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調研報告範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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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金融危機的寒潮來襲,使全國上下尤其是對外出口企業經歷了一次經濟寒冬,對於**這個處於寒潮影響末端的內陸城市來説,受的波及究竟有多大?對於生存、成長、壯大都非常不容易的女企業家來説,她們的企業受到了怎樣的影響?她們目前面臨着哪些具體困難?為了最大化消解危機帶來的影響,她們已經或準備採取哪些措施?她們對於寒潮的耐受力、抵抗力如何?能否樂觀應對?在金融危機來臨時,她們最希望政府做的事情是什麼?帶着這些問題,近日,我們在全市45名比較有代表性的民營女企業家中開展了問卷調查。

金融調研報告範文4篇

這次調查,共發放問卷45份,回收有效問卷34份,涉及工業企業9家、建築業1家、房地產業1家、批發零售業10家、住宿餐飲業7家、種養殖業2家、美容服飾等服務行業4家。

一、 金融危機對企業造成的影響、特點及表現

從調查問卷顯示的結果看,金融危機對我市女企業家的影響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緩慢波及。由於**地處內陸,女性掌門的出口企業不多,受到的衝擊不具有迅速性、正面性和毀滅性。金融危機以慢慢滲透的方式產生影響,延遲了遭受影響的時間,削弱了損失強度。表現在:XX年,金融危機狂潮席捲全球,我國大部分對外出口企業遭重創,但我市接受調查的企業在XX年均有較好的業績,有50%的企業主營業務收入較上年有所增加,有35%的企業業務收入與上年持平;有32%的企業利潤較上年增加,45%的企業利潤與上年持平。漢壽縣一家工業生產企業的業務收入較上年增長了29.2%,利潤較上年增長23.3%。而到了XX年,女企業家普遍感到了生產經營的壓力,有94%的女企業家普遍感覺生產困難,僅有2名女性認為生產不存在困難,僅佔調查人數的6%;有91%的女性認為金融危機對企業造成了影響,認為沒有影響的僅佔9%。XX年一季度業務收入下降的有29家企業,佔調查總數的85%。76%的女性預測XX年營業收入和利潤將減少或持平、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將變得更壞。二是行業有別。金融危機對不同行業企業造成的影響有較大差異。調查顯示,工業企業尤其是有對外出口訂單的企業受到的衝擊最大,XX年一季度,9家接受調查的工業企業中有8家業務收入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4家企業一季度業務收入比上年同期減少50%以上,武陵區某公司一季度業務收入較上年同期下降65.7%,澧縣某公司一季度業務收入為零。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建築業、房地產業等企業受到的衝擊次之,今年一季度業務收入較上年同期分別下降17.93%、13.3%、12.8%、8%。種養殖業受到的衝擊最小,發展態勢平穩,桃源某農牧公司自XX年以來,業務收入穩步上升,XX年一季度業務收入較去年同期增長2%。

調查顯示,在金融危機下,企業發展的瓶頸主要有:一是極度短缺的資金。表現為資金流轉緩慢、流動資金短缺、資金回籠困難。越是與外界關聯度大的企業,資金流轉緩慢的問題表現得越明顯。如漢壽縣一加工企業目前有近百萬貨款無法收回,導致不能滿負荷生產;桃源縣一種養殖企業目前有200萬流動資金缺口。由於資金流轉緩慢,融資難的問題更加凸顯,成為影響企業發展的最主要因素。97%的調查對象表示,民營企業融資非常困難,津市市一家企業產品有市場、經營有效益,但因資金嚴重短缺而導致規模無法進一步擴大。二是居高不下的成本。税收、行政部門收費等政策性費用,宣傳費,利息、工資、福利、原材料等生產成本費用,每一塊支出都是不可或缺的。在金融危機的大背景下,這些費用不降反升,極大地擠佔了利潤空間,使有限的利潤不足以支持擴大再生產。三是霧裏看花的前景。近45%的女企業家表示對市場前景把握不準,認為前景很不明朗或是不夠樂觀,她們對金融風暴到底要持續多久、以及未來的不確定性有着深深的擔憂。四是良莠不齊的隊伍。表現在企業尤其是縣域企業缺乏大量高素質的營銷人才、技術人才。人才引不來,引來了沒法留。限制了企業向高端轉型發展。同時,受金融危機影響,員工信心不足,人心思變、生產效率不夠高。五是起點不一的競爭。部分企業主對公務員經商提出了質疑聲,她們認為公務員把本應用於公務服務的行政公權力資源用到經商辦廠中,為自身攫取利益,對其他白手起家的民營企業家形成了很大沖擊,加劇了不公平競爭。此外,無證無牌作坊由於門檻低、生產成本低,價格低廉,對正規廠家也形成了一定衝擊。

以上瓶頸由來已久,它們形成的制約力量在金融危機到來時呈幾何級數增長,被放大若干倍,與金融危機的負面影響一道,使企業市場萎縮、訂單減少,最終可能裹足不前。

二、企業應對危機的設想和打算

面對危機,女企業家均表現出超強的耐受力和抗壓性。在這次危機前,大部分女性均把加大管理力度、降低生產成本、保證員工工資、增強內部凝聚力作為應對危機的首策,沒有人提出減薪或裁員,充分體現出女性更重感情的特質。她們具體設想有:一是穩中求進。有近45%的女企業家認為,在寒潮的衝擊下,首先要站穩腳跟,存活下來,再擇機發展。82%的女企業家有2年內擴大投資的意向。二是挖潛降耗。100%的受訪者表示,將通過加強內部管理、節能降耗、減少非生產性開支等方式降低生產成本。三是苦練內功。增強員工服務意識,品質意識、責任意識、效率意識和職業道德修養提高生產效率。同時,所有受訪者均表示寧可壓縮利潤空間,堅決不減薪、不裁員,以打造團隊的凝聚力、強化員工對未來發展的信心。四是提升實力。把這次危機作為一個契機和起點,改進技術、調整產品結構,創立品牌,提高產品市場競爭力,提升企業實力。此外,還有部分企業家表示將加大融資力度(民間融資),爭取產業扶助;部分企業表示將搞好信息調查,在國內拉動內需時擴大市場;部分對外出口企業表示將把市場重心轉移到國內,面向城市發展的企業表示將會把重心轉移到農村。

看起來,金融危機對企業發展造成了一定影響,但從另一方面看,金融危機增強了女企業家們的危機意識,促使她們自我反省、自我革新從而實現自我進步。在金融危機的大潮中,勇立潮頭者、積極應對者、搶得先機者,總是會最終勝出,金融危機在某種程度上起到了擇優淘劣的作用。從這個意義上來説,它也不乏一定的積極意義。

三、對市委市政府克服困難應對危機的建議

調查顯示,女企業家對國家推出的減負、減税、減息的實質性政策表示高度認同,同時,她們也對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一些建議:一是搭建民營女企業家融資平台。政府要出面搭建面向女性民營企業家的融資平台,如設立巾幗低息貸款等,降低民營企業融資的門檻;金融部門要進一步降低貸款利息、簡化貸款程序。二是減輕民營企業負擔。部分女企業家感覺,較往年相比,今年的負擔不降反升,建議不折不扣落實上級優惠政策,減少行政性收費,減免相關税收。在新型產品推出時,要給予切實優惠的税收政策,促進新產品的研發。三是切實關心民營女企業家的生存狀況。建議市委市政府定期對民營女企業家的生存狀況進行詳細的調研和分析,組織座談,加強溝通與交流,出台具體的扶助措施。相關職能部門和研究機構要及時定期向她們提供經濟走向的信息,使她們的生產經營活動更加有的放矢。四是強化羣眾眾消費信心。為待業、下崗、返鄉羣眾開展技能培訓,鼓勵他們大力創業;解決好就業問題,穩定羣眾收入,增強消費信心,刺激消費。

