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索賠協議書(精選4篇)

質量索賠協議書 篇1

產品名稱:

質量索賠協議書(精選4篇)

產品類型:

供貨方: 接收方:

聯絡人: 聯絡人:

日 期: 日 期:

1. 總則

1.1 為了保證產品質量,明確供需雙方的責任,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則, 公司u u(以下簡稱甲方)和 (以下簡稱乙方)經共同協商簽訂本質量協議書;

1.2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各條款的規定和要求,因違背協議而出現質量事故,違約方應負全部責任,並按協議的規定賠償對方的損失;

1.3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保留一份;

1.4 本協議從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雙方重新簽訂協議之前有效;

1.5 本協議解釋權屬浪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2. 驗收準則

2.1 乙方為甲方提供的貨品驗收時的抽樣方案按國家標準mil-std-105e一般檢查水平ⅱ,採用一次計數型抽樣方案進行檢查;

2.2 為保證甲方對貨品的管理,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產品外包裝上應標示乙方產品的名稱、 型號、環保標籤、數量、生產日期、生產廠家、甲方產品編號;

2.3 乙方按甲方要求務必配合提供每批貨物出廠qa檢驗報告,rohs和reach指令所涉及的有害物質分析表,以及相關材質和安規證明資料等,並確保資料真實無誤;

2.4 乙方提供甲方之物料同一批號必須確保生產週期在2個月以內,材質成份和製造廠地需相同, 符合所有應用標準並能根據日期或條碼進行追溯;

3.涉及變更控制

對以下的任何更改,乙方必須事先通知甲方,在得到甲方的書面通知授權後方可進行:

● 產品設計

● 生產工藝及測試方法,如:新開模具、購置新生產設備、變更重要的測試方法等

● 材質成份,如更換子供應商,更換材料等;

● 產品的結構尺寸;

● 包裝方式

● 生產地址變遷

4、投訴響應及處理

4.1 交收試驗中出現不合格批時或生產線發現不良品影響正常生產時,甲方出具《不合格報告》並及時將該重大質量信息通知乙方,按4.2處理;

4.2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進貨檢驗、生產及售後的重大質量事故的反饋信息後必須立即組織分析和處理:① 3 小時內給出書面回覆;② 8小時內給出臨時對策,確保甲方正常的生產經營;③ 3 天內給出根本解決方案及整改報告。在質量問題未妥善處理之前,如甲方要求,可暫停乙方的供貨;

4.3 甲方會在乙方送貨單籤屬週期7個工作日內將所有隸屬來料性質的不合格品退回乙方,乙方將分析不良原因並在製程或流程上採取適當的行動來消除產生該不良缺陷的原因,並與甲方採購人員聯絡何時補回退回同等數量合格品。

4.4 甲方將會在每月10號前將乙方上月交貨品質狀況依月報形式發至乙方,並要求乙方5個工作天內對甲方所發現的所有問題給予答覆並做出相應的改善行動。

4.5 甲方發至乙方的cpar(品質預防改善報告)將用8d表格形式描述,乙方在收到此抱怨單時,必須就表格上所枚舉的8步要求認真如實填寫,確保行動措施有效,此項事件將列入甲方對乙方下次現場審核第一驗證事項。

4.6乙方所交物料或加工物品若發生嚴重的品質問題,甲方將召集乙方的管理人員召開品

質管理人員現場面對面檢討會議,第1次嚴重品質事件將要求乙方品質經理職務以上人員參加,並將結果反饋至乙方總經理職務以上人員知曉,1個月內2次以上嚴重品質事件,甲方會將事件及處理結果抄送至乙方公司主席或總裁以示重視程度。

質量索賠協議書 篇2

甲方:瀋陽汽車有限公司

乙方:

1.供應商質量缺陷及故障索賠的目的和適用範圍及依據

1.1供應商質量缺陷及故障索賠的目的

1.1.1為維護甲方的產品中華轎車、旅行車在市場和用户中的信譽及形象,保證中華轎車、旅行車配套體系的共同利益,促使中華轎車、旅行車和各供應商的共同發展,同時明確供應商因配套件品質不良應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

1.1.2為提高供應商供貨質量,加強物資供應商質量意識,提高本公司產品質量,特制定本協議.

