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責條例心得體會(精選14篇)

問責條例心得體會 篇1

中共中央為全面從嚴治黨,規範和強化黨的問責工作,近日,印發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條例》是以《中國共產黨章程》為根本遵循,是全面從嚴治黨重要的制度遵循,對於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實現黨的歷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這些是意義是從國家的高度、長遠的角度來概括總結的,以筆者個人所處的位置、“短淺”的目光和見識來看,《條例》印發實施還有着幾點立竿見影的實際意義。

問責條例心得體會(精選14篇)

一、使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牢記責任和義務,強化責任意識。有權利就有義務,肩負使命和責任,黨組織和領導幹部在職權範圍內,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的決策部署有領導貫徹落實的責任;對黨內政治生活、組織生活、黨性教育、作風建設、幹部選撥任用等有組織建設的責任;對維護黨的紀律,全面從嚴治黨,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建設等負有監督責任、主體責任。《條例》的施行,做到問責,使黨組織領導班子、負責人,黨員領導幹部認識到黨中央是“來真的”,而不是“紙上談兵”,形成震懾力,使他們認真對待自己所處的位置和肩負的責任義務,時刻警醒和督促自己有所作為,着力解決一些黨組織和領導幹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的觀念淡薄、組織渙散、紀律鬆弛、不擔當、不負責等突出問題,強化政治責任、領導責任、監督責任。

二、明確問責條件和方式,為管黨治黨提供針對性法律依據。《條例》對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問責的情形做了具體的規定,對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在黨的領導存在弱化、黨的建設存在缺失、全面從嚴治黨和維護黨的紀律不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堅決、不紮實等失職失責方面都予以問責,並就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的問責方式分別做了規定,通過單獨使用或者合併使用的方式對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的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進行問責,為管黨治黨提供針對性法律依據。

三、追究“牛鼻子”責任,體現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確保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取得實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國共產黨第xx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時強調要堅持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聚焦監督執紀問責,深化標本兼治,健全法規制度,強化黨內監督,把紀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恆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着力解決羣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不斷取得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新成效。通過問責,追究失職失責各級黨組織、黨的工作部門及其領導成員等的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使黨組織、黨的領導幹部受到黨的紀律約束,發揮黨章黨規的效力、執行力,體現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確保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取得實效。

四、真正做到了管黨治黨,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有利於團結人民羣眾攜手共創中國夢。“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通過問責的震懾力和影響力,使黨組織、黨的領導幹部接受黨的監督,督促帶頭學習黨的紀律、自覺遵守黨的紀律、嚴格執行黨的紀律、積極維護黨的紀律,以自己的示範表率作用帶動和促進廣大普通黨員嚴守黨的紀律,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使廣大人民羣眾看到黨始終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從嚴治黨,帶領人民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決心和信心。《問責條例》的施行,也給人民羣眾監督黨、黨組織提供了政策支持,使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受到黨內黨外的監督,有效規避了違章違紀行為,形成正風肅紀黨內環境,成為人民羣眾可依靠、可支持、可放心的社會主義建設事業領導核心,帶領廣大人民羣眾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

問責條例心得體會 篇2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作為我們黨制定的又一部重要基礎性黨內法規,問責條例規範和強化黨的問責工作,進一步夯實了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基石,向全黨釋放出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是管黨治黨的重要利器。

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95週年大會上,告誡全黨不忘初心、繼續前進,不斷把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推向前進。“事必有法,然後可成。”嚴字當頭,重在抓實。要把嚴的要求貫徹全過程,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就必須靠制度來保障,就必須用好問責這個重要抓手,推動管黨治黨從寬鬆軟走向嚴緊硬。

黨的以來,黨中央把問責作為管黨治黨利器,先後對山西塌方式腐敗、湖南衡陽和四川南充拉票賄選案等嚴肅問責,中央紀委通報曝光河南新鄉市委和市紀委原主要負責人履行“兩個責任”不力等問題。截至今年5月底,全國共對4.5萬餘名黨員領導幹部作了責任追究。問責工作持續深入,內容方式不斷創新,體現了黨中央以強有力問責推動全面從嚴治黨的鮮明態度,推動了“兩個責任”落實,為制定問責條例提供了實踐基礎。