女企業家還表示,應對危機,關鍵靠自己。儘管經濟寒潮逼人,但她們大多數心態良好,她們認為,困難只是前進中的插曲,61%的女企業家對生產前景持很樂觀和比較樂觀的態度。我們期待着,這些會思考、能發現、有準備的優秀的女性能夠在經濟寒潮中化危為機、成功轉型,很快地迎來經濟的暖春。

市農村金融業發展情況調研報告金融調研報告範文(2) | 返回目錄

金融業作為現代經濟的核心,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越來越重要。大力發展金融業是促進榆林市經濟更好更快發展的重要保障。當前,農村資金的供求矛盾突出已成為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收入增長的重大制約因素。推動農村金融改革,改善農村金融服務已經迫在眉睫。最近,根據省政協的通知精神,我市政協財農委組織人員,對全市金融業發展情況進行調研,調研組先後聽取了有關方面的情況通報,召開了金融界人士座談會,並走訪了有關金融機構,企業界人士和農村,瞭解我市金融業發展取得的成績,查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積極提出加快發展的建議。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榆林金融業的現狀

(一)榆林金融業機構建設概況

目前,我市共有銀行業金融機構5類21家,包括1家政策性銀行——農業發展銀行;4家大型股份(國家控股)商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榆林分行、中國農業銀行榆林分行、中國銀行榆林分行、中國建設銀行榆林分行;3家銀行類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榆陽農村合作銀行、神木農村合作銀行、府谷農村合作銀行;9家縣級農村信用合作聯合社;3家股份制商業銀行——長安銀行榆林分行、交通銀行榆林分行、招商銀行榆林分行;1家郵政儲蓄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榆林分行,構成榆林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基本框架。其中法人機構12家(12家農村合作金融機構),非法人機構9家。從業人數5064人,營業網點544個,其中農村合作銀行和農村信用社325個,郵政儲蓄銀行79個,農業銀行61個,佔營業網點的85.4%;從分縣情況看,主要集中在經濟發展相對較快的榆陽區、神木、府谷、定邊、靖邊和橫山縣,分別為106、60、72、52、48、40個,佔營業網點的69.4%。當然全市仍有14個鄉鎮沒有金融機構網點,主要分佈在靖邊、佳縣、綏德和子洲縣。平均每0.6萬人擁有一個銀行網點資源;城市網點密度大於農村,農村網點人口覆蓋率小於城市。近期,興業銀行、民生銀行、華夏銀行、西安銀行等多家銀行考察榆林市場,擬在榆設立分支機構,榆林銀行業金融機構隊伍將進一步壯大。

根據陝政辦發[XX]108號和陝金融發[XX]1號文件精神,我市積極支持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共16家,已開業經營的有10家,其餘6家正計劃於年底全部開業。目前正在申報的小額貸款公司有34家,其中已經報省金融辦待批的有18家。

XX年三季度末,全市共有保險公司24家,152個機構。其中財產險公司15家,壽險公司9家。全市縣級支公司40個縣級營銷服務部81個,中國人保財險、中國人壽在鄉鎮設立了79個保險機構。全市保險從業人員6597人,較年初增加702人。

(二)貨幣信貸運行情況

XX年三季度,全市各銀行金融機構執行國家適度寬鬆的貨幣政策,積極應對金融危機對榆林經濟的衝擊,促進地方經濟穩定快速發展,榆林市存款保持良好增長勢頭,信貸投放呈現擴張趨勢。

1、存款增長再創新高。截至9月末,全市金融機構各項存款餘額達到1147.78億元,較年初增加260.85億元,增長29.41%。儲蓄存款餘額為604.17億元,較年初增加121.08億元,全市企業存款餘額為329.10億元,較年初增加98.19億元。從總量看,全市活期存款(包括企業活期和活期儲蓄)呈上升的趨勢,定期存款(包括企業定期和定期儲蓄)呈下降的趨勢,存款活期化趨勢有所加強。9月末,全市活期存款餘額為768.17億元,佔全部企業存款和儲蓄存款的82.31%,定期存款餘額為165.10億元。受經濟面逐漸好轉影響,居民投資意願增強,儲蓄存款增速出現下降,企業加大生產投入,企業存款持續快速增長。

2、各項貸款增勢明顯。9月末,全市金融機構各項貸款餘額達651.84億元,較年初增加183.84億元,增長39.28%,增幅比去年同期上升21.92個百分點,同比多增113.25億元。其中,國有商業銀行各項貸款餘額390.99億元,較年初增加72.23億元,增幅22.66%,同比增長13.99個百分點;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各項貸款餘額191.25億元,較年初增加62.5億元,增幅48.54%,同比增長13.86個百分點。短期貸款與中長期貸款同步增長,9月末,全市短期貸款餘額為379.40億元,較年初增加129.70億元,同比多增74.34億元,主要是農業貸款增加較多(較年初增加84.46億元,同比多增38.62億元);中長期貸款餘額為264.79億元,較年初增加60.08億元,同比多增35.57億元。在總量增長的同時,信貸結構得到優化。各類金融機構踐行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國家宏觀調控政策,有保有壓、區別對待、不斷提高信貸投入效率,支持農業生產和能源化工基地建設,使全市經濟繼續保持高速增長態勢。從貸款投向分佈看,9月末,工業貸款餘額62.66億元,較年初上升18.52億元,同比多增11.74億元,繼續加大對煤、電、油、氣、化工等重點行業的支持力度;農業貸款餘額192.07億元,較年初增加84.46億元,同比多增38.62億元,佔全市新增貸款的61.12%,支持新農村建設的力度進一步加大,基本建設貸款餘額134.64億元,較年初增加23.11億元,同比多增3.57億元,金融對基礎設施建設支持也在加大。

3、不良貸款持續“雙降”。6月末全市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良貸款餘額為11.89億元,較年初減少1.25億元,不良貸款率僅為1.96%,較年初下降了0.84個百分點。其中,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餘額3.64億元,佔全市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良貸款餘額的30.6%,農村合作金融機構不良貸款餘額4.79億元,佔全市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良貸款餘額的40.2%。不良貸款主要集中在“三農”機構,佔全市不良貸款總額的88.22%。從五級分類情況看,次級類貸款、可疑類貸款和損失類貸款分別為8.19億元.2.99億元和0.78億元,其所佔比率分別為1.35%、0.49%和0.13%。比年初下降0.68、0.17和上升0.02%。

4、經營效益繼續攀升。截至6月底,全市銀行業金融機構實現賬面利潤14.72億元,較去年同期多盈1.36億元。國有商業銀行實現利潤7.84億元;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實現利潤6.09億元(其中三家合行的利潤佔到了全市合作金融機構的78.66%)。利潤的增長主要來源於信貸規模的進一步擴大。利息收入仍是我市銀行業金融機構利潤的主要來源。如農村合作金融機構上半年99.5%的收入來自貸款利息收入和金融機構往來利息收入。中間業務收入所佔份額仍然很少,但較以往有很大起色,如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上半年的中間業務收入達1.26億元。

