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發生處理決定書(精選17篇)

安全事故發生處理決定書 篇1

各分公司、站、廠、處室:

**月**日上午西站下客區內發生一起死亡1人的重大安全生產事故。事故發生後公司會同公安機關對該起事故進行了調查處理,根據公安部門責任認定,我公司負次要責任,現該起事故已基本處理完畢。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公司多次召開了事故分析會,從調查的情況看,這起事故固然與車有直接的關係,但與管理混亂不無關係。主要表現在:車輛進出口處車輛、行人把關不嚴,車輛、行人隨意進入下客區;生產指揮人員沒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安全生產責任制沒有落實到位,極少數職工工作責任心差,工作時不在崗或雖在崗但人浮於事,對事故缺乏預見性。鑑於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諸多問題,並導致了“”事故的發生,給人民生命和公司財產造成了較大的損害,同時給公司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的事實,為嚴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保障良好的安全生產秩序,杜絕類似事故的發生,參照《**省交通系統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領導責任追究制度》和公司安全管理有關規定,經研究,對這起事故有關責任人作如下處理:

一、公司法人代表總經理對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由於疏予督促,在有關會議上作檢討。

二、公司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對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由於疏予督促、檢查,決定給予分管安全副總經理扣發一個月獎金處罰。

三、公司安全處處長具體抓全公司的安全工作,對全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負綜合管理責任,由於疏於督促、檢查,決定給予公司安全處處長扣發一個月獎金處罰。

四、作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由於疏予管理,決定給予扣發一個月獎金處罰。

五、分管安全的,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由於疏予管理,決定給予分管安全的扣發兩個月獎金處罰。

六、扣發全體職工一個月安全生產獎金。

七、*單位對這起事故的直接責任人(當事人)要儘快拿出處理決定並報總公司備案。

希各單位從這起事故中認真吸取教訓,時刻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加強對安全生產的督促、檢查,嚴格按照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辦事,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杜絕類似事故的發生,為全公司的經濟建設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

安全事故發生處理決定書 篇2

各建築業企業、建設(房地產)單位、監理公司、區質監站(安監站)、區建管處、有關單位:

20xx年1月20日寧波龍湖灩瀾海岸工地發生一起物體打擊事件,造成一人死亡,經事故調查組調查分析,這是一起責任事故。近日,區政府已批覆了事故調查報告,為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有效防範和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現將事故調查處理結果通報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況

20xx年1月20日下午約14時45分,由江蘇順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在寧波龍湖灩瀾海岸二期2號地塊I標段50號樓19層進行承重支模架拆卸作業時,木工班一小工將鋼管搬運至19層的卸料平台時,由於卸料平台防護不嚴,操作不當,造成一根鋼管從卸料平台孔洞墜落,砸中一名在地面整理腳手片的勤雜工,造成頭部受傷致死。

二、事故原因

根據事故調查報告,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卸料平台底板鬆動,形成孔洞,造成隱患,木工在搬運鋼管至卸料平台時,堆放不當,導致鋼管從卸料平台的孔洞處墜落,砸中受害者頭部,受傷致死。

事故的間接原因是江蘇順通建設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不到位,對模板拆除工程安全管理混亂,管理規章制度執行不力,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安全技術交底不到位,施工方案不完善,安全技術措施缺乏,無針對性,拆除、吊裝作業過程中未設置警戒線,未指派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現場安全管理不落實,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隱患排查不到位,未及時發現和排查存在的隱患。監理公司管理不到位,未及時督促施工單位消除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

三、事故處理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關於進一步加強區外建築業企業承接業務登記備案管理的通知》(侖建〔20xx〕64號)和《關於加強區外監理企業進區承接業務登記備案管理的通知》(侖建〔20xx〕59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的規定,根據事故調查報告的處理建議,對本起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予以處理,現將有關處理決定通報如下:

1.收回江蘇順通建設有限公司《建築業企業進區承接業務登記備案證》,且兩年內不得重新登記。並建議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

2.江蘇順通建設有限公司項目經理趙鴻雁,建議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吊銷《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收回浙江工程諮詢有限公司《監理企業進區承接業務登記備案證》,且兩年內不得重新登記。

安全事故發生處理決定書 篇3

因二建公司在施工過程中將通往茶爐房的供水管路碰破,調度室打電話通知水暖中心主任,要求及時解決。接到通知後,安排水務班值班員戴維權同志到現場去處理。但值班員戴維權同志接到通知到現場看完後,沒有引起重視,未作處理就回去了,直到早晨6:40才到現場解決,7:30分處理好,造成茶爐房開水供應斷檔,嚴重影響了下井職工的正常飲用水。

