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村官關於村民法律意識的調查報告

一、 調查農村居民法律意識現狀的目的和意圖

大學生村官關於村民法律意識的調查報告

當前我國已進入了法治社會的時代,農民法律意識的強弱,法律素質的高低,直接關係到我過民主法治建設的進程,關係到“依法治國”方略的實施。筆者是東營市東營區龍居鎮的一名大學生村官,自工作半年多來,越來越感覺到普及法律在農村的重要性。有兩件事情對筆者觸動很大,也是筆者聯合其他縣區的法律、法學碩士村官成立東營村官普法聯盟,開展這次普法調查的原因。

第一件事是筆者所在的銀王村一位女性村民,名叫王如芹,在去她家走訪調查時瞭解到,她已經有兩年多沒有下地走路了。原因是兩年前發生了一起車禍導致其腿部骨折,因為法律知識的缺乏,在沒有去醫院檢查的情況下,肇事者僅賠償1000元錢就與其達成協議私了,而且簽了賠償協議,承諾不再追究肇事者責任。結果後來延誤治療,導致腿骨已經錯位,加之證據缺失,現在已經無法再找肇事者索要後續賠償。

筆者所在的銀王村並不很大,僅有13名黨員,但是在今年農村黨員冬訓期間,人數卻變成了12人。筆者通過去鎮紀委查詢核實得知,黨員王少朋因犯非法拘禁罪而受到刑法處罰,東營區紀委依黨紀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這就是給筆者觸動的第二件事。農村黨員相對來説文化素質、法律意識都應該比較強,尤其是對於王少朋這種受過多年教育的年輕復員退伍軍人來説,做這種觸犯黨紀國法的事情更是很不應該的。

於是筆者決定聯合其他縣區的法律專業的村官,組成一個義務普法聯盟,力求儘自己的微薄之力加強和增進農民的法律意識,使其樹立正確的法律觀念,減少違法案件的發生,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開展此次問卷調查,是希望通過對東營市不同縣、區,不同鄉、鎮、村的農民進行抽樣,瞭解現今農民的法律意識狀況,以便後期有針對性的開展農民普法講座和“護航青少年,送法進校園”活動。

二、調查對象和調查地

調查對象分別是東營區龍居鎮、牛莊鎮、勝園街道,廣饒縣陳官鎮、大碼頭鎮,利津鳳凰城街道等70多個村在農村生活的居民,被調查的人員大概在18—65歲之間,針對老年人、中年人、務工青年人以及在讀青少年四個年齡層分為四個小組,文化程度在國小至本科之間,無文盲。

三、調查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調查以調查問卷形式為主,非結構式訪問的方式為輔。因為考慮到本次調查問卷的調查對象主要都是農村居民,文化水平參差不齊,所以,儘可能做到淺顯易懂。這次的問卷調查共發問卷600份,其中龍居鎮300份,牛莊鎮60份,勝園街道60份,大碼頭鎮60份,陳官鎮60份,鳳凰城街道60份。問卷發放時主要採用在黨員會議上集中發放問卷和去村裏入户走訪發放問卷兩種方式,儘量注意廣泛採樣,注重年齡、性別的均衡。在發出的600份問卷中,回收率為85 %,其中有效率為82% ,性別、年齡、職業等分佈較為平衡。由此可見,此次調查的結果真實可信,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全面性。

四、調查問卷的基本情況統計

1、您的性別是(1)男——56% (2)女——44%

2、您的年齡在(1)25歲以下——18.4%(2)26—35歲——19.5%(3)36—45歲——22.8%(4)46—55歲以上——24.1%(5)56歲以上——15.2%

3、您的文化程度是(1)不識字——0%(2)國小——24%(3)國中——39%(4)高中——21%(5)大專以上——17%

4、您的政治面貌是(1)中共黨員——54%(2)共青團員——2%(3)羣眾——44%

5、您的職業是(1)農村幹部——12%(2)鄉鎮企業工人或進城工人——25%(3)務農——43%(4)商業和手工業——17%(5)私營企業主或鄉鎮企業管理者——2%(6)其他 ——1%

6、您是通過什麼方式獲得法律知識的?

(1)廣播電視報紙——68% (2)日常工作或生產——11%

(3)普法宣傳學習——15%(4)聽別人説的——5%

(5)其他——1%

7、您認為自己的法律意識?

(1)很強——11% (2)有待提高——89% (3)淡薄——0%

(4)説不清——0%

8、您認為村民委員會是?

