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士塔讀書心得(精選5篇)

道士塔讀書心得 篇1

王道士為了一己私利忘情的賣掉了祖國的珍寶,換來的只不過是幾塊銀元,幾件他國的使者隨身攜帶的商品而以,他賣掉了在他的眼中,對他而言的瓶瓶罐罐,他賣掉而不僅僅是這些,他不知道這些文化古物對自己的國家產生了多大的影響,還有祖國的將近一半的歷史。

道士塔讀書心得(精選5篇)

王道士,這個人物雖不是名垂青史,但他卻留在了作者心中,留在了世人心中,他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而不顧後果的成為了遺臭萬年的千古罪人。他只是個沒有接受過教育,沒有文化的人。如果王道士是一個腹中充滿着知識的人的話,他也會仔細的去鑑賞這些在人們心中所謂的古董,也不會犯下這個令世人唾棄的千古罪名。 然而他只是個穿着土布棉衣,目光呆滯,畏畏縮縮的人。

難道只是一個王道士的錯嗎?當地的官員那?那些有文化的人那?當發現那麼多文化遺產時不可能不為之所動容。最後卻聽信別人的讒言,相信一個外國人的話,一車車批發給了西方列強。

八國聯軍侵華後,那些西方大國至今還驕傲的陳列着那些所謂的“戰利品”,那些古代的字畫那些古董,那是老祖宗一代代流傳下來的寶貴財富,卻在別的國家博物館裏。明明是自己家的東西,卻要買門票隔着保安系統去看一眼。這是一種恥辱!

我恨,我恨王道士的無知,恨西方列強的貪婪,恨腐敗的清政府,恨當時愚昧的中國人,把中國最寶貴的文化財富葬送在了那一代!

現在我們能做的是什麼?失去的不可能再回來。我們只能用我們的雙手我們的思想創造新的文化財富,去超越以往,國家富強,可以讓新的“奇蹟”永存我土!

道士塔讀書心得 篇2

《塔克郊外》這本書主要講述的是一隻名叫塔克的小老鼠和一隻名叫亨利的貓咪去幫助他們的好朋友——一隻蟋蟀柴斯特的故事。經歷了重重困難,他們認識了許多新的夥伴,其中有知更鳥——約翰。並展開了新的故事。從中體現了他們的深厚友誼,還有他們團結互助、不離不棄的精神。

書中的人物有很多,但我最喜歡的還是亨利貓了!首先,他是一隻風趣、可愛、自由、惹人喜愛的小貓。從《亨利變家貓》中體現了亨利是一隻特別聰明的貓咪。故事中,亨利竟然聰明得要去當“密探”!因為這樣,他了解一些關於能幫助柴斯特拯救家園的信息。而且,他也沒有“受罪”,反而還在艾倫家“享福”,吃到了他這輩子都少見的美食,亨利很享受這一切。在拯救柴斯特的家園時,也多虧了塔克那機靈的小腦袋。不過,他想得出辦法,也有亨利的一部分。因為多虧了他在艾倫家“探到”情報呢!現在,我對老鼠和貓有了新的看法。不再覺得貓是一種只會撓人的生物,也不再認為老鼠只是好吃懶做的動物。為了保護自己的家園,它們敢於和人類做鬥爭,與身邊的夥伴團結互助!

不過,畢竟故事是編的。這還得多虧了喬治·賽爾登的超乎常人的想象力呀。在他的筆下,小動物變得活靈活現、生動之極。作家之手真是神奇呀!

道士塔讀書心得 篇3

“誒,我跟你講呀,男孩子小時候學習不好又沒關係得咯!長大了之後有衝勁兒,肯定超過女孩子的呀!”外婆又在跟小姐妹打電話了,我一聽就不服氣了,為什麼呢?難道舊社會重男輕女的思想還沒有在人們的腦子裏被消除?一開始,我沒有充分的理由來反駁外婆的觀點是錯誤的,但是自從我看完了《居里夫人》後,我便有了充分的理由,來反駁那些重男輕女,擁有主導思想的人們——

我覺得,重男輕女這只是古時候的一種不科學的想法。但是現在,我們人類已經步入了一個嶄新的21世紀,誰説這21世紀裏的女子就不如男呢?

居里夫人——一個偉大的20世紀女性。她的精神並不亞於男子。她曾經發現過一種世界上很稀有的金屬物質:”鐳“。

這就是一個女子堅強、堅韌、堅持不懈的一顆火熱的心!