造成這起茶爐房的缺水事故,其主要原因是領導重視程度不夠,處理事故不及時。一是水暖中心主任雖然安排值班員到現場處理,卻沒有及時對處理情況進行跟蹤調度,也沒有及時將管路破損事故情況向物業公司領導彙報;沒有意識到斷水會對下井職工供水帶來嚴重影響;處理問題嚴重滯後,行動不及時。二是茶爐房斷水後,餐飲中心領導沒有引起重視,沒有及時將斷水情況將公司領導彙報,信息反饋不及時,也是耽誤搶修時間的一方面因素。同時,這也暴露出我們物業公司在管理上還存在許多欠缺,需要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根據事故調查情況,經公司研究決定,特對這起斷水事故作如下處理:

1、對物業公司管理過失,按照企管科下發的《關於物業公司茶爐房缺水情況的調查處理事故處理決定》執行;

2、對水暖中心罰款1000元,主任罰款200元;

3、對餐飲中心罰款500元。

特此決定。

二0**年四月三日

安全事故發生處理決定書 篇4

公司全體員工:

20xx年X月XX日中午12點左右,我公司女員工在銷售過程中與X員工發生爭執,並且X員工首先不理智動手打人。在這期間,我公司另一員工和X員工在操作間雙方進行了二次爭鬥。事情處理極其不理智,犯下嚴重錯誤。這種行為:對他本人和我公司都是極度不負責任的行為和表現。已經嚴重違反了公司章程。現決定處理如下:

1. 對楊予以開除處理決定。鑑於楊不是事件直接引起人,留公司查看3個月。並處以500元罰款。

2. 對朝陽店經理:公司內部嚴重警告。並處以20xx元罰款。鑑於整個事件過程中沒在現場,不予開除處理。

3. 對公司直接負責人:安全意識淡薄,公司內部嚴重警告。向公司董事會深刻檢討。。並處以4000元罰款。

以上事件説明,我公司上至公司領導層,下至公司員工。在工作和經營過程中,簡單粗暴,沒有章法,爭強好勝, 好勇鬥狠,法律意識淡薄。如果不深刻反省,今後必然會鑄成大錯。給公司和個人帶來深深傷害。

公司在這裏再次重申:

1. 任何人無論任何理由,不得打架。如果發生無論責任方在誰,通通開除。

2. 如果經理在場,沒有制止或參與者,予以開除。

本決定通報公司全體員工,希望我們員工能夠從以上事件,痛定思痛,吸取教訓,深刻反省,引以為戒.

X有限公司

年1月17日

安全事故發生處理決定書 篇5

各賽區委員會、各足球俱樂部:

20xx年10月19日中國足球協會杯賽半決賽(第27場)山東魯能(微博)(微博)足球俱樂部隊與北京國安足球俱樂部隊比賽在濟南體育中心進行。

根據比賽監督、裁判員報告、比賽錄像及當事人陳述,因對裁判員判罰不滿,北京國安足球俱樂部隊翻譯付豪賽後辱罵裁判員,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第五十二條、第四十四條之規定,做出如下處罰:

一、禁止北京國安足球俱樂部隊翻譯付豪進入20xx年中國足球協會舉辦的比賽替補席三場;

二、罰款人民幣15000元。

上述罰款應按照《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執行。

望各俱樂部切實加強對隊內官員的管理教育,淨化賽場風氣,自覺維護賽場秩序,杜絕發生各類違規違紀行為,確保本年度聯賽順利有序進行。

xx年xx月xx日

安全事故發生處理決定書 篇6

各村(居)委會、鎮屬鎮辦各單位:

x年9月26日,鎮黨委、鎮政府組織鎮城管中隊全體隊員對高梧村、蔣巷村、三洞村等村委會違章建築進行強拆,身為城管中隊隊員劉政、應軍組織紀律觀念淡薄、責任擔當缺失,未按時到崗參與此次拆違行動,造成惡劣影響。按照有關規章制度,經鎮黨委、鎮政府研究決定,給予劉政、應軍兩位同志停職待崗3個月,停職待崗期間停發工資,責令他們做出深刻的檢討,並在全鎮負責幹部大會進行通報。

