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合同協議書

分包合同是由兩個以上的承包人對籌建人負責,完成基本建設工程的合同。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工程分包合同協議書範文,供大家參考!

工程分包合同協議書
工程分包合同協議書範文一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開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並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就業主的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範圍:

四、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 天

五、合同價款:本工程採用( )方式計價,每噸( )元/噸。

合同總價款為

六、質量要求:

本工程質量達到標準,如達不到本標準,應按甲方要求進行返工自理,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七、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⑴負責技術交底工作,對施工現場進行質量檢查。

⑵負責向乙方提供施工圖一式( )份。

⑶及時供應合同規定的材料。

⑷及時辦理工程結算。

2、乙方責任:

⑴嚴格按施工規範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施工。

⑵必須按圖紙施工。

⑶應保證工期要求,確保工程如期完成。

⑷負責向甲方提供工程結算值同等金額的發票或收據。

八、材料供應:

1、主材由( )方負責提供。

2、輔材由( )方負責提供。

九、材料消耗:

工程消耗材料按實際發生為準,損耗量按百分之( )計算,廢料歸( )方。

十、施工與驗收:

1、乙方按圖紙及施工規範嚴格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員有關部門檢查、檢驗。

2、工程完工時組織相關部門驗收。

十一、結算方式:

簽訂合同,甲方即向乙方交付( )元預付款,工程進行過半時甲方支付( )元,工程完工,甲方支付( )元工程款。

十二、由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造成的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賠付方工程總價款( )%的損失費。

十三、其它:

1、本協議一式( )份,正本( )份,副本( )份。

2、本協議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完成後自行終止。

十四、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或法人委託: 法定代表或法人委託:

委託人: 施工代表: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工程分包合同協議書範文二

編號: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區(縣)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勞務合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及承包工作內容

1.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分包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範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工程監理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作業人員

承包人根據工程需要向發包人提供作業人員共_______名。

第三條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完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工期為______天。

第四條 合同價款

4.1 合同價款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4.2 合同價款的確定原則(在確認的方式前劃√):

經過招投標確定或雖未經招投標程序,由承、發包雙方協商一致,確認:

4.2.1 本合同價款為固定價格,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

4.2.2 以年施工預算或年施工概算定額為依據:

①定額工資單價為:

瓦工_____元/工日;結構木工______元/工日;裝修木工_____元/工日;鋼筋工_____元/工日;

砼工_____元/工日;油工_______元/工日;抹灰工_____元/工日;架子工_____元/工日;

水暖工_____元/工日;電工______元/工日;壯工_____元/工日;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按建築面積確定承包價_____元/平方米;其中,地上結構:_____元/平方米;地下結構:_____元/平方米;初裝修:_____元/平方米;水電: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

③分項工程承包:

外牆面磚:_______元/平方米;屋面防水:_______元/平方米;

水磨石地面:_______元/平方米;水泥砂漿:_______元/平方米;

內牆普通抹灰: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2.3 定額工以外發生的零星用工單價_______元/工日;(以實際發生,書面簽證資料為準)

4.2.4 因不可抗力、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或安排任務不及時等原因造成的停工、窩工累計超過八小時的按__________標準補償。

4.3 對合同價款內容的明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合同價款的結算和支付

5.1 結算、決算資料:

5.1.1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施工圖或工程量清單,承包人依據上述書面資料按本合同條款編制的施工預算書。

5.1.2 承包人根據發包人下達的施工任務書或現場負責人的指令,安排作業人員完成作業內容,並取得有效的書面簽證單據編制人工結算書。

5.1.3 有效的月度工作量結算資料及書面洽商變更、現場籤認資料等。

5.2 合同價款的結算和決算:

5.2.1 發包人應於每月____日對承包人完成的 工程量給予核實、確認並共同履行書面結算手續。

5.2.2 工程交工後28日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完整的決算資料,發包人在收到決算資料後28日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並辦理分包工程決算手續。

5.3 合同價款的支付:

5.3.1 合同價款分期支付:在_____年______月____日付款_______元,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付款_______元。

5.3.2 分期支付勞務費的,每期支付的勞務費數額不得少於己辦理結算額的80%,餘款在發包人對決算資料予以確認後28日內付清。

5.3.3 合同價款的支付必須以銀行轉帳的形式辦理,付款時發包人不得以現金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勞務費。

5.3.4 辦理支付的手續為:承包人為外地進京施工企業的,應向發包人出據“北京市外地進京施工企業專用發票”作為收款憑證,發包人須將填寫齊全的、票據收款人為承包人全稱的支票或匯票交付給承包人指定的人員。

第六條 安全施工、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處理

6.1 安全施工:發包人、承包人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和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

