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矯正調研報告

什麼是社區矯正,社區矯正作為一種與監禁矯正相對應的非監禁行刑方式,通過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對罪犯進行改造,極大地降低了行刑成本,避免了監禁改造的“交叉感染”,更有利於其順利迴歸社會,促進和諧社會建設。希望這篇文章對您有所幫助!

社區矯正調研報告

社區矯正調研報告一:

縣人大常委會組織調研組對我縣社區矯正工作情況進行調研,調研組先後到鄉鎮、縣司法局、縣法院、縣檢察院、縣公安局等單位,採用聽取工作彙報、走訪、座談的方式深入瞭解我縣社區矯正工作情況,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縣社區矯正工作基本情況

根據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部署,我縣於20xx年下半年正式啟動社區矯正試點工作。試點工作開展以來,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司法行政機關具體組織實施,工作紮實有序;公檢法等部門各司其職,銜接配合默契;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齊抓共管格局初步形成,整個試點工作階段性成效比較明顯。截止20xx年11月底,全縣共接收社區矯正對象790名,在冊矯正對象350名,440名矯正對象依法解除矯正。目前,全縣共有15個司法所,39名工作人員,10名大學生村官協助工作,422名社會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

二、我縣社區矯正工作主要做法

近年來,我縣社區矯正在組織機構、隊伍建設、教育管理、健全機制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預防和減少了重新犯罪,有效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促進了“平安常山”、“法治常山”建設,為建設文明和諧新常山創造了良好的社會環境。

1、黨政重視,強化組織保障。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並切實抓好社區矯正工作,將其列入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議事日程,成立了以縣領導為主任,縣政法委、公、檢、法、司等部門組成的社區矯正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縣司法局。建立了由公、檢、法、司4個部門為成員的聯席會議制度,研究提出“各方協調、多家統計、集中核對、強化管理”的銜接方式,督促指導社區矯正工作的開展。各鄉鎮成立了以副書記為組長,各相關單位參加的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村委會確定村主任、調解主任為矯正工作志願者。這些組織機構的建立,職責明確,分工落實,保證了矯正工作順利開展。

2、建立制度,規範工作程序。先後相繼出台了《常山縣社區矯正工作實施方案》、《常山縣社區矯正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和《常山縣社區矯正對象處罰辦法》等文件,在矯正銜接、矯正執行、管理監督、考核獎懲、矯正解除等環節嚴格按照省、市有關規定製定一系列制度進行規範,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各司法所在具體負責管理矯正工作中也建立了召開例會、請假報告、學習培訓、公益勞動、信息報送、檔案管理、定期走訪、一人一檔等規章制度,注重教育實效,確保社區矯正工作始終健康有序運行。在基層派出所、司法所和行政村之間建立無縫銜接機制,實現了工作程序規範,各個環節有效鏈接,使矯正工作管理渠道有效暢通。

3、加強監管,提高矯正質量。各鄉鎮司法所認真開展日常矯正監管工作,落實各項矯正措施,重點是在抓好日常報到、集中教育、集中公益勞動等工作的基礎上,實施分類管理,分級處理。根據矯正對象的家庭情況、經濟條件、犯罪原因、個人性格和社會危害程度等具體情況,因人制定矯正方案,做到一人一方案,一方案一矯正責任人。同時注意發揮社區矯正工作志願者、派出所、司法所和監護人“4+1”矯正體系作用,實行用親情呼喚、社區感化、友情幫助,切實提高矯正工作實效。通過送温暖、獻愛心,着力解決矯正對象工作和生活中困難,有效提高了矯正對象的改選積極性和改造質量。針對矯正對象請假外出務工的情況,探索開展qq羣聯繫、集中司法員外出考察等模式,得到了省、市司法部門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評價。

三、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從目前我縣的社區矯正工作來看,雖然取得了一些經驗和可喜的進展,但存在一些問題和困難,需要引起足夠的重視並採取切實措施予以解決。

一是立法滯後帶來工作缺乏法律依據。到目前為止我國社區矯正還沒有單獨立法,相關的法律也很少涉及有這方面的內容,只是根據“兩高兩部”的通知規定,社區矯正工作的執法主體仍是公安機關,工作主體是司法行政機關。矯正對象對於司法行政機關實行刑法執行職能認同性較差,不服管的傾向性強。司法行政機關遏制脱、漏管和重新犯罪的措施弱,對違反監管規定的矯正對象的處罰必須通過公安機關執行或提請,這種執行主體與執法主體分離的狀況,直接削弱了基層司法所對社區矯正對象的監管效果。

