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評查整改報告(精選16篇)

案件評查整改報告 篇1

一、領導重視,組織嚴密

案件評查整改報告(精選16篇)

嚴格按照確定的執法檢查指導思想、範圍重點、方法步驟和具體要求,對自查工作的每一步驟都作了精心安排、落實、督促和檢查。

二、抓住重點,嚴格自查

為確保環保行政執法文書的嚴格規範,我局就環保行政執法文書評查工作專題進行了安排部署,於20__年7月10日至15日,在環境監察大隊組織開展了為期五天的環保行政執法文書自評自查活動,要求大隊對20__年6月至20__年6月期間行政執法過程中產生的行政處罰、行政許可等行政執法案卷逐一進行認真自查。在此基礎上,對所有執法文書從實體、程序、文書、案卷裝訂等諸多方面進行了嚴格的檢查。經自查,我局行政執法案卷嚴格規範,格式文本完備,卷內目錄和材料齊全,排列有序,裝訂整齊。事實認定基本清楚、證據合法有效,行政處罰和許可程序合法規範。

全部案卷顯示,我局所處理的行政執法案件中,未出現一件行政錯案,也未出現一起行政複議案件。具體表現在:執法主體合法;無超越法定權限案件;適用法律依據正確;執法程序合法;認定事實清楚;裁量適當;能充分保障相對人的參與權、陳述權、申辯權和救濟權,特別是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相對人的權利、義務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能正確告知其申請行政複議的權利、行政複議機關和申請期限;無超過法定期限案件;行政執法案卷製作規範。

三、規範案卷管理,促進依法行政

一直以來,我局按照一案一卷要求,對所有行政處罰案卷進行了整理完善,特別是行政徵收排污費、行政許可、進入到行政強制執行、行政複議等案卷,我局高度關注,明確專人,按照行政處罰、徵收的相關法定程序,確保所有案卷檔案規範歸檔,也為下一年度嚴格執法提供了有力依據。

四、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

雖然我局在上一年度的行政處罰案卷工作中取得了明顯成效,但與上級要求和兄弟先進單位相比,仍存在許多不足和問題。比如:個別執法人員辦案時記錄潦草,用語不規範;只重視辦案實務輕視理論學習和經驗總結,以致於案子辦得出,經驗拿不出;有極個別案卷整理不夠到位。針對這些不足和問題,我局將在下半年重點從以下方便予以解決。

一是加大業務培訓力度,重點對製作文書進行培訓,提高執法人員製作法律文書、調查 取證的能力和水平,增強執法人員的行政執法水平和能力,提高行政執法辦案效率,確保行政執法行為的合法性和規範化。

二是定期和不定期舉行經驗總結交流會,讓全體幹職工結合自己的辦案過程,總結各自的經驗做法,做到取長補短。

三是進一步提高案卷管理水平,嚴格案卷歸檔制度,案卷裝訂符合標準,統一規範。

四是加大行政執法監督力度,落實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使行政執法依法、公平、公正和透明。

案件評查整改報告 篇2

案件質量評查辦法

(經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通過)

第一條為維護司法公正,確保案件卷宗質量,根據法律和有關規定,結合本院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院已審結的一審刑事、民事、民商事、行政、執行(含非訴執行)、司法技術鑑定案件及各類再審(含審查起訴)案件,歸檔前,均應先評查後歸檔,切實把好案件的出口關。

第三條評查工作由院長主管,審判監督庭具體負責實施。

第四條各類案件的評查標準分別由各庭結合本庭特點,先草擬出初稿後,報審監庭修訂,經審委會討論通過後實施。

第五條評查方法:

(一)案件審結後,在自查無誤的基礎上,即結即報(上訴案件除外),不受時間限制。報評的卷宗必須附填結案卷宗明細表後,再報審監庭評查。上訴案件中院退卷後,各業務庭須於當月報審監庭評查。

(二)經評查認為合格的,審監庭加蓋卷宗評查專用章後,移交檔案室歸檔。凡屬不合格卷宗或發現卷宗材料有需要補正和更正的,由審監庭提出補正意見,退回原業務庭補正,補正工作應在三日內完成,補正後,與新結卷宗一樣,再行評查。經兩次評查仍不合格或經評查發現有明顯事實和程序上的錯誤或案件存有嚴重質量間題的,由

審監庭報經審判質量監督委員會討論處理。

(三)卷宗評查後,各業務庭的結案數均以審監庭移送歸檔的案件數為準,並報院考核領導小組備案。

(四)評查工作採取雙向監督,評查人員要對辦案人員和所評卷宗高度負責,一絲不荀,嚴格監督。辦案人員如對評查結果有異議,有向評查人員提出申辯理由的權利。

第六條評查標準:

(一)評查結果分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檔次。評查得分在95分以上的(含95分)為優秀卷宗,得分在85至94分的為合格卷宗,85分以下(不含85分)為合格卷宗。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不合格卷宗:

1、卷宗得分低於85分的;

2、事實不清、裁判錯誤或程序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

3、退回補正後材料仍然不全的,或未在三日內重新報送評查的;

4、無審批手續,未在法定審(執)限內結案的`;

5、生效法律文書,訴訟費用未按收費標準確定收費數額的;

6、應預交的訴訟費未交或欠交而又沒有辦理減、緩、免手續的(立案庭負責),緩交到期未足額收取的(審理庭負責),對未收取的以上訴訟費用,由審監庭填寫催收通知書,轉立案庭送達。當事人在限期內未自動交納的,移送執行局強制執行。

(三)各有關庭室應嚴格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及時報評和辦理相關攀宜。結案後逾期三十日不報評又不能説明正當理由的,視為不合格

卷宗。由審監庭特殊註明後歸檔。

(四)審監庭在每月對上月的卷宗評查情況進行評查分析,並寫出評析報告,通報全院,對不合格卷宗要逐件直接通報到各單位及各負責人。

第七條獎懲條件:

(一)對全年評查案件得分居前的庭和個人,予以表揚並作為年終評先的依據。

(二)辦案人員年度內不合格卷宗超過本人全年結案數的5%的,取消該辦案人員當年評先的資格;審判庭年度不合格卷宗超過木庭全年結案數的3%的,取消該業務庭及庭長當年的評先資格。

(三)由於書記員或立案階段其他工作人員的原因,導致不合格卷宗超過5件的,取消責任人員當年評先資格;由於立案階段的原因導致不合格卷宗超過15件的,取消立案庭及庭長當年的評先資格。

(四)各業務庭報送的司法統計報表上的未結及已結案件數量應與報迭評查的案件數相一致(上訴案件除外)。已評查合格歸檔的案件數作為年終各業務庭完成任務數,並以此作為各業務庭年終考核的依據。

第八條本辦法由審委會負責解釋。

第九條本辦法自20xx年四月一日起執行,20xx年四月一日前未歸檔的卷宗適用本辦法。

案件評查整改報告 篇3

近年來,各地基層法院按照上級法院的要求積極開展案件質量評查工作,評查機制亦日趨完善,並取得了顯著成效。但是,評查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這些不同程度錯誤或瑕疵的存在,影響了對案件的正確定性,影響了對案件的公正處理,從而影響了案件的質量和其應達到的社會效果。筆者以此文淺析在案件評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不足以及應採取的相應措施,以期在今後的工作中能夠更加完善這項制度,促進案件評查工作更上一層樓。

一、案件質量評查的基本做法

近年來,各地基層法院主要由資深法官、審監庭審判員和紀檢監察人員組成評查組,針對不同類型案件開展質量評查工作。評查組按照《案件質量評查標準》,採取常態評查與重點評查、專項評查與年度評查相結合的方式,對案件流程管理、審執程序、實體處理、社會效果、法律文書質量、檔案裝訂等方面開展評查驗收工作。評查結束後,評查人員分別對每一個參評案件評定等次並指出存在的問題。評查組將發現的問題彙總並報院審判委員會討論通過後形成情況通報,再反饋給各審判業務部門及主辦法官。

二、案件質量評查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1、對評查工作重視不夠,認識不到位。對案件質量評查普遍存在兩個方面的誤解:一是將案件質量評查工作簡單地定位為糾錯,認為評查就是糾錯,通過糾錯達到確保質量的目的。二是案件質量評查功能定位不準確。目前基層人民法院主要以生效案件為評查對象,即實行事後監督,雖然對有重大影響或領導過問的案件提前介入監督,但也是極個別案件,對事前和案件審理過程中的質量評查不夠重視。案件質量管理應是預防勝於糾正。

2、案件評查制度欠缺依據,設置部門不統一,影響評查工作的開展。法院對所審結且已生效的案件進行事後評查,其目的是提高辦案質量,增強辦案人員的工作責任感。但現行法律框架內及法院組織內部設置上沒有設置案件評查內容和機構,法律上僅規定通過上訴程序或再審程序對案件質量進行監督,而通過案件質量評查方式確定案件是否存在差錯則無法律上的依據。另外由於認識不同,各地基層法院雖然都成立了案件質量評查部門,但具體做法不一,有的認為它應是平行於庭室的一級機構,下設於審委會,這樣才能加強評查力度;有的認為應下設於某個部門如審監庭、研究室、監察室等作為二級機構,這樣更符合基層法院實際情況。