5、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有所提升。自去年市銀監分局出台《榆林銀監分局推動小企業金融服務指導意見》以來,提升小企業金融服務取得各方共識。今年銀監分局進一步推動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的服務工作,收到了較好的效果。截至6月底,全市發放中型企業貸款118.04億元,比年初增加13.69億元,增幅13.12%。佔全市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餘額的19.5%。全市發放小型企業貸款49.16億元,比年初增加14.57億元,增幅42.12%。佔全市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餘額的8.12%。

6、農户小額貸款的試點推廣工作順利進行。為了提高農村金融服務的覆蓋面,緩解廣大農村地區貸款難問題,我市加快了小額貸款公司的組建步伐。XX年12月我省首家小額貸款公司——神木縣惠民貸款公司正式掛牌成立。還有部分區縣,如府谷、橫山、榆陽正在積極籌建各自的小額貸款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的成立,標誌着農村金融創新開啟了良好的局面,對解決“三農”問題和促進農村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將發揮積極的作用。

7、保險業的發展穩步提升。XX年前三季度,我市保險業保持了較快發展,全市保險業在參與地方經濟建設中發揮了積極的保障作用。一是保險費收入增幅較快。9月底,全市保險費總收入112667.2萬元,其中財產險73039.77萬元,壽險39627.43萬元。二是保險保障功能明顯。9月末,全市保險業為社會提供了851.3億元的財產風險保障,共為171萬人次提供了256億元的人身保險保障,其中財產險公司賠款支出36662.92萬元,壽險公司賠款與給付支出1062.87萬元。三是擴大農村保險市場,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目前,已在農村開辦了農村房屋保險、農村各種車輛保險、農民工意外、傷害保險,失地農民養老保險,農村小額借款人意外保險、農村幹部綜合保險、計劃生育手術保險、學生平安保險、能繁母豬保險、紅棗種植保險等十幾種保險業務,並逐步建立一批“保險示範鄉村”,逐步建立農村保險體系和風險防範補償機制。四是税收貢獻逐年提高,截至9月底,全市保險業上繳國家及地方税金5992.58萬元,代地税局代收代繳車船税4592萬元,為國家和地方經濟建設做出了一定的貢獻。

XX年以來,市政府高度重視我市資本市場的發展,一方面支持證券公司提高證券交易量,另一方面積極組建以基金運作方式的能投公司,積極推動誠投公司發行企業債券,推動榆天化、神木九江等公司上市工作。

二、當前新農村建設金融需求與金融服務的主要矛盾

長期以來,我國城鄉發展受農村與城市相分離的二元經濟結構等歷史性原因影響,農村金融服務體系遠未完善和健全,不僅體現在農村金融機構的硬件設施建設等方面,更體現在農村擔保、信用體系不完善,市場發展不充分等軟件方面。這些不健全的表現在當前世界金融危機的衝擊下日益突顯,引發諸多矛盾。具體表現在:

(一)需求多樣性與金融機構單一性之間的矛盾。以現代農業、現代農民和現代農村為核心的新農村建設對金融服務的需求日趨多樣。目前農村,特別是欠發達地區農村金融體系現狀是:一是國有商業銀行逐步撤離縣域農村地區,支農功能“邊緣化”。二是政策性銀行機構職能難以發揮。三是合作金融難以滿足新農村建設的多種資金需求。目前農村金融陣地基本上是農村信用社“一家獨大”的壟斷經營局面,但由於農村信用社資金實力有限,服務“三農”的能力受到了一定的制約。

(二)需求成長性與資金來源有限性之間的矛盾。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對資金增量需求很大。隨着農村經濟產業化、現代化步伐的加快,解決資金的來源問題是新農村建設最現實也是最關鍵的環節之一。從目前農村金融現狀看,金融供給與資金需求矛盾突出。一是國有商業銀行農村金融供給逐年減少。二是農村金融機構實力較弱。農村信用社雖然是農村金融的主力軍,但因其歷史包袱較重、內控機制不完善等原因,對“三農”的支持往往也顯得力不從心。三是縣域農村資金大量外流。遍佈於城鄉的郵政儲蓄機構,由於體制原因更是存多貸少,成為名副其實的農村資金“抽水機”。

(三)需求時代性與金融服務傳統性之間的矛盾。從目前金融服務情況看,其服務的傳統性與時代性需求矛盾。主要表現在:一是金融服務品種單一。目前大多數農村金融部門仍然以傳統存、貸、匯服務手段為主,中間業務和外匯業務種類很少,金融服務種類單調,缺少服務品種創新。二是金融產品的適應性較差。首先是貸款期限短,目前涉農銀行業機構多沿用傳統農業貸款方式發放辦法,發放1年期以內的短期流動資金貸款與農業生產的長週期、季節性的特點不相適應。其次為貸款額度偏小,目前農村從事生產經營的貸款需求通常在5—50萬元左右,而農村信用社對農户小額信用貸款正常授信1萬元以內,最高授信額度為5萬元,與規模農業和特色農業發展不相適應。三是信貸交易成本過高。近年來,由於國有商業銀行調整經營戰略和市場定位,逐步從農村市場退出,這使得農村信用社的區域壟斷定價能力得以增強,農村信貸供給價格不斷提高。

(四)需求新生性與金融服務功能落後性之間的矛盾。一是農業產業保險支持空白。農業生產對自然有着特殊的依賴性,產量風險遠大於工業製造業。因此,需要引入農業保險來分散農業風險。二是農村信用擔保體系建設滯後。當前,貸款擔保難已成為制約農村經濟發展、加快新農村建設的瓶頸之一。三是現代農村物流體系建設緩慢。建設新農村就必須加快建立現代農村物流體系,但目前金融對現代農村物流體系建設支持投入很少。四是農村教育培訓體系建設缺位。農村勞動力人口科技文化素質偏低,已成為當前農村,特別是欠發達地區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主要制約因素之一。

(五)政策的不完善性與農村現實性之間的矛盾。我國最根本的問題是農村問題,農村最根本的問題是農民問題,農民最根本的問題是土地問題。我市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是農民人均純收入的3.58倍,加各種補貼等隱性收入達6倍左右。農民依然是最弱勢的羣體,農民只有土地和宅基地,而農民土地仍集體所有。XX年9月黨的xx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推進農村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要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嚴格宅基地管理。國家為防止耕地流失,對農村宅基地審批使用權管理收緊。同時,針對農村土地流轉問題,國家尚未出台相關的法律或行政法規,現在法律規範對集體土地使用權流轉受到無形限制。所以,農村土地不流暢,土地流轉形式處於自然流轉狀態,缺乏一些中介、服務、監管體系,導致流轉過程出現各種矛盾和糾紛。現行政策與農民擁有的土地和宅基地不能作為銀行抵押物的現狀,致使農民貸款難的問題很難得到根本緩解。

三、當前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個健康、完整的金融體系對於農村經濟的持續發展是不可缺少的。在新農村建設中金融投入是資金投入的主渠道,而現在金融服務體系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難以對新農村建設形成有力的支撐。

