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安全協議書(通用5篇)

外包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單位:

外包安全協議書(通用5篇)

乙方單位:

簽訂地點:甲方公司

簽訂時間:  工程名稱:  工程日期:

為切實搞好安全生產,防止和減少生產中的安全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雙方就乙方在甲方指定場所承包甲方 等工程業務達成以下安全生產管理協議,雙方共同遵守(本協議為 合同附件)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應明確需乙方執行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標準。

2.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安全管理及現場進行監督,有權對乙方違反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規程的相關人員作出相應的處罰。

3. 甲方對乙方的新入廠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4. 甲方義務提供乙方在生產上的安全事項的諮詢和應急救援。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標準以及甲方安全管理制度。

2. 乙方結合自身實際制定並實施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報甲方備案。

3. 乙方有責任向現場作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4. 乙方必須正確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具等並定期進行檢查。禁止使用存在安全隱患的設施、設備、工具等。

5. 乙方必須做好預防職業危害的防範措施,給現場作業人員必須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並監督、教育作業人員正確使用和佩戴。

6. 乙方必須配備具有資質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加強現場的安全管理,不得強令工人冒險作業和疲勞作業,杜絕違章指揮。

7. 乙方應當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對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作業人員,不得安排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

上崗;乙方首次新入人員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

8. 乙方公司的營業執照、所有作業人員花名冊、個人履歷表、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必須報甲方備案,中途人員變化時及時向甲方報告備案。

9. 乙方派遣人員入廠前應進行體檢,體檢合格後報甲方備案。

10. 乙方派遣人員必須參加工傷保險,並向甲方提供相應證明文件。

11. 乙方自行配備的設施、設備、工具等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

12. 乙方必須在有危險危害因素的作業區域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13. 乙方必須符合甲方的要求做好整理整頓和環境衞生,保持現場環境的整潔,符合甲方的文明生產要求。

14. 在生產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交叉作業的情況下,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協調、指揮。

三.其它約定事項:

1.任何一方在協議履行過程中一旦發現的安全問題都要立即處理並及時告知對方,作好書面記錄。

2.本協議未盡事宜,一律按國家法律、地方法規和行業標準執行。

3.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由乙方違反協議條款並因此而造成後果的,由乙方承擔完全

責任;乙方發生重大事故或造成嚴重影響的,甲方有權終止合作合同,因此所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對乙方發生的事故甲方可派員參與或督促事故調查。

2.甲乙雙方因過失等造成對方人員傷害的,由肇事方承擔責任。

3.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對民事責任不能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由當地仲裁委員會裁定。

4.涉及治安事件的按治安管理相關法規處理。

以上協議經雙方企業主要負責人或合法授權人(授權書列為本協議書附件)簽字蓋章後生效,至乙方的所有人員和設備完全撤離甲方經營場所後自然失效。

本協議共 貳 份,其中甲方執 壹 份,乙方執 壹 份。

甲方: (蓋章)乙方: (蓋章)

地址: 地址:

代表: (簽名) 代表: (簽名)

電話: 電話:

外包安全協議書 篇2

*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

外來公司(人員)方:  以下稱乙方。

外來公司(人員)包括:供應商(分包商)、施工隊、運輸起重、外來維修、勞務等人員。

甲方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根據安全生產法的規定,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安全。特簽定本協議。

一、工程(工作)內容: 供應商卸貨及外來維修 。

二、工程(工作)期限: 年1月1日至 年12月31日。

三、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及濟南市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規定和文件;嚴格執行勞動保護的法規和標準。

2、甲方根據安全生產法規的規定,要求:乙方必須明確《現場人員安全操作規程》和《施工現場事故應急措施》。

3、乙方在甲方作業期間,必須嚴格遵守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治安保衞、消防管理的各項制度、規定,如《安全生產守則》、《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4、乙方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的勞動防護用品由乙方負責;乙方應督促現場作業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5、乙方作業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應按甲方的規定存放到指定位置;廢棄的液體物質不得傾倒入下水道,應收集處理;車輛應杜絕油料滴漏。

6、乙方因工作需要進行登高作業時,必須嚴格遵守《高空作業安全操作規程》和《高空作業“十不登”》等規定;並與甲方現場人員協調好,防止落物傷人。

7、乙方因工作需要進行特種作業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操作。動明火必須辦理《危險作業審批》,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落實防火、防毒措施並指派專人現場監護。