瑪麗·居里出生在波蘭的首都華沙的一個貴族家庭,爸爸是華沙中學的副督學,媽媽是一所女子學校的校長,他有三個姐姐,一個哥哥,但自從她出生以後,家裏發生了種種變故,8歲那年,大姐羅莎因染上了傷寒病逝,兩年後,她的媽媽又因肺結核病逝,使年幼的瑪麗沉浸在悲痛之中。畢業以後,在巴黎留學的她認識了另一位和她一樣都是科學系的皮埃爾,和他一同努力發現了放射性元素”鐳“而榮獲諾貝爾物理獎。然而,1920xx年4月19日,皮埃爾因車禍去世,瑪麗只能獨自一人繼續研究。瑪麗將純鐳提煉出來,再度榮獲諾貝爾化學獎。1934年他又因長期受到鐳的照射,得惡性貧血症病倒了,於7月4日與世長辭。

當我看完了居里夫人傳奇的一生時,不由得感到驚歎,她屢次遭遇失去最親的親人的家庭變故,雖然流下了悲痛的眼淚,而堅強卻沒有隨着淚水流露出來,反而不顧自己被世人所唾罵,所拋棄,堅強不因困難而倒下地接替皮埃爾生前的物理講座和大學教授的工作。她還要獨自一人照看自己年幼的兩個女兒,也完全顧不上自己的身體健康,經常因為自己工作在勞累或照看兩女兒而昏倒在地,長時間不醒。她最叫人驚歎的還是她那為科學界做貢獻的精神。堅持不懈,到六七十歲了,還不肯脱下那髒得不成樣的實驗服。

誰説女子不如男?誰説女子無處用?居里夫人讓我懂得了很多:無私地奉獻、默默地付出,這就是全世界女子,共有的特徵!

道士塔讀書心得 篇4

再次翻開餘華的《活着》,一種莫名的感動再次湧上心頭。我不知道作者在寫時是懷着一種什麼樣的心情,但我知道作為一個讀者,在品味這篇敍説一代人歷程時的深切感受!

作者餘華這樣解釋“活着”:活着,在我們中國的語言裏充滿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來自於叫喊,也不是來自於進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賦予我們的責任,去忍受現實給予我們的幸福和苦難、無聊和平庸。

所以《活着》的主人公徐福貴在談到死去的親人的時候,“眼睛裏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傷,還是欣慰。”徐福貴活着,好像就是為了看着身邊的人一個個死去。 死亡構成了福貴一生不間斷的悲劇:兒子有慶死於強制給縣長的女人獻血,女兒鳳霞死於難產大出血,女婿二喜死於建築事故,外孫苦根死於吃豆子撐着了,這些死亡誰也預料不到。只有他的父親、母親和妻子家珍死得尚且自然。

濃縮在福貴身上的無盡苦難看似是命運的戲弄,自從敗家開始,他的命運彷彿是被死神安排着:自己被抓去當壯丁,結果母親因缺少照料而死亡,女兒也缺乏照顧而變成了聾啞人。而他自己不止一次與死亡擦身而過,在戰場上,猶如子彈呼嘯,帶給他種種錐心的痛和可怕。最後士兵們都死了,成千上萬的屍體橫在他面前,只有他和春生倖免遇難。上天終究還是眷顧他的,不忍去觸碰他那顆鮮紅的心,所以他幸運的活着。他從回來之後,由於貧困,家珍積勞成疾而亡。兒子給縣長的女人鮮血,卻被大量抽血而亡……

在這出關於殘亡的戲劇上演之前,他夜以繼日地吃喝嫖賭,在一夜之間由闊少爺變成一文不名的窮光蛋,而他的父親,在親手處理掉所有的田產之後,死於由老宅遷到茅屋的當天。破敗前的少爺不懂得傷心而破敗後的福貴沒資格傷心,因為他已經成了佃農,佃種着曾經屬於自己的五畝田地。他親手埋葬了自己的兒子、女兒、妻子、女婿和年僅7歲的外孫苦根。

他身邊的人一個個死去了,而他卻沒有這種“幸運”,他只能活着,因為這是他的命運,一頭牛在犁完所有該犁的地之前,一個人在挑足他應挑的擔子之前,上天是不會讓他的生命提前逃離的。