(一)農村金融機構退位,服務功能弱化。一是政策性金融缺位。對農業發展銀行實行“獨立核算、自主保本經營、企業化管理”與其承擔的農村政策性銀行的職能存在一定的矛盾。農發行為我國目前唯一的政策性農業金融機構,業務範圍太窄,主要負責糧棉油收購、儲運等環節的資金提供,農業發展急需的其他貸款業務涉足甚少,沒有真正起到支持農業開發的作用。二是農業銀行支農功能“邊緣化”。隨着農行商業化改革的深入,其“盈利性、流動性、安全性”的經營原則與農業生產的“高風險性、分散性、波動性、長期性”相背離,農業銀行將農業資金從以農業為主轉為以工商業並舉,競爭視角從農村轉向城市,使得貸款業務逐漸離“農”。三是政府的涉農資金未能全部存入涉農銀行。四是農村信用社支農有限。農村信用社在農村金融中占主導地位,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農村、農業、農民發展經濟的資金需要,較好地支持了農村經濟發展,但由於受自身經營規模和經營體制、機制所限,其資金供給總量遠遠不能滿足農村經濟發展對資金的需求,存在“農信難為農”的嚴重問題。

(二)信貸管理制度存在缺陷,農民取得貸款難。一是為防範貸款風險,農村金融機構對農村貸款規定較為苛刻的條件,大部分農民貸款因提供不出相應的質押、抵押及不動產等擔保而與農貸失之交臂。二是農村貸款期限、結構、金額等方面設計與農村資金需求特點不相適應。三是現實的貸款產品金額偏小,期限較短,與農村經濟發展需求不相適應。四是浮動貸款利率制度使農民承載的壓力加大。實行浮動利率制度後,農村信用社在農村金融中處於壟斷地位,為追求利潤最大化,對貸款一律實行上浮,在相當程度上加重了農户的利息負擔。

(三)農村金融服務環境較差,金融生態斷裂。一是借款人逃廢銀行債務的現象時有發生,制約了農村金融機構的信貸投入。二是農村信用體系尚不完善,金融機構考察其財務狀況和信貸條件較為困難,同時貸款需求總體缺少有效的擔保、抵押,使農業地區需求量大、亟須支持的大額農户貸款、個體工商户貸款、中小民營企業貸款、小城鎮建設貸款、水利建設貸款等難以形成有效需求。三是農户信用信息數據庫尚未建立,農户信用信息處於零散分佈狀況。

(四)民間借貸缺乏規範,金融風險加大。一是民間借貸良莠不齊,加大了農民的負擔和農村金融風險。由於對民間借貸缺乏有效的社會監督和正確引導,其風險、隱患日益凸現,由此引發的經濟糾紛呈上升態勢,間接殃及社會穩定。二是民間借貸不規範,無借據、合同,缺乏擔保,隱蔽性強,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坑蒙拐騙時有發生,甚至引發刑事案件;民間借貸利率一般遠遠高於同檔次金融機構的貸款利率,風險集中,擾亂了正常的金融秩序。三是影響金融宏觀調控。民間借貸活動在高利率的吸引下,易誘發大量資金以現金形式流出金融機構,加大資金“體外循環”,造成金融信息失真,干擾央行、銀監部門對社會信貸總量的監測,民間信貸投向具有一定的趨利性、盲目性,資金流向與國家經濟政策、產業政策不能吻合,使國家宏觀經濟政策落實效果不佳。

(五)保險業發展不平衡,農業保障體系存在許多障礙。一是保險深度和密度與全市經濟發展速度不相匹配。保險深度和保險密度是國際上通行衡量一個國家或地區保險業發達程度最主要的兩個標誌。9月末,全市保險市場深度為1.12%,保險密度為357元,與全省平均水平相比,保險深度低了年百分點,保險密度低了110元,同時與我市gdp增速同樣存在巨大差異,這就説明我市保險市場挖掘和開拓尚不夠充分。二是地區、城鄉發展不平衡。產壽險業務都主要集中在榆陽、神木、府谷、靖邊、定邊等經濟發展較快的縣區,南部六縣的保險業務發展較慢。三是產品開發和拓展需求進一步加強。名家保險公司的保險產品很多,但是發展的比較單一,險種結構相對集中。農業險種劃分及其保費標準正在探索中,理賠及風險補償機制建立滯後,貼農、為農保險制度不完善。四是社會的保險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

(六)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組織規模小,經營行為不規範。擔保機構與協作銀行關係不順,行業自律以及監管不到位,風險及補償機制尚不健全。

(七)銀行業機構操作風險和道德風險存在潛在隱患。XX年,榆林市行業機構案件上升,部分銀行機構對操作風險和道德風險的識別和控制能力不能適應業務發展的需求,給銀行案件防控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戰。良好的司法環境和社會治安狀況、高效的案件偵破能力將成為維護金融安全和保障金融業健康發展至關重要的因素。

四、改善農村金融服務,支持新農村建設的政策建議

通過以上對當前農村金融需求與金融服務存在的主要矛盾和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的闡述,我們不難發現,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完善和新農村建設一樣,同樣是一個巨大的系統工程,需要從多方面着手才能加以完善。

(一)加大對農村金融機構的政策扶持力度,充分發揮農村各類金融機構的支農合力作用。一是擴大農業發展銀行的政策支農範圍,為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建設、農業綜合開發以及推動農業化進程提供強有力的資金保障,強化其政策支農職責。二是推動農村信用社改革。發揮農村信用社支農主力軍作用,完善農户小額信用貸款的治理,探索和推行大額貸款和聯户擔保貸款,有重點地支持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和專業户、專業村的發展。三是鼓勵地方商業銀行開展“公司+基地+農户”貸款和“訂單農業”貸款,解決農業產業化經營對信貸資金的大規模需求。四是明確農村所有金融機構的法寶義務,在保證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必須將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用於支持當地農户生產經營、民營企業發展、助學和消費。五是實現郵政儲蓄銀行資金“取之於農,用之於農”的良性循環,建立農村資金反哺迴流機制。

(二)優化農村信用環境,改善農村金融運行環境。一是政府部門要從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高度,重視農村金融生態環境過度,積極轉變政府職能,努力營造廉潔高效的政務環境和公正透明的司法環境,切實為金融機構提供更好的服務。二是以農村文化為載體,強化農村信用制度建設,建立健全農户及農村個體二商户信用信息庫,為農村信貸風險控制提供依據。建立守信激勵機制和失信懲罰機制,營造良好的信用環境。三是將農村保險體系納入農村金融體系建設框架,積極鼓勵商業性保險公司在農村設立網點,爭取成立地方性的政策性的農業保險公司,為農村種養等行業提供保險服務,建立完善的“三農”保險補償機制。四是建立多主體、多形式的擔保機構,要針對農户和農村中小企業的實際情況,實施多種擔保方法切實解決農户和農村中小企業貸款擔保難的狀況。

(三)增加大額貸款的投放,積極支持農村種養大户、工商户和小企業的發展。隨着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和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農村經濟主體的投資也迅速增加,資金需求規劃也大大增加。小額貸款只能滿足小農户的簡單再生產需求,無法滿足擴大再生產需求。而擴大再生產需求受到限制將制約和減緩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農民收入的增長。

