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級年級通知作文600字參考文:足球比賽

四年級年級通知作文600字參考文:足球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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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豐富我校小學生的業餘文化生活,促進我校足球運動水平的不斷提高,決定舉辦2017年國小生足球比賽,比賽事項如下:

一、組織單位

主辦單位:體育辦公室

承辦單位:體育教研部、校團委

二、比賽安排

1、報名截止時間:2017年5月20日,報名表(見附件)加蓋公章交至體育教學部程樂鳴老師處,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比賽資格。

2、每隊可報領隊1人(領隊必須由學院領導和班主任擔任)、教練

員1人、運動員18人、學生裁判員一名。

3、5月23日下午18:00(京時)在體育部會議室召開各學院領隊、教練員、裁判員聯席會議。

4、比賽時間及地點:5月24日(週二)下午 足球場

三、參賽單位

四年級各班同學

四、參賽對象

1、凡報名參加本次國小生足球賽的運動員必須是本校各學院、部註冊的身體健康的學生,如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將取消該隊員及該隊參賽資格並進行全校通報批評。

2、凡對本次參賽運動員的資格問題有異議,均由各隊領隊向比賽組委會提出申訴,必須以書面形式提交大會方可進行查詢處理,口頭提出不予受理。

五、競賽辦法

1、採用國家體育總局審定的最新競賽規則。

2、視參賽隊報名情況採用分組循環制或單循環制。

3、每場比賽各隊替換人數不限(包括守門員),但同一場比賽替換下去的隊員不能再換上場。

4、全場比賽時間為60分鐘,中間休息5分鐘。

5、各隊比賽一律穿膠制足球鞋,上場比賽的運動員必須配有號碼和

與本人相符的運動服,號碼不符,不得上場。(守門員服裝與場上隊員的服裝必須有明顯區別)

6、比賽過程中被罰出場的隊員,除本場比賽不得由其他隊員替補外,還要在下一場停賽一場,如同一隊員黃牌累計達2次,則將在下一場比賽中自然停賽一場。(如採用分組賽第一階段的黃、紅牌帶入第二階段)

一個隊在比賽開始後15分鐘不到者按棄權論處判對方以3:0獲勝。一個運動隊不服裁判員的判決出現罷踢時間超過5分鐘判對方獲勝,如對方進球數超過3:0則按最高比分計算。

7、比賽計分:

(1)比賽第一階段採用分組循環每隊勝一場得3分,平一場得1分,負一場0分,按各隊在分組比賽中的積分多少決定名次。積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兩隊或兩隊以上積分相同,以他們相互之間的勝負、淨勝球數、分組單循環的淨勝球數來決定名次,如仍相等以進球總和來決定名次,再相等則以抽籤的方式決定。

(2)比賽第二階段採用單淘汰賽,比賽必須決出勝負,如成平局採用直接互罰點球來決定勝負。

8、比賽的裁判長、主裁判員均由體育教研部的教師擔任、助理裁判員由部分學生裁判員經培訓合格後擔任。

9、取錄名次與獎勵:

(1)取競賽成績前四名的隊進行獎勵。

(2)評選體育風尚獎四名。

(3)評選最佳組織獎四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