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安全事故通報

電力是以電能作為動力的能源,對於所發生的的電力安全事故需要進行通報具體情況。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20xx電力安全事故通報,供大家參考!

電力安全事故通報
20xx電力安全事故通報範文篇一

20xx年,電力行業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高度的責任感和紮實嚴細的作風,齊心協力,克服困難,保持了全國電力安全生產總體平穩的態勢。20xx年,全國電力生產、電力建設沒有發生特大人身傷亡事故、沒有發生特大電網事故、沒有發生特大設備事故。

20xx年,全國發生電力人身死亡事故48起,死亡1xx人,同比事故起數減少3起,死亡人數減少7人。其中:電力生產人身死亡事故13起,死亡17人,同比事故起數減少3起,死亡人數減少4人;電力建設人身死亡事故35起,死亡89人,同比事故起數相同,死亡人數減少3人。20xx年重大人身死亡事故15起,死亡68人,同比事故起數增加1起,死亡人數增加2人。

20xx年,全國電網事故和設備事故的起數大幅度下降,其中,電網事故48起,同比減少26起;設備事故226起,同比減少201起。

一、重大電網事故

20xx年,發生重大電網事故1起。

7月1日,華中(河南)電網因繼電保護誤動作、安全穩定控制裝置拒動等原因引發一起重大電網事故,導致華中(河南)電網5條500千伏線路和5條220千伏線路跳閘、32台發電機組退出運行。事故涉及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四省,河南省電網減供負荷276.5萬千瓦,華中電網損失負荷379.4萬千瓦,電量損失合計280.46萬千瓦時,系統功率振盪期間頻率最低為49.11赫茲,華中東部電網與川渝電網解列,華中電網與西北電網直流閉鎖、與華北電網解列。

二、重大設備事故

20xx年,發生重大設備事故2起,都發生在廣西來賓B電廠:

1.3月29日,法國電力公司全資企業廣西來賓B電廠(2台36萬千瓦燃煤機組)因江邊水泵房設備的控制和通訊完全中斷,造成兩台機組停運,全廠對外停電。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循環冷卻水泵站48伏直流系統的整流充電器的投退控制開關沒有防止誤動的保護罩,被通風系統維護人員誤碰斷開,使蓄電池長時間放電造成循環冷卻水泵站直流系統低電壓故障,而直流系統設計存在缺陷、安全防護不足,故障信號沒有傳送到機組控制室報警,貽誤了處理時機,造成了事故的發生。該事故認定為責任事故。

2.6月29日,法國電力公司全資企業廣西來賓B電廠(2台36萬千瓦燃煤機組)因電廠循環冷卻水泵房配電室380伏交流電源失電,引起機組的4台循環冷卻水泵跳閘,造成兩台機組停運,全廠對外停電。事故的直接原因是DCS發出錯誤信號致使液壓泵380伏交流電源接觸器跳開,而循環冷卻水泵液壓站系統的設計存在缺陷,液壓站380伏交流電源失電後四台循環冷卻水泵跳閘動作,機組冷卻水中斷,導致兩台機組被迫停運。該事故認定為責任事故。

三、重大人身傷亡事故

20xx年,發生重大人身傷亡事故15起。其中,電力生產重大人身傷亡事故1起,死亡4人;電力建設施工重大人身傷亡事故xx起,死亡64人。分別為:

1.3月27日,中國葛洲壩集團公司的分包單位福建省海天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青海拉西瓦水電站地下主廠房施工過程中,機坑側牆坍塌,造成3人死亡、2人受傷。該事故認定為意外事故。

2.4月11日,山東省滕州市建築安裝工程集團公司在中國華電集團公司滕州新源熱電有限公司項目施工過程中,在清理管溝基底時,發生局部塌方,將1名施工人員埋入,溝上的4名施工人員隨即跳入溝內救人,此時管溝再次發生塌方,除1名後跳入的施工人員成功逃生外,其餘4人死亡。事故認定為因違章施工和救援不當引起的責任事故。

3.4月12日,中國葛洲壩集團公司在中國華能集團公司四川磽磧水電站調壓井施工過程中,井壁巖石發生坍塌,造成6人死亡。該事故認定為意外事故。

4.5月6日,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第五工程局在四川省阿壩州柳坪水電站施工中,閘壩右岸邊坡坍塌,造成3人死亡。該事故認定為意外事故。

5.5月17日,國家電網公司所屬河北省電力建設第一工程公司在河北省建設投資公司西柏坡第二發電廠三期工程5號機組第二階段吹管工作過程中,由於消音器端部擋板焊口開裂吹落,致使高温高壓蒸汽吹至化學車間試驗室和控制室,造成11名人員傷亡,其中7人死亡, 4人受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消音器在設計、製造上存在嚴重缺陷,同時也反映出租賃消音器時把關不嚴,採購、入場和安裝檢查均未及時發現其存在的隱患,對安全措施會審不嚴,暴露了各有關單位在設備管理和安全管理上存在漏洞。該事故認定為責任事故。

