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系統“三個至上”學習心得

7月初,我有幸參加了全省政法系統為期三天的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和xx重要講話專題學習班。三天的封閉學習使我受益非淺,感受最深的是,堅持“三個至上”,對人民法院來説,實在是太必要、太重要了,可以肯定地説,“三個至上”是新時期人民法院履行司法職能,做好審判工作的法寶。

政法系統“三個至上”學習心得

“三個至上”集中體現了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須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三者之間的有機統一,集中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的高度統一,是新時期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指導思想。在我們基層法院,如何體現和踐行“三個至上”的重要指導思想,把“三個至上”變成全體法官的行動,成為全體法官的行動準則,切實把基層法院建設成為服務大局、維護穩定、保障民生、促進和諧的戰鬥堡壘,是我們應當認真研究和解決的重大問題。本人認為,應突出解決好武裝頭腦和指導工作兩個方面的問題。

一、切實用“三個至上”的指導思想武裝法院幹警頭腦

xx提出的“三個至上”是對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規律的科學總結,是對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新發展,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對人民法院的必然要求。“三個至上”中,“黨的利益”是根本,“人民利益”是核心,憲法法律是保障,三者互相聯繫,缺一不可。堅持“三個至上”,才能確保人民法院工作朝着正確的政治方向前進,才能在新形勢下不斷開創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構建和諧司法、民生司法,必須堅持用“三個至上”思想武裝基層法院幹警的頭腦。

要使法院幹警們懂得,“始終堅持黨的事業至上”,是人民法院工作沿着正確方向前進的政治保障。黨的事業本質上也就是人民的事業,人民法院事業是黨的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新形勢下要做好人民法院各項工作,就要始終把人民法院工作置身於黨的絕對領導下,自覺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針,自覺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使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員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司法工作放在為提高黨的執政能力、鞏固黨的執政地位、保護黨的執政使命的高度去謀劃和思考,堅決抵制各種錯誤的政治觀點的影響,把思想統一到“始終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上來。

要使法官們懂得,“始終堅持人民利益至上”,是中國共產黨的根本宗旨,也是社會主義憲法法律的最高價值要求。法院的人民性決定,人民法院不能為了審判而審判,而應當通過審判執行活動體現司法為民,把司法為民作為人民法院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始終堅持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時刻把人民羣眾的呼聲作為加強和改進人民法院工作的重點,認真解決人民羣眾反映強烈的少數案件司法不公、少數幹警作風不正問題,認真解決法院“執行難”問題和事關羣眾利益的涉法涉訴信訪問題,始終堅持心為民所繫、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把思想統一到“始終堅持人民利益至上”上來。

要使法官們懂得,“始終堅持憲法法律至上”,是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具體體現。在我國,憲法和法律集中體現了黨性和人民性的高度統一,是黨的意志和人民利益的高度統一。講“憲法法律至上”就是講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因為我國的憲法法律是黨領導人民制定的,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統一的體現。人民法院是黨領導下的國家審判機關,必須始終維護憲法和法律權威,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始終堅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則。要通過自己全部審判執行活動,教育公民和全體社會成員要以法辯是非,以法定糾紛,以法促和諧,以法約行為,增強公民的法制觀念,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尊嚴、權威,把思想統一到“始終堅持憲法法律至上”上來。

二、切實用“三個至上”指導思想貫穿和指導司法實踐人民法院是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審判工作中堅持踐行和體現“三個至上”,必須以統籌的視角,兼顧的方法,正確處理好一些重大關係問題。

一是正確處理好獨立審判與服務大局的關係。依法公正獨立審判是我國的憲法原則之一,是審判規律的必然要求,是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而服務大局則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使命,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大政治責任。人民法院不是為了審判而審判,而是通過審判工作服務於黨和國家的工作全局,最終服務於人民。獨立審判與服務大局二者之間具有必然的內在聯繫。基層法院在審判實踐中,既要克服“就案辦案”、“教條執法”傾向,也要防止以服務大局為名,該作為的不作為。要緊緊圍繞保障和服務轄區經濟、政治、文化與和諧社會建設,立足於審判工作職能,依法公正獨立審判,確保國家長治久安。

