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薪資調研報告(精選3篇)

行業薪資調研報告 篇1

有關數據表明,近幾年來,燕郊地區農民收入持續不斷增加,年勝一年,對數據深入分析發現,村民們推陳出新,一改日出而耕,日落而息的傳統農業模式,發展多項經營的商品農業,另外農民思想也發生轉變,不再固守土地,離鄉務工也推動了農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行業薪資調研報告(精選3篇)

自從鎮政府提出“農民增加收入一個主要途徑是調整 農業 產業結構”以來,鄉黨委、 政府 帶領燕郊村民緊緊圍繞 糧食 增產、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抓調整,突出本地優勢、因地制宜發展訂單農業、大棚農業。在種植小麥,玉米的基礎上,建設大棚生產基地,種植綠色生態食品,憑藉燕郊是北京郊區的良好區位,大棚種植漸漸成為農民增收的重要渠道,相比前幾年來看,20xx年農業的比較收益大幅提高提高,農民的人均收入由2500上升到3200。

農民增加收入的另一個主要途徑是外出務工收入據20xx年 統計 ,全鄉總勞力8206人,其中長年外出務工 勞動 力2966人,約佔總人口20.4%。從調研情況來看,外出務工勞動力按每年最低純收入2400元來算,全鄉僅外出務工一項可帶回資金712萬元,人均498元。

在燕郊人民取得驕人的成績同時,也存在着中國底層勞動人民的普遍弱勢。

當前農民的消費開支負但仍然過重,據調研,農民的收入主要支出於農業生產、 醫療 費、學費等。由於農業生產資料的價格有較大程度的增長,農業生產的費用仍然要佔農民收入相當大的比例;另外是醫療費用支出,農民一旦生病住院,醫療費用支出比重就大幅度上升,尤其是主要勞動力生病後,致使該家庭勞動力缺乏,常常很快就會返貧。

另外,農民的科學文化素質不高,雖然鄉黨委,政府加大了對農民的培訓力度,在一定程度上農民的素質有所提高,但是農民的整體素質還有待提高,主要體現在生產 經營 管 理 技能、 文化 科學素質和觀念意識等方面,既影響了農業的生產,也影響了勞動力的移,大量的農村剩餘勞動力,外出務工只能做苦力和勞動密度高的行業,未能以勞動力產生勞動價值,造成了人力資源的優勢不能顯現。

農民經營生產方式粗放。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生產規模過於狹小,規模經營還只是少數;二是 科技 含量低,農户缺少農作物新品種的應用、種植、病蟲害有效預防等技術,新種一種家作物要花上三年五年的時間去培育;三是管理粗放,缺少精細耕種的田間管理以及精確的經濟核算,造成了生產資料的極大浪費和生產成本的增加。

農民的信息來源渠道單一。在市場經濟體制下,農户從真正意義上相對獨立的生產經營單位成為相對獨立的經營者和決策者,改革把農民推向市場經濟的前台,農產品以從賣方市場轉向買方市場。在這種情況下,農民正確地掌握信息,指導生產經營成為在市場中取勝的必要條件,但從目前來看農民的信息來源渠道單一,農民信息不靈是農村的一大普遍現象,這就造成了農村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的困難加大。

行業薪資調研報告 篇2

根據市總的有關要求,區總工會於近期通過問卷調研、隨機訪談等形式對全區職工工資收入情況進行了調研。此次調研根據抽樣的方式,共發放調研問卷600份,收回有效問卷270份,涉及餐飲、紡織、電子通訊等8個行業,其中餐飲業60人,佔調研人數的22.2%;紡織業10人,佔調研人數的3.7%;服務業52人,佔調研人數的19.3%;建材行業20人,佔調研人數的7.4%;批發零售業46人,佔調研人數的17.0%;鐵路電氣化40人,佔調研人數的14.8%;電子通訊業8人,佔調研人數的6.7%;其他行業24人,佔調研人數的8.9%。

一、基本情況

1、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情況。其中,簽訂的92人,佔調研人數的68.1%;未簽訂的43,佔調研人數的31.9%。

2、工作崗位情況。其中,一線工人88人,佔調研人數的65.2%;輔助生產工人8人,佔調研人數的5.9%;技術工人16人,佔調研人數的11.9%;一般管理幹部7人,佔調研人數的5.2%;其他崗位16人,佔調研人數的11.9%。

3、月工資收入1500元以下的35人,佔調研人數的25.9%;1500~2300元的81人,佔調研人數的60.0%;2300~3200元的19人,佔調研人數的14.1%。

4、在調研中,132人的月工資發放沒有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佔調研人數的97.8%。