6.5月30日,中鐵二十一局集團三公司在中國華電集團公司雜谷腦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四川阿壩州理縣古城水電站施工過程中,引水隧洞頂拱發生坍塌,造成3人死亡、3人受傷的重大事故。該事故認定為意外事故。

7.6月28日,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第三工程局在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湖南五陵有限責任公司貴州省白市水電站施工過程中,佈置在電站大壩消力池的門機傾覆,造成5人死亡,1人受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門機超重超載,安全保護裝置失效。該事故認定為責任事故。

8.7月2日,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第十一工程局在雲南省戈蘭灘水電站施工中,項目部拌和站營地後邊坡發生滑坡坍塌,造成3人死亡。該事故認定為意外事故。

9.7月4日,國家電網公司所屬湖南省火電建設公司在中國大唐集團公司金竹山電廠擴建工程中,在拆卸一台60噸龍門吊的準備階段時,龍門吊倒塌,造成7人死亡、9人受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作業人員違章作業,提前拆除了龍門吊主樑與剛性腿連接螺栓,導致龍門吊失穩,支腿偏斜而坍塌。該事故認定為責任事故。

10.10月7日,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第十五工程局在湖北十堰市房縣三裏坪水利樞紐工程中,左壩肩發生滑坡坍塌,造成6人死亡。該起事故的發生雖與現場地質結構複雜、降雨等自然因素有直接關係,但存在現場開挖方案沒有充分考慮地質構造的複雜性,現場支護措施不到位,有關單位沒有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等問題。該事故認定為責任事故。

11.10月18日,清華同方環境有限責任公司在中國華能集團公司德州電廠二期3號機組脱硫裝置試運行過程中,旁路門突然關閉,導致煙氣阻塞,煙道壓力增高,煙道脱硫系統煙氣入口擋板對面側牆向外側倒塌,坍塌物將其下方脱硫現場臨時工作間砸塌,致使工作間內7人被埋,其中4人經搶救無效死亡。目前,事故仍在調查之中。

12. 11月3日,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第九工程局的分包單位湖南省郴州市水電建設公司在湖南省銅灣水電站進行預製樑桅杆起重移動作業時,桅杆起重機倒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輕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起重機的指揮操作不協調,底座向前移動過多,導致主杆後仰,重心失穩;起重機的攬風繩佈置不合理,受力不均勻;現場突然斷電使攬風繩捲揚機無法啟動,導致發生後仰的起重機不能復位,發生倒塌。該事故認定為責任事故。

13. 11月16日凌晨1點左右,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第三工程局在貴州省中水能源發展有限公司雙河口水電站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砂石運輸車在料場斜坡段行駛時,汽車剎車和方向失控撞向路邊2間工棚,致使工棚中熟睡的民工6人死亡、8人受傷。事故初步認定為交通運輸意外事故。

xx.12月27日,甘肅省第一建築有限公司在中國大唐集團公司甘谷電廠擴建工程進行塔吊安裝過程中,塔身連接部位斷裂,造成塔機上部結構坍塌,將在塔機平台上進行安裝作業的10人摔下,造成3人死亡、3人受傷。事故的直接原因為塔吊未定期檢驗,長期疲勞使用而造成坍塌。事故初步認定為責任事故。

15.12月28日,遼寧省瀋陽新北熱電有限責任公司4號爐A側原煤鬥堵塞,該廠燃料部5名員工進行處理時,違章進入煤倉作業,造成一氧化碳中毒,致使4人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為違章作業,事故初步認定為責任事故。

通報的15起電力生產、建設人身傷亡事故中除6起事故是自然災害引起的非責任事故外,其餘的9起事故均為責任事故,死亡人數為44人,佔總傷亡人數的65%。究其原因,主要存在現場安全監督不規範、安全監察人員不到位,違章現象嚴重;建設單位(業主)、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安全管理職責不清,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監督體系不完善;對外包施工隊伍管理不力;安全投入不足等原因。

這些事故給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造成了重大的損失,同時,也反映出事故單位在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技術培訓和事故應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着嚴重不足,安全責任制沒有做到層層落實,安全管理出現缺位等問題。希望各電力企業進一步健全並完善各級各類應急預案,並加強演練,做好電力安全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工作,電力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按照屬地關係應當立即向電監會派出機構、地方人民政府報告,最遲不得超過1小時。我們一定要認真吸取事故教訓,總結事故規律,採取切實措施,遏制重大以上事故的發生。