從表面上看,這一切好像都只能歸結於命。而事實上,這些悲劇歸根結底來自動盪的社會,不正常的歷史,在這個扭曲的年代裏,在殘酷的歷史面前,貧苦的個體生命註定不會有好的前景,死亡便彷彿應運而生。在那個戰爭的年代,大躍進的年代,福貴是一個象徵,他是貧窮百姓縮影,揹負着諸多的厄運和沉重的歷史悲傷。在那個灰色的年代,創傷充滿了整個社會,歷史把人類所能承受的所有不幸都壓在中國百姓身上,因而他們的生命也才顯得那麼脆弱。

在失去了其他的親人之後,福貴與苦根相依為命,他們共同的心願就是攢錢買一頭牛。錢終於攢夠的時候,苦根卻已經死了。福貴一人買回了牛。那本來是一頭正要被宰殺的瀕死的老牛,它已經幹了很多活受了很多罪,就算不殺它恐怕也活不長了,但是,因為不願看着老牛在哭,早已不再會哭的福貴買下了它。起個名字也叫福貴。

一過20xx年,“兩個老不死的”———徐福貴和老牛福貴———居然都沒有死,他們活着。福貴趕着福貴去犁田,在吆喝福貴的時候嘴裏也喊着所有死去親人的名字,好像他們也都是些駕着軛正在埋頭犁田的牛。

他變成了一個孤獨的的老人,站在老黃牛旁,絮叨他這一輩子的故事!他是多麼的無奈,面對親人的死,他只能眼睜睜看着,沒有血淚的控訴,也沒有撕心裂肺的叫喊命運不公,有的只是福貴在生活中磨練出來的忍耐和堅強的意志,這無邊無際的忍耐包容着一切的悲痛,以致再大的苦難降臨,福貴也能將他無聲無息地消融在包容之中。生命是脆弱的,生活是殘忍的,眼淚是沒有用的,而惟有一顆堅定勇敢的心才是永遠不老的。在福貴心中,這個世間無所謂無望,他活着是為了活着的本身,而不是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他的親人死了,生前他們相依為命;死後,福貴知道,不管他死去的親人化作了泥土還是化作巖石,這都與他無關了,他只有好好的活下去。福貴一生經歷種種生與死的轉換,他向死而生,在死亡的邊緣喚醒對生的渴望,頓悟生的價值與寶貴。在殘酷的生活裏從容。有人説這是一種對生活的麻木,對死亡的麻木。其實,我想他是在用沉默的方式思考生與死。他懂得了死亡是每個人最終的歸宿,而生存是通往死亡的一條路,或許這條路上險象環生,或許平平淡淡,但他依舊在以各種方式考驗着活着的人,福貴,他經得起這種考驗。在殘酷的、不穩定的生存中,福貴也變得越來越堅強,忍耐。福貴頓悟了一切的苦難,在對苦難超強的忍受中,顯示他堅忍不拔的品質。

我總認為人世間最傷心的事莫過於親人對你的不理解,當看完《活着》你會知道,人世間最痛苦的事是看着身邊一個個親人慢慢的死去,直到只留下你孤單的一個人....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換着是我,我會不會繼續生存下去,但是他卻依然友好地對待世界,這種對苦難的承受能力和對世界的樂觀態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

當出生在90年代的我們還在為物質上的需求挑三撿四時,我們從來不知道上一代人為了生存而掙扎的情形;當我們還在抱怨命運的不公時,是不是也應該想想這世上更苦難的人,與他們相比,我們是不是更應該感到幸運呢!

人,活着到底是為了什麼?

當這個貫穿全文的引子讓我捫心自問時,我卻無從答起。在我腦子裏,我仍然清晰的記得前幾你年報道的那位為錢財而貪污的官員,在法庭宣判前的那一番話:鉅款,只是為了下一代過得更好,再説,我所貢獻的遠比我所得到的多得多。這就是他活着理由嗎?

當一次次邪惡的觀念充斥着我們的大腦時,我們是不是應該冷靜的思考一下人生的意義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邊的每一個人、第一件事,千萬別為自己找什麼藉口,因為“人是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道士塔讀書心得 篇5