3、案件質量評查的規程和標準不統一,實踐中很難操作。根據基層人民法院自身的特點,雖然制訂了一系列的《評查細則和標準》,採取了自查自糾、全面評查、重點評查、交叉評查等各種形式對案件進行評查,並將評查結果予以通報,要求業務庭及承辦人針對存在的問題限期予以説明、檢討及整改完善。但是,在目前的案件質量評查中,法院沒有形成統一的質量評查標準,評查結果並不能全面反映辦案人員的實際能力和案件質量水平,還有可能造成相同的案件由不同的`法院評查,產生不同的.結果。

4、評查激勵和保證機制不健全,未能充分發揮評查應有的作用。以前是目標管理實行積分制,根據每個案件疑難繁簡程度和結案方式等進行評分。雖然對案件存在的差錯程度進行了量化、細化,發現問題及時反饋給承辦人及所在的庭室,客觀地分析出現問題的原因,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但是改為現行的百分制,缺乏獎懲機制。另外,評查人員不願“評”與被評查人員不願“受評”的心態仍然存在。案件評查工作本來是對事不對人,但由於評查法官與承辦人均在同一法院,被評查對象不理解,認為跟自己過不去、“挑刺”。而年底的年度考核以及競聘上崗等採取的是民主評議測評,評查法官因顧慮將來對自己評議時可能產生的不利因素,而有怕得罪人的思想和畏難情緒,在評查過程中束手束腳,應付了事,不能充分調動其積極性和能動性,影響了評查工作發揮應有的作用。

5、評查人員不固定以及評查人員的業務素質制約了評查工作的開展。多數基層法院已經成立了專門的案件質量評查組,但是,由於評查人員不固定,而且個別臨時抽調的評查人員評查工作經驗以及全面處理各類案件的能力不足,造成案件質量存在的問題無法及時發現。

案件評查整改報告 篇4

為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不斷提高我縣執法執業人員辦案水平和工作責任心,促進我縣執法辦案規範化建設,根據《酒泉市司法局關於深入開展案件評查活動實施意見》(酒市司發[20xx]47號)文件精神,我局於今年5月17日起對20xx年以來的公證、基層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和人民調解案卷進行了全面評查,現將評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高度重視,狠抓落實,認真進行各項組織工作

根據市局的要求和本局年初工作計劃,我局高度重視,認真落實,及時組織公證處、法律服務所、各司法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召開了案卷評查會議。要求全體法律服務工作者、調解員、法律援助工作人員一定要切實在思想上認識到案卷質量評查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堅決做到思想上重視,行動上落實,嚴防走過場。要嚴格按照上級的各項工作部署,按計劃、分步驟的完成各項自查任務。特別是要以本次活動為契機,認真學習各項法律法規和辦案程序規定,完善和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切實解決法律服務所、調解委員會、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在辦案過程中存在的各種問題,進一步提高基層法律服務所、調解委員會、法律援助機構的辦案質量監控水平和防範風險的能力。

為了保證此次自查活動的順利進行,有計劃、有步驟的完成各項自查任務,我局及時制定實施方案,成立案卷評查領導小組,由局長賈爾斯同志任組長,古麗、馬漢同志任副組長、成員有趙妍玲、慕玉玲、毛林、劉治民,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趙妍玲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辦公室全面負責本次案卷質量自查活動。

二、嚴格措施,不走過場,切實開展自查工作根據我局制定的實施方案,自查活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4月1日-30日):由公證處、法律服務所、司法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進行全面自查。自查範圍為個人辦理的20xx年至20xx年5月期間辦結的'公證、法律服務、人民調解和法律援助案件的案卷裝訂歸檔情況,對發現問題的案卷認真填寫《案卷質量自查登記表》並及時進行重新訂檔。

第二階段(5月1日至15日):由案卷質量評查小組進行檢查。案卷質量評查小組對公證處、法律服務所、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自查的案卷再次進行了認真檢查,重點在案卷質量檢查、審批程序中存在問題並要求糾正的案卷是否已糾正,同時要對本局案卷質量等制度的落實情況進行認真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認真進行整改,並對具體經辦人進行批評教育。

第三階段(5月15日-20日):案卷質量評查小組對優秀案卷進行評選。根據檢查標準對案卷進行評選,選出優秀案卷報市局進行評選。

這次自查是以《人民調解文書格式》、《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開展法律援助工作暫行辦法》、《律師業務檔案立卷歸檔辦法》和《律師業務檔案管理辦法》為自查依據,《人民調解、法律援助案件百案質量評查標準》為檢查標準,質量等次分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類。在對案卷質量進行自查的同時,還對各項制度落實情況,特別是案卷質量檢查制度、重大矛盾糾紛聯合調解制度、調解協議書的製作和協議書的執行情況、訴前確認情況進行了自查監督。

三、自查結果及整改情況

這次質量檢查中,重點檢查各類矛盾糾紛調解協議書93件,其中民間糾紛23件,各類合同經濟糾紛70件,經統計:合格卷為89件,佔總數的95.7%;基本合格卷4件,佔總數的4.3%;未發現不合格卷。重點檢查去年到今年3月法律援助案卷10件,合格卷10件,佔總數的100%,未發現不合格卷。

我局在人民調解、法律援助指派、審批環節中,能夠嚴格遵守程序規定和相關制度,堅持原則,認真審查,起到了堵漏把關的作用,使一些存在的問題得以在製作前被發現並糾正。在各項程序環節中能夠嚴格執行相關規章制度,堅持按章辦事,保證了各項程序規定的真正落實。

在自查中也發現了一些問題。一是個別調解人員為省事,調解後不回訪,不填寫回訪記錄等;二是個別調解員草擬調解協議書時粗心大意,出現語法、語句錯誤;三是在案卷歸檔時的分類不明,不利於查閲;四是談話筆錄製作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如談話不能緊扣主題、切準要害,談話針對性不強,談話文字書寫不規範等。針對在自查中發現的問題,我局及時糾正,並進行了整改。首先是結合自查情況,組織調委會主任、法律援助工作人員進一步學習了調解協議書的製作與《法律援條例》,要求辦案人員在辦案過程中,應當進一步樹立質量意識、程序意識,嚴格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和辦案規則的要求,在辦案程序上必須做到嚴格執行,一絲不苟。其次,再次強調辦案人員對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的學習,注重政治思想水平和業務素質的進一步提高。同時,要求嚴格按照制度辦事,堅決克服有章不循、有令不行的問題。針對在自查中發現的問題,責令經辦人員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予以補充糾正。

案件評查整改報告 篇5

按照上級有關要求和工作安排,我認真學習了有關以案促進、以案促改、以案促建方面的文件和材料,認真查擺自身存在的問題。結合個人思想、工作及作風實際,進行了深刻的對照剖析,現將個人剖析整改情況彙報如下:

一、存在的問題:

滿足於一般性的學習,帶着問題學、深入思考學做的不夠,理論思維還需要進一步提高;開展工作中累積經驗不足,對理論實踐指導重要性認識不夠。

工作作風不夠實,精神狀態不好、精力還不夠集中,缺乏年輕人應有的性格特點和精神狀態。日常工作中,缺乏只爭朝夕、敢為人先的精神和氣概。

二、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

(一)缺乏政治理論意識性,學習時缺乏思考存在着一定的片面性,學習的自覺性、積極性和主動性不足。

(二)理想信念不夠堅定,在工作中遇到困難習慣從工作層面找原因,沒有上升到理想信念高度剖析。

(三)在時間緊、任務重的情況下,容易放鬆對工作的要求,不能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三、整改和努力方向

不斷學習,提高認識,增強拒腐防變的免疫力。我會在思想上高度重視,積極參加集體學習、團體討論。通過觀看警示教育碟片,我明白他們手中的'不義之財來自手中的權力,用他們的權力演繹了一場場淋漓盡致的權錢交易…..通過警示教育碟片,使我清醒地認識到身上擔負的歷史使命,提高自身法律法規的學習能力,加強思想改造,樹立牢固正確的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時刻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做到自重、自律、自警。

階段性地對自我學習、工作和思想進行總結,查找問題和不足,邊查邊糾,嚴格要求自我,做到防微杜漸。始終堅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的精神狀態,增強拒腐防變的職責感和緊迫感。

作為一名人民輔警,自己在工作中,經常性告誡自己,要始終嚴格要求自己,對待工作要高標準、嚴要求。在本職工作崗位上,要嚴於自律、公道正派、潔身自好、清廉自守,在自我心裏真正築起一道防腐防變的思想防線。

案件評查整改報告 篇6

行政執法案卷是行政執法辦案的記錄,反映着執法辦案的質量和執法人員的素質,體現着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執法案卷存在的問題是辦案質量、執法隊伍、執法制度、執法水平等多方面存在問題的集中反映。我局領導高度重視,把案件評查工作作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和三項重點工作的“突破口”狠抓落實。各執法部門也充分認識到案件評查工作是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促進公正廉潔執法的基礎性工作,是解決執法問題、強化執法監督、提高執法質量的重大舉措,是踐行執法為民、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具體行動;是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國務院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的核心工作;也是提高法制監督力度的有效措施和促進行政執法機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有效手段。抓依法行政必須抓案卷評查,抓案卷評查就抓住了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和公正廉潔執法的。