年月日

20xx電力安全事故通報範文篇二

某電廠火災事故通報;某電廠2×600MW空冷機組項目工程於20xx年;C、D、E、F磨煤機運行,A磨煤機備用,B、C電;(一)事故經過;20xx年12月28日16時20分左右,安裝單位;事故追憶記錄顯示(SOE),16:28:08,#;8.7米層發變組保護室檢查,主值檢查發現#2機組;16:31:23,#2發電機跳閘,機組聯鎖保護動;16:52:25,#1汽

某電廠火災事故通報

某電廠 2×600MW 空冷機組項目工程於 20xx 年 8 月份開工,#1機組於 20xx 年 11 月 7 日正式移交生產,#2 機組於 20xx年 11 月 17 日開始整套啟動調試,12 月 23 日 7 時 56 分進入 168 試運行,20xx 年 12 月 28 日事故前500kV 系統正常方式運行,#01高備變熱備用。#1 機 組 正 常 運 行 , 有 功 負 荷 450MW , 主 汽 壓 力20.68MPa,主汽温度 545℃,主汽流量 1392 t/h,總給煤量298t/h,機組投協調運行。#2 機組進行 168 小時試運,有功負荷 380MW,主汽壓力 17.02MPa,主汽温度 552℃,主汽流量 1155 t/h,總給煤量 249t/h,機組投協調控制方式,B、

C、D、E、F 磨煤機運行,A 磨煤機備用,B、C 電動給水泵運行。調控制方式,B、C、D、E、F 磨煤機運行,A 磨煤機備用,A、B 電動給水泵運行。

(一)事故經過

20xx 年 12 月 28 日 16 時 20 分左右,安裝單位人員巡視檢查過程中,發現#2 爐#1電纜豎井 8.7 米標高處有火情,立即用滅火器滅火,同時電話報告單位負責人。16 時 20 分左右,#2 機機組長相繼接到#2 爐巡檢員和#1 爐巡檢員報告,彙報#2 爐 A 磨西側 7.5 米標高電纜橋架與#1 電纜豎井結合部冒煙,機組長通知電建公司試運現場負責人派人檢查。16 時 23 分,集控樓火災報警系統發 8.7 米層火警(事故後核對設計圖為發變組保護室),值長派#1 機組巡檢員檢查火警情況。巡檢員首先檢查機側 8.7 米層#1 機 10kV 配電室和勵磁小間無異常,然後返回集控樓 4.2 米層,檢查發現鍋爐 400V 配電室內有煙從東牆處穿牆電纜橋架進入,但沒有明火,立即彙報值長。隨後巡檢員檢查與鍋爐 400V 配電室相鄰的汽水取樣間未見異常,又返回鍋爐 400V 配電室,發現東側穿牆電纜橋架處已經着火,隨即返回集控室向值長彙報。

事故追憶記錄顯示(SOE),16:28:08,#2 機組 DCS發“2 號發變組保護 C 屏公用變差動保護動作”、“2 號發變組保護 C 屏高廠變差動保護動作”報警,但機組未跳閘,機組長派#2 機主值去

8.7 米層發變組保護室檢查,主值檢查發現#2機組發變組保護E櫃“出口斷路器全停”報警燈亮,同時發現東南角天花板處有煙霧冒出,保護室外走廊吊頂有煙霧冒出,彙報機組長,要求增派人員查找火源。

16:31:23,#2 發電機跳閘,機組聯鎖保護動作,汽機跳閘、鍋爐“MFT”動作,10kV 廠用電切換不成功,#2 機交流潤滑油泵未聯啟,直流潤滑油泵聯啟,空、氫側直流密封油泵聯啟。約 16 時 37 分,操作員站全部黑屏。

16:52:25,#1 汽輪機 AST 電磁閥直流電源因直流饋電屏(發變組保護室內)燒損失電,“ETS”保護動作機組跳閘,廠用電切換成功,交流潤滑油泵聯啟。16:58:00,#1 高備變跳閘,廠用電全部失去,操作員站全部黑屏。

(二)事故處置情況

1.#1、#2 機組跳閘後,運行人員立即破壞真空,切斷空冷島汽源,關閉所有主汽管道和再熱器管道氣動疏水門,關閉汽機本體疏水手動門,執行汽輪機悶缸措施,並進行發電機排氫,將除氧器、凝汽器、定子冷卻水、開式水、閉式水放水。

2.事故發生後,電廠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成立應急指揮部,組織電廠、電建單位人員進行滅火及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同時調集救護隊60 人現場救援。17 時 40 分,現場火情基本得到控制;22時 30 分,集控室及部分廠區照明恢復;29 日 3 時 30 分,廠區換熱站恢復運行。

