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學生的處分決定(通用5篇)

學生的處分決定 篇1

關於給予###同學留校察看處分的決定

對學生的處分決定(通用5篇)

,男,七(3)班學生。該生自進入七年級以來,在學習上不思進取,上課不認真聽講,不按時完成作業;在生活上十分不檢點,結交校外閒散人員,向同學多次借錢拖欠不還;最後發展到騙取家長的錢去上網,嚴重違反校規校紀。經老師、家長多次教育仍不思悔改。本着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態度,經學校行政會研究決定:給予###同學留校察看一學期的處分。希望廣大同學引以為戒,認真學習,嚴格遵守校紀班規,爭做一名合格的中學生。

贛州厚德外國語學校國中部政教處

20xx年3月22日

對學生的處分決定 篇2

關於給予學生淵罡愷、林宇、黃鑫通報批評的決定

淵罡愷(學號:13030179)、林宇(學號:14030153)、黃鑫(學號:14030156),系金融學院金工Q1441班學生。經院系查實,以上學生在20xx-20xx學年第二學期期間,未履行請假手續,無故曠課累計達6課時及以上。

本着懲前毖後的態度,經學院學工辦研究決定:給予以上同學通報批評的處分。

希望廣大同學引以為戒,認真學習,嚴格遵守課堂紀律,營造良好學風。

湖北經濟學院金融學院

20xx年3月11日

對學生的處分決定 篇3

四川省自貢倍樂職業技術學校處分決定

為嚴肅校規校紀,教育違紀學生,警示廣大學生,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營造和諧的校園氛圍。現將楊陽等6名違紀學生處分決定通報如下:

楊陽,男,11商務班學生,該生無視校規校紀於20xx年3月3日晚在學生宿舍出售香煙。經班主任教育後,不思悔改,頂撞老師,性質惡劣。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楊陽勸其退學處分。李健,男,12汽電班學生,該生無視校規校紀於20xx年3月3日晚在學生宿舍出售香煙,造成極壞影響。經班主任教育後,該生態度端正,能深刻認識錯誤,並決心整改。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李健記過處分。宋代天,男,12汽修2班學生,該生無視校規校紀於20xx年3月2日晚買酒回宿舍,並組織他人喝酒。並於當晚12點酒後鬧事,嚴重影響就寢紀律,造成極壞影響。經班主任教育後,該生態度端正,能深刻認識錯誤。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宋代天記過處分。朱鋭,男,12汽修2班學生,該生無視校規校紀於20xx年3月2日晚在宿舍喝酒。並於當晚12點酒後鬧事,嚴重影響就寢紀律,造成極壞影響。經班主任教育後,該生態度端正,能深刻認識錯誤,並決心整改。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朱鋭警告處分。曹文軍,男,12汽修2班學生,該生無視校規校紀於20xx年3月2日晚在宿舍喝酒。並於當晚12點酒後鬧事,嚴重影響就寢紀律,造成極壞影響。經班主任教育後,該生態度端正,能深刻認識錯誤,並決心整改。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曹文軍警告處分。陳勇,男,13汽修一班學生,該生無視校規校紀於20xx年3月12日在學生寢室出售香煙。經班主任教育後,該生態度較端正,能深刻認識錯誤,並決心整改。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陳勇警告處分。以上被記過處分的學生考察期為兩個月,警告處分學生考察期為一個月。確有悔改的決心和表現,可提出書面申請,報班主任、學生管理處審批,撤銷其處分。如再有違紀行為,加重處罰。未撤銷處分的學生不得評選優秀幹部和三好學生、不安排就業實習、不發放畢業證。受處分學生一定要深刻反思,吸取教訓,嚴格要求自己,改正錯誤。

自貢倍樂職業技術學校 學生管理處

20xx年3月18日

對學生的處分決定 篇4

,男,漢族,生於x年x月xx日,中共黨員,國中文化程度,住**縣x鎮x村五組,現任該村村支部書記。

x年退耕還林中,經x鎮政府、x鎮林業站核定,x村原原七組組集體退耕還林面積為250畝。該組250畝退耕還林截至目前共兑現九輪,其中前四輪為糧,已兑現到原七組各村民手中。20xx年——20xx年五輪兑現為現金,共183600元、管護費20xx0元、賣黃姜收入13600元,以上共計217200元,全部由負責收支。支出情況為:

(1)給原七組村民133人每人一畝退耕還林款共兑付59185元。

(2)給原七組村民133人交合療款共計3990元。

(3)給原七組村民交農林兩税共計8120元。

(4)修通組路花費14760元。

(5)管護費支出24000元。

(6)給原七組買磨面機共花費12500元。

(7)還買黃姜貸款41600元。

(8)其他支出1734元。

以上支出共計165889元。經聯合調查組核定有51301元資金在x名下,但既不建立賬目,也未確立專人管理資金,構成截留、挪用公款行為。

身為中共黨員、基層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在擔任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截留、挪用集體資金,侵犯了集體和他人的利益。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九十五條之規定,經x鎮黨委20xx年5月30日會議研究,決定撤銷x村黨支部書記職務。

本處分決定字20xx年x月x日起生效。若不服從本處分決定,可自收到本決定之日起向x鎮紀委提出申訴。

中共x鎮紀律檢查委員

二0xx年x月x日

對學生的處分決定 篇5

,男,七(3)班學生。該生自進入七年級以來,在學習上不思進取,上課不認真聽講,不按時完成作業;在生活上十分不檢點,結交校外閒散人員,向同學多次借錢拖欠不還;最後發展到騙取家長的錢去上網,嚴重違反校規校紀。經老師、家長多次教育仍不思悔改。

本着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態度,經學校行政會研究決定:給予###同學留校察看一學期的處分。

希望廣大同學引以為戒,認真學習,嚴格遵守校紀班規,爭做一名合格的中學生。

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