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調研報告3篇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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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國務院發表了《中國老齡事業的發展》白皮書“二十世紀末,中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超過10%”。當前,我國老年人特別是農村的老年人的權益保障方面卻還存在許多缺陷,許多農村老人還是依靠家庭養老方式來養老,這導致家庭矛盾激化,老年人維權案件逐年增多,本文主要從老年人法律援助的協作機制方面來談如何更好更加方便老年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老年人調研報告3篇大綱

關鍵詞:

老年人 法律援助 協作機制

進入21世紀後,我國大部分的農村地區進入老齡化行列。據全國第五次人口普查資料顯示:我國農村60歲以上老人超過農村總人口的11%。某網站XX年曾經調查瞭解,60歲以上農村老年人中有收入但不固定的佔50%;沒有收入來源的佔10%;有固定收入來源的僅佔40%。他們的現有收入不能滿足養老需要,絕大多數人無任何醫療保障措施。從近幾年來,我區農村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類型來看,主要集中在贍養糾紛、婚姻家庭矛盾糾紛、向子女索要醫療費用以及交通事故索賠糾紛等方面。XX年度我區受理老年人維權案件共9 起,XX年度,我區加大了對《法律援助條例》的宣傳力度,通過多種渠道積極宣傳,到10月底為止,我區已經受理老年人維權案件42起,是去年的4倍多。

一、 農村老年人申請法律援助的主要原因。

一是社會養老機制還不健全。大部分的農村老年人都沒有參加社會保障,醫療、生活費用沒有很好的保障。一旦生病、住院就會導致經濟負擔加重,自己無力支付費用。

二是農村多數老年人一生無儲蓄或儲蓄很少,自力能力差。受傳統的“養兒防老”的思想影響,多數老人把一切投入和積蓄都用到子女身上,因而老年生活更為拮据。

三是養老負擔大部分落在了家庭。隨着農村獨生子女增多,大家庭養老格局解體,家庭小型化和老齡化社會逐步形成,這就對傳統的家庭養老方式提出了新的挑戰,家庭養老矛盾日趨突出。

四是隨着目前就業的嚴峻形勢,許多農村青年沒有一技之長,導致其自身經濟收入不高,又要養家餬口,對於贍養老人的義務有的兄弟之間相互推脱,有的就能拖就拖,結果老年人的養老問題沒有着落。

二、 建立健全農村老年人維權的機制和渠道

近年來,我區法律援助中心在維護老年人權益工作中,堅持以“xxxx”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為依據,本着“尊老敬老愛老”的中華民族優良傳統,與區老齡委聯手,充分發揮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同時積極依託各鄉鎮、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大力開展老年人法律援助、特別是農村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工作。通過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以及各鄉鎮、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設立,大大方便了老年人申請法律援助的渠道和途徑,可以使老年人特別農村老年人能夠多渠道、更加方便便捷地、在家門口享受到法律援助。

三、 不斷加大對農村老年人法律援助的宣傳力度

區法律援助中心十分重視老年人維權的宣傳工作,經常在《司法信息》上刊登老年人維權的典型案例和維權信息,並組織工作人員經常到駐地社區居委會為老年人上法制宣傳課,介紹老年人維權法律知識,解答老年人法律諮詢。在每年的“老人節”、“學雷鋒日”,法援中心還協調政法各部門,開展老年人權益保障專題法律諮詢活動,邀請專職律師參加值班解答,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法律援助制度是國家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提供無償法律幫助,以保障其合法權益得到實現的一項法律制度,同時也是完善老年人維權機制的重要保障。對於老年人維權,我們首先要讓他們瞭解有哪些維權途徑。在法律援助維護老年人權益方面,必須要通過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擴大法律援助的知曉度。對於一些比較典型的有代表性的援助案例,我們通過報紙或者新聞媒體的作用,廣泛宣傳援助制度。此外,對於一些老年人,特別是農村的老年人,由於他們獲取信息的渠道比較單一,有的人平時既不看報紙又不看電視新聞。針對這一人羣的特點,我們還經常組織律師、法律援助工作人員、法律援助志願者等,多次送法下鄉,用簡單樸實的語言給他們講解《江蘇省法律援助條例》,告訴他們遇到哪些情況,可以向住所地的司法所申請法律援助,可以通過法律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四、 加強農村老年人法律援助的協作機制