三、事故原因及擴大原因

(一)事故發生的原因

集控樓 0 米精處理#1 檢修電源箱進線電纜,在#2 爐 A 磨西側 7.5 米標高電纜橋架與#1 電纜豎井結合部存在缺陷,長時間電流熱效應導致絕緣破壞,造成電纜短路,產生電弧引燃電纜,是此次着火事故的直接原因。故障電纜型號為 ZRC-YJY-1,規格 3X25+1X16mm2。

(二)事故擴大的原因

1.事故段電纜阻燃性能不符合設計要求是造成本次事故擴大的主要原因。現場燃燒試驗,直觀判斷該段電纜基本不具阻燃性能。現場截取樣段委託遼寧省技術監督局檢測院檢測,電纜檢測結果為阻燃試驗 C 類不合格(檢測報告有附件,通報略)。

2.部分電纜橋架及豎井隔斷、穿牆孔洞封堵施工封堵不良且未按設計要求施工,未能有效阻斷火勢蔓延,是造成本次事故擴大的原因之一(東北電力設計院對現場防火封堵檢查情況結論有附件,通報略)。

3.16 時 27 分 50 秒,#2 爐 B4 等離子點火裝置因控制電纜燒損短路,使絕緣已被燒損的直流輸出電纜在起火區域拉弧放電 57 秒,進一步助推了火勢的發展,是造成本次事故擴大的原因之一。

(三)火勢蔓延走向

約 16 時 20 分,#2 爐 A 磨西側 7.5 米標高電纜橋架與#1 電纜豎井結合部電纜着火,由此引燃周圍電纜(該區域電纜密集,為多路電纜交匯處),火勢沿電纜向三個方向發展一路經#1 電纜豎井,在受限空間內加速燃燒,並在煙囱效應作用下火勢快速上行;一路沿#2 爐 A 磨西側 7.5 米標高電纜橋架向南蔓延到#2 鍋爐側;一路經#2 電纜豎井向上蔓延至#2 爐熱一次風道上方電纜橋架。

火焰在#1 電纜豎井內向上蔓延,經與#1 電纜豎井相連的穿牆橋架相繼進入 8.7 米層等離子配電室和 4.2 米層鍋爐400V 配電室。火焰進入 4.2 米層鍋爐 400V 配電室後,沿電纜穿層孔洞上行進入 8.7 米層發變組保護室。

在#1 電纜豎井中,煙氣上行快於火焰的上行,煙氣從通往 8.7 米層電纜橋架穿牆處進入發變組保護室外走廊上方的吊頂夾層內,充滿整個吊頂夾層,經該夾層內牆上的四個照明線管穿牆孔洞直接進入發變組保護室,導致發變組保護室靠近孔洞的感煙測點在 16 時 23 分首先發出火災報警。

四、事故損失情況直接經濟損失:

根據設備損壞情況估算為580萬元左右,對電網運行、電力(熱力)正常供應的影響:#1 機組停止向電網供電。

五、事故暴露問題

1. 事故段電纜製造質量不良是本次電纜着火事故的直接原因,也是火勢擴大的主要原因。暴露出電纜生產廠家產品質量意識不強、質量檢測把關不嚴等諸多問題;也暴露出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在設備驗收、現場檢驗各環節工作不細、把關不嚴等問題。

2. 現場檢查發現,部分電纜橋架及豎井隔斷、穿牆孔洞封堵未按設計要求施工,暴露出施工單位施工管理不嚴,擅自改變設計,電纜封堵質量不良等問題,給安全生產留下重大隱患。

3. 監理單位未能按監理職責對施工過程進行全程監督,驗收把關不嚴,致使不符合設計要求的施工項目得以實施和通過驗收,暴露出監理單位管理不到位,工作人員責任心不強、年齡偏大,精力不足、業務不熟等問題。

4.電廠在工程建設安全管理、施工管理、質量管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環節,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缺乏有效的管控。電廠工程管理人員經驗欠缺,業務素質不夠,導致部分未按設計要求施工的電纜封堵項目和質量不合格的電纜通過驗收。

5.電廠火災報警系統設計不合理,火災發生時,報警信號只標明層高範圍,不能準確報告火警具體位置,不便於運行人員準確判斷。暴露出該廠消防管理重視不夠,消防設計審查不嚴等問題;事故還暴露出電廠和施工單位消防器材管理和消防知識培訓不到位,部分人員不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等問題。

6.電廠部分員工缺少現場工作經驗,不熟悉安全生產管理流程,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不及時、不到位。暴露出該廠員工培訓工作開展不深入、針對性不強等問題。

7.工程單位對基建工程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要求不嚴,公司相關部門在歷次監督檢查中督導管理力度不夠,整改監督不及時、不徹底,全過程管控不到位。

