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調查成果自查整改工作報告

一、指導思想

農村土地調查成果自查整改工作報告

根據國務院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反饋××省第二次土地調查成果外業核查意見的函》和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國家級督察核實工作中提出的意見要求,由州(市)、縣級二調辦及作業單位對農村土地調查成果進行全面的自查整改,保證農村土地調查成果的真實性及準確性。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根據國家二調辦外業核查結果,有我省部分縣區農村土地調查成果地類認定不準確,錯誤率較高,導致建設用地增加數量較大,存在的主要問題如下。

(一)存在建設用地擴大化傾向。部分縣(區、市)存在城鎮及農村居民點綜合過大,將將城鎮和農村居民點周邊的耕地和林地等調查為建設用地;存在將森林公園的林地認定為建設用地等地類認定錯誤;個別地區將工業園區內或用圍牆、柵欄或鐵絲網包圍或部分已推土,現狀表現為荒草地、裸土地或耕地的地塊認定為建設用地。

(二)存在耕地地類認定錯誤,存在將實際耕種的耕地錯誤認定為荒草地或裸土地等用地的現象。

(三)存在“批而未用”圖斑認定錯誤和違反規定現場補充“批而未用”土地審批手續的現象。

(四)存在地方複核敷衍了事,未到實地進行復核拍照等現象。

(五)存在部分縣干擾調查,擅自修改調查成果或借地方複核人為更改調查成果的現象。

三、整改的要求

1、各州(市)要高度重視,統一組織各縣(市、區)二次土地調查辦和作業單位根據各縣(市、區)外業核查存在問題,認真分析查找錯誤原因,對農村土地調查數據庫進行全面檢查,將影像和數據庫成果一一對照檢查,並實地核實,認真分析查找原因,確保全面整改。

2、各地要重點對國家內業核查提出的疑問圖斑認真落實整改,原則上不允許對非疑問圖斑進行大範圍的修改,現場核實確認為非疑問圖斑的,必須要逐一列表説明修改原因並附實地照片,表中記錄應與數據庫修改情況一致。

3、各地要以縣級為單位形成外業自查整改報告,州(市)彙總後,形成州(市)自查整改工作報告上報我辦。

4、對比各地已上報復核成果,自查修改率在5%以下的縣(市、區)無需重新上報成果,可在報告中説明修改情況,並於統一時點更新時上報。對經自查存在問題的縣(市、區),應將修改完善後的調查成果重新報送我辦。各地要將自查整改成果應用到統一時點更新數據庫中。

四、整改的方法

1、各縣二調辦應督促作業單位認真總結調查的方法及質量控制措施,做到“心中有數”。對調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要舉一反三,找出薄弱環節進行整改。

2、各作業單位應結合國家提出的疑問圖斑,對照影像圖對數據庫成果進行全面核對,提出“自查整改疑問圖斑”並進行核實;

3、對地方核查時未到實地進行核查的,必須切實到實地進行核對,真實記錄核實情況;

4、重點核對城市、建制鎮、農村居民點等建設用地周邊的林地、耕地、園地等其他地類,確保建設用地範圍的準確性。對故意擴大建設用地範圍的必須進行更正;

5、重點核對耕地,對耕地內部的非耕地類,達到上圖面積的必須調查上圖。耕地內部零散分佈的非耕地類,達到一定比例的,也應按《××省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實施細則(農村部分)》的要求按百分比調查。對故意將耕地更改為荒草地、裸土地等非耕地類的,必須進行更正;

6、認真區分“批而未用”土地,“批而未用”土地必須有批覆文件等相關證明文件,否則一律按現狀調查;

7、認真清理“補測地物”,屬補測地物的圖斑應在數據庫的“地類備註”字段中標註“b”並填寫“補測地物圖斑記錄表”;

8、認真清查地方複核成果的彙總表格、報告、數據庫、複核照片的一致性;

9、根據彙總表格全面審核各地類面積的邏輯合理性,對邏輯合理性進行分析,找到“異常”地類並針對異常地類進行檢查。

五、整改成果的檢查要求

(一)數據庫部份

1、檢查數據完整性;

1)目錄齊全、結構及層次規範,目錄內的內容齊全、命名規範(除技術文檔目前可暫時不提供外,應提供所有規定的文件);

2)空間要素層齊全完整,必選圖層內均應有內容;

3)vct、mdb數據庫命名必須按規範命名(如)。

2、檢查空間參考的正確性(y座標統一加帶號);

3、檢查空間要素的拓撲正確性;

4、檢查要素屬性的正確性、邏輯合理性、填寫規範性。

一、彙總表格檢查

1、檢查彙總表格是否齊全;

2、檢查彙總表格格式是否正確;

3、按二級類檢查彙總數據主否異常(符合本地情況)。

二、地方複核情況檢查

1、檢查地方複核的成果(疑問圖斑圖層、彙總表、報告、複核照片)是否齊全;

2、檢查疑問圖斑圖層內的疑問圖斑與彙總表及報告中的數量、類型是否一致;

3、檢查實地照片是否齊全、清晳、命名是否規範;

4、在數據庫中疊加疑問圖斑圖層與影像,檢查複核是否真實可*並佐以實地照片;

5、檢查“疑問圖斑複核記錄表”是否填寫正確、規範;

6、根據檢查情況,填寫附件中的表格(放在各縣“地方複核”目錄下);

三、數據彙總上交

全部檢查合格後,按規範中規定的格式,以縣為單位統一刻盤上交省二調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