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大常委會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心得體會

科學發展觀是新世紀指導我國發展的科學世界觀和方法論,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必須堅持和貫徹的重大戰略思想,也是新時期地方人大工作的根本指導方針。人大及其常委會作為國家權力機關,必須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各項工作,充分發揮人民代表大會的制度優勢,不斷創新人大工作,以促進科學發展觀的全面貫徹落實。

地方人大常委會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心得體會

一、增強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自覺性,抓住結合點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落實科學發展觀,應該緊緊圍繞人大職能,找準抓住最佳結合點。法律賦予地方人大具有重大事項決定、選舉任免、法律和工作監督的職權。人大及其常委會工作的最佳結合點,就是在履行上述職權中把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系列化、具體化,在人大工作的各個方面加以貫徹落實。《監督法》第三條規定:“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監督職權,應當圍繞國家工作大局,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改革開放。”這就要求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在實際工作中,要把履行職權與堅持黨的領導、依法行政有機統一起來。黨的領導是推進發展的根本保證,人大工作應自覺接受黨的領導,決定重大問題應請示報告,審議重要事項應體現黨的意圖。監督國家機關依法行政,是人大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形式,這種監督不是包辦代替,而是既監督又支持,寓監督於支持之中,以確保國家機關在法治軌道上推動各項工作。因此,創新人大工作,只有不斷增強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自覺性和緊迫性,將三者有機結合起來,才能找準人大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正確道路,才能加速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取得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實效。

二、增強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責任性,找準着重點

用科學發展觀統領人大及其人大常委會的工作,必須找準着重點,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是議定大事,為科學發展夯定堅實基礎。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充分運用自身的政治資源、社會資源和信息資源,討論、決定本行政區域內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衞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等方面的重大事項,推動經濟社會科學發展。決定重大事項,對地方政治、經濟、社會建設關係重大。因此,它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工作落實科學發展觀的着重點。用科學發展觀審視人大在重大事項決定的內容上,應高度關注發展的均衡協調。科學發展觀的要義是發展,離開發展就無所謂科學發展觀。“發展才是硬道理”,這是全黨的共識。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工作必須一切為了發展、一切保障發展、一切推動發展。發展必須是科學發展,這在重大事項決定中首先應得到體現。我們要堅持做到“三性”:第一,協調性發展。隨着政治經濟結構調整的改革深化,出現城鄉二元化經濟結構突出、地區發展不平衡、經濟快速發展對環境資源的壓力不斷增大等諸多矛盾。科學發展觀要求的發展,是統籌兼顧的協調發展。這就要求地方人大決定重大事項,必須關注發展的整體協調和發展要素的有效整合,正確處理城市與農村、經濟發展與社會發展、經濟效益與生態效益的關係,使“五個統籌”落實到各個方面,真正實現協調發展。第

二,全面性發展。科學發展觀的實質是實現經濟社會又快又好地發展。發展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對此必須堅定不移。發展又不僅僅只是經濟發展,同時也應是政治、文化、社會的發展。經濟發展較快,社會發展滯後,這不符合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為此,地方人大審定重大事項,必須統籌平衡,促使經濟發展與社會發展相適應。第三,可持續性發展。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決定重大事項,必須高度重視人口、資源、環境問題,正確處理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局部利益與全局利益的關係,各項發展都要顧及環境資源的影響,堅持走可持續發展之路。

二是選賢任能,為科學發展提供組織保證。法律規定人大具有選舉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權力,實質上是人民把國家權力交給了可以信賴的“公僕”。一個地區究競能不能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實現小康目標,關鍵是把人選好。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應不負人民的重託,把“一府兩院”的領導成員選好,為科學發展提供組織保證。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人大選舉任免工作,必須加以改進和創新。當前,改進的主要之點是如何把對上對下負責更加一致起來。為此,第一,進一步擴大推薦權,讓更多人大代表和人民羣眾參與推薦,由少數人選人變為由多數人選人,充分尊重民意,防止和改變“眼睛向上的人上了,眼睛向下的人下了”的怪現象,真正把那些羣眾認同度高的想幹事、能幹事的人選拔出來。第二,進一步改進任免辦法,真正做到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有機結合。推薦人選,人大應與黨委組織部門同時介入;任命之前,應進行任職法律知識考試;任命之時,應由被任命人發表任職演講承諾,並在國徽下宣誓。總之,選舉任免工作應公開透明、程序規範。第三,進一步完善任職考評監督機制,增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公權民授”意識和服務責任感,激勵其真幹事、幹成事、幹好事。