六、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

1.建設、施工和監理單位要立即開展為期 30 天的安全專項活動,總結事故教訓,全面反思工程建設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認真檢查防範措施是否落實到位,全面排查安全隱患,評估安全生產狀況,及時解決問題,降低安全風險,切實防止同類事故重複發生。

2.建設、施工、監理單位要全面加強工程質量管理,認真履行工程質量管理責任,加強到貨產品的質量檢查驗收,強化對工程重要節點及竣工驗收管理,尤其要加強搶修恢復期間電纜質量檢查、電纜接頭製作工藝檢查和電纜橋架封堵施工質量檢查,不留新的安全隱患。

3.電廠要舉一反三,對全廠電纜防火封堵進行徹底檢查,對不符合設計要求的問題立即進行整改,重要部位按照非阻燃電纜防火封堵標準進行整改,確保電纜防火封堵能在火災事故發生時有效發揮作用。

4.電廠要強化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嚴格落實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對參建各方的安全監督與管理,認真落實事故防範措施,紮實做好安全生產的基礎性工作,全面梳理、補充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嚴格貫徹執行安全規章制度,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長治久安。

5.電廠要強化全員消防安全責任意識,健全防止火災事故組織機構,完善消防管理制度,細化各部門重點防火部位以及安全職責,落實各級人員防火責任制。加強消防器材管理,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培訓和演練。

6.電廠要加強應急管理,完善應急預案,嚴格按照應急管理要求開展預案培訓和演練,配齊應急搶險器材,加強與周邊電廠、煤礦等單位的應急聯動,不斷增強應急處置能力

7.電廠要加大教育培訓力度,以安全教育、技能培訓為主要內容,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制定完善的培訓計劃,通過行之有效的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全員素質,增強員工技術、技能和管理水平。

8.電廠所屬公司要加強基建管理,相關部門要真正落實責任,細化對基建項目設計、安裝、調試、生產準備及生產管理各階段的全過程管控,確保基建項目高標準投產。

9.電廠所屬公司將在全公司範圍內認真組織開展全員安全反思主題活動,深入查找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制定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以“安全年”活動為契機,加強安全基礎管理,強化安全生產風險管控,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實反事故措施,夯實安全基礎。

七、事故責任認定和對事故責任單位、責任人的處理

(一)事故責任認定

1.電纜廠生產的型號為 ZRC-JY-1 電纜存在缺陷,阻燃性能不合格,對本次電纜着火事故負主要責任。

2.電建位施工的電纜橋架防火封堵未按設計要求施工,未能有效阻斷火勢蔓延,對本次電纜着火事故負次要責任。

3.監理單位工程監理不到位且對電纜防火封堵驗收把關不嚴,致使未按設計要求施工的電纜封堵項目得以驗收通過,對本次電纜着火事故負次要責任。

4. 電廠所屬公司及電廠對基建、生產安全管理不到位,採購電纜到貨驗收和電纜封堵施工驗收把關不嚴,對本次電纜着火事故負次要責任。

20xx電力安全事故通報範文篇三

20xx年,各電力企業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能源局、河南省政府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總體部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保持了河南省電力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20xx年,河南省沒有發生較大以上人身傷亡事故,沒有發生電力安全事故,沒有發生較大以上設備事故,沒有發生水電站大壩漫壩、垮壩以及對社會有較大影響的電力安全事件。

一、事故基本情況

20xx年,河南省發生電力生產人身傷亡責任事故3起,死亡4人,重傷1人,同比事故起數相同,死亡人數增加1人,重傷人數減少4人。

二、事故簡況

(一)華潤電力檢修(河南)有限公司“3.19”原煤倉原煤坍塌亡人事故

20xx年3月19日22時,華潤電力檢修(河南)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在河南華潤電力古城有限公司8號原煤倉開展疏通作業時發生事故,造成1人傷亡,直接經濟損失100餘萬元。

(二)安陽興源物資有限責任公司“5.20”亡人事故

20xx年5月20日16時56分左右,山東三佳鋼板倉開發有限公司在大唐安陽發電廠廠區安陽興源物資有限責任公司6號幹灰庫內清灰作業時,幹灰坍塌埋人造成三人傷亡事故(其中吳德洪經安鋼職工總醫院搶救無效當天死亡,周華彬在安陽市第五人民醫院經過8天搶救無效,於20xx年5月28日8時左右死亡,還有胡朝友經醫院檢查無礙),直接經濟損失約98.5萬元。

(三)河南省工業防腐蝕工程有限公司“6.24”高處墜落事故

20xx年6月24日1時20分左右,由河南省工業防腐蝕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的新鄉豫新發電有限責任公司7號爐a級檢修爐膛內腳手架搭拆項目在施工時,發生一起作業人員高空墜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92萬元。