全鎮黨員領導幹部要引以為戒,從嚴要求自己,強化紀律觀念,強化制度意識,不碰規則“紅線”,不闖紀律“紅燈”,把心思和精力放在幹事創業上,為打造“全省統籌城鄉一體化改革先行區、全省現代農業和新型城鎮化融合發展示範區”貢獻自己應有力量。

xx鎮黨政辦公室

x年九月二十六日

安全事故發生處理決定書 篇7

計量科駐新選站原站長單永文,計量員張秋玉、秦奎英,在20xx年駐新選廠負責煤泥洗矸銷售計量監督工作期間,組織紀律性鬆懈,工作責任心差,不能嚴格遵守計量監督工作守則,造成了嚴重的煤泥跑量事故,給集團公司造成了較大的經濟損失,給選煤處工作造成了不良影響。

鑑於該事件的嚴重性,為教育違紀人員,警示工作責任心不強的同志,提高全員工作積極性。本着冶病救人的原則,經選煤處領導研究決定,給予有關人員以下處理:

1、單永文身為計量站長,不能以身作則,幹好本職工作。無視組織紀律,違反計量監督工作守則,對造成煤泥跑量事故,負主要責任。即日起免去站長職務,罰款三千元,調離計量工作崗位,停職反省後,再另行安排。

2、張秋玉、秦奎英身為計量監督人員,不能嚴守計量監督工作守則,工作期間嚴重失職造成煤泥跑量,喪失了計量監督的應有作用,對該事故的發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從即日起調離計量工作崗位,罰款貳仟元,待停職反省後另行安排。

3、計量科科長尹士坤,對該事故負有管理不善、嚴重失查的責任,給予嚴重警告處分,以觀後效。

希望選煤處全體同志引以為戒,從該事故中吸取教訓,提高工作責任心,努力工作,堅決杜絕此類事故的發生,如再有因工作責任心差給集團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給選煤處工作造成不良影響者,從重處罰。

七煤公司選煤處

20xx年11月8日

安全事故發生處理決定書 篇8

關於質量事故的處理決定

各車間、各部門:

公司在年月日收到*公司電話通知,於20xx年6月24日生產的1050米經檢測值不合格,對方公司要求調換產品。20xx年月日,公司組織質檢部對內部庫存的進行檢測,出現部分產品不合格現象。本次質量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約*元,並在客户中造成惡劣影響,損害了公司在客户中的良好信譽和形象。公司於20xx年月日召集相關人員召開塗覆布質量專題分析會議,會議討論認為,造成本次質量事故的原因有如下幾方面:1、配方的更改。2、原材料性能不穩定。3、不均勻。4、車間生產人員減少生產程序,未按工藝規定進行操作。5、質檢科反映情況力度不夠,未能引起生產重視。造成本次質量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公司部分分管領導對產品質量工作重視程度不夠,監管不力造成,經公司研究決定對部分人員作出經濟處罰::1000元:1000元:1000元:1000元:600元:400元希以上人員吸取教訓,認真做好配方調整、工藝操作管理等工作。同時,希望全體員工引以為戒,強化產品質量意識,嚴格按照規定程序生產操作,杜絕類似質量事故的發生。

發展有限公司

20xx年6月24日

安全事故發生處理決定書 篇9

經查,13秋建築施工班王明旭同學違反宿舍請假規定,未經老師允許於20xx年x月x日晚夜不歸宿。

鑑於該生在校期間,不能嚴格要求自己,經常違反學校紀律,為嚴肅校規校紀律,教育本人,警示他人。

根據《信息工程技術學校學生違紀處分規定》(暫行)第七條第四款和第十二條第四款,經中專部研究報學校領導批准,決定給予王明旭同學嚴重警告處分,處分決定記入本人檔案。

信息工程技術學校

20xx年x月x日

安全事故發生處理決定書 篇10

政府採購投訴處理決定書

投訴人:

上海瑞高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顧世成地址:上海市四川北路73號3樓 聯繫電話:021-63099009 被投訴人:自治區政府採購中心法定代表人:杜強地址:烏魯木齊市中山路462號廣場聯合大廈A座聯繫電話:0991-2300553 20xx年10月9日,我廳收到投訴人對自治區政府採購廣播電視監測系統項目(項目編號:XJZFCG(GK)20xx–110第一包)的投訴書。投訴的主要內容:1、被投訴人收到投訴人書面質疑後應書面通知其它投標供應商,如採購中心沒有抄送自治區政府財政廳,也沒有以書面的形式抄送並通知質疑人外的其他供應商,則違反《政府採購法》53條規定。2、招標現場沒有公開宣佈本次評標對價格分的計算辦法,不符合規範,因此就存在這種人為操縱招標結果的可能,由此,無法保證評標的合理性和公正性。3、本次預中標廠商上海科江的產品與本次招標技術要求有不小差距,他們的數字電視監測產品從來沒有在國家廣電總局的監測項目中使用過,也沒有拿到過國家廣電總局數字電視監測產品入網許可證或者檢測報告,按理説科江的技術分應該和別家落後很多,在本次招標各家價格分差距極小的情況下,仍然是科江中標,這也很讓人費解。4、中標公告沒有公佈評標委員會人員名單。對評標委員會人員名單隻字未提,讓投標人沒有辦法就專家的資歷和條件提出質疑。我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第18號令)、《政府採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財政部第20號令)等規定,對投訴事項依法進行了核查。基本事實如下:經查證,投訴人沒有對投訴事項第1條、第3條依法進行質疑,系無效投訴。投訴人對投訴事項第2條、第4條依法進行了質疑,繫有效投訴。1、投訴事項第1條、第3條。投訴人沒有按照《政府採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財政部第20號令)第十條第二款之規定,在提起投訴前沒有以書面形式依法進行質疑,我廳決定不予受理。2、投訴事項第2條。此次招標文件規定採取綜合評分法進行評審並對評分分值權重進行了描述。按照招標文件“招標説明”第6條的規定“投標人對招標文件如有疑點,可在投標截止的7日前按招標文件中載明的地址以書面形式通知招標方要求澄清”。投訴人在規定時間前未對本招標文件有關條款提出質疑,並遞交了投標文件,視為充分了解了招標文件所有的內容,按有關規定視為投標人完全接受招標文件的全部條款。經核查,評標專家依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分方法對各投標文件進行獨立評審,通過綜合評分得出評標結果,評審過程未發現投訴人所反映的人為操縱招標結果的行為。3、投訴事項第4條。本項目在中標公告發布內容中未包括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不符合財政部《政府採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財政部第19號令)第十二條的規定。《政府採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財政部第19號令)第一章總則第六條“省級財政部門負責確定本地區政府採購信息公告的範圍和內容”,我廳根據自治區政府採購專家庫中專家人數的實際情況,對專家人數較少的特殊行業、特殊項目,報經我廳同意後,可在中標結果中不予公佈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經核實,該項目在中標公告發布內容中未包括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並未得到我廳的相關批覆。綜上,我廳認定,本次招標活動在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公示上存在過失,根據《政府採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財政部第20號令)第十七條第三款規定,我廳決定,本次招標採購結果無效,責令重新組織採購活動。 被投訴人如對此處理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60日內向財政部或自治區人民政府提出行政複議,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90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安全事故發生處理決定書 篇11

遲,女,x年9月1日出生,我院x級控制工程專業碩士研究生,學號。

該生自x年2月17日始,在沒有履行任何請假手續的情況下擅自離開單位,未參加規定的教學科研活動。經導師、所在研究室主任和研究生部多次聯繫至今仍沒有任何音訊。該生無故離校已達30天。為嚴肅校紀,警示他人,根據《中國科學院大學學生管理規定》第三章第二十二條第(七、八)款之規定,經中科院研究院研究決定,給予遲xx同學自動退學處理。

此退學處理決定由研究生部主頁公告學生本人,學生本人對處理決定若有異議,可在處理決定書公告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研究生部提出書面申訴。

中科院研究院研究生部

x年四月八日

安全事故發生處理決定書 篇12

1.事故經過;

20xx年x月x日下午3點左右河北城建公司施工人員在D棟東南側二層安裝風管支架時,將磚塊從孔洞邊碰下一塊,正好掉落到在地下一層施工的中建八局安裝公司一工人頭上,將該人員的安全帽砸飛,造成該人員頭部發暈,後你隊郭海軍帶傷者馬上去醫院檢查,CT結果未見異常,該名工人現正在休養階段。

2.事故類別;起物體打

3.傷害分析;

