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黨員量化考評工作調研報告

松陽縣按照“圍繞經濟抓黨建,抓好黨建促經濟”的工作思路,不斷加大工作力度,創新工作機制,實施了以“分類積分考核、工作實績考評”為內容、以強化農村黨員教育管理、找準農村黨員作用發揮着力點為目標的農村黨員分類積分量化考評制度,有效地促進了農村黨員的作用發揮,有力地促進了新農村建設的穩步發展。

農村黨員量化考評工作調研報告

一、實施農村黨員分類積分量化考評制度的背景

隨着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村黨員的榮譽感、責任感與時代發展的要求、羣眾的期望、黨員先進性的要求呈現出了一定的差距,黨性意識不強、先鋒作用發揮不突出的問題日益明顯。究其原因,既有黨員自身方面存在的問題,如黨員意識淡薄、自我要求降低、能力水平有限等,又有客觀因素的制約:一是部分農村黨組織“重經濟、輕黨建”的思想比較嚴重,在黨員教育管理方式上忽視黨員的個體素質、能力差異,缺乏針對性,新辦法不多。二是黨員發揮作用的渠道不夠暢通,沒有建立形成促使黨員發揮作用的有效組織形式和激勵約束機制,導致了黨員評價體系缺乏量化、硬性指標,年終評議黨員有流於形式的現象,往往是你好我好大家好,起不到激勵先進、鞭策後進的作用。三是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長效機制執行不到位,對“大事不犯,小事不斷”的不合格黨員的處理無從着手,黨員“出口”形式有待探索加強。針對上述原因和實際,松陽縣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出台了農村黨員分類積分量化考評制度,為廣大農村黨員“有作為”提供了廣闊的舞台,把維護黨員權利和黨員履行義務有機地結合在起來,探索出了一條新形勢下農村黨員實踐科學發展、永葆先進性的新路子。

二、農村黨員分類積分量化考評制度的基本內容和操作環節

農村黨員管理分類積分量化考評,是以分類為基礎,量化為依據,加分和扣分相結合,並以年終累積得分作為考評黨員發揮先鋒模範作用的一項管理制度。實行農村黨員管理分類積分量化考評堅持分類積分、量化考核;標杆引導、底線管理;獎優罰劣、激勵奉獻的三項基本原則。具體做法為:

(一)合理劃分層次。按照黨員的職務、年齡、身體狀況及流動性質等情況將農村黨員劃分為五類進行管理,第一類為黨支部書記、黨員身份的村委會主任;第二類為黨支部副書記、黨支部委員,以及黨員身份的村委會副主任、村委會委員;第三類為59歲以下的無職黨員;第四類為60—79歲的無職黨員,以及外出流動黨員;第五類為80歲以上的黨員,以及長期卧病在牀或行動不變、需要他人照料的黨員。

(二)科學確定分值。分類積分量化考評以一年為一個積分週期,一年滿後,開始新一輪積分週期,原分值予以消除。統一設定基礎分分值60分,根據五個不同類別黨員的特點,確定第一類黨員年終累計積分在95分以上為優秀,85—94分的為合格,75—84分的為基本合格,75分以下為不合格;第二類年終累計積分在90分以上為優秀,80—89分的為合格,70—79分的為基本合格,70分以下為不合格;第三類年終累計積分在85分以上為優秀,75—84分的為合格,65—74分的為基本合格,65分以下為不合格;第四類年終累計積分在80分以上為優秀,70—79分的為合格,60—69分的為基本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第五類是80歲以上的黨員,以及長期卧病在牀或行動不變、需要他人照料的黨員。根據本人意願,可參照第四類執行,也可不列入記分考評。

(三)明確加扣分事項。黨支部根據黨員崗位職責和履行義務、發揮先鋒模範情況且表現優秀的12種情況進行加分;對黨員的言行與其身份不相符合,情節較輕尚夠不上黨紀處分的9種情況,實行扣分管理。特別突出明確對黨支部主要負責人有不重視黨建工作的3種情況進行扣分。

(四)公開履職承諾。村黨支部各位黨員結合各自崗位,根據自身不同特點,作出共性承諾、實事承諾、崗位承諾、自律承諾,在黨員大會上表決通過後向羣眾公開,並定期將“踐諾”過程向全體黨員和羣眾公佈,年底將履職結果在黨員大會上進行彙報並向羣眾公示,組織全體黨員和羣眾的評議,全程接受黨員和羣眾的監督。

(五)精心組織實施。要求考評工作由所在鄉鎮黨委組織領導,各村黨支部具體實施。各村黨支部建立由鄉鎮聯繫領導、住村幹部和黨支部成員等人員組成的考評小組,指定一名專職記分員,具體負責積分考評的落實工作。同時為每位黨員發放一冊考評手冊,建立黨員積分台帳和黨員積分卡,每季度在黨員大會上進行通報,建立黨員管理監督舉報制度,接受黨內外羣眾監督。實行羣眾點名核查制,指派專人進行調查核實處理。

(六)慎重運用結果。推薦為各級黨委表彰的優秀黨務工作者、優秀黨員必須在分類積分量化考評結果為優秀等次的人員中推選產生,同時,優秀檔次的黨員可在農村信貸等方面提供一定的優惠。建立黨員約談制度,對被扣10分以下的黨員由黨支部組織委員約談,被扣10—20分的由黨支部書記約談,被扣20分以上的由鄉鎮黨委組織委員或分管黨羣工作的副書記約談,指出問題,幫助整改提高。對不合格黨員進行組織處理,根據不同情況,採取限期改正、勸其退黨或黨內除名等形式予以處置。對預備黨員在預備期期間年度積分在70分以下的予以取消預備黨員資格;年度積分在70—80分以下的適當延長預備期。

三、農村黨員分類積分量化考評制度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解決了無職黨員作用發揮難的問題。以往廣大無職黨員沒有一個發揮作用的平台,推行農村黨員分類積分量化考評,促進了廣大黨員在平時生活中規範言行,自覺按照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積極組織開展義務勞動、調解糾紛、宣講政策、結對幫扶、資助公益等活動,主動為羣眾排憂解難,促使黨員之間相互競爭,黨性意識明顯增強,較好地解決了黨員與非黨員一個樣的問題。

(二)解決了流動黨員管理難問題。實施農村黨員分類積分量化考評制度後,流動黨員外出前都能主動向所在黨支部請假,填寫外出報告單,辦理《流動黨員活動證》,並且每季度都向黨組織報告一次以上在外思想、工作和生活情況等,返鄉後能及時向所在黨支部報到,有效增強了流動黨員的組織意識、紀律意識和黨性意識。

(三)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得到了展示。分類積分量化考評制度的實施,強化了對黨員的日常管理,有效暢通了“出口”。通過讓廣大黨員瞭解和參與村內事務管理的方法,因人制宜地設置工作和考核內容,把黨員的教育管理寓於黨員的作用發揮之中,兩者相得益彰,相互促進,促進了黨員作用發揮的最大化,基本解決了農村黨員任務不明、職責不清、評義無據等問題,用實實在在的工作要求、考核內容來衡量黨員作用發揮的情況,來評判黨員合格與否,使黨員評議有了把細化、精確刻度的尺子,激發了廣大黨員的政治責任感和榮譽感,強化了廣大黨員的黨員意識,增強了廣大黨員發揮先鋒模範作用的自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