三、事故分析

20xx年電力事故呈現以下特點:因煤(灰)坍塌導致的電力人身傷亡責任事故2起,因高空墜落導致的電力人身傷亡責任事故1起。從近年來發生的電力事故情況看,煤(灰)坍塌事故和高空墜落事故是導致電力人身傷亡事故的主要原因。

四、存在的問題

一是電力企業電力安全信息報送不及時。個別電力企業事故發生後未能嚴格執行1小時報告制,後續報告不及時。個別電力企業電力事故(事件)月統計表未按要求報送。

二是電力電力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這三起事故反映出個別電力企業安全管理缺失及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員未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擅自使用無證人員進行登高作業,工作人員違章指揮,施工人員安全意識淡薄、違章作業等問題。

三是事故單位落實整改情況報告不及時。個別事故單位未能及時落實事故報告中提出的處理建議和防範措施,未及時向能源監管辦報送整改情況。現已督促有關事故單位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落實整改措施,實現閉環管理。

五、措施和要求

各電力企業要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規範安全生產行為。建立有效的責任落實機制,保證安全管理責任落實到位。重點抓好基層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嚴格執行“兩票三制”等各種規程規範和管理制度,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和事故防範能力。加強應急管理,規範安全生產信息報送工作。

國網民樂縣供電公司學習事故通報 警鐘長鳴

4月5日,公司積極組織幹部職工開展安全事故學習,重點對“國網冀北電力220千伏羅屯變感應電觸電人身事故的通報”進行了學習討論,為安全生產再次敲響警鐘。

會上,該公司安全監察質量部主任就冀北電力唐山供電公司檢修人員在作業過程中,“因打開刀閘A相線路側引線連接板時,失去地線保護髮生感應電觸電人身死亡事件”的整個經過進行了詳細解讀,與會成員結合當前春檢工作,就事故發生的原因對照《紅線制度》《反違章記分標準》展開了認真分析討論,對本次事故中暴漏出的現場作業違章、生產準備不充分、風險意識和現場管控不力等進行了反思,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嚴格按照安全規程從事生產工作。

本次“事故通報”的學習,大大提高了員工的安全自我防範意識,切實加強了春檢現場作業安全監護和管理。同時要求要進一步加強施工隊伍安全教育培訓,加大對施工人員安全考核力度,結合本次事故通報,各生產單位要認真深刻剖析工作中存在的各類安全隱患,嚴格執行《安規》和“兩票三制”,嚴格開展作業危險點分析和風險預控,嚴格落實現場安全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做到安全管理常抓不懈,警鐘長鳴。(蔣霞)

大唐韓城發電廠“8?3”全廠停電事故通報

8月3日,大唐陝西發電公司韓城發電廠在進行二期主廠房A列牆變形測量時,用鐵絲進行測量,違章作業,造成#3主變110kV引線與330kV引線弧光短路,又因#3主變保護出口繼電器焊點虛接,3303開關未跳閘,擴大為全廠停電事故。

一、事故經過

事故前運行方式: #1機#2爐、#3機爐、#4機爐及#1、2、3、4主變壓器運行,330kV環型母線運行,330kV兩條線路與系統聯絡;110kV單母線固定連接,四條地區出線運行。全廠總出力185MW。其中,地區負荷xx5MW。

韓城發電廠存在地質滑坡影響。為防止A列牆牆體落物影響主變等設備的安全,準備在A列牆外安裝一層防護彩鋼板。電廠多經公司承擔了該項工程。

事先制定了《工程施工安全組織措施》、《工程施工方案》,並經生產技術科等審核,總工程師、批准。

8月1日,多經公司項目負責人找到電氣檢修車間技術員,要求進行現場勘測工作,並要求派人監護。電氣檢修車間技術員同意,並安排變電班開票、派監護人。8月2日下午履行了工作許可手續。

8月3日上午開始工作。在汽機房頂(25.6米)向下放0.8毫米的20號軟鐵絲,鐵絲底端拴了三個M24的螺母。15時48分,在向上回收鐵絲時,因擺動觸及#3主變110kV側引出線C相,引起#3主變對鐵絲放電,並造成#3主變110kV側C相與330kV側B相弧光短路,#3機變差動保護動作,引起#3機組跳閘。又因為#3主變330kV側3303開關拒跳及失靈保護未動作,造成了事故的擴大。

#4機反時限不對稱過流保護動作,3305開關跳閘,#4機組與系統解列,帶廠用運行;#2主變330kV側中性點零序保護動作跳閘, 110kVⅡ段母線失壓, #2高變失壓, 廠用6kVⅡ段母線失壓,#2爐滅火, #1機單帶地區負荷,參數無法維持,發電機解列。韓金、韓西禹線對側開關跳閘。