農村企業、種養大户和個體工商户是農村最重要的經濟引擎,他們有強烈的資金需求,並且資金需求規劃較大,但正規金融的信貸規模約束卻使得很多企業、種養大户和工商户為了發展生產不得不七拼八湊借錢。而很大一部分不能融入到充分資金的企業或農户則不得不延遲投資、壓縮生產規模,制約了農村經濟的發展。增加對農村種養大户、工商户和小企業大額貸款的投放,應當成為改進農村金融服務的重點。

(四)引導小額貸款公司這一新型農村金融組織健康發展。一是明確小額貸款的監督管理。針對業務範圍、風險特點以及對公眾影響的不同,合理確定小額借款組織的市場收入條件。允許和鼓勵產品創新、自主開發小額信貸產品,通過靈活多樣的信貸服務增強生存和發展能力。同時,應根據小額信貸組織的類型、業務範圍以及風險大小等因素,設定不同的監管原則。二是營造良好政策環境。加緊制定相關的管理辦法及制度,將其納入法律制度的約束之內。與此同時,要為小額貸款組織的發展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為擴大小額信貸組織融資來源提供更有利的環境,消除一些體制上或制度上的障礙。三是明確小額貸款公司的功能定位。小額貸款公司必須堅持服務“三農”的方向,堅定不移地在農業、農民和農村這個大市場中找準自己的位置,在服務農業和農村經濟中求得自身發展和壯大。四是堅持小額貸款公司和市場化動作。要建立在市場商業化的基礎上,按照現代金融機構的原則進行經營,追尋資金可持續運營的成功模式。

(五)大力開展農村金融創新,開發真正適合新農村建設的金融產品,努力改善為新農村建設提供持續、高效的金融創新服務。創新包括:金融產品創新、貸款方式創新、擔保方式創新、服務方式創新等。目前,廣大農村仍以農户經濟為主,但是今日農户正朝着現代新型農民轉變,傳統的種養加工户正向種養大户、訂單農業、進城務工經商農户和小型加工户轉變。其經營範圍已滲透到農產品加工、製造、運輸、商品流通及各類產業化等領域。隨之而來,農户的資金需求也顯現出多元化。因此,要從培養新型農民、發展現代農業、建設新農村的角度,去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在繼續推行農村小額貸款和聯户擔保貸款的同時,農村金融機構還應不斷創新貸款方式,開發出更靈活,更適應農民需要的貸款品種。比如:為加快培養新型農民,可拓展教育類、培訓類、創業類貸款,幫助農民自主創業;圍繞富裕起來的農户,可嘗試開辦農户投資型、消費型及住房類貸款,以滿足農民不同層次的資金需求,提升農民生活質量;對資金需求比較大的從事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户,可嘗試推出大額聯保農業貸款,水利設施改造、低窪地改造中長期貸款,以支持優勢農產品基地建設和農業龍頭企業發展,培植優秀農村民營企業,為新農村建設提供更多更好的金融服務。

金融支持畜牧業發展難題調研報告金融調研報告範文(3) | 返回目錄

近日,我們對具有發展畜牧業資源豐富和潛力巨大的吉林省**市進行了專題調研。

結果顯示:區域畜牧業在市場經濟的拉動下得到了長足發展,但由於資金投入嚴重不足,金融部門信貸支持力度減弱,較大程度上制約了畜牧業發展步伐。

截至XX年末,全市金融機構畜牧業貸款餘額3億元,佔“三農”貸款比重僅為9.2%。其中XX年前畜牧業貸款2.4億元,近4年來新增畜牧業貸款只有0.6億元,遠遠低於其他行業貸款增量。

究竟難在哪裏

畜牧貸款風險高,懼貸心理加重。

過去,**市轄區內農業銀行和農信社曾多次承辦畜牧業貸款,對當地畜牧業發展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但是,由於受市場、經營、政策等因素的影響,使得大部分畜牧業貸款出現不良,甚至形成風險。截至XX年末,全市畜牧業不良貸款餘額2.2億元,佔畜牧業貸款投放總量的73%,這一鉅額不良貸款的形成,致使承辦貸款的金融機構產生了懼貸心理,貸款積極性受到嚴重挫傷。

據對某縣農業銀行調查瞭解,XX年辦理一批奶牛貸款,貸款規模為XX萬元,共計63户,購買奶牛216頭,期限為3年,於XX年到期。目前,該批貸款共計收回本金137萬元,其餘1863萬元全部形成不良,不良率高達93.15%。

户多面廣、分散經營不利於管理。

幾年來,**市70%以上的養殖户還處於分散經營,庭院養殖,遍佈各村屯,給承辦貸款的金融機構增加了經營成本和管理難度。例如某縣農行XX年發放的養羊貸款,共計2380萬元,養殖户1017户,分佈10個鄉、97個村、225個自然屯,每名信貸員平均負責170 個養殖户。距離該行最遠的養殖户村屯達120公里。這樣就導致信貸員到户率低,跟蹤管理不到位,對養殖户和養殖情況發生變化不能得到及時瞭解和掌握。

例如,該縣包拉温都鄉五道營子村養殖户王志剛貸款2.5萬元,購買羊76只,僅半年時間,由於飼養能力和越冬缺少飼養,便把羊一次性全部賣掉,賣羊款用於子女辦婚事。目前,該筆貸款已全部形成風險。

缺少產業化龍頭企業,使市場與養殖户難以形成產業鏈條。

目前,畜牧業產品市場發育並不完全成熟,全市畜牧產業化龍頭企業僅有22户,覆蓋率低,對養殖户經濟利益聯結不夠緊密,拉動作用小,養殖户直接面對市場,只要市場價格或需求出現較大波動或變化,不但畜牧產品難以轉化為商品,而且養殖業主的經營理念和信心也會產生變化,市場的不確定性和收入的不穩定性,導致對農户經營規模,經營項目受到嚴重製約,致使畜牧業貸款存在風險隱患。

相關部門之間缺乏協調聯動機制。

無論是當地政府、牧業管理部門或金融機構,在過去項目建設中,往往表現為重扶持、輕管理;重投入、輕回收。這種項目後期管理不足或管理不到位現象,是嚴重缺少部門之間協調聯動機制的典型表現,後果是把養殖户風險直接轉嫁給了承貸的金融機構。

以某市農信聯社為例,XX年奶牛貸款項目啟動後,從開始申報貸款、籌建奶牛園區,到養殖户辦理貸款,購回奶牛。項目竣工之後,畜牧部門及推介該項目的鄉鎮政府便完成使命,後續的經營管理、經濟效益、資金償還、安全隱患等全部由該聯社承擔。這種嚴重缺乏部門之間協管理的現狀,致使畜牧業項目難以達到預期效果,不僅給金融業帶來新的風險,而且嚴重影響了牧業生產的積極性和農村經濟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相關政策措施不配套。

畜牧業貸款具有額度大、期限長、風險難以把控等特點,如果沒有相關政策的配套實施,金融業投放信貸的顧慮短期內難以消除。據對轄內農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座談反映,過去支持畜牧業發展的信貸資金由於缺少相關配套政策,以至於出現大面積不良貸款和經營風險時難以挽回,因而顧慮重重。