6.2 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處理:

6.2.1 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發包雙方應採取緊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並全力組織搶救傷者,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者必須移動現場設備,須作出書面記錄或拍照。

6.2.2 按照有關規定,發包人承包人應分清責任,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相應的責任。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6.3 對本工程的安全生產標準,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工程質量、驗收與保修

7.1 工程質量應達到設計圖紙要求及約定標準和質量目標。如圖紙、發包人指令和國家及當地政府施工驗收規範、標準之間有差異或不一致,承包人應在取得發包人書面認可後,以質量要求較高者為施工依據。

7.2 承包人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質量檢驗標準、施工驗收規範和施工圖組織施工。在施工中發現設計有誤,須立即向發包人提出,取得文字變更洽商手續後方可繼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窩工的,由發包人予以經濟補償,因承包人原 因造成窩工的,工期不順延,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7.3 分包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自分包工程施工完畢後28日內由發包人、承包人共同辦理書面驗收手續,逾期未辦理驗收,發包人又交後序施工的或投入使用的,視為符合合同要求,工程交工。

7.4 對本工程的質量標準,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工期延誤

8.1 對於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遲的,經發包人施工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a.因戰爭、動亂、自然災害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等不可抗力;

b.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c.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日期支付勞務費,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d.承包人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但仍未能從發包方獲得施工必須的指示、工程材料、圖紙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e.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或機具供應不及時造成停工、窩工累計超過8小時;

f.發包人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8.2 承包人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後7日內,就延誤內容和因此產生的經濟支出向發包人施工代表提出書面報告,發包人應於7日內就延長完工日期和賠償經濟損失給予書面答覆。承包人逾期未提出書面報告的,視為其放棄此項權利;發包人逾期未答覆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其承認此事實。

8.3 非因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約定可順延的工期)交工的,雙方約定:

第九條 文明施工

9.1 發包人、承包人應嚴格執行北京市人民政府頒發的“施工現場管理暫行規定”,加強科學管理,堅持文明施工。

9.2 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供符合標準的施工條件,如發包人不能提供現場食宿條件或雙方約定由承包人自行解決食宿的,由發包人按照標準予以補償。

9.3 對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標準,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材料機具供應

10.1 本工程由發包人提供的機械設備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自備的工具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確認防護用具由______________承擔。

10.2 由承包人自備的工具須其自帶入現場,由發包人提供的機械設備、防護用具由發包人採購並供應到施工現場(400米內)。

10.3 承包人應遵守和執行發包人材料機具領用規定,對領用的材料、機具要與發包人共同清點,履行書面領、還手續,對借用的發包人的機具,要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加強維修保養。

10.4 對本工程材料機具的使用、維護,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文物保護

對施工中發現的文物,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應於收到書面通知24小時內向文物管理部門報告,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的保護措施。發現文物後隱瞞不報的,由責任人依法承擔行政的、法律的責任。因保護文物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十二條 發包人的權利及義務

12.1 負責提供場地、道路、水電等具備施工條件的工程施工現場,負責工程施工的組織與協調及技術、質量、安全、場容等方面的交底。

12.2 負責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供施工圖紙_______套,提供必要技術資料和辦理施工洽商。

12.3 負責組織施工檢查、驗收,監督承包人的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及按圖施工情況,材料領用情況及行政管理事務。

12.4 負責解決施工中存在或發生的技術問題。

12.5 負責組織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及總的工期控制計劃,審查承包人編制的詳細施工作業計劃。

12.6 負責本工程中各工種,工序間的協調與配合,承包人在安全、質量、工期、場容等方面發現有違反合同約定內容的,發包人應書面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承包人進行整政。

12.7 負責組織工程的驗收工作。

12.8 本工程發包人施工代表為__________,負責日常施工的管理、協調工作。發包人也可委託_____有現場籤認用工、辦理洽商變更手續的職權,人事如有變動,應提前7日通知承包人。

第十三條 承包人的權利和義務

13.1 承包人對與其確定勞動關係的作業工人必須認真審查,保證人員的政治素質、身體素質 和技術水平,工人年齡不得低於18週歲,不得超過60週歲。

13.2 承包人需將其作業人員登記造冊(須寫明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種、級別、工作證號碼及身份證號碼),作為本合同附件。

13.3 在施工生產過程中,承包人必須保證人員相對穩定,不能隨意變更備案人員,人員變動率小於___%,服從發包人的統籌安排,統一調動。

13.4 當發包人因故不能保證連續生產時,承包人在不影響發包人生產任務的前提下,可將隊伍進行臨時調整,對所調整人員應向發包人出具書面通知,並辦理變更手續。

13.5 承包人必須按施工圖紙及説明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議應徵得發包人同意,並辦理書面洽商變更手續後方可改動施工。在施工中應注意保護成品、半成品、愛護使用發包人提供的機械設備及其工具。

