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許可決定通知書

行政許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況下,行政主體根據行政相對方的申請,經依法審查,通過頒發許可證、執照等形式,賦予或確認行政相對方從事某種活動的法律資格或法律權利的一種具體行政行為,關於行政2許可同樣有許可決定書,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行政許可決定通知書範文,供大家參考!

行政許可決定通知書
行政許可決定通知書範文一

_______________ 申請者:

根據所報的申請從事糧食收購資格的材料,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同意申請者具有從事糧食收購的資格。

特此通知。

_______________ 糧食局(蓋章)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

行政許可決定通知書範文二

_________:

你(你單位)提出的______申請,我們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依法受理。因______,不能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___條的規定,行政許可決定延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作出。

特此通知。

民政部(廳、局)

____年____月____日

行政許可決定通知書範文三

(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

本機關於 年 月 日受理你(你單位)提出的 (行政許可事項名稱)申請,因 (延期原因及理由),不能在二十日(或者法定期限)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經本機關負責人批准,決定延長十日(或法定延長期限)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即於 年 月 日前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特此通知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本機關行政許可專用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