8、乙方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操作甲方的行車、機牀等設備。因乙方人員違反甲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造成的安全事故(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9、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員傷亡,由甲方根據國家工傷處理的規定執行;乙方協助解決。

10、乙方車輛進入甲方廠區,根據甲方廠區限速標誌行駛,廠區交通限速為10公里/小時;轉角處、十字路口、車間及倉庫門口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

11、事故協議:

乙方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傷及他人(包括甲方人員),均由乙方負責報告、調查和實施善後處理。甲方視情況可協助乙方盡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之義務。

12、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1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注:傳真件有效。

甲方(代表)簽字: 日期:

*有限公司(印章)

乙方(代表)簽字:日期:

(印章)

外包安全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為做好公司的現場及安全管理工作,加強對外來施工單位(乙方)在公司廠區內進行建築、安裝、維修施工、外包清理、設備搬遷等項目的安全管理,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現制定“安全協議”如下:

一、乙方必須加強對現場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提高現場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術水平。

二、乙方隨帶的設備及用具,應符合國家和企業安全規程要求,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操作。

三、乙方在施工時必須明確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加強施工地點的文明衞生及安全管理,所有施工人員應正確穿戴好防護用品,遵守甲方的廠區安全、現場管理規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乙方施工人員發生的無甲方責任的工傷事故,其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建築安裝工程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在甲方已建成的廠區內進行施工時,必須和甲方工程負責人保持密切聯繫,如工程需要動用甲方水、電、氣和其它設備設施或進行危險作業(爆破、拆除、吊裝、危險搬運、登高架設、動火、臨時用電、電氣安裝、切割焊接、衝剪壓機械、鍋爐壓力容器等),必須與甲方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實施,接水、接電、接氣必須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員操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準擅自使用和移動甲方的設備設施,否則所發生

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五、在高温、大風等不良氣候條件下施工時,乙方應自備防高温、防風、防雨、防雷擊等安全措施,確保安全施工。

六、乙方施工過程中,要做到“三不傷害”(自己不傷害自己,自己不傷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傷害),由於施工隊伍自身管理不善而傷害甲方人員或損壞甲方設備設施,甲方將追究乙方經濟及法律責任。

七、甲方對乙方施工現場檢查時提出的違章現象和不安全隱患,乙方必須立即整改,如出現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的緊急情況,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處理或停止乙方施工。

八、該協議一式三份,乙方、甲方工程管理部門、甲方安全監督部門各存留一份。本協議自簽字日起至工程驗收之日有效。

建設單位(甲方)

施工單位(乙方)

甲方安全責任責任人(簽字)

乙方安全責任責任人(簽字)

訂協議日期: 年  月  日

外包安全協議書 篇4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簽訂地點:甲方公司

簽訂時間:  工程名稱:  工程日期:

為切實搞好安全生產,防止和減少生產中的安全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雙方就乙方在甲方指定場所承包甲方 等工程業務達成以下安全生產管理協議,雙方共同遵守(本協議為 合同附件)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應明確需乙方執行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標準。

2.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安全管理及現場進行監督,有權對乙方違反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規程的相關人員作出相應的處罰。

3. 甲方對乙方的新入廠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4. 甲方義務提供乙方在生產上的安全事項的諮詢和應急救援。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標準以及甲方安全管理制度。

2. 乙方結合自身實際制定並實施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報甲方備案。

3. 乙方有責任向現場作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4. 乙方必須正確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具等並定期進行檢查。禁止使用存在安全隱患的設施、設備、工具等。

5. 乙方必須做好預防職業危害的防範措施,給現場作業人員必須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並監督、教育作業人員正確使用和佩戴。

6. 乙方必須配備具有資質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加強現場的安全管理,不得強令工人冒險作業和疲勞作業,杜絕違章指揮。

7. 乙方應當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對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作業人員,不得安排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

上崗;乙方首次新入人員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

8. 乙方公司的營業執照、所有作業人員花名冊、個人履歷表、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必須報甲方備案,中途人員變化時及時向甲方報告備案。

9. 乙方派遣人員入廠前應進行體檢,體檢合格後報甲方備案。

10. 乙方派遣人員必須參加工傷保險,並向甲方提供相應證明文件。

11. 乙方自行配備的設施、設備、工具等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

12. 乙方必須在有危險危害因素的作業區域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13. 乙方必須符合甲方的要求做好整理整頓和環境衞生,保持現場環境的整潔,符合甲方的文明生產要求。

