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經審調研工作報告

xx縣總工會經審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

工會經審調研工作報告

為摸清我縣經審工作現狀,解決存在的問題,促進我縣工會經審監督工作的全面發展,按照省總、市總經審辦的要求,近日對我縣工會經審組織充分發揮作用情況進行了調查。現將我縣工會經審組織建設建設情況、工作現狀、基本經驗及存在問題和進一步加強工會經審工作的建議等報告如下:

一、我縣工會經審組織建設及工作現狀

xx縣總工會所屬經審組織55個,在組建工會或換屆選舉時,經審委員會與同級工會委員會都能做到同時考察、同時報批、同時選舉產生,縣總經審會主任由副主席擔任,並設一名經審會副主任,下設經審辦公室。

(二)工會經審制度建設

1、對縣總財務預算執行情況和單位財務收支情況的審計,執行了全總《工會預算審查監督暫行辦法》、《工會企業事業單位財務收支審計暫行辦法》、《遼寧省工會企事業單位審計監督工作暫行規定》。

2、對工會的專項基金使用、專項工程預算的審計,執行了《遼寧省工會系統專項基金審計監督暫行規定》、《遼寧省工會基建項目審計監督暫行規定》。

3、對經費收支情況和工會主席離任的實行了審計。

4、對工會經費計提、計撥、上解情況的審計,執行了省總《關於對工會經費計撥上解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的通知》。同時,對基層工會工會經費進行了審計監督檢查。

6、在撰寫審計結果、審計報告上,執行了全總《工會審計意見書撰寫的規定(試行)》、《工會審計結果通報、報告的規定(試行)》。

(二)工會審計監督情況

我縣的工會審計監督工作,逐步向正軌發展。例如:本級工會預算預審和執行情況的審計監督、工會所屬事業單位收支情況的審計監督、工會主席離任經濟責任的審計監督、工會經費上解情況的審計監督、各基層工會經費使用情況的審計監督、工會基本建設投資和專項基金使用情況的審計監督等都正常進行。

二、當前經審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

(1)當前經審組織建設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工會經審工作還沒有真正得到工會領導的高度重視。安排工會經審主任級別高,懂業務知識、能實際具體操作的專職經審主任少。工會經審專用經費難執行,開展的經審活動少。經審部門的幹部難落實,經審部門人員少,基礎工作薄弱。

(2)當前審查監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對基層工會經費審查監督不夠。不能對所有基層工會進行審計,投入時間少,不能有效對全縣工會經費起到監督審查作用。

(3)當前審計監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虛設的多,經費審查委員會主任兼職的多,經審幹部沒有經過專業知識培訓的多,因此,指令性、形式性、被動性審計多,獨立行使審計職能和發揮作用的不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和審計局、紀檢委的審計監督有差別,審計監督的力度不夠,也沒有得到各級工會領導的重視。

(4)實施審計作業規範化管理出現的問題及原因

工會經審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專業性極強的工作。目前,我縣工會經審幹部雖然能夠認真履行《工會法》賦予工會經審幹部的權利和義務,熱愛工會經審工作,依法行使工會審計監督職能。但真正研究工會經審工作政策法規,熟悉工會經審業務知識的工會經審幹部少,在實施規範化審計作業時,工會經費審計監督工作難以完成的。

三、工會經審工作的基本經驗

(一)圍繞大局,加強審計監督力度

《工會法》確立了工會經費獨立原則,賦予工會組織自主收繳、管理和使用工會經費的權利,同時又明確了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的義務和責任。工會經費是工人的血汗錢,經費怎麼使用,事業怎麼經營,內部怎麼管理,怎樣防止貪污、腐化,怎樣防止瞎指揮、亂決策等。如果不從工會大局出發,加強工會內部審計監督約束機制,加強工會經費審計監督,加強工會事業收支審計監督,加強工會財產審計監督,加強工會專項基金審計監督,工會就要出大問題。工會經費是獨立管理的,不受國家審計部門的審計,從法律來講是對的。但是,我們工會財務管理跟不上,內部審計監督約束機制不健全,就要由國家審計部門來審計監督。因此,要從圍繞工會大局做工會經審工作。

(二)求真務實,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

工會經審工作的基本職責是對工會經費收支、財產管理以及相關經濟活動進行審計監督。要認真履行《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賦予的權利和義務,建立健全審計監督約束機制,維護國家財經法紀,促進工會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促進工會的財產管理,促進工會經濟活動的規範運作,促進工會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要以對職工和工會高度負責的精神,求真務實,依法規範,忠於職守,堅持原則,紮實工作,勤政廉潔的做工會經審工作。

(三)克服困難,推動經審工作發展

首先,要克服機構精簡後經審幹部兼職多,專職少的問題。再次,要克服經審幹部不懂業務的多,懂業務的少的問題。第三,要克服工會經審專用經費不好落實的問題。第四,要克服經審工作沒有被引起工會領導重視的問題。第五,要克服工會經審工作受冷落不被支持的問題。第六,要克服工會經審幹部被孤立的問題。

(四)認真負責,紮實開展工會經審工作

工會經審工作是工會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項政策性、專業性極強的工作。工會經審工作來不得半點馬虎和大意,要認真負責的做工會經審工作應注意的問題。

l、按《工會法》行使審計職能。要認真履行《工會法》賦予工會經審幹部的權利和義務,熱愛工會經審工作,研究工會經審工作政策法規,熟悉工會經審業務知識,依法行使工會審計監督職能。

2、按省總、市總審計文件規定審計。開展本級工會財務預算預審和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工作,開展對各級工會經費收、管、用執行情況審計工作,開展對工會各種專項基金使用情況審計工作,開展工會基本建設投資的審計工作。

3、按審計程序進行規範的審計。要審查庫存現金,是否符合現金管理規定,有無白條頂庫存現金。要核對銀行存款賬,是否和總賬餘額、銀行對賬單相同。要核實賬簿和報表發生額,是否相同和平衡。要翻閲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是否填制規範,報銷憑證符合要求手續齊全。要查着固定資產,是否建立固定資產賬和有管理措施。

四、進一步加強工會經審工作的建議

(一)真正把經審工作納入全會議事日程。各級工會應形成工作制度,及時研究解決新形勢下經審工作的重大問題,尊重和支持經審會的依法審查監督職權,幫助解決工作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包括機構設置、人員配備、經費落實、辦公設備等),為其工作創造良好的條件。

(二)加快工會審計立法,建章立制,使工會經審工作在新形勢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幾年來,雖然各級工會制定了法規、制度等,但是,隨着改革的不斷深入,現有的制度將難以適應新形勢下工會經審工作發展的需要,必須在實際工作中不斷研究探索,逐步建立起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工會經審工作制度體系,使工會經審工作沿着規範化、法制化、制度化的軌道前進。

(三)進一步嚴肅財務紀律,健全和完善激勵機制。對領導重視、經費收繳好的單位,按照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長期截留經費的單位,要經過調查,分清原因,採取措施,儘快予以糾正,並堅持實行收支兩條線;對解交意識差、財務管理混亂、開支隨意性大但又截留或挪用經費的單位,一經查實,要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四)加強學習和培訓,提高各級工會經審幹部的政策水平和業務素質。建議省總、市總每年至少統一舉辦一期經審幹部業務培訓班,使其掌握正規的審計業務、審計技能。經審人員也要加強學習,進一步掌握國家政策、法規及相關業務知識,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知識,以適應經審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