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人口管理情況視察報告

流動人口是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必然產物,對於促進城鄉經濟的發展、加強區域間的科技文化交流、繁榮和活躍市場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時也帶來社會治安、城市管理、計劃生育等許多方面的負面影響。為了解我市流動人口管理情況,促進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建設,8月26日上午,市政協社會法制委員會組織部分委員,在公方泉副主席帶領下,對我市流動人口管理情況進行了視察。視察組先後考察了火車站、汽車站、廣場公安分局以及白雲賓館等單位,聽取了市公安局負責同志關於近年來我市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的基本情況,並進行了認真的座談討論。委員們一致認為:加強流動人口管理工作是維護我市社會穩定的重要基礎,是改善社會治安狀況的關鍵環節,是促進經濟快速發展的可靠保障,也是保持城市文明形象的客觀要求。現將本次視察情況報告如下:

流動人口管理情況視察報告

一、我市流動人口管理現狀

近年來,全市公安機關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緊緊圍繞發展大局,堅持服務與管理並重,打擊與防範並舉,積極推進流動人口管理工作各項措施的落實,在促進城鄉經濟與社會發展、維護社會穩定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目前,全市共登記暫住人口213432人,男性141279人,佔66.2%;女性72153人,佔33.8%。

(一)覆蓋城鄉的流動人口管理網絡初步建立。全市普遍建立了由地方黨政領導牽頭、有關部門參加的流動人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或協調小組,各鄉鎮街道都成立了暫住人口管理辦公室,同時還在城市社區、農村村組和用工單位,設立了688個暫住人口登記(管理)站,聘用暫住人口專(兼)職協管員1755人,初步形成了社會化管理網絡。

(二)嚴謹有序的管理機制進一步完善。縝密分析、科學把握流動人口的流向、流量等規律特點,積極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機制。在流動人口較為集中的地方,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公安機關與用工單位、私房出租户簽訂責任書,共同落實管理責任;對聚集相對集中,形成一定規模的外來人口,建立自管組織,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保護;對已登記、發證的暫住人口,要求民警的見面率達100%,發函調查率達80%以上,重點人口列管率達95%以上。

(三)清理整頓工作成效顯著。針對城鄉結合部、商業繁華地段等流動人口聚集較多的地段,公安機關主動會同勞動、工商、城管等部門,有的放矢地組織開展規模性、專項性清理整頓,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清查中採勸三個四查”的辦法:對房屋租賃户查租賃申請審核登記、查治安責任保證情況、查外來務工人員就業證、查承租人與申報人是否一致;對暫住人口查居民身份證、查暫住證、查務工範圍、查隨身物品;對成建制施工單位查申報人數與實際是否一致、查施工花名冊與採集信息是否一致、查暫住證申領、註銷是否及時、查施工單位負責人是否負起責任。通過以上工作,切實做到暫住人口來有登記、走有註銷,對混跡其中的犯罪人員發現得了、控制得祝

(四)信息化、規範化管理程度不斷提高。目前,公安機關已經全面建立了暫住人口數據庫,對應登記、應發證的暫住人口,逐人採取信息並輸入微機管理,信息採集範圍已經覆蓋市區及所有鄉鎮街道;逐步完善了暫住人口信息系統、房屋出租户信息系統,有效提高了管理效率和社會效益,在服務公安機關開展偵察破案、緝捕逃犯,為羣眾尋親訪友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同時,以加強公安基礎工作、推進社區警務戰略為契機,積極探索流動人口規範化管理模式,科學規範派出所對流動人口的管理規章和基礎台帳,探索並形成了房屋出租户“五個一”管理模式,即一證、一書、一牌、一檔、一套管理制度及管理網絡。

(五)服務保障機制建設穩步推進。公安機關制定了關於對外來人員實行市民化管理、親情化服務的意見,逐步放寬户口遷移政策,促進外來人口本地化;嚴禁對外來務工人員使用“打工仔”、“打工妹”稱呼,尊重外來人員人格;加強與外來人員的溝通聯繫,設立“外來投資者維權熱線”,認真查處侵害外來人員合法權益的不法行為;對外來人員開展各種形式的法制教育、職業教育和技能教育,提高他們的整體素質。