老年人是社會的弱勢羣體,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是法律援助工

作的一項重要內容。要切實維護農村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加強農村老年人法律援助的協助機制,我認為必須做到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要不斷把法律援助的觸角向基層、向農村延伸。爭取做到每個鄉鎮都有法律援助工作站,村村都有法律援助聯絡員;二是制定農村老年人法律援助的協作制度,針對這一特殊人羣,給予特殊照顧。可以將原本屬於援助中心的審批職能“下放”,讓農村老年人足不出村就可以享受到法律的救助;三是對於農村老年人的法律援助申請,及時指派就近的律師事務所或者鄉鎮法律服務所承辦。要求承辦律師或者法律服務工作者要盡心盡力辦理這類援助案件,對於行動不便、體弱多病的老年人要時要主動上門辦理。四是在辦理家庭侵權案件時,充分尊重一些老年人既要保護自身權益,又想維護家庭和睦的意願,盡力採取非訟調解的方式予以妥善解決,如確需訴訟應儘量與法院協商,調解結案。雖然非訟調解的難度較大、但在維護老年人權益的同時,可促使老年人家庭成員和睦相處,更有利於老年人今後的生活。

五、努力做好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在農村老年人法律援助維權的案件當中,我們有時也會遇到一些老年人因為繳不起訴訟費用、鑑定費用等而放棄繼續援助的情況。目前,我們對於農民工法律援助已經建立了一系列的保證措施,如:今年上半年,有關部門出台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勞動仲裁援助工作的意見》中,明確了經法律援助部門書面確定接受援助的,可以憑援助中心出具的證明緩、免、減繳仲裁費用。而對於老年人維權的案件,有關部門還沒有形成一系列的協調機制。作者認為在今後的司法實踐當中,有關部門遇到有老年人因贍養費、撫養費、養老金、退休金、撫卹金、醫療費等糾紛提起的訴訟案件,在優先立案、審理和執行的同時,如果老年人繳納訴訟費確有困難的,可以憑援助中心出具的證明直接緩繳、減繳或者免繳有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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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已進入老齡化社會,目前全國60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經達到1.53億,佔我國總人口的11%,為亞洲老年人口的一半。XX年,我國80歲及以上的高齡老年人約有1600萬人,佔全部老年人口的11%,而到本世紀中葉將接近1億人,高齡老年人佔全部老年人比例將達到22%。隨着我國人口老齡化的持續發展和老年人口的日益高齡化,老年人的生活自理及長期照料問題正變得越來越突出。

龐大的農村老年人羣體和迅速發展的農村人口老齡化對農村老年人的生活自理問題提出了嚴峻的挑戰。與城市相比,我國農村老年人口的數量更大,人口老齡化的速度更快。有學者認為,隨着城市化進程的加快,農村大量的青壯年湧入城市,從而可能導致農村老年人口比例的大幅上升。而由於農村的衞生醫療條件有限,以及農村進城務工人員的不斷增加,農村老年人的養老問題,尤其是生活自理能力和長期照料問題變得尤為突出。他們在晚年生活中是健康度過、還是由於不能自理在病牀上度過無疑是至關重要的,也必將會對他們的家庭產生影響。如果喪失了自理能力,就不可能再參加生產勞動以得到勞動收入,而絕大多數農村老人沒有退休金,他們在經濟上更依賴於子女或親屬的供給;喪失或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需要長期照料,對他人特別是配偶或子女的照料有較強需求;在醫療方面,導致生活不能自理的原因往往是各種疾病特別是慢性疾病,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的增多往往也伴隨着醫療保險費用和家庭醫療費用支出的增大。

我國目前面臨的各種農村老年人問題往往集中反映在這些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及其家庭中。在北京市老年人居家養老調查中發現在北京農村某縣,一家三口,兒子和父母住在一起。父母都是80多歲,父親卧牀不起,喪失了生活自理能力,母親身體也不好。兒子60多歲了,基本沒有什麼收入,也沒有子女,他們靠村裏的救濟生活。一旦兒子外出,母親沒有辦法照料父親,大小便失禁的父親就只能便溺在被子裏,等兒子回來換,生活十分窘迫淒涼。

