了也不哭”、“絕不會責打它”、“生氣勃勃,天真可愛!”這些詞句,哪裏是在描寫一隻貓,分明是在説人嘛!作者抓住了“可愛”、“淘氣”兩個詞,為我們勾勒了小貓的形象。玩線團、玩雞毛、裝桌子、裝門、在花盆裏摔跤、抱着花枝打鞦韆以及所到之處的“枝折花落”,無處不讓人體會到小貓的可愛、淘氣,以及作者對小貓的喜愛之情。

老舍先生寫的《貓》有很多獨到之處,首先是表達了真摯的感情。老舍先生對家裏的貓視同兒女,因此無論是古怪還是淘氣,在他眼裏都是十足的可愛。而且人與貓之間互相信任,和諧相處,創造出一個非常美好的境界。其次是老舍先生平實無雕琢的語言風格。在介紹貓的性格特點時,只是將事實具體地寫出,使貓的形象越來越豐滿,性格越來越鮮明,給讀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老舍我們家的貓讀後感 篇4

富春江裏江水滔滔不絕,我手中捧着一本《史記》,細細品味,感慨萬千……

讀着《史記》,我彷彿回到了那個羣雄逐鹿的年代,回到了那個英雄拼搏,帝王稱霸的崢嶸歲月!我看到了那個頂天立地,身殘志堅的司馬遷,看到了一諾千金的男兒形像。司馬遷用了整整18年的時間,在他60歲時,終於完成了父親司馬談的遺願,寫好了一篇52萬字的史家鉅作———《史記》。

魯迅先生稱讚《史記》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它對我們瞭解中華民族的歷史,有着不可磨滅的作用。它就像一個華麗的舞台,君王、英雄、謀士、刺客等形形色色的人物不斷上台,為我們上演了一幕幕精彩絕倫的故事。

我喜歡的英雄是項羽和勾踐: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川終屬楚;苦心人,天不負,三千越甲可吞吳,卧薪嚐膽。

我欣賞的刺客是專諸、聶政、還有荊軻等人,對君王赤膽忠心,一心為君。就像荊軻臨走時在易水河邊“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不復返。”的悲壯,更有那後來身中八劍卻仍然一心想着太子丹,這就是他們赤膽忠心的表現。

我印象最深的謀士是韓信,從小忍辱負重,念念不忘曾經幫助過自己的人。在他的第一場戰役裏,就以成功告終。他的一生中有明修棧道,暗度陳倉;背水一戰;四面楚歌等戰役,無一失敗。關於韓信的一生有一副極佳的對聯:“生死一知己,存亡兩婦人。”前半句講的是蕭何和韓信的故事,蕭何是韓信一生中的貴人,也可以説斷送了韓信的的一生,成也蕭何敗也蕭何。後半句中的兩婦人,講的是漂母和呂后:漂母就是韓信小時候,給他一飯之恩的老婆婆,呂后就是劉邦的妻子,後來殺害了韓信……

讀了《史記》我敬孔子,畏霸王,頌毛遂,服姜尚,笑幽王,憎紂王,悲韓信,憐李廣。從中我體會到了中華民族歷史文化的博大精深……

老舍我們家的貓讀後感 篇5

“一個人要想成大器,就一定要真才實學!特別是在學習上,我們一定不能華而不實,來不得一點虛假!”這句話爸爸常常掛在嘴邊。

寒假裏的一天,我做完了作業,拿出了我最愛看的一本書——《濫竽充數》,我如飢似渴的讀完了這本書,它教育人們要虛心學習,不能不懂裝懂,這樣才能學到真正的本領。

《濫竽充數》這本書記述了戰國時期,有一個國王叫齊宣王,他特別喜歡聽吹竽,有特別愛講排場,常常召集手下三百人組成的吹竽樂隊,一個叫南郭先生的,他本來並不會吹竽,心想機會已到,不妨到裏面混一混,後來就在齊宣王面前誇耀自己是吹竽高手,懇求加入吹竽隊。齊宣王答應了他的請求,這時,南郭先生美滋滋地走出宮殿,每次他都鼓着腮幫子,捂着竽眼兒,搖頭晃腦,裝腔作勢地混進隊伍。他混了一次又一次得到了一次又一次的獎賞,自以為聰明而得意洋洋。過了幾年,齊宣王死了,他的兒子齊湣王繼承了王位,齊湣王與齊宣王不同,他不喜歡大家一起吹竽,卻喜歡一個一個吹竽。南郭先生聽見這個消息,只好逃之夭夭……

