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我汗顏的一件事

本站:一個詞在詞典上的意義和平時我們説的意義可能有所不同,下面我們一起看看這篇《令我汗顏的一件事》。

令我汗顏的一件事

前幾天在整理資料的時候,發現去年的報紙上有幾處地方全是“誌哀”,我有點疑惑,就問鄰居,你覺得這個字對嗎?她説好像應該是“致”,但我們同時想,報紙上的還會有錯嗎?就拿了她家的字典查,可查不出結果。我又回到我的住處,拿了詞典,由於有事要忙,所以沒仔細查,“致哀”是查到了,可沒發現有“誌哀”,所以就覺得是報紙上錯了。把資料拿給人家的時候,還跟那個小姑娘説:“去年的那張報紙上的有個字全錯了,‘致哀’的‘致’全成了‘同志’的‘志’。”那個小姑娘也沒在意:“真的嗎?”我説是。

我是個有點較真的人,後來還是不放心,又重新翻了一遍詞典,並且翻得很仔細,結果就翻出了真理。致哀:是向死者表示哀悼;誌哀:用某種方式表示哀悼。看來這兩個詞全是對的,但是有什麼區別呢?然後我又在百度裏進行搜索,看這兩個詞有什麼區別。我查到:“誌哀”強調的是方式。所謂銘記哀傷、哀痛,並不是真的用筆記錄,而是通過一定的形式,留下刻骨銘心的記憶。比如下半旗誌哀,汽車、火車、艦船鳴笛誌哀,拉響防空警報誌哀,等等。“致哀”雖然也可以用於上述場合,但它強調的是對象,強調的是對逝者的直接表達。比如向烈士致哀,向捨己救人的民警致哀。“下半旗誌哀”,説的是方式,以用“誌哀”為宜;但如果是“下半旗向地震死難者zhì哀”,出現了明確的哀悼對象,則應改用“致哀”。看到此處,我不禁為自己的無知汗顏,發誓永遠也不會讓自己出現此類可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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