主要表現在:一是信貸資金出現風險時,金融內部缺少保全措施;二是地方政府推介或主導的項目,金融業貸款出現損失後缺少必要的補償政策;三是畜牧業貸款缺少保險政策的及時跟進。

對策與建議

完善配套機制,實行封閉式運行。

針對區域大多數養殖户與市場脱節,尚未形成產業鏈條的實際問題,各級政府部門要注重培育和引進產業化龍頭企業,使當地養殖户通過產業化龍頭企業與市場的有機對接,形成產、加、銷一條龍的產業化鏈條。即:市場—公司+農户的運行模式。由產業化龍頭企業首先建設養殖和加工基地,要引進養殖農户進入基地集中飼養,並由公司統一提供防疫、疾病治療等服務,提供飼料,統一收購加工,統一銷貨,統一結算,整體運作程序完全達到封閉式運行,將市場、管理、資金流程等置於可控之內,最大限度地降低市場風險、經營風險和資金風險。

建立多方聯動的協調管理機制。

針對目前養殖户點多面廣、分散經營、不便管理的實際,建議由政府部門牽頭協調畜牧職能部門,鄉村政府,承貸金融機構建立多方聯動協調管理機制。

鄉村政府要協助承貸銀行管住户、看住物,防止個別養殖户中途轉產不養、變賣等造成貸款形成風險;畜牧職能部門要對養殖户實行檔案化管理,不但要為養殖户提供飼養技術、防疫等服務,還要協助承辦貸款行社管理資金使用,防止挪用;對貸款購買的大牲畜實行檔案化管理,變賣時需經畜牧業部門批准;承辦行要督促分管信貸人員做到經常到户,及時瞭解掌握養殖户的經營情況和思想變化情況,以便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控信貸風險。

政府牽頭、搭建平台、實施集約化經營。

政府部門在扶持區域畜牧業發展過程中,應改變過去按户補貼、分別使用的做法,將政府扶持養殖户的財政資金集中起來,按統一標準建造畜禽集中養殖園區,走牧業養殖專業合作化道路,建議由養殖大户或養殖能手出任農民養殖專業合作社法人代表,實行種畜統一購進,統一飼養,統一配購飼料,統一防病治病,統一管理,逐步提高專業化、產業化、集約化經營水平。

儘快建立並完善風險補償機制,充分調動金融機構信貸支持畜牧業發展的積極性。

首先,要對大牲畜、規模養殖的家禽等實施保險政策,由地方財政統一承擔畜牧業保險費用。其次,制定實施畜牧業貸款風險和損失的補償政策,在該項貸款完成一個週期後,由當地政府部門牽頭、畜牧、承辦行、保險公司擔保機構參加的評估小組,對被認定風險和損失的貸款及時予以補償。最後,對金融機構新增加畜牧業貸款要給予收貸税收優惠或減免政策,充分調動金融機構信貸支持畜牧業發展的積極性。

金融部門要進一步解放思想,開拓創新,不斷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

一是牢固樹立“發展才是硬道理”的營銷理念,要正視區域經濟與社會環境實際,努力尋找金融助推畜牧業發展的着力點,切忌畏首畏尾,故步自封,無所作為。

二是進一步完善內部控制與管理,力求在信貸人員配備、業務流程設計、風險管控等方面實現新的突破。

三是在金融危機的大背景下,為有效落實“適度寬鬆的貨幣政策”,各涉農金融機構要積極向上級行爭取貸款權限,努力保持對牧業經濟發展必要的支持力度,儘量放大國家支農惠農政策效果,有效破解區域牧業發展難題,進而實現政、銀、企、農多贏局面。

四是基層央行要發揮協調和窗口指導的作用。主動牽頭協調政府、財政、金融機構、產業化龍頭企業等建立完善投資體系,對農信社資金投放能力不足的要給予再貸款支持,努力滿足畜牧業發展資金需求。

關於農村金融服務問題的調研報告金融調研報告範文(4) | 返回目錄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一項宏大的系統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力量和資源聚成合力。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資金及其服務是經濟發展的血液。而目前,由於農村金融的困境日益凸顯,農村金融服務落後,已經成為農村經濟發展的“瓶頸”,成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掣肘因素。因此,深化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強化“三農”金融服務,是構建和諧社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必須破解的難題。

一、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中存在的問題

一個健康、完整的金融體系對於農村經濟的持續發展是不可缺少的。在新農村建設中金融投入是資金投入的主渠道。而現有金融體系在為農村服務中存在以下主要問題:

1.農村金融機構退位,服務功能弱化。由於農村經濟貨幣程度較低,農村金融賴以生存的微觀經濟基礎脆弱,正規金融因農村的比較弱勢而選擇“自我糾正”,國有商業銀行大量退出農村市場,導致農村金融服務覆蓋面下降,農村金融出現“空洞化”和邊緣化。首先是政策性金融缺位。對農業發展銀行實行“獨立核算、自主保本經營、企業化管理”與其承擔的農村政策性銀行的職能存在一定的矛盾。農發行為我國目前唯一的政策性農業金融機構,業務範圍太窄,主要負責糧棉油收購、儲運等環節的資金提供,農業發展急需的其他貸款業務基本沒有涉足,在糧食購銷體制改革基本完成後又將面臨業務嚴重萎縮的問題,沒有真正起到支持農業開發的作用。其次,農業銀行支農功能“邊緣化”。隨着農行商業化改革的深入,其“盈利性、流動性、安全性”的經營原則與農業生產的“高風險性、分散性、波動性、長期性”向背離,農業銀行將農業資金從以農業為主轉為以工商業並舉,競爭視角從農村轉向城市,使得貸款業務逐漸離“農”。再次,農村信用社支農有限。農村信用社在農村金融中占主導地位,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農村、農業、農民發展經濟的資金需要,較好地支持了農村經濟發展,但由於受自身經營規模和經營體制所限,其資金供給總量遠遠不能滿足農村經濟發展對資金的需求,存在“農信難為農”的嚴重問題。

2.信貸管理制度存在缺陷,農民很難取得貸款。為防範貸款風險,面對農村貸款規定較為苛刻的條件。大部分農民貸款因提供不出相應的質押、抵押及不動產等擔保而與農貸失之交臂;另外,由於農村貸款期限、結構、金額等方面設計與農村資金需求特點不相適應。隨着新農村建設的逐漸深入,農業走向產業化、現代化已成為不爭的事實,對資金的需求量較大,週期長,而現實的貸款產品金額偏小,期限一般為1年,與農村經濟發展需求信息不對稱;此外,浮動貸款利率制度使農民承受能力嚴重受挫。實行浮動利率制度後,農村信用社在農村金融處於壟斷地位,為追求利潤最大化,對貸款一律實行上浮,在相當程度上加重了農户的利息負擔。

3.農村金融服務環境較差,金融生態斷裂。由於社會信用環境差,借款人信用觀念淡薄,逃廢銀行債務的現象時有發生,制約了農村金融機構的信貸投入;農村信用體系尚不完善,金融機構考察其財務狀況和信貸條件較為困難,同時貸款需求總體缺少有效的擔保、抵押,使農業地區需求量大、亟須支持的大額農户、個體公商户貸款、民營企業貸款、小城鎮建設貸款、水利建設貸款等難以形成需求。另外,農户信用信息數據庫尚未建立,農户信用信息處於零散分佈狀況。