《濫竽充數》這個故事好似就是對我們的真實寫照。記得在上學期考試前夕,老師一再告訴我們要腳踏實地,平時要多讀、多寫、多背,才能真正掌握書中要點,考試起來迎刃而解,可在幾次的背課文上,我都是“分鐘熱度”,剛背了幾大段就膩了,書就丟在一邊,玩得忘乎所以,當老師要全班同學一起背時,我就裝模作樣,胡背一通,就這樣一次次矇混過關,自欺欺人,結果在期會考試中,由於課文不熟,就錯在填寫課文句子上,而沒有獲得優良的成績,使我懊悔至極!

《濫竽充數》這個故事讓我明白:如果人人都像南郭先生,便會被社會一個一個的淘汰!就讓我們以南郭先生為例,不要做一個濫竽充數的人!!!

老舍我們家的貓讀後感 篇6

這個寒假,我讀了著名科學家史蒂夫霍金的《時間簡史》。

讀完了全書之後,我腦中一直縈繞着許多問題。宇宙到底有沒有過大爆炸?宇宙到底是否曾經是一個無限小的點?宇宙到底是不是在無限的膨脹還是最後會坍縮?宇宙是無限的還是有盡頭?到底廣義相對論正不正確?人類能否發明出時光機回到過去或是來到未來?人類最遠能到達宇宙的什麼地方?黑洞到底是什麼樣的?物質的最小部分又是什麼?……

可能這一切一切的問題,你或許現在就能給出一個“滿意”的答案,可是誰又能知道,你給出的答案或許就像是從比薩斜塔上落下的那兩個不等重的鐵球不同時落地的“真理”呢 可能僅僅在當時的情境下被人們所認可,但是隨着科技的發展和人類的進步,將會有更多的伽利略站出來,告訴你不是這樣的;也會有更多的哈勃望遠鏡向你展示,原來宇宙真的並不像你想象中的那樣,此時你可能會有所迷惑,到底什麼才是真理,沒有人能給你一個滿意的答案,一切都要交給時間。

最後,從這本著作中,我深深的瞭解到科學上的很多重大的進展都是許多偉大的科學家們不盲目的追隨權威,而是有自己的思想和見解,有時甚至冒着生命的危險才,提出的理論。首先我們應該慶幸自己趕上了這樣一個好的時代,有這樣好的環境來學習,拓展自己的知識,開闊自己的眼界,培養自己的能力。其次我們應該充分利用這樣的條件來努力學習,在學習方面我們也不應該盲目聽從課本上的條條框框,而是應該帶着自己的思想,自己的見解。我們也應該多多向老師請教,畢竟老師的知識和閲歷還更加豐富的。同時在校學習的期間我們也應該逐步的走進社會,感受社會,瞭解社會,這也能更真切地給我們有競爭的意識,培養自己多方面思考問題的能力,亦即創新思維的培養。

身體的不幸讓霍金體會到了地獄般的煎熬,然而他卻以孜孜不倦的科學精神在自己的地域中締造了人類的天堂,這是不幸中的大幸,正如霍金本人自述:“幸虧我選擇了理論物理學,因為研究它用頭腦足矣。”這正證明了約翰·彌樂頓的名言:“頭腦是他自己的住所,他在其中可製造地獄的天空,也可製造天堂的地獄。”

讓我們記住霍金和他的《時間簡史》,更讓我們銘記自己內心深處的感悟。

老舍我們家的貓讀後感 篇7

愉快的寒假生活開始啦,假期裏我讀了一本國際大獎小説外公是棵櫻桃樹,這本書是意大利作家安琪拉那涅第寫的,它構思新穎,內容豐富,品味出眾,是我們青少年讀者的良師益友。