同時,也應看到,在問責方面,制度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一些黨組織和領導幹部奉行好人主義、缺乏責任擔當的現象依然存在。在現有500餘部黨內法規制度中,與問責相關的共有119部。這些法規制度對事件、事故等行政問責規定多,對管黨治黨不力問責少,存在問責主體不明確、事項過於原則、方式不統一等問題。隨着全面從嚴治黨不斷深入,迫切需要整合規範問責制度,實現問責內容、對象、事項、主體、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這是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實踐要求,是解決管黨治黨突出問題的現實需要,更是實現黨的歷史使命的重要保障。

立治有體,施治有序。問責條例將黨章規定細化、具體化,進一步紮緊從嚴治黨的制度籠子。從聚焦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維護黨的紀律不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紮實等六方面失職失責行為,到聚焦各級黨委班子成員尤其是一把手;從明確對黨組織和領導幹部的具體問責方式,到問責執行、終身問責等方面的規定……問責條例突出政治責任、聚焦從嚴治黨,明確了問責的依據與原則、主體與對象、內容與情形、方式與方法,從制度上解決了“問誰責、誰來問、問什麼、怎麼問”等問責實踐和操作問題,是我們黨問責制度的一次重要完善和創新。

寶劍鋒從磨礪出。問責條例的13條內容,源於管黨治黨實踐,又將實踐創新成果固化為制度,具有鮮明的時代特色和實踐特色。條例以問責倒逼責任落實,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體現了“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的問責工作核心思想;條例堅持問題導向,抓住“關鍵少數”、把握有限目標,突出重點作出規定,增強了針對性和實效性;條例突出黨規特色,採用黨言黨語、紀言紀語,實現紀法分開,注重與其他黨內法規的協調銜接,做到要義明確、簡便易行。

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制度建設也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推進。從修訂出台《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到制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黨中央一步一步箍緊制度籠子,不斷激發制度治黨的強大力量。用問責砥礪全黨,用擔當詮釋忠誠,貫徹落實好問責條例,我們黨必將進一步煥發凝聚力和戰鬥力,帶領廣大人民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國夢奮勇前行。

問責條例心得體會 篇3

在中國共產黨成立95週年之際,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問責條例》。《問責條例》體現了黨的xx大以來管黨治黨理論和實踐創新成果,是全面從嚴治黨重要的制度遵循,對於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實現黨的歷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問責條例》以黨章為根本遵循,全面貫徹黨的xx大和xx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聚焦全面從嚴治黨,突出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着力解決一些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鬆弛、不擔當、不負責等突出問題,進一步夯實了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基石,向全黨釋放出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是管黨治黨的重要利器。

《問責條例》強調權責統一,失責就要被問責,強調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目的就是為了維護黨中央權威、維護黨內團結統一、強化政治紀律的剛性、政治規矩的強制性和嚴肅性。黨的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作為共產黨員必須擔當起應該擔當的責任,這是習近平總書記為黨員領導幹部早就刻畫出的“擔當底線”。但在現實中,部分黨員幹部對黨的意識薄弱、組織紀律渙散、立場不堅定,存在信念動搖和缺失,導致精神“缺鈣”,“你拉你的琴,我吹我的號”,有利的就執行,不利的就不執行或搞變通,使黨的政策在執行過程中打了折扣,損害了羣眾的利益,也嚴重影響了黨的威信。黨的xx大以來,黨的反腐倡廉取得了一系列成效,而制定黨的問責條例,就是要把責任這把利劍高懸起來,劍指為官亂象,告誡和警示全黨,黨中央對問責是動真格的,黨的領導幹部不擔當、不負責就要被追責,實實在在刻畫出為官底線。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執行制度關鍵在人。問責條例能否起作用,關鍵在於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敢不敢較真、有沒有戰鬥性。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只有進行時,要把自己擺進去,以眼裏不揉沙子的認真勁兒,踏石留印、抓鐵有痕,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