1.受傷部位;腦部

2.受傷性質;衝擊傷

3.起因物;磚塊

4.傷害方式;落物砸傷

5.不安全狀態;未採取安全防護措施

6.不安全行為狀態;違章操作

7.傷害程度;輕傷

8.處理意見;1.項目部決定對你公司項目負責人罰款200元,安全員100元,單位1000元。共計1300元,總包給與的所有罰款由你單位自行承擔。

2.對事故施工崗位人員到項目部進行安全培訓學習。

3.你單位要加強安全管理,增加施工人員的安全意思,防止此類事故繼續發生。立即對現場所有的施工點段隱患進行全面整改。

4.以後你單位在發生安全事故,一切後果自行承擔。項目部給與重罰。

5.及時看望傷者,要有積極的態度,將後續工作處理好。

6.其它個勞務隊伍要引以為戒,加強安全管理。杜絕責任安全事故的發生。

中國建築第一工程局安裝公司

奧林匹克國家會議中心配套工程項目經理部

20xx年x月x日

安全事故發生處理決定書 篇13

各建築業企業、建設(房地產)單位、監理公司、區質監站(安監站)、區建管處、有關單位:

20xx年1月20日寧波龍湖灩瀾海岸工地發生一起物體打擊事件,造成一人死亡,經事故調查組調查分析,這是一起責任事故。近日,區政府已批覆了事故調查報告,為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有效防範和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現將事故調查處理結果通報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況

20xx年1月20日下午約14時45分,由江蘇順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在寧波龍湖灩瀾海岸二期2號地塊I標段50號樓19層進行承重支模架拆卸作業時,木工班一小工將鋼管搬運至19層的卸料平台時,由於卸料平台防護不嚴,操作不當,造成一根鋼管從卸料平台孔洞墜落,砸中一名在地面整理腳手片的勤雜工,造成頭部受傷致死。

二、事故原因

根據事故調查報告,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卸料平台底板鬆動,形成孔洞,造成隱患,木工在搬運鋼管至卸料平台時,堆放不當,導致鋼管從卸料平台的孔洞處墜落,砸中受害者頭部,受傷致死。

事故的間接原因是江蘇順通建設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不到位,對模板拆除工程安全管理混亂,管理規章制度執行不力,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安全技術交底不到位,施工方案不完善,安全技術措施缺乏,無針對性,拆除、吊裝作業過程中未設置警戒線,未指派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現場安全管理不落實,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隱患排查不到位,未及時發現和排查存在的隱患。監理公司管理不到位,未及時督促施工單位消除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

三、事故處理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關於進一步加強區外建築業企業承接業務登記備案管理的通知》(侖建〔20xx〕64號)和《關於加強區外監理企業進區承接業務登記備案管理的通知》(侖建〔20xx〕59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的規定,根據事故調查報告的處理建議,對本起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予以處理,現將有關處理決定通報如下:

1.收回江蘇順通建設有限公司《建築業企業進區承接業務登記備案證》,且兩年內不得重新登記。並建議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

2.江蘇順通建設有限公司項目經理趙鴻雁,建議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吊銷《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收回浙江工程諮詢有限公司《監理企業進區承接業務登記備案證》,且兩年內不得重新登記。

安全事故發生處理決定書 篇14

我校九(4)班x同學,至開學以來,不能嚴格要求自己,無視學校校紀校規,經學校研究決定,分別給予如下紀律處分。

在九(4)班學習期間,經常曠課遲到,想來就來,想走就走。不服從班主任老師管理,頂撞老師。學校為了挽救他,將其調到04班,仍然我行我素。特別嚴重的是僅20xx年11月1日,連續三次出現違紀行為。一是上午第二節課時,在課堂上玩手機,被科任老師發現,經教育管理,拒不接受,態度惡劣。二是上午第三節課時,又夥同他人在課堂上玩撲克牌。三是中午午休時間,在306寢室將課桌有意損壞。

該生的行為已嚴重違反學生管理條例,並造成了惡劣影響,為了嚴肅校紀、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據學校《學生違紀處罰條例》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該生記大過處分,留校觀察。

希望廣大同學引以為戒,認真學習,嚴格遵守校紀班規,爭做一名合格的中學生。

政教處(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事故發生處理決定書 篇15

各建築業企業、建設(房地產)單位、監理公司、區質監站(安監站)、區建管處、有關單位:

20xx年3月12日,北侖中心區C2地塊二期Ⅱ標段工程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目前,事故已經調查結束,區政府已經批覆了事故調查報告,為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加強監督管理,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有效防範和遏制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現將事故調查處理結果通報如下:

一、事故過程

20xx年3月12日下午15時30分左右,浙江欣捷建設有限公司施工、杭州信達投資諮詢估價監理有限公司監理的北侖中心區C2地塊二期Ⅱ標段30號樓,在10層電梯井局部混凝土垃圾清理時,一名作業人員打開電梯防護門,晃動隔離層鋼管時,造成隔離層鋼管鬆動下滑,導致墜落至電梯井底,送醫院救治無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根據事故調查報告,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作業人員不聽勸阻,擅自拆除電梯井道防護門,進入電梯井口,晃動隔離層,導致隔離層鬆動後,失足墜落受傷致死。間接原因:施工單位浙江欣捷建設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未組織安全教育培訓,未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制,未實施安全技術交底,未告知作業場所各類危險源。現場管理不到位,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工作不徹底,電梯井口未設置安全警示標誌。監理單位杭州信達投資諮詢估價監理有限公司安全監理不到位,未能督促施工方落實臨時進場作業人員安全責任制,未能督促施工單位做好井口安全警示標誌。

三、事故處理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關於印發寧波市建築施工、工程監理企業和招標代理機構信用評價標準(實行)的通知》(甬建發〔20xx〕179號)和《關於印發寧波市建築工程重點監督管理暫行辦法通知》(甬建發〔20xx〕323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的規定,根據事故調查報告的處理建議,對本起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予以處理,現將有關處理決定通報如下:

1.對浙江欣捷建設有限公司予以全區通報批評,並建議列入市級重點監管對象,信用系統扣分,同時建議上級部門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

2.對浙江欣捷建設有限公司項目經理呂和明,建議上級部門吊銷《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對杭州信達投資諮詢估價監理有限公司予以全區通報批評,並建議列入市重點監管對象,信用系統扣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單位要以事故案例為教訓,全面開展全員警示教育,將處理通報向各企業管理人員、項目部管理人員和全體從業人員進行傳達教育,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切實提高全區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水平。

XX市北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年6月16日

安全事故發生處理決定書 篇1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穩定的教學秩序,維護正常的教學環境,規範教學工作的行為,全面提高教學質量,減少並杜絕教學工作中各種事故的出現,根據依法治教的基本精神,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教學事故,是指妨礙教學工作正常進行的各類事件。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於本科與高職(高專)教育。

第二章教學事故的分類及構成標準

第四條教學事故視情節輕重分為一級(重大)、二級(較大)、三級(一般),四級(違規行為),涵蓋課堂教學、作業、考試、學生成績、教學管理、教學保障等環節。

第五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四級教學事故:

(一)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災害性天氣或交通嚴重堵塞或其它突發原因),上課遲到不超過10分鐘。

(二)無故提早下課不超過5分鐘。

(三)教師上課不關閉BP機(或移動電話)干擾教學秩序。

(四)批改作業未達總人數的1/2。

(五)考試結束後,任課教師超過學校規定時間兩天以內報送學生考試成績。

(六)教師遺失學生作業佔教學班學生數的10%及以下。

(七)主考教師成績登錄後,因其工作失誤等主觀原因,需更改學生成績在1個教學班內10%及以下。

(八)教務員在確認成績時,因其工作失誤等主觀原因導致學生成績出現差錯。

(九)因排課、排考不當造成教室使用衝突。

(十)其它違反學校有關教學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六條發生下列情節之一的,認定為三級教學事故。

課堂教學

(一)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災害性天氣或交通嚴重堵塞或其它突發原因),上課遲到10分鐘以上。

(二)無故提早下課5分鐘以上。

(三)教師遺失學生作業佔教學班學生數的10%以上—30%及以下。

(四)未經主管教學的院(系、部、中心)主任、教務處批准,擅自變動上課時間或停、放課。

(五)未經主管教學的院(系、部、中心)主任、教務處批准,由他人臨時代課。

(六)未攜帶任何教案或教學資料進入課堂執教,或錯帶教材,耽誤教學。

(七)上課時指名或不指名辱罵學生而影響教學。

(八)因教師錯誤指導或擅離崗位,上課過程中造成公、私財產損失300元以上(含300元)或學生受傷,醫療費用500元以下(不含500元)。

(九)未按各專業規定的要求完成實驗課程、實習等實踐性環節的準備工作。

(十)不按教學大綱規定佈置作業、實驗報告等。

(十一)實踐教學環節沒按規定到位指導。

安全事故發生處理決定書 篇17

第號

根據公司《待崗人員管理辦法》第 1 條之規定,經領導辦公會批註,決定您自 年日起開始待崗,期限為天,請與月人力資源部報到,進行待崗培訓。這一期間發放基本生活費(自 20xx年9月 15日起)

特此通知!

人力資源部

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