這本書主要講的是外公和男孩託尼諾的故事,託尼諾是一個普通的男孩,他天真可愛,活潑好動,勇敢堅強,還是一個善解人意的孩子。與其他人不同的是,他有一個不平凡的外公。託尼諾還具有豐富的想象力且善於觀察和思考。在他外公的悉心教導下,他學會了聽櫻桃樹的呼吸聲、蜜蜂吸飽花蜜的嗡嗡聲……外公還教託尼諾如何與動物相處。託尼諾看是一個普通的孩子,但他卻很堅強勇敢。隨着時間的流逝,外公一天天年邁,有一次,當地政府修路要砍倒他們家櫻桃樹的時候,託尼諾挺身而出成了捍衞櫻桃樹的小英雄。

讀了這本書後我不僅喜歡書中託尼諾的勇敢、堅強,還喜歡充滿智慧的外公,他嚮往自由寧靜的生活,不顧託尼諾媽媽的反對,搬離城市而住在鄉村,住在鄉村他就和能他心愛的動植物們在一起,過着簡單的生活。我希望將來有一天也能有這樣一種美好自由無拘無束的生活。

老舍我們家的貓讀後感 篇8

用了很長時間讀完了史蒂芬?霍金的《時間簡史》。

這本書是霍金的非常著名的宇宙學著作,涉及了人類對宇宙研究的歷史以及寫作當時宇宙學最新的前沿性問題。它被翻譯成了40多種語言,銷了1000多萬冊,被稱作是國際出版史的奇觀。我想之所以這麼火,那是有原因的,因為這麼一部深奧難懂的科學著作,寫得卻極其通俗有趣,貼切生動,像我這種科盲都能讀下去,且能讀完。

當然,我不能説我完全讀得懂,畢竟用於研究宇宙的理論和學説太過“專業性和數學化”。我只能説是讀了,大概瞭解了人類對宇宙本質探索的歷史和進程,粗略知道了人類歷史上有哪些科學家對“宇宙為什麼存在”這個問題作出了哪些巨大貢獻,並由衷地昇華出了一種對這些引領人類理性精神的偉大科學家的膜拜之情。我想,有了這些,這書我就沒白讀。

讀後,我有點兒感想:

其一,一部原本形而上的科學著作都可以被寫得如此淺顯(貌似,但這樣的方法可以擁有相當數量的讀者羣)易懂,接地氣,為什麼我們很多的文學文藝評論卻搞得晦澀拗口,讓人感到高深莫測,懸在空中?實際上,有些東西有那麼玄嗎?

其二,我的數理化基礎太差,以至影響到我閲讀這類書的效果。不錯,我喜歡讀書,具備一定的閲讀能力,我能讀懂每個句子,但卻不能保證我通曉了全篇語義。這真是很遺憾!在閲讀中,我甚至想是否有必要系統地學習一下數理化知識,把小時候學過的撿拾起來,把那個年代沒機會學的補充完備起來。我知道這難以實現。

其三,小時候養成的閲讀習慣閲讀方向會影響到人一生的閲讀興趣。小時候沒有什麼娛樂項目,讀書就是最大的樂趣;那個時候書又少,所以抓到帶字的就看一看。家裏的書,包括哥哥們的語文課本(我的課本已全然是另一副樣子),借來的書,得着就翻翻。記得家裏當時有一本《辭海》分冊,好像是天文地理方面的,已沒有了封面,是我最常翻看的一本書。那時候小,愛幻想,對地上的事兒覺得沒什麼意思,對天上的事兒卻覺得很有興趣。這興趣就一直延續到了現在,涉及到這方面的書喜歡看,涉及到這方面的影像更喜歡看。

可惜,我自然科學方面的基礎太差了!再説一遍:這真的很遺憾!

老舍我們家的貓讀後感 篇9

《遭遇麻辣女孩》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者是滕婧。她是兒童文學作家、兒童閲讀推廣人、家庭教育專家、童立方親子繪本館創辦人。這本書是以歐皮皮為主人公來寫的,這一類的書還有:七天的愛心奇蹟、偷時間的賊、友情怪味豆、不敢想的大問題……