問責條例心得體會 篇4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共中央主持會議。會議指出,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忠誠乾淨擔當是黨對領導幹部提出的政治要求,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利器,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制度,制度的生命在於執行。

自從我黨提出建設服務型政府以來,我們黨對於政府、黨員幹部及全體黨員賦予了更多的社會責任,對於責任擔當也在通過相應的黨內主題教育進行專項培養,這其中就包括“羣眾路線主題教育實踐活動”“三嚴三實主題教育活動”以及今年伊始開展至今的“兩學一做教育實踐活動”等等。本次審議通過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是將這些零散的規定串聯起來,使他們形成一個有條理的制度。

在會議上提出“要整合問責制度,健全問責機制,堅持有責必問、問責必嚴,把監督檢查、目標考核、責任追究有機結合起來,實現問責內容、對象、事項、主體、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權利的行使就是責任的擔當,在黨的培養下樹立新時期一名黨員應有的社會擔當精神是當今社會所必需的,同時也是“兩學一做”活動倡導的做一名合格的共產黨員所應有的。

在以來,我黨反腐的力度是空前的,許多“老虎”級官員落馬,但是我黨明確強調,抓、打不是反腐的目的,反腐是為了治病救人,是在反腐的過程中將正確的價值觀傳輸給腐敗的人,在懲處的同時給予相當一部分人以警醒,使得在內心深處重視我黨的紀律,使得他們深刻的意識到我黨為人民服務的態度與決心。與此同時黨紀的嚴明是為了更好的為人民服務,對於廣大的人民羣眾來講會有更好的政府、黨員幹部來接待他們,會感受到我們黨在歷經95年崢嶸歲月後仍然不忘初心地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我想《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的審議通過給我們黨又增加了一副“鐐銬”,她的實施也給許多黨務部門以震懾,在實踐中必然是問責一人,警示一部分人,對於黨員幹部或機關行為規範的指引具有深遠的意義。對於《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這種強有力文件的出台必然會讓我們的老百姓在未來的生活更加的幸福,我想這就是我們中國共產黨的時代擔當!

問責條例心得體會 篇5

權力就是責任,有責就要擔當。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制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的出台,進一步紮緊了問責的制度籠子,必將有力震懾種種不負責任、不敢擔當的行為,推動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切實把責任扛起來,保證黨的領導堅強有力。

多次強調,有多大擔當才能幹多大事業,盡多大責任才會有多大成就。我們黨總攬全局、領導一切,就要對黨和國家各項事業負起全面責任,就要把擔子壓給全體黨員,壓給440萬黨組織,尤其是80萬黨員領導幹部。有權就有責,權責要對等。

對全體黨員尤其是80萬黨員領導幹部來説,權力是人民賦予的,只能為人民謀福利。不能只想當官不想幹事,只想攬權不想擔責,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問責條例的出台就是要警示全黨,失責就要問責,在權力和責任的關係上,責任是第一位的;在義務和權利的關係上,義務在先。既然選擇了入黨,就要在黨憂黨、為黨盡職、為民盡責。

坐而論道,不如強化問責。問責條例的出台,是進一步強化制度問責的體現。我們有的領導幹部,只熱衷要權力、不喜歡盡義務;有的領導幹部臨事而怯、遇難則退。問責條例就是要通過嚴格的制度設計,杜絕這些思想和行為,激發全黨責任意識,喚醒擔當精神。問責條例直指以往工作中存在的寬鬆軟現象,在最該抓的薄弱環節上問責,既包括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也包括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維護各項紀律不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堅決不紮實等情況,力求以嚴密的規定確保問責常態化,促進黨規黨紀執行到位。

問題是制度變革的動力,也是問責發力的準星。任何地方、部門、單位,只要發生了黨的領導作用發揮不夠、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走樣、管黨治黨不嚴不實、選人用人失察、發生嚴重“四風”和腐敗現象、巡視整改不力等問題,就要按照規定嚴肅追責。