二是宣傳發動還不夠到位。社區矯正工作沒有從正面向社會作廣泛的宣傳和發動,社會影響力和認同感不夠高,沒有做到真正深入人心,社區矯正工作社會環境有待進一步改善。不少領導、幹部羣眾對社區矯正工作不瞭解也不理解,對社區矯正工作的概念、內容、目的、意義和作用知之甚少。在社區矯正的實施過程中,一些羣眾反映出一種對矯正對象的敵視態度,表現出過度的憂慮、恐懼,使矯正對象生活和就業存在較大阻力,也給社區矯正工作帶來許多困難。

三是組織隊伍建設有待加強。社區矯正組織不健全,社區矯正層面單一,尚未形成全面完善的矯正網絡。部分鄉鎮社區矯正工作人員調動隨意化、流動性大,隊伍不穩定。基層司法所承擔任務多,司法所工作人員及司法協理員專職人員少,大部分不是法律專業或刑法執行專業畢業,學習培訓和外出考察機會較少。社區矯正工作者素質能力參差不齊,整體專業化程度不高,影響監管效果。

四是經費保障還不夠有力。據瞭解開展社區矯正試點工作以來,我縣財政沒有按照《浙江省社區矯正經費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要求足額撥付30%配套經費,裝備建設更難落實,只能依靠省財政撥款經費保證辦公設施的添置、培訓等日常開支。這些經費對探索開展社區矯正對象的心理治療等現代矯正手段顯得捉襟見肘,經費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我縣社區矯正工作的進一步發展。

五是監督管理效果有待提升。現行矯正制度包括了思想彙報、談話教育、學習培訓、公益勞動、請銷假制度等,但由於場地、經費、人力資源嚴重缺乏,加之交叉感染的顧慮,集中學習培訓工作基本上沒有展開,公益勞動的時間和效果也得不到有力保障,社區矯正的主要工作形式表現為報到、談話及走訪,社區矯正工作僅流於監控,無法實現較高水平的教育和矯正。

六是脱漏管和重新犯罪現象依然存在。XX年以來,違規收監1名,重新犯罪2名,還不同程度存在脱漏管現象。造成脱漏管和重新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社會的、矯正對象自身的原因,也有監管措施不力、教育效果不佳等方面的原因。雖然對矯正對象開展了首次談話教育,每月接待矯正對象報到,談話教育、制訂個案矯正措施、逐户走訪,重大節假日開展排查監控工作,但對矯正對象日常表現的掌握還很缺欠,對矯正對象的思想教育還缺乏針對性和有效性,矯正對象中偷盜、打架、吸毒、賭博等行為時有發生。

四、對加強我縣社區矯正工作的建議和意見

社區矯正是法律性、政策性很強的非監禁刑罰執行工作,對推進我縣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都具有極為重要的社會意義。縣政府及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社區矯正工作的重大意義,以更加務實的態度和更加有效的舉措,切實推進我縣社區矯正工作。

1、深入宣傳教育,營造濃厚工作氛圍。要通過會議、新聞、報紙、標語等各種形式在全社會廣泛宣傳社區矯正工作的重大意義,讓全縣各級領導、幹部職工和社會各界人士掌握相關的政策規定,瞭解具體的工作內容、方式方法,積極配合、共同參與到這項工作中來。要積極宣傳報道在社區矯正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先進工作者以及通過社區矯正轉變較為明顯的典型人物,讓社會和羣眾更加理解、支持、配合、參與社區矯正工作,在社會營造濃厚的幫教氛圍。要在社區內積極營造充滿愛心、寬容的矯正工作環境,為矯正人提供情感支持和各種必要的幫助,形成人性化管理模式。