要放暑假了,大家都在計劃暑假裏要幹什麼,有的回老家摸魚,有的在家減肥,而皮皮爸給皮皮報了一個夏令營。放假的第三天,也就是夏令營開始的那天,歐皮皮揹着揹包從家跑到了集合地點,剛開始就成了最後一個,他覺得非常不吉利,就嘮叨着去安老師那裏登記了名單,然後就上了車。可是,在車上也不幸運,遇到了一個叫金格格的‘麻辣女孩’,一路上都在與歐皮皮碰撞、擦火花。當到了‘胡蘿蔔兒草原’時,他們兩個又被分到了一組,從那時開始,皮皮與格格的戰爭正式開始了,輔導員安老師在他們的戰爭中勸戰,不但沒有勸下來,反倒讓他們的戰爭更激烈了,看來他們的戰爭硝煙是不容易被撲滅的,不過,在某天,安老師終於做了和事佬,但是,事情並不是那麼簡單,他們之間還是經常擦起火星。

怎樣才是真正的有禮貌呢?見了老師、長輩要問好,見了老人要讓路,見了有困難的人要幫忙,這就是禮貌。然而,面對不講禮貌的人該怎麼辦呢?不用理他繼續你的事。禮貌與人,就像人是魚,禮貌是水,魚兒始終離不開水。

老舍我們家的貓讀後感 篇10

早晨,涼風習習,外面的鳥兒正在婉轉的歌唱,我手捧一本書,正聚精會神地看着,在裏面自由的奔跑,突然,我看見了一家子雪豹的生活。

本書的女主角阿燦霞,在一次狩獵中失去了配偶,它膝下有四隻幼豹:白老大,銀老二,花老三,麻老四,二雄二雌,阿燦霞成了單身媽媽。直到它遇到了豹羣中的佼佼者——花月亮,為了讓阿燦霞繁衍它花月亮的後代,它殘忍的咬殺了麻老四,阿燦霞果斷放棄了花月亮這個惡魔。它又遇到了豹羣中的窩囊廢——泥雪滾,泥雪滾身體嬴弱,這隻從未感受過家庭温暖的雪豹,選擇成為三隻幼豹的繼父。狂風驟雨中,它用它骨瘦如柴的身子將銀老二護在腹下,自己卻淋着傾盆大雨;兇險沼澤裏,它毅然跳進泥潭將白老大托出水面,全然不顧自己的安危;花老三餓得奄奄一息時,它鋌而走險到豺羣捕獵幼豺,九死一生。它衰老又醜陋,平凡又瘦弱,卻擁有一顆金子般的心,本以為經歷過無數困難,就可以擺脱繼父豹的命運,然而等待它的,卻是命運的另一次捉弄——阿燦霞雖與它在一起,但阿彩霞肚子裏蠕動的小生命,卻是身強力壯的花月亮的後代,可憐的泥雪滾只能做永遠的繼父豹。

讀了這本書,我的眼淚像斷線的珠子一樣落下來:泥雪滾為三隻幼豹付出了無限的愛,它盡心盡力的幫阿燦霞撫養了三隻幼豹,泥雪滾雖然沒有什麼才華,可它卻擁有人世間最偉大的力量——愛!它用愛創造了奇蹟!我們在生活中多付出一點愛,關心關愛身邊的每一個人,我相信,充滿愛的世界會更加美好!

老舍我們家的貓讀後感 篇11

《論語心得》主要講述的,就是于丹對於孔子的《論語》的感悟。內容分別有:天地人之道、心靈之道、處世之道、君子之道、交友之道、理想之道和人生之道。孔子一生最看重的,就是“恕”、“仁”與“智”。然而,快樂也悄悄地隱藏在這三個字中。

“恕”,寬恕他人的錯誤行為,機能體現出自己博大的胸懷,又能感受到在寬恕了別人之後,心中的那份愉悦和清爽。孔子説:“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曾經有過這樣的一個故事:一對夫婦的兒子因車禍而身亡,但是,肇事司機撞人後立刻駕車逃跑了,抓不到他。夫婦倆悲痛欲絕,有人問:“你們恨那個撞死你們兒子的司機嗎?”夫婦倆説:“不恨。相信他也不是故意的,要恨,只能恨兒子命不好。”這一信息傳到了司機的耳中,司機倍感羞愧,便到公安局自首了。由此可見,寬恕的力量多麼強大!