4.民間借貸缺乏規範,金融風險加大。民間借貸雖然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農民貸款難的問題,但良莠不齊,同時,也加大了農民的負擔和農村金融風險。由於對民間借貸缺乏有效的社會監督和正確引導,其風險、隱患日益凸現,由此引發的經濟糾紛呈上升態勢,間接殃及社會穩定;另外,民間借貸不規範,無借據、合同,缺乏擔保,隱蔽性強,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坑蒙拐騙在所難免,甚至引發刑事案件;民間借貸利率一般高於同檔次金融機構的貸款利率,風險集中,擾亂了正常的金融秩序。此外,影響金融宏觀調控。民間借貸活動在高利率的吸引下,易誘發大量資金以現金形式流出金融機構,加大現金“體外循環”,造成金融信息失真,干擾央行對社會信貸總量的監測。民間借貸投向具有一定的趨利性、盲目性,資金流向與國家經濟政策、產業政策不能配套,使國家宏觀經濟政策落實效果不佳。

5.農業保障體系存在許多障礙。農業保險機構運行障礙主要表現有:保險基金規模較小,政策性農業保險與商業性保險項目界定模糊,農業險種劃分及其保費標準正在探索中,理賠及風險補償機制建立滯後,貼農、為農保險制度不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組織規模偏小,經營行為不規範;擔保機構與協作銀行關係不順,行業自律以及監管不到位,風險及補賠機制尚不健全。

二、改革提升農村金融服務的建議

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戰略要求下,現行農村金融體系需要積極地進行變革和創新,適應新農村建設過程中廣大農户、鄉村企業多樣化、多層次金融需求

特點,積極構建以合作金融為主體,政策性金融、商業金融和非正規金融有機結合的功能完善、分工合理、產權明晰、監管有力、適應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需要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形成有效支持新農村建設的金融合力。

1.構築促進新農村建設的金融生態環境。要建立起政府主導、橫向聯動和金融服務“三位一體”農村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機制,並構建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狀況綜合評價體系,加強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的評價和監測,對農村金融生態環境進行量化考核,並不斷健全金融生態環境法律基礎,優化農村金融生態的外部生存環境。首先,加強農村信用體系建設。良好的信用環境是一種無形資產,能夠最大限度地節約融資成本,更好地促進經濟的發展。政府和金融機構應健全信用文化,廣泛開展誠信宣傳,強化農户誠信教育,培育農户的信用道德和信用精神,提高農户的信用素質。政府採用補助的形式開展對農村勞動力的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培訓,強化新型農民整體素質。另外,深化農村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明晰產權關係,完善內部治理制度,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使企業真正成為合格的農村市場主體。儘快建設和健全企業和個人的誠信系統,加快誠信立法,實現銀行、政府、執法部門間的社會信用信息數據互連互通,提高社會信用信息的共享程度。運用法律、制度、行政和經濟手段,健全信息披露制度,規範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資信評估等誠信機構,提升其公信力。建立農村信用的激勵和懲戒機制,完善企業市場競爭和退出的公平環境,創造農村金融生態良性發展的誠信環境。其次,轉換地方政府職能。政府部門要發揮主導作用。政府要加強對創建金融生態環境工作的領導和協調,指定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的整體規劃、目標、任務以及切實可行的辦法和措施。切實轉換服務理念,強化農村服務意識,嚴格依法行政,提高政務質量和效率。結合當地農村經濟金融狀況,加快支農金融相關的制度建設,並保證規章制度的完善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以有效保護農村投資者、存款者的合法權利。再次,加大對農業和農村的投入與支持力度。財政是農村金融生態建設和新農村建設的一個重要支撐。構築促進新農村建設的金融生態環境需要以農村經濟可持續發展為前提,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的改善從根本上來説取決於農業產業環境,投資環境和農村經濟的運行質量。加強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的建設,滿足農村金融日益多樣化的需求,是構建和諧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客觀要求。農村金融生態比城市金融生態相對脆弱,因此,需要加強國家財政與政策性金融對週期長、資金需求大的項目支持力度。同時,需要積極探索工業反哺農業,促進新農村經濟發展的可行途徑與制度設計。

2.加快法律制定,為農村金融創造一個良好的制度環境。農村金融立法應循序漸進,平穩推進。應重點制定農業投資法、農村合作金融法和農業保險法等專門法律,為農村金融體系的運行創造一個良好的制度環境。使之有能力和動力進行金融制度創新。首先,制定農業投資法。制定農業投資法,使國家對農業的投入法律化,通過立法規定中央、地方、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對農業的投資比例及相應的責任。另外,農業投資法在法律上要規定對農業貸款實行優惠利率,中央銀行對農業銀行的再貸款利率和再貼現利率應低於城市的商業銀行,以調整其級差收益。同時,建立農業信貸國家財政補貼制,以補償因低息貸款而造成的損失,走農村金融“以農養農,國家保護”的路子。此外,農業銀行在完成上交存款準備金後,多存可以多貸,但必須明確年度農業信貸的結構比例和投入時期。其次,制定農村合作金融法。儘快制定農村合作金融法及配套的法規,給農村合作金融以應有的法律保護。在農村合作金融法律中,要對農村合作金融組織的產權組織形式、融資渠道、經營機制、管理模式、運營規則、職能作用等做出明確規定。根據農村發展的實際,在資金、利率、税收等政策方面給予農村合作金融組織以優惠政策,並用法律形式予以規範。在立法中應對農村合作金融組織的性質、經營目標、經營業務、權利義務、與政府的關係等內容做出規定。這樣既可以為農村合作金融組織的改革和發展提供法律的依據、規範和保障,又可以規範農村合作金融市場,為農村合作金融的健康發展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礎。再次,制定農業保險法。加快農業保險的立法,從法律上明確政府、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從政策和財政上予以支持,建立起確保農業持續發展和農村長期穩定的保障機制。在農業保險法中,要明確農業保險的實施範圍和實施方式。擴大農業保險的實施範圍,農業保險應包括農作物的耕種、收穫後儲藏、加工及其運輸的保險,農業生產過程中所使用財產的保險,從事農業生產的人身保險及各種手工藝和家庭產品的保險等。另外,要明確政府在農業保險中應發揮的作用。進行保費補貼,根據農業保險發展的需要和我國財力,規定保費補貼的參考比率;進行費用補貼,借鑑發達國家發展農業保險的成功經驗,由政府對農業保險的經營費用進行補貼。實行某些優惠政策,對農業保險公司及其分支機構經營的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免税,對其經營的商業保險業務則降低税率,對商業保險公司經營的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也實行免税;對農業保險的投保人提供貸款擔保或對向投保者提供低息農業貸款的金融機構給予利息補貼。另外,要逐步建立多種形式的農業保險組織制度體系。根據我國農業保險發展的實際需要,農業保險的組織形式應多樣化,包括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地方性農業保險公司、商業性保險公司、農業保險合作組織等。