二、存在的困難與問題

(一)流動人口和房屋租賃户增多,管理難度增大。隨着近年來我市綜合發展環境的不斷改善,來徐創業發展、務工謀生的流動人口不斷增多,外來人口的大量湧入,又極大地刺激和帶動了房屋出租户的發展,同時我市又是全國重要的交通樞紐,每天從徐州通過的旅客十餘萬人。流動人口總量的大幅增多、房屋出租市場的活躍發展,給公安機關加強對流動人口流向掌握、流量分析、防範控制等方面都帶來極大的困難和障礙。

(二)流動人口管理機制還不夠健全。儘管全市普遍建立了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但這類組織不是常設機構,甚至連年度例會也難以保證,協調管理作用根本無法正常發揮。流動人口管理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一項重要內容,但就基層而言,雖然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下設若干成員單位,但往往形同虛設,有利益的,一哄而上;沒利益的,公安機關來管。尚未形成常規性、全局性的管理合力,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工作機制未能真正建立起來,導致流動人口信息不暢、管理不力。

(三)流動人口違法犯罪問題仍然十分突出。結合近年來全市公安機關查獲刑事犯罪分子的情況看,流動人口作案比例一直在40%以上,局部地區甚至更高。原因主要在於流動人口整體文化素質偏低;法律意識淡薄,不懂得用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不良心理所致,面對區域間明顯的生活差異,在強烈物慾刺激下,極易違法犯罪;生活所迫,外來人口本身就業技能較差,一些流動人口為了生計,鋌而走險,違法犯罪。

(四)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缺乏經費保障。暫住人口協管員是流動人口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力量,取消暫住人口管理行政性收費後,由於缺乏必要的經費保障,公安機關已經辭退了一大批從事管理工作多年、具有豐富經驗的暫住人口協管員,導致全市暫住人

口協管員數量不斷萎縮,對流動人口管理工作造成了極大影響。

(五)流動人口管理工作法制化進程亟待推進。從目前流動人口管理工作法律體系看,至今沒有一部全國性的法律法規,所依據的大都是部門規章和盛市地方性法規。由於政出多門,在統一性、規範性、約束力等方面都存在着不足,客觀上給管理工作造成了漏洞。此外,這些規章的修訂工作也亟待加強,多數規章條例是幾年前,甚至是XX年前修訂的,在適用範圍、處罰力度等方面,與當前經濟、社會的發展形勢明顯不相適應,造成管理工作力不從心。我市曾經出台過關於暫住人口管理的條例,現在已經廢止,目前尚無流動人口管理方面的法規、規章,使管理工作無章可循。

三、加強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的對策、建議

為推動“平安徐州”創建工作的順利開展,促進全市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委員們建議,要堅持“以人為本,與時俱進,關注發展,依法管理”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流動人口的各項管理和服務措施。

(一)領導重視,加強宣傳,努力營造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圍

加強對流動人口的管理工作,是創建“平安徐州”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們應從維護社會穩定、服務經濟發展的大局出發,提高對流動人口管理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加強領導,強化措施,積極研究和解決其工作中的一些實際問題。同時,要堅持正面引導,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可以採取掛橫幅、張貼標語、板報、發通告、致房屋出租户一封信等多種形式,組織專門人員對流動人口進行法律法規教育,採取授課、圖片展覽等形式,進行形象直觀的宣傳,增強流動人口遵紀守法的意識,提高流動人口服從管理的自覺性,進一步營造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圍。

(二)加強協調,落實責任,建立健全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的長效機制

加強流動人口管理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要在市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的常設機構和日常工作機制,應由政法委、公安、工商、税務、勞動和社會保障、計生委、交通、司法、建設、房管、教育、衞生、城管、團委、婦聯等部門組成流動人口管理領導小組,分管市領導任組長,並設立專門辦公室,作為日常辦事機構,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各職能部門工作。各職能部門要各司其責,努力做到工作有計劃、協調有力度、管理有人抓、結果有講評,真正形成強大的綜合管理合力。公安機關要充分發揮主力軍作用,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對流動人口增強服務意識,轉變服務觀念,提高服務水平,優化服務措施,積極引導和幫助流動人口務正業、入正行。