13.6 承包人應對作業工人進行安全生產、食品衞生、交通安全及預防煤氣中毒等方面的教育,自覺遵守發包人現場管理規定,服從發包人有關人員的指導、教育、監督和檢查,並及時向發包人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13.7 承包人確認_______為派駐工地的施工代表,負責日常施工的管理、協調工作。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4.1 發包人違約責任

14.1.1 由於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窩工時應按實際發生情況向承包人賠償損失。停工、窩工應辦理書面洽商,方作為決算依據。發包人任務不足或因故不能繼續履行合同時,雙方協商後可提前終止合同。

14.1.2 由於發包人施工人員指揮錯誤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其經濟損失及有關責任由發包人承擔。

14.1.3 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勞務費或決算價餘款的,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後可延期支付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務費或決算價餘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承包人有權書面告知發包人理由,撤走其人員,並依法追索拖欠款及損失賠償費。

14.1.4 發包人違反財務管理規定,違約支付勞務費的,除糾正違約支付行為外,還應當在違約支付的額度範圍內與過錯方對承包人由此遭受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責任。

14.2 承包人違約責任

14.2.1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發包人工期延誤或工程質量嚴重不符合要 求時,發包人可以終止合同,並要求承包人在_______日內退出施工現場,承包人應當退出施工現場,但發包人應在要求承包人退出施工現場的時限內,與承包人就結算事宜達成書面協議或由監理公司、發包人、承包人共同對己完成的工程量進行籤認。

14.2.2 承包人未按發包人選定的施工隊伍進場,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進行更換、調整,承包人無法調整時,發包人有權暫不安排施工任務(窩工損失承包人自負),並書面通知承包人,直至終止合同。

14.2.3 因承包人責任造成質量事故和延誤工期,其工料損失概由承包人承擔。

第十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首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可約定以下方式解決爭議(在選定的方式前劃“√”):

1.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法定代表人應出示身份證明,委託代理人應出示委託證明。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內容、結清工程決算尾款後,即宣告終止。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備案留存一份,副本____份。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後列入其他事項,其他事項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在本合同之外簽訂的協議等,內容與本合同相牴觸者無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工程分包合同協議書範文三

合同編號: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上海市建築市場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 1.2 工程地點: .

1.3 承包範圍及內容: .

1.4 建築面積: .

1.5甲方視需要,可對乙方承包範圍及內容作出增減或調整,也可對乙方承包範圍內的某一分項,某一產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單位或供應商。乙方應無條件接受,也不因此作為對其餘項目合同單價和總價作出調整的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採用“包工料機消耗,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環境保護,包甲方與業主的總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內容,包甲方對業主的承諾和業主對甲方所作的規定,約束等”的包乾方式,全面負責本合同範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處理好政府主管部門和社區地方關係。

第二條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進場通知後 日內做好施工現場準備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於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個日曆天。

2.3 工期延誤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每延誤一天,按本工程總價的 計算,按天累計。

第三條 質量

3.1 本工程質量等級為 .

3.2 質量達不到要求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 .

3.3 本工程質量必須通過甲方,業主,監理,質監站的驗收和確認。

3.4 乙方必須嚴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圖紙,設計説明,設計變更,技術核定單等工程文件中規定和現行的國家,地方頒發的質量驗收規範,標準和規定要求組織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監理,業主的檢查檢驗,併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3.5 乙方如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等級,甲方有權責成乙方進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如乙方達不到約定的質量等級,由此造成的業主罰款全由乙方全額承擔。

3.6 乙方在施工中發生一般質量事故,由甲方提出處理方案,經建設單位同意後,由乙方負責處理,處理結果由甲方報送政府有關部門;發生重大質量事故,必須按政府規定的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同時承擔因此產生的責任。

3.7 甲方為維護自身的聲譽,品牌,形象,將對本工程質量進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過程中發出的質量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整改完畢,發出的對乙方的罰款通知,須説明罰款理由並由乙方全額承擔,乙方必須在罰款單上簽字接受,乙方拒絕簽字並不影響罰款單的生效。

第四條 環境安全標化

4.1 本工程乙方現場文明施工要求為:建立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通過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認證並達到“上海市標化工地”標準要求,並承擔安全貫標,一體化貫標和上級部門各種檢查和罰款所發生的費用。如達不到以上標準,甲方將對乙方進行合同總價 %的罰款。