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上查一級追究領導責任、黨組織責任。中央部委黨組、省區市黨委要把自己擺進去,不能只對下級問責。紀委、紀檢組要從自身做起,決不允許出現“燈下黑”。把解決問題擺在突出位置,對失職失責問題盯住不放,才能以實際成果立信於幹部和百姓,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不斷走向深入。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治制。”以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氣,把從嚴治黨的政治承諾轉化為具體的制度和行動,管黨治黨動真格,我們就能更好地激發全黨的歷史使命擔當,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不斷推向前進。

問責條例心得體會 篇6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堪稱是問責制度的頂層設計。其重要性與必要性不必贅述,對問責條例的施行,公眾充滿期待。“問責”是在責任認定的基礎上的糾偏與處罰,我們一再強調黨員幹部與公職人員要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而問責是最有力的保障與最有效的促進。不追究責任,責任就是空的,相關制度規範就會淪為“稻草人”。問責機制日趨完善,必須嚴格執行不走樣,方能成為“殺手鐗”。

問責條例來源於實踐的提煉,“從實踐中來,到實踐中去”,再在執行與踐行中不斷完善……這是制度創新與實踐的循序漸進。問責條例,既是“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體現,又是“嚴是愛、鬆是害”的反映。問責條例的鞭策動力與衍生力量在於,從嚴厲問責、規範問責入手,消除黨員幹部“亂作為”“不願為”或“不敢為”的思想藩籬,朝着“有作為”“必有為”“大作為”的方向邁進。

問責是手段,問效是目的。或者講,強化問責貴在助力問效。“問效”不僅是進一步的監管行為,更是從源頭上解決問題的核心。“監管的重點,要放在辦事效率和辦事結果上。”這才是關鍵所在。包括問責制在內的黨內製度建設,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保障,“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同時,也是確保“權為民所用”,不僅對權力要有敬畏之心,更要讓權力對權利產生敬畏,增強權力的服務意識與服務能力

問效也是檢驗問責的重要標準。具體來講,問效,首先要追問機關效率與效能。目前,機關的“庸懶散奢”行為,尚有其存在的制度土壤。對此,必須在制度革新上下功夫,在提高效率上出實招,在優化效能上動腦筋,無疑及時到位的問責可以起到推動作用。其次是追問辦事效果。“把人民羣眾滿意作為工作最高標準”,不能侷限於“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改觀,更要讓羣眾少跑腿辦成事,及時有效的問責拉近官民之間身體與心靈距離的“一線牽”。

問責條例心得體會 篇7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遵照執行好“條例”,筆者認為,首先要掌握《條例》中的三個“內容”,即:問責主體和對象、什麼情形要問責、問責方式等內容。只有先掌握了這三個“內容”,才能夠認真遵照執行《條例》。

什麼是問責主體和對象?黨的問責工作是由黨組織按照職責權限,追究在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的政治責任,包括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問責對象是各級黨委(黨組)、黨的工作部門及其領導成員,各級紀委(紀檢組)及其領導成員,重點是主要負責人。

什麼情形要問責?條例明確規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有6個方面失職失責的情形,造成嚴重後果或者影響惡劣的,就要進行嚴肅問責。即:黨的領導弱化,在推進各項建設中,或者處置重大問題中領導不力,出現重大失誤等情形;黨的建設缺失,黨組織軟弱渙散,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落實,作風建設流於形式等削弱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問題;全面從嚴治黨不力,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管黨治黨失之於寬鬆軟等情形;維護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不力,特別是維護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失職等情形;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堅決、不紮實,管轄範圍內腐敗蔓延勢頭沒有得到有效遏制等情形;其他應當問責的失職失責情形等。

問責方式?共有7種問責方式。對黨組織的問責方式有3種,包括檢查、通報、改組。對黨的領導幹部的問責方式有4種,包括通報、誡勉、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紀律處分,其中誡勉既包括談話誡勉,也包括書面誡勉;組織調整或組織處理包括停職檢查、調整職務、責令辭職、降職、免職等。條例還規定,這些問責方式,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合併使用。問責實行“終身制”。

問責條例心得體會 篇8

6月28日,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制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無疑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又一制度利器,補齊了從嚴治黨責任領域的“短板”,開列每個黨員幹部責任清單,喚醒每個黨員幹部的責任意識,讓每個黨員頭上多了一道“緊箍圈”,標誌着全面從嚴治黨又邁出堅實一步。