配偶與子女的照料壓力問題不容忽視

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備受各國政府和學者關注。早在上世紀60年代,國外學者就開發出了日常生活活動能力量表(adl),通過對幾項基本生活活動的自理程度來衡量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這些活動通常包括進餐、穿脱衣、洗澡、入廁、上下牀等,其中任何一項活動如果老年人自己不能獨立完成,都意味着他(她)需要依賴別人的照料。如果有一至兩項不能獨立完成通常可定義為中度依賴,三項以上為重度依賴。生活自理能力的喪失,既反映出老年人的軀體健康問題,也突出反映了配偶與子女的照料壓力問題。

XX年,國家統計局的全國人口抽樣調查中專門針對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進行了調查,此次調查為我們提供了全國農村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的較新數據。與十年前國家統計局進行的全國人口抽樣凋查中關於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的調查數據進行對比,便可看出我國農村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情況的變化。

城鄉差異

我國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在城鄉之間有明顯差別,城市93.1%的老年人生活能夠自理,不能自理的只佔6.9%;而農村老年人生活能夠自理的佔89.2%,不能自理的達到10.8%。換言之,在我國農村中,每10個老年人就有1個生活不能自理;而在城市是這一比例是1/14。農村男性老年人和女性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比例都比城市高。

通過XX年的調查數據還發現,雖然無論是在城市還是農村,女性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比例都高於男性。但農村女性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比例最高,達到12.4%,是老年人中在生活自理能力方面最弱勢的羣體,或者説農村女性老年人是對他人的照料幫助需求較大的羣體。

農村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的變化

與1994年相比較,我國農村和城市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比例XX年間都有所上升。城市老年人不能自理比例從1994年的5.3%提高到XX年的6.9%,農村老年人從8.7%提高到10.80%。無論城市還是農村,女性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比例都高於男性。

農村高齡老人及留守老人的自理問題及照料需求凸顯

隨着我國城市化進程的進一步加快,我國從農村流入城市的人口規模也日益壯大,流入城市的絕大多數為青壯年,由此便產生了因子女外出而留在農村的留守老人問題。中國人民大學老年學研究所對農村留守老人的調查發現:總的來説,留守老人的健康狀況不容樂觀。他們對自己身體健康狀況評價一般的比例為24.5%,較差的為35.8%,非常差的達6.9%,只有9.3%的老人認為自己的身體“非常好”,23.6%的老人認為“較好”。也就是説,有67.2%的老人自評身體健康狀況處於一般及以下。調查發現,子女外出後,有28.6%的留守老人得過大病,而其中得了大病後身邊沒有子女照顧的老人的比例高達62.4%。雖然在吃飯、穿衣、上廁所、上下牀、洗澡這幾項表明日常生活自理能力的內容中,90%以上的老人表示沒有困難,但是隨着年齡增長,老年人的身體逐漸衰弱,患病率逐漸上升。對於患大病後的照料問題,12%的留守老人是自己照顧自己,配偶照顧的為15.9%,同住子女和當地子女照料的比例在48.2%,外出子女回來照料的只有13%。因此,留守老人的照料問題雖然現在表現得不十分明顯,但是在未來必將是一個十分嚴峻的問題。

我國農村高齡老人的自理能力及照料問題同樣日益顯著。XX年“中國高齡老人健康長壽影響因素調查”數據顯示,我國農村高齡老人隨着年齡增長,自理能力逐漸下降,約有三成的高齡老人不能完全自理(參見表3),而因為高齡老人在生活自理方面的困難和經濟上的依賴性,絕大多數的老人都和家庭成員一起居住。部分自理或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與家庭成員共同居住的比例更是高達90%以上。這對於老年人的家庭來説,無疑造成了很大的負擔。

對策建議

針對我國農村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狀況以及我國農村社會經濟發展的現狀,我們需要從政府、家庭、社區和機構以及個人等方面積極應對。

