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行政處罰決定書

《國土資源行政處罰辦法》對我國國土資源行政處罰執行制度進行了較為全面與系統的規定。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國土資源行政處罰決定書,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國土資源行政處罰決定書

國土資源行政處罰決定書範文一

被處罰人:嶽**(男,29,歲漢族,國中文化,家住邵陽市雙清區城東鄉紫薇社區)

你未經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依法批准,於20xx年7月16日私自與石橋鄉五一村村民黃建成簽訂《土地轉讓協議》,以10.1萬元的價格買得位於五一村九組的一口水塘——楓樹塘,面積0.7畝,用於建房。到目前為止,房屋主體已基本竣工(共建三層),經現場測量,實際佔地240.24平方米。你的上述做法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三款、第四十三條的規定,構成了非法佔地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作如下行政處罰:

一、責令你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

二、沒收你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二條的規定,我局於20xx年6月24日和20xx年7月6日分別向你下達了《國土資源行政處罰告知書》(邵國土資罰告字[20xx]第12號)和《國土資源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邵國土資罰聽告字[20xx]第8號),告知你依法享有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的權利,但你都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我局提出任何申請,你已自動放棄了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的權利。為此,我局依法向你作出了本行政處罰決定。

你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邵陽市人民政府或湖南省國土資源廳申請行政複議,也可在三個月內直接向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複議也不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邵陽市國土資源局

二0xx年七月十五日

國土資源行政處罰決定書範文二

違法行為人:xx市xx區園區管理辦公室

地址:xx區人民政府院內

法定代表人:xx

20xx年7月,xx市xx區園區管理辦公室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情況下擅自佔地建xx工業園三期康寶路,現已竣工。經現場勘測,該宗地位於xx市xx區九龍崗鎮夏農村、曹店村境內,北為水塘,東為道路,南為富華製衣,西為空地,佔地面積11263.4平方米,地上無新建建築物,佔地類型為耕地(20xx.66平方米)、溝渠(207.9平方米)、農村道路(204.56平方米)、城鎮住宅用地(7314.1平方米)、農村宅基地(1520.18平方米)符合xx市中心城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根據調查認定,xx市xx區園區管理辦公室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情況下擅自佔地建廠房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三款、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規定,應予以處罰。

上述違法事實有下列證據證實:1、詢問筆錄、2、現場勘測筆錄、現場照片、3、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現狀圖(局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安徽省國土資源管理系統實施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辦法(試行)》之規定,本機關決定對xx市xx區園區管理辦公室處罰如下:

1、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11263.4平方米;

2、沒收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的新建建築物及其它設施;

3、處以罰款40676.7元(其中耕地按非法佔用每平方米11元計算,其它土地按2元計算。

履行方式和期限:你(單位)在九十日內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起十五日內,將罰款繳至xx市政府非税收入匯繳結算帳户(中國銀行xx分行營業部:49864637xxxxxxxxxx)。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xx市人民政府或安徽省國土資源廳申請複議,或者六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其中對於責令限期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條的規定,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複議,不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國土資源行政處罰決定書範文三

被處罰人:湖南xx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xx,男,60歲,系湖南xx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案 由:非法佔地

經動態巡查發現,20xx年5月,該公司未經有權機關批准,擅自在xx縣雲集鎮雲集大道以北、興園路以東佔地建廠房,20xx年7月6日,我局對其進行了立案調查,現已查明:

你公司於20xx年10月註冊成立,坐落在xx縣雲集鎮工業園內,註冊資金貳仟萬元整,經營範圍:塑膠管材、板材的生產及銷售。你公司於20xx年5月18日與xx縣雲集經濟開發區(工業園)管委會簽訂了《投資合同書》,協議用地30畝(具體以地塊紅線為準),土地坐落在雲集鎮雲集大道以北、興園路以東,該宗地建設符合xx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你公司於20xx年5月開始動工建設,xx縣國土資源局測繪隊經實地測量,已建成圍牆、廠房,實際違法佔地總面積為16576㎡,土地類型為荒草地。

20xx年4月12日,我局對你下達了《國土資源行政處罰告知書》南國土資執告字[20xx]0603號、《國土資源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南國土資執聽告字[20xx]0603號。並已簽收。在被告知享有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時,被處罰人未要求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力。

以上事實,有書證、人證、證言等證據,足以認定,在被告知享有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時,被處罰人亦未要求陳述、申辯和聽證。

本局認為:你公司在建設圍牆、廠房時,未經有權機關批准,就動工建設佔用土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四十三條的規定,構成非法佔地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責令你公司改正土地違法行為,並決定處罰如下:

1、沒收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廠房;

2、對非法佔地面積按10元/㎡處以罰款,共計人民幣壹拾陸萬伍仟柒佰陸拾圓整。

你公司在收到該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xx縣政務中心繳款(開户銀行:xx縣信用聯社城關信用社,帳户:xx縣非税收入匯繳結算户,帳號:841000xxxxxxxxxx

8012)。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本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之規定,每日按罰款額百分之三處以罰款。

你公司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後六十日內,依法向衡陽市國土資源局或xx縣人民政府(法制辦)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接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二個月內向xx縣人民法院起訴。逾期既不申請行政複議或不起訴,又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的,本局將依法申請xx縣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xx縣國土資源局

二〇xx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