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建設,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就是要同一切弱化先進性、損害純潔性的問題作鬥爭,祛病療傷,激濁揚清。在黨的95週年生日到來前夕,中央適時祭出全面從嚴治黨又一制度利器――《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這無疑是同弱化先進性、損害純潔性作鬥爭的一件制度利器,是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標尺,旨在向全體黨員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強化責任擔當,以問責促擔責履責,利劍高懸,告誡和警示全黨,黨中央對問責是動真格、不含糊的,黨員幹部若不擔當、不負責就要被問責追責的。

不以規矩,不成方圓。黨的建設的經驗證明,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制度建設作為黨的建設系統工程中一項根本性基礎性建設,是實現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的根本保障。《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遵循黨章要旨,堅持問題導向,立足長遠,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問責。《問責條例》規定,對於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羣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同時把責任壓實到各級黨組織,分解到組織、宣傳、統戰、zd等黨的工作部門,全面釋放出“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營造“人人有責、人人盡責”的政治氛圍。全黨同志必須認真學習,深刻領會,牢記責任,嚴格遵守。

法貴必行。制度的生命在於執行,《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制度之一,各級黨組織必須遵守執行,全黨同志必須遵循恪守。各級黨組織都要把自己擺進去,聯繫實際、以上率下,敢於較真碰硬、層層傳導壓力,讓失責必問成為常態。責任意識、擔當精神是黨的事業不斷進步的寶貴財富。各級黨員領導幹部要心繫使命、知責明責、扛起責任,要在黨言黨、在黨憂黨、在黨為黨,要守土有責、履職盡責、為民負責。要緊緊圍繞《問責條例》開列的責任“清單”開展自查自找、對照檢查、嚴厲問責,做到“有責必擔、失責必究”,確保制度執行的生命力,確保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確保黨中央政令暢通,確保黨的團結統一。對於違反《問責條例》,因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羣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既要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要追究領導責任,讓失責者負出代價,讓廣大黨員幹部受教育。

制度的執行關鍵在人。全面從嚴治黨、落實標本兼治,最根本的就在於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要把管黨治黨的責任擔當起來。《問責條例》不是“整人工具”,而是黨員幹部的行為規範和責任“清單”。有權必有責、有責必擔當。要確保問責條例發揮實效,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必須把自己擺進去,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自覺肩負起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要率先垂範、 以上率下,嚴格執行問責條例,時刻自我敲打、自我警醒、自覺履責。要以勇於擔當的精神,切實履行黨員幹部應盡之責,要以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氣,着力解決自身存在的問題,不斷增強黨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經受各種風險考驗,抵擋各種危害腐蝕,確保黨的肌體永遠健康,永葆正確性、先進性和純潔性。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帶頭履職盡責,強化監督檢查,堅持抓常、抓細、抓長,以“問”促“責”,以“責”促“行”,確保《問責條例》落地生根,開化結果。要讓《問責條例》成為帶電的高壓線,倒逼黨員幹部扛起管黨治黨責任,讓履責必盡成為自覺,讓失責必問成為常態。

問責條例心得體會 篇9

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重要的制度籠子,《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的制定和實施,對促進全黨統一思想認識將發揮重要作用,進一步釋放從嚴治黨,失責必問的強烈信號。《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以問責倒逼責任落實,推動管黨治黨從寬鬆軟走向嚴緊硬。

正如會議強調,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制度,制度的生命在於執行。因此,筆者認為,落實問責條列,首要必須牢牢抓住落腳點、着力點和關鍵點。

落實問責條例的落腳點在“責”。會議指出,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忠誠乾淨擔當是黨對領導幹部提出的政治要求。而今年1月1日,《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已正式實施,為黨員行為規範設定了紅線和底線。問責條例劍指十分明確,就是要狠剎為官不為、為官亂為的不良之風,彰顯黨員幹部的對責的擔當,對權的敬畏。為人民服務是黨的宗旨,也是每個黨員幹部應該擔當的責任,身處領導幹部崗位上,這是黨和人民的信任,理應為黨盡職、為國效力、為民盡責。黨和人民給予的權力其實就是責任,而有責任就要有擔當,這裏的“責”就是堅定理想、堅守信念,以人為本、勤政為民,盡職盡責、實幹苦幹,改革創新、攻堅克難。

