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咬文嚼字議論文800字

編者按:《勿急着為“咬文”點贊》是一篇寫咬文嚼字議論文,作者對現代作家的咬文嚼字進行解析,接着舉例説名家寫作的情況,最後總結自己的觀點論證。

寫咬文嚼字議論文800字

“語林啄木鳥”對現代作家的作品進行“叮咬”後,以莫言為代表的作家,紛紛表示歡迎,甚至還擊節叫好,但我卻要潑上一盆冷水,棒喝一句:勿急着點贊!

莫言、鐵凝的做法,自有其合理之處。畢竟,哪怕是專業作家,也難免馬失前蹄。正所謂智者千慮,也難免有一失。因此,作家們秉承着開放的心態,虛心接受外來監督,自然無可非議。但是,“咬文”的尺度在哪裏呢?這是一個必須界定清楚的問題。否則,善意的挑錯和惡意的找茬,又該如何區分呢?當下是一個非常開放的社會,網絡的普及,更讓各方觀點魚龍混雜,而語言文字並非科學原理,本來就有一定的彈性,爭議也隨處可見。試想,若缺乏界定標準,“咬文”極有可能會變成“吵架”,畢竟,公説公有理婆説婆有理,誰又能説服誰呢?到那時,原本出發點極好的一件事,可能就會變成一團糟了——亂哄哄,你方唱罷我登場,卻也始終唱不出什麼曲調,反而會越唱越亂,甚至愈演愈烈,由“咬文”升級成“咬人”。君不見,方舟子和韓寒的網絡罵戰,不就是前車之鑑?若真這樣,屆時社會輿論不勝其煩,身處其中的作家,又豈能獨善其身呢?

或許有人會説,這恐怕是杞人憂天,不是還有《咬文嚼字》雜誌社嗎?它不會坐視不管的,該出手時一定不會袖手旁觀。我不否認這一點。此外,《咬文嚼字》雜誌也確實是語言文字方面的權威刊物。但是,它畢竟是一家商業出版物,有自身利益考量,有時候很難一碗水端平。即便能做到,也遠遠不夠,畢竟,誰來監督《咬文嚼字》的説法呢?權威的説法就一定對嗎?恐怕未必吧!剛剛説過,語言文字本身具有彈性空間,有爭議比較正常,即便是“權威”説法,很多時候也只是一種參考標準,而非“最終裁決”。要不然,當年魯迅和胡適筆戰,也不至於鬧得滿城風雨,直接讓“權威”的《大公報》裁決一下就夠了。再説,《咬文嚼字》作為事情發起者,本來就應該秉承客觀公正原則,努力展示各方意見,而儘量避免成為“終審者”。原因並不複雜,一個人參加比賽,不能既做運動員,又做裁判。瓜田李下,君子避嫌。因此,裁決糾紛的,不應該是《咬文嚼字》雜誌社,而應該是獨立且值得信賴的第三方。這個第三方可以是政府機構,也可以是學術團體,總之要由第三方充當“裁判”,制定標準並裁決紛爭,如此,才能讓事情更理性,甚至變成推動語言文字進步的“新文化運動”。要不然,大家一哄而起,又一鬨而散,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誠可惜哉,也誠可歎哉!

因此,我們應該在哄哄鬧鬧時保持清醒,於紛紛擾擾中依然淡定。不要急着為“咬文”活動叫好,而要努力幫它“找茬”,助其完善。待到山花爛漫時,再在叢中笑,再伸出大拇指為它點贊吧!

作者|李寨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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