“仁”,愛一個人能夠使那個人的心中充滿。孔子説:“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能近取譬,可謂人之方也已。”能夠從小事做起,推己及人,這就是實踐仁義的方法。關愛別人,就是仁,所以,我們應該儘自己的能力去幫助一些需要我們幫助的人。

“智”,瞭解別人叫做“智”。我們應該做一個充分了解他人的人,孔子説:“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雖然這句話是關於道德修養的,但是也讓我們知道,瞭解他人是很重要的。當我們認識了他人,且能夠知道他(她)需要的是什麼,我相信,我們一定能夠感受到快樂。

“恕”、“仁”和“智”,三個字集中在一起就構成了一個美好的人了。“予人玫瑰,手有餘香”,給予比獲取更能使我們的心中充滿幸福和快樂。人人都希望過上幸福快樂的生活,而幸福快樂知識一種感覺,與貧富無關,同內心相連。

其實,快樂就生活在我們的心中。我們的心覺得快樂,那麼我們就快樂;心不覺得快樂,那麼我們就不快樂。快樂是一種信念,我們要相信快樂一直在我們身邊,讓快樂永遠生活在我們的心中。

老舍我們家的貓讀後感 篇12

“兒童散學歸來早,忙趁東風放紙鳶”童年時是那麼美好,讓人回味無窮。

蕭紅的童年是很幸福的。她一生最快樂的時光就是在祖父的園子裏度過的。和藹可親的祖父對她傾注了所有的愛心,使擁有一個無憂無慮的童年。

蕭紅的一生很坎坷。幼年失去母親,18歲失去了最愛她的爺爺,而在23歲被迫離家。可憐的她在32歲時與第三任丈夫前往香港時不幸與世長辭。

當讀了這些,我再去回味《祖父的園子》時。我的心不再心潮澎湃,那麼歡快了,而是一絲一絲的哀傷湧上了心頭。童年時的她,是那麼自由自在,是那麼天真爛漫,是那麼的頑皮可愛。在祖父的園子裏瞎鬧,將穀穗當成狗尾草割,將種在坑裏的白菜種子踢飛……學祖父戴帽子,學祖父拔草,學祖父鏟地。她是那麼天真無邪,對一切事物都充滿新鮮與好奇!

每每讀上一次,我又有了新的收穫,新的回憶。小時候我在鄉下田園裏追趕蝴蝶的趣事,七歲時被小狗追着跑跌倒的慘事,八歲時在補習班被小朋友欺負的怒事,都深深鉻在了我的心中。我愛我的'童年,愛它的美好,愛它的真實,愛它留給我種.種深刻的印象。

“兒童急走追黃蝶,飛入菜花無處尋”每每讀起這句詩時,往往總會勾起我童年的邊邊角角,這將永遠是一幢最美的童年畫,它呈現的有背景美嗎?不,孩子的天真,幼稚才是打動人心的根本。真是“童年忙去不留聲,點點滴滴心中覓”啊!

老舍我們家的貓讀後感 篇13

布恩地亞家族一家七代人奇幻而悽慘的故事發生在這個八月多雨的小鎮上。馬孔多從興建、發展、鼎盛,直至消亡,家族從多麼透明的最初抑或多麼神祕的洪荒,經歷無數慘烈的戰亂殺戮,遭受舛駁的摧殘與變遷,如蚍蜉撼樹頑抗命運的猖狂,步履維艱地推動歷史的車輪向前進。時光對他們來説彷彿不存在,時間像不停地原地打轉,然而時間無所不在,就像無所不在的孤獨,孤獨無法對抗時間。布恩地亞家族終究走向滅亡,馬孔多從地球上永遠的消失了。

布恩地亞家族從祖輩開始無一不將自己封閉在孤獨的堡壘中,抱着與世隔絕的孤獨至死不渝。夫妻之間、父子之間、母女之間、兄弟姐妹之間,所有人與人的情感中,有憐惘,有同情,有愧疚,有妒恨,卻偏偏沒有愛,所有感情被埋在了深不見底的最深處,沒有表述,沒有出路。他們帶着整個家族特有的,唯一不會被認錯的孤獨神情,被這場可怕的“瘟疫”侵蝕,噬啃,瀰漫全身,糾纏至死。於是,他們選擇用自己的方式排遣(實際上是保持)自己的孤獨:奧雷里亞諾上校周而復始的製作他的小金魚,做了化掉,化了再做;阿瑪蘭塔為自己織裹屍布,日織夜拆;雷蓓卡封鎖門窗,把自己關在房子中直至死亡;俏姑娘雷梅苔絲每天在浴室裏整小時整小時地消磨時間······我從他們致命卻視之如命的孤獨中,體會到一種因為不能掌控自身命運而產生的冷漠、絕望和疏離感。如西亞·馬爾克斯説:“孤獨的反義詞是團結。”於是不是追懷過去就是沉浸在自我的世界中無法自拔的他們,周而復始地做着機械勞作,痴迷於毫無意義的事情中的他們終究註定被愚昧與落後侵蝕,在麻木冰冷的注視下帶着孤獨走入墳墓。不懂得愛的人是多麼可悲。