落實問責條例的着力點在“問”。會議認為,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利器。只有堅持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方可體現權、責、利的對等。如果黨員幹部有了權力,有了職責,卻沒有責任追究,就好比做生意“包賺不賠”。事實上,從近年查處的典型貪腐案件中的領導幹部來看,相當一部分都是源於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最根本的原因還是有的黨組織和領導幹部管黨治黨不嚴、責任擔當缺失。拍腦袋決策拍屁股走人,此處失責異處為官,今天停職明天升職等等,説到底就是在“問”上無力甚至是缺位。落實問責條例功夫就應下在“問”字上,正所謂“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通過 “問”把黨紀黨規利劍高懸起來,讓警鐘長鳴起來,真正“問”出從嚴治黨成效。

落實問責條例的關鍵點在“人”。會議強調,各級黨組織都要把自己擺進去,聯繫實際、以上率下,敢於較真碰硬、層層傳導壓力,讓失責必問成為常態。由此來説,問責條例的落實關鍵還在人。這個人就是各級黨組織、各級黨員領導幹部。問責條例作用得以發揮,關鍵看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敢不敢較真、有沒有戰鬥性。貫徹落實問責條例不僅僅是釋放出失責必問的強烈信號,還應以此緊緊牽住黨員幹部敢於擔當的“牛鼻子”,倒逼黨員幹部增強權責意識,激發擔當精神。

問責條例心得體會 篇10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是我們黨歷史上第一部規範黨的問責工作的基礎性法規,釋放了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的強烈信號,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利器。學習貫徹好《問責條例》,是當前台州各級黨組織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近段時間,台州市委專題研究部署《問責條例》學習貫徹工作,有效地與“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結合起來、與各項事業發展結合起來,在全市上下形成學習貫徹《問責條例》的濃厚氛圍。

深入學習,強化責任擔當。指出,從嚴治黨,必須增強管黨治黨意識、落實管黨治黨責任。不明確責任,不落實責任,不追究責任,從嚴治黨是做不到的。從實際看,有的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在問責處理問題上不願擔當,存在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思想;有的不敢擔當,存在“老好人”思想,不願得罪人,該管的不管;有的不善擔當,對問題避而遠之、繞道而行,甚至視而不見。

我們要通過深入學習《問責條例》,吃透精神,掌握實質,知責明責,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進一步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補好責任短板,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省委的決策部署上來,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堅決克服不願、不敢、不善擔當的不良思想傾向,在加強黨的領導、推進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上擔當有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在台州落地生根。

強化問責,倒逼責任落實。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貫徹落實《問責條例》,要敢於較真,敢於亮劍。當前,台州正面臨難得的發展機遇,“十三五”發展前景美好、任務艱鉅,更需要我們廣大黨員幹部增強“四個意識”,強化責任擔當,對事業負責、對組織負責、對人民負責。

我們將以貫徹《問責條例》為契機,堅持失責必問、問責必嚴原則,高舉問責利器,對於在經濟社會發展和管黨治黨中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羣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政治基礎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問題出在哪一任上,就要追究哪一任領導的責任,讓管黨治黨從寬鬆軟走向嚴緊硬,真正讓鐵規發力、“利器”生威,充分發揮問責一個、教育一片的震懾警示效應,真正把責任壓緊敲實。

以上率下,做好表率示範。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對於每一名領導幹部來講,敢於擔當是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各級黨委(黨組)、黨的工作部門和各級紀委(紀檢組)及其領導成員,既是貫徹《問責條例》的主體,也是被問責的對象,要帶頭抓《問責條例》的執行。

各級黨組織要把學習貫徹《問責條例》作為履行主體責任的重要內容,把問責工作壓實到下級黨組織,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各級黨組織的主要負責同志要認真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做到以身作則、以上率下,一級做給一級看,層層傳導責任和壓力,以“關鍵少數”帶動“大多數”。要把責任追究與監督檢查、目標考核有機結合起來,把《問責條例》執行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和黨政領導幹部述職述廉範圍,進一步讓法規制度和力量得到充分釋放。