14. 在生產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交叉作業的情況下,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協調、指揮。

三.其它約定事項:

1.任何一方在協議履行過程中一旦發現的安全問題都要立即處理並及時告知對方,作好書面記錄。

2.本協議未盡事宜,一律按國家法律、地方法規和行業標準執行。

3.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由乙方違反協議條款並因此而造成後果的,由乙方承擔完全

責任;乙方發生重大事故或造成嚴重影響的,甲方有權終止合作合同,因此所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對乙方發生的事故甲方可派員參與或督促事故調查。

2.甲乙雙方因過失等造成對方人員傷害的,由肇事方承擔責任。

3.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對民事責任不能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由當地仲裁委員會裁定。

4.涉及治安事件的按治安管理相關法規處理。

以上協議經雙方企業主要負責人或合法授權人(授權書列為本協議書附件)簽字蓋章後生效,至乙方的所有人員和設備完全撤離甲方經營場所後自然失效。

本協議共 貳 份,其中甲方執 壹 份,乙方執 壹 份。

甲方: (蓋章)乙方: (蓋章)

地址: 地址:

代表: (簽名) 代表: (簽名)

外包安全協議書 篇5

甲方:*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船廠、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施工隊、乙方)

為貫徹安全生產、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確保施工期間,人身、設備、環境安全,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根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理》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雙方友好、平等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工程項目:

第二條、工程地址:

第三條、甲方的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相關部門頒發資質證明、法人資格證明、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書、授權委託書及施工簡歷近三年來施工安全記錄、特種作業、施工人員等相關證書複印件材料。

2、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用水、用電。

3、甲方在開工前應對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一級安全教育、培訓,並監督乙方落實二、三級安全教育和培訓且有書面培訓記錄、簽名、照相和相關考試記錄。

4、甲方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和施工安全作業指導書,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安全部處備案。

5、甲方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安全防火檢查,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國家、地方政府有關安全生產工作方面的法律、條例、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生產的行為進行制止、對冒險作業或危及生命安全的行為有權命令停止其工作,並對其執行300--20xx元不等的罰款,糾正併發出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接受安全再教育且觀其態度。行為繼續不改甚至惡劣的、勒令其出場。

6、甲方指派人員與乙方聯繫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乙方人員需遵守船廠《安全作業許可制度》,按工作需要填寫《艙內密試許可表格》、《動火作業許可表格》、《化學品許可表格》、《密閉試驗表格》等並取得甲方許可才可進行理開工,終結,延期等手續。許可證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監護人與工作班成員各負相應的責任。

7、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進行抽考。

8、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理、整頓、清潔好現場,保障消防通道暢通、保障現場清潔乾淨、保證各種氣瓶、明火符合國家技術規範、保證各氧氣、乙炔管線、電纜線不得絞織在一起,下班後把所有管線收拾乾淨。

9、特種作業應持證上崗,不是特種工種不得從事特種作業或不是同種特種工種操作另一特種作業。如有發現堅決制止並視情況進行處罰。

10、甲方有權制止乙方施工人員在公司內進行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社會治安的行為:如、吸毒、打架、鬧事等,一經發現將執行1000--5000元不等的罰款並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1、發生以下情況應停工整頓,並由止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若是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承擔所有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若是甲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承擔責任):

(2)、乙方責任造成廠內火災事故

(3)、發生違章冒險作業經教育、罰款後仍不聽勸告的

(4)、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

(5)、發生打架、聚眾、鬧事

1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國務院規定的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重大事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1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艙內動火、油漆、施焊等特別危險的作業應在前一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並申請工作許可證落實好通風、置換等安全技術工作、且設好監護警界好現場方可作業。

14、在工作完成後,作業班長經清點人數確認所有人員均撤離開現場後,方可到公司安全部取消工作許可證。

15、違章作業、冒險作業或未按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而釀成重傷事故被執行罰款的,安監人員應出示證據,要求相應施工隊經理(負責人)在處罰決定上簽名、通知財務部從工程款中扣除,拒不簽名的將加倍處罰(在罰款單上註明拒籤)。