首先,喪失自理能力往往是由於健康狀況衰退造成的,進入老年期之前的生活方式,包括飲食起居的習慣,等等;與老年期的健康狀況一般是因與果的關係。對於農村來説,想把患病、喪失自理能力的年齡推遲,就要及早預防,大力宣傳體育鍛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培養對健康的重視和預防的意識,防患未然,這樣才能達到事半功倍,具有最大的效率。所以,政府應當深化醫療改革,大力發展農村醫療事業,加強農村老年人的醫療保健與照料服務。制定相關的農村公共衞生項目,完善針對農村的科學普及和宣傳體制,鼓勵農村居民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和生活方式,預防和延緩各種慢性疾病的發生。針對農村的常見慢性病,進行定期檢查,做到早檢查、早診斷、早治療。

其次,針對我國農村的情況,加強農村基礎服務設施建設,成立敬老院、老年服務中心等,以村委會為依託,大力興建社區老年服務體系,對於已經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應對其生活重點關注,瞭解其生活情況。除了單純的家庭照料之外,還應該鼓勵鄰里之間的互助,農村老年人之間的互助等。針對農村生活環境相對開放的特點,可以因地制宜,建立活動中心,不一定要有太多的活動內容,而是有一個農村老年人可以去、願意去的地方,讓農村老年人的精神愉悦,可以更好地促進健康。

此外,更要大力弘揚尊老、敬老的思想,農村現階段仍以家庭養老為主,老年人的生活狀況與其子女對待老人的態度有非常密切的關係。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或村規,形成良好的養老氛圍以及輿論環境,對於孝順的子女進行宣傳或給予一定的補助,不孝順的子女施加輿論壓力或加以懲罰,改善老年人的養老環境。與此同時,針對農村的留守老人,應當宣傳社區養老的益處,幫助他們改變既有的觀念,不再有進養老院是因為子女不養父母的顧慮。使經濟狀況相對較好,但是苦於無人照料的農村老年人接受機構養老,真正得到良好的生活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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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惠老政策,為各級黨政提供決策參考,台兒莊區老齡辦自5月11起,在全區範圍內開展了老年人生活狀況調查工作。此次調查採取入户走訪、以問卷式抽樣方式進行。調查以本區户籍城鎮、村居60歲以上人口為對象,選取了3個鎮(街)180户老年人家庭進行,針對老年人的家庭狀況、健康狀況、經濟狀況、社會保障狀況、生活照料和社會服務

狀況等問題進行調查,全面瞭解當前我區老年人基本生活情況和老年人社會養老保障與社會需求,瞭解涉及老年人切身利益的難點熱點問題。在調查對象的選擇上,區老齡辦充分考慮老年人的性別比例、年齡層次、知識結構、收入水平,生活狀況、居住地域等因素,確保調查的客觀性、科學性和代表性。通過調查,掌握了我區老年人口豐富翔實的第一手資料,集中反映出老年人基本生活狀況:

一、基本情況

農村老年人抽樣調查情況:從問卷情況看,抽樣的120位老年人中有6位是退休工人,114位是農民,多數老年人人均有承包地2畝左右,在60-69歲的抽樣人羣中,有60%是老年人自己耕作,40%是子女幫助耕種或轉包;在70歲以上抽樣人羣中,只有少數身體好的自己耕種,絕大多數由子女耕種。多數老人經常給子女料理家務或照看孩子。

從文化程度看,90%老年人是文盲或半文盲,極少數是國小文化,平時不看書不看報,有選擇性地看電視節目,以傳統休閒娛樂節目為主,平時打打撲克、閒聊家長裏短,基本不參加健身和文娛活動。

60%的老人與配偶同居,30%獨居,10%與子女在一起生活,住的多數是自己的舊房,面積20—30平方米。去年個人全部收入60%在1001—元之間;30%在501—1000元之間,5%在500元以下;5%在5001—7000元之間,上級每年補助101—300元,每人每月大致開支51—100元,對物價上漲多數緊張,少數平靜。沒有社會養老保險金(退休人員除外)。50%老人子女經濟狀況較好,40%子女經濟狀況有困難,10%子女十分困難;50%老年人生活沒問題沒存款,10%老人達到温飽有困難、無欠債;15%有欠債,無法達到温飽;5%較富裕,有存款。欠債主要原因是無收入或收入太少、因病,其次意外事故、蓋房、娶兒媳婦等。對自己目前的經濟狀況50%老人認為還算可以;生活水平一般,40%老人認為不滿意;生活水平較低,5%基本滿意;生活水平很差,5%很不滿意。

