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民族團結的措施

民族團結是社會主義民族關係的基本特徵和核心內容之一,也是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所追求的目標。那麼有哪些促進民族團結的措施方案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促進民族團結的措施資料,僅供參考,歡迎閲讀。

促進民族團結的措施
促進民族團結的措施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xx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保持政治社會穩定,促進人民生活改善提高,確保各項事業取得不斷的進步與提高,我局制定計劃方案與措施。

一、認真貫徹黨中央關於各民族心連心、共呼吸、共命運,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而共同奮鬥的指示精神,在思想上和行動上維護民族團結,在民族節假日給貧困鄉村的農民送去了米、面、油、衣服等生活日用品,想他人所想,我們這一方法提高了一部分分裂主義人士對民族團結的認識,讓他們體會到只有搞好民族團結才能共同走上致富路。

二、認真學習關於民族宗教的政策,組織幹部職工互相學習不同民族的語言文字,做到互相瞭解,便於溝通,組織開展和參加民族團結教育月活動,並評選出民族先進個人,先進集體,宣傳民族團結中湧現出的先進個人的事蹟,形成人人都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愛護民族團結的社會風尚。

三、認真學習《民族區域自治法》積極開展密切聯繫各族人民羣眾,在生產工作和生活中互相關心、互相支持、互相幫助、自覺遵守黨的民族宗教政策,為各族羣眾做實事,辦好事,積極參加兩個文明建設“三優一學”活動。

四、要樹立“漢族離不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離不開漢族”的思想,使之深入人心,每週五下午利用時間學習馬克思主義民族觀和民族團結教育及“三個代表”和xx大精神,使各民族幹部職工“三個離不開”的思想深入人心,做到每一個幹部職工都努力做民族團結先進個人,每一個幹部職工都自覺遵守民族團結公約。

維護民族團結的措施和對策

堅持四個維護的原則,妥善處理好影響團結的人民內部矛盾。

就國內而言,民族問題已出現了四個轉變,即:由個別問題向多個問題轉變;局部問題向社會問題轉變;簡單問題向深層次問題轉變;農村問題向城市問題轉變。xx同志曾多次指出“民族、宗教無小事。”黨的xx大報告指出“全面貫徹黨的民族政策,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促進各民族共同繁榮進步。”要落實好xx大提出的目標任務,針對當前潛在的不穩定因素,結合民族問題反映出的四個轉變和昆明民族工作的實際,各級領導,特別是民族工作部門,必須堅持一個方針,突出兩個重點,本着三句話,採取三種方法,按照四個要求,堅持四個維護,建立四個方面的常效機制,爭取做到五個一,六個結合,七個立足於,把民族問題解決在基層,處理在萌芽狀態。為新昆明建設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

堅持一個方針:“團結、教育、疏層、化解”的方針,突出兩個重點。1、刑事案件處理不當引發治安案件;2、治安問題處理不及時造成突發事件,引起民族問題。本着三句話,對突發事件,羣體性上訪要本着可散不可聚,可順不可激,可解不可結。也就是説對於突發事件,集體上訪、羣體性事件,對於羣眾反映合情合理合法的問題,能當場解決的問題儘量解決,一時解決不了的問題,要給當事人有一個明確解決的時限。對於羣眾反映的問題,與現實政策法規和實際情況不符的,或者是有出入甚至出入很大的,要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明之以法,不能亂開口子。對羣眾要求領導和部門協調並調查解決的問題,要做好現場交辦工作。當然,凡是突發事件,羣體上訪,都有幕後煽動者、操縱者、組織者,都有唱紅臉的、白臉的、黑臉的,對於這類人,該當場批評教育的要批評,一時不能解決的,事後要把帳記下來,調查摸底,搞清事實真相,個別教育。

促進民族團結的辦法

l、不能把個別問題和僅憑某樁事,輕易往民族問題上拉,加大解決的難度。

2、不能把非對抗性的矛盾説成對抗性矛盾。

3、不能把非對抗性矛盾激化為對抗性。

堅持四個維護的原則:

維護人民的利益,維護法律尊嚴,維護民族團結,維護國家統一。

按照四個要求:

排查調處矛盾糾紛要做到組織建設走在工作前,預測工作走在預防前,預防工作走在調解前,調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建立四個方面的常效機制:

一要建立穩定的工作責任制。各級黨委、政府“一把手”要在當地民族問題上負總責,

在增強“第一責任人”的意識上下功夫,經常過問民族工作,靠前解決棘手問題,各級民族工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省民委制定的民族團結目標管理《責任書》。各級黨政部門要有一名領導分管聯繫民族工作,在重點地區,重點地段,重點單位,重點鄉鎮,街道,辦事處要建立團結穩定、矛盾糾紛排查隊伍。形成各級黨政“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直接抓,民族工作部門具體抓,各部門配合抓的常效機制。

二要建立嚴格的矛盾糾紛排查機制:就當前的情況看,傳統的單位制度已被打破,村和社區日益成為各民族生活的基本單位,這就要求各級幹部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抓好民族工作。

一方面要建立工作網絡,在“熱點”、“難點”、“重點”地區設信息員和調解員,對重點村(社)、重點街區、重點户、重點人羣強化宣傳教育,形成縣、鄉(街道、辦事處和鎮)、村(居委會)四個層次抓民族關係協調的工作網絡。

另一方面要建立市民委每半年,各縣(市)區民宗局每季度,鄉、鎮、街道、辦事處每月,社區每半月召開一次矛盾糾紛排查分析會,調查摸底,全方位收集掌握矛盾糾紛苗頭,認真研究調處預案,明確調處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一步增強疏導化解矛盾糾紛的針對性、具體性、及時性和有效性。

其次,對所排查出來的不穩定因素,調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要加強上下聯繫,互通情報,使之上下貫通,形成反應敏捷的信息渠道。

三要建立處理民族問題的有效機制:

1、一是定性要準確,是什麼問題就解決什麼問題,是個別或者哪幾個人的事就解決那個或那幾個人的事,是哪個民族的事就解決哪個民族的問題,是刑事案的就按刑事案件處理,屬民事的案件就按治安條例調處,是交通事故的按交通法規調處,不能借口民族問題放寬處罰;也不能歧視或者帶某種偏見加重處罰。二是回漢之間的衝突,屬民族關係問題,更不能把某個人或者某幾個人的肇事,説成民族問題。

2、力爭做到五個一,一個矛盾糾紛,一個調處班子;一個調處方案,一個責任領導;一個調處期限進行調處。

3、要堅持六個結合

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過程中要做到:經常性與定期性相結合;屬地管理與分級負責相結合;確定調處單位與相關單位密切配合相結合;疏導化解矛盾與嚴格依法辦事相結合;尊重歷史與現實相結合;處理民族問題與依靠本民族幹部及宗教界人事做工作相結合。

4、要力爭七個立足於調處矛盾糾紛時,要立足於爭取羣眾的大多數;立足於緩解矛盾;立足於防止事態擴大;立足於防止事態產生連鎖反映;立足於迅速控制事態;立足於抓早抓小;立足於一次性解決問題。

5、要與當地少數民族幹部和宗教界人士交朋友,各級領導,特別是民族工作部門的同志,要經常和少數民族幹部和宗教界人士交心談心,幫助少數民族地方幹些實事,要加深交往,增進情誼,把工作做在平時,那怕工作再忙,也要抽時間走動,拉拉家常。總之平時關係好了,一旦發生矛盾糾紛,調處起來就容易得多。

四要建立依法維護民族團結的機制。要不斷完善民族法規體系建設,堅持依法行政,依法排查調處矛盾糾紛,對觸犯法律的,不管是哪個民族,都要繩之以法,要維護法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