4.2 乙方應識別施工過程中的環境因素和危險源,並採取措施對其進行控制,防止環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發生。

4.3 乙方要嚴格執行各級政府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對安全和標化管理的有關規定,並承擔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和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對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相關費用。

4.4 乙方應編制乙方範圍內的現場臨時用電施工方案,腳手架搭設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專項施工方案,經甲方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4.5 乙方必須根據施工規範搭設和配置各種安全設施和安全勞防用品,應在甲方允許的供應商中採購上述物資,且必須加強進場驗收和搭設後的使用前驗收。

4.6 乙方應對乙方的施工人員及乙方的專業分包施工隊伍進行分部分項和專項安全交底。

4.7 發生安全或傷亡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監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要為排除事故或搶救人員提供幫助。

4.8 甲方為保持自身的聲譽,品牌,形象,將對本工程進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各項管理制度,甲方將根據管理制度的規定,在巡查過程中如發現問題將發出的安全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在規定時限內整改完畢;發出的罰款通知,甲方須説明罰款理由並由乙方全額承擔,乙方必須在罰款單上簽字接受,乙方拒絕簽字並不影響罰款單的生效。

4.9 乙方如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安全標化標準,甲方有權責成乙方進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經濟損失全由乙方全額承擔。且乙方願意接受達不到安全標化標準的甲方罰款,罰款金額為總結算金額的 %,由此造成的業主罰款也由乙方全額承擔。

第五條 合同造價

合同造價:暫估 萬元(人民幣 萬元整),最終造價以最後竣工結算為準。

第六條 合同價款計算約定

6.1 本合同價款計算約定為:。

6.2 材料單價的確定:。

6.3 本工程人工單價:裝飾技工 元/工日,普工 元/工日,安裝人工 元/工日。

6.4 甲方管理費:乙方按結算造價中的裝飾部分 %,安裝部分 %上交甲方,作為本工程的管理費。本工程税金另計,由甲方代扣代繳。

6.5 乙方另行支付甲方管理人員費用,合計: 元整。

6.6 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審計費和經雙方協商認定的經營費。

6.7 凡屬於乙方工作範圍內工作量未施工完畢,甲方按實予以扣除。

6.8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交納各類規定費用,如進交易中心的手續費,檢查費,環保費等,並辦理相關手續。施工中的水電費按實際扣除。

第七條 預付款擔保及履約擔保

7.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種方式對甲方支付乙方預付款,乙方履行合同進行擔保,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供預付款銀行擔保,分包履約擔保書。

7.1.1 預付款銀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預付款前,乙方需出具

與預付款同等金額即 萬元的預付款銀行保函給甲方,預付款銀行保函的期限為從預付款支付前開始到預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給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為止。

7.1.2 履約保函:在合同簽訂後 天內,並在第一筆工程款支

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額的 %計 萬元的銀行保函給甲方,履約保函期限從本合同內容開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規定全部義務(除保修義務外)為止。

7.1.3 提交履約保證金:在合同簽約後 天內,乙方須提交合

同金額的 %的履約保證金 萬元於甲方的指定銀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約定全部義務(除保修義務外)為止返回保證金。

7.1.4 分包工程款抵衝履約保證金:從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

開始,扣合同總價的 %工程款 萬元作為履約保證,扣款期數從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開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結束,共分 期扣完,並必須在分包工作量達到50%合同總價前暫扣完畢,等乙方完成合同約定全部義務(除保修義務外)為止,開始釋放暫扣工程款部分。

7.1.5 履約擔保的其他約定方式: .

7.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完成合同全部義務(除保修義

務外)或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損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質量,工期,安全標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應條款約定的罰款和承擔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業主方)的罰款外,還同意將該履約保證金作為乙方支付給甲方違約金及賠償之費用。

第八條 工程款支付

8.1 工程預付款: 萬元。

8.2 預付款回扣方式: .

8.3 乙方須在每月20日將當月實際完成工作量上報甲方。乙方上報的工作量應按合同條款第六條有關合同價款計算約定進行計算(一式二份,蓋企業印章,並附編制電盤和計算書),經甲方審核後,由甲方提交監理,業主,在得到監理,業主批准後,在業主向甲方支付工程款到帳後十天內,甲方按被批准的每月實際完成工作量和相應的到帳工程款,扣除甲方代扣代繳的税金,甲供材料,甲方管理費,質量保脩金,履約保證金,甲方管理人員費用,各類罰款等相關費用後,按 %進行支付。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後,工程款累計支付不超過累計完成工作量的 %,竣工驗收完成並辦理好工程結算手續後30天內支付 %,留 %作為保脩金,等 年保修期滿無質量缺陷且業主保脩金到位後支付。