(三)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夯實流動人口管理根基

做好流動人口管理工作,關鍵在基層,應大力加強基層流動人口管理服務機構和隊伍建設,建立日常管理機制。首先,要進一步整合力量,健全社會化管理網絡。以社區改革和建設為契機,緊緊依靠社區居委會,建立社區流動人口服務中心,動員和組織社區治保組織、治安志願者、物業管理人員、保安聯防人員等參與對流動人口的管理服務,構建廣泛的社會化管理網絡。其次,要建立一支過硬的流動人口協管員隊伍。本着精幹、效能的原則,整頓現有人員,招聘一批高素質的協管員;總結社區輔警工作經驗,積極爭取黨委、政府支持,建立由政府出資的暫住人口協管員隊伍,保證這支隊伍的高效運作。第三,要加強地區之間、部門之間的信息交流溝通。各地區、部門之間要樹立全局一盤棋思想,切實加強配合協作和信息交流,實現資源共享,形成工作合力。第四,要加大科技投入。建立並完善統一的流動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加快建立ic卡暫住證查驗核查系統,實現“網上跟蹤管理,不斷提升流動人口管理的智能化水平。第五,大力推廣流動人口居住公寓化。從有效預防、及時發現、有力打擊流動人口違法犯罪着眼,通過政策引導、資金扶持等辦法,推廣建設流動人口公寓,實行集中居住管理;積極指導和幫扶企事業單位建立流動人口公寓,通過“以外治外”的方式,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第六,要加強流動人口中的黨團組織建設,充分發揮黨團組織和黨團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大力宣傳有突出貢獻的流動人口先進典型,倡導愛崗敬業、勤勞致富的良好風氣。

(四)打防結合,有效防控和減少流動人口犯罪

公安機關要認真調查研究流動人口犯罪的特點和規律,加強對流動人口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防範和控制力度。要以流動人口落腳點和活動點的治安控制為重點,建立日常管理與集中整頓相結合的工作機制,摸清底數,弄清情況,取締非法,打擊犯罪,把長效管理措施落到實處;要大力加強流動人口情報信息網絡建設,建立外來犯罪預警機制,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行業、重點人頭的控制,努力獲取深層次、預警性情報信息,為打擊犯罪提供信息支持;要始終將防範、控制和打擊的重點指向混跡於流動人口中的職業犯罪、流竄犯罪分子,構築起佈局合理、嚴密設防、規範運作、快速反應的“棋盤式”巡邏防控網絡,建立有效的打防控一體化工作機制,健全社會治安防空體系。

(五)儘快建立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經費保障機制

為確保流動人口管理工作正常開展,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部委《關於取消暫住人口管理性收費後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從實際出發,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羣防羣治經費保障機制,多渠道解決落實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經費。一是財政部門解決專項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經費。各級政府要從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的基本職能考慮,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擔”的原則,把流動人口專職協管員工資和管理機構辦公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力度。二是政府部門給予政策支持,多渠道籌集經費。可以徵收私房出租户治安聯防費,實行專款專用;物業管理機構收取的管理費抽取一定比例用於流動人口管理;税務部門可以委託具備條件的暫住人口管理機構代徵出租房屋營業税、房產税和個人所得税,從中

提取一定比例用於流動人口管理工作。

(六)加快地方性法規、規章的立法進程,推進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建設

目前,許多先進省市已經出台了流動人口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我市作為經國務院批准的有地方立法權的市,應該紮實做好立法依據的前期調研工作,加快立法進程。應當從流動人口的界定、為流動人口提供優質服務、保護流動人口合法權益、落實相關部門的管理職責、依法嚴格管理等方面制定和完善流動人口管理、服務方面的地方性法規以及相關的配套政策,促使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工作走上規範化、科學化、法制化的軌道,確保絕大多數流動人口能夠安居樂業,使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真正實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管理,違規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