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幼兒園編外用工的調研報告

新頒《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從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由於涉及千千萬萬勞動者切身利益,並直接關係到社會和諧穩定,這部法律的出台引起了社會各界空前廣泛的關注。本地區涉及大量勞動用工的是幼兒園。針對新頒勞動合同法的法律要求,為避免今後出現勞動用工矛盾,促進幼兒教育事業和諧環境,去年,我們聯合勞動等有關部門聯合制定了關於規範幼兒園編外人員管理的辦法,經過各地的努力,這項工作圓滿完成。現將最近調研的有關情況説明如下。

規範幼兒園編外用工的調研報告

一、基本情況

1.規範用工的單位及人數。

48所幼兒園,100%的幼兒園按照文件要求順利完成編外用工規範工作。

787名編外人員100%按照要求辦理相關保險。

從反映的情況看,目前在崗的編外人員規範用工工作,基本無遺留問題。

2.規範用工的經費及來源。

此次規範用工,幼兒園共投入835.956萬元,資金來源皆為幼兒園自籌。

3.工資標準及提高的幅度。

所有編外人員的工資標準總體上在700元以上,最高月工資達1502.5。

編外人員月工資調整幅度在65-300元之間不等,除jxz的yk幼兒園外,其他幼兒園的提高幅度都在100元以上,其中38所幼兒園增幅在150元以上,本地區人均增加月工資163元。

二、效果分析

(一)主要成績

1通過這次規範用工,使過去的不規範的用工行為得到了糾正,一些遺留問題提前得到了消化,減少了幼兒園今後發展過程中與編外人員之間的勞動糾紛,同時,對幼兒園今後的用工行為起到了規範作用,一定程度上,對事業的健康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

2編外人員待遇總體上有了較大幅度的提高,教職工隊伍穩定。由於規範了勞動關係、提高了工資收入,編外人員的待遇得到了落實,達到和超過了規定的企事業單位的用工規定的工資標準,一定程度上減少了編外人員的後顧之憂,對穩定教職工隊伍也起到了積極作用。

3各地及各幼兒園對編外用工規範工作高度重視,積極穩妥。一是針對實際情況制定了工作方案,並認真實施;二是在具體工作過程中,積極依靠地方黨政的支持,認真宣傳政策規定,使此項工作得以順利推進;三是想方設法,積極籌措資金,保障了各項保險資金的到位;四是堅持公平公正,積極化解矛盾,確保無遺留問題,保證了穩定和諧局面的形成;五是教育助理、幼兒園園長規範用工、依法辦園的意識性進一步增強。

(二)問題説明

1幼兒園經費困難將進一步加劇。由於一次性補繳有關保險費用、結清對聘用的編外人員的一切補助,據瞭解,目前,48所幼兒園中負債的有35所。有很多幼兒園通過借貸資金來解決經費不足的困難,以後,這些幼兒園還要經歷較長一段時間消化債務的歷程。

2保育教育活動的正常性支出受到影響。目前,本地區幼兒園都是以公辦全民性質幼兒園的收費標準收費的,這些幼兒園的收費理應當主要用於正常的保育教育活動,但是,現在的收費收入,不僅要用園舍建設、維修保養以及教職工工資的發放,現在,還要用於繳納各類人員的保險,這樣,幼兒園的保育教育活動的正常性經費便產生了嚴重的危機,幼兒園的保教質量將受到一定的影響。

三、兩點建議:

調研過程中,基層的建議集中在下面兩點:

1調整幼兒園收費標準。目前本地區各幼兒園收費皆低於市教育、物價部門公佈的收費標準。最近,按照教育廳要求,創建優質園以及合格園建設工程任務艱鉅,需要投入大量資金。因此,按照物價部門的收費標準收費成為目前幼兒園渡過難關的最有效辦法。

2財政可以適當補貼幼兒園。調研過程中,地方負責人、有關教育管理人員以及幼兒園負責人認為,幼兒教育是國民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基礎教育的基礎,是體現一個地區文明建設水平、社會事業發展水平的重要標誌,大家普遍建議政府可以擔負一定的責任,尤其是幼兒園公辦教師的工資,應該進一步加大補助的額度,以減輕幼兒園經濟負擔,確保事業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