問責條例心得體會 篇11

全面從嚴治黨,加強制度建設是治本,緊抓制度執行是關鍵。c結合實際抓好貫徹執行,讓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管黨治黨的常態,是條例本身的內在要求,也是兑現“打鐵還需自身硬”莊嚴承諾的切實體現。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只有使問責嚴起來,才能發揮“問責一個、警醒一片”的震懾效果,以強力問責倒逼責任落實,擰緊管黨治黨的責任螺絲。也只有使問責制度化常態化,才能促進黨員幹部履職到位,促進黨的紀律執行到位,推動管黨治黨從寬鬆軟走向嚴緊硬。

制度的生命在於執行,執行離不開責任擔當。問責既要對事,也要對人,要把責任具體到組織和個人。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制度籠子,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必須把自己擺進去。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需要每個黨組織和每個黨員幹部來共同承擔。責任到人,問責才有前提;職責清晰,問責才有依據。要把責任壓給各級黨組織,分解到組織、宣傳、統戰、zd等黨的工作部門,在落小落細中完善配套措施,在抓嚴抓實中擴大震懾效應,推動形成全黨上下人人有責、人人盡責的生動局面,匯聚起管黨治黨的強大合力。

執行制度最終靠人,離開了領導幹部的以身作則、自覺擔當,再好的制度也不過是“稻草人”。黨的領導是具體的而不是抽象的,問責條例能否起作用,關鍵在於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敢不敢較真、有沒有原則性。當前,還有一些單位的黨組織和領導幹部奉行好人主義,對失責必問、問責必嚴不適應、不習慣,不敢、不願動真碰硬。

有的在涉及大是大非的問題上不敢亮劍、愛惜羽毛,有的對身邊同志存在的問題明明看得很清楚,卻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這種狀況不改變,問責條例的貫徹執行就可能打折扣,造成不良後果的,本身就應該被問責。把問責條例落到實處,需要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真正提高認識,切實從思想上構築起制度的剛性。

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95週年大會上指出:“只要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黨風建設就沒有什麼解決不了的問題。”保持抓鐵有痕的落實韌勁,錘鍊失責必問的制度剛性,喚醒全黨同志的責任意識,我們就一定能夠充分釋放全面從嚴治黨的正能量,為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提供堅強保證。

問責條例心得體會 篇12

“四個意識”內涵豐富、意義深遠。各級紀檢機關和廣大紀檢幹部必須深刻領會,內化於心、外化於行,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堅決與以同志為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忠實履行黨章賦予的神聖職責,強化監督執紀問責,保障中央決策部署貫徹落實。

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始終堅持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政治問題任何時候都是根本性的大問題。紀委是黨內的重要政治機關、管黨治黨的重要力量,紀律檢查是政治性極強的工作,必須始終堅持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不斷增強政治警覺性和政治鑑別力,善於從政治上看問題。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反腐敗關係人心向背,遏制腐敗任何時候都要保持力度不減、節奏不變、尺度不鬆,讓人民羣眾感受到全面從嚴治黨的新成效,厚植黨執政的政治基礎。政治紀律是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治言論、政治行為方面必須遵守的規矩,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根本保證,監督執紀問責首先要把政治紀律放在首位,通過嚴明政治紀律帶動其他各項紀律嚴起來、立起來。

牢固樹立大局意識,一切工作自覺圍繞黨的政治任務來開展。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黨的中心任務是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紀律檢查工作必須自覺圍繞大局、服務大局,融入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之中,納入“四個全面”戰略佈局,自覺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銜接起來,既為一域爭光、又為全局添彩。要準確把握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關係,明確內涵、釐清責任、找準定位,着力圍繞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的問題,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始終保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與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建設、堅持黨的領導同行、同向、同步,為偉大復興提供堅強的政治保障。

