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講是長好還是短好

演講到底是長一些好,還是短一些好,不能一概而論,只要有內容,有感情,長短都可以;不過,演講最好還是短一些為好。特別是如果本來就沒有多少話可説,而喋喋不休,便會讓人生厭,即使演講的內容很充實,如果太長,也會讓聽眾受不了。據説,美國作家馬克.吐温聽一個教士佈道。他覺得這個教士的演講很不錯,他便準備給教士五十元錢作為報酬。但當教士講到十分鐘時,他便決定只給他十元錢,當教士説了三十分鐘還沒有結束時,他決定只給他一元錢。到了一個鐘頭,教士還沒有結束的意思,他不但不想給他錢了,還從他的盤子裏取了十元錢走了。這當然只是一個不一定真實的軼事,但這卻告訴我們這樣一個道理,如果演講如老太婆的裹腳——又臭又長,必然會讓聽眾生厭。

演講是長好還是短好

所以説,與其長而讓聽眾生厭,毋寧短一些給人留下深刻印象。其實演講短一些未必不能把問題説清楚,短,一方面能讓聽眾意猶未盡,一方面能表現出演講者的概括能力。例如有這樣一個例子:

有一個演講者上台後慷慨激昂地説:“我演講的題目是‘説堅守崗位’”。説罷,什麼也不再説,便下了台。在聽眾十分不解,甚至感到有些氣憤時,演講者又走上了台説:“如果我在演講時離開講台是不能容忍的話,那麼,在工作時間擅離職守的人難道不應該遣責嗎?我的演講完了,謝謝大家。”這時,聽眾發出熱烈的掌聲。

這個演講可謂是短中之最了。聽眾的掌聲説明他的演講是成功的。因為演講者雖然話不多,但他能借助下台這個行動,來説明自己演講的內容,雖短,卻非常有力。因而他的演講給聽眾留下了極其深刻的印象。

當然,上面所説的是兩個極端的例子,但我們卻能從中得出一個結論,演講,一定要有話則長,無話則短。即使內容充實的演講,也不宜太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