三是強化監督,致力促進科學發展。落實科學發展觀,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工作最主要的着重點,就是依法實施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其實質是防止行政、司法機關濫用權力,其職能是保證法律、法規的實施,保障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促使國家機關切實把科學發展觀貫穿於工作的全過程,落實到各個環節。要不斷加強監督和大力支持政府轉變職能,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把主要精力轉到加強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上來,放到加強宏觀調控和解決長遠發展的根本性問題上來。要重點督促和支持政府解決社會反映集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切實維護人民羣眾的利益。人大工作本質上是體現人民意志、維護人民利益的工作。人大工作堅持以人為本,以民為本,重視民生、保護民利、維護民權,必須從羣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利益的事情做起。通過專題審議、執法檢查、視察調研等多種方式,督促政府及有關部門,嚴格以法行政,執政為民,解民憂愁,為民謀利。同時要把人大監督與社會監督結合起來,將人大監督工作的年度計劃,聽取、審議政府、“兩院”專項工作報告的審議意見及其處理情況,及時向社會公佈,擴大公民對人大監督工作的有序參與,以增強人大監督的活力和實力。

三、增強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實效性,突破熱難點

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要發揮好職能作用,關鍵是要加強自身建設,提高履職能力,發揮人大作為民意機關的優勢,把親民、愛民、為民作為推進科學發展的根本環節。切實解決好人民羣眾的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才能真正提高人大工作實效。

人民羣眾是科學發展的力量源泉,最大限度地瞭解民意、反映民意、實現民意,是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本質任務和基本職責。瞭解民意最終是為了實現民意,而民意反映的大多數是在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出現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地解決了這些熱點難點問題,也就能促進科學發展取得實效。因此要創新瞭解徵求民意的方式,增設人大代表專線電話、網站投訴信箱等多種形式,使暢通民意訴求渠道暢通,全方位地瞭解民意。同時運用新聞媒體、聽證會等,讓羣眾直接表達意見;辦好羣眾來信來訪,使反映的問題件件有着落;發揮代表的聯繫選民的作用,真正把民意轉化為代表的議案、建議、批評、意見;對羣眾反映較為集中的意見要儘可能融入人大有關決定決議之中,通過人大履行法定職權的行為,反映和體現民意。人大及其常委會還要對“一府兩院”加強跟蹤督辦,落實人大審議意見、人大代表建議,就是確保民意真正能落到實處。

人大代表是人民羣眾的代言人,是人大工作的主力軍。為此,要不斷完善代表活動機制和激勵機制,以激發人大代表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責任性。通過積極開展代表小組活動、組織代表培訓、代表述職、經驗交流等形式,凝聚人大代表,提高人大代表參與管理地方國家事務的積極性。同時組織人大代表視察調研、對“一府兩院”部分組成人員進行述職評議、定期向人大代表通報政情、辦理人大代表建議等,活躍代表工作,激發代表參政議政督政的熱情。只有充分發揮人大代表的作用,增強人大代表的推動力,才能加速科學發展的進程。

我國建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才短短的50年,要落實科學發展觀,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就必須進一步完善人大制度,這就迫切要求大力增強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工作創新能力。我們要加強對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學習,借鑑人類文明的先進成果,用戰略的眼光、全新的理念指導地方人大工作,提高運用理論解決新問題的能力。憲法和法律對地方人大的職能作了規定,但較為原則,完善操作層面的任務也很繁重。這就要求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在法律規定的基本原則的框架內,方法上、在理念上、制度上用科學發展觀來指導創新人大工作,針對地方人大在行使決定權、任免權、監督權中遇到的新情況,積極探索具體操作的新方法,按照“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原則,在總結以往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建立和完善一系列的組織制度和工作制度,推進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工作的規範化、科學化和制度化,依法履行好人大工作職責,為促進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而作出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