二、組織健全,周密安排

根據市委政法委《關於開展202X年案件評查活動的實施意見》(德市政法發〔202X〕2號)文件精神,我局根據領導分工的.變化,及時調整了案件評查領導小組的成員,由熊兵華同志任副組長。同時抽調專門人員組成評查小組。同時根據政法委今年的要求,對評查的內容和時間進行了周密安排。時間安排從2月底開始到6月30日完成本局的自查和複查。評查主要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自查自糾,報告情況;第二階段為重點抽查,交叉檢查。第三階段為個案剖析、集中評查;為總結整改。

三、重點突出、切中實際

我們此次的執法案件評查包含202X年1月至202X年12月辦理的行政許可案卷和法律援助案件。結合我局工作實際,確定今年評查的重點。在案件類型上,由於去年我局行政許可事項相對單一,只有律師執業許可和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事項。因此我們根據工作實際情況只抽查了2件許可案件,而將本年執法案件評查工作重點放在法律援助案件評查上面,分別抽查了2件民事、1件刑事法律援助案卷,力圖通過案件評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質量,規範法律援助工作的程序和文書案卷。同時在評查內容上,重點檢查去年評查中發現的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評查標準和制度的落實情況,同時通過評查發現和查找評查標準和評查制度中的缺陷,以便完善制度和標準。

四、嚴格標準,客觀評查

此次評查我局仍然堅持統一標準,按照去年市局制定的《行政許可案卷評查標準》、《德陽市法律援助案件質量評查標準》,從五個方面進行評查:一是看辦案程序是否合法,立案、調查取證、案件辦理、法律文書等手續是否齊全,是否按規定程序執行,是否超時限辦理;二是看認定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三是看適用法律是否正確,執行是否公平、公正;四是看法律文書是否規範、齊全,用語是否規範、準確、精煉;五是看當事人的反映,社會效果是否良好。對案件質量進行客觀公正的分析,形成案件自查報告。然後由市局評查小組進行集中評查,評查主要通過辦案人員介紹案件基本情況,以及案件自評情況,評查小組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及評查標準對案件進行評議,集體討論形成評查結論,並通過對案件當事人回訪,印證案件辦理的社會效果。

五、評查結果,客觀真實

市局案件評查小組對5件評查案件認真審查的結果為:5件優秀、1件良好。合格率100%,無錯案、瑕疵案。

行政許可案件執法主體適當、申請材料齊全、程序合法、歸檔規範、被許可人滿意。存在無受理通知書送達回證、無許可證件送達回證等問題得以改正。存在一些文書上時間打印差錯、修改處無手印等小的瑕疵。

法律援助案件申請及受理符合法律規定、材料齊備;法律援助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程序合法;證據材料收集齊備;代理意見被採納,案件圓滿解決;援助人員在辦案過程中無收取當事人財物等違反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行為;案件辦理取得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通過辦理法律援助案件,讓受援人懂得了運用法律的手段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而不是通過非法上訪、鬧事等手段,法律援助是弱勢羣體維護合法權益的有效途徑。去年存在的無會見當事人談話筆錄、結案報告內容簡單、格式文書有待完善等問題得到了明顯改善。存在的問題:法律援助案卷中個別執法文書不夠規範,“詢問筆錄”沒有統一格式和紙張,案卷歸檔上有待進一步加強。

總結202X年的行政執法案件評查工作,我們發現通過執法案件的評查做到了摸清基本情況、總結執法經驗、查出了待整改的問題、明確了今後工作的重點。評查結果顯示各行政執法部門對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視程度普遍提高,依法行政責任意識明顯加強。辦案水平得以提升,執法行為不斷規範,執法質量不斷提高。案件質量明顯提高。可以看出隨着行政執法培訓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的不斷強化,行政執法人員的辦案水平較以往有了很大提高,絕大多數案卷事實認定清楚、適用法律準確、證據確鑿充分、執法程序合法。無論是辦案程序、證據調查、辦案技術、文書製作、案卷歸檔、制度建設以及案卷質量等綜合評比有所提高。

案件評查整改報告 篇7

按照德陽市委政法委和省司法廳關於開展20__年案件評查活動的要求,我局黨委高度重視,認真安排落實,評查工作有序推進。

一、領導重視、認識統一

行政執法案卷是行政執法辦案的記錄,反映着執法辦案的質量和執法人員的素質,體現着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執法案卷存在的問題是辦案質量、執法隊伍、執法制度、執法水平等多方面存在問題的集中反映。我局領導高度重視,把案件評查工作作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和三項重點工作的“突破口”狠抓落實。各執法部門也充分認識到案件評查工作是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促進公正廉潔執法的基礎性工作,是解決執法問題、強化執法監督、提高執法質量的重大舉措,是踐行執法為民、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具體行動;是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國務院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的核心工作;也是提高法制監督力度的有效措施和促進行政執法機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有效手段。抓依法行政必須抓案卷評查,抓案卷評查就抓住了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和公正廉潔執法的。

二、組織健全,周密安排

根據市委政法委《關於開展20__年案件評查活動的實施意見》(德市政法發〔20__〕2號)文件精神,我局根據領導分工的變化,及時調整了案件評查領導小組的成員,由熊兵華同志任副組長。同時抽調專門人員組成評查小組。同時根據政法委今年的要求,對評查的內容和時間進行了周密安排。時間安排從2月底開始到6月30日完成本局的自查和複查。評查主要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自查自糾,報告情況;第二階段為重點抽查,交叉檢查。第三階段為個案剖析、集中評查;為總結整改。

三、重點突出、切中實際

我們此次的執法案件評查包含20__年1月至20__年12月辦理的行政許可案卷和法律援助案件。結合我局工作實際,確定今年評查的重點。在案件類型上,由於去年我局行政許可事項相對單一,只有律師執業許可和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事項。因此我們根據工作實際情況只抽查了2件許可案件,而將本年執法案件評查工作重點放在法律援助案件評查上面,分別抽查了2件民事、1件刑事法律援助案卷,力圖通過案件評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質量,規範法律援助工作的程序和文書案卷。同時在評查內容上,重點檢查去年評查中發現的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評查標準和制度的落實情況,同時通過評查發現和查找評查標準和評查制度中的缺陷,以便完善制度和標準。

四、嚴格標準,客觀評查

此次評查我局仍然堅持統一標準,按照去年市局制定的《行政許可案卷評查標準》、《德陽市法律援助案件質量評查標準》,從五個方面進行評查:一是看辦案程序是否合法,立案、調查 取證、案件辦理、法律文書等手續是否齊全,是否按規定程序執行,是否超時限辦理;二是看認定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三是看適用法律是否正確,執行是否公平、公正;四是看法律文書是否規範、齊全,用語是否規範、準確、精煉;五是看當事人的反映,社會效果是否良好。對案件質量進行客觀公正的分析,形成案件自查報告。然後由市局評查小組進行集中評查,評查主要通過辦案人員介紹案件基本情況,以及案件自評情況,評查小組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及評查標準對案件進行評議,集體討論形成評查結論,並通過對案件當事人回訪,印證案件辦理的社會效果。

五、評查結果,客觀真實

市局案件評查小組對5件評查案件認真審查的結果為:5件優秀、1件良好。合格率100%,無錯案、瑕疵案。

行政許可案件執法主體適當、申請材料齊全、程序合法、歸檔規範、被許可人滿意。存在無受理通知書送達回證、無許可證件送達回證等問題得以改正。存在一些文書上時間打印差錯、修改處無手印等小的瑕疵。

法律援助案件申請及受理符合法律規定、材料齊備;法律援助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程序合法;證據材料收集齊備;代理意見被採納,案件圓滿解決;援助人員在辦案過程中無收取當事人財物等違反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行為;案件辦理取得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通過辦理法律援助案件,讓受援人懂得了運用法律的手段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而不是通過非法上訪、鬧 事等手段,法律援助是弱勢羣體維護合法權益的有效途徑。去年存在的無會見當事人談話筆錄、結案報告內容簡單、格式文書有待完善等問題得到了明顯改善。存在的問題:法律援助案卷中個別執法文書不夠規範,“詢問筆錄”沒有統一格式和紙張,案卷歸檔上有待進一步加強。

總結20__年的行政執法案件評查工作,我們發現通過執法案件的評查做到了摸清基本情況、總結執法經驗、查出了待整改的問題、明確了今後工作的重點。評查結果顯示各行政執法部門對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視程度普遍提高,依法行政責任意識明顯加強。辦案水平得以提升,執法行為不斷規範,執法質量不斷提高。案件質量明顯提高。可以看出隨着行政執法培訓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的不斷強化,行政執法人員的辦案水平較以往有了很大提高,絕大多數案卷事實認定清楚、適用法律準確、證據確鑿充分、執法程序合法。無論是辦案程序、證據調查、辦案技術、文書製作、案卷歸檔、制度建設以及案卷質量等綜合評比有所提高。