8.4 乙方保證收到工程款後專款專用。

8.5 合同簽約時,乙方對本工程的資金支付情況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業主資金到位情況給予工程款的支付,並共同承擔資金風險。由於業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按時支付乙方的情況,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責任,但乙方有義務會同甲方,共同向造成資金風險的業主進行資金催討和索賠。

第九條 甲方工作

9.1 甲方委派 為甲方駐施工現場甲方代表,代表甲方

簽發施工現場生產相關的技術,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和進度等的工作指令。

9.2 甲方應在乙方隊伍進場時對進場人員進行總交底,交底的內容為:

a)本工程的質量目標,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目標,其他創建目標;

b)涉及到甲方的現場施工的相關管理制度(如一體化管理體系的要求等);

c)與本工程施工有關的法律法規要求和技術標準,規範要求;

d)本工程的關鍵工序,特殊過程,重要環境因素和重大危險源以及控制要求。

e) 甲方與業主所簽訂的總合同有關主要條款。

9.3 甲方代表應在乙方隊伍進場前,組織對乙方隊伍人員崗位資質,機械設備,週轉設備和計量設備進行驗證,驗收,並做好相應台帳。

9.4 開工(施工)前甲方項目技術負責人應審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

9.5 在開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經監理複核後的施工所需的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並以書面形式進行現場交驗。

9.6 甲方代表有權對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職責的乙方管理人員提出更換要求,但應出示書面通知,且具備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後的一週內替換人員要到崗就位。

9.7 甲方代表按本合同的約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權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提前一週通知乙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9.8 甲方代表應負責施工現場內各分包作業單位之間的工程協調,便於乙方的正常施工。

9.9 甲方代表應指導,督促乙方按甲方對現場管理的各項標準

組織施工,全面遵守國家和地方現行的有關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規。執行甲方制定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規定的工程項目主要資料歸檔要求,施工組織設計管理要求,現場安全文明標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標準。

9.10 甲方在開工前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有關的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9.11 及時辦理好隱蔽工程驗收和各種資料的簽證手續。

9.12 施工現場內停電,停水應在24小時前書面通知乙方。

9.13 施工期間,組織乙方共同處理好附近單位和居民的協調工作。

9.14 甲方保安人員應嚴格按照甲方滬建股五司(20xx)保字第005號文件《關於加強施工現場材料,設備等出門制度的通知》有關規定。

第十條 乙方工作

10.1 乙方委派 為乙方駐施工現場乙方代表,接受甲方代表的工作指令。

10.2 乙方應嚴格按施工圖和經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規範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工期,安全與文明,按合同約定完成全部義務。

10.3 乙方應按甲方項目部的要求,認真做好施工資料台帳工作,並保存和管理好各種原材料的質保書,合格證和檢測,檢驗,複試等報告,遵守地方建設交易中心的規定負責到交易中心辦理交易手續並付清相關費用。

10.4乙方應在工程開工後10天內提交甲方一式二份的完整施工圖預算書,如有業主未核定的市場價材料,設備及設計師未明確節點,工藝方案,乙方應結合自身技術能力和採購資源的優勢,在編制預算書時以暫定價列入,並附暫定價清單和有施工工藝説明的單價分析表。

10.5 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配合好甲方與業主的階段結算和竣工結算工作。

10.6 提供和維修施工用照明,圍欄設施,並負責施工現場安全保衞工作。

10.7 向甲方提供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費用由乙方承擔。

10.8 遵守國家和地方現行的有關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和安全的

法律,法規。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控制好施工噪聲,揚塵對周圍環境影響,遵照甲方現行的一體化管理體系程序文件規定組織施工,並承擔對乙方職工的教育責任, 實現施工範圍內的質量,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指標)達到規定要求。並承擔一體化貫標和上級部門各種檢查所發生的費用。

10.9 已完成工程在未交付業主之前,乙方負責成品保護工作,在此期間如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修復。產品保護費由乙方承擔。

10.10 施工場地周圍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由乙方負責,如發生損壞,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10.11 乙方應嚴格控制好施工隊伍的人數,杜絕私招亂用社會閒

散人員,禁止無證人員混入本隊伍中進場施工。

10.12 乙方施工人員進場之前,必須先向甲方指派的現場專管

人員遞交本施工隊伍資質“三證”複印件及安排進場人員的花名冊,身份證,就業證,暫住證,上崗資格證,特殊工種(電工,機操工,電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車司機,吊車指揮等)操作證等複印件,並按規定及時辦理健康證及隊伍進場開工報告等手續。