又如同胡亞羅斯詩中所述:“時間,是永恆所擁有的一種看守我們的方式,永恆的想像無邊無際。因此,並不會令人驚訝的是,為了加倍看管好我們,永恆有時會呈現出它自己的形態。”孤獨,便是永恆最好的形態。孤獨,確是一種境界。如此説來,布恩地亞家族無疑是偉大的、脱俗超羣的。奧雷里亞諾便是我最崇敬與喜愛的人物。他是一位起義領導者,發動過三十二次武裝起義,三十二次都失敗了;他躲過了十四次暗殺、七十三次埋伏和一次行刑隊的槍決;他跟十七個女人生了十七個兒子,但一夜之間十六個被暗殺。在那些年裏,他九死一生,顛沛流離,馳騁沙場,一門心思為勝利拋頭顱灑熱血。然而熱血與激情驟然冷卻的那一瞬間,他驚恐地發現,讓他為之赴湯蹈火、不顧一切的,根本不是什麼革命勝利、政治情懷,他是為了高傲在打仗——為了在誰眼裏都不值一提的虛榮而戰,甚至差點為之“犧牲”。他如此的憎恨軍人跟他們打了那麼多年仗,到頭來還是成為了同他們一樣的人。人生沒有比這更卑賤的理想了,一切都沒有意義,人生是沒有意義的代名詞。奧雷里亞諾上校在得到了萬千人民的擁護、臣服與崇愛時,不顧一切地想要放棄與瞭解這一切,回到與家族其他成員一樣的、與世隔絕的孤獨堡壘中。其實他實際上是在與詛咒般的家族命運作戰,為了擺脱宿命的擺弄,拿起槍桿成為了獨行俠。然而這些年來刀光血影的殘酷使他漸漸瘋狂迷失,卻偏偏是孤獨拯救了他。最終,奧雷里亞諾心甘情願的被孤獨征服,放下了一切榮譽、成就與聲望,將自己關在屋裏,日復一日地製作小金魚,直至死去。他極具奇幻色彩的一生,從勇敢決絕地站出來發起戰爭,到超脱釋然放下一切,好像從始至終的一切都毫無意義,一無所獲。這就是奧雷里亞諾的偉大之處,除了孤獨一無所有的他,從來都沒有向命運低頭,不曾認輸,永不屈服。

關於奧雷里亞諾的愛情,是悲傷而悽美的。他愛的是一個天使般的女子——雷梅苔絲,並且一生只愛了她一個人,只可惜他不懂愛。當雷梅苔絲去世的幾十年後,奧雷里亞諾冷漠地將雷梅苔絲生前的物品燒掉時,當他的母親説他鐵石心腸,看透他是一個沒有愛的能力的人時,我特別想哭。他曾經是那麼幸福,曾有一個女子為他成長,為他改變,愛他敬他,並從未質疑過他的愛,曾有一個人,愛他如生命。在他面對行刑隊槍決時,當他胸口被子彈打中時,當他與世隔絕製作小金魚時,有沒有想起過曾在他製作小金魚時會為他送一杯不放糖的咖啡的女子。

我至今銘記的是與奧雷里亞諾並肩作戰的馬爾克斯在被心愛的女人拒絕時給奧雷里亞諾發的一份電報:奧雷里亞諾,馬孔多在下雨。

老舍我們家的貓讀後感 篇14

這是我讀的第一本毛姆的小説,也是他最著名的作品之一。前面一小半花了我快兩星期的功夫,每天睡前看一段;後面一半卻在兩個晚上就看完了。毛姆確實是講故事的高手,他羅嗦了小半本書,前面還寫得跟論文似的,當你快沒有興趣的時候,突然來了個轉變,發生了大事,於是你一路飛快地看了下去,還激動得不行。