小説以第一人稱敍述來描寫,展示了一個不到10歲的小女孩的視角下的梅科姆小鎮發生的一連串的事情。不得不説小女孩斯庫特(瓊·露易絲·芬奇)是個十足十的假小子,我看了四分之一的書還以為主角是個小男孩(這不能怪我不認真看或者我腦子笨,斯庫特三個字很難想象是女孩子的名字呀,而且斯庫特還老是打架,也會被人揍,正常女孩子哪會這麼厲害,她老是跟着她的哥哥身後玩各種男孩子玩的遊戲,她還會在同學遇到困難的時候仗義執言,不像是個女孩子的所作所為)也可以看出,她的爸爸阿迪克斯對她的教育方式沒有因為她是個女孩子而跟她哥哥有所不同,這讓我感覺到,男孩子和女孩子是平等的,也是我羨慕的地方。

小説第一部分很平淡,主要寫了小女孩的生活瑣事,讀書、玩耍……描寫了對怪人拉德利的恐懼。第二部分才是高潮的來臨,寫了爸爸阿迪克斯為黑人湯姆·魯濱遜做辯護律師發生的一系列事情。

後面部分才直白地顯示了那個時期種族歧視的嚴重。當我讀到黑人湯姆在回答對方的律師那段話時,我感受到了黑人在長期被歧視下那種無助、認命,連他們自己都認為自己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被認可的深深的無力感,很讓人心痛。人生來就是有偏見的吧,小説的黑暗面很少被表現出來,最大的壞人就是鮑勃·尤厄爾了吧,最後還對他看不爽的人進行一系列的報復,真真是氣死人了,明明是自己的不對,還怨到別人身上,我當時想怎麼會有這麼厚顏無恥的人呢!最後還想傷害兩個孩子,傑姆的胳膊就是他弄傷的!!!

為什麼説這本書是我看過最純潔的小説呢。在看到小男孩迪爾和斯庫特躺在一張牀上,迪爾對女主説“斯庫特,我們去弄個孩子來吧”,我嚇了一大跳,本來男孩和女孩躺在一張牀上就讓我有點不舒服了,他還説出這麼一句話,後來證明是我想多了。還有一段對傑姆在斯庫特面前脱衣服,向斯庫特展示他的胸毛和腋毛的描寫,我也驚了一下,可是傑姆就是單純想向自己的妹妹表達自己長大成人了的喜悦感呀,我真是太邪惡了。忽然發現我們小時候對性懵懵懂懂,也有點排斥,可是這是最正常不過的事情了,這是我們長大的必經之路,心裏有鬼才會去避免去提及,坦坦蕩蕩地表達出來才是我們應該持有的態度。斯庫特(一個9歲的小女孩)對迪爾的求婚十分認真,認為長大以後就一定會嫁給迪爾了,她那一本正經地提及迪爾和她未來的生活時,給她的單純笑到了,這確實是一個可愛的小女孩,這就是小女孩眼裏的愛情吧,很純粹,很令人嚮往。

最讓我感動的是怪人拉德利,這是一個十分完美的人在我眼裏。雖然第一部分孩子因為他的足不出户產生好奇和恐懼,讓我也有點怕怕的,後來讀到傑姆三人去怪人拉德利的院子裏探險逃跑時傑姆把褲子落在了怪人的園子,傑姆回去拿褲子時發現褲子被縫補好了,還被疊得整整齊齊地放在那裏,還有兩個小孩每次在拉德利門前那個樹的樹洞裏拿到各種各樣的好東西,一開始我以為這些都是爸爸所做的事情,因為斯庫特説到“除非是跟你住在同一屋檐下的人,否則沒人能知道你想幹什麼……”當時我還沾沾自喜地以為自己已經洞悉一切,讀到最後才知道這是阿瑟·拉德利做的一切,以及迪莫小姐家着火那一段,等火被撲滅了之後,站在外面的斯庫特發現自己身上披着毛毯,也是怪人拉德利的傑作。最後傑姆和斯庫特遇襲時,也是拉德利第一時間跑出來救他們,那時我真的被感動哭了,這世界怎麼會有這麼善良的人,以前小孩子們不懂事,老是想着去招惹拉德利,當然都沒有成功,他還把兩個小孩當朋友一樣保護,送他們好玩的東西,那是書裏最純淨的一人了吧。

當然,梅科姆小鎮裏的每個人,我都覺得好善良的。雖然一開始亞力山德拉姑姑讓我很討厭,但是後面也沒有這種感覺了。最最要説的是爸爸阿迪克斯對孩子們的教育,這個十分有魅力的男人,有本事從不顯擺自己,深受小鎮人民的愛戴,對任何人都彬彬有禮,從來不打罵孩子……我也想有一個這樣的爸爸。

總之,用我同學的話來説,這是一本很值得一讀的書。

以上我是很青澀的讀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