10.13 在施工過程中,因工程需要變動生產人員,必須事先得到

甲方專管人員的同意,並補交變動人員花名冊及有關證件複印件。

10.14 乙方用工必須遵守上海市政府有關規定,乙方的現場操

作人員不得使用不滿18週歲未成年工及55週歲以上老年工,由於非法用工造成安全和質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擔與此相關的一切責任。

10.15 乙方施工隊伍應組建相應的工會組織,進場後一個月內

應明確項目工會負責人,並及時報甲方項目工會組織員,參加工地工會聯席會議。

10.16 乙方須與包括農民工在內的所有工人簽訂勞動合同,合同中須明確勞動報酬等內容,勞動報酬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保障線,並嚴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額支付工資等勞動報酬;對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須優先用於支付工人勞動報酬。乙方施工人員包括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每月須定時上報工地工會聯席會議。

10.17 乙方應按有關規定,在民工宿舍內應配備電扇等防暑降温設備,工人須配備必須的勞動防護用品(如鋼筋工手套,電焊工服裝,電焊工眼鏡,電工絕緣鞋等)

10.18 乙方應按時交納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費。如甲方代乙方交納該費用的,乙方同意該費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10.19 根據政府有關部門規定,工程建設有關專業分包/材料採購必須進當地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辦理交易手續並付清相應的費用。乙方須委託甲方與專業分包商/供應商直接簽訂交易合同辦理交易憑證手續,以及乙方需直接委託甲方實施採購(如鋼材,商品砼)和發包的,每委託甲方簽訂一份交易合同之前乙方必須先向甲方提交代扣代付的書面委託申請報告,經甲方批准後甲方直接與分包商/供應商簽訂交易合同並辦理交易憑證。乙方承諾但不限於如下內容:

根據政府部門有關規定,由甲方代付的與該合同發生的相關的一切費用(如交易費,印花税等)均由乙方承擔;

交易合同的另一方專業分包商/供應商的工程款/材料款均由甲方代付;並從最近一期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後,再由甲方支付給專業分包商/供應商。

③每次專業分包商/供應商提出付款要求後,乙方須先認真複核應付金額數後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經甲方複核後甲方給予支付。因乙方的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給專業分包商/供應商的損失情況均由乙方承擔。

④甲方與該交易合同所發生的所有的權利和義務均為乙方所有

的權利和義務,甲方與與分包商/供應商直接簽訂交易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對該合同的責任。

⑤該交易合同的專業分包商/供應商的違約和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和疏忽。

⑥該交易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導致甲方受到處罰以及甲方的聲譽,品牌,形象受到損害的,所引起的一切有形和無形的損失全由乙方承擔;

⑦該交易合同最終結算價由乙方與合同的另一方決算,甲方憑乙方提供的該合同的最終決算書原件按合同規定支付尾款;因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的時間進行結算,或故意拖延結算時間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與該合同的另一方進行決算,乙方承諾承認該決算的結果。

10.20 乙方應負責辦妥各專業分包的各類報批文件,如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經營手冊,操作人員的上崗證等資料,報甲方批准後方可進場施工。專業分包隊伍進場時,甲乙雙方都要對專業分包方的進場人員資質,設備,材料進行驗證;對專項施工方案組織審核審批。對進場人員進行技術,質量,安全交底。

10.21 對乙方自行發 生的各類專業,勞務,材料採購等合同,乙方簽訂後需將該類合同及時上報給甲方備案,該類合同的實際付款情況(付款情況需附上有效憑據複印件),結算情況每月需定期向甲方進行書面彙報,不得瞞報。

10.22 乙方自行發生的各類分包商的義務和責任同時也是乙方的義務和責任,在任何時候乙方都不能免除該義務和責任。分包單位的違約和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和疏忽。

10.23 合同規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會議紀要約定內容以及設計變更等),如乙方拒絕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單位完成,所發生的費用(另加20%的管理費)從乙方當月工程款中扣回,影響工期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10.24 乙方未經過甲方同意擅自與業主達成的書面及口頭合同,協議,承諾等,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此等的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

10.25 乙方對施工現場兩瓶倉庫,材料間,經理室等重點要害部位必須安裝技術防範設施,該設施必須由甲方認可的專業隊伍負責安裝,維修和保養,費用由乙方承擔。

10.26 乙方對施工現場應配備足量的消防設施,制定消防應急預案,落實消防責任制,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第十一條 圖紙

11.1 甲方在乙方分項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圖 套(已包括竣工圖在內)乙方如需增加圖紙份數,甲方可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11.2 乙方在工程竣工後14天內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圖套。