(1)鄉鎮政府的下級行政機關——45%(2)農村經濟組織——2%(3)羣眾性自治組織——11%(4)村黨支部的執行機關——40%(5)不知道——2%

9、您認為法律是用來(可多選)

(1)管老百姓——35%(2)管理國家——66%(3)管幹部——52%(4)懲罰犯罪——80%(5)其它——0%

10、您是否關注過十八屆四中全會?

(1)關注過——100% (2)完全沒有關注——0%

11、此次十八屆四中全會的會議主題是?

(1)依法治國——98%(2)依德治國——2%

12、生活中往往有“人情大於國法”的現象,您的看法是

(1)對——0% (2)不對——100%(3)不完全對,看情況而定——0%

13、您認為法律對於您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作用怎麼樣?

(1)非常重要——83%(2)比較重要——12%(3)重要——5%(4)不清楚——0%

14、當您和本村的人發生經濟糾紛時,首先想到找

(1)鄉村幹部——73%(2)親朋好友——4%(3)法庭、法律服務所——23%

15、您認為下列行為合法嗎?

㈠某人因對方欠債不還而搶佔對方家的黃牛,並宣稱以此抵債

(1)合法——0%(2)不合法——42%(3)有道理但不合法——57.999%(4)説不清楚——0.001%

㈡某人在家經常打罵妻子

(1)合法——0% (2)不合法——99.998%(3)有道理但不合法——0%(4)説不清楚 ——0.002%

㈢某位家長不準出嫁的女兒繼承財產

(1)合法——0%(2)不合法——100%(3)有道理但不合法(4)説不清楚——0%

16、如果您發現有一位家屬有犯罪嫌疑,您會勸他自首嗎?

(1)堅決勸——96%(2)可能勸——3.998%(3)不勸告,為其保密——0%(4)説不清楚——0.002%

17、當您自己或他人的權利受到侵害時,您想過起訴嗎?

(1)立即想——98% (2)有時想——2% (3)不怎麼想——0% (4)説不清楚 ——0%

18、假如您抓住了偷自己東西的人,您怎樣處置他?

(1)送派出所——88%(2)交給村幹部——11%(3)痛打解恨——0%(4)賠錢了事——1%

19、您認為要提高農民的法律意識,下列哪些因素最為重要(可多選) (1)提高農民的科學文化素質——78%(2)加快農村經濟發展——30%(3)加強立法——26% (4)加強農村執法和司法——47%(5)深入普法——96%(6)健全、落實村民自治——11%(7)其他——0%

20、請寫出您知道的我國重要的法律。(按出現次序多少排序)

憲法、刑法、民法、勞動法、婚姻法、土地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消費者權益保障法、交通安全法、行政法、公司法、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法等。

五、調查問卷的結果分析

根據調查問卷的結果和就一些調查問卷的內容和村民交流,筆者大致歸納出以下幾個問題:

第一,法律知識欠缺,農民法律知識水平有待提高。

從調查結果來看,絕大部分農民對於法律的態度正確,而且有提升自己法律意識的願望。從調查結果中也不難看出,很多人對一些根本的法律有所瞭解,比如絕大多數農民知道打罵妻子是犯法,知道不準出嫁的女兒繼承財產是犯法,知道權利被侵害時應該起訴,抓住小偷應該送交派出所。這説明經過多年的普法教育,農民的法律知識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由於加之大多數農民的受教育程度不高,獲取法律知識的渠道比較狹窄,加上有些普法宣傳流於形式,農民系統、有條理的學習法律法規的機會並不多,基本上靠廣播電視報紙等媒介來學習,對法律知識的認知仍停留在淺層次的感性認識上。所以在村“兩委”剛剛換屆完成的大環境下,依然有90%左右的農民不明白村民委員會到底是什麼性質的組織。

第二,農民權利意識較為淡薄,不擅利用法律手段維權。

80%左右的農民認為法律是用來懲罰和制裁違法犯罪的工具,其次是用來管理國家和幹部的,只有35%的農民認為法律是用來管老百姓的。這從一個側面反映出多數農民忽視了法律保障權利這一功能,主體意識模糊,權利意識淡薄。不少農民在其權利和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或不知道已受到侵害,或雖已知道卻一味忍讓,不敢抗爭,缺乏維護自己權利的意識,更不會利用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的切身利益。