2、密切工作配合,形成強大工作合力。公安、檢察、法院、司法等各家成員單位要按照法律及相關規定,認真履行各自職責,加強協調聯繫、密切配合、相互溝通,努力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做到“無縫銜接”,及時有效地處理社區矯正中出現的各種情況,最大限度地防止脱漏管現象的發生。檢察機關要加強對社區矯正工作的監督,司法行政機關要主動與其它部門取得聯繫,溝通情況,取得他們的支持配合,爭得主動,確保矯正工作規範有序開展,其它相關部門尤其是公安機關要最大限度地為社區矯正工作提供人員支持和法律保障,切實維護司法機關在這項工作上的權威性。

3、完善組織機構、強化矯正隊伍建設。要進一步落實《關於進一步加強社區矯正試點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大力推進直屬司法所建設,逐步建立與公安派出所相對應的隸屬於區司法局的區域司法所。要積極與鄉鎮黨政領導溝通協調,調整充實社區矯正工作專業隊伍。要從政法編制中調劑和公開招考公務員,以解決因鄉鎮內設司法所管理不順、社區矯正執法力量不足問題。要積極整合司法行政工作資源,廣泛動員基層組織、企業、學校、村(社區)等社會力量參與社區矯正工作,着力完善管理網絡。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對社區矯正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採取知識講座、實地參觀、考察交流等多種形式,不斷提高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的法律知識和專業素質,努力打造一支思想政治過硬、業務水平高、創造能力強的社區矯正工作隊伍。

4、注重經費扶持,有力保障矯正工作。社區矯正工作既是一項嚴肅的法律行為,更是社會安定和諧的基礎性工作,需要一定的投入。建議將其納入縣財政預算的總體框架,每年按照《浙江省社區矯正經費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定期足額撥付30%配套經費給縣司法局,進一步健全社區矯正經費管理、使用和檢查、監督制度,完善社區矯正財政保障機制。同時廣開資金籌措渠道,逐步向社會熱心人士、單位和企業募捐,建立社區矯正基金。大力加強社區矯正後勤保障機制建設,着力解決好社區矯正工作必需的辦公、學習、教育場所等基礎設施和交通、通訊等裝備問題。

5、加大監督力度,不斷提高矯正質量。要進一步貫徹落實有關非監禁罪犯監管的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建立完善各種制度和辦法,探索社區矯正工作管理機制。要進一步健全檢查、監督、考核、獎懲機制,不斷創新和完善制度執行環境。要強化對社區服刑人員規範化管理,及時掌握社區服刑人員的動態信息,防止脱管、漏管情況的出現。要積極銜接公安機關,在重要時期將重點人員實施重點管控,防止不安定因素的出現。對不服從監管、不遵紀守法的,要在加強打擊、處罰力度的同時,積極研究新問題、探索新方法,做到管教結合、打防結合,提高打擊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要針對不同類型的矯正對象,區別對待,堅持以人為本,注重從思想引導、心理疏導、法律服務、文化教育、就業導航、困難幫扶等方面開展有針對性的幫教、服務工作,促進社區矯正對象順利迴歸社會。

6、加強行政立法,突破矯正工作“瓶頸”。社區矯正面臨的最大難題是立法滯後,工作人員缺乏強有力的法律後援,建議逐級向上反映、呼籲我國相關的法律儘快制定頒佈。立法中,要充分考慮到現在社區矯正試行工作中的實際,借鑑已取得的經驗,提高矯正工作的實效性。如應當明確司法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社區矯正執行機關和刑事執法工作者的法律地位,將司法行政機關從事社區矯正的政法編制人員納入着裝範圍,加強社區矯正隊伍正規化、職業化和專業化建設。同時,立法還應當明確社區矯正工作者和社會志願者的法律地位及其權利和義務。立法應當對矯正對象的獎懲特別是涉及司法獎懲的原則、種類、考核、條件、辦理及審批等內容和程序作出明確規定,進一步簡化考核獎懲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社區矯正調研報告二:

社區矯正作為一種與監禁矯正相對應的非監禁行刑方式,通過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對罪犯進行改造,極大地降低了行刑成本,避免了監禁改造的“交叉感染”,更有利於其順利迴歸社會,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當前,社區矯正工作已成為我國一項重要的社會管理工作,加強對社區矯正人員這一特殊羣體的管理和服務,既是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重要舉措,也是貫徹落實中央提出的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的內在要求。