農村老人身體健康狀況普遍很差,70%老人患運動系統病症、心腦血管疾病、氣管炎、肺部疾病(其中一至二種較多),25%老人患眼疾,有聽力障礙,5%老人患其他神經疾病。自己幹不了的事情80%老人靠家庭成員照顧,多數老人認為不孝子女有,但很少,具體不孝原因説不清楚,一般認為還是道德品行問題。

城市老年人抽樣調查情況:從問卷情況看,抽樣的60位老年人中農業户口18人,佔抽樣總數的30%;非農業人口42人,佔抽樣總數的70%,其中農轉非3人,佔抽樣總數的5%。經過對60位老年人的抽樣調查,使我們對老年人的生活狀況和需求有了更進一步的瞭解。

從文化程度看,調查發現城市老年人中國中文化只有4人,佔調查總數的6.7%;國小文化32人,佔調查總數的53.3%;文盲24人,佔調查總數的40%。城市老年人的文化水平雖然比農村老年人的文化水平有所提高,但整體水平普遍偏低。

住房條件:人均住房面積多在20-30平方米,樓房居多,基本上沒有危房,多數老年人和子女生活在一起,60-69歲的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較強,同時還可以為子女做點日常家務,照看小孩上學等。70歲以上老年人因身體年齡偏大,隨着聽力、視力的減退和老年病的增多,身體狀況相對較差,部分老年人需要親屬照顧,患病的高齡老人需親屬幫助做家務,照顧起居。家用電器方面:多數家庭僅有電視機、洗衣機、電話,部分家庭有電飯煲、電磁爐等,有電腦的家庭較少。

在醫療保障方面:隨着政府出台的老年人優惠政策,老年人都加入了農村新型合作醫療(村轉居),城鎮的非農業家庭老年人除部分老有所醫外,絕大多數老年人的就醫仍存在着很大的困難(新型合作醫療報銷比例和種類不同),少數特困老年人和五保户,生活水平偏低條件較差,受社會風氣的影響大多數老年人不想入住敬老院等養老機構,主要原因也受經濟狀況的制約,特困老年人的生活來源主要是靠政府的低保金生活。而城鎮的低保標準為200元/月/人,農村的僅100元/月/人。同在一個社區生活,差距很明顯,受文化水平的影響和客觀條件的限制,多數老年人蔘加體育活動和娛樂活動的較少,對自己今後的生活存在憂慮,認為社會治安不是很好,多數老年人感覺老年證沒有多大用處,得不到實惠。因此很多老年人不願辦證,這也是辦證率低的主要原因。

調查同時發現有的社區為老年人服務工作很紮實。為60歲以上老年人進行了免費查體,對部分困難的患病老人給予免費治療,老年人高齡補貼按時足額發放,還為五保老人提高了補貼標準,新換了服裝、被褥,老年活動室設施齊全。

“在養老預期和建議”一欄中,許多高齡老人無法完成這項問卷。從能夠勉強回答的人羣中,對敬老院、福利院、養老院、老年公寓這些機構,70%老人聽説過有鎮敬老院,不很瞭解。在以後養

老形成中70%選擇居家養老,20%老人選擇根據子女意願確定,10%老人沒考慮過。在家養老主要原因是身邊有老伴或子女照顧,與孫子輩在一起享天倫之樂,與村裏熟人相處心情愉快。最關注的是人老了子女孝順,有生活保障,有病能看得起。

根據調查和平時掌握的情況,在農村的老年人把一生積累的錢都用在子女身上,沒有存款,一但喪失勞動能力只能靠子女供給。多數子女代種父母的田地,給夠一年的口糧,家庭狀況好的子女一年能給些零用錢,多數是隻給糧不給錢,老人花錢只得賣口糧,老人最怕生病,小病硬抗着,大病不住院,平時有常用感冒、發燒藥就算好的了。因此農村老年人健康狀況普遍很差。