第三,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較為普及,但法律在農村的地位仍需提高。

問卷結果顯示,全部的被調查對象都或多或少關注過十八屆四中全會,其中絕大多數農民瞭解此次會議主題為“依法治國”,只有2%的選擇了“依法治國”和“依德治國”。這反映出宣講四中全會精神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農民僅僅瞭解還遠遠不夠,關鍵是內化為潛意識的行動。法治社會要求法律至上,具有最大的權威和最高的效力。然而出現了在有經濟糾紛時,有70%以上的農民選擇找村幹部協調解決,而不是尋找司法機構的幫助這樣的情況。這説明法律的權威還沒有完全樹立,私了還是農村比較重要的解決矛盾和糾紛的方式。

第四,法律基礎知識薄弱成為制約農民法律素質提高的瓶頸。

從調查問卷最後一題來看,農民掌握法律法規的數量明顯不足,只有20%左右的問卷寫了三種以上的法律,有50%多的問卷沒有回答這一題,30%左右的問卷僅寫了1~3種法律。綜合來看,農民對內容有大致瞭解的法律法規在10種以下,對不同類別的法律法規認知水平不均衡且帶有明顯的選擇性。法律認知不足將嚴重影響到法律權威樹立、法律的遵守和運用, 有96%的農民認為深入普法是提高自身法律意識重要因素,這也反映了在農村普法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六、對下一步農村普法工作的幾點想法。

第一,破解形式主義普法問題,探索農村普法教育新模式。

我國目前的普法教育主要依靠政府採用多種形式進行全社會的法律宣傳教育,這種自上而下的普法教育模式在農村地區往往流於形式,所取得成效低於預期值。因此,下一步,東營村官普法聯盟在普法是,必須要注意避免農村、城市普法“一刀切”、“一鍋端”,解決形式主義普法問題。一方面要結合農民文化素質較低、認知能力有限的實際情況,在法制教育中改變單一的説教方式,採取多種形式和方法,提高農民學習法律的熱情和自主性。如採取以案説法、在農貿集市設立法律諮詢點以及法制文藝演出等通俗易懂、生動形象、羣眾喜聞樂見的形式,使農民羣眾在寓教於樂中增強法制觀念,在潛移默化中提高法律意識。這樣才不至於使“送法下鄉”變成簡單的“送書下鄉”。另一方面,要多渠道開展法制宣傳教育。要充分利用宣傳欄、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媒介覆蓋面廣、滲透力強、傳播速度快的優勢,進行農村普法工作。尤其注意要將普法的重點放到現代法治理念和民主思想的教育宣傳上來,提高農民對法律的深層認識。

第二,“對症下藥”,針對特殊羣體“因材施教”。

由於青壯年男性大多外出經商、務工,現在的農村被稱作“386199”部隊,就是説農村婦女多、留守兒童多、老年人多。因此針對這三類特殊羣體,我們村官普法聯盟要“因材施教”“對症下藥”

針對農村婦女,主要開展有關《婚姻法》、《婦女權益保障法》、贍養老人、合同契約、計劃生育以及反邪教等方面的普法,圍繞當前婚姻家庭、勞動就業、遺產分割等方面的問題,用實際生活中遇到的現實例子,闡述農村婦女在遇到法律訴訟時應如何舉證,如何利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同時注意幫助她們學習法律條文,理解含義,樹立正確的權利義務觀念,引導她們合理有序地表達利益訴求,提高她們自我維權意識和能力。

針對農村兒童,主要開展“護航青少年,普法進校園”的活動,普法重點集中在杜絕不良行為、交通安全、《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教育上。通過開展定期教育,力爭將普法教育同學校的教學計劃結合,確保做到每月至少講一次普法教育課。同時,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採取校內教育與校外教育相結合,組織生動活潑、寓教於樂的法制實踐活動,如法制手抄報比賽、法律知識精神等,還可以針對青少年的特點,印製帶有普法漫畫和小知識的手冊,調動青少年的學習積極性。

針對農村留守的老人,主要是開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宣傳,針對老年人關心的老年婚姻、遺產繼承、贍養糾紛、分家析產、拆遷安置及遺囑效力等方面的法律問題,為其開展法律服務,幫助老人排疑解難。對於行動不便的老年人,通過摸排走訪,可以採取送法上門的方式,為其發放《法律服務手冊》及村官普法聯盟聯繫卡,方便其有法律援助需求時及時聯繫。

筆者希望攜手東營村官普法聯盟為推進東營市農村基層普法工作,推行“依法治國”國策儘自己的綿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