一、我市社區矯正工作現狀

(一)基本情況。我國的社區矯正工作於XX年開始試點,XX年在全國試行,湖北省作為全國的第二批試點省份,於XX年開始試點。孝感市作為全省第二批試點地區,於XX年在孝南區廣場街進行試點,安陸市社區矯正工作於XX年在全市全面推行。近年來,各成員單位認真履職,社會各界密切配合,使全市社區矯正工作逐步走向規範化,各級社區矯正組織按照 “提認識,建機制,增投入,夯基礎,重創新,強隊伍,勤督辦,求實效”的工作思路,不斷完善工作措施,穩步推進社區矯正工作,形成了獨具特色的“科學化管理、多元化教育、人性化幫扶”社區矯正工作模式,目前,安陸市在矯人員260人,累計接收469人,解矯209人,總體上”管控”得力,做到教育管理常規化,檔案文書標準化,監管幫教人性化,為矯正對象順利迴歸社會創造條件,社區矯正工作紮實開展,為維護安陸社會和諧穩定作出了積極貢獻。

(二)工作現狀。當前,全市社區矯正工作力量總體薄弱,社區矯正組織不很健全,各鄉鎮雖成立了領導小組,但相應的工作職責、制度落實不到位,影響工作開展。司法所是基層從事社區矯正的工作主體,但從目前司法所的編制、人員配備現狀看,工作力量與工作要求還存在較大差距。在司法所的設置上,按國家規定每個所應配3-5人,除社區矯正外還有人民調解、法律服務、法律援助等多項職責。安陸市現有16個基層司法所,其中,一人所10個,2人所6個。在工作人員緊缺的情況下,基層司法所認真執行日常監管教育工作。一是嚴把接收環節。所有到市局報到的矯正對象,除攜帶相關法律文書外,還必須持本人身份證和2張照片,由市局統一設計並印製了矯正通知書、送達回執,確保了服刑人員都能按時按要求到指定司法所報到。二是逐人建立檔案。通過全國社區矯正信息平台,各所把所有矯正人員的檔案信息資料全部錄入管理系統。各司法所根據矯正人員提供的基礎資料,逐人建立紙質檔案,確保電子與紙質檔案同步相符。

在實踐中,從大體情況看,全市社區矯正工作主要基層由司法所工作人員承擔,尚未形成全面完善的矯正網絡。雖然社區矯正工作在吸納社會志願者、整合社區力量幫教方面作出了很大的努力,但仍處於構思起步階段居委會成員和矯正對象單位及近親屬作為矯正小組的成員,責任心不強,成立的矯正小組大部分均沒有盡到小組的職責,矯正小組人員素質也有待提高。

(三)監管情況。雖然我國制定了一些關於社區矯正的法律,但是關於社區矯正的執行權問題卻是一片空白。我國《刑法》規定,依據人民法院判決的內容不同,刑罰分別由公安機關、監獄、人民法院執行。社區矯正工作是刑罰執行活動,目前沒有正式法律予以明文規定。對於社區矯正工作的主體司法行政部門只賦予了義務,並沒有給予作好此項工作的權利,社區矯正屬於一種行政執法,也代表法律的嚴肅性,司法所工作人員的身份沒有定位,無統一着裝,無執法證件。現階段司法行政各級部門在開展社區矯正工作的過程中,在執行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時一味的“寬無邊”但對矯正人員的管理卻“嚴不足”,造成這種被動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一是行政獎懲與刑事獎懲缺乏有效銜接,直接導致對社區服刑人員考核獎罰的部分內容形同虛設,對抗拒改造、不服從管理的社區矯正人員卻很難收監執行;二是對於社區矯正人員的監管屬於刑罰執行性質,而現階段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的身份與社區矯正所面臨的發展形勢極不相稱。隨着《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的出台,公安由管理主體成了輔助力量,而司法行政機關自己的執法隊伍卻沒有及時建立填補公安退出社區矯正執法工作後的權力真空,造成了司法所在開展社區矯正工作時缺乏有力的權力保障,司法所工作人員缺乏有效的強制管理手段,監管工作缺乏法律的權威性和嚴肅性,遇到緊急情況,無法對服刑人員直接採取強制措施,這些都嚴重影響了刑罰執行的權威性和嚴肅性;三是現在穩定工作壓倒一切,出於穩定的需要,在工作中基於管理工作考核的制約和人道主義精神,司法所工作人員對社區矯正人員遇到的困難不得不設法解決,雖然這有利於社區矯正工作實現維穩目標,但是也助長了極個別社區矯正人員以此為要挾。“寬而不嚴”的工作方式嚴重影響社區矯正工作的順利推進。

