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權思想整改措施

中共中央總書記xx在中紀委十八屆二次全會上強調:反腐倡廉建設,必須反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共產黨員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除了法律和政策規定範圍內的個人利益和工作職權外,所有共產黨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下面,我從檢察機關的實際出發,談談對反對特權思想、現象的一些膚淺看法。

特權思想整改措施

一、特權思想、現象的表現形勢及其危害

特權是指在法律和制度之外規定的權力。特權現象是指個別公職人員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私有化,在政治、經濟或其他方面為個人謀取利益的行為。特權現象的存在,極大地侵蝕黨的肌體,損害黨的形象和聲譽,不僅降低人民羣眾對黨的信任,影響黨羣、幹羣關係,而且損壞了社會的公平和公正,阻礙了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順利建設。

大體來説,特權現象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宗旨意識淡薄,價值觀扭曲,個人私慾膨脹,考慮問題往往以個人利益為出發點和歸宿點;

二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違反《嚴禁檢察人員違規使用車輛六項規定》,開特權車、霸道車等;

三是受利益驅動,越權辦案,違法違規扣押、凍結、處理涉案款物,侵犯當事人合法財產權;

四是態度冷、橫、硬、推,利用檢察權吃、拿、卡、要。

特權現象誘發社會矛盾和衝突,影響構建和諧社會,危害甚大。一是破壞黨羣幹羣關係,利用手中的權力,去謀取不該屬於自己的利益,將嚴重損害黨在人民羣眾中的形象,傷害羣眾的感情、損害黨的威信。二是腐蝕社會風氣。特權現象會起到“示範效仿作用”,會讓越來越多的人積極跟隨,迷失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敗壞了社會道德,污染整個社會風氣。三是干擾社會公平正義。特權現象會破壞公正合理的秩序,加劇社會的不平衡,大大削弱社會公平正義的基礎,造成優勢和弱勢兩極分化,整個社會的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自由平等原則得不到伸張。

二、特權思想、特權現象的治理對策

各級領導幹部是行使各種權利的主要羣體,為此,治理特權現象必須從領導幹部入手,堅持廉政教育為先導、健全制度為重點、強化監督為保證、加大懲處為手段,通過標本兼治,從根本上遏制和清除特權現象。

(一)加強反腐倡廉教育。思想是行動的先導,通過開展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意識教育、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要內容的黨的羣眾路線教育以及學習貫徹中央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眾“八項規定”等多種形式教育,牢固樹立黨員領導幹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思想理念。充分利用領導幹部講廉政黨課、舉辦領導幹部“廉內助”培訓班、開展正反面典型教育、舉辦專題研討會、開展廉政文化進機關活動,引導黨員領導幹部進一步端正執政為民的指導思想,清除個人頭腦中因受傳統觀念影響而產生的封建意識,在思想領域建造起一道堅不可摧的防禦陣地,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眾,堅決反對和克服各種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

(二)深入開展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完善制約機制。廉政風險防控管理是從源頭上預防發生特權現象的重要機制,要按照推進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工作要求,深入推行廉政風險防範管理工作,促進懲防體系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深入落實。要以權力運行為主線,分析排查崗位職責、業務流程、制度機制、外部環境等方面可能存在的特權,制定防範措施。針對權力運行、執法辦案和管人、管財、管物等重要崗位,從具體業務事項入手,逐個查找廉政風險點,作出風險等級評估,確定風險等級,制定防範風險的具體措施,形成以崗位為點、以權力運行為線、制度為面的廉政風險防範機制,鉗制特權現象的發生。

(三)加大查處懲治力度。查辦違紀違法案件是治理特權現象的重要手段,也是檢察機關的基本職責,是保證中央政令暢通的重要舉措。在貫徹落實促進**經濟發展的決策部署中,要充分發揮檢察職能的作用,嚴肅查處羣眾反映較多的社會保障、醫療衞生、徵地拆遷、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就學就業、支農惠農政策等民生領域反應的問題,以及執法不嚴、司法不公問題,嚴肅查辦領導幹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與民爭利、損害羣眾利益的特權案件。要嚴肅查處在項目審批、建設和資金管理使用中,尤其是在招投標、重大設備採購、工程安全和質量監管方面的違紀違法案件。嚴肅政治紀律,堅決查處和糾正執行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有特權必打,發現一起嚴肅查辦一起,懲一儆百。對有案不報、壓案不查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充分利用舉報投訴電話、網絡舉報信箱等形式擴大案件線索來源,並注意從社會熱議和媒體關注的問題中發現違紀違法行為和涉嫌違紀違法的線索,並及時查處。

(四)強化內部監督。一是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與業務部門配合。案管部門要加強對不捕、不訴、不立等案件的監督,發現違紀違法行為的,要及時移交紀檢監察部門查處,並有針對性地提出整改意見,增強督察工作的權威性。二是進行明察暗訪和案件回訪。組織監察部門不定期對辦案區進行明察暗訪,嚴防濫用強制措施、刑訊逼供、暴力取證和安全事故的發生。對自偵部門每年查處的貪污、挪用、瀆職等案件進行回訪,通過召開座談會、收集徵求意見、公佈監督舉報電話、找當事人談話等途徑,詳細瞭解辦案人員有無違反辦案程序,有無吃、拿、卡、要,有無冷、橫、硬、推等行為,有無對證人、犯罪嫌疑人非法採取強制措施,有無對犯罪嫌疑人超期羈押,有無截留、挪用、私分扣押款物,有無徇私舞弊、索賄受賄、濫用職權的違法違紀行為等。對案件的回訪形成結論性意見後,裝入幹警個人廉政檔案,為管理、決策提供依據。在案件回訪的同時,徵求人民羣眾對檢察機關的執法辦案的意見和建議,將內部監督的預防“關口”前移。通過開展案件回訪,增強發案單位、案件當事人對檢察幹警執法辦案活動的瞭解,拓寬監督的渠道,有利於防止檢察權在運行當中出現特權現象。

(五)積極探索科技防特權。把現代科技手段融入防止特權的工作中,充分利用現代信息科技網絡技術,實行檢務在網上公開、審批在網上運行、資金在網上流通,公佈權力事項和權力行使的流程,把每一個權力的行使都暴露在陽光中,使之公開、透明。維護公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保證權力運行廣受社會各界的關注制約和監督,讓特權失去滋生的土壤,有效剷除特權暗箱操作的空間。