牢固樹立核心意識,堅決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特徵和最大優勢,只有全黨團結統一,才能使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黨章規定的“四個服從”是黨的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領導制度和組織原則,只有做到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才能使全黨產生無比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戰鬥力,戰勝前進道路上的艱難險阻。紀檢機關要把監督檢查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決策部署,落實“四個服從”的情況作為重點,堅決維護中央權威,保證中央政令暢通,確保全黨緊密團結在以同志為的黨中央周圍,統一意志、統一行動,步調一致。

牢固樹立看齊意識,做深做細監督執紀問責。黨的以來,始終把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放在重要位置,走到哪裏講到哪裏,越講越堅決、越講越硬氣、越講越深刻,體現了深沉的歷史使命感和堅定的政治擔當。以身作則、率先垂範,要求了多少,自己就做到多少。廣大紀檢幹部要深入學習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把學習的過程轉化為看齊的過程,密切聯繫思想、工作和生活實際,做到學深悟透、融會貫通。要向以同志為的黨中央看齊,向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看齊,不斷校正座標、補齊短板,在思想認識、責任擔當、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要求,把握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把監督執紀問責做深做實做細。要在“經常”“主動”“全面”上狠下功夫,時刻保持冷靜清醒,不斷改進作風,以絕對忠誠的政治品格和緊緊跟上的實際行動,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不斷引向深入。

問責條例心得體會 篇13

一是問責的再升級。此條例的制定標誌着20xx年發佈施行的黨政領導幹部問責暫行規定的提格升級。從“暫行規定”升格為“條例”,釋放出“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堅持問題導向,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問責。對於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羣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

二是制度的再完善。該條例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又一利器,是對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淨化黨內政治生態的再一次制度完善,邁出了黨內問責走向精細化、系統化和法治化的重要一步。無論是被譽為《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的“正面清單”,還是《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負面清單”,以及《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的“任務清單”。它們與問責條例一起形成了以黨章為遵循、以責任為導向的“制度羣”,把黨員幹部“辦公室內外、八小時內外”的黨紀政德家風等方面要求具體化、對象化,體現了“治標為治本贏得時間”的戰略縱深度。

三是責任的再強調。問責目的是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永葆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治理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等共性問題,以及“處處是高壓線,就是從來不帶電”的寬鬆軟現象,必須在問責的同時黨員幹部從自身增加責任感和使命感,堅定理想和信念,以實際行動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通過正反兩方面的合力,督促各級領導幹部把管黨治黨的責任擔當起來,嚴格踐行忠誠、乾淨、擔當。

問責條例心得體會 篇14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是繼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黨員紀律處分條例》,以及《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之後的又一次黨內製度創新,是深入推進從嚴管黨治黨的有力舉措,是確保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堅強保障。那麼,要抓住“四個突出”,嚴格問責。

首先,突出主體責任。《問責條例》條例是對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的問責處罰,“落實責任”是《問責條例》的關鍵。各級黨組織肩負着管黨治黨的主體責任,而黨員領導幹部則是推進管黨治黨的“關鍵少數”,二者相配合、齊使勁,才能真正管好黨治好黨。《問責條例》無疑是把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的紀律規矩挺在了前面,勾勒出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的“底線”。 其次,突出擔當精神。“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忠誠乾淨擔當是黨對領導幹部提出的政治要求。”“把管黨治黨責任擔當起來”,是《問責條例》的核心。構建權力與責任相適應的問責機制,是制度治黨的必然要求,也是推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的內在要求。喚醒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的責任意識、擔當意識,找準責任邊界,最終形成責任倒逼機制。

再次,突出問題導向。《問責條例》對於問責的範圍作出了明確劃定,主要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等方面開展問責,對失職造成嚴重後果的、人民羣眾反映強烈的和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既要追求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還要追究領導責任。首次從黨的制度層面規定,嚴肅追究三方責任。

最後,突出凝心聚力。《問責條例》的導向需要各級領導幹部牢記使命、忠誠擔當,就沒有過不去的坎。強化廣大黨員領導幹部和黨員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必須較真碰硬、傳導壓力。領導幹部要履職盡責,黨員要身體力行,只有心往一處想,才能勁往一處使,只有“步調一致”,才能確保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不斷鞏固和加強黨的團結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