1.2供應商質量缺陷及故障索賠的適用範圍

與我公司簽訂協議的供應商,所提供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時,按本規定執行.

1.3供應商質量缺陷及故障索賠的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協議。

2質量的判定

2.1配套件品質判定的依據是甲乙雙方認可的產品圖紙、樣品、檢驗規範等相關技術資料。

2.2用於質量判定的檢測設備、計量器具及有關儀表等應保證量值的準確。

2.3甲乙雙方對配套件質量檢測結果不一致時,經雙方協商仍有分歧,以國家認可的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機構監測的結果為準。

3經濟賠償的範圍

3.1乙方為甲方提供配套件不良責任

3.1.1由於乙方所配套件的質量不合格造成瀋陽汽車工廠選件、換件、翻庫、誤工、誤產,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

3.1.2在瀋陽汽車製造有限公司日常的質量檢驗抽查中(包括入廠檢驗、道路試驗等)被發現。

3.2在國家、行業或主管部門的質量抽檢中被查出等

3.2.1乙方為甲方裝車及維修用物品。

3.2.2乙方在一年時間內重複發生同類質量不良按重複發生次數加倍賠償。

4經濟賠償程序

4.1由甲方發現質量不良部門填寫《質量索賠信息單》(附表一)報送甲方配套採購處備案。(執行部門)

4.2甲方配套採購處依據《質量索賠信息單》填寫《質量賠償通知單》,配套採購部部長簽字,由財務部門核算後,通知乙方。

4.3如乙方對索賠情況有分歧時,需在接到《質量賠償通知單》(附表二)後15日內做出回覆。在規定時間內未做出任何回覆,甲方視為乙方認可,從下一次供貨中扣除上次發生的不合格件的數量.

4.4甲乙雙方確認簽字後經甲方主管副總經理批准,財務處從貨款中扣除。

5經濟賠償辦法

5.1在甲方工廠內發生的不合格回用的賠償

5.1.1由甲方的供應商質量開發處/質量保證處辦理不合格回用申請,嚴格履行有關程序要求,第一次辦理回用一律按產品價格的5~15%進行索賠。不足10000元,按10000元計算。甲方財務處憑乙方確認簽字蓋章的賠償通知單開據索賠發票,並從貨款中扣除。並由甲方配套採購處和質量管理處立項通知供應商限期整改。

5.1.2 6個月內第二次辦理回用一律按產品價格的10~20%進行索賠,不足10000元按10000元計算,其餘同5.1.1 。

5.2用於甲方生產的配套件質量不合格的賠償

5.2.1造成甲方生產線停線或翻庫的賠償

賠償費=停線工時×生產線工人數×10元/分 +翻庫工時×人數×40元/小時 +搬運費+檢測費

注:搬運費、檢測費按實際發生的費用

5.2.2下線車因更換不合格件及重複拆裝發生費用的賠嘗

賠償費=不合格件價格×數量+返修工人數×工時×20元/小時+檢測費+拆裝過程相關損壞件價值,批量除以上索賠外按貨款價50%索賠,不足10000元按10000元計算。批量定義為一批次出現五件以上不合格品。

5.2.3零部件檢查及不良品返修品的賠償

a當月不良綜合評定:總裝車間、衝壓/塗裝/焊裝車間綜合評定最差前3名,且不良率在2%以上,需進行索賠,其中第一名到第三名依次一次性索賠3000、20xx、1000元。

b三個月連續月不良率在2%以上,前三名一次性分別追加索賠10000元、5000元、3000元。

注:月不良率=(月入廠不良數/月入廠抽檢數)×100%+供應商責任返修品數/月供貨數)