(四)矯正人員與社會羣體的心態。對社區矯正人員的監督管理有待進一步加強,司法所沒有正確實施“寬嚴相濟”的工作方式,使部分矯正人員沒有意識到自己現是一名犯罪分子的特殊身份,社區矯正是刑罰的具體執行,少數人員不服從管理,不按時彙報思想,不積極參加社區服務,對這類人羣應加強教育監管力度。在社會羣體中,絕大多數人的思想意識認為“罪犯”就意味着“坐牢”,認為犯罪分子被判刑後卻仍然留在社會上就等於沒有受到刑罰處罰,或最起碼是沒有受到應有的懲罰。犯人從監獄出來了事就算了結,這種觀念,深入人心且根深蒂固,在社區矯正的實施過程中,還有一些羣眾對社區服刑人員表現出過度的憂慮、恐懼,儘量避免與服刑人員接觸,這給社區矯正工作帶來相當的困難。

二、存在的問題

1、社區矯正對象逐年遞增,人少事多矛盾凸現。基層司法所承擔着法制宣傳教育、依法治理、人民調解、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社區矯正、基層法律服務、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九項職能。且隨着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貫徹落實,經法院判決被宣告的緩刑罪犯越來越多,經裁定假釋的罪犯日趨增多,且考驗期一般較長,安陸市15個鄉鎮,一個開發區,僅有25名司法所工作人員,從全市260名社區對象僅靠司法所的25名工作人員,已無法承受如此重的工作壓力。僅安陸市府城司法所,轄區面積大,矯正人員逐年增加,現在矯正對象60餘人,但司法所的人員編制僅有是2人,工作人員每天疲於完成對矯正人員的監管、教育、幫扶安置任務,完成上級司法機關和本級人民政府交辦的眾多工作,管理事務多,很難持續跟蹤和全面落實對特定對象的監管、教育、幫扶,工作難以做細、做深。

2、社區矯正工作氛圍不濃,宣傳不夠。社區矯正是一種新的刑罰執行方式,要求整個社會對它的概念、工作內容、意義、重要性等有一個比較系統的瞭解和認識,但從司法實踐來看,特別在農村,人們對社區矯正的概念、性質、目的、意義還缺乏必要的瞭解,主觀上認為犯罪坐牢,就應該在監獄裏,與社會隔離起來,才不會繼續危害社會、危害他人,因此不願意與他們接觸甚至是提供幫助;XX年以來,安陸市推行社會網格化管理,將全市劃分為533個網格,每個網格都聘用一名網格管理員,負責網格內的信息採集,提供便民服務。但網格化管理還處在初期階段,目前主要是錄入基礎信息,其他重點對象未錄入,也沒有進行常態的管理與服務,故而城區網格管理員對社區矯正對象的監管也僅限於協助司法所核實對象是否在管轄區域內,缺乏管理的主觀能動性。農村網格管理員受傳統思想的影響,對矯正工作認識不到位,認為鄉里鄉親的,不好意思對別人實施監管,並沒有充分發揮他們基層信息員、服務員的作用。

3、社區矯正工作協調機制不健全。社區矯正工作是指將符合社區矯正的罪犯置於社區內,由專門國家機關在相關社會團體和民間組織以及社會志願者協助下,在判決、裁定或決定確定的期限內,矯正其犯罪心理和行為惡習,並促使其順利迴歸社會的非監禁刑罰執行活動。因而,社區矯正工作是在政府統一領導下,司法行政部門牽頭組織,司法所具體實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分工負責密切配合,民政、人事勞動、機構編制、財政等部門和工會、共青團、關工委、婦聯等單位大力支持,社會力量廣泛參與下開展的。但由於缺乏必要的法律支撐和制度約束,缺乏必要的考核獎懲激勵機制,導致各參與主體職責不明,配合不力,出現了司法行政機關單打獨鬥的工作局面,從而制約了矯正工作的順利開展,影響了矯正工作的質量。