第十二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及分項驗收

12.1 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及分項驗收條件,乙方自檢互檢合格後,通知甲方代表組織驗收(在驗收前48小時通知),驗收合格,經各方代表在驗收記錄簽字同意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工程質量達不到驗收標準的部分,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內予以修復,直到符合驗收標準為止,其費用與工期拖延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工程質量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 各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可視為各方代表已認可驗收記錄,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2.2若甲方未能按時組織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承認驗收記錄。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延順。對事後無法判斷質量的工序應作為特殊過程加強控制。

第十三條 材料,設備的供應和管理

13.1工程所用的材料,設備原則上均由乙方自行採購,所選擇的供應商必須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供應商)名錄內,必須符合國家和政府的備案證和許可證制度,在採購前應事先收集該供應商的相關資料(經營執照,產品生產許可證和備用證等),報甲方審核批准後方可實施採購。國家和政府明確需進交易的材料還必須辦理交易。甲方有權供應其中的部分材料。(附表《建設工程材料驗證,交易種類(範圍)》)

附表:建設工程材料驗證,交易種類(範圍)

序號

產 品

備案證明防偽複印件

許可證複印件

進場交易

1商品混凝土

2混凝土砌塊

(含混凝土多孔磚)

3水泥

4管道(排水管,雨水管,給水管,電工套管等)

5防水塗料

6商品粉煤灰

7砂石料

8燒結磚

9內外牆塗料

10門窗

11防水卷材

12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帶肋鋼筋

13粒化高爐礦渣粉

14商品砂漿

15混凝土外加劑

16混凝土泵送劑

17預製混凝土構件

18牆面板

19夾層玻璃

20鋼化玻璃

21建築飾面石材

22複合地板

23人造板(飾面人造板)

24膠粘劑

25門窗框用硬聚氯乙烯型材

26鋁合金建築型材

27建築幕牆

28瀝青混凝土

29三渣混合料

表示已發證產品 表示已列入計劃目前尚未發證產品 表示應進場進行交易的產品

查詢已辦理《備案證明》的生產企業,可登錄上海市建築材料質量監督站網站。

13.2 工程所用材料,設備均須得到甲方,業主及監理的確認,

乙方在正式採購前須將材料設備的樣品提前送甲方和業主及監理,且需得到甲方,業主及監理認可並且封存樣品後,方可開始採購。

13.3 一旦材料,設備的樣品得到甲方,業主及監理認可並且封存樣品後,未經甲方,業主及監理同意,不得作任何變更。

13.4 乙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必須符合圖紙設計要求且和甲方,業主,監理,乙方共同確認的樣品相一致,符合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質量標準,並必須向甲方提供出廠合格證明,產品防偽標誌,質量保證書,以及有複驗要求的試驗資料等有關準用文件。並經甲方,業主,監理驗收通過後方可使用。

13.5 甲方有權於材料,設備,成品及半成品出廠前進行測試檢驗。乙方須在各批材料,設備,成品及半成品出廠前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甲方,業主和監理單位進行驗收。對與設計和規範要求不符,品種,型號,規格,顏色和質量等不符合規定要求的產品,甲方,業主和監理可拒絕驗收,並由乙方按甲方和監理單位規定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且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材料,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若材料,設備,成品及半成品未通過甲方,業主,監理單位的驗收,以後發現材料,設備,成品及半成品不符合設計和規範要求的,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甲方的損失,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13.6 進場的材料,設備,成品及半成品,如發現品種,型號,規格,顏色和質量等有理由懷疑不符合規定,在問題未查清之前,該批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必須封存不得使用,經核查如確實不符合規定要求,並由乙方按甲方和監理單位規定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且重新採購符合規定要求的材料,設備,甲方由此受到的損失,由乙方按違約責任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13.7 甲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和製品也應符合設計要求,並負責提供符合驗收要求的有關資料。

13.8 乙方必須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機具以及合格的計量器具,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

13.9 凡材料的採購,複試,交易和辦理合格證等,由於乙方自身的資質原因不能簽約委託甲方簽約的,乙方承諾向甲方出具該內容的履行擔保書,該擔保書中涉及的擔保金額暫抵押於甲方,直至乙方向甲方出具該履行擔保書中的義務已全部履行完畢的證明材料後返還乙方。

第十四條 竣工驗收和保修

14.1 本合同範圍內施工部位在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後(包括機電設備的調試已按規定進行),乙方應儘快做好竣工驗收的一切準備工作,包括準備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竣工資料一式 份,其中原件 份,複印件份,按本工程所在地,區域所管轄的質監站有關規定進行編制,並需符合當地,區域檔案管理部門的要求。竣工圖及竣工資料編制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14.2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書面竣工驗收請示報告後及時組織業