調查中發現的問題及分析:

1.生活貧困,生活質量差的狀況長期存在。從調查統計綜合情況分析,無論城市還是農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狀況不容樂觀,處在貧困線下的老年人不在少數,導致部分老年人生活貧困的主要原因有:(一)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固定收入。沒有勞動能力,又無固定收入,這是導致老人貧困的首要因素。(二)年老體弱,因病殘致貧。這一類老人健康狀況差,體弱多病,缺乏醫療保障,多數老人無錢看病,有病不能得到及時治療,部分企業效益不好,退休老人不能及時報銷醫藥費,使他們生活狀況更加窘迫,結果因病致貧,甚至是貧困交加。他們是貧困老人中最困難的一部分。(三)自己無生活來源,兒孫無能力贍養。在這些貧困老年人中,有的子女病殘,智力低下,生活不能自理;有的子女下崗待業,或無一技之長,難以再就業;有的兒子去世,媳婦改嫁,留下孫兒孫女,還要由老人撫養,因而導致老年人生活更加困難。(四)部分家庭法律意識和敬老觀念較差。家庭養老是當前養老的主要途徑,據調查顯示,絕大多數家庭,法律意識和敬老養老觀念都比較強,能夠履行贍養義務,但有少部分家庭及其子女,法律意識和敬老觀念比較差,不願贍養老人,導致老年人晚年生活貧困。(五)無退休金或退休金低。這種因素致貧的老人主要在城鎮街道、集體企業退休,無退休費或相對較低,難於保障基本生活。(六)天災人禍和其他突發事件。因此助老濟困工作任務艱鉅,需要付出長期艱苦的努力。

2.醫療保障體系薄弱,短期內很難實現老有所醫。雖然有了新農合但是報銷的金額種類不同,特別是對特困重病老年人來説,就醫仍是個老大難問題。

3.社區或政府對於老年市政設施投入較少,老年人活動沒有空間或空間較小,投入機制不穩定。

4.特困老人的救助機制缺乏長效型,需黨政重視,全社會參與和慈善捐助。

5.針對老年人事業的優惠政策少,有的政策落不到實處。

三、建議與對策

1.當前要着力解決老年人最迫切、最需要解決的“養”和“醫”的問題,把城鄉養老保險、最低生活保障和城市醫療保險、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以及城鄉貧困老年人的醫療救助、生活救助制度真正建立健全起來,使城鄉老年人都能享受到最基本的老有所養,病有所醫。

2.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財政支付能力,適當擴大對高齡老人補貼的範圍和提高高齡老人長壽補貼標準。要加強對高齡老人的照料和保護。對高齡老人的保護,重要的一點就是要着力解決高齡老人老有所養、老有所醫的問題。從對我區80歲以上老人社會保障狀況的分析中看出,有80%左右的高齡老人的生活仍然主要依靠親屬供養,其生活好壞依賴於親屬收入的多少和尊老、養老、助老風氣的發揚,生活保障仍然處於不穩定的狀態,特別是醫療保障力度尚有不足。尤其是農村中的高齡老人,收入水平低,對家庭供養依賴性強,沒有高齡補貼,生活保障不穩定,比較困難。建議加大對高齡老人社會保障的力度,我們可借鑑其他地區的做法,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適當擴大對高齡老人補貼範圍和提高補貼標準。發放範圍擴大到80週歲以上的老人。我們建議,對高齡老人發放範圍,可先實施對90週歲以上的高齡老人發放津貼,然後在條件成熟後再逐步擴大。標準則應從各區的實際財政支付能力加以確定。總之,推進宜採取循序漸進的方式。為加大對高齡老人醫療保障的力度,建議實行對95週歲以上的老人、百歲老人在社區醫院看病、住院費用全免的制度。

建議政府制定惠老政策時,首先從老年人最迫切需要開始,解決生活中亟需解決的問題,比如:對70歲以上老年人每月發生活補貼;對70歲或80歲以上老年人提高看病報銷比例;擴大對貧困老年人救助範圍等實際問題,以體現改革開放的成果,體現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