二、事故處理過程

#4機與系統解列後,帶廠用電運行。16時11分,韓金線金鎖變側充電成功,韓城電廠3302開關給#2主變充電正常,110kVⅠ段,Ⅱ段電壓恢復。17時23分#4發電機併網;17時41分,#1發電機併網;19時44分,#2發電機併網;8月4日2時44分,#3機組啟動,機變零啟升壓正常;7時36 分,#3機組併網。

三、事故暴露問題

1、生產組織混亂。《工程施工安全組織措施》、《工程施工方案》雖然明確了大部分施工只能在停電的情況下進行,但對前期的現場測量、準備工作沒有明確的要求。該廠對多種經營承擔的有關生產工作,如何計劃、安排組織,缺乏相關的管理制度,多種經營部門也不參加生產調度會。

多經公司安排的現場工作人員沒有電氣專業人員,施工前也沒有安排組織學習相關的安全工作規程,對在帶電區域進行測量工作沒有認真分析工作可能存在的風險,沒有制定工作方案。工作開始前,沒有向生產部門提交相關的工作計劃、安排,工作的組織存在隨意性。

2、工作票簽發、許可隨意。電氣檢修車間同意配合開工作票並派監護人,但車間技術員、工作票簽發人變電班班長、變電班制定的工作監護人,對涉及帶電區域的工作,均沒有認真瞭解工作內容和工作方法等,對工作中可能存在可風險缺少必要的分析環節。工作票執行全過程存在漏洞,簽發、許可、安全交底以及危險點分析、現場監護執行流於形式。

3、“兩票”執行的動態檢查和管理不到位。該項工作從8月3日上午開始,直至發生事故,共在現場放置了六根鐵絲。在此過程中,監護人員對此嚴重違章和可能造成危險後果視而不見,沒有進行及時糾正和制止。也沒有相關的領導、技術人員及安全監督人員發現和制止。

4、設備維護管理不到位。該廠對1998年投用的WFBZ型微機保護沒有進行認真的檢查和相關試驗,對保護中存在問題底數不清,由於3303開關接點虛焊的缺陷沒有及時發現和消除,造成故障點無法隔離,導致事故擴大。同時也説明該廠安全質量專項治理工作流於形式,對集團公司要求開展的保護自動裝置和二次迴路的安全質量專項治理活動不深不細。

5、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安全教育缺位。在帶電區域使用鐵絲作測量繩危險極大,而且危險性具有很強的可預見性,但工作人員對危險缺少起碼的感知和自我保護意識,監護人員對危險也是麻木不仁,表明企業在員工的應知應會的教育上存在嚴重的缺位。

三、相關要求

1、各單位要認真落實集團公司關於“兩票三個100%”規定,加強兩票的動態檢查和監督工作;安全監督部門要對兩票執行存在的問題要及時進行通報和考核,並向安全第一責任者彙報。

生產車間代多種經營或外委工程開工作票時,必須對工作的開行性、必要性、工作方案、工藝進行審查,由負責填寫工作票的車間或班組組織進行危險點分析工作,並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所派出的監護人,必須是班組技術員、安全員及以上人員。

2、按照綜合治理的原則,健全生產指揮體系,保持政令暢通。生產現場的管理必須進行統一指揮。多種經營企業承攬的生產工作,必須在統一的生產技術管理下進行。凡是承攬生產工作的多種經營,必須參加生產調度會議,相關計劃性工作,必須提交相關工作計劃。要加強生產工作的計劃性和嚴肅性,未經生產調度指揮部門核准的工作,不得開工。

3、強化員工安全意識教育和安全技能知識培訓,加強工作人員對作業現場的危險源和危險因素的辨識、分析和控制能力以及應對突發事件能力的培訓,完善作業現場員工必須具備的應知應會培訓工作管理,規範現場作業人員的工作行為,夯實安全基礎。

4、結合安全質量專項治理活動,各分、子公司要組織專家組對所管理企業繼電保護定值管理工作進行一次認真的檢查。重點是相關的規程、標準、文件是否齊全、有效;定值計算、審核、批准、傳遞、變更管理是否規範;與電網調度部門的管理界面是否清晰;主保護、後備保護的配合是否符合配置原則;檢修、預試超期的保護裝置,是否積極向電網調度部門提出申請,創造條件進行試驗;