二是正確處理好公正與效率的關係。

公平正義是人類社會共同的追求,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目標,同時也是新形勢下廣大人民羣眾對人民法院的殷切期待。效率是實現法律公正的重要條件,脱離開了審判效率,審判公正就不存在。現代法治所追求的基本價值就是二者之間的均衡。在審判工作中,我們要把公正與效率作為人民法院永恆的工作主題,努力追求公正與效率的最佳結合。一方面要防止把二者割裂或對立起來,以司法公正為藉口,久拖不決,久執無果,最終損害公正。另一方面要反對以提高辦案效率為藉口,忽視審判質量。要針對基層法院實際,多實行庭前調解、執行和解,堅持巡迴辦案,就地化解糾紛,方便羣眾訴訟。進一步擴大簡易程序適用範圍,又好又快地依法審判好案件。

三是正確處理好嚴格執法與保障民生的關係。堅持“憲法法律至上”,要求我們要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堅持“人民利益至上”要求我們要服務民生、保障民權。在新形勢下,人民法院要更加註重保障民生。要通過司法手段保護人民羣眾在經濟、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正當權益,不斷滿足人民羣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在司法實踐中強化民生理念,轉變審判作風,克服“衙門”作風,着力提高四種能力。一是認識和把握大局的能力。自覺把審判工作置於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中去謀劃和思考,以能否促進社會的整體和諧來檢驗案件辦理的社會效果,以能否實現案結事了來判斷案件辦理的法律效果,真正實現公正高效和諧司法。二是認識和把握社會矛盾的能力。要準確理解和把握當事人的訴求,提高做羣眾工作的能力,妥善處理問題。三是提高認識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在法律規定的限度內努力做到因人制宜、因事制宜、因案制宜。四是提高準確理解和把握法律精髓的能力,做到善於把法律精神適用到具體的案件審判中。

四是正確把握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關係。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具有內在的一致性,審判活動只有始終追求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才能真正體現“三個至上”。在具體司法活動中,我們既不能離開法律將社會效果庸俗化,以犧牲合法性為代價去追求所謂的社會效果,也不能脱離國家政策、社會情勢和民間情理,單純的就案辦案、機械執法,單純強調法律效果。這就要求我們的法官,要善於總結司法實踐經驗,要善於發現和分析新問題,要善於抓住糾紛特點,從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高度,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統籌兼顧兩個效果的統一,用法律的手段妥善處理好重大社會問題。

五是正確處理打擊與保護的關係。打擊犯罪是為了保護人民羣眾,維護社會秩序;保護是維護穩定,構建和諧,促進發展的根本要求。無論是打擊還是保護,都是人民法院重要的司法手段,二者是相輔相成,互為作用的。在當前改革開放和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面對着複雜多變的國際國內形勢,一方面,我們要堅持依法嚴打方針,嚴厲打擊嚴重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以及“涉黑”、“涉惡”等刑事犯罪;另一方面,我們又要依法保護民權,服務民生,充分發揮好民事、商事、行政審判的導向功能,依法妥善處理好各類糾紛案件,加大執行力度,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我們基層法院應注重克服“重打擊、輕保護”、“重管理、輕服務”觀念,側重於把司法觀念轉變到“重保護”、“重服務”上來,最大限度地發揮打擊和保護的維護穩定,構建和諧,促進發展的功能。

六是正確處理案結與事了的關係。基層人民法院對依法受理的各類案件必須堅持依法及時“案結”,杜絕超審限和超期羈押案件,克服久拖不決、久執不果現象。否則就是違法,就是不公正。但是,案結不等於事了。這就要求我們要把把審判活動的重心放在事了而不是案結上,以能否實現事了來判斷辦案的最佳法律效果,真正實現公正、高效、和諧司法。要從有利於案結事了出發,進一步改進審判方式和工作方法,防止只重過程不求結果,走了實體錯了程序的傾向。要進一步加大執行工作力度,努力探索解決“執行難”的有效體制機制和有效方法措施,最大限度地依法及時實現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真正體現法制的尊嚴和權威。

總之,在基層法院,踐行和體現xx提出的“三個至上”,應當是具體的而不是抽象的,既要作為一個重要指導思想一以貫之,又要以改革創新精神進行積極的探索和實踐。只有堅定不移地以“三個至上”指導我們的審判工作,才能使基層法院的工作永遠立於不敗之地,不斷開創民生司法、和諧司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