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公益性崗位管理調研報告

開發公益性崗位是對就業困難人員實行優先扶持和重點援助的重要措施,是建立就業援助長效機制的有效途徑。以來,全市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就業再就業扶持政策,大力開發公益性崗位,市財政局、勞動保障局制定出台了《關於政府購買公益性崗位有關問題的實施意見》(財社122號),府機關、事業單位和羣團組織積極開發公益性崗位,用於安置就業困難人員,使一大批就業困難對象實現再就業,緩解了我市的就業壓力,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

某市公益性崗位管理調研報告

一、公益性崗位的基本情況

(一)公益性崗位的安置對象

公益性崗位安置對象主要是八類人員,即:國有、集體企業下崗失業人員中的大齡困難就業人員;零就業家庭有勞動能力的人員;單親(喪偶)人員;享受城市居民低保、登記失業12個月以上人員;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現役軍人家屬、公安民警家屬中就業困難人員;企業軍轉幹部;家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

(二)公益性崗位的人員構成

目前,全市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共計1436人,其中:

1、市公安局協警員715人,分別是300人,200人,200人,15人;

2、市勞動保障局協理員316人(含軍轉幹部家屬12人)

3、市計生委計生專幹212人(含企業軍轉幹部10人),

114人,88人,10人;

4、市民政局低保專管員74人,招聘;

5、市行管局保潔保安員70人,65人,5

人;

6、市統計局統計專管員38人,招聘;

7、市行政服務中心保潔保安員11人,2人,

年2人,4人,3人。

(三)公益性崗位的待遇

我市目前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待遇由三塊構成:一是崗位補貼,按我市的最低工資標準執行,由的每人每月350元增至目前的每人每月540元(扣除社會保險個人承擔部分後實際領取410元);二是社會保險補貼。三是各用人單位發放的獎勵、補貼等。

據調查統計,目前我市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工資收入各有不同。

1、市公安局根據工作量和業績考核,協警員工資從430元—1000元不等;

2、市計生委計生專幹工資按照我市最低工資標準540元執行,在扣除社會保險個人繳費部分後,每人每月實發工資410元。從4月起,相山區計生委給予本區75名計生專幹每人每月60元獎勵性計生補貼,街道對工作突出的計生專幹也有獎勵。

另外,1998年計生委聯合市人事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5名大中專畢業生計生專幹,工資薪酬不在公益性崗位補貼範圍,享受普通社區幹部待遇,工資由市財政定額專項下撥,不足部分由相山區政府承擔。目前工資待遇1000元左右,並且仍有每年5%工資增長幅度。

3、市勞動保障部門根據省勞動保障廳、省財政廳《關於進一步完善我省就業再就業財政若干問題的通知》精神,給予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協理員、鄉鎮勞動保障專職工作人員每人每月200元崗位補貼。市勞動保障局協理員每人每月實發工資610元。

4、市民政局低保專管員工資按照我市最低工資標準540元執行,在扣除社會保險個人繳費部分後,每人每月實發工資410元。

5、市行管局保潔員工資按照我市最低工資標準540元執行,在扣除社會保險個人繳費部分後,每人每月實發工資410元;保安員在扣除社會保險個人繳費部分後,每人每月實發工資500元;

6、市統計局統計專管員在扣除社會保險個人繳費部分後,每人每月實發工資430元;

7、市行政服務中心保潔員在扣除社會保險個人繳費部分後,每人每月實發工資500元;保安員在扣除社會保險個人繳費部分後,每人每月實發工資560元。

業務主管部門按月提供工資名冊,經市勞動保障、財政部門審批,由市財政根據公益性崗位從業人數將崗位補貼及社會保險補貼撥付到用人單位,業務主管部門委託銀行以存摺形式按月支付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

(四)公益性崗位的管理模式

主要是採取業務主管部門集中管理和逐級管理相結合的方法。公益性崗位的申報,首先由業務主管部門提出,經市勞動保障、財政部門審核同意,業務主管部門自主進行公開招聘。本着“誰用人,誰管理”的原則,各業務主管部門分別建立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基礎台賬和人事管理系統,實行動態管理。公益性崗位人員的變更,必須由業務主管部門報市勞動保障和市財政部門審批

二、存在的問題

(一)各用人單位之間的公益性崗位待遇不均衡。由於政出多門,各行其是,同樣是公益性崗位,計生專幹、民政低保員、勞動保障協理

員和公安協警員的工資收入不同,差別較大,造成部分工作人員相互攀比,情緒不穩定、工作積極性受挫。

(二(來源: )

)公益性崗位管理職責不清,管理辦法不健全。目前,公益性崗位由計生、民政、勞動保障等部門用人單位管理,公益性崗位人員直接分派到街道(鄉鎮)社區,人事、工資等管理與街道(鄉鎮)社區脱鈎,造成業務主管、縣區對公益性崗位人員的“人、崗、事”管理職責不清,缺乏有效的約束力。有些部門的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被長期抽用從事其他工作。

三、建議

(一)公益性崗位的開發與管理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建議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暫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以後逐步過渡到由縣區負責。

(二)建立公益性崗位的進出機制。把好“入口關”,從嚴控制公益性崗位的人員規模。今後,因特殊工作需要增加公益性崗位的,須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審核,報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現有公益性崗位人員變更時,應由業務主管部門報公益性崗位管理部門審批備案。對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了退休手續以及完不成工作任務或違反勞動紀律等規定的人員,及時使其退出公益性崗位。

(三)規範勞動報酬管理,建立公益性崗位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建議對全市現有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從1月起,將公益性崗位的補貼標準統一提高至610元,各用人單位取消現行的各種福利、津貼。1月後,各用人單位不得擅自以各種形式發放各類補貼。公益性崗位工資建立正常增長機制,每年按淮北市最低工資標準的5%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