16、甲方要求乙方有能力、有責任、並且履行自己的員工出現人身傷害或傷亡事故後進行治療、善後、賠償等工作,甲方不承擔這方面責任。第四條、乙方的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項目的承包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傷事故應承擔以下安全責任:

(1) 乙方進場前必須提供有關企業資質、相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授權委託書、有關作業人員、人數特種作業複印件交甲方安監人員處。

(2) 乙方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有效、合法。

(3) 乙方必須設專職安全監督管理人員管理安全生產、監督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完善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參與甲方的安全例會、協調同不同施工隊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4) 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必須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必須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後方可上崗。

(5) 必須要求施工人員服從甲方安全監督管理人員和生產管理人員、上級領導的安全管理。

(6) 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保證其用工合法性。乙方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購買工傷保險),保險金額不低於50萬元,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7) 乙方必須對己方施工人員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包括造成甲方的人員傷亡)負責。

(8) 乙方在開工前必須組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將參加安全教育的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安監處。

(9) 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作業環境、施工區域、工具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工器具安全要求處於安全狀態。

(10) 船艙內作業、油漆作業、動火作業、等密閉、狹小、高度危險的環境下工作一定要申請工作許可證,做好安全技術措施、通風置換、設專人監護等安全措施後,經安全部檢查合格後方可作業。

(11) 乙方應在2米以上施工範圍內裝設臨時圍欄或警示標誌,2米以上高處懸空作業必須佩戴安全帶,不得超越指定範圍內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1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施工人員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防護設施及標示。

(13) 按規定不是該特殊工種作業的不得擅自操作此設備,(如行車、叉車、起重機、電工、電焊工)被安監人員發現將被執行300--20xx元不等的罰款。釀成重大事故的,將交由國家機關追究其相關責任。

(14) 起重吊裝時焊接口要一定要焊接牢固,若造成事故,負責焊接的電焊工應對發生的的事故負責。起重時不得違章指揮或強令起重工冒險作業,一經發現,將一律從嚴處罰。起重吊裝作業應聽從起重工的安排。

(15) 進入船艙內工作,應先通風、防止艙內有害氣體造成人員中毒事故。船艙內作業應有三人以上同進同出;嚴禁單人在艙作業。並在艙門出入口放上“此艙有人工作”標誌、防止他人蓋板,也讓安監人員和管理人員便於掌握,離艙時蓋好蓋板。

(16) 作業完成或下班時應收好乙炔、氧氣膠管,船艙內一定要收上來,並關好閥門,關好配電箱。

(17) 乙方必須為其施工人員購買工傷保險,並在勞動合條款中註明要保障其安全。

(18) 乙方各級生產負責人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做到以人為本、對員工的生命負責,對甲方、當地政府、對安全生產負責。

(19) 乙方必須為施工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乙方施工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防礙工作的疾病。參加噴塗等有害工種工作人員,必須提供健康證明,長期噴塗工作人員必須定期輪換;

(20) 乙方施工人員下班前必須檢查工作場地有無遺留火種,關閉電源、氣源開關,確認無安全隱患才能離開。

(21) 水上作業時,必須採取防墮海措施,繫上安全帶,穿上救生衣,不會游泳人員,禁止水上作業。

(22) 使用電動工具要注意安全,電源接線應由專業電工進行,船艙裏工作應使用36V以下照明,噴沙作業應注意自身和周邊行人,以免壓力過大傷害自己和他人,噴沙機應設專人負責。

(23) 船艙內噴、塗油漆施工人員必須帶好防護器具(面罩、安全帶、安全帽),熟悉倉內作業環境,做好通風、必須使用防爆照明,嚴禁帶火種入倉,艙口應設專人監護並持好警示牌,且通知安全員密切注視周圍動態,作業時嚴禁風、電焊或其他的明火作業。完工後,應繼續通風24小時後才能撤消通風。

(24) 乙方負責派工的班組長上下班要清點人數、在下班後的十分鐘上報安全部並要求留有簽字記錄。

(25) 乙方各班組長要寫安全保證書和安全承諾書向公司安全部承諾採取各種措施保證班組員工的人身安全,參與甲方安全部主持的安全例會。

第五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公司負責人、財務各複印一份,(依照此聯同安全部門罰款單收取罰款費用),本協議從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  方:*有限公司               乙  方: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負責人簽名:

蓋  章:                              蓋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