案件評查整改報告 篇8

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

根據你院《關於開展案件質量評查活動的通知》(漢中法【】12號)的要求,我院精心組織安排,利用35天時間對審(執)結的所有案件進行了認真全面的評查,現將評查情況總結匯報如下:

一、組織領導

為了認真開展好這次案件質量評查活動,本着實事求是,公平公正,不走過場的原則,使這次案件質量評查活動紮實有效的進行,我院專門成立了以黨組成員、副院長任繼忠為組長,黨組成員、副院長楊達金,黨組成員、紀檢組長何建榮為副組長及審委會專職委員張明、審監庭庭長袁青鋒為成員的“案件質量評查活動領導小組”,統籌安排佈署案件質量評查活動,確保了這次案件質量評查活動的有序推進。

二、時間安排與方法步驟

這次案件質量評查活動從xx2月10日開始至3月17日結束,共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從2月10月至2月28日全院各審判業務庭進行案件質量自查,逐案填寫案件評查表;第二階段從3月1日至3月10日由各業務部門進行交叉評查和院評查領導小組進行重點抽查;第三階段從3月11日至3月17日院案件評查辦公室進行統計彙總及總結上報。

三、案件評查範圍和評查情況

案件評查範圍為審、執結的全部案件。對於執行監督案件、調解(和解、協調)結案和撤訴等引發當事人申訴、上訪或領導機關督辦的案件列入評查範圍。

下列七類案件為重點評查的案件:(一)被上級法院二審改判、發回重審的案件;(二)被上級法院提審、指令再審或本院再審的案件;(三)檢察機關抗訴後被再審改判的案件;(四)被確認違法或引起國家賠償的案件;(五)引發重大涉訴信訪的案件;(六)超審限、執限的案件;(七)上級法院、人大、黨委領導機關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求複查或督辦的.案件。

2月10日至3月17全院各審判庭對審(執)結的全部案件進行了自查,並逐案填寫了案件質量評查登記表。對所評查的案件,均按省院評查標準和評查登記表的要求作了如實填寫,對評查中發現案件質量方面帶有傾向性的問題以及今後的整改措施都已書面報告案件評查辦公室;3月1日至3月10具體由刑庭與行政審判庭,民一庭與民二庭,龍頭法庭與文川法庭,五堵法庭與南樂法庭、博望法庭與桔園法庭對各自自查的案件進行了互查。同時院評查領導小組又抽調10人對各審判業務庭,按照判決案件40%和七類案件100%、調撤案件15%的比例隨機抽出405件進行了重點評查,並嚴格按照陝西省人民法院案件質量評查標準(試行)的要求進行評定打分,做到認真、嚴格、紮實,不走過場。對抽查中發現的問題已及時疏理歸納,補弱補缺,限時做了整改。第三階段從3月11日至3月17日院案件評查辦公室進行統計彙總及總結上報。

四、案件質量分析彙總

全院共審(執)結各類案件2494件,除部分程序性和簡單的調撤審結的案件外,應參評案件為20xx件,實際評查1942件,評查比例為94.5%。在評查的這些案件中,優秀案件708件,良好案件1219件,合格案件15件,分別佔案件評查數的36.5%、62.7%和0.8%,無不合格案件。瑕疵案件1042件,佔案件評查數的53.65%。案件評查總得分183752分,個案得分94.62分。加分案件7件,佔案件評查數的0.36%。

其中刑事結案160件,應評查128件,實際評查128件,評查比例為100%。在評查的刑事案件中,優秀案件48件,佔37.5%,良好案件73件,佔57%,合格案件7件,佔5.5%;

民商事結案1936件,應評查1645件,實際評查1552件,評查比例為94.3%。在評查的民商事案件中,優秀案件581件,佔37.5%,良好案件963件,佔62%,合格案件8件,佔0.5%,加分案件2件;

行政案件結案52件,應評查52件,實際評查52件,評查比例為100 %。在評查的行政案件中,優秀案件20件,佔38.5%,良好案件32件,佔61.5%;

執行案件結案346件,應評查230件,實際評查210件,評查比例為91.3%。在評查的執行案件中,優秀案件59件,佔28.1%,良好案件151件,佔71.9%。加分案件5件。

五、案件質量方面帶有傾向性的問題

通過這次案件評查,發現全院的案件質量較已有較大提高。

(一)、好的方面:

1、判決案件的庭審筆錄、合議庭筆錄均有合議庭成員及書記員的簽名;

2、判決離婚的案件都交待了判決生效前不能與他人另行結婚的注意事項,並收集了結婚證或婚姻關係證明;

3、告知當事人訴訟義務、訴訟風險、送達受理、應訴舉證通知手續完備、規範;

4、裁判文書均加蓋了“本件與原件核對無異”的章子;

5、注意了證據的提交人、收件人和收件日期的註釋;

6、正、副卷都能分裝。

(二)、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1、立案階段

(1)審判流程管理信息表填寫不完整,未能根據案件審理的具體情況逐一完整填寫,漏填、少填現象依然存在;

(2)立案時送達回證在“填發人”,“送達人”欄仍有填一個姓或一個人名字的現象(抽查時發現該問題已糾正);

(3)立案時提交的部分證據複印件未註明提交人或與原件核對的情況;

(4)部分起訴狀打印件無當事人簽名或按印確認。

2、審理階段的主要問題

(1)部分證據材料未註明提交人、收件人收件時間,證據複印件未註明與原件核對情況,或只在第一份證據上註明以下多少頁證據由誰提交,複印件與原件核對無異,未做到逐一註明;

(2)筆錄不規範。部分宣判筆錄上未寫合議庭成員姓名,也無合議庭人員或書記員簽名;個別判決案件無審理報告,合議庭筆錄簡單,庭審筆錄無書記員簽名;

(3)個別案件領取款物時領取人未提供身份證複印件;

(4)個別案件認定的事實與卷內證據不符。如金靜與楊聰離婚案在審理報告和判決書中認定夫妻感情不和睦,糾紛不斷,但判決不準離婚,但卷內無夫妻感情好與不好的證據,使閲卷人感到事實認定與判決結果相互矛盾。有的缺席審理案件未注重對主張人的主張進行證據核查,僅以主張人的陳述作為定案依據;

(5)個別缺席審理的案件未在《人民法院報》上刊登公告;

(6)部分案件委託代理人授權不明,僅註明全權代理,而無具體授權內容,不符合司法解釋規定。

(7)個別借款案件對原始借條未收回入卷;

(8)個別判決離婚的婚姻案件結婚證未收回入卷,判決不準離婚或調解和好的婚姻案件結婚證退回當事人前未複印留卷。

3、裁判文書問題:

(1)裁判文書的數字運用不規範,在數值和量值、代、月、日和時刻等方面,阿拉伯數字和漢字數字混用,表現出裁判文書不嚴肅,不嚴謹的現象;

(2)裁判文書中查明事實部分太簡單,説理方面不透徹,特別對雙方當事人爭執的焦點總結的差,裁判理由表述的不明確,裁判文書標點符號使用不當,文書核對不嚴,有多字或掉字現象。有的工作馬虎,製作法律文書甚至將案件款數字計算錯誤,如胡馨月人身損害賠償執行一案,裁定書將下欠款19971元,誤為1917元;

(3)個別裁判文書未蓋“本件與原件核對無異”章或蓋章位置不規範等。

4、案卷裝訂方面的問題:

(1)案卷裝訂順序未按本院案卷裝訂規定執行,裝訂順序散亂;

(2)正副卷裝訂的內容不符合裝訂規定,個別案件將訴訟費結算票或廉政監督卡裝在了副卷中;

(3)部分案卷未填寫卷底、卷側內容。

5、其他問題。

(1)自查表填寫不規範,引用條款不準確,個別案件扣分分值不對。

(2)案件複查中發現個別人員對能糾正的瑕疵糾正不徹底。

六、整改措施

針對案件質量評查中出現的問題,我院將全面疏理彙總、分析總結,並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迅速掀起學習型法院及法官的活動熱潮,充分利用有效時間組織法官學習培訓,夯實法律及業務知識等理論基礎,培養法官工作認真負責,愛崗敬業的精神,不斷提高職業技能和審判工作水平,確保案件質量,提高審判效率,保證公正司法。3月16日到3月18日,我院已召開了為期三天的審判執行質量、效率培訓和紀律作風整頓會。

2、儘快制定出本院《審判績效檔案管理辦法》,嚴格按照本院制定的《審判績效考評辦法》加大對案件評查結果的運用,通過嚴格案件質量獎懲制度,不斷完善審判管理各項措施,用制度管理案件,抓管理促案件質量的提高。

3、充分發揮審管辦對案件的審判管理和監督職能作用,把案件質量評查作為審判管理工作的第一要務。堅持按月自查、季度抽查、半統一評查、度大評查的辦法形成案件評查長效機制,定期分析通報全院各部門案件質量運行情況,全面提升我院的案件質量水平。