讀完全書,我也沒發現哪裏提到月亮,哪裏又提到六便士,不知道他為什麼起這麼個名,也許只是個名吧。實際上我對毛姆基本是隻知道名字,剛才Google了一下才看了他的生平。又有説法説這本小説是以畫家高更的生平為基礎的,於是我又Google了一下高更,發現完全不是那麼回事,雖然高更確實落魄過,確實跑到過塔希提島,也確實畫了很多原始生活的畫。但小説本身確實和高更關係不是很大,沒有高更這個人也完全沒有關係,倒是毛姆在那裏自言自語,自得其樂。

先説一下大概的故事。作家先講了番某畫家如何如何優秀,他的畫如何熱賣,他的家人如何八卦等等。然後就講“我”在倫敦,混一些文學類的日子過,認識一些人,其中一位是個證券經紀人的老婆,她自己不寫,但熱愛文學及文學男女青年,於是經常請他們吃飯。偶爾遇到她的丈夫,發現就是個標準的老實的職員類型的中年人,也不説話。然後他們去度假。這已經是小半本書了。

當我正要看不下去的時候,突然間,這位老實的事業小成的職業中年突然跑掉了,拋棄了家庭,金錢,職業,什麼都不要,跑去了巴黎。然後這位妻子就講作家幫忙去巴黎找他。這位中年男子已經變了個人,完全不講情理,對家庭社會這一套完全失去了興趣,也完全不認為自己所為有什麼不妥。他全部身心都在畫畫上,自稱感受到了召喚,整個人受到某種力量的支使,而不再是他自己了。

雖然“我”不認為他畫得如何,另外一位二流畫家卻認為他畫得很好,不世之作,於是老是借他錢,幫助他,他快病死了還請他到家裏去養病。此人養病期間勾搭上人家二流畫家的老婆,二流畫家自己只好離家出走。三個月過去,突然間,二流畫家的老婆自殺了,而他仍然沒有任何表示,只是留下了一幅以這位可憐的女子為模特的畫,二流畫家深為拜服。他還明説,這位女子他根本不愛,只是需要一位模特,畫完了,就沒用了。

後來他請“我”去看了三十來張畫,“我”感受到他在其中的掙扎。然後數年間沒有消息。後來他就成了名,死在塔希提島上了。於是“我”就到這個地方,採訪了一些人,瞭解到他在這個島上的生活。他同土著女子結婚,生了孩子,住在茂密的叢林裏,一直畫畫,後來生了麻風病,於是死掉了。

從這位畫家,書裏叫斯德里克蘭德的,出走巴黎並以一幅毫無人性的態度出現開始,毛姆實際上已經取代了傳説的高更,不管高更自己是否真的經歷過這個心靈歷程,我想毛姆是經歷過的,他把這些想法全寫了出來。

一開始的思路是人生沒有意義,你必須儘可能活得有意義些。為此故,你可以犧牲你自己,這許多人可以做到,你可以犧牲其他人,這隻有極少數人可以做到。書中畫家表現得對這個問題完全沒有概念,他已經根本不想這個問題,他自己的身體沒有關係,別人的身體也一樣沒有關係,一切只為了他的畫畫。

其次這個意義到底是什麼,一個人怎麼去探究它,如果能有所感悟又如何表現它?上面提到的“我”看出他在掙扎,便是在此處掙扎。這位斯德里克蘭德已經有所感悟,並且在他的畫上有所表現,但畫風仍然不統一,沒有一個完善的思路,也就是他還不知道如何精確地表達這種突破,以及他是否可能去表達這些,以及是否他根本就沒有能力去表達。

到後來在塔希島上,毛姆開始轉向思考如何生活去達成這個意義,以及是否一定要走這種六親不認的道路。他舉了一位正要獲得提升的外科醫生的例子,他在亞歷山大城突然覺得像回了家,於是放棄一切,住在埃及當一名低下的海關檢疫員,但也從來不後悔,感覺自己活得很好;又有一位農民,他在太平洋小島上開闢了自己的農場,蓋了自己的房子,生了孩子,只等着自己兒子長大接班,他也很快樂。