4、社區矯正工作專項工作經費無保障。根據有關權威部門測算,每名矯正對象每年的矯正成本至少為XX元,目前,工作經費嚴重不足,沒有開展社區矯正工作所必需的裝備、場所、基地等,像每月走訪教育、心理矯治等工作手段就會流於形式,司法所工作人員是在憑原則做事,憑責任做事。

5、司法所工作人員.執法權缺失,無法全面實施監管職能。在實際工作中,司法所會面對一些“棘手”的矯正人員,他們在“司法所沒有執法權”的思想下,無視司法所監管,出現不及時報到,不服從管理、不彙報工作等現象,對於這類矯正人員,作為有責無權的司法所只能運用説服、教育等柔性的手段進行教育,即便是給予其警告,威懾力也不足,影響了監管效果。同時,基層司法所通常都是一人所,很多工作的開展,需要兩個人的配合,無形中加大了工作難度,也給工作人員本身留下隱患。

6、社區矯正工作社會參與力量不足:一是社區(村)居委會組織未充分揮作用。社區(村)居委會是距離矯正人員最近的組織,是社區矯正工作的重要落腳點,只有他們真正接納了社區矯正對象,給予關懷和幫助,並協助司法所工作人員進行日常監管,才能在很大程度上將社會矯正工作做實、做深、做真,也能有效地緩解司法所人員不足的困難,並且為矯正對象提供一個寬鬆的改造環境。作為社區以及村委會的網格管理員在這方面就可以起到很關鍵的作用,網格員可以每月逐一走訪管控對象,及時瞭解和掌握他們的思想狀況、活動情況及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並通過網格平台及時反饋到司法所,包括一些異常情況,司法所都能及時瞭解掌握,提前給予應急處置。二是社會工作者隊伍嚴重缺位。社會工作者是具有一定社會工作專業知識和技能,能為社區矯正提供專業服務的專門人員,他們的的角色定位和專業性容易與矯正人員溝通、交流,容易走入矯正人員內心世界,以“春風化雨”的方式完成對矯正人員的教育、矯正,因此,他們是社區矯正工作的重要輔助力量。但是目前司法所社區矯正中社會工作者隊伍缺位。3.社會志願者隊伍作用發揮有限。《社區矯正實施辦法》規定,社會志願者是社區矯正工作的重要補充力量,司法所要積極組建社區矯正社會志願者隊伍,充分發揮他們的積極性。據調查,目前安陸市基本沒有從事社區矯正工作的社會志願者。

三、對社區矯正人員實施網格化管理的工作特點

(一)社區網格化管理是將社區劃分為若干網格,把網格作為社會服務管理的基本單位,是基層社會管理的有效形式。網格員都經過了相關的專業培訓,所開展的工作面向所有對象、覆蓋不同層次、滿足各類需求的社區服務,其目的是實現社區網格化管理的“全覆蓋、全天候、零距離”,真正在充實網格管理信息庫和服務羣眾辦實事等方面實現質和量的提高。當前社區矯正工作當務之急是建立起廣泛吸納社區人力、物力資源的立體社區矯正網絡,而社區網格管理員所承擔的工作職責也與社區矯正工作相互有着緊密的聯繫,同為化解社會矛盾,維護和諧穩定。

(二)矯正網絡從結構上可以分為三級,第一級是社區矯正工作的執行主體,即由政法委統一領導,司法局組織實施,法院、檢察院、公安、民政、勞動、保障局等相關部門協作配合,司法所具體執行的一整套矯正執行機關,這些機構是開展社區矯正工作的主體。第二級是為矯正工作提供專業協助的機構和個人,他們不是矯正機關的組成部分,但通過協議的方式與矯正機關形成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第三級是具有社會責任感、志願為社區矯正工作提供無償服務的社區志願者。社區矯正工作人員在嚴重欠缺條件下,可聘請社區網格管理員擔任社區志願者,作為“第三級”矯正網絡組織成員之一,社區組織和網格員階段性地參與矯正工作,在走訪、幫教等專業領域提供服務,在專業矯正隊伍沒有完全形成體系前,彌補其專業領域上的不足,進一步發揮村委會、幫教小組的作用,形成一個組織完善的社區矯正網絡。