案件評查整改報告 篇9

為貫徹落實市聯社案件專項治理工作,本人認真學習和領會了《關於落實案件專項治理採取有效措施防範銀行案件風險的通知》(銀監通6號)、《關於加大防範操作風險工作力度的通知》(銀監發17號)和《商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案件專項治理工作》方案(銀監辦發77號)精神以及省協會《關於防範操作風險做好案件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文件。通過學習討論,充分了解了本次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意義,明確了執行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重要性、必要性,進一步認識違反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危害性,並根據自身情況展開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牢固思想防線。

本人能夠自覺主動地學習國家的各項金融政策法規與聯社下發的文件精神,加強政治理論學習,牢固思想防線。

一是提高政治意識。能夠深入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樹立正確的政治方向和堅定的政治立場,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在大是大非面前站穩腳跟,經受得起大風大浪的考驗。二是能夠顧全大局,不為眼前利益所動,站在單位的角度去想問題、做工作,堅決不説不利於全局的話,不做不利於全局的事,堅決完成社裏安排的工作任務。三是不計較個人得失,當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發生矛盾時,以集體為重,個人利益要無條件地服從。四是能夠加強自身愛崗敬業意識的培養,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做到“幹一行、愛一行、專一行”,自覺接受廣大客户監督,定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做一名合格的信合人。

二、恪守規章制度。

一是能夠按照國家金融法令,有關法規制度和現金管理條例,具體辦理現金、有價單證的收付和調撥工作,正確辦理殘破幣的兑換,嚴格庫存限額,及時調撥和上解現金。二是能夠自覺加強櫃面監督,嚴格審查憑證要素,做好反假工作,準確及時編制各種現金報表、調撥計劃。三是能夠堅持軋帳制度,正確使用有關登記簿,做到帳、簿、款相符;嚴格按規定處理長、短款,發現差錯能及時彙報。四是能夠加強庫房管理,堅持鑰匙分管,明確分工,同進同出,做到“六無”標準;遵守錢帳分管和“四雙”制度,按要求做好庫房的管理工作。五是能夠嚴格按照福建省農村信用社綜合業務系統櫃員權限卡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妥善保管好櫃員卡和密碼,做到保管嚴密,操作合規。六是能夠不斷增強防範意識,落實“三防一保”;認真熟記防盜防搶防暴預案,熟練掌握、使用好各種防範器械,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保護信用社的財產安全。

三、嚴謹工作、生活作風。

在工作作風上,主要做到了以下四點:一是突出一個“實”字。工作不搞形式主義,不作表面文章;上報數字以實為本,不搞憑空捏造,無中生有;彙報工作敢説真話實話,不誇誇其談,弄虛作假,做到説話讓人相信,辦事讓人放心。二是牢記一個“細”字。細心做好大小票幣、損傷幣的兑換整理工作,做到點準、墩齊、挑淨、捆緊,及時上解;嚴格按照金庫保管制度,細心做好庫房的保管工作,確保工作無疏漏。三是做到一個“快”。完成任務不拖泥帶水,辦理業務快而不急,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做到一個“嚴”。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對違反紀律的事情敢於糾正,自覺維護單位利益。

生活作風上,能夠牢記“自重、自省、自警、自勵”的教導,用工作紀律嚴格約束自己,在思想上築起拒腐防變的堅固防線。反對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牢固樹立“平凡”意識,忠於“平凡”崗位,保持“平靜”心態,甘於“平淡”生活,勤勤懇懇辦事,堂堂正正做人。

四、存在問題。

一是學習不夠深入,如政治理論學習只側重單位裏組織的學習,對許多政策、法律、法規只知其表,不知內含;業務上只注重鑽研出納工作,對其它的經濟知識學習不夠主動,不願意去學。二是工作還不夠積極主動,有時候只求過得去,不求過得硬。除出納工作較為重視,對其它工作不願主動插手。三是工作缺乏創新,按部就班;許多工作只是照着別人學,不去鑽研,不去研究,不去歸納,辦事憑經驗,憑主觀。四是內控制度的落實存在薄弱環節,同事間相互信任,“四雙”制度落實不夠全面等。

五、今後的努力方向。

一是始終堅持抓學習,不斷為自己“充電”,重點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在思想上築起拒腐防變的堅固防線,警惕各種腐x思想的侵蝕。二是要加強對金融機構詐騙、盜竊、搶劫、涉槍等案件案例深入分析,汲取經驗教訓,時刻為自己敲響警鐘,進一步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防範能力。三是要進一步深化對福建省農村信用社工作人員違反規章制度處理實施細則的學習,真正把內控制度落到實處。

案件評查整改報告 篇10

根據區高院和玉林市中院的部署,法院認真開展“百萬案件”質量評查“回頭看”活動,認真分析存在問題,落實整改措施,努力提高案件質量和效率。

一是召開分析會,認真查擺問題。將區高院和玉林市中院評查的情況及時反饋,有關庭室負責人對評查結果進行了認真討論,對案件存在的質量問題深刻分析原因、總結經驗。通過分析總結,每位幹警深刻認識到細節的價值,增強了細節意識,踐行細節理念,認真檢查審判、執行工作中的不足,紮實做好每個細節、環節和節點,不斷提升審判工作的整體水平。

二是制訂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兩級法院評查該院100件案件中,指出存在七個方面問題:評議比較簡單,以主審人意見為準;案件編號不一致;存在有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沒有註明本件與原件核對無異的情況;案件裝訂順序不統一;普通程序民商事案件不分正副卷;個別案件判決主文表述不準確;個別案件判決書對扣押了毒資和犯罪工具沒有判決沒收等。針對存在的問題,根據玉林市中院針對存在問題進行整改的要求,該院從實體裁判、審理程序、法律適用、合議庭評議、法律文書、案卷裝訂等各方面進行糾正補缺,對案件的編號、案由的確定進行了規範,完善了案件信息的填報,並改進評議與判決書的不足,杜絕和防止類似問題再次發生。整改好的案件再由本院案件評查委員會進行復查、嚴格把關,對整改不合要求的案件,退回相關業務庭再整改,直到符合要求為止。

三是全面整改,確保取得實效。對涉訴信訪積案進行整改,根據剖析報告的措施和建議,積極化解矛盾糾紛,做好服判息訴工作,運用多種社會力量促進社會矛盾化解,真正實現案結事了。對專項評查案件進行整改,針對案件審理過程中的普遍性問題制定指導性意見,重點解決同類案件適用不同法律判決存在的問題,按照區高院的指導性意見和統一裁判標準和裁判尺度嚴格執行。對發改案件進行整改,組織相關審判人員針對案件被髮改的原因進行總結,分析案件質量存在的問題,制定對策,儘量減少案件因質量問題被髮改。

四是完善監督機制,提高審判質量。明確庭長、合議庭成員、書記員各自的質量責任要求,明確院領導對案件質量的監督責任。審判質量的檢查要務實,確保不走過場,真正查擺出問題,總結出帶全局性有指導意義的經驗教訓。進一步完善提高案件質量的各種規章制定,規範各類文書格式,對各種存在問題制定限期整改措施。

案件評查整改報告 篇11

近年來,區司法局認真貫徹落實市司法局、區委政法委的相關文件精神,狠抓辦案質量,認真按照案件質量評查活動的要求,我局黨委高度重視,認真安排落實,評查工作有序推進。現將評查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強化領導,落實責任,為評查工作提供組織保障

根據市司法局、區委政法委的相關要求,我局及時成立了由黨組書記、局長同志任組長的案件質量評查領導小組,抽調專門人員參與案件的質量評查。同時根據區委政法委的要求,對案件評查活動的內容和時間進行了周密安排,根據每一年的具體情況,認真完成本局的自查和複查。評查主要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自查自糾,報告情況;第二階段為重點抽查,交叉檢查;第三階段為個案剖析、集中評查;為總結整改奠定基礎。

二、全面評查,突出重點

根據具體情況,案件評查人員在普遍查看的基礎上做到重點抽查,近年來我局報送區委政法委進行評查的案件就達15件,真正做到讓上級對我們的工作進行監督評議,及時糾正自身的不足。通過案件評查活動我們認識到,案卷作為行政執法辦案的記錄,反映着執法辦案的質量和執法人員的素質,體現着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執法案卷存在的問題是辦案質量、執法隊伍、執法制度、執法水平等多方面存在問題的集中反映,為此,我局領導高度重視,把案件評查工作作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和三項重點工作的`“突破口”狠抓落實。各位辦案人員也充分認識到案件評查工作是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促進公正廉潔執法的基礎性工作,是解決執法問題、強化執法監督、提高執法質量的重大舉措;是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國務院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的核心工作;也是提高法制監督力度的有效措施和促進行政執法機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有效手段。抓依法行政必須抓案卷評查,抓案卷評查就抓住了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和公正廉潔執法的要害,有效提高政府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重點突出,切中實際,提高效率