5、在所調研的人中有131人瞭解自己的月工資額度,佔調研人數的97.0%;不瞭解的4人,佔調研人數的3.0%。

6、在調研中有123人對自己目前的工資收入水平表示滿意和基本滿意,佔調研人數的91.1%。不滿意的12人,佔調研人數的8.9%。

7、單位為職工繳納養老、失業、工傷、醫療、生育保險的有38人,佔調研人數的28.1%;部分繳納的54人,佔調研人數的40.0%;沒有繳納的43人佔調研人數的31.9%。

8、關於《工會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涉及到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規的瞭解度調研種,非常瞭解的4人,佔調研人數的3.0%;知道與知道一點的為44人和79人,分別佔調研人數的32.6%和58.5%。

9、認為推行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對於維護企業職工的合法勞動報酬權益,提高企業職工的工資收入水平有很大作用與有一些作用的分別為47人、46人,分別佔調研人數的34.8%、34.1%。

二、調研結果分析

從調研結果來看。

1、在調研者中,簽訂勞動合同的佔68.1%,説明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是有一定成效的。但從比例可以看出,勞動合同簽訂率不是很高,還需我們加大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力度。

2、調研中,月工資發放有97.8%達到了最低工資標準以上,説明我們的監管力度不夠。在以後的工作中,我們要杜絕此類情況的發生。

3、繳納養老、失業、工傷、醫療、生育保險情況,全部繳納的佔28.1%,説明社會統籌有關要求還沒有達到全覆蓋,這方面我們還需進一步加強。

4對《工會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涉及到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規的瞭解度的調研中,非常瞭解的佔3.0%、知道的佔32.6%、知道一點的佔58.5%。説明我們的宣傳還不到位,法律法規還需要繼續普及。

5在對推行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對於維護職工的合法勞動報酬權益,提高職工的工資收入水平的作用的調研中,認為有很大作用的佔34.8%,認為有一些作用的佔34.1%。説明企業職工對工資集體協商的瞭解還不到位,我們還需加強工資集體協商宣傳的深度與廣度

以上是我區對職工工資狀況調研的情況,在接下來的工作中,我們將繼續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工作,加強對工資集體協商,法律法規、有關政策宣傳的力度。為全市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工作,完善職工收入分配製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作出不懈的努力。

行業薪資調研報告 篇3

一、税源現狀及前景

現狀:通過對**縣建材經營行業的調查,就該行業經營規模、經營方式和購銷業務大致可分為兩類:一是砂石料經營業户領取《營業執照》、開採《許可證》,買一塊石山進行開採、加工、銷售砂料、石料。這類經營户規模較大,銷貨渠道廣,與房地產企業、公路段、預製構建廠、個體水泥磚廠等單位建立了比較穩定的業務關係。

不承擔貨物運輸費用,不開具發票,購銷業務一次完成,貨物購銷大多實行現金結算,銷路是皇帝的女兒“不愁嫁”,據瞭解部分大户年銷售收入過百萬。據不完全統計,全縣從事砂石開採的不下200户,銷售收入近億元。二是生產水泥磚、水泥瓦和預製構件的個體户,此類經營户主要是利用砂石開採户生產的砂進行再加工,將產品銷售給建築企業和農民、城鎮居民用於建房。全縣從事此類生產的不下100户。其年銷售收入佔砂石總銷售的一半,大概在五千萬元左右,每個磚廠年利潤都在5萬元左右。

前景:“十一.五”期間,**縣着力優化交通運輸環境,縣內村村通工程正在進行,公路越修越寬闊,里程越來越長,需要大量砂石,其數量無法統計。同時,隨着**縣行政中心搬遷,以武漢大道為主軸的單位辦公高層建築越來越多。再者房價一路攀升,樓房越蓋越多。城鎮建設步伐的加快,縣內房地產開發火熱,各鄉、鎮的建築施工隊如雨後春筍般發展壯大。加上新農村建設的推動,不斷提高居民住房條件,**縣出現了私房建房熱。大興水利建設和“沼氣”等“五改三建”項目工程等都需要大量砂石,建材市場前景看好。

二、税收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建材行業購銷情況掌握不準。由於建材行業税源分散,而且納税人是個體經營、成份複雜,財務核算賬證不全,又是現金交易,有的根本就沒有建帳,加之建材料行業供貨對象的特殊性,一般不使用發票,部分經營者銷售給縣水泥廠的砂石需要發票的就徵税了,而銷售給個人的部分還是沒有徵税,給税收徵管帶來了難度。

(二)建材行業税收徵管方面存在難題。一是發票控制難。由於個體建材户經營銷售的建築材料一般銷售給房地產開發商和私人建房户,而這些房地產開發企業為壓低價格等原因,往往不向個體建材户索要發票,滋長了個體建材户不按規定開具發票的行為,加上**縣建材市場求大於供,建材形成了俏貨;二是税源監管難。由於不按規定開具發票,個體建材户的實際經營額一般遠遠高於其實際開票額,税務部門不能有效實施“以票控税”的手段,給日常税源監控帶來很大難度;三是税收檢查難。個體建材户一般沒有建立規範的帳簿,實際經營情況只有經營者自己清楚,加之房地產開發企業屬於非增值税徵管範疇,國税部門在對個體建材行業進行檢查時一般很難得到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支持和配合,造成了該行業税收流失嚴重。估計年流失税收在300萬元左右。