主,監理等核驗各方進行驗收,並給予乙方批覆或提出整改意見,乙方按要求整改,並承擔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費用,工期不順延。

14.3 竣工日期為乙方完成全部合同範圍內施工內容,並經甲方,業主,監理等核驗各方驗收通過簽字的日期。需整改後才能達到要求的,應為乙方整改後再次提請甲方驗收並經甲方,業主,監理等核驗各方簽字驗收通過的日期。承包內容中任何一項分部分項工程未完工或經各方組織的驗收評定為不合格,均視為工期延誤。

14.4 乙方在驗收通過之日14天內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資料包括工程竣工結算書,經審定後,正式辦理工程竣工結算手續。

14.5 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竣工結算報告後90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審核意見。竣工結算以最終蓋章為準。

14.6 竣工驗收通過後,乙方在現場的人員,物資,設備,設施等均必須在收到甲方通知後一週內全部撤離施工現場,如甲方有特定要求的,按甲方要求執行。

14.7 乙方對承包範圍內的全部工程項目在使用中對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均承擔保修責任,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14.8 保修期限及保修起始日按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約定執行,具體約定保修期限為: .保修起始日為: .

14.9 在保修期間,如乙方保修不及時有損甲方聲譽,甲方可代為修理,由此造成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十五條 工程索賠,簽證

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索賠,簽證事件時,乙方應在事件將要發生和事件發生約定有效期限(根據甲方與業主約定的有效期限)內提出報告,及時向甲方報送發生索賠,簽證的詳細清單和計算依據,經甲方審核後報送業主確認。對業主不認可的索賠,簽證,甲方對乙方也不予認可,且乙方放棄對甲方的追索權。若乙方逾時沒有報送, 無論索賠,簽證事件發生與否,均不予考慮。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按甲方與業主簽定的工程承包合同相關條款執行,包括對不可抗力的解釋及相應的處理辦法。同時,進一步明確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費用損失,除業主明確承擔的部分外,其他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七條 工程停建和緩建

工程停建和緩建約定按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相關條款執行,包括對工程停建和緩建的解釋及相應的處理辦法。同時,進一步明確因工程停建和緩建造成的損失,除業主明確承擔的部分外,其他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八條 總承包合同終止

18.1 總承包合同終止:如總承包合同在分包方按照本合同規定完全履行其義務之前以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終止,則總承包方應在此後的任何時間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終止分包合同所規定的僱傭關係,分包方必須無條件接受。此時,分包方應儘快從工地搬走分包方的材料機械和設備財產並撤離其人員。

18.2 總承包合同因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終止引起分包方的僱傭關係一旦終止,本分包合同的其他條款也自行失效,但分包方有權獲得按照分包合同內所列的費率或價格計算合同終止前已完成工程的款項(該價款或款項至今為止未得到總承包方任何事先支付)總承包方根據本項規定向分包方支付該款項的義務僅在總承包方收到總承包合同項下有關所述分包合同工程款後生效。

18.3 如由於分包方違反分包合同而導致業主終止總承包合同,那麼前述18.2條有關付款的規定不適用,且分包方須賠償由於自身違反分包合同導致總承包合同終止而引起的總承包單位及其他所有分包單位的損失。

第十九條 分包合同生效與終止

19.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自工程竣工交付業主使用,結算完畢,甲方支付完畢(不包括保脩金)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19.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屬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①乙方擅自將本工程項目進行轉包或將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進行分包。

②工期延誤或施工質量達不到規範要求或出現重大質量事故,而乙方又無積極措施確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無力按質量標準返修者。

③乙方由於非甲方或業主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無法繼續全面履行合同的行為。

④乙方沒有健全的施工管理和組織體系,進入現場的項目管理班子不足以承擔合同約定的承包內容,甲方的聲譽面臨嚴重威脅。

⑤乙方已無法全面履行合同要約,尤其是甲方對業主的承諾面臨不能兑現。

⑥乙方有損害甲方聲譽的嚴重行為,如發生嚴重質量事故,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等情形。

⑦乙方工地代表及其管理人員不服從甲方的管理並嚴重危及甲方的品牌聲譽。

19.3發生上述19.2款情形時,甲方將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進入本工程的人員,物資,設備應在48小時內撤離施工現場,且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追索違約賠償的權利。

第二十條 附則

20.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議,並應形成書面補充合同,才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

20.2本合同糾紛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

能達成一致的,向合同簽約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20.3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正本 份,副本 份。

20.4以下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不可分割。

①《安全生產協議書》(附件一)

②《治安防火協議書》(附件二)

③《工程建設項目廉政責任書》(附件三)

合同簽訂單位: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地址:上海市XXXXX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約地點:上海市XXXXX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