3.進一步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完善治理結構和運行機制。首先,創新管理體制。強化內控制度,完善農村信用社經營機制。樹立以改革和效益為中心的經營管理價值觀,構建起涵蓋農村信用社各部門、各崗位以及每個員工的科學合理的激勵機制、完善目標考核、真正使經營管理規範化、制度化,增強其經營管理的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同時要確保管理的有效性。其次,進一步改革產權制度。強化產權制度改革,推進農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結構的完善和經營機制的轉換。強化內部約束和激勵機制,有效地轉換經營機制,加大責任追究力度,提高內控執行效果;強化增資擴股工作,確保信息的透明度和操作的合規合法性,逐步優化股權結構。再次,完善治理結構。在治理結構選擇上,要堅持所有者控制原則及效率管理和監督原則。要做到入股農民是農村信用社的所用者和控制者,形成信用社和入股農民的命運和生存發展息息相關的制度和體制安排,創造出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運行機制。在組織內部結構機制安排上,既要相互統一,又要相互制衡。根據現代企業治理結構的要求,農村信用社必須堅持所有者的利益主體和他的風險主體是一致的,而在治理上和管理上也應由他們做到自我管理、自我約束和自我監督。最後,加強風險防範。努力擴充資本金。資本充足率提高了,農村信用社抵禦風險的能力自然就增強了。同時,農村信用社應抓住改革的機遇,利用國家的優惠政策,改善自身經營,增強自身的吸引力,加大宣傳力度,樹立良好形象,做好服務,強化信用社與社員的聯繫,使入股社員得到實惠,提高人們的入股積極性。努力實施多元化戰略。農村信用社的經營業務應該多樣化,資金的投放領域和投放對象應該廣泛化。提高信貸質量。農村信用社要提高信貸人員的素質,增強其風險意識;嚴格信貸審查,加強信貸管理,及時催收貸款。

4.建立多層次的農村金融體系,培育農村金融市場競爭機制。應構建一個商業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民間金融相結合的競爭性農村金融市場。首先,拓寬政策性金融的業務範圍。作為目前唯一的農業政策性銀行,農業發展銀行應逐步向綜合型政策性銀行轉變,滿足不能通過競爭性金融活動而獲得滿足的農村金融需求。農業發展銀行應當健全和完善政策性金融服務功能,繼續支持國家糧油儲備體系建設,履行為糧棉油收購資金供應和管理等政策性業務。在業務拓展上,農發行在目前基礎上調整充實業務範圍,積極開辦糧油產業化經營貸款、重新對農業發展銀行進行市場定位,進一步調整農業發展銀行信貸結構,逐步將支持重點由農產品流通領域轉向農業生產領域,使其成為支持農村發展的綜合型政策性銀行。同時要拓寬業務覆蓋面。通過增設基層網點、接收部分基層國有商業銀行網點或接收部分基層國有商業銀行網點作為自己的分支機構,增強服務農業的能力。另外,逐步開辦扶貧開發項目貸款、農業綜合開發貸款、農村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貸款業務;通過發行農業金融債券和建立農業發展基金,拓寬籌資渠道。此外,建立農村政策性保險業務,鑑於商業農業保險尚缺乏市場基礎,建議在政策推動下爭取成立地方性的,以政策為依託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建議建立國家和省兩級農業保險發展基金,在財政補貼之外,支付農民的保費補貼和農業保險部門的超額賠款補貼,通過政府補貼或委託代理的方式,鼓勵商業性保險公司進入農業保險市場,為農業保險提供再保險支持。其次,大力發展面向廣大農户的合作金融組織。合作金融機構因自身制度設計的特點,使得為社員服務方面具有交易成本低、效率高的內在優勢,在農村金融市場發揮着重要作用。因此,應大力發展面向廣大農户的合作金融組織。如由農户自願發起的資金互助組織,這種資金互助組織應是真正意義的合作制組織,社員之間互相監督,社員代表參與合作社決策,建立社員大會控制下的法人治理機構,有效建立其自我約束和自擔風險的經營機制。再次,逐步規範和引導民間金融。民間金融具有信息成本低、利率彈性大、服務態度好等優點,適度、健康的發展對於活躍民間投資,促進現代市場經濟的發展具有積極的作用。要通過經濟手段而非行政手段來解決民間金融所存在的問題,並逐步使之規範化和制度化,充分利用傳統的信用資源來培育和發展民間金融主體,使金融產業逐步走向多元化和市場化。國家應儘快制定民間金融相關的法規和管理辦法,加強政策引導,規範民間金融行為,降低市場準入門檻,使之合法化、公開化。同時,支持有條件的地方發展小額信貸組織和互助合作金融組織。根據市場化的原則,發展以不吸收公眾存款的私營、股份、合作制的小額信貸組織和互助合作金融組織,條件成熟時可由監管部門實行備案制管理,設立民營銀行,提高民間金融的組織化、規範化水平,更好為“三農”服務。

5.建立有效的農村資金迴流機制。首先,國有商業銀行改革和調整縣級金融服務功能。國有商業銀行要合理設置縣域機構,取消單純吸儲的銀行營業網點。商業銀行可以適度調低系統內上存資金的比例和利率,以減少和解決農村資金流向城市、農業資金流向非農業、經濟落後地區資金流向經濟發達地區這個資金盈缺佈局不均衡、兩極分化越拉越大的問題。同時,也可以適度“放權”,給予或擴大對基層行的資金授權授信額度和新增貸款的審批權限。其次,調整、完善農村郵政儲蓄的功能,以改變郵政儲蓄造成農村資金外流的局面。國家應制訂相應的政策,政儲蓄資金管理辦法,必須對現有郵政儲蓄制度進行改革。將縣以下郵政儲蓄吸收的存款,通過人民銀行全額用於增加對農村金融機構的再貸款,並將此作為一項制度穩定下來。另外,降低郵政儲蓄新增存款轉存中央銀行利率。此外,按照機構企業化方向改革郵政儲蓄機構,推進郵政儲蓄銀行網絡的建立,並設立專門的農村金融服務部門,面向“三農”開展業務;通過與農村金融機構開展業務合作,進一步加大郵儲資金支農力度,提高農村金融服務的覆蓋面和滿足度。再次,對支農再貸款要進行財政貼息,引導資金進入農村。不論在地方一級還是在國家一級,財政支農資金和信貸資金都缺乏銜接和配合,國家和地方財政可將支農資金給予財政貼息,以引導信用社和農業銀行加大農業投入,降低農民的貸款成本。

6.建立和完善風險分散和補償機制。首先,建立農村信貸保險制度。積極開發農業貸款損失補償保險品種,對商業性保險公司按照農業保險的業務比重給予相應的保費補貼及免交涉農業保險營業税等優惠政策。其次,加快農業保險制度建設,把農業保險納入農業經濟發展的總體規劃,考慮組建政策農業保險機構,或者委託政策性銀行開辦農業保險業務,政府可以對參加保險的農户實行保費補貼,引導農民參保意識;也可以鼓勵商業性保險機構開辦業務,鼓勵農村金融機構代理農業保險業務。也可以通過財政、税收、金融、再保險等經濟手段支持和促進農業保險發展。再次,建立信用擔保補償機制。政府要建立信用擔保補償基金,,每年按照一定比例補充當年基金並牽頭組建符合農村需求的評估擔保機構,設立由財政、企業、農村金融機構出資的信用擔保基金,發展農村互助擔保組織。建立區域性信用再擔保機構,以分散農村金融機構的風險。最後,建立有效的存款保險機制。消除政府承擔隱性擔保的責任,有利於保護存款人的利益,為穩定金融體系提供事後補救措施,也有助於農村金融機構防範金融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