此次全面性的案卷質量評查主要包含近年來辦理的人民調解案卷、法律援助案卷以及公正案卷。結合工作實際,確定案卷評查的重點。在案件類型上,做到全面客觀評查、重點抽查,將近年來抽查的民事、刑事、公正案卷認真總結,力圖通過案件評查,提高各種案件的辦理質量,認真規範辦案的程序和文書案卷。同時在評查內容上,重點檢查以往評查中發現的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評查標準和制度的落實情況,同時通過評查發現和查找評查標準和評查制度中的缺陷,以便完善制度和標準。

四、嚴格標準,客觀評查

對案件評查,我局認真堅持統一標準,從五個方面進行評查:一是看辦案程序是否合法,立案、調查取證、案件辦理、法律文書等手續是否齊全,是否按規定程序執行,是否超時限辦理;二是看認定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三是看適用法律是否正確,執行是否公平、公正;四是看法律文書是否規範、齊全,用語是否規範、準確、精煉;五是看當事人的反映,社會效果是否良好。對案件質量進行客觀公正的分析,形成案件自查報告。然後由市司法局、區委政法委評查小組進行集中評查,評查主要通過辦案人員介紹案件基本情況,以及案件自評情況,評查小組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及評查標準對案件進行評議,集體討論形成評查結論,並通過對案件當事人回訪,印證案件辦理的社會效果。

五、評查結果,客觀真實

通過對案件的質量評查,各種案件申請及受理符合法律規定、材料齊備;辦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程序合法;證據材料收集齊備;代理意見被採納,案件圓滿解決;辦案人員在辦案過程中無收取當事人財物等違反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行為,使案件辦理取得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例如曾凡遠案件,由於人身受到損害,在多次與對方當事人協商無果的情況下,經過法律援助人員不辭辛苦的努力,幾次奔波到浙江,最終使受害人取得了賠償,依法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通過辦理各種案件,讓受援人懂得了運用法律的手段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而不是通過非法上訪、鬧事等手段,依法維護了自身的合法權益;以往存在的無會見當事人談話筆錄、結案報告內容簡單、格式文書有待完善等問題得到了明顯改善。存在的問題:法律援助案卷中個別執法文書不夠規範,“詢問筆錄”沒有統一格式和紙張,案卷歸檔上有待進一步加強。

總結近年案件質量評查工作,我們發現通過執法案件的評查做到了摸清基本情況、總結執法經驗、查出了待整改的問題、明確了今後工作的重點。評查結果顯示各行政執法部門對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視程度普遍提高,依法行政責任意識明顯加強,辦案水平得以提升,執法行為不斷規範,執法質量不斷提高,案件質量明顯提高;可以看出隨着行政執法培訓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的不斷強化,行政執法人員的辦案水平較以往有了很大提高,絕大多數案卷事實認定清楚、適用法律準確、證據確鑿充分、執法程序合法。無論是辦案程序、證據調查、辦案技術、文書製作、案卷歸檔、制度建設以及案卷質量等綜合評比都有所提高。

案件評查整改報告 篇12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糧食流通管理條例》,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提高行政處罰案件辦案質量,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按照《河南省糧食局辦公室關於開展全省糧食系統評查案卷工作的通知》(豫糧辦[20xx]79號文件)等文件精神和市局的通知要求,我局對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間辦結的行政處罰案卷進行了自查自評。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行政處罰案件辦理情況

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間,我局按照一般程序實施行政處罰並已辦理結束的案件共有1件。具體為“xx市糧油食品有限公司拒報糧食基本數據和有關情況案”。

二、案件介紹

xx市糧油食品有限公司,是xx縣一家主要從事麪粉和掛麪生產加工的民營企業。自20xx年底以來,由於經營上的原因,該企業出現了嚴重虧空而瀕臨倒閉。在此情況下,該公司自20__年6月至9月,一直未按規定向我局報送糧食基本數據和有關情況,經我局有關人員多次催報無果。其行為嚴重違反了《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所有從事糧食收購、銷售、儲存、加工的糧食經營者以及飼料、工業用糧企業,應當建立糧食經營台賬,並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報送糧食購進、銷售、儲存等基本數據和有關情況”的規定。由於其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經報請我局主要領導同意,於20xx年10月20日對該公司予以立案查處。鑑於當事人的.違法行為等次為特別嚴重,根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第四項和《 糧食流通監督檢查暫行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擬對其作出取消糧食收購資格的行政處罰。為了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我局於20xx年10月22日向其送達了《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當事人在法定時限內沒有向我局提出聽證申請。在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當事人放棄申辯的情況下,經我局案審會集體討論,決定對xx市糧油食品有限公司依法給予取消糧食收購資格的行政處罰。我局於20xx年11月2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x糧罰決字[20xx]第01號),並在當日向當事人送達。並於20xx年11月5日將對當事人的行政處罰情況向xx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公函予以了通報。

三、案卷自查自評情況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河南省糧食行政處罰文書製作指導規範》和《河南省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行政處罰裁量標準》及其相關制度,對我局所辦理的行政處罰案卷進行了全面自查。

(一)案件事實認定方面:本案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當事人發生違規行為(拒報統計月報表及有關情況)後,我局業務經辦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多次以電話等方式催促改正,但未得實效。對此,卷中有書證作證。

(二)法律法規適用方面:本案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糧食流通管理條例》作為目前我國糧食依法行政的最高位法規,規定了糧食經營者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其中第二十三條明確規定:“所有從事糧食收購、銷售、儲存、加工的糧食經營者以及飼料、工業用糧企業,應當建立糧食經營台賬,並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報送糧食購進、銷售、儲存等基本數據和有關情況”。第四十四條明確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處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由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暫停或者取消糧食收購資格”,其中“(四)從事糧食收購、銷售、儲存、加工的糧食經營者以及飼料、工業 用糧企業未建立糧食經營台賬,或者未按照規定報送糧食基本數據和有關情況的”。本案當事人的行為正是違反了《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對其處罰則適用了《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的規定。

(三)案件辦理程序方面:本案辦理程序合法嚴謹。從卷宗來看,在掌握了當事人的違規事實後,從立案審批,到制發送達《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到局案審會集體討論決定行政處罰結論,到送達《處罰決定書》,到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公函通報處罰結果。整個執法程序合法嚴謹。在案件調查、文書送達等環節,均由兩人以上共同亮證執行,現場執法人員證件均合法有效。

(四)處置適當方面:本案對當事人處置適當。當事人連續4個月拒報糧食基本數據和有關情況,且經多次催報無果,已構成“特別嚴重違法”;根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的規定,由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暫停或者取消糧食收購資格”。具體到本案,之所以對當事人作出“取消”而非“暫停”其糧食收購資格的行政處罰,是鑑於其已形成相當大的虧空、根本無力扭轉的事實;且經營上有涉嫌詐騙的情況,不能引人同情。如果允許其繼續保有經營資格,繼續從事糧食收購,可能使事態更加惡化。

(五)卷宗管理方面:案卷管理規範。實行一案一卷,並制有封面,卷內各種文字材料齊全,裝訂整齊,排列有序。案卷歸檔及時,由專人負責歸檔存檔工作。

(六)其他方面:本案從立案到調查取證、審查決定、告知、送達、執行、結案以及報縣政府法制機構備案等各個環節的各種表格和文書齊全,時間、地點、當事人、基本內容、聯繫方式、簽字蓋章等要素比較詳實,法律文書基本規範。

四、存在的問題

儘管我局行政處罰案卷符合質量評查標準,但由於工作人員專業知識不夠、辦案經驗不足,致使案卷中也存在許多不足和問題,如行政處罰案卷卷內材料紙張大小規格不一;文書中對有關問題表述還不很全面、不夠具體、不夠準確;有時記載較為簡單;調查筆錄及現場檢查筆錄中最後空白處沒有註明“以下為空白”;複印件沒有註明“此件與原件一致”等。

五、下步努力方向

通過此次案卷評查,找出了我局在行政處罰案卷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暴露了我們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在今後的糧食行政執法工作中,我們要進一步加強學習,認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糧食監督檢查行政處罰程序(試行)》等的有關規定,嚴格規範執法,不斷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案件評查整改報告 篇13

行政執法案卷是行政執法辦案的記錄,反映着執法辦案的質量和執法人員的素質,體現着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執法案卷存在的問題是辦案質量、執法隊伍、執法制度、執法水平等多方面存在問題的集中反映。我局領導高度重視,把案件評查工作作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和三項重點工作的突破口狠抓落實。各執法部門也充分認識到案件評查工作是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促進公正廉潔執法的基礎性工作,是解決執法問題、強化執法監督、提高執法質量的重大舉措,是踐行執法為民、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具體行動;是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國務院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的核心工作;也是提高法制監督力度的有效措施和促進行政執法機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有效手段。抓依法行政必須抓案卷評查,抓案卷評查就抓住了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和公正廉潔執法的。

二、組織健全,周密安排

根據市委政法委《關於開展20xx年案件評查活動的實施意見》(德市政法發〔20xx〕2號)文件精神,我局根據領導分工的變化,及時調整了案件評查領導小組的成員,由熊兵華同志任副組長。同時抽調專門人員組成評查小組。同時根據政法委今年的要求,對評查的內容和時間進行了周密安排。時間安排從2月底開始到6月30日完成本局的自查和複查。評查主要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自查自糾,報告情況;第二階段為重點抽查,交叉檢查。第三階段為個案剖析、集中評查;為總結整改。