試驗、傳動工作是否嚴格執行規程規定的方式、方法;對在調度部門進行備案的保護定值、相關資料,分子公司是否組織進行了一次全面核對。

8月30日前各分、子公司將本次專項檢查情況反饋至集團公司安生部,直屬企業的檢查工作由集團公司組織。

年月日

20xx電力安全事故通報範文篇四

一、xx馬店矸石發電廠發生爆管事故 已致21人死亡 5人受傷

xx市馬店矸石發電有限責任公司11日15時20分發生爆管事故,已確認死亡21人、受傷5人,其中3人重傷。據湖北宜昌當陽市政府消息,有關方面初步調查顯示,發生在馬店矸石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爆管事故原因為該公司熱電項目在建調試過程中,高壓蒸汽管道破裂,蒸汽外泄所致。

接到事故報告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高度重視,黨組書記、局長楊煥寧立即作出部署:立即派出工作組緊急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協助地方全力做好現場救援和事故處理工作。同時,要求湖北省安監局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千方百計做好救援處置工作,做到科學施救,嚴防次生事故。

二、西安南郊變電站爆炸 導致大面積停電

6月18日0時28分,西安市xx區xx電力公司南郊變電站110千伏因電纜溝失火導致一台主變故障起火爆炸、一台主變跳閘,同時波及南郊變330千伏跳閘停電,過火面積100平方米。

三、國投、神華兩電廠風機起火事故

5月5日,國投xxx有限公司酒泉第一風電場33號風電機組(型號DF77B)着火。

5月10日,xxx(呼倫貝爾)風電有限公司35202號風電機組(型號DF70B)着火。

目前兩起風電機組着火情況正在調查中。

四、xx北電力220千伏羅屯變感應電觸電人身事故 致1人死亡

4月1日11時30分,xxx北電力唐山供電公司220千伏羅屯變110千伏興東二線113線路停電檢修,站裏進行113-2刀閘檢修,加裝站端避雷器,一名檢修人員(男,54歲,唐山供電公司變電檢修室職工)在打開刀閘A相線路側引線連接板時,失去地線保護,發生感應電觸電,經搶救無效死亡。

五、蓋孜水電站重大安全事故 致4人死亡

20xx年3月6日17時40分(北京時間),位於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阿克陶縣境內的蓋孜水電站項目壓力鋼管及機電設備安裝標段施工過程中發生一起較大傷亡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4389960元。經核查該標段由中國水利水電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水電五局)總承包,在建設過程中水電五局將該標段中的蓋孜水電站斜井段壓力鋼管安裝施工項目分包給河南省融億防腐安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融億公司)。

經調查認定,此次事故是提升運輸裝置及作業環境存在缺陷、人員操作不當、管理不到位等因素造成的。事故暴露出以下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當地水利主管部門行業安全監管不力,對招商引資項目疏於監管;二是總包單位對分包工程未認真履行安全協調管理職責;三是分包單位未履行主體責任,對掛靠本單位的施工隊伍只收管理費用,不履行安全管理責任,項目部安全管理混亂,操作人員安全意識薄弱,違章操作。

六、大唐長山熱電廠事故 致3人死亡

20xx年2月26日國家安監總局的網站上披露了大唐長山熱電廠在檢修鍋爐磨煤機過程中,熱風插板門不明原因開啟導致3人被困,造成3人死亡的事故。

根據大唐集團內部關於此事故的通報,此事故的過程如下:20xx年2月23日,長山熱電廠檢修維護部鍋爐車間工作負責人張某某辦理了“1號爐C磨煤機內部檢查”工作票,於當日中午開始檢修工作,計劃25日xx時30分結束。2月25日13時40分,制粉班班長李某某和2名工作班成員王某某、譚某某進入1號爐C磨煤機入口熱風道內進行作業,另一工作班成員王某某在熱風道外監護。xx時13分,C磨煤機熱一次風氣動插板門被就地開啟(開啟原因待查),熱風道內3名工作人員被困。長山熱電廠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進行救援。xx時13分,救出被困人員,經搶救無效3人死亡。

七、河北、山西兩風電場風機倒塔事故

2月xx日,河北烏登山風電場110號風機倒塔,塔筒變形,葉片、機艙和輪轂等設備部分損壞,並導致111號風機陪停。

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葉片質量出現問題,在運行中開裂,氣動不平衡,引起風機劇烈搖晃。同時,由於葉片打到塔筒,造成風機倒塔。在此過程中,風機3個葉片角度均未收槳,風機安全保護裝置未起到作用。

2月20日,山西偏關水泉風場項目xx號風機倒塔,風機從底部法蘭距底部塔筒焊口30毫米處斷裂,折斷後向東北方向倒塔,塔筒變形,葉片、機艙和輪轂等設備部分損壞,並將相鄰的箱式變壓器和集成線路鐵塔壓損。

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風機振動值嚴重超標,5分鐘平均振動值明顯超過保護動作值,造成法蘭疲勞開裂,導致風機倒塔。風機運行中風機振動跳閘保護沒有動作。

xuexila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