在前面,毛姆講究的是突破人性的枷鎖,似乎只要突破這些後天的束縛,人就得獲得生活的自由;但我感覺到在後面毛姆自己突然對這個結論變得不自信起來,轉而描述了其他一些只是聽從內心召喚但並不反駁人性的例子。而在此之前的巴黎段落裏,作家甚至借畫家之口説了許多對女性甚為不恭的話,似乎女性都是在把傑出的男人往人性的火坑裏拉,甚至於二流畫家的老婆也是在此舉毫無成功希望的情況下才自殺的。

實際上毛姆在靠戲劇成名後的第一部小説就叫《人生的枷鎖》,這似乎成了他一貫的主題。單就這本小説而言,我不認為他對這個問題解析得很成功,但這仍舊是一本很好的書。

毛姆確實是講故事的好手,其實挺無聊簡單的事也被他講得高潮迭起,沒有什麼曲折的情節也顯得很有內容。説起來大段的內容是他自己在説,既不是故事,也不是背景,夾雜了各種心理哲學社會的描寫,但仍然不失有趣。毛姆生前就極受歡迎,但似乎也因為這個原因,他不受評論家的喜歡,就好像偉大就不能暢銷一樣,而毛姆賣書的錢可以在法國買別墅並住到納粹入侵。但毛姆自己説他是二流作家裏的一等人物,也真是謙虛了,他雖然不一定是最好的,但説是一流應該沒有問題。

老舍我們家的貓讀後感 篇15

剛讀完這本書,我還有點兒喘不過氣來,雖然主人公們一次次轉危為安,但我依然為他們下一刻的安全而擔憂。在一系列圍繞着“法老的詛咒”展開的故事中,我同樣感到恐懼,同樣感到放鬆,同樣感到勇氣湧上心頭,同樣在人物的言語中漸漸明白許多道理。

故事得從3320xx年前講起。那時,埃及法老阿肯那頓遭到圍殺,才知謀殺他的是他的臣子和朋友——埃葉。於是,臨終時,法老發出了詛咒——叛徒將活着,得不到安息,直到有一天,一個死人把他所有的武士喚醒……3320xx年以後,詛咒即將應驗。各個神祗為了實現詛咒或毀滅詛咒都不斷尋找所謂的“死人”——阿頓。也只有阿頓才能完成這個詛咒。最終,詛咒實現,被喚醒的武士們又化為塵埃,雅西爾也如願以償地死去了。

整個故事,我想,多數人讀完後,仍不會相信“木乃伊復活”之類的事——就連我,也覺得這不過只是科幻小説罷了。或許,如大部分人所想,這的確是虛構的。也許,正如文章中説的,神祗們確實因人們的信仰而存在;而埃及,也的確是我們難以真正步入的一個國度,那樣神祕。

也許當你聽到法老的詛咒這個書名時,不禁會問,那一本法老的詛咒啊?的確,有很多關於法老的叢書,但我不得不説這一本是我看過最精彩的一本書了。

主人公叫阿頓,是古埃及太陽神的意思,他的使命就是實現阿肯那頓法老對殺他的兇手埃葉的詛咒,詛咒是這樣的“你將不會死,在三千年後有一個死人把我的武士喚醒,那個時候你才能夠死去……”阿頓經歷了荷拉斯,奧西里斯眾神的追擊,每次都死裏逃生,他的守護天使叫薩沙,可以説每次都是她千鈞一髮之際救了他。最吸引我的是那兩隻寵物,兩隻擁有古埃及神靈名字的寵物,阿努比斯,一直又大又黑的短毛獵犬和巴斯苔特一隻小貓咪。整個故事扣人心絃,讓人心肌梗塞,好書!

想着這,我忽然為自己找到了一個解釋:一個事物,當人們還懷念着他時,他不也就活在了人們的心裏麼?

當然,當我們隨文字來到帝王谷中那座巨大的金字塔形洞穴時,發現那是怎樣的荒涼衰敗,又隨阿頓回想起這裏曾經的富麗堂皇、珠光寶氣,也深深明白——一切曾生成的東西,終有一天要消逝。這或許是一個永恆不變的自然法則。而人們心中的,則是一種同樣存在的物質——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