三、重點突出、切中實際

我們此次的執法案件評查包含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辦理的行政許可案卷和法律援助案件。結合我局工作實際,確定今年評查的重點。在案件類型上,由於去年我局行政許可事項相對單一,只有律師執業許可和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事項。因此我們根據工作實際情況只抽查了2件許可案件,而將本年執法案件評查工作重點放在法律援助案件評查上面,分別抽查了2件民事、1件刑事法律援助案卷,力圖通過案件評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質量,規範法律援助工作的程序和文書案卷。同時在評查內容上,重點檢查去年評查中發現的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評查標準和制度的落實情況,同時通過評查發現和查找評查標準和評查制度中的缺陷,以便完善制度和標準。

四、嚴格標準,客觀評查

此次評查我局仍然堅持統一標準,按照去年市局制定的《行政許可案卷評查標準》、《德陽市法律援助案件質量評查標準》,從五個方面進行評查:一是看辦案程序是否合法,立案、調查取證、案件辦理、法律文書等手續是否齊全,是否按規定程序執行,是否超時限辦理;二是看認定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三是看適用法律是否正確,執行是否公平、公正;四是看法律文書是否規範、齊全,用語是否規範、準確、精煉;五是看當事人的反映,社會效果是否良好。對案件質量進行客觀公正的分析,形成案件自查報告。然後由市局評查小組進行集中評查,評查主要通過辦案人員介紹案件基本情況,以及案件自評情況,評查小組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及評查標準對案件進行評議,集體討論形成評查結論,並通過對案件當事人回訪,印證案件辦理的社會效果。

五、評查結果,客觀真實

市局案件評查小組對5件評查案件認真審查的結果為:5件優秀、1件良好。合格率100%,無錯案、瑕疵案。

行政許可案件執法主體適當、申請材料齊全、程序合法、歸檔規範、被許可人滿意。存在無受理通知書送達回證、無許可證件送達回證等問題得以改正。存在一些文書上時間打印差錯、修改處無手印等小的瑕疵。

法律援助案件申請及受理符合法律規定、材料齊備;法律援助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程序合法;證據材料收集齊備;代理意見被採納,案件圓滿解決;援助人員在辦案過程中無收取當事人財物等違反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行為;案件辦理取得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通過辦理法律援助案件,讓受援人懂得了運用法律的手段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而不是通過非法、鬧事等手段,法律援助是弱勢羣體維護合法權益的有效途徑。去年存在的無會見當事人談話筆錄、結案報告內容簡單、格式文書有待完善等問題得到了明顯改善。存在的問題:法律援助案卷中個別執法文書不夠規範,詢問筆錄沒有統一格式和紙張,案卷歸檔上有待進一步加強。

案件評查整改報告 篇14

9月5日,藍山縣召開涉法涉訴信訪、案件評查暨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推進會。會議由藍山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吳新波主持,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黃永英、縣法院院長柏國平、縣檢察院檢察長唐筱勇、縣公安局局長黃小兵等縣級領導及單位負責人出席了會議,各鄉鎮場分管政法領導,公、檢、法、司、森林公安、交警等單位班子成員及股、所、隊、室、庭負責人,信訪局、消防大隊等單位主要領導參加了會議。

會上,藍山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黃永英傳達貫徹了省市會議精神,對前段該縣涉法涉訴信訪積案化解、案件評查、執法規範化建設三項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了階段性總結,進一步分析了三項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並對三項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縣法院院長柏國平、縣檢察院檢察長唐筱勇、縣公安局局長黃小兵、縣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李成傑公、縣司法局局長張文等作了典型發言。

黃永英根據中央和省、市委政法委部署要求,結合藍山縣實際講了意見,正確分析了當前形勢,安排部署了全縣集中化解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工作。一是要進一步深化認識,明確明確目標,切實增強做好涉法涉訴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根據“誰引發、誰負責”和“誰包案、誰負責”的原則,把此項工作當成硬任務,下死決心採取硬措施,全力化解。二是要進一步強化措施,壓實責任,全力打好積案化解攻堅戰。對這次會議交辦的信訪積案採取“一起案件、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個方案、一抓到底”的方法,逐案包案到人。三是進一步源頭防範,標本兼治,紮實推進積案化解工作。加強聯合接訪中心建設,實行執法辦案信訪風險預警機制,嚴格執法責任追究,按照執法辦案“零差錯”、執法過錯“零容忍”的要求,堅持從嚴治警,鐵腕追責。

黃永英要求:對藍山縣今後的案件評查工作,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各單位各部門“一把手”要親自部署,親自調度,親自檢查;二要認真剖析整改。各部門對前段開展的評查工作要認真組織“回頭看”,對幹警違法違紀行為,堅決依法依規追究到位;三要以評查促積案化解;四要推動評查工作常態化;五要做到“四個結合”,即:案件評查與年終考評相結合、案件評查與糾錯追責相結合、案件評查工作與信訪維穩工作相結合、案件評查與規範執法相結合。

黃永英強調:要做好執法規範化工作必須做到“五個進一步”,即:進一步加強執法規範化建設、進一步加強執法考評、進一步組織開展專項整治、進一步加強重大案件的協調督辦、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

最後,吳新波就會議的貫徹落實強調:一是思想認識到位;二是工作措施要到位;三是執法質量要到位;四是工作紀律要到位;五是工作檢查要到位。

案件評查整改報告 篇15

一、案件質量評查的基本做法

近年來,各地基層法院主要由資深法官、審監庭審判員和紀檢監察人員組成評查組,針對不同類型案件開展質量評查工作。評查組按照《案件質量評查標準》,採取常態評查與重點評查、專項評查與年度評查相結合的方式,對案件流程管理、審執程序、實體處理、社會效果、法律文書質量、檔案裝訂等方面開展評查驗收工作。評查結束後,評查人員分別對每一個參評案件評定等次並指出存在的問題。評查組將發現的問題彙總並報院審判委員會討論通過後形成情況通報,再反饋給各審判業務部門及主辦法官。

二、案件質量評查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1、對評查工作重視不夠,認識不到位。對案件質量評查普遍存在兩個方面的誤解:一是將案件質量評查工作簡單地定位為糾錯,認為評查就是糾錯,通過糾錯達到確保質量的目的。二是案件質量評查功能定位不準確。目前基層人民法院主要以生效案件為評查對象,即實行事後監督,雖然對有重大影響或領導過問的案件提前介入監督,但也是極個別案件,對事前和案件審理過程中的質量評查不夠重視。案件質量管理應是預防勝於糾正。

2、案件評查制度欠缺依據,設置部門不統一,影響評查工作的開展。法院對所審結且已生效的案件進行事後評查,其目的是提高辦案質量,增強辦案人員的工作責任感。但現行法律框架內及法院組織內部設置上沒有設置案件評查內容和機構,法律上僅規定通過上訴程序或再審程序對案件質量進行監督,而通過案件質量評查方式確定案件是否存在差錯則無法律上的依據。另外由於認識不同,各地基層法院雖然都成立了案件質量評查部門,但具體做法不一,有的認為它應是平行於庭室的一級機構,下設於審委會,這樣才能加強評查力度;有的認為應下設於某個部門如審監庭、研究室、監察室等作為二級機構,這樣更符合基層法院實際情況。

3、案件質量評查的規程和標準不統一,實踐中很難操作。根據基層人民法院自身的特點,雖然制訂了一系列的《評查細則和標準》,採取了自查自糾、全面評查、重點評查、交叉評查等各種形式對案件進行評查,並將評查結果予以通報,要求業務庭及承辦人針對存在的問題限期予以説明、檢討及整改完善。但是,在目前的案件質量評查中,法院沒有形成統一的質量評查標準,評查結果並不能全面反映辦案人員的實際能力和案件質量水平,還有可能造成相同的案件由不同的法院評查,產生不同的結果。

4、評查激勵和保證機制不健全,未能充分發揮評查應有的作用。以前是目標管理實行積分制,根據每個案件疑難繁簡程度和結案方式等進行評分。雖然對案件存在的差錯程度進行了量化、細化,發現問題及時反饋給承辦人及所在的庭室,客觀地分析出現問題的原因,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但是改為現行的百分制,缺乏獎懲機制。另外,評查人員不願“評”與被評查人員不願“受評”的心態仍然存在。案件評查工作本來是對事不對人,但由於評查法官與承辦人均在同一法院,被評查對象不理解,認為跟自己過不去、“挑刺”。而年底的年度考核以及競聘上崗等採取的是民主評議測評,評查法官因顧慮將來對自己評議時可能產生的不利因素,而有怕得罪人的思想和畏難情緒,在評查過程中束手束腳,應付了事,不能充分調動其積極性和能動性,影響了評查工作發揮應有的作用。

