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以用權專題教育心得體會

嚴以用權,其本質就是要守紀律、講規矩。我們在處理一切工作時務必按紀律、按規矩行使權力,任何時候都不搞特權、不以權謀私。

嚴以用權專題教育心得體會

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的思想根源在於扭曲的權力觀,其本質是一個“特”字,其表現歸結起來就是:放縱行使權力,把權力當私器,隨意破壞組織紀律和規則程序,以權謀私,使之變為不受制約的特殊權力;追求權力佔有和獨特享受,把權力當作身份、等級、榮譽、地位和權勢的資本,講究排場和特殊享受,甚至炫耀權勢。除此之外,還在於這些領導幹部為人民服務的態度不端正、馬克思主義理論功底不紮實、肅清封建殘餘影響不自覺、法治意識不牢固。

按紀律、規矩用權,就是要求我們按黨紀國法辦事。我們黨沒有特殊黨員,沒有法律之外的絕對權力,任何人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我們縣一級領導幹部,跟羣眾接觸得深,為百姓謀的事多,就更應時刻提醒自己在紀律的約束下、規矩的引導下,用手中的權力把羣眾的事做好做實。當你手中有了權力,就會有人來奉承你,追棒你。在這樣的情況下,真的不要以為你有多大的了不起,實際上人家是為了你手中的權力來的。所以,我們要正確對待手中的權力,千萬不能擅自濫用,要堅守政策規定的 “底線” ,嚴守黨紀國法的 “紅線” ,依規依紀依法開展工作。俗話説:“權力是把雙刃劍”,權力越大,我們就越要低調,越是權大,我們就越要謹慎。要知道為官者不可能把權力帶進墳墓,而權力卻可以把為官者帶進墳墓。

按紀律、規矩用權,就是要求我們要自覺接受監督。“監督就是最大的愛護” 。我們一定要養成“在監督的環境下工作”的良好習慣,要自覺接受來自上級與下級的監督、黨內與黨外的監督、組織與羣眾的監督、社會與媒體的監督,緊緊的為自身的權力安上一把“鎖”,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特別強調的是,我們領導幹部決不能把“嚴”的要求只放在“語言”上、掛在“嘴邊”上,把紀律和規章制度要求當成“手電筒”,只照別人,不照自己,台上説“嚴”振振有詞,台下用“嚴”卻背道而行,講特殊,搞特權,為所欲為,這是堅決不允許的。像我們的周總理始終堅守“權為民所賦,權為民所用”,焦裕祿沒有讓自己的孩子坐過一次公車,楊善洲沒有用公權為親屬辦過一件私事。在他們看來,權力是黨和人民給的,只能老老實實給人民辦事。鄧小平同志曾經告誡説:“我們拿到這個權以後,就要謹慎。不要以為有了權就好辦事,有了權就可以為所欲為,那樣就非弄壞事情不可。”因此,我們領導幹部在運用權力時要“如履薄冰、如臨深淵”,謹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