(三)社區矯正工作應當注重發揮社會力量尤其是非政府組織的作用,應當明確社會力量參與社區矯正的地位及其權利和義務。應當提倡和鼓舞社會團體、民間組織以及社會志願者通過為社區服刑人員提供教育、公益勞動場所或就業崗位等方式參與社區矯正工作。若網格管理員、社會志願者能參入到社區矯正工作中,這種方式既有利於解決經費和工作人員不足的問題,降低工作成本,提高矯正效果和質量。

四、加強我市社區矯正工作的對策思考

為了更好地發揮社區矯正的作用,提高社會管理水平,維護社會和諧,推進法治建設,切實解決制約基層社區矯正工作發展的瓶頸問題,筆者認為,應加強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進一步加大對社區矯正工作的組織領導和輿論引導。各級政府、各成員單位要進一步加強對社區矯正工作組織領導,不斷建立健全領導機構、工作機構,不斷完善工作機制,加大人力、財力保障力度和工作推進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多渠道、多層面地宣傳社區矯正的知識和政策,反映社區矯正工作動態,報道社區矯正成果,爭取社會各界對社區矯正工作的認同和支持,吸收更多專家、學者加入社會志願者隊伍,不斷提高社區矯正的社會化程度,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進一步強化社區矯正各職能部門的職責。一是綜治部門要主動協調、監督成員單位的工作。對一些單憑司法行政部門難以協調的問題,比如公檢法司等部門在執行《社區矯正實施辦法》過程中部門職責不清、配合不力,各成員單位落實工商、信貸、税收、低保、社保等各項安置幫扶政策等,綜治部門要主動介入。綜治部門要對責任書的內容,定期督查考核,對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單位要追究責任,構成綜合治理一票否決的要堅決實行一票否決。二是社區矯正辦公室要認真履行組織協調、指導職能。健全聯動協調機制,落實實施社區矯正的職責,主動做好與相關職能部門的協調配合,健全社區矯正決定、執行、解除等各環節的相關制度,建立起規範有序的工作機制。三是各成員單位要根據各自的職責、任務和特點,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制定相應履行職責的細化方案和計劃,充分發揮成員單位的重要作用,確保銜接工作不留空檔,各部門間有序銜接配合,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

(三)進一步加大社區矯正基礎工作平台建設力度。

一是電子監控管理平台建設。電子監控管理平台集辦公、監管、統計、考核、指揮調度為一體,是被實踐證明了能對社區矯正人員實施有效監控、提高監管教育質量的重要手段。在前期準備的基礎上,要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爭在早日完成電子監控平台的建設。二是心理諮詢網絡平台建設。心理矯治是從心理上對罪犯進行疏導,從而改變其犯罪心理的教育矯治方法,是防偏糾錯、減少重新違法犯罪的關鍵工作,每個縣市區要合理規劃結構和佈局,建設起較為規範的心理諮詢室。三是各類基地建設。縣市要結合實際,因地制宜開展各類基地建設,特別是集培訓、教育、食宿、救助、組織公益勞動等功能於一體的過渡性安置基地的建設,應按規劃逐步推進,建立一到幾處過渡性安置基地。

(四)進一步解決社區矯正工作隊伍建設和經費問題。

一是要切實解決社區矯正力量薄弱的問題。一方面要通過對矯正工作人員的崗位培訓,強化學習,提高素質,建立一支高素質的社區矯正工作隊伍。另一方面,在人員編制上作出安排,可考慮在政法編制不足的情況下,適當增加司法行政部門的地方事業編制(如:孝昌縣為12個司法所配備了21個地方事業編制)。同時,加大對司法所招聘專職社會工作者的力度,合理配備社區矯正輔助人員,並適當提高工作人員經濟待遇和社會地位。二是要切實解決經費不足的問題。司法行政部門承擔着社區矯正工作的指導管理、組織實施任務,各級財政應設立社區矯正專項工作經費,並隨着財力增長逐年增加預算,保障社區矯正工作有效運行。同時,對一些生活特別困難的矯正對象,縣級財政應該為他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金,提供政策優惠和扶持,解除後顧之憂,避免他們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五)進一步健全完善長效工作機制。一是根據《刑法修正案(八)》、《刑事訴訟法》、《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的規定,認真清理修訂市縣兩級制定下發的相關文件。二是制定社區矯正實施細則等制度,進一步明確各部門的工作職責,規範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