5、評查人員不固定以及評查人員的業務素質制約了評查工作的開展。多數基層法院已經成立了專門的案件質量評查組,但是,由於評查人員不固定,而且個別臨時抽調的評查人員評查工作經驗以及全面處理各類案件的能力不足,造成案件質量存在的問題無法及時發現。

6、缺乏必要的`監督和檢查,整改措施落實不到位。個別法院對存在問題的整改不重視,往往只是把評查結果通報各業務庭或主辦法官,並未對是否認真剖析問題、是否自我查找原因以及是否及時整改等進行監督,致使評查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反覆出現。

三、完善案件質量評查的對策與建議

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要全面疏理彙總、分析總結,制定相應整改措施,進一步加強案件質量評查,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1、提高認識,端正態度。各基層法院要牢固樹立爭辦“精品案”的意識,確保所辦案件經得起“質檢”。首先,評查人員要履行好職責,嚴格按照各項標準開展評查工作,杜絕不負責任與應付了事的工作態度。其次,作為被評查的案件主辦法官則要提高認識,端正態度,克服不服氣、牴觸等思想情緒,自覺接受評查。

2、建立評查標準系統,制定明確、規範、細緻的涵蓋案件質量評查各個環節的具體量化標準,使評查工作有章可循。進一步提高案件質量評查工作水平,多角度、多層次、多方位提升案件質量評查實效,除了執行案件質量評查標準外,進一步明確評查範圍、規範評查程序,由評查到問責,環環相扣,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評查問責工作方法。在評查標準上,進一步向細化延伸——通過看、聽、議、評、報、講等多種形式,把握好評查的每一個細節,正確處理好以“查”促“評”的關係。

3、建立集事前、事中、事後為一體的案件質量評查機制。層層把關,讓評查貫穿案件質量運作的全過程。改變過分注重規範文書的做法,從實體到程序,從事實證據到法律適用,全方位、多角度地對案件的立、審、執、查各個環節的質量進行評查。對先予執行、財產保全、刑事案件被告人變更強制措施等對案件質量有重大影響的執法活動實行重點監管和異體監管,進行全程跟蹤、專項審查。堅持常抓不懈,通過“普查、抽查、專項案件評查、集中案件評查”相結合的方式形成案件評查長效機制,定期分析通報全院各部門案件質量運行情況,全面提升案件質量水平。

4、調整和充實評查力量,確保評查工作常規性開展。首先明確評查主體的地位,不能凌駕於審委會之上,評查工作必須向審委會負責和服務,這樣才能保證審委會總結審判工作經驗的職能得以實現。其次主張建立獨立的質量評查部門。從整合法院審判資源出發,由審監庭作為負責評查工作的日常機構,進一步調整和充實評查力量,選派一些政治素質高、業務精通、作風過硬的資深法官參與案件質量評查並保持相對穩定,以確保審判監督管理更具有權威性。各基層法院審管辦要全面負責好案件質量評查、管理、協調工作,並指導評查組開展評查工作以及履行案件質量監督管理職能。

5、加強培訓,熟練掌握評查標準。不但評查人員要熟悉掌握評查標準,所有被評查案件主辦法官也應知曉。通過舉辦培訓班等方式,要求基層法院審判人員全面學習案件質量評查標準,同時將評查標準以文件形式下發至各業務庭,引起全體審判人員高度重視,杜絕差錯發生。

6、加強審判監督管理,切實抓好整改措施落實到位。堅決改變以往將案件評查結果通報反饋後不注意監督檢查的工作態度,要進一步加大審判監督管理力度。一是業務庭或者辦案法官要在通報評查情況後限期撰寫關於剖析存在問題原因和提出整改措施的材料交案件評查組、審管辦(或審監庭)備案;二是審管辦組織審監庭、監察室等職能部門對落實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三是若再次出現類似的瑕疵、質量問題時應依照《法律文書差錯責任追究規定》等制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四是對屢有問題,工作明顯不負責任,且經多次幫助、指導、培訓仍不改正的人員,將其調離審判崗位。

7、建立和完善獎懲激勵機制,將評查工作納入績效考評。儘快制定出《審判績效考評辦法》,嚴格按照制定的《審判績效考評辦法》加大對案件評查結果的運用,通過嚴格案件質量獎懲制度,不斷完善審判管理各項措施,用制度管理案件,抓管理促案件質量的提高。建立案件質量通報制度,使案件評查結果公開透明,強化評查的警示作用。將案件質量評查結果寫入部門和法官執法檔案,納入績效考核範圍,進一步強化執法責任過錯追究,真正發揮案件質量評查對審判質量的促進作用。提高評查人員待遇,考慮對評查法官由院黨組單獨考核評定,而不與其他法官共同評比、考核,從而消除評查法官在年度民主評議時的影響和顧慮。

四、評查結果的運用

首先,通過案件評查,進一步增強了法院幹警的工作責任心,改進了工作作風,幹警精神面貌煥然一新。其次,促進了法院審判質量管理制度的落實,進一步提高了法官的業務能力。再次,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通過辦理高質量案件,提高當事人服判率,

上訴率降低,提高了法院的權威和公信力。

在審判工作中,各基層法院要以案件評查活動為契機,着力解決審判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確保把案件評查過程轉化為提升審判質量和提高審判效率的過程,把推動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不斷引向深入,努力提升司法水平及羣眾對法院工作的滿意度,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當地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案件評查整改報告 篇16

茌平縣人民法院

案件質量評查辦法

(經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通過)

第一條為維護司法公正,確保案件卷宗質量,根據法律和有關規定,結合本院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院已審結的一審刑事、民事、民商事、行政、執行(含非訴執行)、司法技術鑑定案件及各類再審(含審查起訴)案件,歸檔前,均應先評查後歸檔,切實把好案件的出口關。

第三條評查工作由院長主管,審判監督庭具體負責實施。

第四條各類案件的評查標準分別由各庭結合本庭特點,先草擬出初稿後,報審監庭修訂,經審委會討論通過後實施。

第五條評查方法:

(一)案件審結後,在自查無誤的基礎上,即結即報(上訴案件除外),不受時間限制。報評的卷宗必須附填結案卷宗明細表後,再報審監庭評查。上訴案件中院退卷後,各業務庭須於當月報審監庭評查。

(二)經評查認為合格的,審監庭加蓋卷宗評查專用章後,移交檔案室歸檔。凡屬不合格卷宗或發現卷宗材料有需要補正和更正的,由審監庭提出補正意見,退回原業務庭補正,補正工作應在三日內完成,補正後,與新結卷宗一樣,再行評查。經兩次評查仍不合格或經評查發現有明顯事實和程序上的錯誤或案件存有嚴重質量間題的,由

審監庭報經審判質量監督委員會討論處理。

(三)卷宗評查後,各業務庭的結案數均以審監庭移送歸檔的案件數為準,並報院考核領導小組備案。

(四)評查工作採取雙向監督,評查人員要對辦案人員和所評卷宗高度負責,一絲不荀,嚴格監督。辦案人員如對評查結果有異議,有向評查人員提出申辯理由的權利。

第六條評查標準:

(一)評查結果分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檔次。評查得分在95分以上的(含95分)為優秀卷宗,得分在85至94分的為合格卷宗,85分以下(不含85分)為合格卷宗。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不合格卷宗:

1、卷宗得分低於85分的;

2、事實不清、裁判錯誤或程序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

3、退回補正後材料仍然不全的,或未在三日內重新報送評查的;

4、無審批手續,未在法定審(執)限內結案的;

5、生效法律文書,訴訟費用未按收費標準確定收費數額的;

6、應預交的訴訟費未交或欠交而又沒有辦理減、緩、免手續的(立案庭負責),緩交到期未足額收取的(審理庭負責),對未收取的以上訴訟費用,由審監庭填寫催收通知書,轉立案庭送達。當事人在限期內未自動交納的,移送執行局強制執行。

(三)各有關庭室應嚴格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及時報評和辦理相關攀宜。結案後逾期三十日不報評又不能説明正當理由的,視為不合格

卷宗。由審監庭特殊註明後歸檔。

(四)審監庭在每月對上月的卷宗評查情況進行評查分析,並寫出評析報告,通報全院,對不合格卷宗要逐件直接通報到各單位及各負責人。

第七條獎懲條件:

(一)對全年評查案件得分居前的庭和個人,予以表揚並作為年終評先的依據。

(二)辦案人員年度內不合格卷宗超過本人全年結案數的5%的,取消該辦案人員當年評先的資格;審判庭年度不合格卷宗超過木庭全年結案數的3%的,取消該業務庭及庭長當年的評先資格。

(三)由於書記員或立案階段其他工作人員的原因,導致不合格卷宗超過5件的,取消責任人員當年評先資格;由於立案階段的原因導致不合格卷宗超過15件的,取消立案庭及庭長當年的評先資格。

(四)各業務庭報送的司法統計報表上的未結及已結案件數量應與報迭評查的案件數相一致(上訴案件除外)。已評查合格歸檔的案件數作為年終各業務庭完成任務數,並以此作為各業務庭年終考核的依據。

第八條本辦法由審委會負責解釋。

第九條本辦法自20__年四月一日起執行,20__年四月一日前未歸檔的卷宗適用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