5.2.4道路試驗質量不良的賠償

索賠金額=質量不良的扣分數×10元/分

注:索賠範圍限於公司正常裝車的零部件,不包括試裝零部件。

道路試驗包括100km、2500km、20xx0km以上

根據QC/T900-1997汽車整車產品質量檢驗評定方法。

重要度重要內容重要度基準賠償額重要度基準賠償係數

A零部件的項目問題 零部件的扭矩、配線、配管焊接等問題 變速器誤操作20xx元30元/件

B性能部品的性能項目問題 外觀質量重要部件的外觀不良、漏雨、冷卻液滲漏、潤滑油滲漏、漏焊1000元10元/件

C其他問題500元2元/件

質量索賠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年 月 日簽訂,約定由甲方向乙方提供 光伏系列產品,由於甲方提供的部分產品與乙方的具體要求有偏差,且存在一定的質量問題。為妥善處理甲乙雙方之間存在的爭議,減少雙方因此產生的損失。根據誠實信用、公平互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經充分友好協商,就 合同賠償事宜達成以下共識:

一、甲方因 產品質量問題,同意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人民幣 元。(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3日內支付)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產品質量賠償金後,對於項下產品任何質量問題,乙方承諾免去甲方因該產品所產生質量問題的一切責任。

三、甲方賠償乙方後,應當採取必要的措施(如維修、檢查、排除危險等措施),以避免損失的擴大。乙方同時應當為甲方提供切實、有效的協助義務。

四、本協議具體最終法律效力,如之前有與本協議相牴觸的約定,按本協議約定為準。

五、有關或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爭議應該友好協商解決。若達不成協議,甲乙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發生法律效力。

2、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質量索賠協議書 篇4

1 目的

本協議是根據公司《採購控制程序》(KH/QM-7.4-B)《不合格品程序》(KH/QP-8.3-B) 品質保證協議制訂,目的是確保進入本公司用於加工生產和製造的各種原材料、輔助材 料,維修零件的品質的穩定性,生產顧客滿意的產品。

2 適用範圍

本條例適用於為本公司產品配套供貨的所有供方。

3 職責

3.1 各供方應按照品質協議的要求為科訊公司提供合格的原輔材料,確保生產合格的產品。

3.2 品質保障課應以公平、公正、負責的原則對待每一批零件材料的檢查,對進貨檢查及工序使用中發現的不合格零件、材料做好統計資料提供給資材課。

3.3 供方所交物品在被品質保障課通知判定為不合格時必須迅速交涉確認,當收到賠償通知書後必需經貴公司總經理簽字確認,並在十天內將簽字通知書交科訊公司資材課轉財務便於帳務確認。

3.4 資材課根據品質保障課將每週統計的檢查數據開具賠償通知書並交給相應的賠償供方,並督促賠償供方將貴方總經理簽字確認的賠償通知單交科訊公司財務。

3.5 賠償供方在月末開發票時扣除賠償金額,科訊財務入帳時根據賠償通知確認發票金額。

4. 實施規則

4.1 送檢批次不合格的賠償

4.1.1 供方在規定的時間所交物品經檢驗不合格影響科訊公司正常生產處賠償金500元整

4.1.2 生產工序上出現的不合格零件、材料由品質保障課判斷確定造成原因,因科訊操作不當造成由本公司承擔,因供方造成由供方按提供給科訊的開票價回收,並承擔由此造成後果的損失費用1000元(停工待料、延遲交貨、多支出的運費等費用)。

4.1.3 如出現無法確定哪一方造成零件、材料不合格原因的,那麼不對該材料進行賠償處理。

4.2 市場批量不良損失的賠償

4.2.1 在市場出現品質批量不良需要更換或返工及翻修時,造事供方同時還需承擔由於返工或 翻修而發生的費用(人工費、差旅費、出差津貼費運輸費、交際費、賠付費等)以及牽涉相關零部件更換所發生的費用(通過計算後另行通知)。

4.2.2 每月市場退回的不良品零件將以供方提供的價格退回給零件生產的供方。

5 相關文件

5.1 品質保證協議書委外加工協議

6 相關表格

6.1 供方品質不良賠償通知書

甲方

簽字 乙方: 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