(三)税收政策的優惠,給砂石料納税人造成盲區。由於起徵點二次提高後,**縣的個體納税户數大幅度減少,對個體税收徵管產生巨大影響。同時建材經營者又不建賬,其營業額是否達到起徵點,税務機關就很難界定,認為是未達到起徵點户,從而形成税收徵管盲區。

(四)日常管理監控不嚴。v2.0系統的考核與實際不配套,為了保證“六率”,辦證了開發票就交税,不辦證可以不交税,不要發票的也可以不管,給納税人造成可乘之機。調查中發現,由於起徵點提高,一些個體工商户只需辦證不需繳税,對於習慣邊徵收邊管理的税收管理員來説,勢必削弱對建材納税人的監控力度,甚至放棄對其進行税收管理,主觀上認為管理難度大,不願意管。也從另一個側面淡化了建材經營者的納税意識。

(五)部門管理協調差、信息不暢,機制不全,給納税人編織了“逃税之網”。建材料經營者在國土資源局、工商局取得砂石料經營權,工商註冊等證件,在公安民爆管理部門獲取炸藥使用資格,在電力部門獲加工用電權後開始經營。其電力、炸藥的耗用量可以確定其生產量,以及交通、能源等有關單位和企業的砂石使用量,其信息不能共享,相互配合力度小。信息傳不傳遞職責沒有新的機制約束,導致納税人逃税。

三、加強税收管理的對策及措施

(一)加強税收法規的宣傳力度。向建材經營户宣傳有關發票管理、税收徵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講明利害關係,引導他們規範使用發票,逐筆開具發票,促進納税人的納税觀念轉變。加強正反典型的宣傳,培養納税人的誠信納税意識。形成依法納税光榮、偷税逃税可恥的社會氛圍。

(二)加強建材行業的税收徵管力度。要求建材經營户必須建立健全相關帳冊,對其實行查帳徵收。

(三)加強建材行業的檢查打擊力度。積極與地税部門聯合開展建材行業的税收檢查,從建材生產、銷售企業及建材使用單位及個人獲得建材行業的實際銷售數據,對檢查中發現的偷逃税經營户嚴格按照《徵管法》的規

定進行處理,從而規範行業的税收徵管秩序。

(四)從辦證上明確納税主體。為了充分利用砂石料資源,聯繫國土資源、工商等有關單位,掌握開採經營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地址、電話、開户銀行及賬號等。鼓勵身份置換,主要是鼓勵生產者從個體身份置換成企業身份。成為正規、穩定的企業後,其機器設備、廠房、砂石料的堆放場地

也會配套升級,財務管理也將逐步規範,企業控管難度係數將會縮小,税務部門更容易獲取企業有關生產經營信息。

(五)加強與電力、民爆企業協作,掌握建材經營者的月耗電和耗用炸藥的數量,從而進行納税評估。同時可以與電力、民爆簽訂代扣代繳協議,按照耗電耗炸藥量進行代扣代繳税款。

(六)建議地方政府統一協調、統籌安排,召集國土、礦產、工商、國税、地税、電力、民爆等相關單位召開協調會,按照炸藥使用量和耗電量,採取定時定點的管理辦法統一代扣代繳税費。

(七)加強砂石料銷售發票管理。充分發揮以票控税的管理辦法。一是針對該行業特點,重點對建築行業、公路交通、新建電站等有關單位取得的砂石料發票進行倒查,從中掌握髮票使用情況。二是提高消費者索取發票的意識,即購買方應向出售方索取發票。三是國税機關應組織人員定期到企業或單位進行核實調查,準確掌握髮票的使用情況,並把發票設獎延伸到建材行業,從而達到以票控税的目的。

(八)對未達到起徵點户要嚴格按規定辦理税務登記證,並加強日常管理。將其納入税收徵管監控範圍,強化納税申報管理,隨時監控税源變化,當其達到起徵點後要及時調整定額。

(九)加大納税評估的力度。一是調查整理一套方案實施。先收集境內納税人的經營信息資料,經營規模、砂石磚瓦儲量,用保本測銷法測定費用額、核定毛利率、銷售額,進行縱向、橫向比對,及時發現異情況,採取有效手段進行評估分析,提高評估質量,用證據、事實説服納税人。二是強化現場評估。結合納税人的核算情況,通過現場抽樣、核實測算、就地評估等方法,確定納税人應納税額。税收管理員應經常到現場進行回查核實,掌握納税人的生產變動情況,根據納税人的經營情況適時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