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責任事故通報

安全事故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包括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活動)中突然發生的,傷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損壞設備設施,或者造成經濟損失的,導致原生產經營活動(包括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活動)暫時中止或永遠終止的意外事件。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安全責任事故通報,供大家參考!

安全責任事故通報
安全責任事故通報範文一

20xx年12月8日中午,有學生在第一餐廳二層就餐時,在麻辣燙中,發現有展開的文具刀,因被該同學及時發現,沒有吃入口中,未造成傷害事故。事發後,浩翔餐飲公司未引起高度重視,給我校造成不良影響。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餐飲安全責任制度有效落實,嚴防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經後勤處研究決定:責成浩翔餐飲公司對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當事人趙波,給予清退,對第一餐廳二層的經營方內蒙古浩翔餐飲有限責任公司罰款10萬元。

希望各餐廳以這次食品安全事故為教訓,引以為鑑,舉一反三,認真落實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餐飲管理制度,嚴格安全管理,杜絕安全隱患,提高服務質量,強化責任意識,為廣大師生提供安全優質的後勤服務保障。

後勤處

年12月13日

安全責任事故通報範文二

20xx年6月18日公司發生叉車違規操作,將天然氣電器控制櫃損壞,現將調查處理結果通報如下:

一、事故經過:

20xx年6月18日晚11時15分左右,機加工車間數控車牀工柏晨在打掃衞生時,由於鐵屑過多私自違規去天然氣爐控制站附近開叉車叉鐵框,在轉彎過程中碰到天然氣爐控制站附近的另一鐵框,隨即將天然氣控制站的電器控制櫃撞壞並移位,天然氣附屬管道輕微移位。

二、事故原因:

1、數控車牀工柏晨安全意識薄弱,違規操作特種設備叉車;

2、數控車牀工柏晨在發生事故後,沒有及時與車間主管彙報,存有僥倖心理;

3、天然氣爐控制站附近存在安全隱患。

三、事故性質:輕微事故

四、根據公司處理意見,通過調查核實,對此次事故作出如下處理:

1、機加工車間數控車工柏晨,負主要責任,考核200元。

2、機加工車間主任王炎,負領導責任,考核100元。

3、責成各車車間立即組織叉車工開展安全操作培訓,定人定車,並在日常工作中加強監管。此次事故,雖然是輕微事故,但充分暴露出我們的安全生產工作還存在眾多不足。安全生產任重而道遠,沒有一個穩定的安全生產環境,公司各項工作也將無法正常開展。時值夏季來臨,是事故高發季節,我們各車間與部門應清醒的認識到安全形勢的嚴峻性與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在今後的工作中要深刻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加強安全教育、監管以及工作技能的培訓,全面提升員工安全意識,確保公司安全生產形勢平穩,防止重大事故的發生。

濟南乾順重型機械有限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安全責任事故通報範文三

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區級有關部門:

現將省監察廳、省安監局《關於我省5起重大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追究情況的通報》(浙監[20xx]3號)轉發給你們,請你們根據通報要求,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強化隱患排查治理,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防範事故發生。

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